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读后感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飘》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在这个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做《飘》的书,是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她是唯一的一部有史以来最经典的爱情巨着之一,小说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任性的庄园主思嘉·奥哈拉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和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飘》又名《乱世佳人》,既是一首人类爱情绝唱,又是一个反映社会,政治,战乱,道德多方面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的世界。
《飘》主要讲述的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事故,主人公思嘉以为会和她心仪的对象结婚,可是卫希里却和一个叫媚兰的女人结了婚,然后思嘉觉得自己被抛弃了,她打了卫希理一耳光,还在她离开后摔了一只花瓶,一位叫瑞德巴特勒却都听见了,当思嘉指责他不是个绅士,他讥讽思嘉不是个淑女,然后是爆发的南北战争,夺走了她为了跟卫希里赌气而结婚的查理,带着儿子去了亚特兰大,之后战争又蔓延到了亚特兰大,又逼迫她回到了家,然而母亲病重,母亲病故,父亲先疯后死亡,重担落在了她身上。并且她得照顾媚兰,只因为卫希里的恳求,战争灾难让她差点失去了农庄,她拼命保护农庄,还用废的木材厂做一些生意,而后生活窘迫,和瑞德借钱,再婚,丈夫又身亡,她顶住悲伤,努力赚钱,生活有所好转,然而做为女人却在外做生意被人们唾弃,最终媚兰因身体不好去世,她明白她不爱卫希里,她爱的是瑞德,但因为她原来对卫希里旧情不忘,被瑞德看见了,一切都晚了,瑞德已经对思嘉失望,决定离家出走,对于思嘉来说,生活中一切光亮都消失了,她只有回到塔拉庄园一条出路,她感到太疲劳了,自言自语的说:还是给明天想吧,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最后一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这是出自《飘》的一句耳熟能详的名言。这句话,激励着在美国南北战争的岁月里沉浮的女主角,也深深打动了我的心。而这句结尾话的余香令人倍感回味。《飘》的篇章是华丽的,文中的人物都有着自己的灵魂,让我在女主角思嘉身上认识了她 坚强,努力,执着,不怕困难保护庄园,勇敢与宽容,也展现了在南北战争的岁月中人们的不幸,因此全文的人物也为文章增添了不少的乐趣,书中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觉得无聊,当时的社会改变了一个个年轻人。也许没有了一切背景,一切都会变得简单。我从《飘》中学到了明天代表着希望,又代表着执着,面对过去已抛在脑后,明天即将会升起一轮崭新的太阳再去面对,不管怎么说,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长篇小说《飘》,是我喜爱的书之一。我喜欢文中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喜欢阿希礼的温文尔雅。
《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美丽任性的南方大农场主的女儿斯佳丽历经战乱,由骄纵千金成为一家之主,为保护家园,她对内劳苦操作,对外应酬筹措,但深藏于内心的盲目爱情,却未曾动摇。她一直爱着年轻的庄主阿希礼,阿希礼却心仪玫兰妮,当她认识了至爱瑞特时,真爱却疲惫褪尽。斯佳丽回望前尘,想起父亲的遗言:世界之大,不及故园,乃作回乡之举,从此以后人事茫茫,此恨绵绵。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情是矛盾的,有点反感却又不得不敬佩她。我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美丽而任性,并不是一个被大家欢迎的人。她会耍手段,但很坚强,很热情,是个活泼可爱的女人。她喜欢幸福和富裕的生活,她一直在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爱。但命运不那么简单。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我想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欲 望,每一个人都在追求自己的幸福。“从现在开始,我和我的家人不会再过一天没有东西吃的日子,我最讨厌饥饿。”这就是斯佳丽的欲 望,也就是她的精神支柱。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用近乎绝情的冷静,直面残酷的事实。欲 望会成为我们的一种动力。这种欲 望会促成文化、技术的发展,也会导致犯罪和战争。欲 望对我们非常重要。我们会追求自己的幸福,虽然会遇到很多的困难和纠纷,但我们不应该放弃自己的欲望和追求。我们可以休息,但我们决不能放弃。我想她绝对会找回她所失去的。斯佳丽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我要想办法找回他,一定有办法。但今天我累了,不能想了。明天再想吧!明天再想吧!”她的欲 望、她的努力会帮助她找回她的幸福,我想这便是她乐观自强人生的最好表白。
名著积聚了作家深刻的思想内容,并给我们生动地展现出丰富的精神世界。亲近名着,多读经典名着作品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而一些哲理、启示就蕴含在其中。所以,我经常会阅读名着,最近,我也品读了一番由米切尔所着的《飘》。的确,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
本书的女主人公是非常美丽的姑娘——斯嘉丽,着重描写了她留在后方家里所饱受战乱之苦的体验和感受,从一开始对战争怀有崇敬心理、对战争全然的支持,到因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痛苦、不得不屈服于失败的命运以及战后立志重建家园的艰辛历程。战争失败了,有的人因此而意志消沉,失去了原有的斗志,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面对战后支离破碎的生活。但是,我们这位女主人公则克服了失败的心理,凛然面对严酷的现实,成了生活中不畏困难、重新前进在生活旅途上的强者。在重重困难面前,她表现出了极其惊人的坚强和>勇气。思嘉在自己最困难的时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塔拉是我的命运,是我的战场,我一定要鼓起勇气来战胜它!”
