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工作汇报(精选11篇)
根据中共荥经县委、荥经县政府印发《荥经县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荥委发〔20xx〕4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农业系统的河长制职责,党组书记、局长牟涛同志亲自抓,确定王文刚为责任人,程正美为联络人,全面推进监管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依法依规查处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具体工作如下:
一、认真排查农业推进河长制面临的问题
为全面落实好农业系统的河长制职责,我局从职能出发,组织渔政水产、畜牧养殖、农村能源、土肥和农技等业务站股室,在职能范围内开展了问题排查。梳理出两个问题:
1、是两条主河道(经河、荥河)电鱼案件频发,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
2、是位于相岭河饮用水源地三家养殖场(荥经县顺江养殖场,荥经县安顺养殖场,荥经县安乐兔场)的关停搬迁问题。
二、对照“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
(一)关于电鱼案件
1、是以春季禁渔期为契机,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的打防工作。自春季禁渔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与严道派出所、新添派出所、花滩派出所等共同出警10余次,抓获非法电鱼分子2人,收缴非法电鱼器具电瓶、竹竿、电线、钢筋丝等2套;
2、是在重点河段与公安联合安装固定警示牌10余个,强化宣传,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目前,警示牌已由建明广告装饰公司制作,将与河长制公示牌同时安装。
(二)关于养殖场的关停搬迁
1、对荥经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沿岸200米内模养殖场进行核查清理,共 13 家,其中生猪规模养殖场12家,肉羊养殖场1家,长毛兔1家。建立完善台帐加强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2、是已拟定《荥经县相岭河饮用水一级保护区内畜禽养殖场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目前,等待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后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力争做到在20xx年12月底前依法完成关停或搬迁工作。
三、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拟定《荥经县整治电鱼毒鱼炸鱼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主导,各级联动,部门协同,民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方针,运用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行为。
2、以河长制工作体系为平台,积极推进村级河道水产资源保护辖区管理责任体制,力争常态监管、打防同步,保护和增殖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障捕捞渔业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对非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积极配合县环保局做好污染防治设施完善、设施运行、废弃物综合利用,达到环保要求,加强进行指导和服务工作。
4、是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河湖生态环境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对河湖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河湖环境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热点,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成为现阶的重大挑战,任务更加紧迫。探索建立一套“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管护、社会共治”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是当前强化河湖管理、保障河湖治理成果的首要任务。
一、制定背景
多年的河湖环境治理我们得到这样一条经验:水环境污染表象在河道,根源在岸上。如果污染源不得到有效治理,水务部门即使再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水环境质量也很难有质的飞跃。“源头治理”是实现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的'唯一途径。水务部门能管河里,管不了岸上,改革创新现有管理体制,才能真正实现源头治理。“河长制”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破除原有水环境管理条块分割的局面,建立水环境属地化管理制度,实现河道里和河岸上责任统一,最终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北京市实施“河长制”是学习借鉴浙江、江西、天津等省市的治水管水经验。20xx年5月,金龙书记、安顺市长、克庆副市长对浙江省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做出批示,要求结合北京实际提出意见。20xx年初,结合水利部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工作,北京市首先在海淀区开展了“河长制”试点。
二、试点经验
20xx年初海淀区实施了《海淀区加强水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同时出台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细则、考核评分标准。成立了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和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各镇镇长担任镇管河道的“河长”,负责组织划定镇管河道的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及河道的疏浚整治、截污治污、水环境持续改善等工作。区水务局成立了由10人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对“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河道养护经费的依据。检查考核主要由各镇每月自查和领导小组双月检查两部分组成,综合考核每半年一次。检查考核结果及时通报给成员单位。
海淀区“河长制”实施一年来,各镇、乡、街道办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用于河湖环境管理,全区河湖水环境质量大幅提高。大部分河道基本实现了水面清洁无漂浮物、岸坡绿地整洁、植物茂盛、无明显垃圾杂物。
三、全市推广
20xx年底,北京市水务局在前期调研和试点的基础上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实行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的意见》,20xx年4月19日通过北京市政府常务会。6月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28号)。7月15日北京市副市长林克庆主持召开全市河长制部署大会,推进“河长制”实施工作。北京市“河长制”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四个工作机制,三项工作任务):
(一)四个工作机制
1.“总河长”制
市、区两级分别设“总河长”、“副总河长”。市、区“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督导,分别由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市、区“副总河长”为市、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总调度,分别由市、区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市长、副区长担任,对辖区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负总责。
市、区“总河长”办公室设在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落实市、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决策部署,具体协调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事宜,并组织开展监督、考核等工作。
2.市管河湖工作机制
