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物业租赁合同十篇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 (下称"乙方")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第二章租赁期限
第五条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下称"起租日")起,至年月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二)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押金 元。
甲、乙双方商定,该物业租金之交付标准与方式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三(以租代售付款表)。该物业之物业管理费(与市政设施使用费以下由合称为"其它费用")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 元/月(甲方有权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进行调整)。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于 年 月 日分别向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交付。乙方并同意在付清首期租金与物业管理费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3月的物业管理费按金及水、电、燃气按金和维修基金。
第九条市政设施使用费
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保证按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电话、传真、有线电视等市政设施使用费。乙方将于收到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转交之市政设施使用费缴费通知后 天内缴付有关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并承诺不向乙方收取任何市政设施使用废之手续费或附加费。
第十条租金及其它费用之支付方式
乙方将按本合同之银行账号之服务业之租金及其它费用。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之银行账号见本合同之附件四。
第五章以租代售之条件与实施
第十一条乙方之购买权
甲方向乙方出租该物业,系按以租代售方式进行的。乙方基于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时购买该物业之权利,基于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乙方以付清本合同附件三之各期与全部款项,即为乙方正式购买该物业之明确的意思表示。
第十二条以租代售之条件
(1) 以租代售之价格
甲、乙双方同意该物业之以租代售价格(包括含租金之格)为每建筑平方米 币 元,并以该价格作为该物业之出售价格,即甲、乙双方就物业签署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下称"该契约")规定的甲方向乙方出售之价格。该房屋价款总计为 币 元。
(2) 该契约之付款方式
将本合同之租约支付作为该契约之购房价款支付之组成部分。由于甲方给予乙方分期付款的优惠,乙防御签署该契约的同时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补偿金,该补偿金的计算期间为 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以各该期应付租金为本金,按各该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3) 该契约文本
甲、乙双方同意采用市房地局制定之《北京市外销商品房买卖契约》文本或房地局新文件。
第十三条以租代售文本
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一条做出购买该物业的明确意思表示知后或于是1996年8月一次付清全部购房价款后,甲乙双方于 日内,按本合第十二条规定之条件签署该契约之规定向甲方付清该物业之购房价款后,甲方该物业之权属证件即开始办理。
第六章该物业之修缮与室装修
第十四条该物业之修缮
甲方对该物业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二之装修及设施状况的部分,应于该物业起 天内予以修缮至符合上述要求。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负责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对该物业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五条该物业之室内装修
甲方向乙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物业后,乙方有权对该物进行室内装修。本合同依约终止时,乙方应及时将该物业交甲方。乙方应于交还该物业时,将其恢复原状或按甲方要对装修予以保留。乙方对该物业之装修费用,甲方不予退还或任何补偿。
第七章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物业交付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收回该物业。
(二) 甲方负责该物业之保修,负责对该物业及其设备、设施和附着物等进行日常维修,以保证该物业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甲方保证该物业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及24小时的保安工作。
(三) 乙方选择履行契约时,甲方应该规定履行该物业卖方之义务。
第十七条乙方责任
(一) 按本合同规定,按期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二) 乙方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该物业及其附属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间功将来购房后,不得随意更改该物业的结构、外观、设备和用途,亦不得在亭院内搭设任何建筑物等,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三) 乙方应当遵守该物业之《物业管理公约》。
(四) 对于甲方对该物业进行之日常维修,乙方得给予甲方进出该物业之方便,并给予适当协助。
第八章不可抗力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之事由
甲、方双方一致同意,不可抗力事件包括:
(一)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
(二) 人力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事件。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事由之主张
本合同双方在向对方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之证明文件后,方可作为主张本合同免责的事由。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之违约责任
(一)在本合同发行期间,若发生与甲方有关或与该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未能于本合同规定的该物业之交付日期向乙方支付该物业,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期间自该物业应交付之日第二日起到实际交付日止,以该期间甲方应收之租金金额的.日万分之 进行计算。逾期超过 天,甲方未交付该物业,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付的租金及其他费用,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自己方实际付款日起至甲方将全部款项实际退还乙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一条乙方之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应当按未付之租金部分的日万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乙方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拖欠之全部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除向甲方继续支付自乙方应付上述违约金外,并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自乙方应付款项日起至乙方将全部款项实际支付甲方之日止的全部利息。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租金押金作为乙方履约的保证。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单方中止合同,该押金不予退回;如至 年 月,履约正常,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则该押金充抵租金。
(二) 乙方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章附则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税费
本合同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分别按政府规定缴纳。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与法律适用
(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及其附作之手写与印刷文字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其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须经甲、乙双方附签。
