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的学习、工作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论文吧,论文是学术界进行成果交流的工具。写论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这次为您整理了三农问题的论文(最新5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迅速发展,财政支农力度逐渐加大,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成为重中之重,本文就我国当前财政政策下所存在的“三农”问题进一步做出简要的阐述,分析了三农问题使我国财政政策在农村生产生活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力度,提高农民素质等采取的财政政策。
我国的财政政策是我国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的重要手段,我国积极的运用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并逐步走向繁荣。财政政策要配合宏观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其作用是无可取代的。目前各个方面都对我国财政政策进行研究、探讨,而大部分研究都针对我国当前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相应的实施财政政策的建议。本文拟从当前财政政策下还难以解决以及国家予以高度重视的“三农”问题出发,试通过对我国当前财政政策现状下的“三农”问题进行研究以及分析,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充分发挥我国农业大国的优势、在当今社会激烈的竞争和挑战中、提升我国的综合竞争力。
一、我国财政政策存在的“三农”问题
根据世界各国发展经验来看,中国农业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首先,财政政策下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小,因此导致农业发展落后,现代化的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土地利用不合理,农业生产工业化和农业经营市场化的力度不深。其次,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剩余劳动力无法得到妥善疏导和安置,农民工就业难,农民贫困人口多,农民增收困难。最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农业技能水平提升难度大,造成与当前社会现代化严重脱轨。这一系列的问题都需要我国的财政政策进行调节。
二、我国财政政策下“三农”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加大财政支农合理安排各项农支
我国财政应该加大财政支农支出的财政规模,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合理利用支农资金,在支持农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不断提高农业支出在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增加财政支农投入。首先,20xx年,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下,财政、农业两个部门通力合作推行改革试点政策,对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了进一步的改善和调整。调整范围波及全国,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全部拨款于农村农民。鼓励农村农民粮食规模经营,同时为了支持和鼓励耕地地力保护,财政政策采取选择相应地区实施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来取代农业“三项补贴”。其次,合理安排财政支持农业的各项支出,鼓励农业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科技含量,改善作业模式,减少单纯的劳动力作业,加大机械作业,大量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改造落后的农业生产模式。同时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加大投入资金,兴修水利、电力、铺设道路等方面的基础建设。
(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推动农村经济
我国农村居民在社会保障体系中一直处于弱势地位,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平稳发展,急需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首先,财政部门加大了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在全国范围内为农村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还未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地区实行鼓励制度,其次,财政部门应采取扩大农村社会保障的范围,对贫困农民给予最低收入保障、逐步解决农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参保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就业保障,增加农民工就业岗位,对于农民工创业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支持。
(三)加大扶贫力度拉动农民增收
目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发展问题就是贫困问题,也是我国财政政策下更急待解决的问题。20xx年,财政部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欧文汉曾说过:“扶贫脱贫是硬任务”。明确指出帮助农民拜托贫困,帮助农民增收,才会是首要任务。同时中央财政也采取了积极的财政政策,采取节本增效,推进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财政政策保障农民脱贫增收。
(四)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我国财政应把农村教育作为投入重点,。主要抓好农村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列为我国财政投入的重点。我国财政在义务教育上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原则。政府一方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证农村教育的校舍、基础设施,鼓励招商引资建设校舍,做到农民子女有学可上,也要打破户籍制度,调整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支持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教师下到乡村,下到边远山区助教。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科技培训和职业技术教育,加大支持技能学校下乡组织培训,特别是要把青壮年农民以及在家待业农民作为主要培训对象,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和务工技能。从提高教育文化水平来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