是啊,她有着常人无法具备的坚强意志与乐观向上的精神,她有勇气,有毅力,永不言败,即使遭遇人生的低谷,她还是会顽强的与困难做斗争,我们难道不该学习她那乐观和坚强吗?
海伦·凯勒靠着坚持不懈、乐观向上的精神克服了自己的缺陷,写下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所以她成功了,夏洛蒂靠着不屈不挠、坚韧不拔的精神战胜了传统的观念,写下了《简·爱》,所以她成功了,霍金靠着勇敢顽强、永不言败的精神坚持学习科学,
写下了《时间简史》,所以他也成功了人生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挫折面前,有太多太多的人靠着自己勇敢顽强、坚持不懈的意志最终克服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成功。
记得在圣诞节的时候,爸爸妈妈送给了我一个游龙板,我喜出望外,嚷嚷着要学。我迫不及待的踏上了滑板,可还没等我开始滑,就已经失去平衡摔了一跤,爸爸妈妈赶紧跑过来扶起我,并鼓励道:“没有失败,那会有成功?毕竟失败乃成功之母,我相信,只要你不懈的努力,就一定会成功的!”我又再一次踏上了滑板,这一次站稳了,我便尝试着向前“扭”去,可没滑多远,又摔了个“狗啃泥”,这回我可再也没心情、没信心滑了!因为失去了坚强意志,因为失去了面对困难的勇气,而半途而废了。
我今后一定要像思嘉和其他有着坚持意志的人学习,面对困难和挫折,永远都乐观,永远都坚强,做一个不畏困难的强者!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血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血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死,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血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昨天微信群里,再次看到「旸瑫」老师的这篇《又到腊肉飘香时》,细细品味,如同腊肉那般浓浓的香味飘了出来,强烈的感染着读者,画面上那悬挂的腊肉,烤肉的神态,凝注在特定的画面,腊肉呼之欲出了!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往往稍纵即逝。在美的流动中,多少人熟视无睹。本文的作者通过书写自己最熟悉的生活场景,抓取了一个个寻常生活的瞬间,留住了美!
文章以腊肉为线索,贯穿全文。具体的写作方法是,让腊肉在事件的各个阶段重复出现,并通过各种用途强化它的形象。
文章一开头,简洁明快:“又听冬风吟,又见雪飘眼,再闻腊肉香”通过作者的听觉,视觉,引出了嗅觉。作者触景生情,短短15个字,牢牢抓住了读者的眼球,留下了非常广阔的想象空间:腊肉是怎样制作出来的?为什么如此诱人?它寄托了作者的什么情感?
带着这些问题,跟随作者细腻的文字,如同小溪流水,缓缓流淌。
“熟悉又陌生的味道”,熟悉是因为记忆中的点点滴滴被唤醒了,陌生是由于物是人非,青春不再。
记忆的闸门随着腊肉的牵引打开,往事如同江河般奔涌而出。
山村,冬季,年,腊肉 !
制作,来历,用途,诚信。
偷肉,童年的美好记忆。现在的好多孩子们衣来伸手 ,饭来张口。没有经过饥饿,也体会不懂食品的香甜。
大学收到寄来的肉,吸引了看门的大爷,因为腊肉的香味里也有他的记忆!
骄傲无知的现代人不知道珍惜,我亲眼见到一个朋友把重庆回来的亲戚带回的腊肉,亲戚走后就放进了垃圾箱,“这黑不溜秋的,也不卫生啊!”
因为他不懂得:腊肉是情的寄托,爱的味道!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勾起了作者对家乡的怀念对亲人的无尽思念!
他深深的闻着腊肉的香味,钻到鼻孔的味道,更加催生了作者的思绪又回到那遥远的山村。那里有他的父老乡亲,有他熟悉的一切,有父母的牵挂和爱!
