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范本十篇
租赁房屋买卖的法律问题
房屋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如何确定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房屋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的适用是否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1、房屋租赁期间对外出卖房屋的,如何确定出租主体的变更时间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导致产生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新的法律关系的产生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房屋租赁物在房屋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的规定,事实上,还包括赠与、互易等形式的所有权变更情况。审判实践中,新旧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掌握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新的房屋租赁关系,该时间点就掌握在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
2、“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的适用是否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未经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当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时,房屋租赁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房屋租赁为由”向新的房屋权利人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但是,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有证据证明新的房屋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屋租赁事实的除外。
在保护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权利的同时,也应当考虑保护房屋买受人的权利,两者的权利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德国由于二战后居住房屋紧张,为保护居住人的利益而创设了“买卖不破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以后一些国家也将“买卖不破房屋租赁”作为自己的'法律,我国就是如此。应该说,房屋租赁合同由于其准物权的特性,“买卖不破房屋租赁”有其一定的法理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当初的立法理由已经日渐弱化,特别是大量商业房屋租赁的存在与当初保护居民居住权的立法意图不相一致。在保护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利益的同时,如何保护买受人的利益成为值得思考的问题。
我们认为,《上海市房屋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的规定,使我们得以将两者利益予以平衡。当房屋租赁合同未予登记,或者买受人不知道系争房屋房屋租赁事实的,相应的法律后果不能由买受人承担。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也不能以“买卖不破房屋租赁”为由,对抗买受人对房屋处分的权利,不能要求房屋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履行。同时,出卖人未向买受人告知房屋租赁事实,导致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不能主张“买卖不破房屋租赁”而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认定出租人违约。房屋房屋租赁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_____市(县)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或其他产权证明:_____)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间数_____间,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_____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附件一)
二、赁租用途:该房屋仅作(□住宅_____□商业_____□办公_____□生产用房)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建筑面积_____□使用面积_____□套_____□间)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
3、租金变动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天内须向甲方缴纳_____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_____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物业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煤气、闭路电视费□宽带网)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_____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期满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多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_____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_____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分之_____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_____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___________天或累计______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______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责任承担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合同效力
租赁合同经租赁双方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十三、税费缴纳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若甲方因其它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金额可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款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天内,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依法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其他基本情况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现有设施、装饰装修
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装修和装饰:
1.天花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墙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乙方不得装修房屋(_______) ①。乙方应自负费用并增加设施: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来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第六条该房屋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七条租金结算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上述租金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这部分费用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支付。
第九条租赁期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责任方延误或修理不当,给对方或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赔偿实际损失。
第十条租赁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
1.保证房屋产权清晰,无纠纷。如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2.如该房屋需要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保证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如甲方出售该房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1.财产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如需变更用途,甲方应同意或签订补充协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终止合同;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加设施,应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改变墙体、楼板、支撑柱等承重构件,增加房屋荷载,从事危及相邻房屋和全屋安全的活动,必须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认可,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设计的装修方案须经甲方书面认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装修的,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解除合同;
3.房屋转租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未经甲方同意转租并签订转租合同的,甲方可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5.租赁期满,乙方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如需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乙方归还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原有设施完好,乙方增加的下列设施不得拆除: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乙方应按以下条款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按年租金总额的%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甲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2.甲方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甲方应按以下条款追究乙方的责任:
1.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年租金总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乙方应支付年租金总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本合同继续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1.因不可抗力必须提前终止;
2 .经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鉴定为危险房屋不能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因政府规划拆除房屋的,按照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双方应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房屋租赁证》。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双方认可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盖章):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将位于一处住房一间租给乙方,租金每年8000元,由乙方于承租之第一个月(20__年_月)一次性给付甲方。
(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退租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甲方按时间计算并向乙方退还应退租金。
(三)甲方若要退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乙方若要退租,也需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
(四)乙方不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方案需与甲方协商同意。
(五)乙方确保遵纪守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诉讼费用。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由立约人三方各持一份,以便互相监督。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甲方向乙方出租房屋及乙方向甲方出租房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国家关于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套住房的位置、面积、装修、设施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是
2.租赁房屋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设施设备详见合同附件。
本附件作为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合同租赁期满后退房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提供房产证(或有出租权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提供身份证明。经核实后,双方可以复制对方的文件进行保存。所有副本仅用于本租约。
第四条租赁期限和目的
1.这所房子的租期总共是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供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租赁物,乙方应按期归还。
乙方要求续租的,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月租金为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总租金为______人民币(万元整)
2.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乙方提供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内相关费用及税费
1.由甲方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内,房屋及土地的房产税由甲方依法缴纳。本合同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费用,如由政府有关部门收取,费用由甲方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应支付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支付自己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中乙方未明确支付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和使用
1.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的使用安全。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甲方应负责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乙方使用不当的除外)
甲方提出维修时应提前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交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甲方没有义务维修乙方的装修部分..
