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学论文 逻辑学论文3000字(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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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师范院校逻辑学教学研究相关论文 篇1

高等师范院校逻辑学教学研究相关论文

逻辑学是一门以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按照其研究思维的角度及功利性的不同,它分为:数理逻辑、辩证逻辑、形式逻辑。高师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中学教师,因此,其逻辑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讲授形式逻辑。由于这门科学独特的研究领域,使其具有专业性强、理论性强、理解难、较枯燥的学科特点,造成了讲授中费时费力、学生厌学的局面。但是,在信息时代的今天,如何指导人们从逻辑的角度看待事物,分析、论证问题,就显得愈发重要了。这就要求高等师范院校课程设置不仅要增加这门学科,而且还要将这门学科深入、持久地讲授下去,以利于在校生毕业后走向工作岗位能更好地指导中学生的逻辑思维,从而提高他们的素质、能力,以期适应素质教育的需要。

纵观高师院校现存的逻辑学的教学方式,联系这门学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原有的教学方式进行改革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本文就逻辑学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对策做如下分析。

1.端正思想,明确讲授的意义

这似乎是不需要讨论的问题,但这一点却恰恰成为教师讲授的热情和学生学习兴趣激发的阻燃点。讲授者认为讲不讲这门课意义不大,即便备课比较认真,但在课堂讲授中,则缺乏象讲专业课那样的'热情和积极性,并且不注重本学科新动向和新知识的收集和学习。而学生呢?认为学不学无所谓,根本不去探究为什么要学。这是高师院校在教师和学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认识态度。针对这种认识态度,端正思想,明确讲授的意义就显得异常重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逻辑课作为五大基础学科之一。作为今后要从事中学基础教学工作的高师院校的学生们,其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如何,将直接影响他们的工作能力。目前的中学教育提倡素质教育,这就要求学生要用逻辑的知识去分析问题、去推断事理、去总结、归纳问题。譬如:高师院校的中文专业毕业生工作后指导学生写作文时,强调语言要准确、鲜明、生动。这里虽涉及思想内容和语法修辞方面的问题,但“准确性”则是关于概念、判断、推理的问题。好的思想内容和生动丰富的语词,没有好的思维形式,也不可能将文章写得多么出色。假如这时教师适宜地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逻辑理论、知识的介绍,那么就会使学生在表述、论证中注意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正确,使得逻辑知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中学生要学点逻辑”,这个知识的传播要靠高师院校的在校生们,他们学习的好坏、知识掌握的如何,直接关系到接受基础教育的中学生们的逻辑素质,即语言素质、表达素质、论证素质。由此可见,高师院校的学生学习这门课程意义重大。

形式逻辑作为“思维的文法”,对人们头脑中的思维内容给予形式上的规定和制约,使人们在客观现实生活中能够正确地表达头脑中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并且符合思维形式和规律的要求,从而使人们的思想得以交流,在社会的空间得以生存。人们不禁要问:“我在日常学习工作中也没考虑逻辑问题,不也照样进行交流、生活吗?’我们说:并非所有的进行交际的语言、语句都是符合逻辑形式并且遵守了逻辑规则、规律的。如:在一则药品

说明书中有这样一句:“常用量0.25—0.4克,每6小时服一次。”这是药品说明书中关键的一句话,这句话从逻辑的角度去分析显然是错误的。因为它在概念上有歧义,不能给用药者以正确的指导。这是在治病救人的药品说明书上存在的问题,那么在其它有文字、有语言的场合,语言歧义,判断、推理不当之处也是司空见惯的。因此,向中学生介绍有关逻辑知识也是现实的要求,具有生活的实际意义。它可使中学生在今后的讲话、写文章听读等一系列的思维活动中避免理解上的困难;还可以使没考上大学或考入非师范类的学生们在中学时就能接受有关形式逻辑知识的传授。

2.改革现存的讲授方式

根据形式逻辑课专业性强、难理解、抽象枯燥的特点,在讲授中应改变以往的理论知识的直接念白,侧重例举大量的现实生活中的例子去引导学生、启发学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只有有了兴趣,才能肯于钻研,化难为易。如:讲授“概念的产生”一节,学生只知道在语言表达中使用一个个概念,完全抛开概念在产生中的思维特点,于是在例举“苹果”这一概念时,可以从大家熟知的实物出发,去认识问题的实质一人的认识是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从生动直观到抽象思维;概念的产生是人们的认识的质变;从中可见概念的概括和抽象性的特点等。这样,把一系列抽象的理论通过具体可感的形象去理解、认识,化难为易,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理论知识的讲授尚且如此,更为不易的是让学生真正对知识消化理解。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教学方法:预习一讲授一做题一总结,即感知一印象一实践一理解。具体说来,就是先让学生预习,个别问题存疑;课堂上逐一讲解;每一章结束后进行一次测验,认真批改,从中了解学生对这一章理论掌握情况、实际应用情况;然后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或解释,使疑问得到彻底的解决。

另外,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在讲授过程中也应改变以往的不分专业、不看授课对象,一本教案讲到底的教学方式。改变这一授课方式,最根本的是应注重例举的内容不同。如:讲授三段论规则之一“二个否定前提得不出结论”。笔者在给政治专业的学生上课时,举的例子是:“二元论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某人不是二元论者”;在给中文专业的学生上课时,举的例子是:“小说不是剧本,诗歌不是小说。”这样,使学生从相关专业知识的认识中,弄清逻辑课的内容,相对减轻了难度,也使学生的兴趣在理解中提高,在学习中生发。

