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毕业论文范文(推荐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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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毕业论文 篇1

关键词:导学模式;毕业设计;法学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47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12-0225-03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高等教育应为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已毋庸置疑。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法律专业化程度迅度提高,社会需要大批与法制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律职业队伍。这一社会需要直接触动并引发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确立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如何改革法学课堂教学模式以及对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仅有众多学者的详尽研究与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着手试点,将改革成果实际应用于法学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养“法律人”的新型法学高等教育模式。 毕业设计虽有别于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但其仍为本科教育教学之环节之一。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设计如何改革。如何通过毕业设计过程,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问题以及如何将毕业设计改革与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还少有学者论及。笔者认为,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以导学模式规范毕业设计环节,才能克服毕业设计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一、法学专业毕业设计现状与弊端

长期以来,由于受传统教育模式和体制的影响,中国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形式一直是单一的论文形式。从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式来看,首先在选题方面,学生自选或教师指定的选题多数不能与司法实践相关联或非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论文研究领域也多为众多专家学者作过充分的论述;其次在论文的完成过程方面,学生自拟论文草稿后,教师在格式、文字表达、逻辑、观点指导修改,最后定稿上交。论文成绩仅根据论文写作水平,参考论文答辩情况得出。对学生通过毕业设计在法律思维及应用能力等方面得到多少提高没有评价,对教师指导的过程与效果没有评价。

上述毕业论文的完成现状带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主动性、积极性差,多数是为了毕业而完成。毕业论文完成要么闭门造车,要么抄袭他人作品,要么论文制作粗糙,质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又不具有理论创新,毕业设计这一重要的教育环节严重贬值。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现行法学毕业设计理念滞后是根本原因。那种认为毕业设计只是对四年高等教育的总结。是决定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因素的观念,与现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与教育改革手段相脱节,导致毕业设计一直不能摆脱走过场、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缺乏完善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是造成毕业设计质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现有的保障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仅为制定毕业论文写作基本要求及向学生讲授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毕业设计选题确定、指导教师选任及责任、毕业设计完成过程监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毕业设计现状造成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学校教育与社会对法学人才培养和需求之间的差距加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弱,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为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客观尺度。为此,旨在提高毕业设计的有效性的改革势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但毕业设计改革却犹抱琵琶。司法实践需要能够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能够运用法律知识防患未然,能够通过创造性的司法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但法无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的法律人。而毕业设计不但是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模式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成果的具体评价指标。因此,改革毕业设计现状、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完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不断拓展毕业设计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对法学专业如何实现实践教育、创新教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价值。

二、导学理论对提升法学本科毕业设计有效性的启示

在分析毕业设计特点,寻找能够克服以往毕业设计不足,提高毕业设计有效性的方法过程中,现代导学理论为法学毕业设计改革提供了许多启示。毕业设计是由学生完全独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最强的一个环节。而以往毕业设计,在选题方面,教师指定的论文题目或者不属于学生兴趣范围,或不属于学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围;在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也因不十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能力,往往不能进行针对性强的指导,导致大多数学生对完成毕业设计没有热情,在完成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差,最终导致毕业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而现代导学理论对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鉴之处。

纵观古今中外教学模式与理论,可观导学理论之精髓。战国时期的著名教学论著《学记》中提出的启发诱导的思想:“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也就是说,优秀的教师总是善于用诱导的方法,引导学生而不是牵着他们走,严格要求他们而不是施加压力,开个端倪而不把道理和盘托出。教师的导应做到“及时而导”、“有序而导”、“循序施导”。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所倡导的“产婆术”教学法,运用了诘问、定义、助产这样的策略,教师先从学生已有的知识或学生所熟知的具体事物和现象,逐步引向预定的结论,最终依靠学生自己找到最正确的答案。产婆术教学法十分重视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精神。通过这种问答式的产婆术,可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现代教育理论如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罗杰斯的人本主义学习论、布卢姆掌握学习教学理论中,都蕴涵着导学思想。如建构主义认为,学习是建构内在心理表征的过程,学习者并不是把知识从外界搬到记忆中,而是以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通过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来获取建构新知识的过程。学生要主动建构客观事物及其关系的表征,但这种建构不是外界刺激的直接反应,而是通过已有的认知结构包括原有知识经验和认知策略)对新信息进行主动加工而建构的。无独有偶。在罗杰斯看来,促进学习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让学生直接体验到面临实际问题、社会问题、伦理问题和哲学问题、个人问题和研究问题等。他认为,当学生自己选择学习方向,参与发现自己的学习资源,阐述自己的问题。决定自己的行动路线,自己承担选择的后果时,就能在最大程度上从事意义学习。而布鲁姆的掌握学习理论,其所展示的学习过程为,掌握什么一尝试掌握一帮助掌握一督促掌握,也与导学式教学从明确目标、出示问题,到自学尝试解决问题、讲解提升这一教学