2.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乙方应立即负责维修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材料等方案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而退出租赁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权利之一:
(1)房屋附属装饰属于甲方。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修复工程发生的实际费用。
第八条房屋转让和转租
1.租赁期内,甲方有权按照法定程序转让租赁财产。转让后,本合同对新业主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或出借。
3.甲方应在出售房屋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无法提供房屋或者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物转租或出借..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
(3)损坏的租赁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修复..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五)利用租赁房屋储存危险品或者进行违法活动的。
(6)乙方未能在期限内支付乙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4.如果乙方在租赁期满前想继续租赁,应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租赁期满后,甲方仍想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和回收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本身、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2.双方应参与验收。对装修、用具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在现场提出。现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当在日内向对方主张。
3.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将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归还甲方。
4.乙方将房屋归还甲方时,应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权处置未经同意留下的物品。
第十一条处理甲方违约责任的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的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违约金以外的损失。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交房费,逾期交房每逾期一天,滞纳金为日租金的两倍。甲方还应承担因延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如果乙方因甲方延迟履行维修义务或紧急情况而组织维修,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扣除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证明。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的损失,甲方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5.如因房屋所有权瑕疵或房屋非法出租导致本合同无效,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直至所有损失得到赔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除、改变活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三)改变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或者将房屋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超过个月。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的滞纳金。
3.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退租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如乙方未能支付租金,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支付日租金两倍的滞纳金。
5.租赁期满后,乙方应按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未归还,每延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原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返还给甲方而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豁免条件
1.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2.如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重建租赁房屋,甲乙双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3.因上述原因解除合同的,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照天数计算,多退少付。
4.不可抗力指& ldquo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条件& rdquo。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5条争端的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能解决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下列两种方式之一)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其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
签名代表: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身份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电话:
通讯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将其无产权纠纷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用于酒店经营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定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重要用语具有下述含义:
(1)“项目”是指位于项目(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确定的为准)。
(2)“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的实测面积,是商铺的“套内建筑面积”。
(3)“交付状态及附属设施”是指与商铺相关的供电、供水、电讯以及雨水排放和污水排放管线等设施。有关本合同所称配套设施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交房标准》。
第2条租赁标的
2.1承租商铺位于 ,商铺的具体位置及范围见本合同附件1。
2.2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为平方米(暂测),最终确定的租用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为准。
2.3本合同所述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等各项费用的依据,最终以实测租用面积进行结算。在甲方确定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之前,乙方应当按照第2.2条所述面积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在商铺的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结算此前已缴租金、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4承租商铺的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交房标准》中列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附件二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承租商铺给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承租商铺的验收依据。
