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短篇散文
《天才梦》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视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划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
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像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违多年的女儿研究了一下。“我懊悔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b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①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①瓦格涅,通译为瓦格纳(RichardWagner,1813-1883),德国作曲家、文学家,一生致力于歌曲创作,代表作有《尼伯龙根指环》等。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①、“melancholy”②,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①splendour,辉煌,壮丽②melancholy,忧郁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①,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饱,爬满了蚤子。
夏天的日子一连串烧下去,雪亮,绝细的一根线,烧得要断了,又给细细的蝉声连了起来,“吱呀,吱呀,吱……”
这一个月,因为生病,省掉了许多饭莱、车钱,因此突然觉得富裕起来。虽然生的是毫无风致的病,肚子疼得哼哼唧唧在席子上滚来滚去,但在夏天,闲在家里,万事不能做,单只写篇文章关于Cezanne①的画,关于看过的书,关于中国人的宗教,到底是风雅的。我决定这是我的“风雅之月”,所以索性高尚一下,谈起诗来了。
周作人翻译的有一首著名的日本诗:“夏日之夜,有如苦竹,竹细节密,顷刻之间,随即天明。”我劝我姑姑看一遍,我姑姑是“轻性智识分子”的典型,她看过之后,摇摇头说不懂,随即又寻恩,说:“既然这么出名,想必总有点什么东西吧?可是也说不定。一个人出名到某一个程度,就有权利胡说八道。”
我想起路易士②。第一次看见他的诗,是在杂志的“每月文摘”里的《散步的鱼》,那倒不是胡说,不过太做作了一点。
小报上逐日笑他的时候,我也跟着笑,笑了许多天。在这些事上,我比小报还要全无心肝,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③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莱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
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婶,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的小说本身不足为奇,值得注意的是大众读者能够接受这样没颜落色的愚笨。像《秋海棠》④的成功,至少是有点道理的。
把路易士和他深恶痛疾的鸳蝴派相提并论,想必他是要生气的。我想说明的是,我不能因为顾明道已经死了的缘故原谅他的小说,也不能因为路易士从前作过好诗的缘故原谅他后来的有些待。但是读到了《傍晚的家》,我又是一样想法了,觉得不但《散步的鱼》可原谅,就连这人一切幼稚恶劣的做作也应当被容忍了。因为这首诗太完全,所以必须整段地抄在这里……
傍晚的家有了乌云的颜色,
风来小小的院子里,
数完了天上的归鸦,
孩子们的眼睛遂寂寞了。
晚饭时妻的琐碎的话——
几年前的旧事已如烟了,
而在青菜汤的淡味里,
我觉出了一些生之凄凉。
路易士的最好的句子全是一样的洁净,凄清,用色吝惜,有如墨竹。眼界小,然而没有时间性,地方性,所以是世界的,永久的。譬如像:
二月之雪又霏霏了,
黯色之家浴着春寒,
哎,纵有温情已迢迢了;
妻的眼睛是寂寞的。
还有《窗下吟》里的
然而说起我的,
青青的,
平如镜的恋,
却是那么辽远。
那辽远,
对于瓦雀与幼鸦们,
乃是一个荒诞……
这首诗较长,音调的变换极尽娉婷之致。《二月之窗》写的是比较朦胧微妙的感觉,倒是现代人所特有的:——
西去的迟迟的云是忧人的,
载着悲切而悠长的鹰呼,
冉冉地,如一不可思议的帆。