市管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明确河湖及周边生态环境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统筹抓好市管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市管河湖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3.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工作机制
区、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逐条设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区级“河长”由河湖属地区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河湖及周边开展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机构,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河道的管护工作,根据北京市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落实河湖生态环境管理、防洪、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相关配套资金,并对乡镇(街道)“河长”和区有关单位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乡镇(街道)“河长”由河湖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开展辖区内的河湖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同时,设立“河长助理”,由河湖属地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负责协助区级“河长”做好河湖生态环境管理相关工作,定期向区级“河长”汇报工作情况。
4.日常管理工作机制
1.建立“河长”定期巡查机制。市、区两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巡查,区级“河长”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巡查,乡镇(街道)“河长”每月至少开展1次巡查。
2.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各级“河长”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有关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对相关工作进行协调和部署。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市“总河长”办公室要牵头制定“河长制”考核办法,对落实“河长制”的情况进行考核;上级“河长”要加强对下级“河长”、“河长助理”及有关单位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于落实情况较好的区,市“总河长”办公室要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给予一定奖励。
(二)三项工作任务
各级“河长”要按照“河长制”工作机制的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三查”“三清”“三治”任务。
1.落实“三查”责任
一是严查污水直排。定期开展河湖排污口调查,摸清底数、查清源头,认真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处理违法排污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建立污水直排公众举报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二是严查垃圾乱堆乱倒。将河湖日常巡查责任落实到人,发现在河岸、湖岸和河湖内堆积、倾倒垃圾渣土等现象,要及时有效处置,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是严查违法建设。加大河湖违法建设排查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治方案,逐步予以拆除。
2.落实“三清”责任
一是清河岸。加强河岸湖岸用途管控,全面清理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低端业态,有序退出农业种植、养殖。
二是清河面。加强河湖水面清理设施维护管理,做好河湖水面垃圾和有害水生植物清理工作,切实保持河湖水面清洁。加强河湖生态环境用水管理,根据气象条件进行水资源精确调度,并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洪水泄污蓄清。
三是清河底。做好河湖水质水量监测工作,每3-5年开展一次清淤疏浚,及时清除影响行洪的障碍物。
3.落实“三治”责任
一是治理黑臭水体。要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认真组织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扎实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中心城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及其上游地区、其他新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xx年底,基本消除全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二是治理河湖面源污染。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到20xx年底,全市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到20xx年底,全市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5%以上,化学农药施用量减少15%以上,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物化落地率提高到98%以上,全市化肥施用量降低20%以上。加大雨洪水控制与利用设施及雨污分流管线建设力度,提高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环境卫生作业,有效减少进入城乡排水系统的污染物。加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严格落实“户分类、村(社区)收集、镇(乡、街道)转运、区处理”的工作要求。
三是治理河岸湖岸生态环境。建立河湖与周边生态环境联建联管机制,河湖管理保护范围以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要与其周边地区环境管理工作统一标准,统筹实施。
四、河长制进展
根据河长制工作方案,北京市水务局牵头制定全市河长制相关相关制度和标准,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具体进展情况为:一是在全市河湖生态环境检查和通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制考核办法》。二是制定了《河湖生态环境管理河长信息公示牌模板及设置要求》并正式印发。三是制定了《北京市优美河湖评选办法》,作为河长制考核表彰的内容。已征求市园林绿化局、市农委、市旅游委、市公园管理中心和各区政府意见。四是开展培训、调研、工作会等形式推进各区建立区级河长制组织和考核体系。
目前,全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已基本完成,正在制定和完善市、区两级检查考核制度,20xx年正式实施。
xx镇政府积极谋划、科学利用、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辖区河流水域环境保护,积极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现就我镇开展重点水域环境保护、落实河长制以及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xx镇基本概况
xx镇位于县境东南,东连嵩峰,南靠岭底和福建省浦城县盘亭乡,西邻沙田,北接泉波,总面积为74.7平方公里,其中耕地占总面积12.9%,林地占44.2%,水域占10.2%,其中广丰区主要河流支流丰溪河棠岭港从福建九牧起始穿越我镇全境,境内河道长度18公里,集水面积425平方公里,其中下游段约8公里列为防洪工程,于20xx年底完成,河流内有拦水坝5条,其中二条为灌溉、发电多功能坝,20xx年完成了全省重点工程俞宅水闸枢纽建设,全镇范围内有小(一)型水库一座,小(二)型水库六座,万方以上山塘221座,小山塘653座,道路、村庄和其他占32.7%。镇驻地距县城20公里。
全镇有、溪山两个居委会,深坑、高厅、后垄、王家、大洲、二渡关、蒋坞、鲍坞、下社、毛溪10个行政村,共有181个自然村,150个村居民小组,全镇总户数为8322户,总人口48800人,其中镇区人口1.5万多人。
境内青山秀水,风景怡人。镇区西南角紧靠九仙山景区,东面连接六石岩景区,有龙华山省级森林公园,森林覆盖率百达92%,拥有碧波万顷,连绵不断的海奇观,余亩的原始森林,一入秋便满山火红的枫树温,奇特的鹰嘴峰、山藤牵织的吊桥、形似葫芦瓶的廿四厂水库、“避风湾”大坑老屋等,景区内还有百年古刹龙华寺,建于明未的老厅、石鼓大厅、茶马古道等多处极具文化底蕴的人文景观,追寻着民间传说留下的痕迹,在大自然的怀抱中,回归心灵深处的宁静。
