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员岗位职责(通用4篇)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学习教育科学理论,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业务水平。努力成为全县本学科的教学权威,每学期至少读一部专著,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发表一篇论文。
二、组织学科教研组的活动,负责对兼职教研员的.考核工作。
三、贯彻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提出执行课程方案、教学大纲和对教材使用意见,指导、检查、催促全县的教学工作。
四、深入研究教材教法,努力探索教学规律,提高改良教育教学的建议和措施。
五、介绍教改信息及动态,指导教改实验,及时总结经验,推介优秀成果。每两月出一期教育教学指导资料,交一份归办公室存档,并在两局“教研教改〞网页上公布。
六、组织本学科的教研活动〔研究课、观摩课和竞赛活动〕,指导县直中学、乡、镇学校教研组开展教研活动,做好校本教研的试点工作。
七、组织编写、审定乡土教材、补充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八、协助有关部门对基层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九、负责本学科老师的业务培训辅导与督察。
十、深入基层指导教学,全年下基层不少于100天,教研员听课不少于100节,上示范课2节以上。
十一、负责署名制出期中期末〔全室统一安排〕考试试卷。
十二、服从县教育局及室内的统一安排。
一、每个职工须按会议通知准时参加会议,不迟到、不早退。未经主任批准不得缺席。
二、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会,认真作好记录。
三、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会上可充分发表意见,一经形成决议,必须自觉执行。
四、教研员参加省内学科会议,凭会议通知报主管主任审批,主任批准。会后将会议精神用书面形式向教育局和教研室汇报。凭会议书面材料报销有关费用。
五、出省的单学科会议,原那么上不予参加,非参加不可的,报行政研究,两年一次,限额报销。
六、尽量减少会议次数,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召开乡镇联校领导或县直中学领导会议,报教育局审批。各学科会议由教研员提出,主管副主任同意,主任审批,开会前一周要填好会议申报单。
七、各种会议均需将出席情况、议题、讨论意见、形成的`决议等用专用本作详细记录,以便归档。
一、组织、搞好语文学科教师教研活动。
二、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探讨教学规律。为语文教师宣传、介绍新的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和教改信息等。
三、组织、指导语文教师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更新教育教学观念,不断改良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益。
四、深入教学一线听课调研,发现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教学建议。发现、总结、推广教育教学经验和成果;
五、负责语文科研课题的论证立项及实施过程中的检查指导工作;组织教改实验。
六、负责语文教学成果的鉴定、评审、推荐工作。 七、组织教师搞好师生的.诵读、文风建设工作。 八、考试后组织教师对语文学科的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九、参加对语文教师的教学工作、业务能力的考核、鉴定工作。
十、完成学校教导处、教科研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认真组织本室的理论学习。
二、负责全县小学教育科研实验课题的`指导、检测与评估工作。
三、负责全县校本教研的试点、推介和测评工作。
四、每年出版一本有宁乡特色的理论专辑。
五、研究教育政策、法规,为教研室工作提供理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