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最新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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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范文 篇1

关键词:人的本质;自我意识;社会生活;实践

一、劳动是人的本质

首先,马克思是从人从动物界分化出来的基本标志方面说明劳动是人的本质;人与动物有很多的区别,如人有自我意识,动物没有;人有,动物也没有等等。但这些都不足以作为区别与人和动物的根本标志。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标志是能制造并使用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以获取自己所必须的物质生活资料。人们为了进行生产劳动,必须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生产工具是人的肢体即自然器官的延伸是人工制造的,因此称之为“人工器官”。相比之下,动物只能直接用它的“自然器官”获取食物或其他物质资料来满足自身适应自然环境。说到底,就是根源于获取物质生活资料的方式不同。由此可见,“劳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

其次,马克思是从人的社会性与动物的群体性之间的区别方面说明劳动是人的本质;人是不能单个存在的,必须相互依赖,互相协作,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其中生产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形成政治、思想、家庭等关系,人就是在这些社会关系中生产和生活的。相比来看,有些动物具有很强的群体性,如蜜蜂就有很严密的组织,它们分工明确,互相合作。可是人的社会性和动物的群体性有本质的区别,第一,动物的群体性十分狭窄,而人的社会性却十分广泛。第二,动物群体中的联系是本能的、无意识的,而人类社会的联系是自觉的、有意识的。最后,动物群体的特性是长久不变的,而人类社会关系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譬如,人类社会关系中,包括一种生产关系被另外一种生产关系所取代,政治关系的取代,伦理道德关系的取代等,这种社会关系的更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机制。

马克思“人的本质”的思想形成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早期的用黑格尔、费尔巴哈的范畴表达“人的本质”的思想,再到过渡时期,在《手稿》中阐明“劳动是人的本质”,最后唯物史观形成后,马克思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和“现实的人”的观点。这三个阶段同他思想的发展过程是一致的。马克思发现的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告诉我们,人类社会最初所经历的是漫长的原始社会。马克思在研究原始社会方面肯定并接受了人类原始历史研究家摩尔根所取得的主要成果:他将原始社会分为两个时代: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根据生产资料的进步,他又把每个时代分为初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

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马克思对此论断道:“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在“一切社会关系总和”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是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中最重要的、最根本的则是所有制。这样,马克思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所有制即生产关系决定人的本质。

首先,生产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有些人只认识到了人具有社会性,没有真正的理解社会关系的含义,其实,只有认识到了生产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才能真正认识到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才能真正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社会关系,它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在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具体表现形式。人类历史上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5种生产关系。不同生产关系中的人是不同的。可见,生产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础。

其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马克思在《提纲》中将实践的观点贯穿始终,他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批判了旧唯物主义中从直观出发的单纯受到原则,反复强调实践是能动性与受动性,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同时马克思也立足于实践观批判了费尔巴哈的宗教观,指出了抽象人性论的错误。马克思最后要求我们要立足于社会实践来理解人类历史,并且强调指出“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

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不仅揭示了自然界和社会的物质统一性,而且阐明了实践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根本地位,这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历史的基础。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一切社会现象只有在社会实践中才能找到最后的根源,才能得到最终的科学说明。马克思主义确认生活在本质上的实践的,也就是从实践出发去理解社会,也就是把社会生活“当作实践去理解”。社会生活是对人们各种社会活动的总称,社会生活的实践性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 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实践,是人以自身的活动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物质变换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不仅同自然界发生联系,而且人与人之间也必然要结成一定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相互制约,共生于物质生产实践中。实践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实践者头脑中作为目的以观念的形式存在着,而这个目的又决定人们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可见,人与其意识的关系也生成于实践活动中。实践内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其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实践以浓缩的形式包含着全部社会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发源地。

(二)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产实践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三)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范文 篇2

一、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主体地位

所谓人的主体地位,是指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一种位置,即在这种关系中,人是主 体,自然界是客体。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有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 “主—客”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方面,但不能涵盖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部。因此 ,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的确立也是有范围的,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地说, 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确证,一是从存在论(事实)的角度看,人与自然 界中其他存在物(生命的、非生命的)一样,同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一份子或一个 组成部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就是一种“平等”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与其他自然 物之间难以区分谁为主、谁为客关系。二是从价值论(价值)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 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自主性、创造性,人源于自然 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 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为人服务。同时,人还具有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自 觉性和能力,也就是在人类针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中,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 和对人类自身的自觉改造是一致的,在改造自然中使人类自身得到改造。“自觉地”改 造自身与“积极地”改造自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进而实现人与 自然的协调、共生与互利。可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主要是在“价值 论”的意义上构成的“主—客”关系中得到确证的。但是,人的实践和自然科学研究证 明,即使是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类的活动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由于人 类在地球上的活动非常广泛,不断地改变或影响地球的自然环境,已经成为生物生态系 统中的主导性生态因子”[1](p43)。概而言之,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的内 涵主要表现为:(1)人依据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实现主 体客体化;(2)人通过实践活动将外在于人的自然“内在化”以充实、完善和发展人自 身,实现客体主体化;(3)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质在于人是目的。就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 而言,人具有目的价值,自然界具有手段价值。因为就人类而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 确认识与有效地处理,都必然以是否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最终的价 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当然,这并不否定自然界在人们活动面前确证它存在的客观性和独 立性,即自然界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它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本质。 但是,自然界的存在及其规律的“价值”是人的存在及其需要所赋予的。一方面,自然 界存在及其规律对人作为目的及其实现有制约作用,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界面前不能“ 为所欲为”,必须承认自然界的真实存在,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 规律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为人的生存及其发展提供了条件,为人的活动服务,为人 的目的实现服务。这就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基本涵义,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主—客”关系 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定,正是人的主体地位确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确定了人的活 动和自然界作用的范围。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本义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从发展观上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着既有联系又有区 别的三种基本观点:一是传统发展观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种发展观把社会发展 仅仅归结为单纯的经济水平和经济标准,偏重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忽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仅仅把自然界作为人类获取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资料的源泉,作 为人类“征服”、“改造”的对象,没有看到自然界对人类活动的限制和人类对自然界 依赖性的一面,对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不恰当的夸大或歪曲,这是造成今天人 类面临诸多“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关于这一点已获得全球性共识。二是“非人类中 心主义”观点,这种观点主要是针对传统发展观及其导致的“生态问题”而形成的。“ 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主要理论支持是“深生态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以外的 所有自然物都有其“内在价值”和“自身利益”,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物种都是“平等 ”的,人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份子,自然界的“普通公民”。“非人类中心主义” 观点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是自然界“主宰”的 狭隘观念,但同时也把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消解了。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观 点必须面对人类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什么的理论困境和实践难题。三是 可持续发展观。在时间的维度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 形成都是对传统发展观及其负面效应反思的结果,但它们对待“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 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辩证地否定而后者则是彻底的否定。在可持续发展观看来,以“人 类中心主义”观点为其理论基础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类凌驾于自然界之上,以自然界的 “立法者”自居,认为人在自然界面前可以为所欲为地“征服”自然的观念是非科学的 、不可取的。但是,传统发展观注重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 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这一点又是值得肯定的,而且它作为人类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 关系中的一个逻辑的“必然”环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观念形成中的一个历史“必经” 阶段,既有它存在的理论根据,也一定有它体现价值的历史作用。

可持续发展观对“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也是采取辩证否定的态度,一方面充分肯定 “非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同大自然中其他物质、生命共同体及生态系统 的存在方式和客观属性息息相关、紧密联系的观点,认为强调这一点有利于人类科学地 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树立尊重生命、善待自然、自觉维 护生态系统平衡及良性运行的环境意识和伦理责任感,这是人类的生存与人的全面发展 所必需的。另一方面,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把人降低到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水平,根 本否定人的主体地位,这是不能接受的。诚然,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 题。但要正确认识和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两点,一是如何使人与自然关 系达到和谐?二是实现两者和谐的目的是什么?这里可以有两种和谐的方式及目的:一种 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消极的和谐)观点主张的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一样,在各种自然 力(包括人在内)的相互作用中“自发地”达到和谐,因为在人类出现之前的自然界自身 的演化就是如此。这种方式是把和谐本身作为目的,即和谐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谐而与人 无关。另一种是可持续发展观(积极的和谐)主张的,在确证人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 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即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 ,通过人的能动活动“自觉地”实现和谐。在这种和谐方式中,和谐本身不是目的而是 手段,人的合理生存和人的全面发展,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最终目标和目的。而且,可 持续发展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实现人类自身代际之间和代内的和谐、 持续的发展,即当代人(或一部分人)的活动不能破坏或损害后代人(或另一部分人)的生 存环境和生存能力。可见,可持续发展中既包含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也包含和处理人 与人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在人类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 关系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起支 配作用的人与人的关系。“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排除在其 理论视域之外,只是“存在论”、“泛自然主义”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能透过 表象的“自然问题”把握具有本质意义的“人的问题”,因此不可能科学地回答人与自 然和谐的本质和目的。

可持续发展观是以人为主体的辩证发展观,它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 心主义”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片面性,整合了其中的科学、合理的成份而确立的更科学 的发展观。从方法论层次上看,“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缺陷,不是它看重人的需要 、人的利益和人的实践能动性,而是它没有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把人与自然的关系 ,看成是“主—仆”关系,未能重视和恰当地把握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对人的价值和意义 ;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偏颇之处,也不在于它强调自然界的价值和意义,而 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和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把人与 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主—主”关系,对自然物进行“拟人化”描述和“人格化”的理解 ,在所谓“平等”原则下彻底否定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这样一来,人与其他自然物 可以不分彼此地称兄道弟了。与前两者不同,可持续发展观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主 —客”关系的框架内进行分析理解,认为人与自然是在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 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规定)中分别获得了主、客体的地位、作用。这里,人与其他自 然物不同之处在于,人除了与其他自然物构成主、客体关系外,人类内部的个体与个体 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构成主、客体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说,人 有“内在价值”而其他自然物只有“外在价值”,即属人的价值。

三、人的主体地位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 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这几个关系可以分为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

1.在认识的层面上。第一,正确认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这里的目的和手段的含义是 指可持续发展(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与人关系和谐及社会诸方面的和谐发展)的目 的和对达到此目的具有价值意义的手段。那么,人与自然关系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与手段关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终极、抽象的意义上,人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 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自然界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 条件;从当下、具体的角度看,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人与自然关系,则表现为互 为目的手段的关系,即人们活动(认识和改造自然或认识和改造自身)的目的所指,有的 是为了人的某种利益需要而改造和利用自然,也有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以维护生态平衡而 转变人的某些观念或对人的某些物质欲求进行限制。正是人与自然之间在具体时空中的 互为目的手段的相互作用,使人类得到发展,也使自然环境得到保护,进而实现自然界 演化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持续。正是人对自然在具体时空中的互为目的手段关系,构成 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人对自然物负有道德责任的现实基础,也是“环境伦理”的 存在根据及其作用范围和限度。必须指出,当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作为目的时,这 个“目的”仍然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终极目的的“手段”,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必 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第二,正确认识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既 是工业文明的观念基础,又是它的意识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把人类理性“分化”、“片 面化”,在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中夸大理性作用,蔑视非理性的地位;在理性自身中片 面强调科学理性作用而忽略价值理性的意义,而且又把人的科学理性过度“工具化”, 看不到理性的价值性一面。这种过分相信理性特别是工具化了的理性作用的结果,就是 把人变成自然界的“主人”和“统治者”,自然界则成为理性任意“征服”的对象。而 “非人类中心主义”则把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无原则的“泛化”,把本属于人的 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推广”到整个自然界,进而又把本属于自然物的固有属性加以“ 人性化”描述和理解,再“强加”给人类,这是对人的理性的另一种歪曲。因此,坚持 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科学、全面地理解人的理性,把理性的科学性和价值性在人的意识 中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是要从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结合、统一上认识问题、评价事 物。具体地说,对在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既要进行科学和技术上的分析与 理解,又要进行价值和意义上的判断和评价,尤其要重视科学技术自身包含的人文意蕴 和科学技术合理运用的道德价值。因此,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 的关系来说,重要的不是“技术选择”问题,而是“价值判断”问题。