3.加强实践训练,建立多体例试题

形式逻辑的重要特征是其工具性、全人类性。随着人们认识的不断提高,重视程度也在加深。基于这门课的开课意义,自身的性质、特点,笔者认为:必须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让学生做题,即从大量的做题实践中对所学的理论进行再认识、再学习,真正做到融汇贯通。这样,训练题及试题的建设则至为关键。要选择那些多种类型的,融整体学科内容为一体的训练题和试题进行练习。这些试题可从三个方面拟定:一是在每章后拟定数套练习题,二是拟定数套融合整体学科内容的考试练习题,三是在上述两方面基础上建立数套考试试题,并附标准答案,编码排号。在考试时,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考试题套这样既加强了学科建设,又使得学科建设更加规范化、科学化,避免了上课一讲,下课完事,一学期结束不了了之的逻辑课教学模式,真正使高师院校的学生走向工作岗位后担负起现实和时代赋予的重任。

《逻辑学》的教学研究论文 篇2

《逻辑学》的教学研究论文

引言

为课堂教学服务的教材编写,当然不能因循守旧而应不断创新。只有这样,才能持续推动学术研究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虽然如此,但创新必须建立在求真基础上,绝不能为创新而创新。否则,不仅达不到创新目的,有时反而会因别出心裁的新概念及其定义、划分的逻辑混乱等,导致学生无所适从甚或盲从。在《逻辑学》教材中,就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其要者问题,以供讲授《逻辑学》课程老师教学参考。

一、关于相关章节中的“规则”或“规律”问题

在《逻辑学》教材中,很多章节都有关于“规则”的阐述。如定义的“规则”,划分的“规则”,三段论的“规则”,还有证明和反驳的“规则”等。逻辑要求正确的思维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所谓“规则”,这当然应该。但人们思维过程中遵循的这些内容究竟是“规则”还是“规律 ”我的观点则不同于传统。规则和规律有着本质不同。规则是制定的,是否违规最终须由人裁决。然而规律却不然,其只能被发现而不能制定,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不管你意识到与否,只要违规,就非碰壁不可,并最终由“自然”来决定

再如逻辑中关于“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能周延”这个命题,我们之所以认定是规律而不是规则,最根本原因,也在于其由前提得出的结论,不论是大项扩张还是小项扩张,都不正确或者不必然正确,但均非人所决定而实属自然。还有如太阳升起天就亮,太阳落山天就黑。这是谁也不能违背的规律,而绝非规则。因此人们思维过程中必须遵循的是规则抑或是规律,就非常明白。虽然如此,但高校逻辑教材,甚或高中语文课本,凡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分析,无不将其定性为“规则”。其实这些“规则”,都是被发现的“规律”,因此必须严格遵循。为避免概念混淆杜绝这认识偏差,笔者吁请逻辑同人编著教材和讲课时,改定义,划分,三段论,证明和反驳的“规则”说为“规律”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遵守同一律并使《逻辑学》这门基础学问更加科学。我的《普通逻辑通释》教材不仅纠正这种错讹,而且更在课堂教学中,获得学生认可。

二、关于从“判断”到“命题”的“创新”问题

所谓判断,上世纪新时期初由中国逻辑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吴家国和来自全国十大高校专家集体编写的最具权威的《普通逻辑》,将其定义为“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一种思维形式。例如: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实践中来的,或者“人的正确思想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头脑中固有的。该教材解释这两个判断“前者断定:‘人的正确思想’具有‘从实践中来的’属性;后者断定‘人的正确思想’不具有‘从天上掉下来的’和‘头脑里固有的’属性”。该教材出版之后,很多新的逻辑教材也相继问世。虽然当时各种新的逻辑教材基本沿用该教材此项内容的定位和定义,但后来为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教学需要,更多的逻辑教材则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新的教材当然不能完全重复前者的定位或定义,于是纷纷“创新”,这就出现了将“判断”转换为“命题”的情况。

三、关于划分根据和子项相容的关系问题

逻辑教材一般都将“划分”归纳出4个规律性要求,这即划分后不能多出子项或少出子项,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划分后的子项不能相容,还有划分应该根据层次逐级进行等。虽然不同教材对其表述大同小异这很正常,但很多教材均没有阐述前两个规律的内在关系,而只各自论述分析。其实中间两个规律是互为因果,即违反第二个规律,势必要违反第三个规律;而若出现第三个规律情况,则必因违反第二个规律。例如“参加大会的有解放军代表,老年代表,党员代表,少数民族代表”这个划分,就没有遵守根据必须同一的规律;这个划分后的子项之所以相容因此不当,就是因为划分没有同一根据。

虽然如此,有的教材即便承认“‘子项相容’的逻辑错误常常是由划分根据不同一引起”,并且“如果划分根据同一,一般不会出现子项相容”,但却认为“这两者又不完全是一回事。

有时划分根据同一也会出现‘子项相容’”。根据此观点,该教材举例“如按专业不同把科学家分为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等等,这个划分的子项的关系可以称为‘相容并列’”,并认为这种情况“一般在思维和表达中不作为逻辑错误”。该教材认为这种划分“在思维和表达中不作为逻辑错误”当然正确。因为在这划分中,这些“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均分属单独的集合概念而非普遍概念。很明显,编写者是混淆了概念。

