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优秀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一直钦佩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能力,他的眼睛似乎把整个世界看得清清楚楚,在他的大脑里还有多少知识是我们不知道和不理解的呢?
福尔摩斯也很勇敢,他不但在面对困难时不会退缩,而且能够迎难而上,用他聪慧的头脑,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在我们的心目中,福尔摩斯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在柯南道尔笔下,他是一个侦破无数案件的侦探。
就像他一直在思考一样,他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止过思考,当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一个握手,就知道华生是个医生。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读到这一幕时我惊讶的表情。我在心里发问,这是一个人吗?但这应该只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吧。但慢慢地,我否认了自己的想法。他不仅仅是一个角色,他还是个侦探,一个活生生的人物。
他在一个精英的环境中长大,他就读于贵族学校,在那里他集中精力学习,偶尔会参加击剑和拳击。他在19岁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很多案,这让我很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遥远,也许我们很快就会19岁,但是那个时候,19岁的我们可能正在大学校园里徘徊,与福尔摩斯有着天壤之别。。
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他解决了很多案件,解出了很多代码。在跳舞小人中,他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智慧,解读了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矮小的人可能被认为是某个人的涂鸦,从来没有想过它的深刻含义,我的心中不禁再次充满了对他的敬意。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柯南·道尔笔下的著名侦探,一个令人不得不敬佩的人物。
寒假里,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生活中遇到问题,应该如何思索,怎样分析前因后果,做事也仔细多了。
读完这本书,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因为他的观察能力与推理能力超强,从鞋子的边缘起毛可以推理对方经常骑自行车,从一双手一个表情可能推理出对方是音乐人。警察3个月都破不了的案子,福尔摩斯一周便可以破获!在《四签名》中,故事中好像有4个人成为凶手,直到故事结束你才恍然大悟,罪犯原来只有一个。福尔摩斯和华生带领我们解开了一个又一个谜团,就如成语接龙一样,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你绝对不可能有十足的把握判断凶手是谁。随着“成语”的接口不断接上,我的心也不停地绷紧,接下去的一个又一个精彩故事深深的吸引着我,就算去旅游也一直把书带在身边。
故事读完了,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细心、小心和谨慎的好习惯。也让我的观察力有了大大的提升,我真喜欢这本书。
提到福尔摩斯,大家一定都不陌生,他就是柯南道尔笔下那位赫赫有名的推理学专家。他的探案和推理真是无与论比的,任何人见了都会赞不绝口。他性格开朗,喜欢吸鼻烟,沉思案件过程时,他总是食指与中指相抵,闭着眼睛思考。他对化学十分热爱,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每当他的得力助手—华生医生在他家睡觉时,每到午夜他都能听到玻璃试管的撞击声。
虽然他的性格十分开朗,但是他一做起事来,就好像是判若两面人,一丝不苟,一言不发,及其认真,有时甚至做得废寝忘食,只吃一顿早餐。他有如此敬业的精神,所以名气才会欲发大增。
他拥有着稀奇古怪的思维,又同样拥有超强的顺理事情的脑子。在一些奇案中,福尔摩斯可以根据嫌疑人写在墙上的字,推断出他的身高和一些特征;还有他总是推断得很准确,像诸葛亮一样神。奇案必定很难,但在福尔摩斯面前,完全是小菜一碟,不用那样费尽脑子想,猜测。而他的两个伙伴——华生医生和琼斯警察却经常弄得晕头晕脑的,搞不懂他的用意。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认真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中获取更多的奥秘。
在一百多年前,曾经有过一个名叫福尔摩斯的神探,他对毒品方面有很深的了解,对刀剑、地质学、解剖学、化学都十分精通。
在福尔摩斯破的案子中,我最喜欢《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讲了一起发生在劳里斯顿花园的惨案,一个名叫德雷伯的人被杀害,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而且,在墙上有用血写成的RACHE(复仇)。凶手还留下了一枚戒指,这让警察们百思不得其解。但后来警察格雷格森却找到了”凶手“。但是,在”凶手“被抓的时候,德雷伯的秘书斯坦格森却在哈利迪旅馆被人用匕首刺中心脏。而且,在死者的脸上也有用血写的RACHE。然而贝克街小侦察队引来了真正的凶手,福尔摩斯立即捉住了凶手,连凶手也对福尔摩斯心服口服。