过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种教育教学模式下,学生都是完成毕业设计的当然主体,这是毕业设计与其他教学过程的最大区别。在毕业设计中,学生处于完全的主动地位,以毕业论文形式的毕业设计为例,从选题、收集资料、分析论证到完成写作。从格式到内容,都由学生自主完成、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帮助、辅助作用。由于毕业设计这一特点与导学理论相契合,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导学模式从课堂教学向毕业设计延伸。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自觉、充分、合理地运用导学模式,才能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三、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应用

教学方法改革应以教育目标改革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法学教育应以促进法律职业为目标取向,改革目标应为“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人手,在加强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侧重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来分析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学的博雅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使学生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需要的职业人才,从而形成我国特色的法律职业队伍。”毕业设计的完成过程不仅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现过程,更是训练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创造性地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的重要过程。以往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虽从表面上看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侧面指导,与导学模式相似,但究其实质,与导学模式的作用与效果完全不同。

毕业设计成果如同企业的最终产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即是对生产产品的过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可见,提高毕业设计成果的质量主要在于毕业设计完成过程质量的提高。导学模式是以导学理论为基础,体现为对具体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在毕业设计环节适用导学模式,就是将毕业设计划分诸多精细环节,如研究方向、涉及领域的确定、开题、分析研究过程中具体问题的确定、解决问题或研究角度的确定、论文的撰写与修改过程等,对各环节中的导与学双方应当完成的工作进行体系规范,确定评价指标,从而使毕业设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实现可控制。

1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的各个环节,毕业论文的导学模式由导、学、研、修四个结构组成。在确定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环节,导师应进行三种分析,第一种是分析学生,通过分析导师解决如下问题:(1)有哪些类型和层次的学生;(2)学生的学习程度如何;(3)学生的需要和起点能力如何。第二种是分析环境,通过分析导师了解学生生活、学习环境及社会发展环境,从而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现实环境与最佳环境;第三种是分析资源,通过分析导师应明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可利用的总体资源。而学生应在分析的基础上,向导师说明自身学习情况、兴趣、拟确定的研究方向或领域、研究环境与资源。然后是师生共同分析。反复修正,共同确定适合学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领域,在研究方向的确定上,可以考虑与学生今后生活、工作相关,这样有利于保持学生的持续学习动力,这也与全社会提倡的终身学习相适应,使教育真正成为一种需要。在开题环节,学生自行撰写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后,导师在与学生共同进行研究后,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正。在进入正式研究阶段,学生依选题分期向导师汇报阶段性研究成果,导师依据学生情况分期给予由浅及深的恰当指导,并在这一过程中师生应共同研究、分析、论证,反复修证理解与观点,直至最后达成共识。在论文的撰写与修改阶段,学生自学论文写作格式要求并自行撰写论文草稿,导师从格式、内容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与学生共同研究修改办法。在前述各个环节上,导、学过程都应制定具体评价指标,将导、学过程的原始记录与评价指标进行对照,由导师、学生自评,结合毕业答辩小组对论文与答辩的评价,最终给出毕业论文成绩。导学模式应用于法学毕业设计,与法学教育模式改革目标与教学模式相一致、相配套,进而实现提升法学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2 导学模式对导与学提出的新要求。导学模式要求从管理者到导师到学生,都必须实现角色的转变,即一切以实现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中心而展开,教师成为“导师”或助理导师,而管理者则应转变为“导学”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与支持,学生应自觉、自愿成为学习的主体,完成学习任务。导学模式的实行。主要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应得到提高,教育资源应更加充分。教师的“导”J必须强调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恰当推介应用学习资源,向学生传授使用方法,变“授之以鱼”为“授之以渔”Ⅲ。同时导师必须加强与学生互动交流。交流形式可采用BBS、E-mail、电话或QQ群。这种互动,可以促进师生、生生之间的多向交流,为学生提供了对同一问题的多种不同观点进行观察、比较和分析的机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表现能力、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但对于如此多种的交流形式,如何建立适合的监控系统来达到评价、反馈、矫正、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来说,还是个难点。学生在导学过程中,应当具有积极、主动完成的态度。如果学生的态度不端正,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就是一句空话。