因为其从学科角度考量,“数学家”就不是“物理学家”或“化学家”等,因此子项并不相容。虽然有时可以将华罗庚既视作数学家,有时可以将其视作物理学家等,但很明显是将集合概念分子的数学家和非集合概念的即普遍概念一员的华罗庚混淆了。虽然有时将这些“数学家、物理学家、化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视作相容的交叉关系也未尝不可,但那是将其作为普遍概念分析的。

之所以如此,这则因为作为划分专业知识的根据相容。即数学,物理和化学这些知识相容,仍然违反根据不同一的逻辑错误。如果认为这个例子还不够典型,那么我们再举一个更具迷惑的例证。这即“子项相容往往是由于混淆根据而引起的。但是,混淆根据和子项相容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前者不必然引起后者。例如,‘三角形分为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这一划分犯了‘混淆根据’的。错误,但它并不犯‘子项相容’的错误。因此,划分的第二条规则和第三条规则是各自独立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取代另一个”。

乍一看,这种分析似乎很有道理。但若仔细研究,就会发现问题。因为将三角形分为不等边三角形,等腰三角形和等角三角形的根据,显然是三角形的形状,而不是什么边,腰和角等。应该说,是三角形之边,腰和角的形状不同,这才形成这三种具体名称的三角形。如果按照彼等分析方法,那么我们将人分为黄人、黑人、白人、红人和棕人的根据也不是颜色,而是什么黑、白、黄、红、棕了。因此,对于每次划分的根据必须同一,和划分后的子项不能相容这两个规律,我们应该认为是从不同角度对同一问题所进行的分析。

四、关于推理种类的划分问题

无论何种划分,都有根据。对推理进行分类,当然也不能例外。一般的逻辑教材,对于推理种类的划分作如下表述:1.根据从前提到结论思维进程的差异,可把推理分为三类即演绎推理、归纳推理和类比推理。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归纳推理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类比推理是从个别(或一般)到个别(或一般)的推理。2.根据前提和结论之间是否具有蕴涵关系,可以把推理分为必然性推理和或然性推理。必然性推理前提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那么结论一定真。演绎推理和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性推理。或然性推理前提不蕴涵结论,即如果前提真,结论仅仅可能真。

总结

以上所分析者,只是《逻辑学》课程中的部分问题,其他问题当然还有更多。笔者在此抛砖引玉,以期引起逻辑学专家思考,甚或批评,更盼望逻辑学老师课堂教学过程中在求真基础上创新,不要讲授逻辑但却发生违背逻辑的情况。笔者也拟在此后,继续深究逻辑教学不该出现的违背逻辑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为经济社会的更快更好发展服务。

阿拉伯逻辑学 篇3

阿拉伯逻辑学

从公元8世纪中叶起,阿拉伯人开始大量翻译古希腊逻辑学著作至今,阿拉伯逻辑学经历了1000多年的发展历史,许多阿拉伯学者在逻辑学的研究中,结合本国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发展了逻辑学,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作 者:李振中 LI Zhen-zhong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北京,100081 刊 名:回族研究  PKU CSSCI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I MUSLIM MINORITY STUDY 年,卷(期): “”(2) 分类号:B81-093.71 关键词:阿拉伯   逻辑学   法拉比   伊本・西那   伊本・路西德

计量逻辑学(Ⅰ 篇4

计量逻辑学(Ⅰ)

在多值命题逻辑系统中提出了公式的真度概念。基于此,提出了公式间的'相似度与伪度量,研究了所得的逻辑度量空间的基本性质,提出并研究了逻辑理论的发散度与相容度概念,给出了三种近似推理的模式,初步建立了计量逻辑学理论。

作 者:王国俊 WANG Guo-jun  作者单位:陕西师范大学数学研究所,西安,710062;西安交通大学基础科学研究中心,西安,710049 刊 名:工程数学学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CHINESE JOURNAL OF ENGINEERING MATHEMATICS 年,卷(期): 23(2) 分类号:O141.1 关键词:真度   相似度   伪度量   发散度   相容度   计量逻辑

语言学中的逻辑推理与逻辑论证的论文 篇5

随着近些年信息化的不断推进,使得计算机成为实现信息化的重要前提,而作为抽象语言的一种,计算机以数字逻辑为基础,通过设计者设计,确保能够实现计算机内部逻辑的相应功能,计算机语言主要包括C语言和基于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在逻辑方面,两者一方面存在互通性,另一方面有存在差异性。相关研究发现,计算机技术开发依托计算机语言的逻辑功能,实现不同软件的需求,从而实现软件功能。程序开发是计算机软件实现中最为重要的环节,且保证了程序的合理实现。我国在进行计算机软件开放设计中,还需要去不断采取新的编程技术,以便能够优化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工作,有效保证使用过程中计算机软件的可维护性,确保软件的质量与功能均可得到提升。本研究通过研究计算机语言逻辑,对计算机软件开发设计应用展开深入分析。