在建的鲍坞生态文明村,与省级森林公园龙华山毗邻,该村三面环山,一面靠国道上二线,村落顶部有一座36万立方米的小(二)鲍坞水库,全村75%的生产生活及饮用水均取之。
二、深化认识,提高开展重点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识
上面提到,我镇重点水域由河流、水库、山塘等组成,重点河流有棠岭港,是我镇的母亲河,也是全区人民的母亲河,20xx年县政府在我镇棠岭港河流组织了一场大型保护母亲河活动,主管农林水县领导亲临并作讲话,相关部门积极参加,吹响了保护水域、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号角,引领我镇提高文明建设迈开了大步。保护重点水域,义不容辞。
三、加强领导,明确开展重点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对重点水域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了河长制专项考核机制,健全了河道治理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强有力工作格局。
2、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结合我镇实际,棠岭港和小(一)廿四厂水库由党委书记王青山担任库长、河长,靖安河堤、高厅河堤、河堤分别由挂村镇领导担任分河长,各村(居)支书担任副分河长。镇长朱康贵担任小(二)型跃进水库库长,其它小(二)型水库均安排了我镇挂村领导担任库长。各河堤和水库均有专业安全管理员。万方以上重点山塘由村委会安排人员直接管理。
要求各相关村(居)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时,进一步深化实施“河、库”管理方案,从工业污染治理、人为垃圾清理到工程措施配套等一系列举措,使我镇辖区内河流、库区水域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3、加强督导、促进落实。我镇成立了一支专业巡查队,不定期对辖区水域环境保护进行督促检查,形成了微信晒亮点、污点机制,立即改整机制,形成了“你追我赶、共整家园”良好氛围。
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重点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
在抓好辖区河流、库区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给合全镇环境整治、防汛抗旱措施、气象信息服务等内容,一边抓源头,一边抓清理,各河流、库区按线路长短配备了专业清理员。使我镇水域河流、区库水质有明显改善。
大力推进新型“生态文明村“建设,我镇第一个选择在有良好基础的鲍坞村,该村20__年获得了江西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的“江西省省级生态村”, 20xx年获江西省农民用水者协会奖励。该村地理位置独特,干群意识纯高,对生态文明认识到位,当前该村小(二)型鲍坞水库已除险加固,鲍坞自然村中心地鲍坞总塘清淤、坝体加固等工程已完成,沿自然村环村小河流全长3.5公里卫生除草、石硬修复等基本完成,渠道硬化到位,其它附近山塘整治也在计划中,配套其它环卫整治建设有板有眼,一切均在提升中。
我镇重视河长制,重视生态文明村建设,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随着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镇将紧跟时代节拍,为营造美丽而不懈努力。通过未来不断投入人力、财力,建立水质监测,相信从流入广丰区的水是碧绿的。
xx镇将以“发展生态旅游,打造赣东北旅游新镇”的思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村”建设,努力把打造成一个小有特色的的心灵栖息地。成为继铜拔山又一旅游胜地。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是深入实施“环境立市”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具有重大意义。我市“河长制”工作自去年5月启动以来,在自治区水利厅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前期工作进展顺利。
一、河湖情况
我市列入市级“河长制”管理的主要江河湖共7个,分别是雅鲁藏布江、拉萨河、纳木措、澎波河、墨竹玛曲、当曲河和拉曲河。以上江河湖构成我市实施“河长制”工作的江河湖管理体系。
二、工作进展
(一)主要工作
20xx年5月拉萨市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及时部署,全面动员,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1、出台方案。20xx年5月,、市政府印发了《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行动方案》(拉委厅发〔20xx〕33号)和《拉萨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拉政发〔20xx〕123号)。20xx年12月,结合全国、全区及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新要求及我市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两文件基础上制定了《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对该“方案”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了现有“方案”,于20xx年4月7日经拉萨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审议通过,20xx年4月20日经中共拉萨常委会审议通过,近期将印发实施。
2、成立机构。我市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市长和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和市政府各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区)长为成员。明确了河长,市级河长由拉萨市市长担任,县级河长由各副市长及县(区)长担任,乡(镇)级河长由各乡(镇)乡(镇)长担任,主城区段延伸至村一级,由村支部第一书记担任河长。成立了拉萨市“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由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韩云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
3、工作部署。20xx年4月9日,常委、常务副市长占堆在市政府六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大会。会上,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下阶段主要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20xx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
4、河道清理。结合精准扶贫生态脱贫工作,经自治区同意,解决了我市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山洪灾害设施看管员1275人,工资每年每人3000元,我市积极组织这部分人员,开展了拉萨河及三渠一河河道清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提早部署。在全国和自治区尚未全面开展河长制工作之际,我市已于20xx年5月份就启动了此项工作,做到了早筹划、早部署、早落实。
2、迅速行动。自治区“河长制”方案出台后,我市积极响应,结合全区河长制工作新要求,迅速修改完善了市级“河长制”实施方案,并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和常委会审议;同时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大会。
3、拓展内容。自治区“河长制”方案未将澎波河、墨竹玛曲、当曲河和拉曲河纳入“河长制”实施范围,且河长设置至乡(镇)级。我市在制定方案时,考虑到以上四河是拉萨河的骨干支流,为切实保护好拉萨河水环境,我市将以上四河纳入“河长制”工作内容,同时,将主城区段河长设置至村级,由村支部第一书记担任村级河长。
4、夯实基础。一是开展拉萨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20xx年,我市落实相关人员和经费对拉萨河开展了水环境综合治理,为“河长制”积累了工作经验;二是开展了涉河湖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按照市政府关于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方案要求,要求所有非法采砂点限期关停。三是完成了拉萨河划界确权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拉萨河完成了0号-18号桩的划界确权工作,为编制河长制实施方案的编制打下了基础。
三、下步主要工作及相关建议
(一)下一步主要工作