而每一个不可思议的日子,
无声地,航过我的二月窗。
在整本的书里找到以上的几句,我已经觉得非常之满足,因为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真是急人的事。可是出人意料之外的好诗也有。倪弘毅的《重逢》,我所看到的一部分真是好:——
紫石竹你叫它是片恋之花,
三年前,
夏色瘫软
就在这死市
你困惫失眠夜……
夜色滂薄
言语似夜行车
你说
未来的墓地有夜来香
我说种‘片刻之恋’吧……
用字像“瘫软”,“片恋”,都是极其生硬,然而不过是为了经济字句,得压紧,更为结实,决不是蓄意要它“语不惊人死不休”。我尤其喜欢那比方,“言语似夜行车”,断断续续,远而凄抢。再如后来的
你在同代前殉节
疲于喧哗
看不到后面,
掩脸沉没……
末一句完全是现代画幻丽的笔法,关于诗中人我虽然知道得不多,也觉得像极了她,那样的宛转的绝望,在影子里徐徐下陷,伸着弧形的,无骨的白手臂。
诗的末一句似是纯粹的印象派,作者说恐怕人家不懂:——
你尽有苍绿。
但是见到她也许就懂了,无量的“苍绿”中有安详的创楚。
然而这是一时说不清的,她不是树上撇下来,缺乏水份,褪了色的花,倒是古绸缎上的折技花朵,断是断了的,可是非常的美,非常的应该。
所以活在中国就有这样可爱:脏与乱与忧伤之中,到处会发现珍贵的东西,使人高兴一上午,一天,一生一世。听说德国的马路光可鉴人,宽敞,笔直,齐齐整整,一路种着参天大树,然而我疑心那种路走多了要发疯的。还有加拿大,那在多数人的印象里总是个毫无兴味的,模糊荒漠的国土,但是我姑妨说那里比什么地方都好,气候偏于凉,天是蓝的,草碧绿,到处是红顶的黄白洋房,干净得像水洗过的,个个都附有花园。
如果可以选择的话,她愿意一辈子佐在那里。要是我就舍不得中国——还没离开家已经想家了。
《流言》美段赏读
(一)
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张爱玲散文《私语》)
美段赏读:这眼泪似乎来得有些迟,人走了才来。和大多数人在与人告别时痛哭,人一走就擦干眼泪笑不同。这是张爱玲式的告别方式,毫不造作,却真实感人。
(二)
一等到我可以扶墙摸壁行走,我就预备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间,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高兴我还没忘了怎样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 (张爱玲散文《私语》)
美段赏读:与上段相似,同样是“景由情生”的经典例子。因为逃出了父亲的家,作者感到世界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作者用简洁却非常富有表现力的句子,写出了自己当时激动而紧张的心情。值得我们在写作时学习和借鉴。
(三)
杨贵妃的热闹,我想是像一种陶瓷的汤壶,温润如玉的,在脚头,里面的水渐渐冷去的时候,令人感到温柔的惆怅。苏青却是个红泥小火炉,有它自己独立的火,看得见红焰焰的光,听得见哗栗剥落的爆炸,可是比较难伺候,添煤添柴,烟气呛人。我又想起胡金人的一幅画,画着个老女仆,伸手向火。惨淡的隆冬的色调,灰褐,紫褐。她弯腰坐着,庞大的人把小小的火炉四面八方包围起来,围裙底下,她身上各处都发出凄凄的冷气,就像要把火炉吹灭了。由此我想到苏青。整个的社会到苏青那里去取暖,拥上前来,扑出一阵阵的冷风——真是寒冷的天气呀,从来,从来没这么冷过! (张爱玲散文《我看苏青》)
美段赏读:有些同学写人,写外貌就“浓眉大眼”,写性格就“活泼开朗”“乐于助人”“令人敬佩”。而张爱玲写苏青,却并没有直接写苏青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是用了两个似乎不相干却有着紧密联系的联想:一个用杨贵妃的“热闹”与苏青的“热闹”对比,还比出了这相同的“热闹”中微妙的不同;二是用一幅画中的情景,联系苏青,把苏青比成了画中的小火炉。这两个联想,非常巧妙地写出了一个立体的苏青,一个热闹而独立,以自身的力量温暖社会的闪着光、发着热的形象。
(四)
登台票过戏的内行仕女们,听见说你喜欢京戏,总是微微一笑道:“这京戏东西,复杂得很呀。就连几件行头,那些个讲究,就够你研究一辈子。”可不是,演员穿错了衣服,我也不懂,唱定了腔,我也不懂。我只知道坐在第一排看武打,欣赏那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红里子,五色裤管里露出玫瑰紫里于,踢蹬得满台灰尘飞扬;还有那惨烈紧张的一长串的拍板声——用以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的一身冷汗,没有比这更好的音响效果了。外行的意见是可珍贵的,要不然,为什么美国的新闻记者访问名人的时候总拣些不相干的题目来讨论呢?譬如说,见了谋杀案的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当然是为了噱头,读者们哈哈笑了,想着:“我比他懂的多。名人原来也有不如人的地方!”一半却也是因为门外汉的议论比较新鲜戆拙,不无可取之点。 (张爱玲散文《洋人看京戏及其他》)