(三)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有下列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五条文字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用中文书写,任何译本只做参考,其他文字文本之条款或者意思表示与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二十六条通知与送达
(一)所有通知可用电传、传真可挂号邮件发出。各方相互发出的通知及书信须按照本合同所列的各方地址发出。
(二)每一方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时,可用电传、传真或邮件通知另一方。
(三)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重要通知或书信时,应该使用信件挂号寄出加以确认(但未能发出此种确认不得使电传或传真发出的通知或发信失效)。
(四)任何用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每一通知或书信,发出时间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但如果当日并非一营业日,则下一营业日开始营业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以及用传真发出时,发出的电传机自动显示发收人电传号码及接收代号时须被视为收到时间);如用信件发出,在人手交递时或在出寄后14天,须被视为收到时间。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八条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二份,由见证律师事务所及有关机关备案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公司(或姓名:)
住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下列物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租赁物业状况:
租赁物业位于东莞市镇(物业区域名称)座(栋)层号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室内装饰和设备包括:等。该物业系东莞市三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由甲方代为行使出租权。乙方对该物业的自然状况和权属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租物业。
二、租赁用途:为之使用,乙方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三、租赁期限:年,自二00年月日起至二00年
月日止。
四、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一)租金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
1、租期内每月租金均为人民币元。
2、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00年月日至二00年月日,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3、其它:
.
(二)租金支付方式:
1、支付时间按以下第项方式执行;
A、合同签订之日支付个月租金,其后每个月为一期支付一次,乙应于当期届满之日提前日预付下期租金,以此类推。
B、其它:.
2、支付地点按以下第项执行;
A、乙方用现金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至甲方指定地点:向收款部门:支付;
B、乙方采用转帐方式支付的,应按本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时间汇入:银行,帐号:.
五、物业交付:
乙方应于二00年月日前到甲方指定地点
签收物业交付确认书,并领取物业钥匙。确认书签署之日为正式交付之日。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的,租期相应顺延;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押金和定金的,物业交付时间相应顺延。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物业交付手续的,不影响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计算。
六、工业滤布押金和定金: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支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计元。
押金在合同期满而乙方无违约事宜时无息退还;乙方违约的,押金作为违约金由甲方没收。
乙方应在订约之日交付相当于个月租金的定金,计元。
定金抵作第一次租金。
七、费用和税收:
物业租赁期间,乙方应承担如下费、税:
1、物业管理费:每月元/平方米(建筑面积);2、水费、电费;3、燃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4、其它因乙方经营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税、费。
上述各项费税,有规定的收费部门、收费标准和收费时间的,乙方应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调整收费标准的,按新标准执行;其中第1项和第2项费用由物业管理处收取或代收代缴,交费时间按物业管理处规定,未规定的按第四条第(二)款第1项执行。
凡未及时缴纳费、税而产生的滞纳金等法律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
八、物业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保证在签订合同时,对物业有出租的权利。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物业供乙方使用。
3、对物业进行定期检查,协助乙方排除第三方对物业的妨害行为。
4、甲方转让或抵押要回收物业的,乙方同意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无条件搬出物业,交还甲方。此时本合同视为自然终止。甲方应以日租金作为提前终止本合同而给乙方的全部补偿并退还全部押金。
九、物业租赁期间,乙方有如下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按约定的用途正常使用物业;
2、在甲方未及时交付物业时,有权拒绝交租;
3、乙方若在租期内积极履约,租期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
4、有享受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权利。
(二)乙方的责任: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对物业进行改建、装修或添附的,应负违约责任。经甲方同意的,乙方应遵守物业小区装修管理制度和国家、地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造成甲方或他人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改建、装修或添附的设备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不需要的,有权责令乙方限期自负费用拆除、恢复原状。
2、物业或附属设施有损坏的,概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滤布损坏
系不可抗力造成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乙方迟延履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拒不维修的.,负违约责任。
3、乙方有履行物业管理的相关义务;不得违背约定的用途以不合理不安全的方式使用物业;不得利用物业从事违法乱纪之行为,否则后果自负。如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物业给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否则应负违约责任;甲方同意的,乙方仍需按本协议履行相应义务,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租约期满或提前解除的,乙方应即时搬出,将物业完好整洁地交还甲方,否则甲方不予退还押金。乙方如需续租的,应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另订协议。
6、乙方保证按约定准时如数支付租金和相关税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金额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及其它税费的,按相关规定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天未交租金或逾期天未交第七条约定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及其它税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押金,并求偿损失。
2、乙方提前中止本合同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并向甲方承担因本合同履行的可得利益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责任和义务,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要求退还押金、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没收押金,要求其赔偿损失。相关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时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十三、其它事项:
.