三、结语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开始至今,“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财政政策关注的问题,关于“三农”问题的日益显现出的不足,不仅制约了我国整体的经济发展,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进步,目前“三农”问题仍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必须正视和重视,因此我国财政部门更注重运用财政政策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对“三农”问题进行调节,使我国经济、社会全方面发展,当前我国财政政策的实施,达到兼顾经济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均衡发展两方面的要求,使经济与社会统筹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
一、我国“三农”问题现状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业经济得到发展并逐步走向成熟,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虽说金融危机确实对我国的整体经济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但对我国的农村经济来说却起到了很好的刺激激励作用。同时也让我们意识到,农业才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所在,否则发展的很可能就是所谓的“泡沫经济”,经济的发展必须依靠内在的力量。农村经济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些年确实得到了很大的发展,但仍然还存不少的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在农业方面,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仍然比较落后,科技投入不足,相关的基础建设也不够完善,而且粮价浮动较大,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在农民方面,农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知识型农民过少;三是在农村方面,农村管理相对落后,仍然易受传统不良管理思想的影响,农村面貌还需进一步改善。总而言之,“三农”问题仍然是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仍然需要大力解决,与城市发展相比,城乡之间的差距还在不断扩大,这些都极大的影响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面貌的更新。
二、发展农村经济的几点思考建议
(一)加强农业投入,促进农业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是重中之重,需要在以农业增收为主导的目的下调整我国农村农业经济结构,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在我国传统的农业发展中,对农业发展的把握往往是依据经验而进行的,因而对农业的未来收入预测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现代化背景下,农业的发展可以依靠先进的技术手段得到快速发展。具体来说,在建设现代农业过程中首先应了解市场需求,通过对需求的了解调整农业的生产结构,在农业发展中不仅要关注量的提高,同时更应该注重的是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另外,农业的发展结构的调整既要兼顾精细化的产品生产又要注重规模效益与品牌建设,通过多渠道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
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受益者,农村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问题。发展农村经济,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农民素质的提高。政府各个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教育农民,具体可以从这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商品交易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因此司法部门要发挥自身作用,定期向农民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二是增强农民科技意识。应充分通过各乡镇事业服务中心与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农民提供科技种植知识,通过专家讲座、组织参加技术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科技培训,增进农民的农业科技知识;三是强化农民市场观念。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农民利用互联网等资源获取市场信息,把握市场行情的情况下进行农业投入。提高农民素质不仅有利于农民自身发展,而且有利于农业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从而实现发展农村经济的目的。
(三)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面貌
农村发展经济的条件不足,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并给予适当的指导,尤其要在资金投入上予以支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更快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发展农村经济政府可以从两方面加大管理力度:一是转移农村劳动力。不同区域农村经济情况的发展是不同的,因此中央政府需要在宏观政策上进行引导,地方政府则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形积极调配技术人才,合理划分农村劳动力资源,将合适的人安排的合适的岗位上。此外,地方政府还应注意人才的引进工作,通过各种优惠和鼓励政策吸引大学生投入到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去;二是引进资金。中央政府也应在二次分配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资金支持。此外,也应注重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引导社会企业团体等将信贷资金投入到农村,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基础。另外,农村经济的发展还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的支持,因此还应注意从公共设施、教育、医疗等方面入手,在促进农村总体发展的基础上更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改善农村面貌。
三、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受到应有的重视,接受足够的资金投入与支持。农村经济的提高与发展可以从“三农”问题着手,通过提高农民素质,改善农业生产结构以及完善农村管理等方式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更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杜瑾。新中国三农出路的探寻历程与当代困境的破解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xx.
[2]任庆伟。政府行为视角下的“三农”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xx.
[3]刘广栋。基于“三农”问题的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D]。安徽师范大学,20xx.
[4]吕静。浅析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来发展农村经济[J]。农家顾问,20xx.