1、C语言逻辑开发

C语言不仅可以将其应用到嵌入式的软件编程中,也可将其应用到设计软件的硬件驱动程序中;C语言还可被应用到计算机底层的编程设计之中。在当前计算机软件开放设计中,应用C语言的优点就是,能够实现嵌入汇编,直接运用C逻辑语言与计算机硬件打交道,也可做底层的软件开发。C语言是面向过程的语言,由方法、函数与数据共同组成,三者成为彼此连接的关系,而数据类型则主要包括浮点型与整型,可以与普通编程需要相满足,相对数据运算程来说,其库函数极为强大,C语言典型语句和函数是C语言编程的前提与基

2、基于对象程序语言逻辑开发

从根本上说,面向对象是基于对象程序语言关键特征,第一对类进行创建,第二对类的对象进行创建,并对封装形式予以选择,以对数据与方法进行有效的封装处理,选择定义对象法实现调用对象实际设计模式,基于对象程序设计语言同样有类本身的继承特性,选择基类创建法,对以往数据与方法进行封装,基类中有程序设计信息,或者叫做原始信息。对类中各个数据和相关方法予以详细界定,对派生类中的相关共享、保护功能的展开具有决定性。从根本上说,封装、集成为基于对象程序语言的一大特色,而且这也是编程能够大规模实现的关键性因素。C语言和基于对象程序语言的编程、设计语法相同。

3、逻辑语言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中的应用

3.1逻辑语言的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理论性语言,选择逻辑语言解决问题被更多人所关注,计算机是数学模型实际表现形式,且由逻辑语言展开描述,在应用非连通电路和连通电路时,可有效联系数学二进制,并以此为基础选择逻辑语言解决实际问题,对针对性比较强软件进行开发的重要基础在于能够对各领域之需加以详细了解,在开发计算机软件期间,基于有效的逻辑关系排列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语言。

3.2逻辑语言的具体应用

一般计算机软件会对高级语言编写软件进行选择,然而,若想使软件各功能得以实现,必须在实际设计期间依照实际功能划分软件模块,并确保不同模块软件功能得以实现,其次创建最佳主程序,通过相应扫描系统,及时调用所需模块功能,进而是程序全封户操作得以实现,计算机创建的基础是史学,其严谨性非常高,若在编写程序过程中出现错误,那么就会对计算机软件整体应用产生直接性影响。通过调查可知,现阶段的计算机编程软件功能比较完善,且编写程序结束后,可以使运行和编译得以实现,通过逻辑语言展开计算机程序的科学编写,可以对逻辑错误进行有效预防。

4、开放设计研究

各个领域的技术应用展开需求分析,以此合理完成软件编辑流程图。实际流程图可以将系统不同阶段与需求体现出来,通过网页设计语言当作其最具代表向的一个开放软件设计,PHP语言为其主流开放式语言。为使开源代码流得以实现,现阶段社区论坛己对代码进行开放,使用主体可依照自身需求,逻辑分析原有代码后,对部分逻辑功能进行修改,以使高效代码编译模式得以实现。

对适用计算机语言进行选择,相对现阶段软件开发来说,被称为计算机软件设计的重要基础,一般情况下,高端软件会对面向对对象进行有效选择,而指令设计会对逻辑基本结构进行有效选择。从根本上说,计算机语言是软件开发设计的前提与基础,而开放设计的重要前提在于根据领域不同而展开具体应用。

5、总结

在计算机软件中,计算机语言是其中枢系统,采用逻辑指令编译不同逻辑语言,从而使软件基本功能得以实现。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基础为计算机语言,对各个领域不同的实际需求对逻辑开发流程进行制定的系统性分析,并研究与阐述计算机开放式设计,实际流程图应该制定相应需求。所以使软件高效开发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开发计算机软件在国内科技环节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在计算机软件开发期间应用逻辑语言也有助于计算机软件实际应用程序的提升,这对国内计算机行业可持续发展具有很大促进价值。

学习数理逻辑学的意义论文 篇6

学习数理逻辑学的意义论文

简要介绍数理逻辑的发展史,探讨数理逻辑在现代数学的解决、论证数学命题过程中的运用,以及学习这门课程的必要性。

逻辑是研究推理的科学,分为形式逻辑和辨证逻辑。数理逻辑学开始于用数学方法对形式逻辑中推理规律的研究,后来进一步发展到对数学中基础性问题及逻辑性问题的研究。现在数理逻辑是用数学方法研究形式逻辑的一门科学,也就是用数学方法研究推理的科学。所谓数学方法[1],主要是指引进一套符号体系的方法,因此数理逻辑又叫符号逻辑。现代数理逻辑主要有四大分支:证明论、模型论、递归论和公理集合论,其中命题演算和谓词演算(即一般的所谓古典数理逻辑)是各个分支的共同基础。

命题是形式逻辑中的基本术语,也是数学中最基本的元素。一个命题是一个或真或假而不能两者都是的断言,也就是说,命题是一个非真即假的陈述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一个命题具有两种可能的取值:如果命题是真,我们说它的真值为真,通常用T(True)表示;反之,用F(False)表示真值为假的命题。在计算机语言中则是分别用1和0来表示一个命题真值的真假。像这样只有两种取值的命题逻辑称为二值逻辑。命题的真值与所讨论问题的范围有关,不能一概而论的说某个命题一定是真或一定是假。在所有断言中有叫悖论的断言值得一提。

