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值得庆幸,我无论所在哪个集体,都是温暖的。
我的兴趣爱好很多,尤其喜欢读与写作。在书中找到了现实生活中的答案,在书中看到了人间的欢乐与苦难,在书中窥测到人的崇高与卑劣。我爱书,正是因为它早已成为我的知已。写作,是一种很好的锻炼思维的方式,也是一种提升思想的过程。于是闲暇时就写上一点随感、读后感什么的。我喜欢上网,网络世界,无奇不有。我利用网络查找教学资料,学习资料。并在网上学得很多电脑知识。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我们要用智慧的头脑,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来驾驭这个世纪,网络已占去了我三分之一的时间,我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电脑网络丰富了我的生活,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喜爱传统的剪纸艺术,在寒假的时候,我和女儿从新华书店买回有关剪纸的书刊,又准备好其他工具和材料,开始练习剪纸。从简单到复杂,从幼稚到成熟。看着我们一件件心爱的作品,心中无比的兴奋与自豪!通过这个小活动,既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又培养了孩子的兴趣与爱好。除此,我还喜欢种花。家里种活的几盆花功劳全归于我。别人说一朵美丽的花,要凭精心浇灌而得,我认为这句话并不全� 初种太阳花,只需把苗种植入盆内,浇上一点水,保证花苗能活就可以,其它的可以不用操心,因为无论天气怎样干旱,它都不会向死神屈服。太阳花结籽,不必收藏,它自己落在盆内的土壤中。冬去春来,自会破土而出,由此,周而复始,它的生命之火,永不熄灭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laoshu)。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范围;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shengyin)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
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shen)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mingzi),叫小黑。我家的这只小猫就被我养得胖胖的,妈妈为此还不止一次地提醒我,说不要让他长得太肥,否则(ze)看到老鼠会跑不动的,但其实不然,因为有小黑的那段日子里,我家里一只老鼠都没发现。也由于我经常(jingchang)给它好吃的,小黑一看到我放学回家,就摇着尾巴来接我;而且在冬天的时候,它经常蹲在我的脚边,用它那光滑的皮毛为我取暖。总之,那只调皮可爱的小黑猫给我的童年带来了许多的欢声sheng笑语。可是不幸(xing)的是,一年以后,我家的猫由于吃了被鼠药毒死的老鼠,也中毒死了,当时我非常伤心(xin),哭着将它埋葬了。再后来,我家再也没有养过猫。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也渐渐长大,但我对动物的热情(reqing)丝毫末减。现在我最喜欢看的电视就是动物世界和人与自然两档节目,我也了解了更多的关于动物的知识。
我是一个常德人,说着一口流利的常德话。上学期,我们班转来了一个新同学,名字叫李子涵,她说的`话和我说的不一样,徐老师告诉我们,李子涵说的是普通话。今天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好好上了一课。
课堂上,老师问:“灵醒是什么意思。”我心想:“这不是妈妈的口头禅吗?总说我这不灵醒,那不灵醒,录醒不就是整洁和干净的意思吗?”我连忙高高地举起手,可还没等老师喊我,有的同学已经大声地用普通话把灵醒的意思说了一遍。接着,老师又问:“浪浪是什么?”全班哈哈大笑,我心想:“浪浪不就是巷子吗?”我立刻大声的说了出来。这时,屏幕上出现了一句话,老师让我们大声读出来:“你硬是个勺儿,连一加一都不晓得等于几。”读完了,我心里总觉得有些别扭。我想:人和勺子怎么能联系到一起呢?明明是“你真是个傻子,连一加一等于几都不知道嘛!”
我一连听课一边想:如果,我今后到南京去旅游,在大街上说:“拐打,拐打,”别人会不会以为我的脚扭伤了,要送我去医院呢?
看来出了常德市说常德方言还真容易引起误会。我以后一定要说好普通话,不要闹出大笑话来了!