我最欣赏福尔摩斯的,是他严密的逻辑推理。福尔摩斯在现场仅用放大镜就可以和软尺就可以判断出凶手的身高、体型、年龄和死者的死因。其中,他可以通过步距来推测出凶手的身高。我最欣赏他的一句话:”我当时已经断定,与德雷伯走进空房间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赶车的人。我从哪些马车痕迹看出,马随意走动过,说明没人管。马夫不在屋里,又会去哪里?还有一点,想要在伦敦跟踪一个人,除了去当马车夫,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很想拥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推理能力。比如,在一天中午爸爸递我一粒种子,并说:”你知道这是什么种子吗?“我把米黄色的种子放到桌上,它形状像玉米,但比玉米小得多。爸爸又提示说:”它是在餐桌上被发现的。“我立刻来到餐桌旁仔细观察。突然,我发现在餐桌上的烟灰缸里有一小片西红柿皮,就想:那粒种子会不会是西红柿籽?我又看到地上有几粒沾满西红柿汁的种子与爸爸递给我的那粒几乎一样时,我确定自己的判断是对的。我认为,细致的观察是推理的基础,一个人就算再聪明,如果观察不细致也发现不了什么。
要是福尔摩斯生活在现在,他的演绎法加上现在的高科技,就如虎添翼了。比如,可以先将福尔摩斯发现的血红蛋白试剂和罪犯留下的血迹混合成血红蛋白混合体在用高科技提取出DNA。这样,逍遥法外的罪犯们就难逃法网了。
如果福尔摩斯的破案技巧与现代高科技结合起来,那他的经历一定会更加精彩。在我们的生活中,细致的观察、严密的逻辑、科学的知识、将使我们拥有福尔摩斯般的智慧。我,要做这样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被尊称为“世界侦探小说之父”的柯南。道尔写的。主要讲述了医生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他探案的惊险故事。每一个人物活灵活现,每一个故事丰富多彩,令人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了。
我也从书中的故事人物里懂得了许多精神品质,我还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只要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制裁的。例如在设伏擒贼里逃了那么多年的罪犯最终还是败在了福尔摩斯的机智勇敢,坚持不懈的精神之下,落入了法网。这也告诉了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在学习道路上只要也像福尔摩斯那样就一定能成功,所以我一定要学习福尔摩斯,争取在学习道路上有长足的进步。 同时我也从福尔摩斯的身上知道了一丝不苟的精神,因为如果他不一丝不苟的推理判断,怎么可能破那么多案件呢?我还从华生的身上懂得了遇事冷静,不要惊慌,这样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其中我也看出了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的默契,如果他们之间没默契,他们就一定办不了案。从中,我就知道了团结力量大 。在整本书中我还很羡慕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我也励志要多看书,做一个小“福尔摩斯”。
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怎么样?你们想不想从这本书中知道更多的道理,更多的精彩故事呢?那就赶快看一看这本书吧。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英国著名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柯南道尔,他被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书中的主人公是福尔摩斯,他是英国著名侦探,具有过人的头脑、超强的思维、丰富的知识,令我敬佩不已。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探案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吸血鬼》一案。
弗格森先生在离婚之后又再娶了一个妻子,因他的妻子如同疯子、如同吸血鬼一般,打自己前妻的儿子、吸自己亲生儿子的血而写信求助福尔摩斯先生,弗格森先生觉得这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福尔摩斯通过自己超强的逻辑推理、和十分敏捷的思维能力,让弗格森先生知道,自己是从挂在他家墙上的武器和他们家的那条狗而得知是弗格森先生前妻的儿子因为嫉妒弗格森妻子的亲生儿子,所以下了毒给他,而弗格森的妻子打自己前妻的儿子是因为她亲眼看见他前妻的儿子给自己的亲生儿子下了毒,当然,她吸亲生儿子的血是因为在吸毒,要不然就会致命的。
我十分佩服福尔摩斯非同一般的逻辑思维能力,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这种爱思考、爱探究的精神,遇到问题勇敢地去解决问题,我们的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是德国的一位著名侦探。他一生破了许多案子。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他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两个道理。一是要勇敢,这位著名的大侦探在红发会歹徒的威逼下,不但临危不惧,而且急中生智,一下子把红发会歹徒给制服,真是一位值得敬佩的英雄啊。
二是要多动脑筋,福尔摩斯在面对案件重重疑团的情况下,他便认真思考。寻找线索,终于把案子给破了。他爱动脑筋的好习惯值得我们学习。 看了这些,使我想到了我自己:一个胆小又不爱动脑筋的中小学生,平时遇到一些难题想也不想,就放手不做了。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觉。我真是不应该啊,我相信,我以后一定会改正的,做一个勇敢的好孩子。 这本书我很受启发,激励着我前进。今后,我要以福尔摩斯为榜样,在学习的道路上敢于思考,更上一层楼,做一个爱动脑筋的三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