数学命题包括简单命题(亦称原子命题,)和复合命题。前者是只用一种判断性谓语动词叙述某事物的属性、发展趋势、变化方式等状态的语句或数学表达式。把一个或几个简单命题用联结词(与、或、非等)联结所构的新的命题,就是复合命题。基本的逻辑联结词有:⑴表示“非P”含义的否定词 ;⑵有“与”、“并且”含义的合取词∧;⑶表达“或者”、“也许…也许…”含义的析取词∨;⑷表达“如果…那么…”因果关系含义的蕴涵词→。所有的命题被翻译成复合命题后,根据真值表来判断命题真值的真或假。

数理逻辑学在数学理论研究中也有到很多的应用,并不只是单单在离散数学中或普通命题演算中显示其作用。逻辑演算理论是一种有效的工具,如果熟练地掌握了逻辑演算的方法和技巧,就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诸如归结原理、逻辑程序设计和定理自动证明等奠定了基础。

尤其是前面提到的数理逻辑的四个分支,都是现在数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工具。比方说,递归论应用于数学中不少判定问题的解决(著名的如群论字问题的否定解决,Hilbert第十问题的否定解决);模型论应用与不少代数及分析数学问题的证明;公理集合论应用于不少数学问题独立性的证明。

数理逻辑学的任务在于探讨如何为整个数学建立严格的逻辑基础,其特点在于使用形式

化的方法包括公理化的方法,因而比较抽象和艰深,这种抽象化的方法除了在建立数学的基础方面已经取得很大成功而外,还在计算机科学上有重要的应用。人工智能又称机器智能,是计算机科学中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它采用人工技术和方法,研制智能机器或者智能系统以模仿、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实现智能行为、赋予机器模拟人处理问题的能力。

自17世纪德国数学家和哲学家Leibniz开创数理逻辑这门学科,至今,由于它采用数学符号化的方法,给出推理规则,建立推理体系,进而讨论推理体系的一致性、可靠性和完备性,在现代的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以及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一些研究中,数理逻辑都有着广泛的应用。而在现在的大学教育中数理逻辑却没有得到其应有的重视,忽略了这门学科不仅提供了一种新的数学命题的论证途径,更重要的是在培养科学、严谨的思维能力方面更有其独到之处。在很多代数、集合论方面通常只给出了某些定理,但定理的证明运用本方向的知识却没法得到证明,只有依据了数理逻辑学方面的知识才得到理论上的支持,从而肯定其定理的正确性。

语言学中的逻辑推理与逻辑论证的论文 篇7

逻辑学起源于古希腊,是研究人的思维的,即思维的形式结构及规律。人之所以和其他动物不同就在于人可以思维。思维是人脑产生的,人脑具有发达的思维功能,这是其他动物所无法企及的。而人的思维活动则是通过概念、判断和推理等逻辑的形式进行的。所谓概念,如:“苹果”、“校园”、“欣喜”等;所谓判断,即“苹果好吃”之类的;所谓推理,如“凡是苹果都是树上结的,红富士是一种苹果,所以红富士是树上结的。”思维的过程就是不断运用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进行活动的过程。

逻辑学就是研究人的思维形式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而推理和论证是形式逻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科学研究时经常要用到的两种方法,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语言学研究中也是如此,本文拟通过语言学研究的示例对逻辑推理和逻辑论证进行简单的分析说明。

一、逻辑推理

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判断推出一个新判断的思维形式。侦探小说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就有着极高的推理能力,总是能通过一系列复杂的推理,进行案件的侦破。逻辑推理可以分为三种:归纳推理、演绎推理、类比推理。

归纳推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运用到,是从多个具体的现象中总结出一个一般的规律,是从个别到一般。语言研究中的探索性研究就属于归纳,研究者常常并不十分清楚自己到底要找什么,会找到什么,而是通过采用观察、问卷、访谈等方式从样本中收集资料,通过对资料分析,归纳出其中的现象和规律。比如调查某地区店铺名的命名特征,首先通过实地考察,收集资料,然后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析,最终归纳出本地区店铺命名的特点和规律。

演绎推理是从一个一般的规律到个别的具体现象的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在语言研究中,比较典型的代表是生成语法学派。该学派基于语言是人类普遍的内在机制这一观点,通过形式化语言规律,推导具体的语言的特征,认为有限的语言规律可以演绎出无线的语言内容,其中最常用到的就是演绎推理,有普遍语言机制,推理个别语言特征。

类比推理则是由个别性前提推出个别性结论的一种推理形式。其方法是当两个对象有一系列相同的属性时,已知其中一个对象还有另一种属性,就可以推出另一个对象也有这种属性。在语言学研究中,当今非常流行的类型学的观点就属于这种。所谓类型学的分析方法,是基于语言同的基础之上的,寻找不同语言之间的对应关系。比如汉语中有些动词可以做名词,像“这本书的出版”中的“出版”,运用类型学的观点来看,英语中也应该有类似的用法,通过查找发现,英语中的动名词、现在分词就属于这类,是介于动词和名词之间的一种词类。这其中就运用到了类比推理的方法。

推理是思维形式,同时又是论证方法,推理作为论证方法在证明与反驳中有重要的论证作用。我们写的论文当提出某个论题(即论点)之后,就必须用大量论据进行论证,而采用论证方法进行论证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推理的过程。此外,推理的结论要想真实可靠,必须保证前提为真,推理形式为真,否则推出的结论则真假不定。

二、逻辑论证

人们在思维过程中,往往要确定某种想法的真实性,在表达思想的过程中,往往要叫别人相信自己的某个观点,或者对别人的某个观点不同意,力图证明它是错误的,这就需要用“论证”这种形式。逻辑论证可以分为两种:证明、证伪。