广告位、配套设施……
2.5权属保证与承诺:甲方对承租商铺有完整的产权,承租商铺没有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以其它形式限制权利之情形;
第3条租赁用途
3.1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
3.2租赁期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
3.3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使用、允许或默许承租商铺用作任何非法、违背公序良俗、损害项目整体商誉的用途。
3.4乙方在开业经营前应自行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并取得经营本合同第3.1条所述营业事项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并应保证在租赁经营期间,上述证照均持续有效。
3.5甲方承诺并保证,承租商铺符合甲方的租赁用途,不会因商铺的经营性质等原因不能办理经营餐饮业务所必要的批准、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等情形。
承租商铺通过消防部门的相关验收,能够用于乙方经营餐饮店。
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
第4条租赁期限及免租期
4.1商铺租赁期限为15年,自交付日开始计算。双方暂定商铺的交付日为年月日,从交付日起至年月日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如交付日因故迟延,双方同意租赁期及免租期自动相应顺延。
4.2甲方同意给予乙方自交付日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的装修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但须承担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装修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5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5.1乙方应以下列标准计算租金金额,向甲方支付承租商铺的租金。
第一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二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三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第四年每月每平方米为人民币元,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租金均不包含物业管理费及推广费。
5.2乙方应按月/季/半年向甲方预付租金。首期租金乙方应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以后,每应付款月日之前(含当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期的租金。
5.3支付方式:
乙方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汇款或转账。
开户银行:
开户名:
账号:
5.5乙方汇入每笔租金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5.6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第6条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6.1物业管理费
(1)双方约定,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自交付日(年月日)起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按承租商铺的租用面积计算,计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每月累计元人民币。装修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装修期届满后按正常标准缴纳即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2)商铺的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或管理公司,首期物业管理费于交付日前的一个月内缴纳,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上月【25】日之前(含当日)预付。首期物业管理费和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的一个月的物业管理费均以乙方在该月实际租赁的天数乘以日物业管理费计算。
(3)租赁期间内,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根据经营情况、管理成本或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调整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并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执行。
(4)乙方可以用支票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或以汇款或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有关付款所产生的手续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指定账户变更的,由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照通知的新账户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汇款或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5)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后,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向乙方开具等额发票。
6.2推广费、能源费等其他费用
(1)乙方应于免租期届满后按月向甲方交纳承租商铺的推广费,用于为提高项目的知名度及形象等甲方安排的推广、促销活动以及广告费等的费用支出。推广费按商铺租用面积计算,缴纳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该项费用包含在物业管理费中,不单独缴纳。
(2)自承租商铺交付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通讯、宽带费、非正常营业时间空调供应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本款所述费用的支付方式、标准和时间,以甲方或管理公司的书面通知或相关规定为准。乙方不得以未收到通知为由延付各项费用。
(3)双方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其他承租人或任何其他第三方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租赁保证金
7.1租赁保证金
在本合同签署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金额相当于乙方承租商铺【叁】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其中个月的基本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个月的物业管理费之和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整。乙方在支付租赁保证金时,必须将个月的基本租金支付给“出租人”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5.8款);另外将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名下账户(具体帐户信息请参照本合同第6.1(4)款)。
(1)在租赁期内,如因实测租用面积确定、基本租金和或物业管理费调整导致实际基本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数额变化的,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补足或甲方应支退相应数额,以保证该保证金在租赁期内任何时段都相当于个月的基本租金、物业管理费之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如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已经向甲方支付了租赁意向金/预付款的,则该意向金/预付款等额在本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租赁保证金的一部分。
(3)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