全篇以腊肉为线索,开头设疑—点出腊肉,中间叙事—引出腊肉,儿童偷肉—-刻画腊肉;大学寄肉—-惜别腊肉,结尾思念—-照应腊肉!腊肉有力的为主题服务。
作者对于儿童狡黠的细节描写如同鲁迅先生的《社戏》,以小见大,烘云托月。
作者通过对腊肉的描写,中间数次写出了腊肉的香,通过腊肉的香味,读到了情的寄托,品到了爱的味道!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我用啦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啦,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啦,痛苦的哭啦,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啦,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啦,我真的伤心啦。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啦。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啦,但是我选择啦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啦就可以安静的睡啦。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啦。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啦,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啦,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啦,已经累啦,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啦。他选择离开啦。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啦,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啦。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啦。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啦。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啦,而到啦小说的最后也说啦。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与什么样的人在一起同行,可以影响你的一生。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里,我从书架上拿出了《飘》这本书,细细品尝,重温英文世界里边所描述的故事情节。故事中的女主人公个性鲜明,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书中,她是一个拥有天使脸庞,魔鬼身材的美丽女子,做事雷厉风行;而最令人深刻的是她对爱情的向往和执着。在美国动荡的那个年代,她出于对现实的无奈,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而在中国,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的现象吧。
在我们看来许多老外都是很开放的,因为他们随随便便就进行了最后扑倒的过程;但在他们眼里,我们的恋爱行为却是开放的。他们认为,婚姻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会和恋爱区别开;当他们看到一些年轻人在坠入爱河而不加思考的结婚生子,他们对此会感到惊讶。而随着世界不断向前发展,整个世界正在变成一个全球村,这些文化差异正在逐步地缩减。
对于女主人公思佳丽的爱情观,放到现在社会的角度,会是一个理性的观念。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女人要有属于自己的事业,要有敢拼的思想,闯出属于自己的小天地;这样的我们,在婚姻当中不致于处于被动的地位,换句话说,我们才可以以平等的身份共同过日子。即使拥有迷人的外表,魔鬼的身材,我们也不应当沉迷其中而忘记给自己添加附加值。书中的女主人公叛逆的一面,给予我们当代女性无限启发。
在对待爱情上,我们可以执着,我们可以勇敢地去爱;即便我们遇到了挫折,受过伤害,也应当对它充满期待。在思佳丽的爱情世界里没有什么为之已晚,当她彻底地失去艾希礼,失去女儿,丈夫也离开了她之后,她意识到自己爱的人原来是瑞德,她于是抛开心灵上的创伤和悔恨,相信只要努力和坚持,一定能挽回瑞德的心。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没有轰轰烈烈地爱情,但是要有一颗积极向上的心去面对一切。恋爱的离开或者苦恋未果,这说明是有缘无分;静待,会有更精彩的在等待着你去揭开面纱。等待的过程,也可以很美好。我们常说,一个人的精彩。我们可以发展自己的业余爱好,投入自己的特长,好好工作,好好生活,待你优秀了,变自信了,你的魅力便无处不在。
在品读《飘》的日子里,一次次坚强形象的描绘,让我的内心不断地变强变大;美而不骄纵,有头脑,敢想敢做,我想着正是我所向往的。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死。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死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死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
在一个偶然的下午,正在逛书店的我看到了一本书:《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我很好奇的拿下来翻了翻,看了这本书的简介,我便被这本书吸引了。于是我买下它,认真的读了起来。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做孙笑天的白血病病人,从他出生到他18岁的生活经历,而这本书却不是他本人写的,是他的爸爸,以孙笑天的口吻来阐述了孙笑天的一生。写到动情处时,读者不禁潸然落泪,被书中的情节所感动……
孙笑天在他13岁时,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于是,孙笑天一家人和病魔展开了长达6、7年的抗争。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孙笑天表现的无所畏惧,毅然接受了常人可能无法坚持的治疗过程。而且孙笑天在治疗的过程中,还不忘学习新知识,丝毫没有落下学校的课程。不仅这样,孙小天休学3年,以全系第一的成绩考入了大学,还跨越了高中段,简直是“跑进大学的”,最终被北华大学工学院信息科学系唆录取,创造了一个奇迹。
但是,病魔不肯放过这个坚强而又完美的孩子,在大学期间,孙笑天白血病又复发了,无奈下,孙小天只好退学去接受治疗,但是这一次,孙笑天却没有了前两次的好运,病魔似乎变得强大了起来,尽管全中国人都在帮助这个坚强的大学生,甚至王雪纯都在全力的帮助这个令她动容的孩子,只要小天有什么要求,王阿姨一定会全力的满足他,只要小天有信心,就有机会战胜病魔,成为一个正常的、健康的孩子。不仅是王雪纯阿姨,还有白岩松先生,亲自和小天交流、讨论,还鼓励小天写书,写自己的独到见解,去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孩子们。于是在白岩松的鼓励下,小天开始了写书,但他不是拿笔写,在那个年代,电脑还不是很普及,更何况笔记本电脑了,但就算是这样,一群热心的朋友们,还是从种种困难中,满足了孙小天的愿望。
说起孙笑天,这个完美的孩子在病魔中却做出了一件件让现在的我们感到汗颜的事:他开过电脑培训班:他卖过车,而且这孩子的内心缜密程度不亚于一个商业老总。他想的处处周到,几乎把每一面都想到了,才会开始进行自己的工作。就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他干过的工作做的完美无缺。可以说,如果孙笑天没有被白血病所缠绕,那他成长起来,肯定是中国人的骄傲!