2.在实践的层面上。第一,正确处理改造自然与改造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 然和谐同人与人和谐的统一,对可持续发展而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核心”,人与人 的和谐是“实质”,“核心”是由“实质”决定的。所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围 绕“核心”,更要抓住“实质”,要把改造自然(注:改造自然内含保护自然之意,而 且两者常常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和改造人联系起来,而且要把改造人放到首位。这是 因为,人作为主体,而其他自然物是作为人存在发展所必需的“环境”身份而存在并获 得价值意义的,离开人的纯粹自然物、自然生态的存在及其自身的和谐、平衡,是靠各 种自然力自发地、无意识地的相互作用中自然生成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生态问题” ,一切“问题”都与人相关,都是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使然。这里顺便提一下,如果按照 人以外的自然物、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己的“利益”、“权利”和“内在价值”的观点 推论,人类今天面临的“生态问题”、“环境危机”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人的活动, 其他生命体、自然物也都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试问,人以外的自然物具备保护和 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能力吗?况且,人的活动不但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同时也有 自觉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平衡的责任能力和积极成果。再退一步说,人类今天如此重 视环境、关注生态平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和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价值和意义,不也是完 全由于人且为了人吗?舍此,绝无其他目的。

从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改造人,以实现人与自然界和谐和人与人和谐的一致 性。首先,人类必须正确对待利益问题:一是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问题。应 该说,人类的整体利益与自然界演化规律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局部利益往往与整体利益 发生冲突,因而就出现为了本国、本民族、本地区或个人等局部利益而伤害人类的整体 利益的情况,这种人类利益之间的冲突,往往表现为人的活动的价值取向与自然规律不 一致而造成种种“生态问题”。例如在1997年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 约方大会上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不但它获得通过就已十分不易,而且执行起来更是 困难重重,有的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公开拒绝承诺履行《议定书》的有关条款。这种 固守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既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又造成不亚于自然生态问题 的“社会生态问题”,如全球范围内不合理的资源配置、不公正的发达与不发达和日益 扩大的贪富不均等。二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问题。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 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中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 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而要真 正实现人的发展的可持续,除了要合理对待局部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关系外,还要处理 好代际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不能做“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蠢事”,也不能干 “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损事”。要把发展的权利与发展的义务统一起来,既要实 现和维护当代人的发展权,又不能剥夺了后代人的发展权,必须尊重他们的发展权利, 保护他们的发展能力,为人类发展的可持续尽义务、负责任。实际上,协调当代人与后 代人的利益关系,就是要正确处理人类自身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提醒人类不 要为了实现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其次,人类必须创建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人类的生存及其发展过程包括 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一般地说,生产决定生活而不是相反,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决定 着人们如何生活,即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尤其是当人类处在生产和生活的直 接目的是为了解决其基本生存需要时,这种决定与被决定关系就更加明显,而当人类的 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如何生活反过来主导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活方式决定 生产方式。以此来观照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过程可见,基于工业文明的传统发展观,把人 类的生存需要特别是物质生活需要放在首位,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和人对物 质财富的占有量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忽视人们精神需要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 。这种对生产和生活的价值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发展观,是引发极端个人主义、享 乐主义、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金钱拜物教等不良的生活、生产的观念、方式的根本原 因,也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观念以及由此造成的“生态问题”的祸根。以人为主 体的可持续发展观,以生态文明为基础,它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但不过分张扬人的主体性 ,它也十分重视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及其价值,但从不“无原则”地抬高自然界的地位和 作用,主张通过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生,使人类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 式和生产方式,其基本内容是:平等地对待生命,道德地改造自然;科学的精神追求, 合理的物质需要;恰当地发展和运用科学技术,有限度地从事物质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 产等。总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创建,标志着人类自觉科学地处理生产 和生活中的质与量、技术与价值、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理智道德地处理“生活好”与“ 好生活”的关系。

第二,正确处理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关系。马克思在说明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区 别时指出,动物只能按一种尺度即物的尺度进行生产,而人的生产活动则可以运用两种 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 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2](p97) 对人的活动而言,所谓物的尺度就是指自然物的客观存在及其固有的属性、本质、规律 对人的活动的“制约性”;人的尺度主要指人的利益需要对人的活动的“决定性”。在 人的活动中这两种尺度都起作用,但作用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说,在人的活动中物的尺 度对人的活动的展开、活动的方式、内容和结果起制约作用,而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的 展开、活动的方式、内容和结果起着决定作用。换言之,对人的活动来说,物的尺度是 它的“必要条件”,人的尺度则是它的“充分条件”,人的活动中的两种尺度,物的尺 度不可无,而人的尺度更根本。因为物的尺度作用也就是物的价值的体现,它是由人的 需要规定的,如果某物与人的需要无关,则根本谈不到有无价值的问题,也不可能在人 的活动中发挥尺度的作用,同时物的尺度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物作为尺度运用得是否 合理适度也是由人来把握的。

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关系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的尺度绝对 化而忽视物的尺度作用,把人的利益需要片面化、单一化而取消了人对自然界的道德责 任和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消极地吸取因人们活动造成的“生态问题” 的教训,夸大物的尺度作用而否定了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所具有的终极规定性,进而模 糊了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本质界限,否定了人的活动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取向。以上两 种尺度的关系告诫人类,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进而使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正视物的 尺度的存在,重视物的尺度的作用,要善待自然界、珍爱生命,用伦理眼光和道德态度 去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则就会受到“大地母亲”的善意惩罚。这就要求人类在衡量 评价自身活动时必须坚持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双重标准”,比如在评价社会发展进 步水平时,既要有“经济”指标,又要有“环保”指标,这样才能在认识上把可持续发 展观与“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区别开来,在实践上真正实现人 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为,对人的活动来说,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 在坚持人的尺度具有终极意义的前提下,把两种尺度整合统一于人的活动中,以确保正 确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互惠,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服务。

总之,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作为“发展观”还是“发展模式”) 的核心问题,本身就包含着“人的问题”和“自然的问题”这样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 而且理论分析和人类的实践都证明,解决“人的问题”是解决“自然的问题”的出发点 和归宿点,因为“自然的问题”的出现源于“人的问题”,“自然的问题”的解决归根 到底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人的问题”,其中最根本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这就是实施 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坚持人的主体地位一致性的逻辑基础与实践依据。

参考文献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3

在后教科书时代,对人本身的关注逐渐提升。高清海老师的类哲学从哲学理论出发,将理论与现实联系在一起,从人的本质问题出发提出解决现实问题的切实理论依据。本文从探析高清海老师的类哲学出发,阐释马克思“类”概念的基本内涵,通过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将理论与现实联系在一起,分析类哲学的当代意义。

一、何为“类哲学”

“类哲学”是从人出发,是实践观点的具体体现,与传统哲学从本体上理解人不同,类哲学是从人理解哲学将人当作具体的现实的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马克思在其诸多作品中提到“类”概念,马克思的“类哲学”是指马克思针对“类”提出的一系列概念与范畴。当代中国的“类哲学”是高清海老师在研究类的哲学理论中引发的一系列思考后得出的,“马克思的哲学实现了理论的根本变革,但在类的问题上我们只能看作奠定了一个基础,这一理论的丰富内涵,马克思并没有来得及展开,这是历史的原因造成的。”[1]234高清海老师的这一解读使国内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从实践的唯物主义转向实践的思维逻辑。高清海老师在他的书中写道“人类正在走向自觉地类存在,与此相适应,哲学也在转换思维模式,从以种为基本特征的自发类理论,走向以类为基本理念的自觉类哲学。”[1]220高清海老师所提出的类哲学是关于人的哲学,他围绕“类”概念与“种”概念的比较得出类在种的基础上生成,包括种又高于种,何为“类”,如何理解“类生命”,“人性逻辑”与“物性逻辑”等问题。高清海老师的类哲学的指向是中国当代的社会问题,在类的问题上展开对当代人的精神、真理与价值、市场经济等问题的思考。高清海老师从传统的教科书式的哲学中走出来,将人的问题放在重点的问题去看,从马克思的实践观点出发,力图解释当代人的生活状态及应有的走向,从人以及实践出发去看当代社会的核心问题。社会的变革需要思想的变革,社会的转型需要哲学思想的支持,他以类哲学的解释原则和价值坐标变革哲学观念,改变人们僵化的思维方式。高清海老师不仅仅是对马克思实践理论和类概念进行阐释,他以类哲学为出发点解决中国当代社会的问题,人的发展问题、人的自我实现问题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问题。

二、类概念的历史形式

要了解“类哲学”,就要回到最基本的概念中去。“类”这一概念从费尔巴哈的作品中开始,到马克思对其进行了系统阐释,了解二者的“类”概念的差异与联系更利于我们了解什么是类,以及了解类哲学的真正精神。

1.精神性与社会性:费尔巴哈的“类”概念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是他《基督教的本质》一书的核心概念,他通过对类概念的阐释去批判神和宗教,为实现理论的人和现实的人的统一打下了基础。

类作为一种抽象的理论,被费尔巴哈赋予了两种内涵:一是指人的本性;二是指与“我”相对立的“你”,也就是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其他个体。费尔巴哈在他的文本中是基于人与自身的关系和人与动物的关系两种基本关系和精神性方面和社会性方面对类的概念给出规定。

在精神性方面,费尔巴哈把类理解和规定为,人的内在生活或类生活。费尔巴哈将人的“内在生活”规定为人对自身本质的意识,也就是“类意识”。动物和人都具有对象性,与动物不同的是人在具有对象性的同时能以自己的类为对象。动物只有单一的生活而人却有双重的生活,是人与动物的重要区别。人不像动物那样只具有单一的生活,而是具有双重生活――“内在生活”和“外在生活”。费尔巴哈将人的物质生活称为人的“外在生活”,将人的精神生活称之为人的“内在生活”。这从一定程度上展现了费尔巴哈意识到理论的人与现实的人是有内在联系的,因为人一方面拥有物质生活也就是现实的部分,也同时拥有精神生活也就是理论的人,这初步展现了费尔巴哈对类的深入思考。但是他并未进一步去思考和论证,由于费尔巴哈的各种局限性导致他把个体的物质生活的意义、把人的物质性的本质抹除掉了,没有认识到现实的人只仅仅停留在了抽象的人的阶段。由此他并未真正揭示出理论的人和现实的人的真正关系。

在类的社会性方面,费尔巴哈通过“类存在”“类生活”概念予以阐明。在《基督教的本质》导论中,费尔巴哈提出与“个体存在”相区别的“类存在”概念。从字面上看,它可以理解为一种广义的“存在”,包含类的自然存在在内,但费尔巴哈却更倾向于在社会的意义上来运用它。虽然费尔巴哈在理论上提出人的本质包含在团体之中,从字面上理解他将人的本质放在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之中,但是实际上费尔巴哈只是在法律、道德、科学等精神层面去谈人的“类本质”,也可以说他从未真正触及人的本质。

2.政治普遍性:马克思的类概念

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对马克思产生了很大影响,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集中表述了他的类概念。马克思在《手稿》中大量使用了类本质、类存在、类生活等术语,一方面继承了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另一方面又对其进行了改造赋予类更新更全面的概念。马克思将实践作为自己理论的基石对类进行了新的阐释。