甲、乙双方对上述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自愿按受本合同约束,故而在下列相应栏目签字/捺印/盖章: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二00年月日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人):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
甲 乙双方就贵阳市 路 号 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贵阳市 路 号附 号铺位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经营使用(以下简称商铺,其位置参见附件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租赁给乙方使用的商铺建筑面积为_ _平方米。
第三条 商铺经营商品品牌名称为:_ _,经营范围为:_ ,营业时间为:按照甲方规定的统一营业时间。商铺经营的商品品牌经营范围和经营时间为甲方向乙方出租该商铺的前提条件,乙方承诺按上述前提条件租赁该商铺,其作任何的变更均须获甲方的书面同意,若变更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乙方还应取得该批准。
第四条 乙方承诺认可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租赁商铺的物业管理及其收费,遵守管理公司对商铺的管理制度,按时缴纳有关管理费用。
第五条 商铺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_年_ _月_ _日至_ 年_ _月_ _日止。
第六条 租金管理费水电费
(一)租金
1第一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2第二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3第三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四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
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4第五年租期由_ _年_ _月__ 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
(二)管理费水电费
1.商铺管理费按建筑面积每月 元/平方米收取,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2.自用水/电费按铺内水/电表行度计收,共用水电费则按商铺建筑面积分摊。
3.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均按月结算,乙方须于每月30日前,主动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缴交下月的租金管理费及上月水电费等费用。
4.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支付以上费用。
第七条 商铺装修免租期:甲方同意给乙方优惠免租期为 3 个月,即由租赁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商铺装修期:乙方保证于 年 月 日前进行装修, 年 月 日前装修完成达到经营条件,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已交付押金。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签署时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履约保证金和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
2.履约保证金和水电费押金在合同期满时乙方不违反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并结清应缴费用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3.上述履约保证金不能抵扣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只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4.产品服务质量保证金在合同期满6个月后,由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甲乙双方于签署合同当天,乙方总共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拥有重新命名商场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做出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但甲方在行使该种权利时,应提前通知乙方。
2. 甲方有权在预先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商铺以检查乙方有否违反本合同之规定或管理规章。
3. 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介绍修改或废除任何有关使用该商铺所需要遵守的合法规章。
4. 在本合同签订后,如商铺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甲方无须提前通知乙方,商铺所有权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条款和统一管理规章的前提下,对其承租的商铺享有充分的经营使用权。
2. 租赁期满,乙方如有意继续租赁,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签约权。
3. 租赁期间,为节日装饰消防演习人防演习防灾检测房屋安全检测等需要,乙方应遵从甲方或有关单位的停业安排,在此期间,甲方视实际情况减免乙方的租金和各项应缴费用。
4. 乙方因经营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回复后,乙方结清所有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合同解除后乙方交付的定金不退还。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商铺给乙方使用,并承担商铺主体结构的维修责任。
2.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3.根据需要对商铺进行建筑设施和消防安全检查。
4.有偿提供电力水力以及场内公用区域的卫生保安服务。
5.不干扰不干涉乙方的一切合法经营活动,但在为乙方提供有关工商税务等部门协助服务的同时,有权检查并督促乙方改进。
6.租赁期间,甲方除不可抗力及乙方违约外,须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事前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
1.保证接受甲方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统一管理,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乙方应在签约后尽快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作违约清退,收回商铺,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第2款之标准计收。
2.租赁期内应当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合法从事经营活动。对铺内经营期间发生的失窃人身伤害经济纠纷等负完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3.依约按时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保证不改变商铺用途。
4.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买卖转让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业所有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
5.将商铺转租分租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或者与他人合作联营经营应事前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需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甲方审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使用结构。
7.租赁期内或期满后,不得将所装修的固定附着物,如地板墙顶部装饰等拆除。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该固定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8.因使用不当或者人为造成商铺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9.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乙方自愿委托甲方作为其在承租商铺内的商品销售或服务质量保证的监控调解人。在经营期间发生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调解处理。