所谓证明,即从正面证实自己观点的正确性。就是根据已知的真是判断来确定所需要证明的判断的真实性。证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之间存在的因果联系,我们要确定一个判断的真实,就得寻找这个判断为真的根据,反映出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证明由论题、论据和论证三部分组成。论题即需要证明的问题;论据即用来证明论题真实的判断、根据;论证就是证明的方式,即论题与论据之间的逻辑联系,就是我们前面讲到的推理形式。

这种实证性的研究方法被广泛的应用于语言学研究中,尤其是语音研究中来。在语音研究中,通常是先提出假设,然后设计语音实验,在设计时做好对变量、自变量以及控制变量的定义,最后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验证假设。这种实证性的研究运用到的方法就是逻辑证明的方法。

所谓证伪,即批驳别人的某个观点,又叫反驳。通过已知的真是判断来确定某个判断虚假的思维形式,也可以说是用一个证明去推翻另一个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证明。反驳不是简单地指出对方论题或论据的错误,而是要通过具体的分析、推理,说明为什么是错的。反驳是明辨是非、探求真理的重要工具,真理的产生不仅需要证明,更要能经受住各种反驳,在学术理论和日常生活中,同不同的思想观点争论过程中,反驳都可以作为一种有力的工具。

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自然会用到这种科学论证的方法。1957年,乔姆斯基出版了《句法结构》一书,“转换生成语法”至此兴起,他在哲学方面立足理性主义,采用演绎的方法,面向理论,先有初步假设,然后采用逻辑和数学的方法,根据他制定的模式和规则,推导出各种语言的表达形式。这种方法基本上是一种科学的证伪模式,即:提出假设→根据假设进行演绎推导,做出预测→对预测进行严格检验以试图否定假设→对比各假设,查看哪项假设通过了检验,表现最佳。

三、逻辑推理与逻辑论证的关系

(一)联系

逻辑推理和逻辑论证都是思维的形式结构,二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我们知道,逻辑论证包括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其中,论证方式就是一种逻辑推理的过程。在语言学研究中,上文讲到乔姆斯基生成语法学派的研究方法,我们看到这是一种逻辑论证,其中有一个环节是“根据假设进行演绎推导”,这里的演绎推导即逻辑推理的一种,可见,逻辑论证过程中包含了逻辑推理。逻辑推理是逻辑论证的一种论证方式。

(二)区别

逻辑推理与逻辑论证又是有着区别的。

首先,逻辑论证是先确定观点(即假设),然后才是证明的过程;而推理则正相反,根据推导过程,最后,然后得出结论。其次,一个逻辑论证的过程可能包括若干个推理,即要证明一个假设,有可能需要多步的推理,最后得出验证结论;而作为一个推理,其只能是单独一个推理过程。

我们都知道,语言总是反映一定内容的,但是语言学作为一门学科,则着重研究语言规律,而非具体的语言内容。逻辑学也是这样,它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如同数学一样,是一门基础科学,是学习其他科学的工具。黑格尔说过,“逻辑学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者能够给予多少训练已达到别的目的。学习逻辑学,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它是思维的思维。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逻辑学绝不单纯是某种有用之物,它的用处,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重新估价。”

逻辑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一样,来自于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我们学习逻辑不能机械地学,必须联系活生生的实在内容,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学习逻辑固然需要记一些基本的理论概念,但重点是理解和应用,联系社会实践,联系自己的日常生活,并在学习、研究中自觉地学会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思考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

[2]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历史科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3]吕嘉。重新理解“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J].哲学动态,2001(6).

[4]胡斌。历史唯物主义对历史哲学的继承与超越[D].复旦大学,2013.

推荐逻辑学论文 篇8

今天进行了《科学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教学。我想放手让学生做这个实验。可有不少学生做完以后还是糊里糊涂的。

事后我在想这一问题:让学生来探究“杠杆的平衡条件”是很有难度的。

学生可能还不太明白什么叫“平衡”。我在猜想人类认识杠杆的过程可能也不一上来就想研究“杠杆是如何平衡的”,而是在生活中使用了杠杆,发出了他的有些规律,才会进一步研究什么情况下杠杆会“静止不动”(这也是一种杠杆平衡),到后来才会想到“什么情况下杠杆会在水平位置平衡”,再进一步研究“杠杆匀速转动”的条件,等把这些问题都有一个思考之后,人类才会来总结杠杆的平衡条件。这一定是一个长期而且很费精力的事情,要不怎么只有一个伟大的物理学家才能总结出来呢!

感觉出力臂。这不是一个一般人能想象得出的“构建出的科学概念”。也只有数学兼物理学家才能构建出原本无形的东西来。当然这一发现也许很多偶然(刚好处于平衡位置时),但能提出力臂的概念绝对是个创举。于99.9%学生来说,只需正确接受就够了,让他自己来研究只能是想当然的让学生去做。

学生是否有猜想。也就是说学生是否能“形成”一个他有道理的猜想意见,然后再按猜想设计方案进行研究。

实验设计方案能否完备。就算有一个猜想,学生能用控制变量法来设计实验方案吗?依据设计的方案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吗?也就是说逻辑严密吗?