在《手稿》中,马克思将人定义为类存在物,这一点他吸收了费尔巴哈关于人是对象的、感觉的、自然的现实存在物的观点。马克思认为人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的对象化活动能动地改造着自然,这一活动成为人本质力量的展现。马克思在《手稿》中说:“生产生活也就是类的生活……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2]80因此,具有这种自由自觉的“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2]51。以上表述也进一步阐释了人和动物的对立关系,动物同它的活动是同一的,人的活动则不同,人的活动是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动物的活动是一种个体的满足自身的活动,人的活动是全面的和类的活动。在马克思看来人的生产活动就是类生活,一个种的类特性就在于其生命活动的性质,人的类特性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也可以说马克思的“类生活”意味着“自由自觉的活动”,人的本质是一种普遍而自然的本质。

综合来看,马克思超越以往的旧哲学,从人的对象化的活动得出人的本质不是人的感性存在,而是感性活动。人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创造、完善自身的本质。从实践出发去理解人理解世界。在对比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类概念时,可以发现其概念有很多相通之处。费尔巴哈的类概念思想深刻影响了马克思的思想,马克思也多次在运用“类”“类本质”等词阐释观点,但马克思的概念内涵与费尔巴哈有诸多不同。通过对二者的类概念进行对比,可以在思想史层面,揭示早期马克思主义与费尔巴哈哲学的内在联系与区别,进而梳理其内在的逻辑关系。

对比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关于人的类本质的概念,费尔巴哈将人拥有意识看作人的本质,马克思将自由有意识地活动看作人的本质。在论述人的“类本质上”费尔巴哈将“类”看作人作为一个类而区别与动物的特点,从是否拥有意识区分了人和动物。出发点不是人的社会性,而是人的生物性。而马克思则用改造自然的劳动来证明人的类本质,人的类本质是由改造自然的劳动的本性决定的。

三、类哲学的当代意义

1.哲学理论的转向

“类哲学”的出现使中国的哲学模式从苏联僵化的教科书体系哲学转向重视人与实践的哲学,将哲学理论“使人达到人的自觉,在对待和处理一切事物中能够充分发挥人的态度、人的观点、人的作用,并进而不断地提高自己作为人的思想境界、升华自己的人性品格,使人成为真正自由和自觉的人。”[3]217类哲学的出现标志着中国现代哲学的转向。20世纪60年代,人们接受的是苏联教科书僵化的教育,思想与哲学理论的发展都处于僵化的状态,到80年代,高清海等人,为了促进人们思想的进步,激发创新思维,以实践的思维改变教科书体系。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了理论的发展,类哲学促进了哲学思维的解放。类哲学的出现使中国当代哲学转向对人的关注,在当代中国哲学体系内形成“人学”的思潮。与西方国家的人学思维形成对话,引发了一系列对人性、人的本质、人的主体性问题的讨论。这种转向无疑为中国当代哲学的发展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范文 篇4

关键词:人的本质;劳动;人的需要

中图分类号:B038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1-0098-03

古今中外的思想家从他们各自不同的理论出发,提出很多有关于人的本质相异的观点。人的本质究竟和什么密切相关,人的本质究竟是什么?这一系列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探究,也是几千年来人类致力于解决的哲学难题。古希腊哲学家试图从自然界的角度来研究人的本质,他们将人的本质归结为火、气、水等等;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从伦理角度来理解人的本质,如孟子的“性善论”以及荀子的“性恶论”。现代西方人学观或从人的思维、理性角度出发,说人的本质是智慧,或从工具的角度出发,将人理解为使用的工具、使用语言符号的动物。叔本华认为人的本质是生存意志;在尼采看来人的本质是权力意志;而在弗洛伊德的眼中人的本质成了一种本能的冲动。

马克思在吸取了人类思想史上一切优秀的文化成果,特别是吸收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和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合理论断,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马克思对人的本质问题作了深入的研究,先后给人的本质作了三个全面而系统的界定。《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明确提出:“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身对人说来不过是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活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1](这里说的“人的类特性”即人的本质,“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劳动)。可见,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第一个界定明确说明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劳动。关于人的本质的第二个界定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的。原文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简单地说,人的本质不是自己单独形成的,也不是虚无缥缈没有现实意义的,是有关于社会一切关系抽象出来的,所以说马克思认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第三个界定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的。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但由于从他们彼此不需要发生任何联系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不是唯一的,由于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以及他们求得满足的方式,把他们联系起来(两性关系、交换、分工),所以他们必然要发生相互关系。”[3]可以看出,《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人的本质马克思、恩格斯做了明确的界定: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以上三种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简单概括为劳动、一切社会关系总和及人的需要,三者相互紧密联系,可以把以上三个界定串联成为马克思从人的劳动与社会关系的本质的角度出发,来关注人的需要下的自我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塑造。

一、人的需要是人类生命得以延续的内在根据

人类生命得以存在和延续活动的根本在于人的本质要求,正是因为有了人类的劳动创造出一切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人的需要根据自然关系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人的本质离不开人的需要、是不变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4]可见人类为了满足肉体组织的需要,必须与自然界发生关系,通过积极的活动对自然界进行索取,取得一定的外界物质。这就是说,一切生命活动的首要前提,就是离不开自然、离不开与自然发生关系并对自然进行物质索取,保证生命本体新陈代谢过程的进行,以维持自身的生命活动。如果人类离开自然界、离开自然界赋予人类的物质条件、离开对外界物的摄取,自身的新陈代谢过程便无法进行,生命活动也就无法继续进行。所以说,人与自然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人类离不开自然,更离不开变更自然条件所创造的客观实体,人的需要与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赖关系。

我们可以这么认为,人的一切生命活动总是从人最基础的需要开始。人类通过自觉不自觉的基础需求刺激,引发强烈的意识作用,对自身的需要形成既定的可以满足于现状的欲求、动机和目的,引导自己去从事一定的实践活动。人的实践活动不断地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保证人的生命活动持续进行。所谓人的生命活动,就是从最基础的人类需要,到需要得到满足并在此基础上产生新的需要,再到新的需要得到满足,又有更高程度的需要,这样一种连续不断持续发展的过程。而实践活动就是使人不断地产生新的需要、丰富和深化人的生命的方式。这样随着实践活动不短发展,人的需要和新的需要周而复始,以此来表现自己的生命活动的存在,显示人的生命活动的价值。

人的需要的存在,表明人类持续的生命活动存在;人的需要的发展,表明人类生命实践活动得以延续发展。所以说,需要是人类生命得以延续的内在根据。

二、人的需要是劳动创造持续发展的内在原因

马克思强调我们在探求任何事物发展根本动力和根本原因时,都应该从其内因入手,这也就是马克思理论中关于任何事物的产生、存在和发展,都有关于自身的内在原因和根据。劳动是能对外输出劳动量或劳动价值的人类活动,也是人类维持自我生存和自我发展的唯一手段。人类劳动和一切社会关系总和是人的一般本质,但是,如果没有需要,也就没有人类劳动,更不谈及人类生产生活和社会关系总和。

人类的行动和行为在最初表现为自发的生存性目的活动,然而生存性活动的根源在于人的需要。“人们用以生产自己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方式,首先反映于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需要再生产的生活资料本身的特性。这种生产方式不仅应当从他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加以考察。他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5]可见,人们不断地生产物质资料和生活资料的首要原因,是人类所需要的和缺乏的生活资料本身以及个人肉体存在的需要相互影响。所以,人的需要是决定人类物质生产活动内容的一个决定因素,它成为人类有目的的劳动的一个重要原因。

劳动创造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客观要求,也是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为了获取满足自己生命活动的物质资料,人类必须认识和改造客观对象。人的劳动创造活动是满足人的需要的最基本的活动,它自身以人的需要作为内在原因和根据。离开人的需要,人的劳动创造活动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所以,人的需要是人的本质,也是人类进行劳动创造活动的内在原因。

三、人类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需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界定,不仅仅局限于劳动是人的本质以及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这两个层面上。事实上,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是基于他对人的本性理解的基础上,目的是为了阐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演进机制。即从“现实的个人”的需要得以满足,以及满足这种需要的社会物质劳动角度出发去说明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及其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要谈的前提并不是任意想出的,他们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加以抛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所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这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于“现实的个人”所做的完整概括。这部著作被看作是马克思唯物史观形成的标志性著作,而“现实的个人”正是唯物史观确立的前提和出发点。观察历史的发展演变,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历史的主体,“现实的个人”这一重要概念凸显了历史是由人创造的,并且历史只能是人的历史。那么人的需要不予否认的被提到了人类所创造的历史中的显著地位。

需要在人类历史中的生产实践活动以至整个社会实践活动中的地位,决定了人的需要成为人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内在根据以及人与人之间发生相互关系的前提,这一点是由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分析生产和消费(需要)的关系时指出的。“就一个主体来说,生产和消费表现为一个行为的两个要素。一个过程的两个要素,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是实际的起点,因而也是起支配作用的要素。消费,作为必需,作为需要,本身就是生产活动的一个内在要素。”从马克思分析的生产和需要关系中不难看出,消费作为需要的表现形式,是一种人生产的需要,其本身就是生产和消费中不可缺少的内在要素,没有需要就没有人类自觉的生产消费活动。对人们生产和消费方式的考察,可以明确人类历史的具体发展模式。具体来讲,从人类社会发展横向角度上说,马克思认为,需要、劳动、交往和分工这四个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基本因素,它们之间关系密不可分,共同推动了同一历史时期世界上各个民族之间的发展。“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个原理是公认的。然而不仅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的关系,而且这个民族本身的整个内部结构也取决于自己的生产以及自己内部和外部的交往的发展程度。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该民族分工的发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仅仅是现有生产力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7]马克思在关于人类生产方式发展问题中指出,人类的生产方式具有历史的更替性,这就是:“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瓦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8]。从人类社会发展的纵向角度来说,这就指出同一民族的世展离不开个人的发展需要。之前提到人的需要是人进行劳动创造活动的内在原因,而这种人的需要有的生存方式的延续,是人的生命得以延续的内在根据的体现,也是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原因所在。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推动社会的进步,而历史更替的根源在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永恒的矛盾中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交往形势理解为生产关系,所以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一切其他的活动,如:精神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取决于它)。”[9]所以说,生产关系以这样或那样的形式出现,每次都取决于已经发展的生产力需求。而这些需求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人类劳动和社会关系发展变化的历史过程。这就清楚表明,马克思是从人的需要及其满足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和一切社会关系总和这一人的本质出发,来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动力。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生产力决定生产关,唯物史观从人的需要决定的人类物质生产实践出发,以主体和客体相统一的原则来考察人类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的内在动力,从而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作是基于人的需要而发生的物质生产基础上的自然历史过程和人的自觉活动过程的统一。

人的需要作为马克思界定人的本质中第三层界定,是被意识到了的需要,需求、欲望、动机和目的就在主体身上清楚的表现出来。这种作为主体的人具有的一定的欲望、需求、动机和目的,是人的自然本性,当然也是人的本质体现。这种综合人类劳动和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需要,引导人们去从事相应的实践活动,使得生产力得以提高,生产关系发生变化。根本可归结为人的本质是人的需要经过主体的这种欲望、需求、动机和目的在现实中通过劳动得以实现,最终使需要得到满足。这时,“劳动是人的本质”和“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这两个界定达到高度统一,进一步体现了人的需要和人的劳动影响着人类一切社会关系总和,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界定也互相体现出来。随着人的需要和人类社会不断的深化和扩展,又会不断创造出新的需要,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使人类社会不断进步。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96.

〔2〕〔7〕〔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68,123.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24.