10.乙方租赁商铺的消防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六条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的当天内将商铺腾空,并将商铺大门等所有锁匙及商铺内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正常损耗除外)可供使用情况下交回甲方,经甲方代表检查后,发出同意离场通知书。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携离在租赁期内商铺添附的一切装修固定设备设施和物件。若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己解除关系的租赁物业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且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和赔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乙方30日内不领取搬出的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十七条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物业,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物业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提前解除,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须将所有保证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月租金管理费和水电费,每逾期壹日,由甲方按应缴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缴清所有欠费。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视作重大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金的权益。
2在合同期内乙方延迟交付租金累计超出三次(含三次)以上,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业,所有保证金不予退还。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第三次延迟交付租金的当月起计算至合同结束,在乙方应交付的租金基础上加收50%的租金附加。
3.租赁期内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而单方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及本合同第十七条除外),另一方有权按剩余租赁期租金和管理费的百分之二十收取违约金。
4.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续订合同的,乙方逾期不交出商铺,甲乙有权要求乙方除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间租金和管理费外,还有权按占用期间月租和管理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收取违约金。
第十九条违约金赔偿金应在确定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每逾期壹日,由守约一方按应缴金额的
千分之五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发生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在《交付使用及进场装修通知》规定的交付期限内未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的。
2. 乙方不按租赁条件使用商铺,包括不按规定时间开业擅自停业连续三天及擅自改变经营商品品牌名称或经营范围等。
3. 乙方未办理手续擅自撤场。
4. 乙方擅自将承租铺位的使用权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租分租赠予或舍弃交予他人经营。
5. 乙方违反商铺统一的物业管理公约营业制度消防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劝告仍不改正。
6. 乙方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达三十天。
7. 乙方在商铺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8. 乙方不按商铺的使用性质使用商铺,致使商铺受到损害的。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组成部分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和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五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如不通知,则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甲方(出租方): 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
(公章) (签名或公章)
签约代表: 法人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身份证)地址: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赁标的
现甲方愿意出租及乙方愿意承租位于中国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物业及其设施作________用途,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__________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的凭证。及合同期满,甲方收回房屋时的验收依据。甲、乙双方签订及终止本租约时,应对本租约提及的设施的完整性进行清点、核查。
二、租赁期
1、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须在本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交出书面申请。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三、租金
1、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已包含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
2、租金每_________个月予交付一次,乙方需在支付月______日前支付下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付,须按日加租金_________的滞纳金,超过_________天未付视作自动退租。
3、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
4、在合同有效期内,租金不予调整。
四、押金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之内,乙方应向甲方缴付租赁押金计___________人民币;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甲方应将押金退还(不计利息)。
2、乙方如在租赁期内终止租约,押金不予退还。如提前解约的,应另加_________个月租金。
3、乙方若于租赁期内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载规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而发生费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关费用时,乙方需按接到甲方付款通知书后_________天内补足。
4、乙方若于租赁内按期付足租金,甲方需于合同期满及乙方退出租赁标的后_________天内将押金返还乙方,该押金数将不含任何利息。
五、费用
1、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的水、电、煤气及________等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按物业或银行每月出示的计费单据由物业代缴或去银行自缴。
2、乙方所有电话按电讯局_____标准,由乙方向电讯局按单缴付。
六、房屋修缮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该房屋及其附件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2、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原书面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拆除添置的设备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修。
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因乙方阻扰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租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借给他人。但同一间房屋,乙方不得部分或以铺位转租他人,或同时转租给_________个以上的承租人居住。
2、乙方转租该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3、乙方转租该房屋,甲方可从转租租金中获得收益,具体收益比例由甲乙双方另订书面协议商定。