3 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设计形式改革的思考。“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毕业设计改革应适应培养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学生的需要,将毕业设计与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手段挂钩,丰富毕业设计形式,打破毕业论文是唯一毕业设计形式的现状,摒弃在学习的第四年才开始考虑毕业设计题目的惯例,应在整个法学教育中实行随时发现、随时论证、随时设立,除依导学模式实现质量控制外,还可以通过建立社会评价、专家评价等其他质量评价形式,对其他种类的毕业设计形式进行质量监控。

法学优秀毕业论文 篇2

更重要的是选择具体的题目。

选题,就是选择什么样的专题确定为自己学习、研究的具体方向。法律的问题内容极其繁杂,就是确定一个大的方向,里边的内容也是十分复杂的。比如说,我们选择物权法作为研究的方向,作一个20多万字的专著,不可能写《物权法论》。如果20万字写成一部《物权法论》,那就是普及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湖南大学的屈茂辉教授是我们学校的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之前,他寄给我一本《用益物权》,大概有40万字。这种著作,分量与内容是一致的。同样,如果选择侵权行为法作为研究方向,也只能选择一个具体的题目,比如特殊侵权行为啦,归责原则啦,构成要件啦,赔偿范围啦,等等。我欣赏王卫国教授的《第三次勃兴—过错责任原则》,就是专门研究过错责任原则的专著,一个归责原则写了20多万字。题目好,写的再好,就是一个出色的作品。民法总论的题目很多,可以做很多选择。我原来想过的有民事主体、民事责任、诉讼时效,等等。但是如果选择是《意思自治原则》,这就是一个很好的题目。如果把这个题目做好了,不仅是成功的作品,而且对民商法的进步也是有推动作用的。本科生的选题就为宽泛,可以选择的问题很多,涉及到全部的法律问题,因此应当很好地斟酌,确定自己毕业论文的选题。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来就是有研究方向的,选题相对较为容易一些。

那么,法学院的学生做毕业论文进行选题,要注意几个问题呢?

第一,选题要小。

正如刚才说的那样,选题一定要小。只有选题小,才能够在有限的论文字数的范围内,做最大程度的展开,增加文章的容量和论述深度,使自己的研究成果有价值。例如,如果用20多万字的篇幅,整整写了一部侵权行为法,那就是本科的教材,而不是法学专著,各个问题都点到了,但是没有什么深度,没有学术上的价值。所以,写作毕业论文在选题上,更是这样。一篇论文,字数是有限的。本科生的毕业论文10000字左右,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30000字左右,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100000左右,篇幅都不大,容量并不多,如果没有很好的设计,很难写出有深度的东西。按照一般的写作规则,学术论文通常要说清楚一个问题,大约要8000字,要把一个问题说得很透,大约要10000字以上。当然,也有几万字的论文,那样的论文,要内容很多,质量又要好(长文章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中国合同责任研究》和《动物人格权之否定》这两篇文章,前者发表在《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上,后者发表在《法学研究》2004年第5期上),否则,编辑会给你那么多的版面吗?现在一般作者写的文章,10000万字的文章就很难发表了。多数给你5000字左右的版面就不错了。要在5000字的篇幅中,写清楚一个问题,要有多好的文字功力,是可以想象的。为什么现在有人写文章没有人愿意看呢?就是又瘦又小,干干巴巴的,没有嚼头,看了头就知道尾。这样的文章,就是没有人愿意看。同样,毕业论文的题目也要选得小,在有限的文字中,尽力地展开,扩展它的深度和广度,文章才能够做好。