还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最盼着放假了,每次放寒暑假,我都会用几天的时间把整个假期的作业都写完,然后就是天天玩,小时候玩的东西很多,比如跳皮筋儿,踢踺子,过家家等等,与小朋友们在一起,每天都过得特别有意思。 而上了初中,学习生活就开始变得紧张了,假日生活几乎也是在学习,这种紧张的生活一直延续到高考结束的那一刻,而中学六年的生活,也让我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充实!转眼间,已经是研一的学生了,大学的假日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相对于中学的学习生活我们有了许多自由的时间,我从小就喜欢读课外书,看一些文学名著,而一直没有充裕的时间,而到了大学,我常常去图书馆看书,这正是我从小就向往的。周末,总会和室友一起去逛街,买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还记得大一时,我们都不会花钱,每到月末,就会集体吃几天泡面,想起那段日子,我们总是会心一笑。在大学里,除了学习我们必修的专业课,我们还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课程作为我们的选修课,这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丰富了我们的假日生活。为了放松一下一周的心情,我常会在周六的晚上和同学一起去参加舞会,在那里,我也认识了许多其他系的学生。在假日里,我还学到了许多有关网络的知识,没事的时候,我喜欢在自己的博客里放一些近期的照片,或是发表一些个人看法、写一些心得,偶尔看看心里总是会开心好久。除了计算机,我还很喜欢英语,现在学校里有个人专门为研究生组织的英语角,我经常去参加它的活动。这不仅让我锻炼了口语还增长了知识。我非常喜欢现在的假日生活。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种,比如说温顺可爱的小白兔,憨态可拘的大熊猫,乖巧听话的大花狗……在这么多种动物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猫。喜欢猫,是因为它很勤奋、很能干,能够帮助人们捕捉老鼠。猫都是白天睡觉,晚上开始活动,它的两只眼晴在夜间炯炯有神,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出它的视线;猫的四只爪子都有厚厚的一层肉垫子,不管是走还是跑,一点声音都没有,等到老鼠发现的时候,想逃也来不及;猫的爪子非常地锋利,老鼠一旦被它逮住,是不可能从它的爪子中逃脱的;猫还有长长的胡须,据说是用来判断鼠洞的深浅用的。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家里曾经养了一只猫,由于它全身都是黑毛,一根杂毛都没有,所以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
有个塌鼻子的小男孩儿,因为两岁时得过脑炎,智力受损,学习起来很吃力。打个比方,别人写作文能写二三百字,他却只能写三五行,但即便这样的作文,他同样能写得很动人。
那是一次作文课,题目是《愿望》。他极其认真地想了半天,然后极认真地写,那作文极短。只有三句话:我有两个愿望,第一个是,妈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真聪明”,第二个是,老师天天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你一点儿也不笨”。
于是,就是这篇作文,深深地打动了他的老师,那位妈妈式的老师不仅给了他最高分,在班上带感情地朗读了这篇作文,还一笔一画地批道:你很聪明,你的作文写得非常感人,请放心,妈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老师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大家肯定会格外喜欢你的。
捧着作文本,他笑了,蹦跚跳跳地回家了,像只喜鹊。但他并没有把作文本拿给妈妈看,他是在等待,等待着一个美好的时刻。
那个时刻终于到了,是妈妈的生日——一个阳光灿烂的星期天:那天,他起得特别早,把作文本装在一个亲手做的美丽的大信封里,等着妈妈醒来。妈妈刚刚睁眼醒来,他就笑眯眯地走到妈妈跟前说:“妈妈,今天是您的生日,我要//送给您一件礼物”。
果然,看着这篇作文,妈妈甜甜地涌出了两行热泪,一把搂住小男孩儿,搂得很紧很紧。
是的,智力可以受损,但爱永远不会。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每个人的童年都不同,但同样的是,它永远是一生最快乐,最无忧无虑,最值得怀念的一段日子。我的童年几乎是学校与家的2点一线的生活。小时候做的事情,现在回忆起来,总是觉得那时是那么的傻,那么的幼稚。记得小学的时候,自己识字还不是很多,但我总是要抢着教其他比我小的孩子。每次自己教别人的时候就会很骄傲,很自豪,仿佛全世界的孩子就自己知道的最多。童年的记忆就是学校门口的小店,每当下午放学后总是挤满了孩子,手里抓着钱,买着小吃,现在想想当时的小食品,真是怀念。童年的记忆就是跳一根皮筋,虽然每次都是汗水淋漓的,累得很,但还是很高兴这样蹦蹦跳跳的。除了跳皮筋,我们还玩跳房子、踢毽子、跨脚步等等,想到那时玩游戏,也是有流行的。如果那时走进我们小学,就会看到操场上都是跳皮筋的人或者都是踢毽子的人。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怀念的日记,不轻易地一翻会让你感到留连忘返,有的让人哭笑不得,有的让人记忆犹新,但更多的还是带给我们童年时无限的欢娱与喜悦。然而,现在长大了,知道了许多虚伪的东西,知道了许多丑陋的事情,这些都是很无奈的。很多东西在流逝,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越来越远了。但是这些都已经过去了,也都成为了记忆。那时的很多东西都消失了,是现代人不能理解的。岁月,像流水般顺着我的头发和指尖悄悄的流淌,我,就像一只小船,在水中轻轻的荡漾,船桨上,那绿色的苔藓里,有我童年美丽的印章。我觉得童年是诗意的。