八、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在租赁期间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设施的正常运行,或水,或电,或煤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短期一次超过________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房屋的。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经甲方提出后_________内,乙方未予以纠正的。
(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经司法,_____依法限制其房地产权利的,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是一方遭受损失的,除本合同(十一条)第(1),第(4)第(5)款可以发免除责任外,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九、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该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4)拖欠租金累计_______天以上的;
(5)因乙方的原因,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该房屋的其他情况。
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预付租金不退;若预付租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待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付原日租金________倍的违约金。
十、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因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该房屋发生损坏,造成乙方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被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十一、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衣物、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予以解决:
(1)向北京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注:二者取一后,应将另一种方法划去)。
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出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坐落在本市浦东新区上南路3855号(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房屋类型为 ,结构为 。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1)房地产权证 ;证书编号: 。
2)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未设定抵押。
3)甲方按照该房屋的现状向乙方出租,乙方经实地视察已充分了解,确认该房屋的结构,面积以及附属设施,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全部现状均无异议,认可该房屋符合乙方的承租要求,并在签署租赁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确认文件。
二. 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 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若租赁用途与该房屋房地产权证规定的用途不一致,由乙方负责办理与租赁用途相符合的一切证照和许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后果及风险。对此,甲方应积极配合,但不承担费用和责任。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 币) 元。月租金总计为( 币)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该房屋租金叁年内不变。自第肆年起,双方商定对租金进行递增,今后每三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6%,初始递增基准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天。
4—2 甲乙双方约定,从租赁合同规定的起租日起五个月为装修期。在此期间租金为人民币0.03元/平米/天。
4—3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向甲方足额支付一个月的租房押金和三个月的租金。同时一次性付清装修期的租金。
4—4 乙方支付租金每三个月为一期,每期使用租赁房屋前拾天为付款基准日,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下一期租金,以此类推,甲方出具相应票据。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若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天的,视作乙方根本性违约。
五. 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房屋租赁保证金为一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 元。
5—2 房租押金作为乙方的租赁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终止时,待乙方付清租赁期间应付的各种全部费用,按期完整的交还租赁房屋后,并在乙方无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由甲方将押金不计息退还。 5—3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费用和治安,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行政管理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按时缴清,同时将已缴付的付款凭证送甲方确认。
六.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责对租赁物业及其附属设施的改建装修和日常修缮维护,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作好租赁物业的安全,消防,环保,治安,卫生,财产保险等各项工作。在签署租赁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业的治安,消防及安全生产经营等责任书。
6—3 租赁期间,乙方应遵纪守法,合法经营,独立承担所产生的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七. 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拾五天内返还该房屋,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一元/平方米/天向甲方支付占用费。
7—2 乙方逾期撤场所滞留物品,视为乙方自愿放弃,甲方有权将租赁物业和所有物品收回处理,由此产生的物品纠纷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7—3 租期届满后,乙方撤离时不得损坏房屋原有结构和设施,不得拆除依附与房屋上的固定性装修设施。乙方应将装修使用后的房屋无条件归还甲方,甲方不向乙方作任何补偿。
八. 转租和转让
8—1 租赁期间,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租赁物业整体转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约定租赁用途,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或其他经济活动,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民事法律责任。
8—2 在租赁期间,甲方如需出售转让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 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业,乙方的押金作为违约金不在退还。
(一) 乙方在租赁期间,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利用所承租的物业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
(二) 乙方对租赁物业改建装修,搭建增扩,事先未向甲方备案的。
(三) 乙方不遵守租赁合同规定,超过30天仍未足额交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的。
9—2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情形,政府规划,市政建设等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即告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3 在租赁期间,如租赁物业遇到动拆迁情况,拆迁费应归甲方所有(其中装修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可在装修补偿方面和甲方一起参与谈判。
十. 违约责任
10—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租赁保证金的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以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交付。