“三农问题”作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政府在中央文件中明确指出要将三农问题有效解决就必须推进城镇化。城镇化和三农问题相互影响制约,城镇化既能将三农问题有效解决但同时也是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如何将解决三农问题和推进城镇化有效结合,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将三农问题解决,通过城镇化使三农问题有效解决。
1.关于城镇化以及城镇化对解决三农问题的作用
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基本战略问题,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个具体的发展中概念。“城镇化”这一概念在十五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被严谨定义。在我国,城镇化和城市化两个词的概念基本相同,城市化最明显的一个标志就是农村人口比重下降,城市人口比重上升。将城市文明不断传播给农村也是城市化的一个标志。换而言之,城市化的实质就是将城乡差别消灭,成功实现社会转型,因此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城市化也自然可以称为城镇化。从城市化本质来说,城市化可具体分为两种,一种是扩大城市规模、增加城市人口,主要做法就是在原有城市基础上不断扩展社会发展空间,将郊区土地蚕食;还有一种则是直接将农村进行城市化改革。对农村进行城市化改革也包含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保留农村社区的基础上将城市社区增加,通过兴办农村乡镇企业,让农民不再外出打工,实现从单一务农过渡到务农和打工的双重经济模式;另外一种则是将农村社区直接变为城市社区,直接将农村居民发展为城市居民,这也是目前我国增加城市数量的主要途径,我国近年来城市数量的增加主要就是通过将农村社会转变为城市社区来实现的。因此,要实现城镇化,自然就要将三农问题有效解决。城市城镇化需要涌入大量农村人口,因此自然要实现农村人口城镇化以及蚕食郊区土地,农村城镇化因此和三农问题紧密相联。
2.关于解决三农问题中城镇化具有的作用
要很好将农业问题解决自然要先加快城镇化脚步。我国幅员辽阔,在农业生产上已经发展千年,称得上是农业大国,但与世界先进农业强国来说,还是存在农业规模化以及生产率低下的问题。因此,要很好将农业问题解决,就需要将农业生产率提高,因此要实际解决农业问题就要很好将城镇化积极推进。将城镇化进程加快可以使农业规模化经营扩大,从而将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我国农村存在人多地少的现象,在实施包产到户以后,通过将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农业自然就不能实现产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只有通过将城镇化推进实现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的过渡,才能给规模化经营和农业产业化提供条件和保障。再者,将城镇化脚步加快才能有效将农业发展空间拓展,让我国农业走向可持续发展道路。我国作为农业大国,但农业经济效益始终不高,归其原因就是在经营模式上我国还没走出粗放型,因此要发展农村经济,自然就要将先进科学技术运用以及对旧的经营体制进行革新。要实现经济效益高。可持续发展的农村经营模式,就要对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管理,对于产品不仅要注重数量同时还要注重效率和质量,让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使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社会效益保持协调关系。通过走城镇化道路,将土地合理流转并实现集中经营,使农村经济得到改善。
3.关于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出现问题和其问题对三农问题造成的影响
在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若是过度开垦,很容易造成城市化过度的现象,另外,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在建设发展上过于追求豪华视觉效果,如此一来则很容易造成工资低、消费高的现象出现,特别是高价商品房大量出现使得人们居无定所。有的城市将非常严格的城市标准制度设立,使得现行户籍制度将层次较低的人口阻挡在城市之外,使得素质较低的人口很难融入城市现实社会。并且过度城镇化以后就会对解决三农问题造成冲击,不能很好让农村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社会。按照我国目前情况来看,当大量素质较低的农民工不能很好融入城市之前,就只能成为城市的“边缘人”,造成许多类似贫民窟的片区出现,这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自然造成阻碍。虽然我国现目前针对户籍制正在进行改革,但因为改革面积大、应对人口较多,所以效果还不太明显。
4.关于在推动三农问题解决基础上解决城镇化问题是决策
首先要对大城市规模进行控制,将建设重点落在小城市,让农民进城的成本得到合理降低。我国一线城市目前拥有高新技术以及大量人才资源,而中小城市则相对缺乏,若不及时遏制大城市发展规模,势必就会造成大城市和中小城市在经济、人才、教育等各方面的差距越来越大。其次,对城乡现目前的社会结构进行改革,解放户籍限制,使农民能够真正融入到城市。目前我国在土地城镇化上远超于人口城镇化,所以要解决这种现象自然就要从制度上着手。然后降低工业在城市经济的比重,扩大服务行业,让农民能从职业和经济融入城市。
5.结束语
我国农村问题主要表现为农村面貌落后、城乡差距大以及经济不发达,虽然也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目前效果还是不明显,因此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推进城镇化,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消化,让第三产业得到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自然是国家发展中放在首要急需解决的问题,通过让农村和城市共同努力,让所有中国民众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这才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
用知识化带动城镇化,促进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我国生产力与国民经济的跨越式发展,这是我国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重点。