美段赏读:这段写得非常有趣,比如“见了谋杀案的主角,问她对于世界大局是否乐观;见了拳击冠军,问他是否赞成莎士比亚的脚本改编时装剧”,可以看出作者对于人生的敏锐的洞察力。“对于人生,谁都是个一知半解的外行吧?”这是作者非常经典的议论,告诉我们,世界上永远都有我们不了解的事情,不必装作“万事通”,也不必因为有些事不知道而自惭。
张爱玲经典散文
《爱》
这是真的。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那天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不远,站定了,轻轻的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个女子被亲眷拐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口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的考虑着,那考虑的过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
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言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味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这于我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眼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恩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而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赚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囤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菜的老头秤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微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
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发使人不安。红绿对照,有一种可喜的刺激性。可是太直率的对照。大红大绿,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味。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歌:“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宁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惜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榈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飘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白的丁香花,仿佛应当填入《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中国是没有跳舞的国家。从前大概有过,在古装话剧电影里看到,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去,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古时的舞女也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一点,而且根据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似乎是较泼刺的姿态,把月亮都扫下来了,可是实在年代久远,“大垂手”“小垂手”究竟是怎样的步骤,无法考查了,凭空也揣拟不出来。明朝清朝虽然还是笼统地歌舞并称,舞已经只剩下戏剧里的身段手势。就连在从前有舞的时候,大家也不过看看表演而已,并不参加。所以这些年来,中国虽有无数的人辛苦做事,为动作而动作,于肢体的流动里感到飞扬的喜悦,却是没有的。(除非在背人的地方,所以画特别多。)浩浩荡荡的国土,而没有山水欢呼拍手的气象,千年万代的静止,想起来是有可怕的。中国女人的腰与屁股所以生得特别低,背影望过去,站着也像坐着。