(4)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租赁保证金抵作租赁期间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用、违约金、有关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乙方应当支付的费用及其他费用的,则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追偿有关欠款及延迟履行违约金。
(5)如甲方选择使用租赁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租赁保证金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金额。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除补足租赁保证金外,还应支付租赁保证金不足冲抵部分的欠款。
(6)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间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间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剩余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8条商铺的交付
8.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预定交付日为年月日,由于甲方以外的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按期交付的,甲方有权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的交付日期、租赁期和免租期相应顺延。
8.2承租商铺交付日前日内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入驻手续,进行承租商铺的交接,交付日乙方应当派员参加。
8.3甲乙双方按以上8.2条约定当场交接的,应于交接当日在甲方物业公司提供的《承租商铺交接单》上签字,以示承租商铺交接完毕。
8.4乙方在办理商铺的交接手续时须按照约定足额交清各项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由此引起的延期不导致免租期的顺延。
8.5双方确认:该商铺交付时为毛坯房。乙方对此已充分知悉,在验收交接时不持任何异议。如在交接时或进场后发现商铺设施根据实际经营使用的需要而须调整的,不影响商铺的交付,但乙方可向甲方或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请,甲方或管理公司在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并具备可行性的情况下将配合乙方进行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8.6双方确认:若在该商铺交付时,该商铺交付条件基本具备,而仅存在少量收尾工程未结束而导致的缺陷或瑕疵的,并不影响商铺的交付。甲方应在交付后立即进行必要的修复。
第9条商铺的装修
9.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管理公司提供的《租户装修手册》及其他有关装修的规章制度进行装修。
9.2乙方应在免租期内进行商铺的装修。
9.3乙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装修设计文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按照法律规定装修设计文件须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则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工程。
9.6乙方在承租商铺装饰装修期间如有与甲方的承包商进行的与承租商铺相关的施工存在交叉施工,双方均应当给予配合和协助。
第10条商铺的开业
10.1商铺初步确定的开业时间为年月日,乙方应按照确定的前述开业日对外营业。
10.2乙方应在取得全部必须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和批准文件),完成承租商铺的装修和必要的准备工作后,经甲方或者管理公司核准后,正式对外营业(包括试营业)。未经甲方或管理公司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开业。如乙方已经完成了开业准备,具备开业条件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认为乙方的开业符合项目的整体运营安排的,可以同意乙方提前开业。
第11条商铺的营业管理
11.1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公司运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自觉接受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消费者及甲方或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11.3乙方所租商铺应当全年营业,节假日不停业。每天的营业时间和空调供应时间为上午点分至晚上点分。同时,甲方有权按季节变化或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更改或延长营业时间及空调供应时间。乙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其营业时间与上述统一规定的营业时间不一致的,须取得甲方或管理公司的同意,并自行承担因此增加的空调费等各项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于本条约定的营业时间内暂停营业或变更营业时间。
11.4乙方所陈列或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应使用合法且享有合法使用权或获得充分授权之商品名称、商标、肖像、著作权、图案或专利权等。如果因乙方侵犯第三方前述任何权利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1.5租赁期间内,乙方须配合甲方或管理公司组织的统一或相关的推广活动,以保证项目的对外统一的风格和良好声誉。乙方同意将其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品牌(包括商标及其图形、文字)合理用作项目或甲方举办之其他推广活动之用。
11.6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在承租商铺及项目公共区域内大声喧哗叫卖、兜售、招徕、播放过大音量的宣传口号、音乐及做出其他影响其他商户之利益或项目运营秩序之行为。
11.7乙方举办大型开业活动以及其他大型的推广、促销、庆祝、联谊、慈善等各类型活动,活动方案及活动时间经由甲方或管理公司审批。
11.8乙方自行保管该承租商铺内以及其他被许可存放乙方物品的库房、仓库、储物间内的所有财物。无论是否设置保安或安装电子防盗系统,甲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保安和保管责任。
11.9乙方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保证该商铺营业标志、橱窗、店面的良好照明状态。为项目整体照明效果的需要,乙方允许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控制相应电路。
11.10甲方或管理公司在项目内适当的公共地方张贴管理规则及其他规定的通知及布告,即构成甲方或管理公司对乙方的有效通知。
第12条商铺的照管
12.1甲方应保证在租期内该商铺及交付时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12.2在商铺使用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由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甲方对扩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承租商铺的房屋结构、外墙部分以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并应保持该店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可使用状态(自然损耗的除外)。如因乙方的过失或过错对前述各项设备、设施等造成损毁,则乙方负责承担有关的维修和更新费用。
12.4乙方自行负责维修、保养承租商铺内自行装修、改动、装饰、添置部分以及商铺窗户、玻璃门、店面橱窗或玻璃幕墙,自行负责损毁发生的更换费用。
12.5乙方不得对承租商铺包括阳台、露台(如有)及其设施设备进行任何改建、增建或增设;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导致不合理的缩短承租商铺建筑物及设施设备使用期限的行为。
12.6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货物或其他财产发生损害或导致乙方蒙受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向第三方索赔,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12.7如在租赁期间内,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该商铺提出任何整改要求或采取限制性措施,则乙方必须予以配合和执行,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有)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3条招牌和广告
