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舍管理制度(精选14篇)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防范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工作,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乡小学校舍校产管理制度
1、保持校舍的卫生,绿化、美化、净化,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学生、各教师负责。
2、全校师生员工对保持校舍卫生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不准在校园、校舍内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4、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无”(无垃圾、尘土、污物、痰迹)“四洁”(庭院、楼梯、走廊、水房厕所)“四不”(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乱泼污水)。
5、加强校舍管理,经常对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检查与维修。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应当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7、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拥挤、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排除和积极处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安全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各区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四、学校管电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报告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学校要经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和班主任、班主任和教师、教师和家长学生要定期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安全保证书,并认真组织学习实施。
六、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区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
1、保持校舍的卫生,绿化、美化、净化,为全校师生创造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保持工作由各班学生、各教师负责。
2、全校师生员工对保持校舍卫生要尽职尽责,尽心尽力。
3、不准在校园、校舍内乱扔、乱倒、乱堆垃圾。
4、环境卫生要做到“四无”(无垃圾、尘土、污物、痰迹)“四洁”(庭院、楼梯、走廊、水房厕所)“四不”(不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乱扔果皮、乱泼污水)。
5、加强校舍管理,经常对校舍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门窗检查与维修。
6、加强校舍安全管理。学校校舍、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标准,防火、防盗、防水、防雷电等功能齐全。应当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突然停电的应急措施。
7、学校应当定期对校舍进行勘验检查和维修。
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中小学校舍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1、学校基建项目必须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加强基建管理,确保基建质量;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场地。
2、每学期开学前和中途,总务处对全校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有关数据记录在案,进行对比分析,特别是梅雨季节要加强巡视,发现情况及时研究对策,采取措施。
3、对校舍进行定期维护和维修,防震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4、加强消防器材管理。学校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要求,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在各梯层的醒目位置配备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对所有的灭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学校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做到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点蚊香等)。
5、加强用电安全的教育及管理,电工和有关管理人员对用电设备及线路每周要进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学校校舍设施管理工作,是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为了切实加强我校校舍设施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总务处应对校舍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养护,保证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对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发现危房立即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立即封闭停用,按有关规定加固或拆除。大、中修项目由学校提前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实施。
(二)校舍各部按以下要求维修
①门、窗保持完整无损,开启灵活,玻璃五金齐全,油漆完好,铝合金窗要保证推拉灵活,玻璃、皮条、完好无损。
②屋面应保持不渗漏,无破损,无杂物,平整完好,排水畅通。卷材屋面每年雨季前检查维修一遍,确保使用。
③墙体应保持完好,平整、牢固、无裂缝。内墙瓷砖不空鼓,无脱落。外墙不剥落,瓷砖不空鼓,不脱落。内墙、顶棚可三年粉刷一次。
④地面应保持平整完好,无空鼓,无裂缝。地面砖无空鼓,无破损。
⑤落水管应保持完好无缺。
⑥散水坡应保持完好无渗,房屋周围应保持排水畅通。
⑦屋面防雷设施,每年雷雨季节前要检查维修一次,并按要求检测导电功能是否达标。
⑧水、电及网络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严防跑、冒、滴、漏、确保畅通安全。
(三)新建校舍功能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有证勘探,有证设计,按投招标手续,有证施工。由质检站。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学校共同严把质量关,验收关,确保工程合格后交付使用。
(四)校舍档案是维护学校权益,查勘维修房屋,合理使用校舍,反映学校建设的重要资料。因此,学校必须建立校舍档案,校舍档案分为确权、基建、管理三大职责。①校舍档案的归集整理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共同负责。②修建工程竣工及房屋,土地权属的变更,必须在两个月之内将一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
③校舍档案由专职档案人员保管,专柜存入,并切实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霉,防光,防高温工作。
④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如工作需要,借用人需写借条,用后及时归还。不准拆页,确保安全完整。
(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①设备包括教学、办公、生活、校办产业范围的一切设备,仪器器械、电教设备,图书等。
②学校的一切设备都应登记建帐(卡、表)定期清查,做到帐、表、卡。物相符,确保各类设备的完整。
③学校设备应当分类保管,加强养护,定期检测,及时维修。
④教学仪器设备应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进行管理,保持良好可用状态。
⑤露天体育器械由总务处每年全面整修油漆一次,保持完好,牢固,并随时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⑥对学生课桌椅,总务处要利用学生休息时间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学生使用。
⑦办公桌椅,总务处要做到随坏随修,保证使用。
⑧总务处要坚持一月一查制度,确保各项设备的正常使用。
(六)加强领导
校舍设施维护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要切实下大力气抓好这项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①学校成立以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总务主任为副组长校舍设施维护管理领导小组,配齐有关管理人员,明确责任,统一管理好这项工作。