当今世界已经跨进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日益成为经济增长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用战略的眼光来审视“三农”问题,要适应知识经济发展态势的要求,用知识化带动城镇化,促进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1.消除城乡人口素质的“二元结构”是消除经济“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长期以来,我国政策一直偏重于城市,使得原本脆弱的农村经济发展更为缓慢,从而导致了城乡经济上的“二元结构”。由于城乡教育水平、生活条件原本就存在差距,加上长期以来以城市为中心、为城市培养人才、忽视农村教育的“单极教育”加深了城乡人口素质上的差异,再加上城乡经济上的“二元结构”,吸引了大量优秀的农村人口通过多种途径流向城市。与此同时,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村人口很难在城市扎根,从而导致了农村人口以素质为特征的人口分流:素质相对较高的农村人口流向城市,素质相对较低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使得城乡人口素质差异进一步扩大,最终导致了城乡人口素质上的“二元结构”。这种城乡人口素质上的“二元结构”随着经济“二元结构”的加深而进一步深化,而且素质“二元结构”也使得经济“二元结构”日趋严重。这样一来,城乡这种经济“二元结构”和人口素质“二元结构”交互作用,形成不良循环,给“三农”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大困难。
由于农村人口接受教育的'程度很低,加上受到众多条件的限制,农村居民视野很窄,素质偏低,很难满足现代农业和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因此,只有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消除城乡人口素质“二元结构”,才能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后劲,才能实现城乡劳动者就业的真正平等,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经济“二元结构”,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困扰我国经济、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三农”问题。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和基础。
要消除出现人口素质“二元结构”,必须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推动知识化进程。要加强农民的基础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文化教育,普遍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与此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文化交流活动,鼓励知识青年采取自愿的形式(包括在校大学生利用假期)到农村一线传授知识,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要推动信息化进程,加强城乡之间的多方位联系。国家要采取有力措施扶持贫困地区电信系统、网络系统、和电视差转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以保证其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作用。
2.培养村级优秀骨干是抓好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环节
村级领导干部是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头雁”,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建设的成败。因此,必须培养一批优秀的村级领导干部来带领农民搞好农村经济建设,以促进整个国家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抓好村级“双强”(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干部的培养,就是为农村提供经济建设的催化剂,可以有力推动农村经济建设的进程。因此,搞好农村双强干部的培养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异常重要的环节。
要搞好农村优秀干部,就要建立农村培养基地,为培养优秀干部创造条件。要鼓励、选拔、录用一批积极奉献、勇于进取的有志青年到农村一线去担当重任,赋予他们一定的“特权”,以保证他们工作的正常进行;要定期考核他们提供相互交流经验的机会,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他们应有的待遇和必要的保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农村经济建设中一显身手。在培养农村经济建设骨干时,一定要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要特别注重科学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培训,要把他们培养成创办企业、管理企业、懂得一两门技术的经营能手和农民发家致富的带头人,培育成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的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头羊”。
3. 加速知识型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小城镇是连接城乡的纽带和桥梁,小城镇建设的取向直接影响着小城镇功能的发挥。因此,必须强调小城镇的辐射、带动和服务功能。要从金融、信息、贸易、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是农村经济充分发育和健康发展。这对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
加速知识型小城镇建设,要合理布局农业与农产品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企业和其他乡镇企业,发展农产品市场和农产品加工业,形成农产品加工基地和具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农产品集聚中心以及农业信息、技术信息的服务中心;要培育有利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城乡就业协调机制和环境。加速知识型小城镇建设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合理布局。要着眼于农村的长远发展,统筹环境保护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小城镇建设中的统筹与协调作用,以保证有限的资金在小城镇建设中发挥最大作用。
