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勤劳的小编惊云为家人们收集整理的9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读后感的相关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这部电影拍的还算是不错,如果把影片分为三段,第一段是一九三零年,第二段是一九三六年,第三段是一九四五年,第一段最好,第三段次之,第二段再次之,也许和演员的演技有关。这个影片基本可以看作是一个暗恋者的自白,一个奇怪独特的暗恋者。女人从遇到作家的一瞬间就爱上了作家,这种感觉正常真挚,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感受得到。按照科学的统计,这种感觉平均三十六天就会消失,男的少一些三十三天,女的长一些四十天。只是这个女人的时间跨度长达十八年之久,这期间的缘由深深值得我们去思索。作家年轻阳光、有才富足、风流野性,几乎具备了一切男人原始的优点,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来说是无法抗拒的。
只是作家一生都在追逐,都在游戏,没有停留,便如原始的野兽,人类的社会观念对他几乎没有束缚。女人总在仰视,越看越是喜欢,越看越觉得自卑,喜欢到不得不去尝试,自卑到不得不去躲避,这种思想几乎把女人撕裂成了两部分。六年后女人真的把自己变成了两部分,思想依旧暗恋着作家,身体因为机缘巧合和作家真的在了一起,这是因为强烈地自卑,让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彻底地分成了两个部分。思想告诉女人,作家不可能会为自己而改变,作家和自己在一起只是为了自己的身体,这是“欲”而不是“爱”,女人在六年前看过太多这样的场景,女人不相信自己会比别的女人更能够留住作家,同时女人的身体享受着“欲”的快乐,也许女人几乎把这种“欲”也当作了“爱”。当作家离开又回来后没有去找女人,女人的自尊或者是躲避在“坚强”自尊后面的自卑,让女人无法去找作家,无法去表达自己的“爱”,她选择的是等待和离开,她的离开是因为有了和作家的孩子,这个孩子把女人和作家联系在了一起,女人有一种无法言状的快乐,这种快乐不可与人分享,只可独自品味、独自咀嚼。女人因为战乱流离失所,但是只要这个孩子还在,在女人看来她对作家的这份“爱”还在。再次地重逢,作家再次地挑逗,女人再次地接受,这时女人的思想和身体再次分离,思想一如八年前,甚至有一种躲在假面具之后玩同一种游戏的快感,而身体也自然再次享受女人心中的“爱”作家眼中的“欲”。自然这种情况不会长久,同样的分手再次上演,女人再次默默接受。
后来女人的儿子死了,这种灵与肉分离的状态是不可能长久的,随着这个唯一纽带的断裂,女人对于作家来说已一无关联,这个时候女人“坚强”的自尊瞬间奔溃,“柔软”的自卑也就剩下死路一条了,说出全部的秘密,是女人留给作家最后的印记,也是这个游戏最后的字幕。
茨威格的原文,不止一次地读了,每一次都会被这个爱到碎片里、卑微到细胞里的女孩打动,她的所有行为,都是孩童时期的真心所望,不畏付出,但求沧海一粟的回报。读到“可是请你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爱过你,如此谦卑恭敬,如此低声下气,如此舍身忘己,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永远对你忠贞不渝,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和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情相提并论,因为这种爱情毫无指望唯唯诺诺低三下四,无望却又激情满怀”,心底怎会不无力?读到“假若我的死会让你伤心,那我就不会死了”,怎能不心碎?