围绕自治区及我市河长制工作要点,紧盯目标考核,立足工作实际,下一步我市河长制工作要牢牢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县、乡和各职能部门要利用舆论媒体,加大“河制长”工作宣传,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江河湖水资源保护治理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二是明确职责,迅速行动。河长制工作的重点就是江河湖的保护管理和治理,各县(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到情况明、责任清、心中有数,更要做到措施实、督查严、手中有术。各县(区)要迅速落实组织体系及实施方案,并明确河流水库巡查员、保洁员、专管员,制作并设立责任公示牌,深入开展河湖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职责,拿出工作方案,做到履职到位。
三是综合整治,突出重点。近年来,我市把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取得了初步的整治成果。结合河长制工作,建议继续深入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涉河湖违法行为监督检查,清理整治非法取水、排污、设障、采砂、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坚持标本兼治、深入开展“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尽快落实“河长制”办公室相关事项。既已明确“河长制”办公室是常设机构,建议由市编办牵头,落实市河长办机构及人员编制;由市财政局牵头,落实河长办每年工作经费;同时,建议开通全市“河长制”热线电话,专门受理全市江河湖违法行为投诉及河库管理举报。
二是建议加大培训力度。我市开展河长制工作刚刚起步,摸着石头过河,无经验可谈,建议对我市河长制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统一培训,学习河长制工作比较成熟的地区的先进经验,确保我市河长制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市河长办要求,现将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推行情况
(一)河流基本情况
闽江流经延平区境内河道长度为65千米;西溪流经延平区境内河道长度为12.3千米;富屯溪流经延平区境内河道长度为36千米;建溪流经延平区境内河道长度为33千米。延平区境内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千米的一、二、四、五级河道共14条;其余小面积流域河道45条。
(二)强化组织保障
20xx年2月27日,省里召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省水利厅厅长解读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会上,省长作了重要讲话,为全省各县(市、区)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指明了方向。
会后,延平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立即召开会议,要求区水利局在贯彻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延平区实际,牵头起草《延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在征求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和建议后,方案于3月3日送审。3月6日,方案经区政府常委会研究通过,3月14日提请区委常务会研究通过。
(三)建设组织体系
按照方案,结合延平区实际情况:
一是区、乡镇(街道)两级分别设立河长。区级河长由赵明正区长担任,副区长裴福海、高文健,党组成员吴火亨担任区级副河长。设乡镇(街道)级河长共21名,同时根据延平区实际增设河道警长26人和村级河长241人。
二是成立延平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何明星任组长,区长赵明正任第一副组长,副区长裴福海、高文健、党组成员吴火亨任副组长,组成单位任成员。
三是组建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区级“河长制”办公室,3月16日在区水利局正式挂牌成立。设主任1名,由区水利局局长兼任;由区水利局、环保局各抽调1位副局长担任专职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各抽调1位副局长兼任副主任;设成员若干,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经信局、卫计局、财政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海事)、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行政执法局及延平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组成。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从办公室组成成员单位抽调。
四是成立河道管理服务中心。河道管理服务中心设编6人,人员正在抽调中。
五是河道警长和村级河道专管员到位。所有河道警长、村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必须在4月中旬到位,建立完善“河长制”各项制度。
(四)设立河长公示牌
为更好地落实各级河长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我区预设置区、乡镇(街道)两级河长公示牌约245块。目前,已完成公示牌制作及安装约70%左右,争取5月底完成所有“乡镇(街道)河长公示牌”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公示牌上公布流域图、河流名称,河段范围,河长、河段长、河道警长、村级河长、村级专管员姓名职务,职责,整治目标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二、近期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集中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延平区出台了《延平区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监管。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加大河道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取得初步成效。
从 2月6日开始,延平区水利局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分成三组,联合夏道、炉下、西芹、王台等乡镇政府,对小溪流域非法采砂场点66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所有非法采砂场点进行现场宣传劝导,并责令其限期拆除整改。截止目前已取缔41个非法采砂点,其中:夏道镇非法采砂点18处,炉下镇非法采砂点7处,西芹非法采砂点1处,太平非法采砂点1处,樟湖镇非法采砂点1处,王台镇非法采砂点4处,南山镇非法采砂点2处,洋后镇非法采砂点3处,巨口乡非法采砂点3处,赤门乡非法采砂点1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12份,现场调查笔录15份。通过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的猖獗行为被阻止,下一步将组织执法,公安、环保、住建、交通和电力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力争在6月底对剩余的非法采砂点给予全面取缔,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
(二) 重拳出击整治畜禽养殖污染
延平区严格按照《南平市集中整治延平区畜禽养殖污染工作方案》,从“拆、转、治、清、管、查”六个方面综合发力,坚持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坏”的原则,以生猪养殖业污染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集中整治以来,截至20xx年5月12日,全区拆除养殖场4843家,拆除面积381.32万㎡,削减生猪数量216.45万头,现全区生猪存栏10.65万头。共投入资金近10亿元。经过强力整治,延平辖区30条流域水质大部分好转(20xx年5月5日监测数据与20xx年年均数据对比),其中:4条流域持续保持Ⅲ类水质,24条流域水质有所好转(4条从劣Ⅴ类水变为Ⅴ类水,7条劣Ⅴ类水变为Ⅳ类水,6条从劣Ⅴ类水变为Ⅲ类水,1条从劣Ⅴ类水变为Ⅱ类水,2条从Ⅴ类水变为Ⅲ类水,4条从Ⅴ类水变为Ⅱ类水),仅剩2条仍为劣V类水质。
(三)三举措推进流域清理工作