《儿子,天堂飘满蒲公英》是一本震撼心灵的书籍,读过它后,肯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推荐大家去读一下这本书吧。
初读《飘》,觉得作者不知道在讲些什么,只知故事是从一场宴会开始。后来,再次读了一遍,或许是成长了,便读出了整个故事的曲折、复杂。
纵观全文,我觉得,最喜欢的人物还是思嘉丽,尽管她任性狡黠、残忍贪婪,但同时在她身上表现出的还有她的娇艳美丽、精明能干。她不像当时的妇女们,她们那么拘谨,又是那么迂腐,而思嘉不同,她是只活泼又不受束缚的鸟儿,在那样一个昏暗的社会自由自在翱翔。当她错误地给艾希礼套上自己精心编制的“礼服”时,她的爱便错了;当她不明白自己的情感,消耗尽瑞德的爱时,她又再次错了。好在,思嘉很坚强,当她两次犯错时,她想起父亲的话:“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她正面自己的情感,不再迷茫、犹豫,她相信明天,明天她就能把握住爱。主人公思嘉丽便是那么一个有些孩子气,却又坚强,拥有希望的人。
就像艾希礼所说,媚兰是那样脆弱胆小,而思嘉丽却是那么勇敢。虽然思嘉在爱情上失败了,但是她的生活,她的努力,显而易见得成功。当艾希礼把媚兰托付给思嘉丽时,尽管心里很不满,但她还是遵守自己的诺言,细心地照顾媚兰。
在战争期间,人人都过得很困难,思嘉丽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养活了媚兰还有自己的一家人,虽然很多是靠欺骗弗兰克得来的。或许,有人认为她真是狡猾,手段卑劣,但我却不能认同,思嘉丽这样做,完全是为了救所有的人,她不能让父亲的家业毁于一旦。思嘉是那么努力,她执着、勇敢地保护着所有人。
与媚兰相比,思嘉丽真算不上一个良家妇女,但就是这样一个人才更显得真实,更令人感同身受。媚兰太完美,完美到不可能,所以她只能算是一种美好形象的代表而已,这便是我喜欢思嘉丽的理由,她才是一个正真活着的、有血有肉的人。
于媚兰,思嘉丽刚开始的情感只有嫉妒与厌恶,但最终媚兰的宽大胸怀让她明白了她是喜欢和依赖着媚兰的,毕竟,媚兰一直在背后默默地帮助她。思嘉丽其实也拥有一颗宽容天下的心,战争期间,她以宽容容下了媚兰。正是这样一颗宽容的心,保护了媚兰,也让思嘉看清了自己。
《飘》的篇章是华丽的,它塑造了思嘉丽这样一个有着自己灵魂,又丰富多彩的人物。让我从思嘉丽身上认识了她的坚强、任信、努力、执着、勇敢与宽容。全文也因此人物,增添了不少的意趣。
寒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新作《红飘带狮王》,特别好看,看后令我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在帕蒂鲁狮群的改革换命中,蜂腰雌狮亲眼目睹了帕蒂鲁狮群的旧首领老杂毛和骷髅雄被鬣和辫子雄狮打败,也亲眼看见鬣和辫子雄狮为了逼迫母狮尽早发情而残忍地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蜂腰雌狮经过失子的伤痛后,毅然决定自己离开狮群,成为一只罕见的流浪雌狮,并自己创造一个狮群,就在这时,她遇见了红飘带大雄狮,她和红飘带组成了理想的两狮世界,并生下了两只小雄狮和一只小雌狮,可鬣和辫子雄狮在巡逻时发现了他们,并咬伤了红飘带、咬死了三只小狮子,蜂腰雌狮悲痛欲绝,她经历了两次失子之痛,而且都是被鬣和辫子雄狮咬死的,蜂腰雌狮在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要咬死鬣和辫子雄狮。后来红飘带收留了无鬣公狮,还帮助帕蒂鲁狮群逃脱了象群的追赶,帕蒂鲁狮群的母狮几乎都跟红飘带他们有了感激之情,后来红飘带在蜂腰雌狮的帮助下,打败了鬣和辫子雄狮,当上了狮王,可红飘带却也跟鬣一样,咬死了幼狮,蜂腰雌狮根本没有想到红飘带会和鬣一样咬死幼狮,蜂腰雌狮决定永远的离开红飘带,去寻找一只对妻子和幼狮很好、不会咬死幼狮的大雄狮,并和他一起结下一段姻缘,生出一些新品种幼狮。