学生照葫芦画瓢也不完整。因为为了避免实验的偶然性,必须得做二次以上实验,但学生绝大多数只做了一次。这不能怪学生,应该说也不能怪我这个老师,因为上面已经讲了实验探究的难度,学生要真想做得好,只有把实验报告上的实验步骤记下来才行,他们自行设

计实验方案的能力几乎没有。如果只是为了考试,如果在事先我们知道这些是要考的,我肯定有办法让学生严格按标准来做。

从教材来看,让学生有探究意识就已经很够了,至于探究方法,只能介绍一些,让学生自己感悟吧!

所以我想说:在初中阶段,培养学生探究意识,教一些探究方法是可允许的要求,要想真有什么探究教学,在很多章节上都只能是做个样子(当然这个样子也是必要的)。也就是说:传授这种教学方法,在很多时候是巨大价值的。

黑格尔逻辑学读后感 篇9

黑格尔逻辑学读后感

在《逻辑学》的第一版序言的开篇中,黑格尔陈述了形而上学崩溃解构的事实――“那种被叫做形而上学的东西,可以就已经连根拔掉,从科学的行列里消失了。”黑格尔把形而上学的这种解构归因于康德哲学,他认为康德哲学断定知性不可超越经验,否则认识能力将变成只不过产生脑中幻影的理论的理性,这种说法排斥了思辨的思维,并且迎合了世俗智慧的需要。黑格尔对这种做法表示了明显的不满,他用他那独有的口吻说到:

“一个有文化的民族竟然没有形而上学――就像一座庙,其他各方面都装饰得富丽堂皇,却没有至圣的神那样。”

“在昏暗被驱散以后,也就是反观内照的、幽暗无色的精神劳作消散以后,存在好像化为欢乐的花花世界了,大家知道,花是没有黑色的。”

接着,黑格尔论述了逻辑学的状况――与形而上学一样,逻辑学的遭遇也是极为惨淡――虽然逻辑学由于其实用的缘故而被容纳于科学之列,但是逻辑的形态和内容却在流传中逐步被改变,并且,在科学与现实中生长出来的新精神也并没有在逻辑中显出痕迹。

但是,在这种沮丧与颓然的状况之外,黑格尔也看到了新的希望,他认为新的观念、思想是不可抗拒的,尽管它会处处受到旧有观念的持有者的冷漠和反对,但是它必然战胜并且取代旧有的思想――

“假如精神的实质形式已经改变,而仍然想保持旧的教育形式,那总归是徒劳;这些旧形式是枯萎的树叶,它们将被从根株发生的新蓓蕾挤掉。”

与此同时,黑格尔也敏锐地看到,新的思想不由于害怕、由于畏惧,仅仅只抓一个空洞的形式,而是迫切地需要材料的加工和提炼。新的思想要获得并保持含蕴而未展开的原则。也就是说,要使其原则成为科学

而对于逻辑学这门科学,由于多年的工作也不能完成使它成为真正的形而上学或纯粹的思辨哲学的理想,所以黑格尔断定,逻辑学要有一个从头开始的改造,其基本看法是哲学必须从自身的内容的本性出发,由内容的反思建立并产生出其内容的规定本身,而不能依靠其他的任何东西――

“哲学,由于它要成为科学。它既不能从一门低级学科,例如数学那里借助方法,也不能听任内在直观的断言,或使用基于外在反思的推理,而这只能是在科学认识中运动着的内容的本性,同时,正是内容这种自己的反思,才建立并产生内容的规定本身。”

在接下来的一大段阐述中,黑格尔阐述了这种观点的具体内涵,论述了知性与理性的辩证关系,以及作为知性与理性的更高层次――精神是如何从无出发而产生出有,又是如何从单纯性中给予自己以规定性,又从规定性中给予自己以自身同一性的。只有沿着这个进路,哲学才能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

“知性作出规定并坚持规定:理性是否定的和辩证的,因为它将知性的规定消融为无;它又是肯定的,因为它产生一般,并将特殊包括在内。正如知性被当作一般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物那样,辩证的理性通常也被当作从肯定的理性分出来的某种分离的知性,它比知性、理性两者都高。精神是否定物,这个否定物既构成辩证的理性的质,也构成的知性的质:――精神否定了单纯的东西,于是便建立了知性所确定的区别;而它却又消解了这种区别,所以它是辩证的。但是精神并不停留于无这种结果之中,它在那里又同样是肯定的,从而将前一个单纯的东西重新建立起来,但这却是一般的东西,它本身是具体的;并不是某一特殊的东西被概况在这个一般的东西之下,而是在进行规定及规定的消融中,那个特殊的东西就已同时规定了自身。这种精神的运动,从单纯性中给予自己以规定性,又从这个规定性给自己以自身同一性,因此精神的运动就是概念的内在发展:它乃是认识的绝对方法,同时也是内容本身的内在灵魂。――我认为,只有沿着这条自己构成自己的道路,哲学才能够成为客观的、论证的科学。”

紧接着,黑格尔论述了科学与逻辑的关系(他称之为“精神现象学”):一方面,意识作为具体的而又被拘束于外在的知的精神,它的前进运动完全是以构成逻辑内容的纯粹本质的本性为基础的;另一方面,意识作为显现着的精神,它自己在途程中解脱了它的直接性和外在具体些之后,就变成了纯知,纯知以那些自在自我的纯粹本质自身为对象,这就是纯思维,即思维其本质的精神,而纯知的自身运动也就是它的精神生活,科学就是通过这种精神生活而构成的,并且也是这种精神生活的陈述。