十一.其他条款
11—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首笔付款后即刻生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1—4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供房产顾问机构备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邮编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签约日期签约地点
物业使用权合同
甲方(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和地方法规、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所的坐落、面积、设施及用途
1、乙方向甲方租赁甲方所属位于 物业(以下简称“场所”),总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其中乙方承租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平面图)。
2、该租赁物所占土地性质为 ,其权属凭证为: ,甲方保证对该租赁物拥有合法完整的处分权。乙方对该租赁物的各项基本情况均做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照现状承租。
3、乙方承诺在上述租赁的场所仅用于从事 之用。在没有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场所的用途。
二、物业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物业使用权期自 年_ _月__ _日起,至__年_ _月_ _日止。场所自年月___日起计租。
2、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续约。
4、租赁期满,如乙方不再续约,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场所,乙方应如期归还,装修残值归甲方所有,乙方可将空调设备带离或折价处理给甲方。若乙方未如期搬迁,则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的占用费,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租金及押金
1、甲、乙双方约定,物业租赁期为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该场所租赁月租金为人民币_ 元,年租金为 元。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2、在签订本协议书时,乙方须在当日向甲方支付两个月租金作场所租贷保证金 元。保证金在租约期满后,如乙方没有任何违约情形的,由甲方如数不计息退还给乙方。
3、租金每月一付,乙方必须在每月日前支付下个月租金。逾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所拖欠租金的 ‰支付滞纳金;逾期天不付,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所交保证金,由此而引起的相关法律与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支付租金后,由甲方提供收据给乙方入账。乙方如要开税票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费用
该租赁场所的其他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煤气费、通讯费等等日常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中水费每吨元,电费每度元,由甲方代收代交,每月前结算上月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
1、乙方独立、自主经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例如:内部劳资关系纠纷、债权债务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员工的招聘、管理、支付的各类费用等的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甲方有权在以下情况单方面终止协议:
(1)乙方不按协议时间交纳租金及其它等费用,逾期达三十天以上的;
(2)乙方利用租赁场所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有关机构给予处罚,对酒店造成严重影响;
(3)乙方不接受甲方规劝,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用途或转包给他人的。
乙方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没收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东莞市的有关行业法规、制度及相关政府规定等,独立经营并承担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
2、合同期未满,如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甲方出于其他原因提出中止合同,则甲方应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当月剩余时间相应的租赁费。
3、乙方在租赁期间,由于经营等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不得擅自对所租赁的房屋进行外立面及结构性更改,如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实现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装修施工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方面有关规定。
七、协议的解除与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但须经双方的书面确认。一方提出解除本协议,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若因甲、乙双方各自原因而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及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租赁物因不可抗力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协议的补充或修改,需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
八、其他条款
1、本协议签订后,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产生效力。
甲 方(签名): 乙 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日期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 ______街____ 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 型 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 _______ 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 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 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 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 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罢工、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 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甲方有全权决定以上(2)至(5)项保证金的金额及增收其他甲方认为需要的保证金项目。在乙方交付上述保证金时,定金将自动转为乙方应缴保证金的一部分。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 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 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反政府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 保险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保险,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 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 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 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 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 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甲方有权重新占有该物业或其部分及单方面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的解除将不影响甲方所有在本合同项下向乙方请求赔偿的权利。甲方并可从乙方按本合同支付的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因上述情况所受的所有损失及开支。