2月8日,我区正式开展流域清理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强力推进25条小流域河道清淤工作。截至2月27日,已全面完成各条河道清淤,累计清淤河道逾190千米。一是全面摸底排查。行动前期,我区派出水利、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分组对全区30条小流域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最终确定25条需开展河道清淤的小流域名单,并摸清每条小流域需清淤的内容,以及清淤的长度、宽度、深度等基础信息。二是落实经费。由区财政拨200万元,乡镇配套共投43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明确每条流域清淤工期、责任人,并根据“河长制”要求,安排各河段长作为保洁管理责任人。区水利部门抽调人员组成3支督导组,对清淤工作开展技术指导。三是强化督查落实。区里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环保、住建、水利、畜牧等部门为成员的督查组,不定期对乡(镇)、街道河道清淤工作开展督查,对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25条小流域河道清淤工作纳入万人保洁考评内容,确保工作见实效,更显长效。
(四)采取应急措施治理黑臭水体
2月8日,我区针对长万水库和瓦口洋流域周边因长年养殖污水直接排入、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等因素造成的水库和流域内源污染日益加剧问题,采取应急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一是长万水库黑臭水体治理。该水库库容约400多万立方米,因常年养殖污水直排,形成巨大的黑臭水体。目前,长万水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量的'90%,投入资金20xx多万元。经过治理,水体由劣Ⅴ类提升至近Ⅲ类水质。二是瓦口洋截流治理工程。杜溪流域是畜禽养殖污染的重灾区,内源污染严重,形成瓦口洋近千亩的黑臭沼泽地。目前,瓦口洋截流治理工程已完成总量的90%,投入资金2500万元左右。水体由劣Ⅴ类提升至近Ⅲ类水质。
(五)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
4月中旬完成乡镇(街道)级河长公示牌的设立工作。按照省、市统一部署,3月22-29日,在世界水日暨中国水周期间,开展河长制宣传工作。3月22日,把“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主题、河长制宣传和区、乡镇(街道)二级河长名单,在闽北日报专题印发,宣传到全区所有乡村、社区。4月8日,我区配合市里组织开展以“我爱母亲河”为主题的河岸清洁保洁以及保护河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延平区河长制办公室及成员单位(区水利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和旅游局、农业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卫计局、经信局、公安分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国土分局、财政局、行政执法局)约200人参与这次宣传和清洁河道活动。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加快建立各项制度和机制
1、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建立河长联席会议制度和责任部门联系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定期通报制度,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盲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流管理保护情况。
2、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级“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建立科学严密的监测机制。联合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细化加密,科学设置,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整改落实。
4、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区、乡镇(街道)二级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流名称,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整治目标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乡镇(街道)级增加公布河道警长,村级增加公布河道专管员。
5、建立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对涉河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6、建立奖惩分明的考评机制。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区、乡镇(街道)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无故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二)进一步推进ppp项目建设进程
我区将持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截污控污等强有力整治工作,推进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进程。延平区“水美城市”小流域综合治理ppp项目主要涉及留墩溪、西塔溪、徐洋溪等17条河道的综合治理,估算总投资259000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4月底完成可研批复。第一批实施PPP模式的有西塔溪、武步溪河道清淤、生态护岸建设、生态缓冲带建设等,拟7月中旬开工。
(三)认真落实资金保障措施。认真落实“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经费和河道警长、村级河长、河道专管员等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河道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的投入力度,切实做到河流保护管理“最后一公里”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有制度,确保河流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XX县对辖区内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模式,为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认真开展对辖区“河长制”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现将XX县水利局“河长制”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境内共有大小河流103条,其中祊、浚、温凉、涑为四大主干河流,属于淮河流域,境内总流域面积1903.8平方公里。作为水利大县,我县高度重视河流治理和“河长制”各项工作,严格落实辖区水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制定《XX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XX县城乡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抓好抓实,严格各级“河长”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逐层分解任务,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导考核。通过自上而下,层层努力,我县在“河长制”方面重点做好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
县迎淮指挥部与全县各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确定我县28条主要河流实行县、乡、村三级“河长制”, 出台了《XX县“河长制”实施方案》和《XX县“河长制”实施细则》,明确了“河长”职责。24位县级领导担任了县级“河长”,40位乡镇(街道)领导担任了乡镇级“河长”,并。一是在每条河道的河岸显要位置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举报电话。全县共设立“河长”信息公示牌42块。二是建立河道档案,做到“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摸清底数,有效治理。对县域内28条主要河道的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以文字、表格、图片等形式建立档案,掌握河流状况;针对各河道情况不同的特点,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确保水质达标,水清岸绿,要求做到对重点河流实行“六个一律”,即:入河排污口一律封堵、河流沿线一律截污、所有污水一律入管、企业排放一律达标、小养殖等土小项目一律取缔、支流水质一律达标。
(二)切实搞好河道水域环境 确保迎淮工作不失分
1.做好河道清洁绿化工作。今年开展迎淮工作以来,各级“河长”认真落实责任,积极参与包干河道的环境治理工作,共治理了河道19条,清淤长度达 111.9公里,清淤垃圾608.8吨,河道栽植水生植物14450棵,河岸绿化173400平方米,栽植各类树木763600棵,改造河岸护坡30公里,筑坝10座,有效美化绿化了河道周边环境。