4. 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县域经济的科技含量、增加农民收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当前,务农收入低,严重挫伤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使“三农”问题进一步加深。为此,要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走农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相结合的一体化发展道路的同时,要尽可能采用高新科技来提高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要加大农业科学研究投入力度,要把农业科学研究的成果得到长足的发展,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政府要适应当代经济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经济的发展,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为农业和农产品一体化创造条件;要优先发展农产品和营销企业,鼓励并切实支持农民凑办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合股公司,积极推进农业一体化经营;同时,政府还要深化农业、农村服务体制的改革,调整角色,强化政府引导、协调、服务和统筹的职能,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扫清障碍,为解决“三农”问题铺平道路。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我国经济的大力发展,实现生产力、国民经济乃至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全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之一,这一点显得尤为突出,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有其独特的优势。良好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民收入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表现
目前,黑龙江省的“三农”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农民收入问题。农民收入低、增收难、城乡居民贫富差距大,导致农民的经济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农民的平等权利得不到保障。这是“三农”问题的核心问题。二是农业产业化问题。农业发展缺乏有效的企业拉动力,缺少较强的龙头企业,现有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够。三是农村建设问题。主要是三个落后:基础设施落后、科技文化落后、乡村面貌落后。这三方面的问题实质是农业和农村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现实反映,是城乡二元结构长期积累的各种深层次矛盾的集中反映。如不尽快解决上述问题,从长期来看,不利于社会稳定,从短期来看,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这将大大影响黑龙江经济的发展,阻碍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黑龙江省农村金融体系在解三农问题,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诸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还是及其有限,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1、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在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但农信社自身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1)目前,黑龙江省市(县)的农业银行在农村的机构网点已全面收缩,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经营业务伴随着国有粮食企业改制、粮食流通市场化已逐步萎缩,邮政储蓄不断从农村抽吸资金,已经造成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和“一社难支‘三农’”的局面。
(2)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政策性与其商业化经营模式之间存在矛盾。黑龙江省农信社的发展历史证明,在经过多次的重组和长期的行政计划管理之后,农村信用社从内容到实质都不再具备合作金融的特性,已经变为按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运作,追求利润最大化的金融组织。另一方面农信社又承担着部分政策性的支农任务,并为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农村信用社成了一个矛盾综合体,多元目标冲突。农民对农信社既没有控制权,也没有管理权和收益权,导致农信社产权关系模糊、所有者缺位、寻租现象严重,最终发展偏离了设立时的初衷。
(3)农村信用社农贷业务以粮食生产贷款为主,规模化养殖及农产品加工营销难以得到贷款,农村中小企业基本得不到贷款。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以种植业小额贷款为主“春放秋收冬不贷”,贷款方式为3—5户联保,额度一般在3 000—5 000元之间。养殖业贷款占农业贷款额的比重在10%~30%之间,主要用于支持当地发展禽蛋业、奶牛养殖业,最高额度在1—3万元之间,采取抵押联保方式,多为一年期。农村中小企业贷款、筹资更为困难。
2、农村消费型贷款处在起步阶段,民间借贷比较普遍。除农业扩大再生产外,农户迫切需要的住房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助学贷款等分期偿付的中长期贷款,目前仍然很难从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贷出。民间借贷(当地称“抬款”)现象比较普遍,一般由亲属、朋友担保,利息都在一分以上。
3、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少,地方财政基本上为“吃饭财政”,对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发展的支持力量微弱。目前,中央与省级财政对市(县)支持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包括粮食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人畜引水补贴等,而农田水利设施、村庄道路硬化、农村社区环境治理、农村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投入短缺、支持渠道缺乏,已严重制约了农村公共事业的发展。
总之,黑龙江省的农村金融支持作用,仅处在维持农业简单再生产的推进阶段,与广大农户、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发展规模化生产的强烈需求极其不相称,由此形成了三个不衔接,即“零风险贷款”供给与风险和收益并存的农业产业化资金强劲需求不衔接,农村金融机构的“恐贷”、“惧贷”行为与农户、企业强烈的贷款作为不衔接,农村金融自身发展壮大与农业经济发展、农村社会进步的不衔接。这种由于金融供给方式不合理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必须要采取措施加以打破,形成新的供需衔接、优势互补、良性循环的经济增长方式。