【火烧火燎的秘密】
茨威格以一个孩童的反叛视角来窥探孩子心中纯洁之地,饱受焦急、煎熬的心路历程,折射大人们的“秘密”。最后的结局是趋于和解,其中的过程却充满了反转。这个孩子究竟学会、成长了什么?这段经历是他周而复始的大人之路的开端吗?还是母爱(母洁)全新守护的起点?作为人的共同点,依然多于我们之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女性始终都是感性的动物,这种情感的充沛长于感动自己,堕入深渊。无形的枷锁、世人的言论、群体内人士的不自知,都往女性身上,加上一根根微不足道且作用显著的稻草,真实而强烈。戏剧化的画面是自我意识的强加,联想的天性使自己臣服。激情相遇讲究质量,而通常这些质量都源自女性的自我说服。
不得不说,茨威格很懂女人,或者,很懂人性。字里行间对女性心理的把握游刃有余,功力尽展,舒放自如,牵动我心,话语即心理。同时,在小说文题与内部架构上也表现出其写作技巧,使人耐人寻味。他要表达女性的弱点?人性的必然?在21世纪的今天犹能窥探得到理性与感性,激情与冷静仍是作为人的本能最交织繁复的情绪。
“我低下头,毕恭毕敬地吻了吻她那枯萎得如秋叶般的微微颤抖的手。”女性值得,永远值得。
如果问到“暗恋到极致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这篇小说也许是最佳答案。
一向玩世不恭风流多情的作家R收到了一个陌生女人弥留之际写下的信。
这是个勇敢的姑娘,不像水一般任人摆弄。她从一开始就毫不掩饰对作家的爱。她用尽了一切办法接近爱人,甚至怀有了孩子,他们之间依旧咫尺天涯,隔着层层叠叠的屏障。她还是那个他不认识的邻家小女孩,他记不得的一夜情里的女人。
高中时候的我第一次认识到这个女人,沉浸在她义无反顾的爱里,为他们每一次的擦肩而过觉得心痛不已,气急了从始至终没能记起女人的R作家,同时又对不努力追逐的女人感到恨铁不成钢。
如今我也不算阅尽世事,再读却折服于这个女人的坚持和骄傲中。
她虽然爱的火热,却从没有做过任何暗示屈服的举动。在她怀有作家的骨肉的时候,不是想着怎么利用孩子将他骗到手,而是费尽心思为作家着想,怕他感到为难棘手。在作家一次又一次的与她接触有视她为陌生女人的时候,女人仍然端着姿态选择沉默。
她的想法再纯粹不过,“我要让你这一辈子想起我的时候没有一丝忧虑,我宁可独自承担一切,也不愿让你背上个包袱,我要使自己成为你所钟情过的女人中独一无二的一个。”
这真的是个不懂得拿捏尺度功于心计的女人,耿直的要死,清高的要命,但是却像缪斯一样十分迷人啊。
套用高尔基给茨威格的回信中的话: “你的小说中的人物所以能打动人,是因为您使他们比我耳闻目睹的那些活人更加高尚,更加人性。这一点特别重要,并再次使我相信,意识完全有理由高于现实。”
正是这种飞蛾扑火的骄傲,夹带着感情洁癖的忠贞,使得女人的一生更像是一场暗恋者的殉道。我们这样沉于俗世利益的人是没办法与她媲美呀。
先是被徐静蕾拍的电影所吸引,后来又去看了话剧,脑海中始终挥不去的一个疑问是: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她是多么爱他,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甚至是在有机会和他再次相见的时候,我甚至猜测是她较为清高、自尊,放不下面子向深爱的人剖白一切。直到看完书才明白:因为懂得,所以不说。
她深爱的这个人本性只喜欢爱情中无忧无虑,轻松自在,游戏玩耍,突然之间要对一个命运负责,一定会感到难堪而棘手的,也一定会觉得她拴住了自己,并因此产生怨恨,纯粹的爱情便会产生阴翳。但是她天真的以为自己怀着爱情和感激一直思念着他,他也一定会同样的思念自己,但是不,命运比想象中更要残酷,他已经完全忘记了他,甚至在她死后,他在读着说明真相的信时,对她的回忆都是模模糊糊、朦胧不清的,宛若一块石头,在流水底下闪烁不定,飘忽无形。即使文末,提到他百感交集,突然思念起这个看不见的女人,但这种情绪又能保持多久呢?