2.开展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我县浚河、祊河等
主要河流有非法养鱼网箱2110个,涉及费城、胡阳、探沂3个乡镇(街道)。相关乡镇都派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并狠抓落实,确保了5月20日前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工作顺利完成。同时,为防止非法网箱养鱼出现反弹,在河道的醒目位置设立禁止河道非法网箱养鱼的公示牌,并加强河道巡查,坚决杜绝非法网箱养鱼的反弹。
3.加大污水垃圾清理力度。污水、垃圾是河道水域环境的重
要污染源。根据迎淮工程项目进度安排,我县加大对城区污水直排封堵和河道清淤力度。县住建局对建成区温凉河、护城河、钟山沟、洪沟及许家崖干渠的污水直排进行了摸底排查,共排查直排口50处,涉及15家责任单位。目前,污水直排口封堵工作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全部完成,有效地减少了城区污水入河直排量。同时加大了对建成区河道沟渠淤泥垃圾的`清理力度,动用机械1200余台次,完成护城河、钟山沟等河道的垃圾清理,共清理垃圾20万方;完XX县城25条道路、 100余公里的排水沟内垃圾清理工作,清理垃圾20xx方,有效避免了道路垃圾流入河道。
4.抓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作。XX县全县共有畜禽养
殖户4371户,截止11月份,全县禁养区域内养殖户1826户,现已拆除604户,停养897户,棚舍清理完成82.2 %;限养区域内养殖户1402户,现已停养729户,整改验收203户,整治完成率66.48%;适养区域内养殖户1143户,现已停养682户,整改验收65户,整治完成率65.35%。目前,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尚未完成。其中,全县养鸭户950户,停养446户,拆除352户,整改验收 152户,整治完成率100%,养鸭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加强水政执法监管力度
为切实落实“河长”责任,全面做好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我局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大河道水政执法和监管力度。
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县迎淮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督促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河道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工作,加大河道水域环境检查力度,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乡镇,共下达督导问题表12份;各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治理工作,承担相应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各级“河长”定期对全县15条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进行巡查。密切跟踪各部门单位的河道治理进度,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县水利局严格履行水行政执法职责,加大对河道执法巡查和涉水案件的执法力度。20xx年,先后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26起,其中查处河道非法采砂12起,非法开采地下水资源4起,破坏水利工程 6起,其他水事案件4起,维护了水法规的尊严和水事秩序的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我局“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群众保护水环境意识不强。“先污染后治理”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河道水域环境现在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部分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既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习惯,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到河道环境整治工作中,导致“河长”工作压力大,河道环境整治难度大,易反复,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河道治理的财力物力投入不足。彻底的河道治理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而投入不足是我们治理过程中的一大软肋。因为没有专项经费,也没有专人负责,各级“河长”的河道治理工作困难重重。
三是“河长制”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河长制实行“一河一长”工作机制,但是辖区内有多条河流是跨区域的,且河流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等特点,使“河长制”管理河道范围因跨区域造成管理不便,特别是在河道环境治理上,分别治理,分片包干,易治标不治本,不能取得有效成果。
三、下步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迎淮考核工作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下步工作计划,并狠抓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发动群众参与。要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河长制”中,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者和监督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调动群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努力营造群众积极爱护河道水域环境,参与美好环境创建的浓厚氛围,使群众成为河流污染治理的生力军。
二是统筹协调治理力量。实施“河长制”的出发点和最终目标是水环境质量改善。要实现水环境改善目标,需要加强部门与区域间的理解和配合,协调好各方力量同步治污,“河长”之间既要分级管理,又要强化配合,共同做好流域河流治理工作。
三是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实施“河长”应责权统一,明确“河长”考核目标。制定“河长制”考核机制时,要在清晰的责任边界划定基础上,建立系统化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实施的保障条件。要合理确定工作考核指标与水质考核指标的关系,做到“河长”责权的一致。
20xx年,我局作为桥港牵头部门,按照全县治水工作的方案和总体要求,科学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协调,会同县建设、环保、农业等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桥港水环境整治和“河长制”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河长制”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长河长办〔20xx〕1号关于《长兴县桥港水环境综合治理20xx年目标任务》、长委办发〔20xx〕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完善“清三河”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我局关于《20xx年桥港水环境治理工作计划》,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桥港“河长制”的各成员单位,重点抓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科学修订方案和考核办法。结合20xx年以来的整治和检查督查情况,20xx年初,我局对桥港3.8公里河道,再次组织了认真的调查和排摸,找准了河道、河岸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针对问题,重新修订完善了《20xx年桥港“河长制”工作方案》和《20xx-20xx年长兴县桥港水环境治理方案》,并制定了桥港“河长制“成员单位考核办法。
二是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根据“河长制”方案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对桥港的日常巡查工作,定人定责,坚持每月不少于2次的河道巡查,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街道,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全年共落实巡查32次。