然而现在的中国人很普遍地跳着社交舞了。有人认为不正当,也有人为它辩护,说是艺术,如果在里面发现色情趣味,那是自己存心不良。其实就普通的社交舞来说,实在是离不开性的成份的,否则为什么两个女人一同跳就觉得无聊呢?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装扮得很像样的人,在像样的地方出现,看见同类,也被看见,这就是社交。话说多了怕露出破绽,一直说着“今天天气哈哈哈”,这“哈哈哈”的部分实在是颇为吃力的;为了要避免交换思想,所以要造出各种谈话的替代品,例如“手谈”。跳舞是“脚谈”,本来比麻将、扑克只有好,因为比较基本,是最无妨的两性接触。但是里面艺术的成份,如果有的话,只是反面的:跳舞跳得好的人没有恶劣笨拙的姿态,不踩对方的脚尖,如此而已。什么都讲究一个“写意相”,所以我们的文明变得很淡薄。
外国的老式跳舞,也还不是这样的,有深艳的情感,契诃夫小说里有这么一段,是我所看见的写跳舞最好的文章。……她又和一个高大的军官跳波兰舞;他动得很慢,仿佛是着了衣服的死尸,缩着眉和胸,很疲倦的踏着脚。——他跳得很吃力的,而她又偏偏以她的美貌和赤裸裸的颈子鼓动他,刺激他;她的眼睛挑拨的燃起火来,她的动作是热情的,他渐渐的不行了,举起手向着她,死板得同国王一样。
看的人齐声喝采:“好呀!好呀!”
但是,渐渐的那高大的军官也兴奋起来了;他慢慢的活泼起来,为她的美丽所克服,跳得异常轻快,而她呢,只是移动她的肩部,狡猾地看着他,仿佛现在她做了王后,他做了她的奴仆。
现在的探戈,情调和这略有点相像,可是到底不同。探戈来自西班牙。西班牙是个穷地方,初发现美洲殖民地的时候大阔过一阵,阔得荒唐闪烁,一船一船的金银宝贝往家里运。很快地又败落下来,过往的华美只留下一点累赘的回忆,女人头上披的黑累丝纱,头发上插的玳瑁嵌宝梳子;男人的平金小褂,鲜红的阔腰带,毒药,匕首,抛一朵玫瑰花给斗牛的英雄——没有罗曼斯,只有罗曼斯的规矩。这夸大,残酷,黑地飞金的民族,当初的发财,因为太突兀,本就有噩梦的阴惨离奇,现在的穷也是穷得不知其所以然,分外地绝望。他们的跳舞带一点凄凉的酒意,可是心里发空,再也灌不醉自己,行动还是有许多虚文,许多讲究。永远是循规蹈矩的拉长了的进攻回避,半推半就,一放一收的拉锯战,有礼貌的xx。
这种嗦,现代人是并不喜欢的,因此探戈不甚流行,舞场里不过偶然请两个专家来表演一下,以资点缀。美国有一阵子举国若狂跳着Jitterbug(翻译出来这种舞可以叫做“惊蛰”。)大家排队开步走像在幼稚园的操场上,走几步,擎起一只手,大叫一声“哦咦!”叫着,叫着,兴奋起来,拼命踢跳,跳到疲筋力尽为止。倦怠的交际花,商人,主妇,都在这里得到解放,返老还童了,可是头脑简单不一定是稚气。孩子的跳舞并不是这样的,倒近于伊莎多娜·邓肯提倡的自由式,如果有格律,也是比较悠悠然的。
印度有一种癫狂的舞,也与这个不同。舞者剧烈地抖动着,屈着膝盖,身子矮了一截,两腿不知怎样绞来绞去,身子底下烧了个火炉似地,坐立不安。那音乐也是痒得难堪,高而尖的,抓爬的聒噪。歌者嘴里就像含了热汤,喉咙颤抖不定。这种舞的好,因为它仿佛是只能如此的,与他们的气候与生活环境相谐和,以此有永久性。地球上最开始有动物,是在泥沼里。那时候到处是泥沼,终年湿热,树木不生,只有一丛丛壮大的厚叶子水草。太阳炎炎晒在污黑的水面上,水底有小的东西蠢动起来了,那么剧烈的活动,可是没有形式,类如气体的蒸发。看似龌龊,其实只是混沌。龌龊永远是由于闭塞,由于局部的死:那样元气旺盛的东西是不龌龊的。这种印度舞就是如此。
文明人要原始也原始不了;他们对野蛮没有恐怖,也没有尊敬。他们自以为他们疲倦了的时候可以躲到孩子里去,躲到原始人里去,疏散疏散,其实不能够——他们只能在愚蠢中得到休息。
我在香港,有一年暑假里,修道院附属小学的一群女孩搬到我们宿舍里来歇夏。饭堂里充满了白制服的汗酸气与帆布鞋的湿臭,饭堂外面就是坡斜的花园,水门汀道,围着铁栏干,常常铁栏干外只有雾或是雾一样的雨,只看见海那边的一抹青山。我小时候吃饭用的一个金边小碟子,上面就描着这样的眉弯似的青山,还有绿水和船和人,可是渐渐都磨了去了,只剩下山的青。这碟子和一双红骨筷,我记得很清楚,看到眼前这些孩子的苦恼,虽然一样地讨厌她们,有时候也觉得漠漠的悲哀。她们虽然也成天吵嚷着,和普通小孩没有什么不同,只要一声叱喝,就统统不见了,仿佛一下子给抹掉了,可是又抹不干净,清空的饭堂里,黑白方砖上留着横七竖八的鞋印子和湿阴阴的鞋臭。她们有一只留声机,一天到晚开唱同样的一张片子,清朗的小女子的声音唱着:
我母亲说的,
我再也不能
和吉卜赛人
到树林里去。
最快乐的时候也还是不准,不准,一百个不准。大敞着饭堂门,开着留声机,外面陡地下起雨来,拍拍的大点打在水门汀上,一打一个乌痕。俄国女孩纳塔丽亚跟着唱片唱:“我母亲说的,我再也不能……”两臂上伸,一扭一扭在雨中跳起舞来了。大家笑着喊:“纳塔丽亚,把耳朵动给我们看!”纳塔丽亚的耳朵会动。她和她姊姊玛丽亚都是孤儿,给个美国太太拣去,养到五六岁,大人回国去,又把她们丢给此地的修道院。在美国人家里似乎是非常享福的,自己也不明白怎样会落到这凄惨的慈善的地方,常常不许做声,从腥气的玻璃杯里喝水,面包上敷一层极薄的淡红果酱,背诵经文,每次上课下课全班纟卒縩下跪做祷告。纳塔丽亚苍白的小长脸上,绿眼睛狭窄地一笑,显得很惫赖。像普通的烂污的俄国人,她脾气好而邋遢,常常挨打,她姊姊玛丽亚比较懂事,对上头人知道恭顺,可是大蓝眼睛里也会露出钝钝的恨毒。玛丽亚生着美丽的小凸脸,才来的时候,听说有一头的金黄鬈发,垂到脚跟,修道院的尼僧因为梳洗起来太麻烦,给她剪了去。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有一次我们宿舍里来过贼,第二天早上发现了,女孩们兴奋地楼上楼下跑,整个的暑假没有这么自由快乐过。她们拥到我房门口问:“爱玲小姐,你丢了什么吗?”充满了希望,仿佛应当看见空房间。我很不安地说没丢什么。
还有个暹罗女孩子玛德莲,家在盘谷,会跳他们家乡祭神的舞,纤柔的棕色手腕,折断了似地别到背后去。庙宇里的舞者都是她那样的十二三岁的女孩,尖尖的棕黄脸刷上xx,脸是死的,然而下面的腰腿手臂各有各的独立的生命,翻过来,拗过去,活得不可能,各自归荣耀给它的神。然而家乡的金红煊赫的神离这里很远了。玛德莲只得尽力照管自己,成为狡黠的小奴才。
除开这些孩子,我们自己的女同学,马来亚来的华侨,大都经过修道院教育。淡黑脸,略有点龅牙的金桃是娇生惯养的,在修道院只读过半年书,吃不了苦。金桃学给大家看马来人怎样跳舞的:男女排成两行,摇摆着小步小步走,或是仅只摇摆;女的捏着大手帕子悠悠挥洒,唱着“沙扬啊!沙扬啊!”沙扬是爱人的意思;歌声因为单调,更觉得太平美丽。那边的女人穿洋装或是短袄长裤,逢到喜庆大典才穿旗袍。城中只有一家电影院,金桃和其他富户的姑娘每晚在戏园子里遇见,看见小姊姊穿着洋装,嘴里并不做声,急忙在开演前赶回家去换了洋装再来。她生活里的马来亚是在蒸闷的野蛮的底子上盖一层小家气的文明;像一床太小的花洋布棉被,盖住了头,差不住脚。从另一个市镇来的有个十八九岁的姑娘,叫做月女,那却是非常秀丽的,洁白的圆圆的脸,双眼皮,身材微丰。第一次见到她,她刚到香港,在宿舍的浴室里洗了澡出来,痱子粉喷香,新换上白地小花的睡衣,胸前挂着小银十字架,含笑鞠躬,非常多礼。她说:“这里真好。在我们那边的修道院里读书的时候,洗澡是大家一同洗的,一个水门汀的大池子,每人发给一件白罩衫穿着洗澡。那罩衫的式样……”她掩着脸吃吃笑起来,仿佛是难以形容的。“你没看见过那样子……背后开条缝,宽大得像蚊帐。人站在水里,把罩衫撸到膝盖上,偷偷地在罩衫底下擦肥皂。真是……”她脸上时常有一种羞耻伤恸的表情,她那清秀的小小的凤眼也起了红锈。她又说到那修道院,园子里生着七八丈高的笔直的椰子树,马来小孩很快地盘呀盘,就爬到顶上采果子了,简直是猴子。不知为什么,就说到这些事她脸上也带着羞耻伤恸不能相信的神气。 本文来自织梦
她父亲是商人,好容易发达了,盖了座方方的新房子,全家搬进去住不了多时,他忽然迷上了个不正经的女人,把家业抛荒了。“我们在街上遇见她都远远地吐口唾沫。都说她一定是懂得巫魇的。”“也许……不必用巫魇也能够……”我建议。“不,一定是巫魇!她不止三十岁了,长得又没什么好。”“即使过了三十岁,长得又不好,也许也……”“不,一定是巫魇,不然他怎么那么昏了头,回家来就打人——前两年我还小,给他抓住了辫子把头往墙上撞。”会妖法的马来人,她只知道他们的坏。“马来人顶坏!骑脚踏车上学去,他们就喜欢追上来撞你一撞!”
她大哥在香港大学读书,设法把她也带出来进大学。打仗的时候她哥哥嘱托炎樱与我多多照顾她,说:“月女是非常天真的女孩子。”她常常想到被xx的可能,整天整夜想着,脸色惨白浮肿。可是有一个时期大家深居简出,不大敢露面,只有她一个人倚在阳台上看排队的兵走过,还大惊小怪叫别的女孩子都来看。
她的空虚是像一间关着的,出了霉虫的xx墙小房间,而且是阴天的小旅馆——华侨在思想上是无家可归的,头脑简单的人活在一个并不简单的世界里,没有背景,没有传统,所以也没有跳舞。月女她倒是会跳交际舞的,可是她只肯同父亲同哥哥跳。