〔4〕〔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5.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5

[关键词]人格价值思想 马克思 类本质 社会关系本质

人格价值思想是马克思人的学说中的光辉篇章之一,其内容丰富,影响深远,在当代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人格价值是什么,取决于人的本质是什么。马克思的人的类本质思想和马克思的人的社会关系本质思想构成了马克思人格价值思想的哲学基础。

一、理想人格价值的预设:类本质

在马克思看来,人作为类存在物,在其本性上是自创自为的价值存在物;而作为价值存在物,人又总是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来发展和完善自己的“类本性”。“类”作为人所独有的存在方式,既是人之为人的根据,又是人所活动的原则。马克思把人的本性规定为类本性,把类生命实践规定为人的根本的存在方式。人的类生命本质决定了人要不断地超越自己的功利性需要,并追求更高层次的生命生活。因此,它为人们塑造着一个个的理想世界,促使人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奋斗不已,并在客观上促进着全人类的本质的共同完成。在这个意义上说,人格价值就是人区别于物的根本价值和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价值,对自由自觉的类本质的追求和最终实现也是人类的对自己的人格价值的追求和实现。

二、只有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才能实现自由的自觉的类本性

1.马克思把人看作是类存在物

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人是类存在的观点。他说:“人是类的存在物。这不仅是说, 人无论在实践上还是在理论上都把类――既把自己本身的类, 也把其他物的类――当作自己的对象; 而且是说(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种说法) , 人把自己本身当作现有的、活生生的类来对待, 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正是通过对对象世界的改造, 人才实际上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这种生产是他的能动的、类的生活。”马克思还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其他许多地方还频繁地使用“属人的本质”这种说法, 实质上这讲的也是人的类本质。他说:“这种关系以一种感性的形式、一种显而易见的事实, 表明属人的本质在何种程度上对人说来成了自然界, 或者, 自然界在何种程度上成了人的属人的本质。”“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 因为只有在社会中, 自然界才对人说来是人与人间的联系的纽带, 才对别人说来是他的存在和对他说来是别人的存在, 才是属人的现实的生命要素;只有在社会中, 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从这些论述中,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 对人的类本质的存在,马克思是肯定的。

2.马克思把劳动、实践看作是人的类本质

马克思不仅肯定了人的类本质的存在,而且还具体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的内容。马克思认为,人的类本质是自由自觉地创造性活动,而且人的类存在主要表现在人的感性实践或改造

世界的活动中。他指出:“生产活动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产生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的特性恰恰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类的特性”就是类本质,人的类特性就是人区别于他物的类的规定性亦即类本质。马克思在这里所阐述的人的类本质就是“自由自觉的活动”。“自由自觉的活动”是人区别于他物的类的规定即类本质,而不是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即人与人相互区别的本质。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则更明确地阐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类本质:“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 ,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马克思和恩格斯把生产劳动确定为人与动物相区别的类本质。此外,马克思在《手稿》中、恩格斯在《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中,也有详尽论述。马克思指出“实际创造一个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的自然界,这是人作为有意识的类的存在物(亦即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当作自己的本质来对待,或者说把自己本身当作类的存在物来对待)的自我确证。诚然,动物也进行生产。……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照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随时随地都能用内在固有的尺度来衡量对象,所以,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塑造物体。”

3.马克思把类本质分为理想状态和现实状态

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本来是人的类本质,是人类特有的创造活动。劳动创造了人,正是劳动生产实践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也正是在劳动生产实践中,人们一方面改变了自然界,使自然界成为人所能支配的力量;另一方面也改变着自己,人在按照美的尺度塑造着自己,劳动是人们满足需要、发挥潜力和争得自由的源泉。即劳动是人的“自由的生命表现”,是“生活的乐趣”是人的本性的表现。但马克思又在考察异化劳动剥夺人的类生活中,阐述了人的类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发现,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变质了、异化了。他说:“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马克思在《手稿》中指出:“劳动对工人说来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他的劳动不是自愿的劳动,而是被迫的强制劳动。……外在的劳动,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劳动,是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折磨的劳动。……动物的东西成为人的东西,而人的东西成为动物的东西。” 马克思进一步发现,异化劳动还造成了劳动者和人的类本质的异化。异化劳动颠倒了类和个体的关系,它“使人把类生活变成维持个人生活的手段”,使人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异化劳动“从人那里夺去了他的类生活”,同时“把自我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这样造成的后果就是“人的类本质……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马克思在《手稿》中指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当人同自身相对立的时候,他也同他人相对立。”劳动的异化导致了人的异化。

三、现实人格价值的基础:社会关系本质

在马克思看来,“类”概念只是一个共性的规定,具有一定的抽象性。人对自身理想人格价值的追求也只有通过人自身的活动来得到实现。因此,怎样从这种“类”的共同性走向具体中来,必须由类切入到人的社会存在中来。作为现实活动的原则,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个人或群体,只能根据自己的特定需要来进行自己的生产生活,他的活动只能是为他的。个人要发展,社会要进步,又必须要人积极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活动,通过改变自己的外部世界及人自身来实现。因此,要想实现理想人格价值只有在人类不断发展进步中,在具体的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最大可能地进行人格关怀,尊重人的生命价值、满足人的现实需要、维护人的尊严。

马克思不仅充分肯定地明确地阐述了人的类本质,表明了人的共性,把人与其他类的动物区别开来, 而且还十分明确地阐述了人的另一种本质:社会关系本质,继续揭示不同社会条件造就的不同个人。 马克思对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非常重视。对于马克思关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的论述,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这句话:“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 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指的就是人在“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的本质特征, 亦即人的社会关系本质。这正如马克思在《詹姆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摘要》中所说的:“人的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 所以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社会本质。”

人的“社会关系本质”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本质呢? 它与人的类本质又有什么区别呢? 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 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 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 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 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 才会有生产。”这就是说, 人们生活在世界上, 是处于两种基本关系之中, 一种是人与自然的生产关系, 另一种是人与人的社会关系, 前一种是类外关系, 后一种是类内关系。人在类外关系中, 表现的是人与自然事物的族类区别,体现出人的类的规定性即类本质。人在类内关系中, 表现的是人与人的相互联系与区别,体现出人们的各自社会关系的规定性即社会关系本质。人的类本质表现的是与自然相联系中的人, 而人的社会关系本质则表现的是社会联系之中的人。

马克思在异化理论中阐述了这两种本质之间的复杂关系。马克思所讲的异化劳动和人的本质异化, 实际上就是人的类本质在社会关系本质中的丧失: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劳动者依然是具有劳动本质的人; 而在社会关系中, 劳动及其产品被他人占有并反过来支配劳动者, 这就使劳动者在社会关系中丧失了做人的权力, 不成其为具有劳动类本质的人。异化劳动的消除与人的本质的复归, 实际上也就是让在社会关系中丧失的类本质重新归还于劳动者, 从而使人的类本质与人的社会关系本质一致起来――唯有共产主义才是真正的劳动者的社会――不仅被剥削者成为劳动的主人, 而且剥削者也被剥夺从而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成为具有劳动类本质的真正的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6

本节内容是人教版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中的第四章,所学习的病毒是学生学习的生物体中最特殊的一种形式且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因此,在教材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根据教材的安排,第二单元首先认识了细胞,了解了细胞的基本结构,然后安排了细胞如何构建生物体,从多细胞生物和单细胞生物的角度阐述细胞是构建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随后教材安排了本章内容,让学生认知病毒,掌握结构简单、不能独立生活的病毒也是生物。人类在治疗各种疾病(人类的、动物的、植物的)的过程中,借助不断发展的科学技术手段逐渐认识了病毒。教材中对病毒发现史的介绍,阐明了技术手段对科学研究的促进作用,体现了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关系,让学生在现有的认知水平上了解生物的丰富多彩,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二、课标依据

新课标提出:生物科学素养是指一个人参加社会生活、经济活动、生产实践和个人决策所需的生物科学概念和科学探究能力,包括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理解科学的本质以及形成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生物学课程的目标、内容和评价都旨在提高每个学生的生物科学素养。本课程倡导探究性学习,力图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帮助学生领悟科学的本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勤于动手、积极思考,逐步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科学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等,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在课程内容中提出:教学中,教师要帮助学生形成“微生物通常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等类群”的重要概念。

三、学情分析

本节课的教学对象为七年级学生。通过前一部分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生物体的基本结构,植物的形态、结构、生命活动等知识,认知了细胞是构建生物体结构和功能的基本单位,具有一定的生物学基础知识;已学会初步的观察、分析、比较等研究生物学的方法,具备独立学习本节部分内容的知识和能力基础。他们对本节课涉及的有关病毒与人类的关系,在生活中已有一定的感性认识。但对病毒的形态结构、生命活动的知识难以理解,尤其是对病毒的非细胞结构存在疑惑,具有较高的学习兴趣。

四、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了解病毒的发现过程和分类。

理解和掌握病毒的生活和结构。

了解病毒与生物圈中其他生物的关系,特别是与人类的关系。

2.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收集和分析资料的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关注病毒与生物圈中其他生物的关系,特别是与人类的关系,利用辩证的观点看待病毒,认同病毒也能造福人类。

五、教学重点

病毒的特征和生活;病毒与人类的关系。

六、教学难点

病毒的生活。

七、课时安排

1课时。

八、教学资源

视频,ppt幻灯片。

九、板书设计

第四章 病毒――没有细胞结构的微小生物

1.病毒的发现

19世纪末;俄国科学家伊万诺夫斯基。

2.病毒的种类

根据寄生的细胞不同分为:植物病毒、动物病毒、细菌病毒(又叫噬菌体)。

3.病毒的结构和生活

(1)病毒的结构:由蛋白质外壳、遗传物质组成。

(2)病毒的生活:寄生在活细胞中。

4.病毒与人类的关系

(1)有害方面。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范文 篇7

【关键词】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人与世界的关系

马克思主义从产生到发展,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这根源于它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马克思主义讲的实践就是人们所从事的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的物质活动,是人与对象、主体与客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实现统一并使人类获得生存、发展和解放的社会历史进程。本文在简单介绍实践的相关概念后,将主要从人与世界关系的视角,来谈谈我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理解。

一、什么是实践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地分析了实践的矛盾本性,从主观与客观、人与世界的对立统一关系中去把握实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所谓实践,就是人类有目的地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

实践的特征有:客观现实性。实践是客观的物质的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实践不是仅仅停留在意识范围内的活动,而是通过人与客观世界的实际的相互作用而引起客观世界的变化的对象性活动。同时,实践活动的过程和结果都是可以感知的,所以它又被称为“感性的活动”。自觉能动性。实践是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与动物的本能活动不同,人类的实践是在自觉的目的和明晰的意识的指导下进行的社会历史性。实践不是孤立的个人的活动,而是社会活动,并受着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实践一开始就是社会地进行的,任何个人活动都不能离开社会的联系。实践的社会性决定了它的历史性。那种脱离具体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具体的历史条件的抽象的“实践”是根本不存在的。

二、实践是全部人与世界关系的基础

作为人类能动地探索和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活动,实践本身就是人与世界关系最基本的形式。同时,实践也是全部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基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认识到实践在全部人与世界关系的基础性地位,对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重要的作用。

实践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马克思在曾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马克思这里谈的物质生产劳动只是实践的一种基本形式,而不是实践的所有形式。其他的实践形式虽然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有异于劳动实践,但基本构成却是一致的,即任何实践都是一种对象性的活动,是主体借助于中介指向客体的一种现实的活动过程,其基本构成要素是主体、客体和中介。从历史上看,正是劳动实践使人类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并使统一的物质世界分化为物质和精神两个对立的方面。人类是从自然界进化发展而来的,所以在人类产生以后,首先面临的就是要处理好与自然界的关系。

