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好朋友作文精选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那么一般作文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我的好朋友作文精选5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1

我心中最尊敬的人是我最好的朋友程强。他头上长着闪闪发亮的头发,浓浓的眉毛,高鼻子,一张会说话的嘴,个子长得高高的,他非常喜欢帮助别人。

有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来到学校后,就到程强家去玩。昨天下了一场大雨,今天地上还有一点滑。如果不小心就会滑倒。我和程强到操场上去玩,玩了一会儿,我说我去上厕所一会就来,然后我就跑向厕所。突然一脚踩在泥里滑倒了,我非常着急,因为我没有带衣服,程强看见了急忙跑过来把我扶起。他说我家有衣服,你到我家去换吧。一会儿我就去他家把衣服换掉了。

还有一次,我带的两瓶菜到第四天就吃完了,到了中午我叫他下来帮我拿东西,他看见我没有吃午饭,就问我:“你怎么不吃饭?”我说:“我没有菜了。”他听了后,就叫我到他家去吃饭,还炒了一瓶干菜给我。这时候我心里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有困难的时候他常常帮我,而我却很少帮助他。

谢谢你程强,你对我的帮助我永世不忘。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2

他是我的邻居,也是我的同学,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孙皓轩。

他长着一头金色的短发,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染发了呢!其实他是天生的。他的脸蛋圆圆的,红扑扑的,像打了腮红一样。眼睛不大不小,但笑起来总是眯成一条线。

我们经常一起上学,一起回家,还经常一起写作业,玩游戏。我最喜欢和他一起玩游戏了。有一次,孙皓轩的妈妈向我妈妈抱怨:“孙皓轩写一份作业要很久很久。”于是我妈妈对孙皓轩说:“你要是十分钟内完成一份作业,就能奖励五分钟的游戏。”孙皓轩爽快地答应了。他拿起笔,五分钟不到就将一份数学作业写完了。就这样,他连续写了好几个作业。从这以后,孙皓轩的妈妈也跟孙皓轩玩起了这个游戏,他作业做快了,我们便有了一起玩游戏的机会,我认为两个人比一个人好玩多了。

我和孙皓轩在一起很开心,我希望一直和他做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3

在班上,我最好的朋友要数黄吴茗茜了,她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圆圆的脸上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樱桃似的小嘴巴,她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

她的英语学的非常好,一本英语本全被她读的滚瓜烂熟了,英语老师还让她带读英语呢!

班上,她可能不是成绩最好的一个人吧!因为有时候我也能超过她(我的数学、语文还有英语都不怎么好)她是我最好最好最好的好朋友,虽然几次我都和她闹矛盾,可是,当最后她会来和我和好,每当我哭的时候,她总是那么贴心,跑过来安慰我;“你怎么啦?别哭了。”黄吴茗茜的作文写的非常好,有几次我看她的作文都打了优加,不管是写景,写人,写物,写自由作文,她都是写的非常好。

她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高兴能和她成为好朋友!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4

我有许多朋友,其中最要好的叫李心怡。

李心怡扎着一个马尾辫,走起路来一甩一甩的。圆圆的脸蛋总是红通通的,就像一个红苹果,一笑起来就像盛开的菊花。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

她上课专心听讲,成绩优异,经常被老师表扬,还被同学们选为中队长呢!我们下课一起扔沙包、踢键子、打乒乓球……星期天,我们就到对方家里玩,一起学习,一起讨论问题。

这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她既聪明又伶俐,我以后也要像她学习。希望我们的友谊更长久!

上学的机会是受人控制的,但读书与实践才是获取知识的主要课堂,在这个学校中学习的权力只掌握在你自己手中,是任何人都剥夺不了的。让学习成为一种生活的习惯,这比任何名牌大学的校徽重要得多!

我的好朋友作文 篇5

“泛菊杯深,吹梅角远,同在京城”——刘过

友谊是歌:真诚是词,信赖是曲,尊重是友谊的主旋律。昔别多时,却再难相见。

她,有一头黑中透灰,灰中现白,白中还夹杂着一丝棕色的秀发,齐肩,若是在学校中见到她的身影,准保是一头异常整洁,干净的披肩发,在太阳之下,金色光芒映照着发尖,好像要折射光亮一般耀眼。在整齐的短刘海之,是一双不大,瞳孔不美却炯炯有神的眼睛,眼里白多黑少,透露着正气。

她,热爱书籍,很少言论;做起事来一心一意。

那一次,我们第一次体验了自习的滋味,可真不好受。本就是午后,是个人总会犯困的季节、是个人总会犯困的时间。待在我面前的是一本练习,眼睛虽专注地凝视着字,心却已随悟空飘了十万八千里了。我左看看,右看看,找到了一支没有笔盖的笔,这时,瞟了眼左手边的距离不远的她:两只手轻轻捏住书的两端,目光越过空间,跳到了书本上的文字中,眼球左右移动,速度稍快,书本向下倾斜45度,一心地投入在书本上。

我又转过头来,继续制作手中的纸笔盖。十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三十多分钟……醒耳的下课铃在黑板左右不停地大叫着,但却好像没有传进她的耳中,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继续看书。

无数次遇上她,就会问无数的问题,无数次问了,就有无数个解答,若是碰上她也不会的,我们还会一同奔向办公室——哪科不会奔哪里,都是开心的。

她工作日一副样子——双眉紧锁,双耳紧闭,双眼紧盯(书籍或作业);周末一副样子——手捧遥控器,眼盯电视机,和读书一样,喊也听不见,之后就变了个人,连我好几次也没认出。

不过,昔日今时,不可同日而语。在人生初期的6年旅程里,我不曾孤独过,在我们生命的相册中定格了无数令人难忘的时刻;在我们青春的日记里留下了无数历久弥新的友谊———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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