小要小得适当,与自己所要说的内容相适应。例如,要写一部20万字的“意思自治原则”,那就要下很多功夫,没有功夫,写不出来20多万字。可是,要选择大一点的,像“民法的基本原则研究”,要20万字,就好像差点意思了。文字不够,写出来的东西就会很平,没有深度。自己要仔细斟酌一下,根据自己的题目,掌握的材料,要与论述的深度相一致,这样就很好了。选择毕业论文的题目,更要注意这些,题目就更要小,能够用万八千字说得很透。即使是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篇幅较大,但是题目也不能大。题目做大了,就做不到这一点了。有一个比较通俗的比方,就是刀越锋利,刀刃就越窄,好钢就集中在刀刃上了。写文章大概也是这样的道理。

第二,思路要宽。

题目小了,内容就要深。要想把文章写得深,只有思路宽,想的问题丰富、深远,历史的,现实的;横向的,纵向的;中国的,外国的;理论的,实践的;统统都要想到。

做一篇学位论文,上面这些问题都要考虑到,考虑得不周到,都会影响论文的质量。

当然,做不同的文章,要根据不同的内容对上述问题有所侧重。比如,写一篇法制史的文章,当然侧重的是历史的内容,但是要注重历史上的这种制度对现实的借鉴意义。写外国的东西,同样要注重研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有一名研究生写的一篇论文,介绍的是美国的信托制度,历史到现实,说得很详细,说得也很好,但是没有写对中国的借鉴意义。这样,就仅仅是一篇介绍性质的文章,降低了文章的分量,充其量是将外国的制度、知识介绍到中国来。我提的意见是,如果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研究信托制度对中国法律的借鉴意义,以及怎样借鉴,写得好,就是一篇很好的文章了。

二、选题的主要方法

我在给一些研究生讲法学论文写作的时候,谈到具体的选题,都结合自己的写作实践经验,给他们介绍我的具体方法。下面我介绍自己应用最多的三种方法。

一是“夹空”法。

所谓“夹空”,其含义,就是选题尽量在理论的夹空中选择,在别人都没有选择过的空间当中选择。在现在的理论研究中,大量发展的是边缘学科,最引人注目。而且研究边缘学科最容易取得成功。在传统的学科中,也有这种“边缘”的题目。比较形象地讲,就是挨近的两个问题都有人研究了,但是,在这两个题目中间,还可以发掘出一个既与两个题目有联系,又与两个问题不同的题目。这就是夹空中的题目。选择这样的题目,我曾经说过,就像的“一点两面”战术一样,是包打胜仗的战术,是包打天下的题目。我在部队的时候学过军事学。的“一点两面”战术,批判尽管批判,但打仗是非常管用的。它的核心,就是攻击一处敌人,首先要选择一个点,作为主要的攻击点,然后再选择至少一个或者更多的“面”来配合,辅助进攻。可以试想一下,一个人,一个军队,如果腹背同时受敌,那他就只有一个选择:“跑”。所以说,“一点两面”是打的击溃战,不是歼灭战,但是确实如所说,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夹空理论”也是包打胜仗的诀窍,应用于选题上,选得好,题目确定得好,文章就有了一半以上的成功率。

我在1987年写作《试论共同危险行为》这篇文章时,就是用的这种方法确定的题目。在研究侵权行为法的时候,我找遍了所有的文章,发现在中国大陆学者的论文和专著中,都没有写过这个问题。其原因是,前苏联的民商法学界对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重视。而在大陆法系,这个问题几乎是一个常识。因为是在侵权行为法理论的夹空中的问题,我就参照大陆法系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写出来这篇文章,就在《法学研究》上发表了。现在,很多法院判这种案件,都是引用我的文章中的观点,做出判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中,确立了这个侵权行为制度,这是在我的研究16年之后,变成了司法实践的现实。这是我很得意的一个研究成果。这是比较大的题目。再说小的题目。在中国的侵权行为法中,没有人提到“霍夫曼计算法”和“莱布尼兹计算法”,到现在,也只有在海商、海事案件的赔偿中,才应用这个规则。在二十年前,这两个概念还是十分陌生的,当时我问过很多人,都说不知道,甚至是大教授也不知道。我就想,既然这样,那这个问题肯定是一个夹空中的问题。我做了研究之后,写过几篇小文章,强烈要求在实践中采用。但是,这种国外的司法常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就是得不到理解,到目前还没有在民法实践中采用,这是一个很大的遗憾。