2.如发生上述情况的(1)或(2),甲方有权终止向乙方提供管理服务及市政设施如水、电、煤气等,直至上述情况完全纠正为止。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 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3.甲方可全权处理按上述规定清理的物品。如甲方将其依法变卖,所得收益在扣除乙方拖欠甲方的所有欠款后,将余额退还乙方。甲方并不因本条而有任何责任将有关物品进行变卖。乙方不得对甲方变卖物品所得款项提出异议。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 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 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街_____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型?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_____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_____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_____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_____,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大厦(以下简称“大厦”)是由投资开发公司投资兴建、物业管理公司承接物业管理的一个新型综合楼宇,一期工程由二座层欧式建筑及裙楼组成,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区域结构、区域环境为乙方企业、企业产品宣传构筑了一个全新的媒体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物业的基本情况
大厦位于某大街___号,___楼高层,设客运电梯___台,为商、办、住宅综合楼宇。
第二条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大厦北楼与北裙楼过道路灯杆,数量根,尺寸为:___(米)
第三条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计三个月。
第四条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___元(大写:人民币___仟元整)
第五条甲方工作
a)协助乙方进行广告体安装;
b)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d)负责广告发布期间载体安全工作;
e)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第七条关子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物业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期满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按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完成有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九条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业广告位租赁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________市政府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物业名称、地址、面积
大厦是由甲方兴建坐落____市______区_______街____号的_______结构大厦。乙方承租该大厦第____层_______型_______单位(以下简称该物业)。该物业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详见平面图。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将该物业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愿意承租。
第三条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
该物业内部之所有物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一并交付乙方使用,租金已包括内部所有物的租赁费用,该物业内部所有物包括全部固定装置、地板、墙壁、天花板、楔柱、窗户及设备(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四条租金及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议定该物业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元;租赁期自甲方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第十四天开始,共计_____年。甲方须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之前向乙方发出该物业的交付使用通知书,如甲方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该物业,而不用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将延期原因书面通知乙方。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过程中遇到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的延误;
(5)市政项目配套设施批准及安装延误;
(6)政府部门延迟批准有关文件;
(7)图纸更改;
(8)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9)为执行当地政府的法规而致的延误;
(10)自来水、电力、煤气、热电部门未能按时接通。
2、租金不包括管理费、市政设施使用费、电话费及其他费用。
3、租金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租金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日缴付。逾期缴付租金,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甲方缴付违约金。
第五条管理费
1、租金不包括有关该物业的管理费。管理费由乙方按该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管理费每月缴付一次,首月管理费于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缴付,以后于每月的第一天缴付。逾期缴付管理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月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管理公司缴付违约金。
2、甲方及/或其聘任的管理公司有权根据该物业管理公约在租赁期间内调整管理费,乙方应按时缴付新调整的管理费,不得异议。
3、若因不可抗力、_____、政府行为或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导致管理服务终止或受影响,乙方不得拒交管理费。
第六条市政设施使用费、水、电、煤气费、电话费及其他市政设施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逾期缴付而被有关部门停水、电、煤气、停止电话,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保证金
1、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的定金。乙方还应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天内向甲方缴付下列保证金:
(1)三个月租金保证金;
(2)三个月管理费保证金;
(3)水费保证金;
(4)电费保证金;
(5)电话费保证金。
2、若甲方调整管理费,保证金额将作出相应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七日内向甲方支付原保证金与新保证金的差额。
3、定金及以上保证金用作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乙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甲方可于定金及/或保证金中扣除其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若定金及/或保证金不足补偿甲方损失及所支付的开支,乙方应支付差额给甲方。
4、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及政府规章的条件下,甲方应当于租赁期满或于本合同提前解除及乙方将该物业以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于甲方计清及扣除乙方拖欠甲方款项之日(以后者为准)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或其余款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该物业用途
乙方不得将该物业用于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用途。乙方保证不改变该物业用途。
第九条不得分租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物业转租、转让、分租、转借给任何第三者或与其互换房屋使用。