三是及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今年以来,我局较好地坚持了每2个月召开一次“河长制”工作例会的制度,通过工作例会,分析河面保洁、岸坡整治、截污纳管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合力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截止12月底,通过巡查和其他途径,共发现问题42个,通过联合整治解决问题30个,督促各成员单位解决问题12个。
四是定期开展整治和检测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整治活动共5次(1月23日、5月21日、7月23日、9月7日、12月日),参与整治力量172人次,清理河面水草、垃圾漂浮物、岸坡垃圾共10余吨,整治成效明显。1.河面保洁工作。桥港3.8千米的`河面保洁工作均由县建设局负责,每天1艘垃圾清理船,上午和下午各组织一次清理打捞,较好地落实了河面的保洁工作。2.截污纳管工程。一是今年7月份,县建设局重点组织对桥港平安小区河段的雨污排水管道实施了分流改造(其中雨水管道890米,污水管道830米)、给水管更新,该工程历时3个月,于10月5日竣工,受益住户152户。二是长海改造工程全长1770米,新建雨水管3580米,污水管1014米。雨污水管网改造为港截污纳管工程组成部分,主要实施对原有的雨污合流管废除,新建新的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污分流;将已改造的老小区如:园丁小区、古苑新村等污水接入已建污水管网;新建新的污水接入点,为下一步地块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预留接入点。3.河面船只管理。县港航局突出抓好了河段内运营船只日常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的督查检查工作;并对高家墩桥西、三里桥河段和张王塘口交叉口的6艘废弃船、沉船时行了清理。4.清理渔网工作。今年以来,我局联合县农业部门,加大了对河内设置渔网的问题查处力度,共清理收缴地龙57只,丝网9张;5.岸坡整治工作。雉城街道和城管执法局联合拆除乱搭的鸡鸭棚、瓜架6处,面积达100平方米,清理乱种菜的河段13处,河岸垃圾清理清运3吨;6.水质监测工作。县环保局定期组织桥港的水质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河道水质变化趋势,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
五是重视开展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为进一步提升沿河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和参与的热情,我局借助媒体、网络等载体和日常巡查,积极宣传“五水共治”、“清三河”及“河长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专门策划制作了《桥港水环境保护倡议书》,向沿河居民、单位及企业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作为牵头部门,我局规范了日常巡查、联合整治、工作例会和检查考核的各类台账资料,及时收集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和图文资料22次,同时将“河长制“工作开展和落实的情况,按要求及时向河长办和治水办报送。
二、存在的问题
桥港水环境治理和“河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日常保洁工作难度大。沿河两岸的居民治水护河的意识还不强,配合“河长制”工作及整治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向河里乱倒、乱排等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日常监管难度大。沿河3.8公里距离长,居民点和企业多,在河岸边乱搭、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
三是水质的提升难度大。桥港与多条河道相通相连,东与东至张王塘口相连,西与长兴港汇合,中与护城河相交,虽经努力整治,但水质提升还达不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目前经县环保部门监测,水质状况仍为劣Ⅴ,三类水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打算
1.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保洁。我局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从突击治水向制度化治水推进,实现治水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2.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我局作为桥港牵头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好牵头、组织、协调、指导及督查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紧密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治水工作。
3.强化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平台和形式,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及企业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
河湾社区东与三河镇为邻,西接丰乐街道,社区共计592户,居民均居住在丰乐河沿岸,自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我社区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河长制管理工作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社区成立了以总支书记王于华为组长,两委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20xx年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日常管理机制和工作台账。按照镇政府落实河长制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按照统一领导,责任落实的方式,切实加强对我社区辖区内水环境整治。
二、制定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河湾社区河长制辖区范围西自肖家桥原刘运泰浴池,东至神灵沟,与三河镇交界,全长约5.4公里,占线长,任务艰巨,我们通过广播、电子屏幕、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对广大居民开展“河长制”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参与河道整治的意识,努力营造居民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20xx年1-8月份,我们集中动用了船只开展不少于20次的清理河道漂浮物和腐烂水萍,将沿岸边的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组织100多人次铲除可河道边的垦植,迎水坡厕所已基本清理拆除,目前只剩下5座在动员做工作,限期在9月底全部拆除结束。截止目前,今年在“河长制”水环境治理方面社区已投入8000多元。
三、强化措施,落实长效机制
首先要严格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真抓实干建立巡河制度,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巡河检查,并认真的做好巡河记录,巡河时要有图片,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其次要做好每月信息收集和上报归档工作,同时做好辖区内水环境调查、登记,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水体治理工作中的问题,要使河长制工作形成为一种长效机制,顺利推进。
一、河道基本情况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
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
(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
街道及时出台了 “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 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三)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刚完成招投标工作。
三是河边拆违工程。沿河有违建小房16间,计290平方米,现已拆除10间,计168平方米。
三、建议和要求
(一)五工段直河从未整治过,要求对五工段直河进行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河道建设。