写文章可以用这样的方法,选择专著的题目,也可以用这种方法。现在的专著何其多,虽然精品不多,但是很多问题都有人论述到了。在选题的时候,要注意运用这种方法,选择最容易突破的题目,最好是没有人做过的,做起来,才有前途。写作毕业论文,根据自己的论文容量,选择夹空中的问题写作,是最成功的方法。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看我写的《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我很满意的文章,在《法学研究》百期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得优胜,得到这一荣誉。这一篇文章,就是对人身自由权及其保护的题目,是以前从没有人写过的。我在实践中发现了这个题目,并且把它做出来,可以说是成功的。这篇文章说的案件,就是我在文章中经常提到的张莉莉案件,是一个典型的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案件。但是,在对这个案件进行讨论的时候,我的意见却没有人支持,最后以侵害名誉权的案由结案。这一点也说明了“名誉权是一个大破筐,什么难理解的问题都可以装”的这个结论。最近我在人民大学和耶鲁大学联合召开的名誉权隐私权国际研讨会上说了一个观点,就是“应当对名誉权开展一个瘦身运动”,就是要对名誉权进行减肥,使其名副其实。《侵害自由权及其民法救济》这篇文章,也是夹空理论的成果。

介绍一个选题内容,就是写作毕业论文是不是可以写人物。我们的法学毕业论文,一般都是论述制度,没有论述人物的。但是我想,写作一位学术人物,写出他的学术思想,也是很重要的选题。因此,我确定我的一位博士生,就写《佟柔民法思想研究》。我看是一个很好的选题。

采用夹空法选题,基础是能够找出夹空。这就需要有学术的修养。没有很深的学术修养,找不出来夹空。因此,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搜集资料,掌握住研究防线的学术动态,才能够应用夹空理论选出自己的选题。

二是“超越”法。

在写作毕业论文的选题中,也可以选择大家都论述过的题目,在综合比较分析的基础上,超越前人所有的论述,做出自己的分析和结论。我把这种方法叫做“超越法”。

这种方法与“夹空法”正好相反。夹空法是研究别人没有研究过的东西,包打胜仗。超越法则是对大家都说过的东西,说出比别人更高明的意见,超越前人的议论。这种方法选题有其难处,这就是要在研究了全部、所有的同类著述以后,才能够做出这样文章来。因此,用这种方法选题,写作时下的功夫就要更深。没有实力,用这种方法选择题目,做起来很艰苦。但是,在现在,我国学术界的法律研究是很深入的,绝大多数的题目都被别人做过,要选择一个别人没有做过的题目,是很难的。大概在行政法和商法中,这样的题目还很多,但在传统民法、刑法中就很少见了。因此,在毕业论文选题中,超越法是经常用,当然也很难做好的一种方法。

运用超越法选题,首先要很好地看书,积累资料,掌握这一专题的来龙去脉,各家各派的学说观点,综合比较分析,归纳总结,看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能不能超越各家各派的理论,自成一说,自成体系,别有新义。如果有这个能力,就可以选择这个题目。现在的积累资料掌握学术动态,方法简单多了,上网、GOOGL、百度,等等,一搜,有关的论文就出来了。不像我们那时候,天天蹲在图书馆,一张一张地记卡片,没有多少天的苦读,选不出来好的题目。