在上海的高尚之仕女之间,足尖舞被认为非常高级的艺术。曾经有好几个朋友这样告诉我:“……还有那颜色!单为了他们服装布景的颜色你也得去看看!那么鲜明——你一定喜欢的。”他们的色采我并不喜欢,因为太在意想中。阴森的盗窟,照射着蓝光,红头巾的海盗,觳觫的难女穿着白袍,回教君王的妖妃,黑纱衫上钉着蛇鳞亮片。同样是廉价的东西,这还不及我们的香烟画片来得亲切可念,因为不是我们的。***那一幕,初开幕的时候,许多舞女扮出各种姿态,凝住不动,嵌在金碧辉煌的布景里,那一刹那的确有点像中古时代僧侣手抄书的插画,珍贵的“泥金手稿”,细碎的金色背景,肉红的人,大红,粉蓝的点缀。但是过不了一会,舞女开始跳舞,空气即刻一变,又沦为一连串的香烟画片了。我们的香烟画片,我最喜欢它这一点;富丽中的寒酸。画面用上许多金色,凝妆的美人,大乔二乔,立在洁净发光的方砖地上,旁边有朱漆大柱,锦绣帘幕,但总觉得是穷人想象中的富贵,空气特别清新。我喜欢反高潮——艳异的空气的制造与突然的跌落,可以觉得传奇里的人性呱呱啼叫起来。可是足尖舞里的反高潮我不能够原谅;就坐在最后一排也看得见俄罗斯舞女大腿上畸形发达的球状的筋,那紧硬臃肿的白肉,也替她们担忧,一个不小心,落脚太重,会咚地一响。舞剧《科赛亚》,根据拜伦的长诗;用舞来说故事,也许这种故事是特别适宜的,就在拜伦的诗里也充满了风起云涌的动作。但是这里的动作,因为要弄得它简单明了,而又没有民间传说的感情作底子,结果很浅薄。被掠卖的美人,像笼中的鸟,绝望地乱飞乱撞。一身表情,而且永远是适当的表情,所以无味而且不真实。真实往往是不适当的。譬如《红楼梦》,高鹗续成的部分,与前面相较,有一种特殊的枯寒的感觉,并不是因为贾家败落下来了,应当奄奄无生气,而是他写得不够好的缘故。高鹗所拟定的收场,不能说他不合理,可是理到情不到,里面的情感仅仅是sentiments①,不像真的。《科赛亚》里的英雄美人经过许多患难,女的被献给国王,王妃怕她夺宠,放她和她的恋人一同逃走。然而他们的小船在大风浪里沉没了。最后一幕很短,只看到机关布景,活动的海涛,天上的云迅速往后移,表示小舟的前进。船上挤满了人,抢救危亡之际也还手忙脚乱摆了两个足尖舞的架式,终替全体下沉,那样草草的悲壮结局在我看来是非常可笑的。机关布景,除了在滑稽歌舞杂耍(Vaudeville)里面,恐怕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看惯了电影里的风暴,沉船,战争,火灾,舞台上的直接表现总觉得欠真实。然而中国观众喜欢的也许正是这一点。话剧《海葬》就把它学了去,这次没有翻船,船上一大群人之间跳下了两个,扑咚蹬在台板上,波涛汹涌,齐腰推动着,须臾,方才一蹲身不见了。船继续地往前划,观众受了很大的震动起身回家。据说非得有这样的东西才能够把他们送走,不然他们总以为戏还没有完。
印度舞我只看过一次。舞者拉·黛薇并不是印度人,不知是中欧哪一个小国里的,可是在印度经过特别训练,以后周游列国,很出名。那一次的表演是非正式的,台很小,背景只是一块简陋的幕,可是那瘦小的妇人合着手坐在那里,盘起一只腿,脚搁在膝盖上,静静垂下清明的衣折,却真有天神的模样。许久,她没有动。印度的披纱,和希腊的古装相近,这女人非但没有希腊石像的肉体美,而且头太大,眼睛太小,坚硬的小瘪嘴,已经见得苍老,然而她的老是没有年岁的,这样坐着也许有几千年。望到她脸上有一种冷冷的恐怖之感,使人想起萧伯纳的戏《长生》(“BacktoMethuselah)”,戏里说将来人类发展到有一天,不是胎生而是卵生,而且儿童时期可以省掉了,蛋里孵出来的就是成熟的少男少女,大家跳舞作乐恋爱画图塑像,于四年之内把这些都玩够了,厌倦于一切物质的美,自己会走开去,思索艰深的道理。这样可以继续活到千万年,仅仅是个生存着的思想,身体被遗忘了,风吹日晒,无分男女,都是黑瘦,直条条的,腰间围一块布。未满四岁的青年男女把他们看作怪物,称他们为“古人”。虽有“男性的古人”与“女性的古人”之分,看上去并没多少不同。他们研究数理科学贯通到某一个程度,体质可以自由变化,随时能够生出八条手臂;如果要下山,人可以瘫倒了成为半液体,顺着地势流下去。拉·黛薇的舞,动的部分就有那样的感觉。她掐着手指,并着两指,翘起一指,迅疾地变换着,据说每一个手势在婆罗门教的传统里都有神秘的象征意义,但据我看来只是表示一种对于肢体的超人的控制,仿佛她的确能够随心所欲长出八条手臂来。
第二支舞,拉·黛薇换了一条浅色的披纱,一路拍着手跳出来,踢开红黄相间的百褶裙,臂上金钏铿锵,使人完全忘记了她的老丑。圆眼珠闪闪发光,她是古印度的少女,得意扬扬形容给大家看她的情人是什么模样,有多高,肩膀有多宽,眼睛是怎样的,鼻子,嘴,胸前佩着护心镜,腰间带着剑,笑起来是这样的,生起气来这样的……描写不出,描写不出——你们自己看罢!他就快来了,就快来了。她屡次跑去张看,攀到树上了望,在井里取水洒在脸上,用簪子蘸了铜质混合物的青液和眼尾描得长长的。
拉·黛薇自己编的有一个节目叫做“母亲”,跳舞里加入写实主义的皮毛,很受欢迎,可是我讨厌它。死掉了孩子的母亲惘惘地走到神龛前跪拜,回想着,做梦似地摇着空的摇篮。终于愤怒起来,把神龛推倒了,砰地一声,又震惊于自己的叛道,下跪求饶了。题材并不坏,用来描写多病多灾的。印度,印度妇女的迷信与固执的感情,可以有一种深而狭的悲惨。可是这里表现的只有母爱——应当加个括弧的“母爱”。母爱这个大题目,像一切大题目一样,上面做了太多的滥调文章。普通一般提倡母爱的都是做儿子而不做母亲的男人,而女人,如果也标榜母爱的话,那是她自己明白她本身是不足重的,男人只尊敬她这一点,所以不得不加以夸张,浑身是母亲了。其实有些感情是,如果时时把它戏剧化,就光剩下戏剧了;母爱尤其是。