(二)在无法搬迁的情况下,要求区里统一出台蔬菜酱菜企业废水处理办法。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切实履行“河长制”工作职责,结合“三线三边”整治和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推进河道水环境整治工作,将“河长制”管理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开展正常。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20xx年出台丰乐河流域“河长制”实施意见,全面实施“河长制”目标管理。我区于20xx年9月4日印发了《关于全面建立“河长制”,加强新安江支流丰乐河流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道“河长制”管护制度,将河道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
二、20xx年“河长制”管理主要工作。一是深化责任体系建设。拓展“河长制”管理范围,细化延伸管理层次,在丰乐河流域由二级河长延伸至村(社区)三级,实行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河长制”管理责任体系。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7个行政村共确定71个河(段)长,其中一级河长12个、二级河长12个、三级河长47个。实行分级分段管理,明确责任区域,加强日常督查。二是开展“河长”业务培训。3月7日,组织各乡镇“河长”参加市委组织部、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新保局举办的20xx年新安江流域河长培训班,对乡镇级“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加深对“河长制”管理工作的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提高业务水平。三是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建立河道巡查制度,印发《黄山市徽州区丰乐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区成立河道巡查队,乡镇村组织河道巡护队,对区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区巡查和乡村巡护相结合,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三、开展河道、库塘清洁行动。9月27日,由区水利局、区文明办牵头,我区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区直机关干部、乡镇(社区办)、村(社区干部)及志愿者1000余人参加的“保护母亲河,清洁新安江”河道、库塘清洁千人集中大会战活动。本次清洁行动重点范围为全区中小河流、水库、塘坝以及城乡结合部、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丰乐河岩寺城区段、乡镇政府驻地主要河流以及沿国道、省道、旅游景点等重点村庄的河流。重点开展对16处、41.8公里河段和四村水库库区的清洁,以及河道阻水障碍和沟渠进行清理。
据统计,全区累计动用水面打捞船20余条,挖掘机7台次、铲车6台次、运输车16台、垃圾保洁车43辆,共打捞清运垃圾86吨。通过这次整治,丰乐河河道卫生环境得到了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也有力促进了美好乡村建设。
四、加强丰乐河重点河面打捞。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保护意识。区水利局会同区文明办、环保局、新保局等单位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倡议活动,在区电视台滚动播送并到各村组、小区张贴倡议书,对沿河乡镇村发放宣传资料,提高了居民保护水环境意识。二是搞好源头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实行村级保洁和河道清洁相结合,以乡镇为单位落实责任区域,把河道水面保洁工作纳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区水利局负责丰乐河主干道(城区宝塔电站至西溪南大桥段长约6公里)、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二坝水面日常保洁;各乡镇负责辖区支流的'水面保洁工作,齐抓共管,有效抓好漂浮物的管理。三是加强丰乐河干流和丰乐水库打捞队日常管理。成立专业保洁队伍4支,分别负责丰乐河主干道、颖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丰乐水库二坝水面保洁工作。我区还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河道保洁队伍。9月上旬,完成了丰乐河城区段河道保洁项目(20xx—20xx年度)招投标工作,选定黄山市徽州区日洁保洁有限公司为项目保洁队伍,并于月底与其签订了保洁合同。
五、加强流域河道采砂治理。强化丰乐河及其12条主要支流的采砂管理,与区直有关单位、沿河乡镇协调配合,规范河道采砂和沿岸采石洗砂行为,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基本实现了没有无证非法采砂行为的目标。为响应市政府开展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对河道采砂审批“做减法”,逐步取消了河道采砂场的审批,我区河道基本划定为保留区、禁采区,无河道采砂场。
六、开展“河长”公示牌树立工作。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区将在丰乐河流域7个乡镇、沿河48个行政村辖区河道设立“河长”公示牌。目前市一级“河长”公示牌1块(市领导)和区二级“河长”公示牌12块(区领导)已基本完成,乡镇三级“河长”公示牌和村四级“河长”公示牌正在制作安装。
七、下步打算
我区将按照“河长制”目标管理的要求,通过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对接沟通和兄弟区县的交流学习,加大区内部门和各乡镇的协作配合力度,认真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扎实有效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河长制”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确保我区水环境持续改善。
1、进一步完善“河长”公示牌信息,为持续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打好基础;
2、结合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加强“河长制”落实和督查。搞好丰乐河孙公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3、不断健全和完善“河长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实施河道巡查制度,开展河道巡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河面打捞,治理采砂洗砂。搞好丰乐河文峰桥至西溪南桥、颍溪河城区段、丰乐水库及二坝水面保洁工作。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龙府办函〔20xx〕146号和龙府办函〔20xx〕147号文件要求,我镇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河长制”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阶段“河长制”运行情况
龙府办函〔20xx〕147号文件明确我镇朵花河道的“河长”以来,我镇按照“河长制”管理工作要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行动。主要做了五方面工作:
一是印发《龙山镇辖区内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以及经费保障。
二是开展巡查。按照县相关要求,明确各村“河长”开展踏河普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并加强了日常巡查。
三是明确对策措施。根据调查和调研的情况,制订治理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具体措施和年度目标。
四是各方配合联动。工业方面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对排污企业进行专项治理,处理好三废排放;农业方面对实施畜禽养殖、水面养殖、入河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社区)对主要河道沿线的偷倒垃圾进行清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没有相关专业人员,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无法进行;
二是调查研究不够实。村级河长虽然有巡查和清理河道垃圾,但没有实际的查找问题,制订对策;
三是各方配合不够紧。在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抓整改,靠现有的力量是无法完成的`,一是职能不配套,二是工作力量跟不上,需要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村相互配合,才能快速解决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