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个历史演变过程。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崇拜依附于自然;在农业文明时期,人类利用、改造自然,对自然进行初步开发;在工业文明时期,人类控制、支配自然,以自然的“征服者”自居。尤其是到了近代,人们夸大了自己在与自然关系中的绝对地位,人类开始一味地对自然强取豪夺,从而激化了与自然的矛盾,人类不得不面对各种生态危机的挑战。人与自然的关系本应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由于人类在之前的历史中只认识到了与自然的对立关系,没能处理好与自然的关系,导致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逐步认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并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改善与自然的关系。

实践使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使人与自然相对立,但人始终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依存于自然,所以,人与自然也是相统一的。人类应该以实践为基础,处理好与自然界的关系,与自然和谐发展。

实践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实践是人类的存在方式,具体地说,生产实践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物质条件和基础。生产实践既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 也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因为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并相互交换其活动, 才能进行物质生产。因而,实践集中表现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是人类社会的基础。

实践是人与自身关系的基础。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创造历史的两种基本活动,二者相互依赖、相互制约。改造世界即实践决定着认识的产生和发展,反过来正确的认识又能指导实践,达到预期的目标。但总的来说,实践处于基础性的地位。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类通过实践,既改造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同时也改造了人类自身。一方面,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形成了自己特殊的本质。实践在创造人、使人类从自然界分化独立出来的同时,也造就了人类特有的本质。另一方面,人类通过实践也不断地强化和扩大着自己的本质力量。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使客观世界变得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也改造了自己的认识能力、改造了自己的世界观,从而人的智力和思维能力得到进步。

人在生产劳动基础上历史地产生、存在和发展,在实践中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并不断改善、更新着自己的社会关系,也在实践过程中改造着自身。

三、对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的思考

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批判地吸收了以往人类哲学思维的积极成果,根植于人类实践特别是无产阶级革命实践及其历史发展之中,在哲学方法论上实现了对旧哲学实践观的合理超越,是一种科学的实践哲学。它如实地反映了人类实践的客观物质性及其在人与世界关系中的基础地位,体现了按照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来理解事物的唯物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所以,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都不会过时的。

然而,正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来都不把自己的哲学看作是一个最终完成了的绝对封闭性体系一样,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心的实践观也需要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充实和发展。

作者简介:张玉莲(1989.10-),女,汉族,四川资阳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参考文献: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8

所谓人的主体地位,是指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一种位置,即在这种关系中,人是主体,自然界是客体。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是相当复杂的,有不同角度和不同的层次,“主—客”关系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方面,但不能涵盖人与自然界关系的全部。因此,人与自然的“主—客”关系的确立也是有范围的,其作用也是有限度的。一般地说,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可以从两个角度加以确证,一是从存在论(事实)的角度看,人与自然界中其他存在物(生命的、非生命的)一样,同属于自然生态系统构成中的一份子或一个组成部分,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就是一种“平等”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人与其他自然物之间难以区分谁为主、谁为客关系。二是从价值论(价值)的角度看,人类具有不同于其他自然存在物的特殊属性,具有其他存在物所不具备的自主性、创造性,人源于自然而又超越于自然,人可以把人以外的自然物作为认识、利用和改造的对象,使直接的自然物或被人改造过的自然物为人所用、为人服务。同时,人还具有认识和改造自身的自觉性和能力,也就是在人类针对自然界的有意识、有目的活动中,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和对人类自身的自觉改造是一致的,在改造自然中使人类自身得到改造。“自觉地”改造自身与“积极地”改造自然两者之间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相辅相成,进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与互利。可见,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主要是在“价值论”的意义上构成的“主—客”关系中得到确证的。但是,人的实践和自然科学研究证明,即使是在“存在论”的意义上,人类的活动也表现出一定程度的主体性,“由于人类在地球上的活动非常广泛,不断地改变或影响地球的自然环境,已经成为生物生态系统中的主导性生态因子”[1](P43)。概而言之,在人与自然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的内涵主要表现为:(1)人依据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地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实现主体客体化;(2)人通过实践活动将外在于人的自然“内在化”以充实、完善和发展人自身,实现客体主体化;(3)人的主体地位的实质在于人是目的。就人与自然关系的本质而言,人具有目的价值,自然界具有手段价值。因为就人类而言,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正确认识与有效地处理,都必然以是否符合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客观需要,作为最终的价值取向和评判标准。当然,这并不否定自然界在人们活动面前确证它存在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即自然界可以独立于人而存在,它具有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和本质。但是,自然界的存在及其规律的“价值”是人的存在及其需要所赋予的。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对人作为目的及其实现有制约作用,也就是说,人在自然界面前不能“为所欲为”,必须承认自然界的真实存在,尊重自然规律;另一方面,自然界存在及其规律之所以有价值,就在于它为人的生存及其发展提供了条件,为人的活动服务,为人的目的实现服务。这就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基本涵义,也是人与自然之间“主—客”关系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定,正是人的主体地位确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确定了人的活动和自然界作用的范围。

二、可持续发展观的本义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从发展观上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存在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三种基本观点:一是传统发展观的“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种发展观把社会发展仅仅归结为单纯的经济水平和经济标准,偏重物质财富的增长而忽略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仅仅把自然界作为人类获取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资料的源泉,作为人类“征服”、“改造”的对象,没有看到自然界对人类活动的限制和人类对自然界依赖性的一面,对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不恰当的夸大或歪曲,这是造成今天人类面临诸多“生态问题”的根本原因。关于这一点已获得全球性共识。二是“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这种观点主要是针对传统发展观及其导致的“生态问题”而形成的。“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主要理论支持是“深生态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人以外的所有自然物都有其“内在价值”和“自身利益”,自然界中所有的生命物种都是“平等”的,人只是“生态系统”中的一份子,自然界的“普通公民”。“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积极意义在于,它从根本上否定了“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是自然界“主宰”的狭隘观念,但同时也把人在自然界中的主体地位消解了。因此,“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必须面对人类要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目的是什么的理论困境和实践难题。三是可持续发展观。在时间的维度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和“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的形成都是对传统发展观及其负面效应反思的结果,但它们对待“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前者是辩证地否定而后者则是彻底的否定。在可持续发展观看来,以“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为其理论基础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类凌驾于自然界之上,以自然界的“立法者”自居,认为人在自然界面前可以为所欲为地“征服”自然的观念是非科学的、不可取的。但是,传统发展观注重经济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长,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这一点又是值得肯定的,而且它作为人类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中的一个逻辑的“必然”环节,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观念形成中的一个历史“必经”阶段,既有它存在的理论根据,也一定有它体现价值的历史作用。

可持续发展观对“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也是采取辩证否定的态度,一方面充分肯定“非人类中心主义”关于人的生存与发展同大自然中其他物质、生命共同体及生态系统的存在方式和客观属息相关、紧密联系的观点,认为强调这一点有利于人类科学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摆正人类在自然界中的位置,树立尊重生命、善待自然、自觉维护生态系统平衡及良性运行的环境意识和伦理责任感,这是人类的生存与人的全面发展所必需的。另一方面,认为“非人类中心主义”把人降低到自然界其他物种的水平,根本否定人的主体地位,这是不能接受的。诚然,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但要正确认识和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两点,一是如何使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二是实现两者和谐的目的是什么?这里可以有两种和谐的方式及目的:一种是“非人类中心主义”(消极的和谐)观点主张的人与其他自然存在物一样,在各种自然力(包括人在内)的相互作用中“自发地”达到和谐,因为在人类出现之前的自然界自身的演化就是如此。这种方式是把和谐本身作为目的,即和谐的目的就是为了和谐而与人无关。另一种是可持续发展观(积极的和谐)主张的,在确证人的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性(即人在与自然界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积极性、自主性和创造性),通过人的能动活动“自觉地”实现和谐。在这种和谐方式中,和谐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人的合理生存和人的全面发展,才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最终目标和目的。而且,可持续发展不仅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还要实现人类自身代际之间和代内的和谐、持续的发展,即当代人(或一部分人)的活动不能破坏或损害后代人(或另一部分人)的生存环境和生存能力。可见,可持续发展中既包含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也包含和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实践一再证明,在人类发展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之间是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且人与自然关系问题的背后往往隐藏着起支配作用的人与人的关系。“非人类中心主义”观点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实践排除在其理论视域之外,只是“存在论”、“泛自然主义”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可能透过表象的“自然问题”把握具有本质意义的“人的问题”,因此不可能科学地回答人与自然和谐的本质和目的。

可持续发展观是以人为主体的辩证发展观,它克服了“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在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片面性,整合了其中的科学、合理的成份而确立的更科学的发展观。从方法论层次上看,“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缺陷,不是它看重人的需要、人的利益和人的实践能动性,而是它没有摆正人在自然中的位置,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主—仆”关系,未能重视和恰当地把握自然界的存在及其对人的价值和意义;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的偏颇之处,也不在于它强调自然界的价值和意义,而是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在自然界面前的主体性和人在与自然界关系中的主体地位,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主—主”关系,对自然物进行“拟人化”描述和“人格化”的理解,在所谓“平等”原则下彻底否定了人之为人的本质属性。这样一来,人与其他自然物可以不分彼此地称兄道弟了。与前两者不同,可持续发展观把人与自然的关系放在“主—客”关系的框架内进行分析理解,认为人与自然是在两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规定)中分别获得了主、客体的地位、作用。这里,人与其他自然物不同之处在于,人除了与其他自然物构成主、客体关系外,人类内部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也构成主、客体关系,正是在这个意义说,人有“内在价值”而其他自然物只有“外在价值”,即属人的价值。

三、人的主体地位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突出人的主体地位、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这几个关系可以分为认识和实践两个层面:

1.在认识的层面上。第一,正确认识目的与手段的关系。这里的目的和手段的含义是指可持续发展(包括人与自然关系和谐、人与人关系和谐及社会诸方面的和谐发展)的目的和对达到此目的具有价值意义的手段。那么,人与自然关系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与手段关系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在终极、抽象的意义上,人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自然界则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手段、条件;从当下、具体的角度看,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人与自然关系,则表现为互为目的手段的关系,即人们活动(认识和改造自然或认识和改造自身)的目的所指,有的是为了人的某种利益需要而改造和利用自然,也有的是为了保护自然以维护生态平衡而转变人的某些观念或对人的某些物质欲求进行限制。正是人与自然之间在具体时空中的互为目的手段的相互作用,使人类得到发展,也使自然环境得到保护,进而实现自然界演化与社会发展的和谐与持续。正是人对自然在具体时空中的互为目的手段关系,构成了人与自然的伦理关系,是人对自然物负有道德责任的现实基础,也是“环境伦理”的存在根据及其作用范围和限度。必须指出,当保护自然、维持生态平衡作为目的时,这个“目的”仍然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个终极目的的“手段”,这是人的主体地位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实质”。

第二,正确认识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既是工业文明的观念基础,又是它的意识产物。其基本特征是把人类理性“分化”、“片面化”,在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中夸大理性作用,蔑视非理性的地位;在理性自身中片面强调科学理性作用而忽略价值理性的意义,而且又把人的科学理性过度“工具化”,看不到理性的价值性一面。这种过分相信理性特别是工具化了的理性作用的结果,就是把人变成自然界的“主人”和“统治者”,自然界则成为理性任意“征服”的对象。而“非人类中心主义”则把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无原则的“泛化”,把本属于人的理性和非理性人为地“推广”到整个自然界,进而又把本属于自然物的固有属性加以“人性化”描述和理解,再“强加”给人类,这是对人的理性的另一种歪曲。因此,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科学、全面地理解人的理性,把理性的科学性和价值性在人的意识中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就是要从科学技术与人文精神结合、统一上认识问题、评价事物。具体地说,对在可持续发展中遇到的所有问题,都既要进行科学和技术上的分析与理解,又要进行价值和意义上的判断和评价,尤其要重视科学技术自身包含的人文意蕴和科学技术合理运用的道德价值。因此,对实现可持续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说,重要的不是“技术选择”问题,而是“价值判断”问题。