提起东宝歌舞团,大家必定想起广告上的短裤子舞女,歪戴着鸡心形的小帽子。可是她们的西式跳舞实在很有限,永远是一排人联臂立正,向右看齐,屈起一膝,一踢一踢;呛地一声锣响,把头换一个方面,重新来过;进去换一套衣服,又重新来过。西式节目常常表演,听说是因为中国观众特别爱看的缘故。我只喜欢她们跳自己的舞,有一场全体登台,穿着明丽的和服,排起队来,手搭在前面人的背上,趔趄着脚,碎步行走,一律把头左右摇晃,活络的颈子仿佛是装上去的,整个地像小玩具,“绢制的人儿”。把女人比作玩具,是侮辱性的,可是她们这里自己也觉得自己是好玩的东西,一颗头可以这样摇那样摇——像小孩玩弄自己的脚趾头,非常高兴而且诧异。日本之于日本人,如同玩具盒的纸托子,挖空了地位,把小壶小兵嵌进去,该是小壶的是小壶,该是小兵的是小兵。从个人主义者的立场来看这种环境,我是不赞成的,但是事实上,把大多数人放进去都很合适,因为人到底很少例外,许多被认为例外或是自命为例外的,其实都在例内。社会生活的风格化,与机械化不同,来得自然,总有好处。由此我又想到日本风景画里点缀的人物,那决不是中国画里***的渔翁或是拄杖老人,而是极家常的;过桥的妇女很可能是去接学堂里的小孩。画上的颜色也是平实深长的,蓝塘绿柳树,淡墨的天,风调雨顺的好年成,可是正因为天下太平,个个安分守已,女人出嫁,伺候丈夫孩子,梳一样的头,说一样的客气话,这里面有一种压抑,一种轻轻的哀怨,成为日本艺术的特色。
东宝歌舞团还有一支舞给我极深的印象,“狮与蝶”。舞台上的狮子由人扮,当然不会太写实。中国的舞狮子与一般石狮子的塑像,都不像狮子而像叭儿狗,眼睛滚圆突出。我总疑心中国人见到的狮子都是进贡的,匆匆一瞥,没看仔细,而且中国人不知为什么特别喜欢创造怪兽,如同麒麟之类——其实人要创造,多造点房子瓷器衣料也罢了,造兽是不在行的。日本舞里扮狮子的也好好地站着像个人,不过戴了面具,大白脸上涂了下垂的彩色条纹,脸的四周生着朱红的鬃毛,脑后拖着蓬松的大红尾巴,激动的时候甩来甩去。“狮与蝶”开始的时候,深山里一群蝴蝶在跳舞,两头狮子在正中端坐,锣鼓声一变,狮子甩动鬃尾立起来了,的确有狮子的感觉,蝴蝶纷纷惊散;像是在梦幻的边缘上看到的异象,使人感到华美的,玩具似的恐怖。
这种恐怖是很深很深的小孩子的恐怖。还是日本人顶懂得小孩子,也许因为他们自己也是小孩。他们最伟大的时候是对小孩说话的时候。中国人对小孩的态度很少得当的。外国人老法一点的是客气而疏远,父母子女仿佛是事务上的结合,以冷淡的礼貌教会了小孩子说:“我可以再吃一片吗?我可以带小熊睡觉吗?”新法的父母未结婚先就攻读儿童心理学,研究得越多越发慌,大都偏于放纵,“亲爱的,请不要毁坏爸爸的书”,那样恳求着;吻他早安,吻他晚安,上学吻他,下课吻他。儿歌里说,“小女孩子是什么做成的?糖与香料,与一切好东西。”可是儿童世界并不完全是甜甜蜜蜜,光明玲珑,“小朋友,大家搀着手”那种空气。美国有一个革命性的美术学校,鼓励儿童自由作画,特出的作品中有一张人像,画着个烂牙齿戴眼镜的坏小孩,还有一张,画着红紫的落日的湖边,两个团头团脑的阴黑的鬼,还有一张,全是重重叠叠的小手印子,那真是可怕的。
日本电影《狸宫歌声》里面有个女仙,白木莲老树的精灵,穿着白的长衣,分披着头发,苍白的,太端正的蛋形小脸,极高极细的单调的小嗓子,有大段说白,那声音尽管娇细,听了叫人背脊上一阵阵发冷。然而确实是仙不是鬼,也不是女明星,与《白雪公主》卡通片里的葡萄干广告式的仙女也大不相同。神怪片《狸宫歌声》与狄斯耐的卡通同是幻丽的童话,狄斯耐的《白雪公主》与《木偶奇遇记》是大人在那里卑躬曲节讨小孩喜欢,在《狸宫歌声》里我找不出这样的痕迹。
有一阵子我常看日本电影,最满意的两张是《狸宫歌声》(原名《狸御殿》)与《舞城秘史》(原名《阿波之踊》)。有个日本人藐视地笑起来说前者是给小孩子看的,后者是给没受过教育的小姐们看的,可是我并不觉得惭愧。《舞城秘史》的好,与它的传奇性的爱仇交织的故事绝不相干。固然故事的本身也有它动人之点,父亲被迫将已经定了亲的女儿送给有势力的人作妾,辞别祖先。父亲直挺挺跪着,含着眼泪,颤声诉说他的不得已,女儿跪在后面,只是俯伏不动,在那寒冷的白格扇的小小的厅堂里,有一种绵绵不绝的家族之情。未婚夫回来报仇,老仆人引她去和他见一面,半路上她忽然停住了,低着头,背过身去。仆人为难地唤着“小姐……小姐……”她只是低徊着。仆人说:“……在那边等着呢。”催了又催,她才委委曲曲前去。未婚夫在沙滩上等候,历尽千辛万苦冒险相会,两人竟没有面对面说一句知心话;他自管自向那边走去,感慨地说:“真想不到还有今天这一面……”她默默地在后面跟随,在海边银灰色的天气里。他突然旋过身来,她却又掉过身去往回走,垂着头徐徐在前走,他便在后面远远跟着。