在实际的学术研究中,经常是运用这种方法来选择题目的。特别是选择做驳论的文章,更是要用这种方法,把要反驳的问题说透,然后提出自己的主张。我有一个老师,在讲课的时候,经常是批判了这个学者,再批判那个学者,几种观点都批判完以后,至于自己是什么观点,他说:“那还没有想好。”我反对这样做学问。但是也有人主张这样的做法也是必要的,因为不破不立,先破了大家的观点,然后给别人立论就打下了基础。还有一位老师讲课,每次都是“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不对,“某某说”也不对,“我的观点永远是折衷的意见”,即“折衷说”。这种说法也不值得提倡,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超越法的应用,不过是没有应用好而已。

应用这种方法选题,大家可以看一下我写的《论人身权的延伸法律保护》这篇文章,发表在《法学研究》1995年的哪一期上,可以查一查。这篇文章就是用的超越法选题,对以往的这类学说都做了分析,提出了延伸保护的主张。从题目的深度和广度上,都可以成就一篇较大的文章,因而就写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的制度中,选用的就是我的人身权延伸保护的理论。这也是我的一个很得意的研究成果。当然也有人在批评,但是,这种观点的认识,总还是比以前的一些说法有所进步。

三是“综合法”。

我先介绍两种不适合毕业论文选题的方法,供大家参考。

综合法就是对一个问题进行综合论述,综合分析,提出自己的观点,自成一体。在每年结束的时候,总是有学者对某一类的问题进行综述,指出一年来,这门学问取得了哪些进展,取得了哪些成果。这是最典型的综合法的运用。还有,在一个讨论会上,对那些讨论的问题有哪些意见,各种意见的根据是什么,综述出来,也是很好的资料。不过这种选题方法,不适合做毕业论文,因为毕业论文不准许写综述的文章。

法学毕业论文 篇3

my deepest gratitude goes first and foremost to professor aaa , my supervisor, for her constant encouragement and guidance. she has walked me through all the stages of the writing of this thesis. without her consistent and illuminating instruction, this thesis could not have reached its present form.

second, i would like to express my heartfelt gratitude to professor aaa, who led me into the world of translation. i am also greatly indebted to the professors and teachers at the department of english: professor dddd, professor ssss, who have instructed and helped me a lot in the past two years.

last my thanks would go to my beloved family for their loving considerations and great confidence in me all through these years. i also owe my sincere gratitude to my friends and my fellow classmates who gave me their help and time in listening to me and helping me work out my problems during the difficult course of the thesis.

法学系毕业论文 篇4

关键词:应用型本科院校 法学实验教学

2010年11月,本人主持的《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改革项目获得福建工程学院批准立项。项目组成员两年多来,在法学系大力支持下,依据项目建设任务,针对法学实验教学存在的对法学实验教学体系认识不请、对法学实验教学不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实践基地作用不明显、没有将法学实验教学贯穿于法学专业培养的全过程、法学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全等一系列问题,紧紧围绕法学专业实验教学,进行进行大胆创新与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

一、确立改革目标,明确努力方向

法学实验教学改革的目标应当包括两个层次,总目标需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以完善的实验教学队伍和教学条件为保障,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为一体,培养学生探寻案件事实的能力、法律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表达能力。具体目标是建立理论与实验紧密衔接、技能训练和知识学习相互补充、情智培养和综合素质提升并重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是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法学实验教学改革,强化具体的实验教学演练,将有助于学生明确未来工作要求,运用理论成果于法务实践,提升职业素质、知识架构和适应能力。二是构建仿真实验环境。提供充分的操作机会,保证学生参与充分的分析案件、收集证据、人际沟通、起草文书等专业训练。三是提供师生互动平台。实验教学以学生主动式学习为基础而展开,学生学习兴趣被激活,通过广泛的电子媒介,可以与指导教师就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无障碍沟通。

二、积极探索,大胆进行法学实验教学改革

(一)、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中心,构筑颇有特色的“五位一体”法学实验教学体系

一切实验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既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出发点,也要以“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为归宿点。实验教学改革措施成功与否,都应当以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和水平作为检验标准。 经过实践摸索形成颇有特色的“五位一体”法学实验教学体系即以法律援助中心(含法律诊所)为平台,以模拟法庭为基础,以教学实习法院为基地,以案例课教学、法庭旁听、法律咨询为课程内容,以校内校外两支教师队伍为支撑,把课堂教学――观摩――模拟――实习――实践五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案例课教学(法官、律师任课)――法庭旁听――法庭模拟训练――专业实习――法律援助实践的五个基本步骤,以达到培养法学应用型人才之目的。