2.在实践的层面上。第一,正确处理改造自然与改造人的关系。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同人与人和谐的统一,对可持续发展而言,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核心”,人与人的和谐是“实质”,“核心”是由“实质”决定的。所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围绕“核心”,更要抓住“实质”,要把改造自然(注:改造自然内含保护自然之意,而且两者常常是互为因果的关系。)和改造人联系起来,而且要把改造人放到首位。这是因为,人作为主体,而其他自然物是作为人存在发展所必需的“环境”身份而存在并获得价值意义的,离开人的纯粹自然物、自然生态的存在及其自身的和谐、平衡,是靠各种自然力自发地、无意识地的相互作用中自然生成的,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生态问题”,一切“问题”都与人相关,都是人的存在及其活动使然。这里顺便提一下,如果按照人以外的自然物、自然生态系统都有自己的“利益”、“权利”和“内在价值”的观点推论,人类今天面临的“生态问题”、“环境危机”的原因不能完全归咎于人的活动,其他生命体、自然物也都必须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试问,人以外的自然物具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能力吗?况且,人的活动不但有破坏生态环境的负效应,同时也有自觉地保护环境、改善生态平衡的责任能力和积极成果。再退一步说,人类今天如此重视环境、关注生态平衡问题,其根本原因和提出解决这个问题的价值和意义,不也是完全由于人且为了人吗?舍此,绝无其他目的。

从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出发改造人,以实现人与自然界和谐和人与人和谐的一致性。首先,人类必须正确对待利益问题:一是人类的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关系问题。应该说,人类的整体利益与自然界演化规律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局部利益往往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因而就出现为了本国、本民族、本地区或个人等局部利益而伤害人类的整体利益的情况,这种人类利益之间的冲突,往往表现为人的活动的价值取向与自然规律不一致而造成种种“生态问题”。例如在1997年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京都议定书》,不但它获得通过就已十分不易,而且执行起来更是困难重重,有的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公开拒绝承诺履行《议定书》的有关条款。这种固守局部利益的“本位主义”,既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冲突,又造成不亚于自然生态问题的“社会生态问题”,如全球范围内不合理的资源配置、不公正的发达与不发达和日益扩大的贪富不均等。二是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问题。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中指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实质是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而要真正实现人的发展的可持续,除了要合理对待局部利益与人类整体利益关系外,还要处理好代际之间的利益关系,既不能做“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蠢事”,也不能干“吃祖宗饭,断子孙粮”的“损事”。要把发展的权利与发展的义务统一起来,既要实现和维护当代人的发展权,又不能剥夺了后代人的发展权,必须尊重他们的发展权利,保护他们的发展能力,为人类发展的可持续尽义务、负责任。实际上,协调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就是要正确处理人类自身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提醒人类不要为了实现眼前利益而牺牲长远利益。

其次,人类必须创建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人类的生存及其发展过程包括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一般地说,生产决定生活而不是相反,生产什么、如何生产决定着人们如何生活,即人们的生产方式决定生活方式。尤其是当人类处在生产和生活的直接目的是为了解决其基本生存需要时,这种决定与被决定关系就更加明显,而当人类的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之后,如何生活反过来主导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活方式决定生产方式。以此来观照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过程可见,基于工业文明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类的生存需要特别是物质生活需要放在首位,人类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满足程度和人对物质财富的占有量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准,忽视人们精神需要和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这种对生产和生活的价值观念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发展观,是引发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消费主义和物质主义、金钱拜物教等不良的生活、生产的观念、方式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人与自然关系的错误观念以及由此造成的“生态问题”的祸根。以人为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观,以生态文明为基础,它强调人的主体地位但不过分张扬人的主体性,它也十分重视自然界的客观存在及其价值,但从不“无原则”地抬高自然界的地位和作用,主张通过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生,使人类树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其基本内容是:平等地对待生命,道德地改造自然;科学的精神追求,合理的物质需要;恰当地发展和运用科学技术,有限度地从事物质生产与人类自身的生产等。总之,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创建,标志着人类自觉科学地处理生产和生活中的质与量、技术与价值、物质与精神的关系,理智道德地处理“生活好”与“好生活”的关系。

第二,正确处理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关系。马克思在说明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区别时指出,动物只能按一种尺度即物的尺度进行生产,而人的生产活动则可以运用两种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2](P97)对人的活动而言,所谓物的尺度就是指自然物的客观存在及其固有的属性、本质、规律对人的活动的“制约性”;人的尺度主要指人的利益需要对人的活动的“决定性”。在人的活动中这两种尺度都起作用,但作用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说,在人的活动中物的尺度对人的活动的展开、活动的方式、内容和结果起制约作用,而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的展开、活动的方式、内容和结果起着决定作用。换言之,对人的活动来说,物的尺度是它的“必要条件”,人的尺度则是它的“充分条件”,人的活动中的两种尺度,物的尺度不可无,而人的尺度更根本。因为物的尺度作用也就是物的价值的体现,它是由人的需要规定的,如果某物与人的需要无关,则根本谈不到有无价值的问题,也不可能在人的活动中发挥尺度的作用,同时物的尺度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物作为尺度运用得是否合理适度也是由人来把握的。

在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关系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的尺度绝对化而忽视物的尺度作用,把人的利益需要片面化、单一化而取消了人对自然界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消极地吸取因人们活动造成的“生态问题”的教训,夸大物的尺度作用而否定了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所具有的终极规定性,进而模糊了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本质界限,否定了人的活动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取向。以上两种尺度的关系告诫人类,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进而使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正视物的尺度的存在,重视物的尺度的作用,要善待自然界、珍爱生命,用伦理眼光和道德态度去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否则就会受到“大地母亲”的善意惩罚。这就要求人类在衡量评价自身活动时必须坚持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的“双重标准”,比如在评价社会发展进步水平时,既要有“经济”指标,又要有“环保”指标,这样才能在认识上把可持续发展观与“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发展观区别开来,在实践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为,对人的活动来说,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在坚持人的尺度具有终极意义的前提下,把两种尺度整合统一于人的活动中,以确保正确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互惠,为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服务。

总之,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作为可持续发展(无论是作为“发展观”还是“发展模式”)的核心问题,本身就包含着“人的问题”和“自然的问题”这样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而且理论分析和人类的实践都证明,解决“人的问题”是解决“自然的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因为“自然的问题”的出现源于“人的问题”,“自然的问题”的解决归根到底是为了更好地解决“人的问题”,其中最根本的是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这就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坚持人的主体地位一致性的逻辑基础与实践依据。

【参考文献】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9

(一)教材简析。

义务教育阶段生物课程的内容标准有10个一级主题,八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第三章第一节《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作用》虽然编排在第6个主题“动物的运动和行为”下,但是本节内容与第3个主题“生物与环境”和第8个主题“生物多样性”密切相关。本章节站在生物圈的高度,对动物的作用进行概括,在整套教材中也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本章节的学习离不开第一单元中生态系统相关知识的铺垫,同时又为第六单元中认识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意义奠定基础。人教版生物学教材的编写突出了人与生物圈的关系,本节课对于进一步加深学生对生物圈是一个统一整体的认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节内容看起来知识点很少,主要是动物能维持生态平衡,能促进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能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等三个作用,但是教学素材很多,何以取舍,给老师留有很多发挥的余地,能充分体现教师教学的独特性。

(二)学情分析。

经过前面的学习,学生对生态系统的相关知识,以及保护生态平衡的意义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而且很多学生对这部分知识具有较浓厚的兴趣,教师可以此为基础,联系生活实际,精心设计资料分析、问题讨论、图表设计、角色扮演等活动,充分发挥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的爱护动物的情感共鸣,从而使学生对动物在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形成理性和概括的认识。

(三)教学目标。

1.知识方面

能举例说出动物在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等方面的作用。

2.能力方面

通过资料分析、图表设计等活动促进学生主动开展探究性的学习,培养学生分析问题的能力,比较、归纳的能力;通过问题讨论、出谋划策等活动,培养学生表达、交流的能力;通过音像、图片资料的享用,培养学生获取信息的能力;初步学会运用所学的生物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某些生活、生产或社会实际问题。

3.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

通过问题分析,辨证地认识动物与人类的益害关系;认同动物是生物圈中重要成员的观点,激发学生关注自然、保护生态环境的参与意识。

(四)教学的重难点。

1.教学重点

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三个作用: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物质循环,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确立的依据:教材条理清晰,对动物在自然界中的这三个作用进行了描述,版块分明。第一部分“在生态平衡的重要作用”中,提供的资料和设计的讨论题比较凌乱,缺乏逻辑性,不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所以我对资料和问题进行了重新选择或重新组合。在第二部分“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中,文字的表述显得单调苍白,我设计了一个活动,让学生把文字转变成图表,使学习内容变得生动形象,加深理解。第三部分“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教材上提供了图片,但是录像资料更生动活泼,更能满足学生的视觉享受,所以我选用了教材配套的录像。

2.教学难点

理解动物在生态平衡中的作用;辩证地认识动物与人类的益害关系。确立的依据:这两个难点在知识的分类中属于概括性知识,“是把各种事实、现象以及观念组织起来的知识,它集合了大量的具体事实,描述了这些具体事实之间的关系,经过一定的科学思维方式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抽象知识”。生态平衡是比较抽象和复杂的知识,在教学设计中我通过资料分析、问题讨论、出谋划策、整理归纳等几个连续的步骤,引导学生逐步深入,自主得出结论;在怎样正确对待动物的益害问题方面,在问题讨论的基础上,播放相关录像《动物危害植物》,引发学生的矛盾心理,鼓励学生展开进一步的质疑和思考,对动物对人类的益处与害处形成综合的认识,并能进行理性的决策。

二、教法和学法

我认为,“教”和“学”是一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发展,帮助学生建构“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生物新课程标准明确提出了三个理念:面对全体学生、提高生物科学素养、倡导探究性学习。我在本节内容教学设计中也有所体现:(1)引导并组织学生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动物能维持生态平衡”的教学中,给学生创设情境,提供资料,引导学生发现问题,鼓励学生自己思考、推理,让学生主动探究。(2)面对全体学生:资料分析、问题讨论等活动可以给学生提供参与的机会,使每位学生都有表达和交流的机会,在“合作”中体会乐趣。但是小组讨论往往会流于形式,空洞的说理只会形成肤浅的认识,我想采用学案的形式,对学习的内容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让学生不仅可以说说,而且可以写写画画,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突出学习的“自主”性。(3)提高生物科学素养:人类对动物的认识过程也是科学与技术发展的过程,选用的素材中有很多人类对麻雀、狼、害虫等动物的态度转变的例子,启发学生辩证地看待动物与人类的关系,在学习中有效地落实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STS)的教育,形成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

三、教学程序

(一)导入。

在导入部分列举作家对春天的两种描述,一种是热闹非凡、生机勃勃的,另一种是美国科普作家蕾切尔・卡逊在《寂静的春天》中的一段,形成鲜明的对比,利用文学的感染力激发学生关注生活、珍爱动物的情感体验。让学生选择喜爱的春天,他们会选择有动物活跃的春天,因为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缺少了它们,人类的生活将变得单调、寂寞。但是动物的作用不仅仅是这些,那么动物在自然界中有哪些作用呢?这就提出了要探究的问题。学生在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能说出一些,但是肯定不够系统或者理解不够深刻,教师在展开教学时要尊重学生的经历,好好运用新旧知识的迁移。

(二)动物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这是第一个知识点,也是本节课的重点和难点,我安排了四个连续的学生活动。

1.资料分析

资料一:麻雀啄食和糟蹋农作物,曾被列为主要的害鸟。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开展了“剿灭麻雀”的运动。可是现在专家发出了“保护麻雀”的呼吁,这是为什么?