我喜爱的文学艺术形式是小说。小说有趣、好看、吸引人,许多人都很爱看,我也很爱看,因为它能以细致而鲜明的人物、完整而多变的情节、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完整地向人们展示一个既来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的复杂世界。首先说细致而鲜明的人物描写吧。小说中的人物不仅有神态、语言和行为的外在表现,而且有思维、意识和心理的内在活动。小说的特点之一就是作者能对各种各样的人物作细致而鲜明的描写。就拿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来说吧,书中描写的人物,个个性格各异,细腻鲜明,像柔情似水的贾宝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泼辣的王熙凤等等。第二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描写是完整而多变的。小说的情节一般按照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这四大步骤来编写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小说的情节又是多变的,它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偶尔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出乎意料,扣人心弦,总想方设法吸引住你,让你爱不释手地把小说从头看到尾。第三就是小说中感情的描写丰富而细腻。小说中对感情的诉说有时细腻得让你感同身受,如同亲临其境一般;其主人公的遭遇有悲有喜,有时会让你哭得死去活来,有时会让你笑得肚子直发痛,有时还会让你哭笑不得,心里憋着直难受,真可谓感情丰富也。世界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现实的人是多种多样的,我可以通过小说去了解丰富多彩的世界生活,可以透过小说去洞悉现实中各种各样的人,这就是我爱看小说的最好理由吧。
我们身边的动物不计其数,有人喜欢温顺的小羊,有人喜爱可爱的白兔,有人着迷机灵的猴子,也有人被那高贵的孔雀所吸引。而我却喜爱那不被人们所关注、默默�
猫头鹰,是一种有趣的动物。顾名思义,它的头长得像猫,而身体却像一只大老鹰,两者相结合,就成了一只与众不同的猫头鹰。我觉得,猫和猫头鹰就像一对亲密的兄弟。为什么这么说呢,你瞧啊。这性格多变的猫成天就是在白天睡大觉,而只在晚上开工,上夜班。因此常常有人把它们看成是懒惰的动物。猫头鹰不正也是这样的吗?猫头鹰一日三餐的主食不就是田鼠们嘛,而猫它也被人 这是多么至高无上的,相比之下我有觉得我们人类又是多么的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啊!这是我喜欢猫头鹰的另一个原因。
猫头鹰它有趣、可爱,不光是我赞赏它,它更是农民伯伯们的宠儿。真希望人们能够爱护和珍惜它。
我喜爱茉莉花,它开的花是白色的,像一朵雪花,像婴儿的皮肤,十分好看。 它只在夏天开花,而且是在夜晚,放出香气。它的花可以用来泡茶,对身体有很大的好处。一朵朵花飘浮在茶杯的表面,像一个个争食的生物。你夏天跑累了,喝一口用茉莉沏得茶,你浑身立刻觉得轻松了很多。它可以使茶叶清香无比,使人身心凉爽,恐怕只有你在平静下来的时候,才可以真正得品尝到其中的美味。 记得有一次,我们在学校比赛1200米的长跑,我一开始,去得时候,我喝了一杯用茉莉沏得茶,身体又轻松又平静,感到没有一点疲惫。到了比赛场,我对自己充满信心。开始了,我跑了起来,我一看他们这么慢啊,松了一口气,渐渐得他们赶了上来。我一看还有二三百米的`路程,我用力冲刺了起来。没想到那杯茶给了我这么大的力量,在我落后的情况下,居然拿了第一名。真要感谢它。
曾经有那么一个夜晚。我和朋友在院子里喝茶,朋友茶杯中茉莉的清香,伴着湿热得夏风吹来。那时我正好感冒了,茉莉花的香味吹进我的鼻孔,我突然觉得被强烈得刺激了一下。到了明天,我的感冒一下着好了,我发现被自己喜爱的事物刺激一下,会对自己的身体好很多。朋友认真得说,要在房间里摆放一盆茉莉花会对身体有好处。但是很不幸,养了一个月左右,花却都死了,我很伤心。 后来在书上了解到了茉莉花习性,用心栽培,家里的茉莉花长得非常地好,因此一年四季家里的茉莉花常盛开。
同时也希望自己的灵魂像那洁白的花儿一样,永远纯洁!
我们训练普通话差不多也有半个月了,这段时间我真的学到了许多真正的知识,读了十几年的书,我认为我的普通话是可以的,但通过这半个月的训练,我发现我自己的普通话存在很大的问题,很多我在读书的时候都没有注意到,因此我更要加倍努力了,每天第五节课就是听我们要考的文章,这时不仅要听而且还要小声的跟着读,这样才有效,有的字既是翘舌音又是后鼻音,这是我就很难读清楚,比如“学生身上”后面三个字都要读翘舌音“生”“上”是后鼻音,“身”是前鼻音这是我读起来很嚼舌头,没办法只能读慢一点,把每个音都发准、发满,这样重复多次的读,就能读好然后在加快语速。虽然这样是我的舌头有点儿不舒服但想到以后,这点儿累又算得了什么呢?不仅如此,我还常常利用空余时间,拿着材料读给那些发音比我标准的同学听,让他一个字,一个词语的给我纠正过来,直至把一篇文章读的准确无误为止。开始时我一篇文章读起来要错很多,经过一星期的训练,现在我的普通话终于有点儿起色了,我感到很开心。练习了这么长时间的的普通话不仅使我的普通话标准了许多,而且也使我的打字速度加快了,上微机课时,老师让我们练习打字,我感觉我的速度比以前快了许多,我暗暗自喜: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发现它的用处还真多!知道了学习普通话的好处后,我就越来越喜欢练习它了,有时读别的文章的时候,还时常通过翻字典来纠正发音。在以后的训练中我还会经常这么做,这么做不仅仅是为了纠正字音,还可以在学习普通话的过程中寻找乐趣,让我真正领悟到学普通话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