最近中国话剧的爱情场面里可以看到类似的缠绵的步子,一个走,一个跟,尽在不言中。或是烈士烈女,大义凛然地往前踏一步,胆小如鼠的坏蛋便吓得往后退一步,目中无人地继续往前走,他便连连后退,很有跳舞的意味了。《舞城秘史》以跳舞的节日为中心,全城男女老少都在耀眼的灰白的太阳下舒手探脚百般踢跳,唱着:“今天是跳舞的日子!谁不跳舞的是呆子!”许是光线太强的缘故,画面很淡,迷茫地看见花衣服格子布衣服里冒出来的狂欢的肢体脖项,女人油头上的梳子,老人颤动着花白的髻,都是淡淡的,无所谓地方色彩,只是人……在人丛里,英雄抓住了他的仇人,一把捉住衣服,细数罪状,说了许多“怎么也落在我手里”之类的话,用日文来说,分外地长。跳舞的人们不肯做他的活动背景,他们不像好莱坞歌舞片里如林的玉腿那么服从指挥——潮水一般地涌上来,淹没了英雄与他的恩仇。画面上只看见跳舞,跳舞,耀眼的太阳下耀眼的灰白的旋转。再拍到英雄,英雄还在那里和他的仇人说话,不知怎么一来仇人已经倒在地下,被杀死了。拿这个来做传奇剧的收梢,真太没劲了,简直滑稽——都是因为这跳舞。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偏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怕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
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本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分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切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钱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姑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过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外,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感觉。
张爱玲散文《写什么》
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么?”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她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文人讨论今后的写作路径,在我看来是不能想象的自由——仿佛有充分的选择的余地似的。当然,文苑是广大的,游客买了票进去,在九曲桥上拍了照,再一窝蜂去参观动物园,说走就走,的确可羡慕。但是我认为文人该是园里的一棵树,天生在那里的,根深蒂固,越往上长,眼界越宽,看得更远,要往别处发展,也未尝不可以,风吹了种子,播送到远方,另生出一棵树,可是那到底是很艰难的事。
初学写文章,我自以为历史小说也会写,普洛文学,新感觉派,以至于较通俗的“家庭伦理”,社会武侠,言情艳情,海阔天空,要怎样就怎样。越到后来越觉得拘束。譬如说现在我得到了两篇小说的材料,不但有了故事与人物的轮廓,连对白都齐备,可是背景在内地,所以我暂时不能写。到那里去一趟也没有用,那样的匆匆一瞥等于新闻记者的访问。最初印象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可是,外国人观光燕子窝,印象纵然深,我们也不能从这角度去描写燕子窝顾客的心理吧?
走马看花固然无用,即使去住两三个月,放眼搜集地方色彩,也无用,因为生活空气的浸润感染,往往是在有意无意中的,不能先有个存心。文人只须老老实实生活着,然后,如果他是个文人,他自然会把他想到的一切写出来。他写所能够写的,无所谓应当。
为什么常常要感到改变写作方向的`需要呢?因为作者的手法常犯雷同的毛病,因此嫌重复。以不同的手法处理同样的题材既然办不到,只能以同样的手法适用于不同的题材上——然而这在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因为经验上不可避免的限制。有几个人能够像高尔基像石挥那样到处流浪,哪一行都混过?其实这一切的顾虑都是多余的吧?只要题材不太专门性,像恋爱结婚,生老病死,这一类颇为普遍的现象,都可以从无数各各不同的观点来写,一辈子也写不完。如果有一天说这样的题材已经没的可写了,那想必是作者本人没的可写了。即使找到了崭新的题材,照样的也能够写出滥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