最后黑格尔提及了《逻辑学》在其哲学体系的地位:原本逻辑学与哲学是一同作为《科学体系》(后改名为《哲学全书》)的第二部分出版的,但是由于逻辑学不断的补充、扩大,不得不使之独立问世,而构成了《精神现象学》的第一续编。

[黑格尔逻辑学读后感]

语言学中的逻辑推理与逻辑论证的论文 篇10

1、概述

1.1概念

逻辑语言的概念来源于古希腊哲学家的辩论,随着数学理论不断的发展,逻辑语言也在不断的提高升华,为了解决一些相应的数学问题逻辑语言被广泛的应用。然而,随着计算机的发明计算机的语言逐渐的升级。计算机的丰富多彩在日常生活中也改变了人们的单一生活无趣的方式,之所以计算机的生产被称作第三次科技革命。因为计算机基于数学模型的存在形式所以它需要使用逻辑语言进行控制,本着计算机自身的性能限制,软件使用二进制语言编写,因此必须具备一定的逻辑性才能让计算机正常运行,随着之后的科技水平的发展计算机程序在逐步使用高级语言,它的逻辑关系的作用从而更加的明显。

1.2逻期语言特点

逻辑语言随着语言学的标准分为:自然语言、形式化逻辑语言和带符号数学语言。在逻辑学发展的基础上产生了逻辑语言,逻辑语言的产生是为讨论问题时,建立与数学同样完美的特定符号语言应运产生的。所以两者有这截然不同的差异。对逻辑语言来讲他自身就有着非常高的严谨性,能够将逻辑推理和有效的转换成了数学语言,一般都是在有特殊问题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该语言,并结合了计算机的形式解决问题,与此同时,随着逻辑语言的不断改善与发展,逻辑语言在广泛应用于实际问题中解决问题时,它优先建立数学模型,巧妙的运用了数学的方式来解决,从而有效的提高问题的解决效果。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过程中,其中最大的做工就是逻辑语言,它具有着比较强有力的严谨性、普遍性,而且换可以对全部问题进行有效的描述。从实际情况的分析可以发现,计算机每个程序相应的可以转换成数学模型,也可以使用逻辑语言来进行对其的描述。

2、计算机C语言的逻辑开发

计算机C语言是兼顾高级语言与汇编语言的一种计算机语言,以此面向过程的语言是c语言的统称。C语言的主要组成包括数据、函数以及方法。它们三者之间缺一不可像话有着依靠的关系,其中的数据类型它能够满足一般的编程需要,它包括常用的整体塑型以及浮点型,但对于数据的云端程序而言,它有着非常强大的库函数,并给予一些支持。数据可以被称为是C语言的基本促成单元,而C语言的进行程序设计的核心是函数。函数以及C语言中典型的语句。比如,例如for循环语句,选择语句ifelse等成为C语言编程的基础。

指针成了C语言程序编程设计的核心,指针的存在让C语言的设计更具魅力,并简化了设计流程,灵活设计的理念也成为了C语言的设计方式。

2.1计算机面向对象程序语言的逻辑开发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主要特点就是在于面向的对象,采用了封装的形式,将数据方法进行封装处理,通过定义对象,变实现了一种设计模式是只需要对对象进行调用即可。其中,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还具有一种类继承特性,通过创建基类在将原始数据与方法进行封装,创建在基类当中数据与方法可以通过派生类的方式进行派生。基类包括程序设计的最基本信息也是最原始的信息,而通过对类中不同数据和方法的界定决定将其进行派生类过程中的共享与保护功能,封装与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最大特色。也是面向对象程序能够进行大规模编程的原因之一,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编程与设计语法与C语言有类似之处并在一定程度上兼顾了C语言,在此基础上进行发展,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是一种高级编程语言,其封装、继承以及多态成为了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中具有特色的编程模式之一。

2.2c语言和面向对象程序设计对比分析

了解到两种不用计算机程序设计的语言特点和区别,可以采取一样的需求分析的形式,通过对相同需求进行着程序设计,从而对比两者之间的不用有事,便以得到所需要的结论。

3、软件的开放设计与研究

相对于计算机软件的开放设计,实际上就是进行分析设计不用的领域技术应用,在进一步进行软件编辑流程图的设计。流程图能够体现出很多不同的阶段和系统的不同需求,然而在很大的程度上来讲实现了高度满意的软件开发,最具有代表性的开放软件设计目前是以网页设计语言中PHP为主流的开放式语言。一般在社区论坛的代码都已经相对开放,实现相对应的开源代码流,需求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原来有的代码进行逻辑分析,得出修改部门逻辑功能,实现高效代码编译。

4、结语

相对而言计算机软件开发是一门比较热门的行业,但也是受到我国技术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计算机软件开发的水平还是较低,但是通过对计算机语言的对比分析,以主流的C语言以及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语言的分析,了解到了计算机语言的逻辑开发需要经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平台,要想从根本上改善这种情况,必须借鉴别国软件产业发达一些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软件产业的一些比较实际的情况,对逻辑语言等一些影响到计算机软件开发的因素进行研究,然而软件开放式设计研究需要经过对需求领域进行软件需求的分析,从而制定了相对应的需求逻辑流程图,只有这样,才能够提出我国软件开发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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