②及时倾听师生的意见,定期研究,部署管理工作。学期末和学年末各检查总结评比一次。做到管理严格,使用方便,有奖有惩。
③确保维护经费。维护经费是校舍设备延长寿命,确保安全,保持常用常新的根本保障。所以学校领导要广辟资金渠道,多方筹措校舍设施维护经费,用于校舍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④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促进校产校舍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保证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一、学校严格按照设计功能,确定校舍(含校舍附属设施,下同)的用途、荷载和使用年限。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校舍的使用功能。学校不得将校舍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二、新建校舍要确保施工质量。竣工后的校舍须验收合格才可使用。
三、学校校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拆建、改建,不得违章搭建建筑(构筑)物。确需改建的校舍,须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纸,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四、重视校舍安全。对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质量低、抵抗自然灾害能力差,地处山坡边、水岸边,抗震设防地区的混合结构、石结构的校舍,要经常检查结构安全。校舍的走道、楼梯和主要出入口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堵塞紧急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加门、上锁。
五、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制定防险救灾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洪、防风、防爆、防雷、防毒等安全防范工作。
六、建立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制度。学校要教育师生自觉提高安全意识,维护校舍。发生灾害性天气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发现校舍损坏和险情时,要做力所能及的维护、加固。
七、建立校舍安全检查制度。对校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做出鉴定。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应及时发出危险校舍通知书。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闭停用,并限期拆除,及时改造。属b、c级危房的,要及时加固、维修或改建。
八、经常检查和维护学校的排水系统、供电线路及消防器材等设施。各类建筑物的竖向排水、屋面和地面排水应保持通畅,发现破损,要及时修补。对老化的供电线路,必须及时更换。要保证校园内消防器材的可靠使用。
瘦西湖第三小学校舍、设施安全检查制度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
食堂,配电房,库房,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1、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应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
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2、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
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
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
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
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
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和主管
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
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3、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
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维修计划应上报上
级主管部门。
一、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学校校舍要定期检查,经常巡视,运用不同的检查方法,对校舍及其设备进行监测,并做好检查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保证房屋安全使用。
二、做好日常养护工作。要做好校舍的养护工作,做到随坏随修。要根据季节的不同,提前做好更换窗纱、防寒保暖、换季维修工作。
三、做好修缮计划,定期进行维修。要全面考虑,统筹安排。要做好施工期监督管理。尽量利用寒暑假时间,避免影响教学。
四、结合基建,进行危房改造。对于使用年限较长,危及安全的校舍要进行大修。
一、指导思想、本着爱护国家财产、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学校校舍场地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均系国家财产、校内每个教师职工、学生均有接规定使用和爱护校舍场地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破坏或损坏、学校校舍、场地的行为均应按规定受到谴责和处罚。
三、学校的校舍、场地是学校教师和学生接国家规定从事教育、教学的场所、不经国家部门和学校同意、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认任何理由将其挪作他用、一旦发现此类事件发生、学校有权利和义务及时作出纠正。
四、学校本着为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宗旨、依靠国家的有规定、合理充分地利用校舍和场地、任何闲置、和空置校舍、场地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五、学校负责部门有义务对学校、校舍场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不定期对校舍场地进行检查和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配合校长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校舍场地实施管理。
六、学校有责任对校舍场地进行合理修缮,保证教师、职工、学生在一个整洁、优美、安全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和学习。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一切工作必须为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务,为此特别制定学校舍场地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内的.一切房屋、设备、场馆等都是供教育、教学使用或为教学服务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出租、出借、改做它用,任意改造、破坏者将依法处理。
二、校舍场地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实施管理。
三、学校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墙面等使用部门必须保护好,未经允许不得破坏、改动,若需维修必须立即报经总务处,不得自行处理。
四、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以及节水、节电工作,每天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源。
五、全校师生员工都应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六、各岗位维修、保养人员,按时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全面的维修、保养工作,并作好相关记录。
七、保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工作、认真巡查、提高警惕,防止破坏及盗窃行为,若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立即查问并制止其破坏行为;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及有关部门,以便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八、校园内不得堆放杂物、晾晒衣服、饲养家禽,任何人或组织不得擅自改变、破坏学校建筑结构。
九、校园内禁止外来车辆驶入,尤其要控制重载车进入校园,以免损坏路面及撞伤学生,校园内车辆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十、总务处应妥善保管学校房地产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