爱情的残酷之处就在于双方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对于付出较少的那一方,相对于用生命全心全意爱着的那一方,你甚至都不能用道德、法律之类的标准来衡量或者谴责,爱情本来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的。
情不知所起,故一往情深。
近两年见过不少以“陌生”或者“信件”为引子展开情节的小说,比如《一个人的朝圣》,但直到打开这本书,才发现它的不同。
很多书我会试图用几句话概括,但这本不行,也不合适,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细节。
整本书三个故事,全都关于爱,爱情或者爱欲,而且总有一个人被“蒙在鼓里”。
陌生女人的来信只是第一个故事,一名女子从少年时期就爱上一位作家,深入骨髓,那位作家是她的邻居,但她不敢靠近,也不敢表白,直到多年之后,她生下了他的孩子,将其养大,并无助地看着孩子病逝,才决定拿起笔给他写一封很长很长的信。
第二个故事,一个公爵看上一位夫人,但又不知怎样才能与其相识并俘获芳心,他就有意去接近她儿子,并快速与之建立良好关系。在小男孩的助力下,公爵很自然地认识了那位夫人,小男孩当然不知道公爵的真实目的,于是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情。
第三个故事,一个男孩,到了姐姐所嫁的王府里做客,期间有一段艳遇,那女孩不说话,也不会让他看清她的脸,每次都如此,他只能在家里的女孩当中猜测,根据记忆逐个排除,即便这样他同样深深地爱上了她,但结果并不像他想的那样。
不说太细,以免剧透,看这本书的动力就在于顺着点滴细节慢慢揭开悬念。
其实阅读之初感觉作者的描写或者措辞未免过于浮夸,有些读不下去,读完就变成了钦佩,或许你也可以来读一读,来认识一下大名鼎鼎的茨威格。
总的来说,这篇短篇小说写得是一个少女对一个等徒浪子一见倾心,竟像***般地委身,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这篇文章是通过陌生女人的来信展开的。她在信中诉述她对他的爱慕,从她还是个孩子那时起,她就是他的了,一生中从未改变过,还为他生了个孩子,他给她最宝贵的礼物,然而孩子死了,她的世界也就坍塌了,她没有守护好对他们的孩子,他不能原谅自己,也没有了活下去的理由,因为他不曾记得过他,虽然她对他无所求,但孩子就是她对他的寄托,孩子死了,就更没有活下去的力量了。
“不和你在一起,我就不想幸福地、惬意地生活,我把自己埋进一个晦暗的、寂寞的世界里,自己折磨自己”,这表明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偏执的爱,在她得心里,她是为他所活的,没有了他,她的世界就不应该也不可能会是幸福惬意的,她为了他,愿意过痛苦的生活,把折磨自己当做是一种享受,她乐意折磨自己。寻求痛苦的刺激,来证明自己还爱着。就像她自己所说的“我悲伤,我要悲伤,看不见你,我就强迫自己过着清淡的生活,并且还以此为乐。”
“我幸福地承受着你娴熟的温存和情意,并且看到,你的激情对一个情人和一个***是没有区别的,你纵情恣欲,毫不在乎消耗掉自己的大量元气。”“我陶醉在往日的幸福之中,我又感觉到了你这种独一无二的心灵上的两重性,在欲望的激情之中隐含着意识的、亦即精神的激情,这种激情当年就已经使我这个女孩对你俯首听命,难舍难分了。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在柔情蜜意之中,在那片刻之际是如此不要命,如此一览无遗地暴露自己的灵魂。”女主人公会爱上作家,可以说是巧然,但也是必然。这是因为作家身上有深深吸引女主人公的地方—欲望与精神的激情,他人格上得两重性。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本非常慢热的小说,第一次接触是在薄荷阅读里,前三天因为这本书很多人退了班,给出的理由是,拖沓,其实当时自己也有这样的想法,不过觉得应该什么风格的文章都接触一下,所以选择继续读下去。然而,情节徐徐铺开,女人深沉忠贞的爱喷薄而出,当读到最后已深深震撼,也很奇怪作者为什么能把一个女孩子一生的心理把握得如此之精准,可以说那里的很多情节我深有感触,可以说完全就是那些小心思!真不愧是世界上最了解女人的作家
其余的小故事,很有散文的意味,对人物心里的把握简直不能更准确,或许是曾与弗洛伊德交好的原因在吧;对环境的描写简直是散文诗般徐徐展开,让我觉得自己真是神经大条,可以对周围如此美的景色视而不见,大师可能就是会把一些普通至极的东西描绘得栩栩如生吧!