资料二:呼伦贝尔草原是我国最大的牧业基地。过去那里有许多狼,对牧业的发展构成严重的威胁。为了保护人畜的安全,当地牧民组织了大规模的猎捕狼的活动。但随后野兔却以惊人的速度发展起来。野兔和牛羊争食牧草,加速了草场的退化。想一想,野兔的数量会不会无限增加?为什么?

请你选择其中一个资料,列举该生态系统中的各种生物,用食物链或食物网表示各种生物之间的关系,并根据你的图解解释上述问题。

此处选用的资料,是人类对所谓害鸟、害兽态度变化的经典事实,让学生针对自己画出来的具体的食物链,分析各种生物数量的消长关系,知道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的数量和比例处于动态变换之中,对生态平衡形成感性的认识。

2.问题讨论

以往人们习惯把对人类有益的动物成为益鸟、益兽,加以保护,而把对侵犯人类利益的动物称为害鸟、害兽,不断地猎杀。你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这个问题,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对人类错误的行为进行反思。此处采用小组讨论的形式开展,利用学生的差异性,让不同的观点碰撞,从而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小组讨论不能流于形式,问题过于简单,或者只有唯一答案的讨论,就没有意义,教师预设的讨论题一定要能生成多样的答案,让学生在讨论中学会表达,学会倾听,学会辨别,学会采纳或否决。

3.整理归纳

通过前面的分析和讨论,结合图片“跷跷板”(生态平衡示意图),你得到什么启示?(你认为自然生态系统中各种生物之间有什么样的关系?动物有什么作用?)

在资料分析和问题讨论的基础上,给学生一个缓冲思维的过程,结合“跷跷板”的图片,整理思路,自主归纳动物在维持生态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4.出谋划策

(1)2001年9月,重庆壁山古老城遭受了罕见的蝗虫灾害,铺天盖地的蝗虫像收割机一样把当地近千亩的农田和果树林蚕食得面目全非。请你出谋划策,帮助古老城和其他相邻地区躲过蝗灾。

(2)美国阿拉斯加的涅利钦自然保护区,保护着4000多头鹿。为了使鹿的数量进一步增多,人们把鹿的天敌――狼消灭得一干二净,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10年以后,鹿群的总头数猛增到42000余头,鹿群吃掉了牧场上的草,破坏了整个鹿苑的植被,鹿因缺少食物开始大量死亡,出现濒临灭绝的危机。如果你是一名生态学家,你会给出什么建议?

此处模拟决策的活动,既是对所学知识的运用,又能激发学生关注与生物学有关的社会问题,初步形成主动参与社会决策的意识。

这连续的四个活动,遵循儿童认知规律,层层深入,同时也引导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地开展学习。

(三)动物能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

在生态平衡中我们强调的是植物和动物,即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但是生态系统中还有别的成分――分解者,即细菌和真菌,非生物因素如阳光、空气、水等。那么在生态系统中它们是怎样密切联系的呢?学生回答。

请你用图表的形式描述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

将文字转化为图表来学习,能使知识要点一目了然,形象、直观,便于理解,易于记忆,能简捷地展现完整的知识结构,有助于培养和发展想象、联想、推理能力,开发智能。但是对学生来说,也有一定的难度,可以示以范例,给予铺垫,鼓励学生勇于创新。

选派两位学生展示自己的图解。

提问:如果没有动物,这一过程会受到影响吗?可见,动物有什么作用?

这个问题是承上启下的,如果没有动物,生态系统中的物质循环在短时间内还能继续,只不过植物的分解过程,物质循环的速度会减慢,所以说,动物能“促进”物质循环。但是时间长了,也会影响植物的生活,因为很多植物的繁殖离不开动物,自然地过渡到下一个知识点。

(四)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

本知识点不是难点,可先让学生举例,挖掘生活、经验中的学习资源。然后播放录像《动物帮助植物传粉、传播种子》,形象生动的影片可加深学生的体验。补充渡渡鸟和大颅榄树的故事(印度洋毛里求斯岛上,渡渡鸟曾是当地的国鸟,由于肉质鲜美被人类猎杀,于300年前灭绝,后来岛上的大颅榄树的种子不再发芽,生物学家发现,原来只有渡渡鸟吃大颅榄树的果实,大颅榄树种子外坚硬的外壳在渡渡鸟胃中消化后才能发芽),让学生介绍,如果学生不知道,就由老师介绍,同时链接相关网页,让学生了解网络学习的快捷方便。

动物并不总是那么讨人喜欢,比如下面录像中的动物就让人类很头痛。播放录像《动物危害植物》,以往遇到这样的情况,人们是怎样应对的?(使用杀虫剂。)杀虫剂的使用带来什么后果?(寂静的春天)惨痛的经验教训给人类带来怎样的启示?怎样寻求更合理的解决办法?(生物防治)什么是生物防治?(P47科学・技术・社会)

本环节的设计旨在渗透STS教育,引导学生关注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辩证地看待动物与人类的益害关系,尊重生态系统的发展规律。

(五)课堂总结。

动物与人类生活的关系 篇10

关键词:人己关系;人工自然生态;和谐;产品生态

中图分类号:X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13)05-0099-005

一、前 言

梁漱溟曾论及人的三大关系,强调作为社会的人要调处的关系主要有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人(社会)关系以及人己关系。对三大关系取向的选择“锁定”了一定地域、民族的文化路向,在更深的层面影响特定地域、民族文明进步与社会发展的内容与进程。

在近一个世纪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现代化追求中,我们在秉承自己传统文化合理内核的同时,接纳了西方文化的那种“向前”的精髓,在改造自然、建设物质文明、发展一流科技方面取得了公认的成就,“以德治国”、“科技立国”理念在治国实践中得到贯彻。相比而言,第三种文化中合理的东西及其所引发的话题即人己和谐的问题我们却关注不够,联系既往关于人己关系和谐问题的研究,问题的根源应在于人己关系哲学本体论研究的不足,这种不足在研究层面表现为以笼统的身心和谐研究代替人己关系和谐研究,因而难免肤浅。由于学科研究范围的限制,许多研究的视角(如文化学、价值论的视角)较为褊狭,研究往往“形上”有余而“形下”不足,致使理论成果和对策建议往往缺乏实践可行性。在现实层面,随着社会转型向纵深推进,人们追求各种利益的竞争渐趋激烈,社会矛盾多发,这些因素使得许多人迷失了“心的方向”,出现自我认同难、忧郁苦闷、人格分裂等人己关系失调的状况,因之而生的极端案例不断出现。因此,基于业已形成的共识——三大关系的和谐共同构筑并维系着社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以特定的视角探讨人己关系和谐及其实现问题有重要意义。

和谐人己关系的建构是个系统工程,任何具有实践可行性的相关理论探讨都是有意义的。科技哲学相对于其他哲学学科而言处于更“低”层次,其视角下的问题研究往往涉及具体的物质层面,因而研究成果相对而言具有可操作性。在事实层面,随着人工自然范围的不断扩大以及人造物知识含量、“情感度”的不断提升,人工自然物对人的影响正不断由单维走向多维、由简单走向复杂,它对人的影响已现实地“涉及人们的习惯、行为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乃至价值观念等”[1]。鉴于此,在对人己关系进行扼要本体解读的基础上,从科技哲学的一个基本范畴——人工自然的视角探讨和谐人己关系构建问题将有一定的价值。

二、人工自然生态对人己关系和谐的影响

(一)关于人己关系

人己关系即人与其自身的关系,亦即客体自我与主体自我的关系。作为一种客观存在,它形成于人与自然的分化与统一,体现于人与自然特有的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

在马克思看来,作为自为的“类存在物”,人与自然的关系除了具有像其他动物与自然之间一样的自然性质的对象性关系,还有特有的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且后者更为本质。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是一种社会实践关系,一种主、客关系,并且,这里的“客”内在地包含人自身。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的建立主要源于:其一,人具有劳动与生产实践的本质,能把自身和自身之外的他物作为劳动的要素,作为感性活动的对象和产物;其二,人具有自我意识、自觉意识和思维活动,能把自身及自身之外的他物作为意识的对象或“理论”的对象,形成自身主、客体的分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2]皮亚杰发生认识论也表明,儿童心理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会发生类似“哥白尼式的革命”,其活动“不再以主体的身体为中心”,主体的身体仅被看作处于一个空间中的众多客体中的一个,而成为“自我”意识的对象,即发生了自我的主、客分化。可见,正是人与自然所具有的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形成了人特有的主体自我与客体自我意识,使人自身出现主、客分化。主体的自我是一个有着丰富情感与多种欲求的自我,各种欲求的满足一部分依赖与自然及与他人的交往活动,一部分则依赖客体自我的积极活动,前两者分别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后者则形成人己关系。

人己关系的内容,从主、客关系的角度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认知关系,它表现为人对其自身存在、生命活动过程的认知,属于“求真”活动范畴;第二,改造关系,指主体的我与客体的我形成的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即自我改造;第三,价值关系,表现为“客体自我”自身的活动与“主体自我”的需要之间形成的效用关系;第四,审美关系,即客体自我与主体自我之间形成的因客体自我的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而感性直观地显现自我战胜困难的创造性、智慧、才能,从而引起主体自我产生超功利的精神愉受的那种体现美与欣赏美的关系,这种审美的境界,是自我自由的感性现实得到确证与肯定的境界。依人己关系的如上内容,不应把人己关系简单理解为身、心关系,人己关系的和谐也不应笼统理解为身心和谐。

鉴于认识关系层面中主体自我的活动本质上是一种求真活动,作为被认识对象的客体自我具有很强的客观性,因此,主、客自我间的认识关系能否作为探讨人己关系和谐的维度,在学界有争议。不过,显而易见的是,从上述其他三种关系的维度,人们可以对人己关系的和谐及其实现问题进行探究。

(二)人工自然及其生态性存在

人工自然是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创造的人工技术物和人工自然界的总和。按照“属人”程度,人工自然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简单的人工自然物(如开采出的煤炭等),第二类是半人工的物质系统(如森林公园等),第三类是全新的人工自然物(如电脑等)。人工自然,作为人的劳动这种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确证, “不仅是‘自然史’的延伸,而且也进入到了人类历史、文化体系和生产实践体系之中”[3],人类通过主体意识与文化观念与其建立了社会性质的对象性关系。因此,人工自然兼具自然性和社会性。

类似自然界的生态,人工自然也有生态性存在的一面。人工自然生态可以这样理解:它是由人工自然物之间以及人工自然与其存在环境之间经过人的活动密切联系、相互作用,通过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而形成的占据一定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执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在人工自然生态系统的内部,主要由产业生态和产品生态两部分组成。前者可以分解为形形单线的产业链,每条产业链又存在着上下游产品间的联系。后者即产品生态,其规模与复杂性丝毫不亚于产业生态,如,由于存在着不同消费层次,产品生态中存在高端产品与低端产品及其联系;由于不同的“需求与消费的社会方式”,产品生态中存在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及其联系;整个产品系统中还存在以方便满足人的需求为宗旨的产品的联系(如产品的兼容、标准化)。在人工自然外部,又有诸多影响人工自然存在及形态结构变化的因素,如自然环境、技术风土、科学水平等。“人工自然生态”概念的提出,有助于人们从系统的、生态的角度看待人的技术创造活动,尽人之所能去服务人的发展。