(二)、采用多种多样的法学实验教学方式,培养学生各种实验实践能力

近年来,我系在福建省高校中建立了首家法律援助站、法律诊所、物证鉴定室。实验设备、设施总值85万元。实验室使用面积达341平方米。实验仪器设施基本达到有关规定。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完好率100 %。实验室设备较完善,基本满足了实践教学的需要。通过不同的校园课堂平台,多角度、全方位培养学生实验实践能力。

法律诊所,是一种实践性法律教育方法,强调对办案经验和技巧的学习。我们开通了法律诊所电话热线,建立了值班制度。法律诊所引进了国际先进的“诊所式”法律教育方式,综合采用了集对谈式教学法、模拟训练教学法和个案分析教学法等方法为一体的复合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思维和技巧。学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实际参与真实案件的办理,培养实践能力。

模拟法庭以学生参与为主,以教师指导为辅,通过全程模拟法庭、仲裁庭的模拟司法环境和对真实案件司法诉讼;法学系还多次与法院联合在系模拟法庭开展现场庭审活动,真实地再现法庭规范审判的全过程,为学生开展模拟法庭等专业实训活动搭建学习平台。通过现场开庭使学生熟悉各类案件审判程序,掌握审判员、书记员、检察官、律师等角色的诉讼技巧,进一步认识他们各自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与作用;也使学生熟悉现实庭审相关的用语、动作和台风,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巩固了对本学科知识的掌握。

物证鉴定实验室,服务于物证技术学、证据法学、犯罪心理学、三大诉讼法学等课程。物证鉴定实验教学立足于证据分析、判断,培养学生的证据意识和判断能力。

(三)、积极拓展法学实践基地,为法学实验教学改革创造条件

科学实验和社会实践均是法学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系在发展法学实验平台的同时,还强调法学实践平台的建设。学校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仓山区法院、台江区人民法院、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鼓楼区人民检察院、闽侯县法院、福建省法律援助中心、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等十三家司法单位共建实践基地,并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效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实践能力 。

(四)双管齐下,努力打造一支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法学实验教学队伍

法学系现有专任教师18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5人,另外聘请客座教授3人,拥有律师执业证书13人,经过“送出去,引进来”培养方式,形成较高水平理论与实务教学的师资队伍,特别是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福建熹龙律师事务所、厦门衡明律师事务所等13个单位聘请了一部分实践经验丰富的“双师型”教师,为法学实验教学提供了师资保障。

(五)严格实践教学管理,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近年来,法学系先后出台了《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实践教学指导意见》等各类教学管理制度;对模拟法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主要教学环节都制定了完善、合理的质量标准,健全了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运行机制,建立了教学督导组,学生教学信息联络员、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等,保证了实践教学水平的提高。

三、敢于创新,应用效果与特色日益明显

(一)大力开展法学实验教学的创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有所创新

1、实验教学形式的创新与突破。实验教学过程应从以“教”为中心转向以“学”为中心,学生应成为实验活动的主体,以教师指导为主的实验形式转向以辅导、监控、考核的学生自主学习为主。

2、实验教学内容的创新与突破。实验教学内容的安排应注意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紧密结合,力求达到通过实验教学活动,促使学生进行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相关实务知识的整合,将零散的知识转变为相互贯通的系统的知识。

3、实验教学手段创新与突破。实现传统手段与现代化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引入网络与计算机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形成一套丰富多彩、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教学方法体系。

4、实验管理方式创新与突破。随着以“教”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的转换,实验教学的管理方式也应做相应调整,即从以教师管理为主转向以学生自我管理为主。尤其是在模拟法庭、法律咨询与援助等实验教学中,实验内容策划、组织与实施应由学生来完成。实验过程中的协调、监督、控制与评估等工作可由教师配合学生来实现。