不过对于一些黄皮肤狗一样的眼神这样的对中国人或者亚洲人的评价,无论是他本身的种族歧视(他是犹太人,感觉这个可能小一点),或者是情节需要,用以抨击纳粹(可见象棋的故事中作者的态度),都让我有很大的不舒服。
茨威格传说是一位很了解女性的作家,读他的文章,里面大多的内容都是男女情感,夹杂着各种景物描写,并且内容很精彩,通过描写大自然的各种来烘托人物的心理活动,真的很精彩,但是我读了之后并没有太多的感触。
马来狂人写的不错,我觉得茨威格真的很了解女生的心里活动,描写的很到位。并且捎带着含蓄之美,很喜欢。
一个陌生的女人的来信,写的真的超级好,有几个段落仿佛就是我的内心活动,有时候会感觉这封信就是我写给我爱的人,只是我没有那个女生那么执著,那么痴情,那么狂热。对于一个人的喜欢还是理性一点,我想那个陌生的女人多半是因为另一种原因所以让自己无法割舍掉这份爱,如果两个人互不相欠,又有什么理由再见呢,有些人只是匆匆过客,可能都不会再见。还是那些人让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是怎样的迫不得已,而我也经历过,是滴,终于时间让放下了,偶尔想起,嘴角间再也不会有什么微笑,也不会偷偷的一个人傻笑,终于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终于我又变成了那个我。
斯蒂芬。茨威格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他写作最大的特点就是擅长从人的内心深处探寻人物的灵魂,尤其擅长刻画女性丰富细腻的心理世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是茨威格最脍炙人口的作品。
茨威格在文中充分发挥了他心灵猎手的特质,以书信体第一人称的方式讲述这个感人的故事,这个陌生女人用她的一生来围绕着这个作家转,她对爱情的痴情坚守,无悔付出,在一个世纪来感动着无数读者。小说中的女主公在文本中连一个正规的名字都没有,仅仅用“陌生女人”这个称呼来指代她,女主人公的童年时不幸福的,生活乱如一团麻,从小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缺少父爱,终于有一天学识渊博、风度优雅的作家搬到了她家隔壁,于是女人义无反顾地爱上了这个作家,这种暗恋随着年龄的增长与思念的缠绵更加炽烈,更加含有肉体的成分,更加想要与作家在一起,在一次女主人公精心安排下的相遇之后,他们两个人终于发生了关系,并且怀上了作家的孩子,但是女人知道作家并不会为他们的露水情缘而放弃自己一向所过的风流生活,于是,她选择了默默离开,女人希望她的爱不会给作家带来一点点的负担,女人在贫穷和歧视中生下了孩子,苦心抚养,甚至不惜流落风尘,多年后当女人在于作家相遇时,温存过后的作家竟然没有认出她,最令人讽刺的是作家的老仆竟然一眼认出了她,自己爱的人竟然还不如一个与自己只有几面之缘的人留下的印象深刻,对女人而言这是多么的心痛。
有人说爱情大底分为三类:两个人彼此相爱;两个爱得半斤八两;我在你面前而你不知道我爱你。而陌生女人的爱情则属于第三种,这就是“我爱你,与你无关”,女人终其一生都在痴痴单恋着作家,执着甚至到了偏执的地步,但是她的爱情又是纯粹、深沉、高贵的,没有利益的杂质,是那种爱对方胜过爱自己的爱,她的爱是无私的,对对方没有任何附加的强求。但是她的爱情注定是一个人的辛苦付出,因为对于作家而言,他们的每一次相见都是初见;而对于女人而言,每一次爱恋都是初恋,这整个爱情都是女人一个人的爱情,与作家无关,单方面的相思注定得不到一个圆满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