第十条装修及改建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物业进行任何扩建或改建、装修及/或改变该物业的外观及结构,或改变及/或增加固定设备。乙方获准进行装修及改建时,应事先将设计图纸交甲方审批同意,遵照大厦装修指南的规定施工。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审批设计图纸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期满后,乙方须将装修及改建后的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或按甲方的要求恢复该物业的原状,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
2、若乙方对该物业作出的改动、扩建或拆除,因违_____法规,被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恢复原状或作出行政处罚时,不论事先是否已获得甲方同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因此所受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一条_____
乙方必须于收到甲方交付使用通知书之日起十四日内自费向甲方认可的_____公司为该物业购买有关的_____,险种及保额由甲方确定。
第十二条正常使用及维修该物业
1、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设备,如发现该物业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无须上门维修。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该物业,因延误该物业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的人身、财产遭受损害的,乙方负责赔偿。
2、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该物业或设备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并负责下列涉及该物业维修项目的费用:
(1)排水管、厕所、化粪池的清理疏通;
(2)饮用水池清洗及垃圾池清理;
(3)门窗玻璃及小五金的更换,分电表或分电表的表内电线、电闸、灯头、插座等更换和分水表以内水管、龙头更换;
(4)室内墙面的粉刷和天花板等的粉饰;
(5)因使用安装超水、电表容量需增容的增容费。
3、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亦须自费负责保护及维修该物业内部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列出之所有物)。
乙方如违反本条或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4、甲方有权根据需要于发给乙方事先通知后,于任何时候进入及视察该物业,记录该物业内的所有物品及进行任何检查、测量、维修及施工。若乙方不按照甲方的通知立即对该物业进行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责的维修或其他工程,甲方可单方面强制维修或进行施工,乙方必须充分合作,有关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保护该物业
1、乙方应在租赁期内自费负责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保持完好状态,要爱护和正常使用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并于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将该物业及其内部之所有物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
2、乙方不得损害该物业的任何部分。如该物业因乙方或乙方的访客、雇员、代理人、借用者的行为受到任何损害,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全额赔偿。
3、因乙方的行为或过失或因该物业爆炸或溢出水、烟、火或气体而导致大厦任何部分损毁,应由乙方负责修理及恢复原状,有关赔偿、费用及开支应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采取一切防范措施,使该物业免于受火灾、水浸、风暴、台风等或其他类似的破坏。
第十四条甲方紧急进入该物业
如遇火警或其他紧急情况,甲方及其代表有权未经乙方批准进人该物业灭火及保护财物。
第十五条服从法规及管理公约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2、乙方须遵守及服从该物业管理公约或根据管理公约制订的管理规则(以下一并简称“管理公约”)。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因乙方违反以上规定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赔偿损失
1、如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造成或引起甲方或第三者的任何损失(不论是财物或人身,故意或过失),均由乙方赔偿。
2、所有乙方的访客、雇员、借用人、代理人的过错及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过错及行为,乙方应负全责。
第十七条甲方有权招租等
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有权在该物业的外墙张挂把该物业招租或出售的告示及其他甲方认为需要张挂的资料,乙方不得提出异议或干涉。
第十八条合同解除
1、如发生下列任何情况:
(1)乙方逾期14天仍未缴付(不论甲方曾否催交)租金及/或管理费及/或其他本合同项下乙方应缴费用;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经甲方指出后20天未改正的;
(3)乙方破产或清盘或无力偿还其债务;
3、租赁期内,如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交还该物业
1、如甲方根据本合同条款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通知时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一切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2、如甲方因任何理由无法将解除本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或乙方接到通知后拒绝迁出该物业及/或未能将该物业恢复至原有空置状态交还甲方,或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依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占有该物业并清理家具及其他所有物品并将该物业恢复原状,甲方无须对此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清理该物业及将该物业恢复原状及有关的所有费用。
4、租赁期满后,乙方应自费搬出该物业并将其恢复至原有的空置状态交还甲方,若乙方拒绝迁出该物业,及不按本合同向甲方作出补偿及付清欠款,甲方有权按本条处理。
5、租赁期届满或本合同解除之日,双方应共同检查交接该物业及其所有物和设备,如发现有损坏的,应在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赔偿。
6、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和声明,在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时,甲方无任何义务向乙方提供任何另觅居处的援助。
第二十条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及其他赔偿金额应在确定责任后三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租金的条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税费
甲、乙双方应按政府规定支付各自所应承担的登记费、印花税及/或其他费用及税项。乙方还应负责租期内其他一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应由租户缴纳的费用及税项。
第二十三条通知
1、甲方根据本合同发出任何通知给乙方,应以甲方有记录的乙方最后的通讯地址为乙方地址,经邮局将通知书寄出48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乙方更改通讯地址,必须书面通知甲方。
2、所有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给甲方的通知,必须以甲方实际收到通知方视为送达。
第二十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争议解决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并受其制约。
2、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按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申请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其他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意按本合同规定处罚违反本合同的一方,违约的一方愿意接受。
2、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以中文为法定文字,本合同书写与印刷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送一份给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