我觉得蜂腰雌狮爱子的心理没错,她的爱已经升华,升华成了一种博爱。那些小狮子虽然不是新狮王的亲生孩子,虽然新狮王没有义务养着小狮子们,但不一定要咬死它们,咬死自己的同类在蜂腰雌狮来说是一种很残忍的事情,是她所不能理解也不能容忍的事情,这种爱在动物界中是很难被同类所理解的。但是在红飘带的眼中,他的这种屠杀幼狮的行为又是很正常的。因为博爱和自私的爱的分歧,最终导致了蜂腰雌狮的离去……
不管怎么说,红飘带都是一只坚强无比、无可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的四个哥哥但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蜂腰雌狮那种升华的爱,也喜爱红飘带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我作为一名小学生,也要向红飘带狮王那样学会坚强、勇敢,要懂得为自己树立的理想而奋斗,成为一名快乐的小学生。
这个寒假我开始阅读一些和成长有关的书,比如《小妇人》、《约翰·克里斯朵夫》和《飘》。就人物形象而言,《飘》中的斯嘉丽给我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这一人物形象是我以往所读过的书籍中所没见过的。
这本小说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写的。斯嘉丽的一生可以说是一部女性的成长史。她从一个天真的富家小姐,历经了战争和生活变故等磨砺,最后蜕变为一个精明自立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她炼就了一颗强大的内心,从来不畏流言蜚语,非常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
她并不完美,而且恰恰相反,她身上积聚了很多的缺点,是我以往看的那些书中所经常批判的缺点:自私、精明、强势。但是她仍然让我喜欢,因为,她总是能在绝境中点燃“希望”的火焰,从不花时间去后悔和哀伤,永远向前看,所以,小说的结尾有一句名言——“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就是斯嘉丽这种性格的真实表现。
我喜欢这个人物形象还因为她活得很真实。这种真实表现在她很离经叛道,我行我素。她对南方上流社会的那些条条框框极其反感。有一次在舞会上,她刚刚死去了丈夫,是不能跳舞的,但她很想跳,于是她就很尽情地跳了。而且还一针见血地讽刺上流社会淑女们的虚伪:“我最讨厌那些明明跳上两天两夜的舞蹈都不会感觉到疲惫,却偏偏跳一支华尔兹就要晕倒的小姐。”她的真实还表现在她面对急剧变化的生活和命运,从来不幻想和叹息,她紧握土地发誓绝不让自己再挨饿,她真的做到了。在那一刻,我真得被打动了!她改变了原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方式,依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精神来化解重重困难和危机。这些带来的感动又化解了我对她自私等所带来的恶感,这个人物形象真是太有张力了!
有时侯你喜欢的那个书中的人物,可能正好就是你想成为又很难的那种吧。斯嘉丽的适应能力很强,当她被迫承担起生活的压力时,她毫无怨言,毅然做起了自己的生意,甚至做得比男人经营得还出色。她的深情并是柔情,而是责任和担当,比如,她始终没有离开她并不喜欢的媚兰,因为她答应卫希理要照顾她。她虽然抢了妹妹的未婚夫,让人觉得她好像很自私,但当她把对爸爸的承诺变成现实——保住家园时,你又会觉得她那么深情,对这片生她养她的南方土地,对她的爸爸!
总之,斯嘉丽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形象,但我在她的生命历程中领会了一种很可贵的东西——我也要像斯嘉丽那样顽强,也要拥有她那草一般的品质,总能顺应自然,并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 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