(三)人工自然生态对人己关系和谐的现实影响

人己关系和谐问题实质是主、客自我的和谐问题,人己关系和谐即作为人的精神存在的心灵与作为物质存在的身体和谐一致、良性互动的自我生存状态。[4]75它在理论层面上表现为客体自我能否和如何满足主体自我的需求——物质和精神的双重需求,具有“自为”的特征,但也仅仅在抽象的理论层面如是理解,因为,社会生活是人的基本生活内容,客体自我在满足主体自我需求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如社会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影响客体自我对主体自我物质需求的满足度。在一个生产力水平低下、制度腐败的社会里,许多处于社会底层的个体虽不断辛勤劳作,但主体自我的基本物质需求仍难以满足,作为结果,个体往往呈现自信丧失、人格分裂之状态,人己关系难言和谐;同样,一些社会群体及主流文化、亚文化倡导的价值观、审美观等又会对主体自我的价值、审美活动等精神生活产生影响,影响主体的需求内容和对精神需求满足程度的感受。因此,人己关系和谐问题不仅表现为客体自我能否和如何满足主体自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还更多地表现为社会如何为主客自我物质需求的满足创造条件,表现为社会如何站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角度营造向上的观念环境(如正确的价值观、审美观),从而为主客自我精神需求的满足创造条件。当下,在人们尚处于马克思说的“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发展阶段时,物质繁盛、人们的思想观念多元化,社会性因素主导着人己关系的和谐。

作为人的智慧与实践活动的产物,人工自然及其生态状况对人己关系和谐的影响直接而现实,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具象的人工自然物是人己关系和谐状况的重要体现者

不同于自然界的其他万物,人工自然系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体现,体现着人的意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人不仅像在意识(中)那样理智地复现自己,而且能动地、现实地复现自己,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己。”[5]因此,人工自然物为人们打开了“窥视”人的存在(尤其是精神存在)状况的一扇窗口,因而,人对人己关系和谐的关注度以及人己关系和谐的实现度可由人工自然物得到表征。在人工自然生态中,人工自然物的简单、低层次、匮乏往往标志着生产力低下、物质条件简陋。在这样的生存环境下,就主客自我物质层面的价值关系而言,尽管社会个体辛勤劳作,客体自我仍难满足主体自我的物质需求,人己关系难言和谐。古代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物质生活得不到基本满足,并且,人们似乎再怎么努力也难以冲破“贫苦之网”的束缚。尽管圣人教化提倡安贫乐道,但这种满足于简单的物质生活需要和安贫乐道的精神追求不仅对身体的健全发育不利,也很难使人形成健全的人格。人己关系的分裂常使人慨叹自我的渺小、无能。现今社会,一些闭塞、落后地区同样如此。因此,人们应关注“落后”背后那些诸多分裂的自我与人格。再有,一些被不当创造的人工自然物,能真实地折射出创造者扭曲的心志与病态化的人格状况。

2.构成人类学意义上人类生活之“自然”环境的人工自然生态是人己关系和谐状况的重要影响者

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至于灭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无机的身体”,投射人的主体意志的人工自然生态系统则是人为了更好地生存而必须与之交往的人的“有机的身体”或“人类学意义上的自然界”(马克思)。因此,人工自然生态系统于人的影响是现实的,不应被忽视。在人工自然生态系统中,人工自然物的生产、消费消耗着自然资源,影响着自然环境系统,进而影响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工自然物的分配状况、产业生态的和谐状况、产品生态的和谐状况(如产品的标准与兼容、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的比例等)又现实地影响人们的利益关系,进而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工自然生态也可对人己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正是在这些意义上,人工自然与人的关系正变成人类要调处的一种新的基本关系——第四大关系。

人工自然生态对人己关系的影响首先表现为人工自然物(多表征为技术产品)对人己关系所产生的现实影响。

在物质层面,作为人的自为存在之重要标志的人工自然物生产水平的高低不但影射着人己关系的和谐状况,更影响着人己关系的和谐。一个生产力发达、科技水平高、物质丰足的社会,往往为社会个体物质层面的价值和谐准备了先决条件——为客体自我通过自身努力满足主体自我的物质需求提供了可能;这种条件的形成,又为普遍的社会个体准备着自信、自我认同等健全人格形成的基础。反之,一个科技与经济水平落后、物质贫乏的社会,必将“造就”诸多自信缺失、心志麻木、具有病态人格的个体。

在精神层面,人工自然物对人己关系的影响更为深刻。如今,在技术理性的推动下,人工自然物的开发业已构成科技生活的主题。人工自然物的不断发展显然带给了人们丰厚的物质福祉,但同时应该看到,本质为工具理性的技术理性及其产物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宰制。如作为模拟人的思维的人工智能,其巨量的数据存储与精确、快速的计算能力正使得人类不由自主地将自身的生存与生活绑定在此类人工产品的存在与发展上,许多人(如军队人员)在工作实践中出现“怀疑自我”倾向,盲目崇拜机器思维,甚至普遍地用机器思维替代人的大脑思维,其结果是,“人们在日益依赖技术产品所提供的智能化生活中逐渐丧失其自身的主体独立性”,[6]个体在事实上把“主体自我”“交出”,成为只剩下进行机械活动的“客体自我”的躯壳。如今,大量炫耀商品、奢侈品充斥着人们的视野,这些“特殊”的人工自然物同样改变着许多普通人的消费观、物欲观乃至价值观,它们使主体自我的物欲变得膨胀、无止境,以至于客体自我再也无法满足主体自我的欲求,这种矛盾同样将导致个体自我的卑微感、身心分裂甚至人生的悲剧。

“审美的国度是自由的国度”(席勒),审美活动能培养人协调和谐的情感,塑造协调的人格。人己关系中的审美关系是一种较高层次的主客联系,这种关系能使主体“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马克思),即看到自我自由的劳动创造,看到自我的理想、智慧、才能的实现。但是,美的本质在于主体与客体的统一。那种怡人的审美境界的获得与审美主体正确审美观的内化密不可分。当前,在一些产品(如裸女造型的座椅、熊猫造型的垃圾箱、无道德底线的影视作品)创造中体现的那种以“敧”为美的审美观,使大众的审美观失范,审丑文化流行。无论对个体抑或人类整体,审美标准的错乱将有碍主体自我感受人的那种在创造美好生活中所体现的创造性、智慧、力量以及自我的自由的感性现实得到确证与肯定的境界,甚至导致精神家园瘴疠弥漫,心灵无所皈依。因此,人工自然物之于精神层面人己关系的影响,人们应给予足够的关注。

人工自然不仅作为技术产品对人己关系产生现实的影响,同时,作为一种生态性存在,人工自然生态内部要素间的联系状况同样对人己关系产生重要而现实的影响,特别是在前述的“影响人己关系和谐的因素越来越具有‘社会化’特征”的情况下,这种影响将十分明显。以产业生态与产品生态状况对人己关系的影响为例,无论是产业生态还是产品生态,其内部要素之间联系的实质乃是围绕人工自然物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而形成的联系。产业生态与产品生态状况对人己关系产生影响的基础在于如下两个共识:其一,人们对物质利益的适当追求应当被看作是“正义”之行为。正如孔子所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在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还没有成为生活第一需要的情况下,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应当肯定其为“正义”之事。其二,物质利益关系不仅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对人的身心健康同样有重要影响。正因为物质利益还是大多数社会个体的重要追求,与物质利益相关的诸如社会竞争加剧、就业形势严峻、贫富分化、产业低端化等问题极易形成人的紧张、浮躁、焦虑和自卑心理。

在当前的产业与产品生态中,如下问题的存在将对人己关系和谐产生重要影响。其一,产业低端化、产业链利益分配失衡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国的高端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但全国范围内的低端产业化仍普遍存在。全球化产业竞争压力使我国许多产业面临被锁定和放大的境地。锁定,意味着难以改变;放大,意味着加剧本国自然生态的破坏,中国可能要以自身的自然资源与劳动力资源向发达国家提供廉价商品,却把问题留给自己。许多产业在全球产业链上的低端地位(如落户中国的许多低端苹果电子产业)锁定并影响着许多个人的从业状况、利益分配,继而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人们对自身生存状况、归属感和幸福感的看法与定位。比如近年来连续发生的富士康员工自杀现象,不能不说与产业问题相关联——就业于产业低端岗位。从产业链角度看,产业链利益分配不均衡现象同样较为普遍,利益分配的严重失衡往往使许多处于产业利益链低端的人们丧失自尊、自信,甚至承受心灵痛苦的煎熬。如房地产产业链,利益多集中于建设、销售环节,制砖业利润低微,间接导致了制砖业老板对工人剥削程度的加深甚至使用童工、黑工;蔬菜产业链低端的许多农民往往眼睁睁地看着大把钞票装进中间商的口袋而望田兴叹。其二,产品生态失衡问题。在当前的产品生态中,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比例的失衡以及高、低端产品比例的失衡等催生出公众普遍的不公平感、无助感,如公共交通产品的缺乏与落后,导致城市私人轿车保有量迅猛增长,这种增长所致的行路难与空气污染使更多公众在慨叹幸福感难觅的同时,体会更多的便是无助、自我的渺小;诸多高端别墅与因低端保障房产品缺乏形成的蜗居同在,同样在社会底层诞生出许多缺乏自信与自尊的个体;诸如食品、药品等产品违规问题的存在,腐蚀着众多社会个体道德自信、自律的根基,“促逼”主体自我进行艰难的负向道德转型。

因此,人工自然生态角度人工自然对人己关系的影响,有别于一般技术物对人的影响,它在利益关系层面更深刻地揭示了人工自然对人己关系的影响。人的身心和谐既需要人的基本利益的满足,更需要各种利益关系的调和。[4]78基于此,人们同样应对人工自然生态内部要素间的联系状况对人己关系的影响问题予以关注。

上文分别从人己关系的物质与精神层面以及人工自然物与人工自然生态联系的维度探讨了人工自然生态之于人己关系的和谐问题。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人工自然物与人工自然生态都可对人己关系产生现实的影响,但鉴于人工自然对人类生存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后者必然受前者的影响又是确定的。因此,在和谐人己关系构建中,关注人工自然物的怡人问题,关注人工自然生态的和谐问题,实为必须。

三、结 语

人己关系具有复杂的内涵,不应简单理解为身与心关系,主体自我与客体自我之间的认知、改造、价值以及审美关系等是其实在性内容。当前,在人己关系和谐方面,社会性因素已实现对个己因素的扬弃,人己关系和谐问题不仅表现为客体自我能否和如何满足主体自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更表现为社会如何为之创造条件。如今,人工自然生态业已构成人类学意义上人类生活的重要“自然”环境,它既是反映人己关系和谐状况的物质载体,又是影响人己关系和谐的现实实体,人们应关注人工自然生态对人己关系和谐的这种现实影响。

海德格尔笔下的“人,诗意般地栖居于大地之上”,描绘着人类社会发展的最终旨归和最高境界,但同时也内蕴着目标实现的艰巨。“诗意般地栖居”,人们除了应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关系,还应保持人己关系的和谐以及人与人工自然关系(第四大关系)的和谐。人己关系的和谐不仅有赖于物质财富“泉涌”般地被创造,还应有自身精神家园的富有、和谐。在人工自然生态的视野中,要做到这些,构建和谐的人工自然生态是一个着力点,更是必须。

理念形态的存在要变为现实的存在,必须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中介。如何在构建和谐人工自然生态的具体活动中有效推进人己关系和谐,即如何做好形下部分的人工自然生态的怡人化创造工作,以实现既定的目标,同样是值得人们关注与探讨的。

参考文献:

[1]吕乃基。论高技术的极限[J].科学技术与辩证法,2003,(8):41.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7.

[3]王贵友。科技哲学导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62.

[4]陈家付,刘相。论和谐社会构建中的身心和谐[J].理论学刊,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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