(二)应用效果日益明显,特色显著

经过我们两年年的探索与努力,该成果日益显示出以下特点:

第一、针对性强。能够针对存在的对法学实验教学体系认识不请、对法学实践实验教学不重视、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力量薄弱、实践基地作用不明显、没有将法学实验教学贯穿于法学专业培养的全过程、法学实验教学的管理制度不全等一系列问题 ,一一加以具体解决。

第二、应用广。 该成果(1)已经应用于本校法学2008、2009、2010级学生,在模拟法庭、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法律诊所等课程教学中得到体现;(2)应用于2012年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改革中:1)、减少理论课教学时数,增加实践课教学时数。2)、充分发挥课内和课外、校内和校外教学活动对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鼓励学生参加开庭观摩、法庭论辩赛、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第二课堂活动,对学生参与以上活动及学科竞赛等奖励课外附加学分;3)、正式设立法律诊所课程;(3)加强与实践基地联系,聘请实务人员指导实践教学。(4)两年来有的兄弟院校如福州大学阳光学院、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多次邀请许步国担任模拟法庭、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直接指导学生达到100多人。

第三、效果与特色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系通过物证鉴定室、律师事务所、法律诊所等机构的运作,方便学生掌握诉讼文书写作、谈判与调解、证据调查、法庭辩护、法律咨询等方面的实务技巧。

(2)注重培养法科学生的人文意识。 强调培育学生的人文素养和人文精神,要特别强调从伦理道德、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方面培养、训练学生作为法律工作者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不仅要求学生学习并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更注重培养他们理解、容忍、接纳、尊重、爱护和关怀等方面的优秀品质,从而着眼于更高层次的人文关怀的养成和人文价值的追寻。

(3)强调培养法科学生的服务意识。 一方面,我们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到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长年无偿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组建一批目标清晰、制度健全、管理有序、实效明显的教学实践基地,以使各类学生能通过参与处理具体法律实务,实现学用结合,逐步提高其职业素养和技能,为其走向职业化道路和服务社会提供了过渡性平台。

学生通过系统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物证鉴定室训练,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操作能力、证据运用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庭审语言表达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也得到较大提高。比同类高校培养的法学专业学生质量比较高,例如法学专业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历年就业率为高,在全校名列前茅;法学学生参加突出实践能力的司法考试通过率比较高,近年来平均为32%左右;法学学生多次参加在榕高校模拟法庭、辩论比赛取得优异成绩;法学学生参加2012年福建省高校首届知识产权奥华杯大赛荣获冠军,法学2008级官应然同学的作品《对新生代农民工劳动权益保护的思考》获福建省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科技作品竞赛三等奖。

当然,由于《应用型本科院校法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教学改革项目实施时间只有2年,再加上由于受法学实践实验场地、队伍建设等因素制约,其应有的效果发挥也受到一定影响。我们相信只要继续大胆改革、锐意进取,克服困难,法学专业实验教学改革必将取得更大成绩 。

法学毕业论文 篇5

法学院99级法学专业毕业论文情况总结

教务处:

法学院99级法学专业两个班93人已顺利毕业,现将有关毕业论文的情况汇报你处。

一、 法学院99级法学专业03届毕业班为两个班(1班49人,2班44人),共93人,全部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论文,论文的规格、标准按照学校的要求执行。由于"非典"的原因,参加答辩的同学只有13人。参与论文指导的教师为23人,其中高级职称14人,中级职称9人,每位老师最多指导学生5人,最少1人,平均4人。

二、 学生论文的内容全部在法律学科的范围内,涉及到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商法、合同法、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婚姻法、税法以及国际法等内容,覆盖面较广。论文题目除极个别外没有相同的题目。通过老师的评阅,最终共有4位同学的论文获得优秀,83位同学的论文获得良,6位同学的论文获得中,1位同学的论文为及格,没有不及格的情况。

三、 存在的问题

1、 由于现在学生择业比较难,论文的写作时间正与找工作相冲突,因此,势必会影响学生安心写作论文。

2、 由于学生忙于找工作,特别是外地同学常不在学校,影响了老师按照规定对其论文写作过程的监督、指导。

…… …… 余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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