三、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制的建议
充足到位的资金供给、高效便捷的信贷经营模式和基地企业规模带动是黑龙江省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为此,如何进一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高效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是解决黑龙江省“三农”问题的关键。构建一种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为主体,以其他金融组织为补充,以担保、保险企业为保障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必将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收入的稳步提高。
1、明确全省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义务,理顺相互间的资金关系,形成农村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落实各商业银行服务“三农”的义务,按其新增贷款的一定比例发放支农贷款,对投向龙头企业的贷款比照农信社贷款利率的办法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进一步发挥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支持作用,调整职能,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开办“三农”贷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信贷业务,做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等方面的工作;农业银行要继续坚守农村阵地,按商业化原则做好农业信贷工作,转变观念,讲求效益,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寻找机遇,创新思路,办好信贷扶贫业务,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支持乡镇企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等等;人民银行要继续运用支农再贷款提升农信社支农后劲;农信社要结合双流农村居民非农化、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新情况,把服务“三农”作为业务经营的第一要务,把农民增收作为业务经营的根本出发点,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业务经营的主要突破口,集聚信贷资金,结合优惠政策,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不断增加贷款投入,努力提升金融服务,实现支农社会效益与自身经济效益的“双赢”。
2、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化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农村信用社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把农村信用社真正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实行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落实国家扶持政策,增强农村信用社主力军作用。政府要解决农信社的政策性亏损。建议国家对农村信用社开办保值储蓄而多付的利息给予补贴,并对农村信用社历史遗留的和因承担政府行为所形成的不良资产给予剥离。在税收政策上建议适当给予一定的扶持。调整信用社的税收政策,减征或免征农业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以减轻其经营包袱,使其轻装上阵,更好地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地方财政应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
4、适度放松农村金融的市场准入条件,允许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重点支持农民自主参与的各种形式的合作金融,以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供给。在大部分农户和农村企业普遍缺乏担保抵押品的情况下,发展民间金融可以有效利用民间的乡土信用资源,为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服务。此外,还应探索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农村存款保险机制,调整财政和金融政策等支农方式。
5、探索建立适应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民间借贷现象普遍存在,证明切实存在民间金融市场,民间借贷有利可图。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中,一部分农户、企业先富裕起来、手中握有资金,一部分农户、企业急需发展资金,由此必然形成民间借贷。因此,应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组织,着手建立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培育新型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主体,解决农村发展资金紧张问题。
6、抓住契机,从根本上缓解农民和农村企业贷款担保问题。积极促进各级政府和财政落实预算,安排专项贷款担保基金,尽快成立农村贷款担保机构。根据农村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尝试推进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多种形式的担保方式,精简程序,增强可操作性。探索建立以信用镇、信用乡、信用村、信用企业、信用农户及信用个人为主线的农村信用资信、信用等级体系,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条件下,便利农民担保与受贷。其次,鼓励支持建立“会员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金融企业,采取“自愿入股、滚动发展、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改变过去单纯的“资产抵押”为“资产资金双抵押”,为股东提供股本多倍的贷款担保额度和其他经济合同的担保。
7、建立和创新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探索建立农村和农业保险产品,开发一些费率比例低、农民又急需的养殖业、种植业、抗灾、农业运输等方面的险种,既可使其成为农业保险新的业务增长点,又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