13.1乙方在承租商铺内以及项目内的公共部位和与承租商铺相连接的区域、部位或设施设备设置招牌、广告等任何文字、标记、标示或告示,应当事先将招牌、广告的设置方案报甲方审批,并在获得甲方的审批同意后方能设置。如需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乙方应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13.2上述乙方自行设置的广告、招牌的报批、安装、更换、清洁、维护、保养、拆除以及照明电费均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乙方还应当承担因该广告的设置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3.3对于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设置的招牌、广告,或乙方拒绝对出现毁损或渗漏现象的招牌、广告予以维修或更换的,或乙方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拆除的,则甲方有权直接予以拆除,并完成相关的墙面等的复原工作,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14条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4.1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租赁保证金及相关费用。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超过【7】日,甲方有权在事先通知乙方后暂停承租商铺的水、电、电话等公共设施的供应和物业管理服务,直至拖欠款项及其违约金全部清偿为止。
14.2甲方保证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4.3甲方应当对商铺的主体结构部分、空调设备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适租状态。
14.6甲方应积极配合提供乙方办理经营、装修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工商注册、环保、水、电、通讯、消防、卫生及其他成都市地方政府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所需证明文件,但是,相关手续及因办理报批手续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15条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5.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租金、租赁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15.2租赁期间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及管理公司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所有相关制度。
15.3乙方应当保持承租商铺的外观整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商铺所在的楼宇结构及商铺任何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墙、橱窗及玻璃等)的外观。
15.4租赁期限内,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方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
15.5乙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第4.4条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双方未就续租达成一致,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6个月(若乙方在此之前未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90天(若双方在此之前未就续租达成一致)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16条商铺转让的特殊约定
1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将商铺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将该商铺已出租给乙方的事实披露给受让人,并保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及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享有的权利。
16.2乙方承诺放弃其在租赁期间对承租商铺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乙方的该项承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并不得撤销。
16.3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甲方可向任何银行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抵押承租商铺及其相关权益,但该抵押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限内根据本合同的条件和条款占有、控制和使用承租商铺的权利。
16.4在甲方将承租商铺向第三方转让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或该第三方的要求办理相应租约关系转移手续。
第17条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7.1在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时足额缴纳租金的天数超过【15】日或累计达【30】日的;
(2)未按时足额缴纳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等相关费用超过【30】日或累计达【60】的;
(3)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或未按时向甲方补足租赁保证金超过【30】日的;
(4)未按3.1条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或发生14.4条约定情形致使乙方无法继续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的;
(5)乙方未按8.2条约定办理商铺交接手续超过【90】日的;
(6)未按9.1条约定进行装修的;
(7)未按10.1条约定期限进行开业的;
(8)乙方未取得政府相关批准进行经营活动或违反11.3条约定,擅自中断、停止经营超过【5】日的。
(9)未按13.1条约定设置招牌、广告的;
(10)违反15.4条约定擅自转租、分租的;
(11)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限期内又未纠正,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12)乙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原因开始清算时。
17.2在甲方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项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预定交付日仍无法进场超过【180】日的;
(2)因甲方原因致使该商铺被查封或被限制使用,导致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该商铺的;
(3)甲方因破产、解散或其他理由开始清算时。
17.3本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
(2)双方就本合同终止协商一致。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遇不可抗力后,已无实际履行的可能的,则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由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
17.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的处理方法
(1)双方依据本合同的约定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解除后,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的,则乙方应无条件地按第17.5条规定将承租商铺返还给甲方,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清各项相关费用。
17.5承租商铺的返还
(1)租赁期限届满或本合同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后【3】日内,乙方应当将承租商铺交还甲方。
(2)乙方在交还承租商铺前,应将商铺恢复至商铺交付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导致的磨损除外)。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给予修复,并承担费用,未能修复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交还日前的本合同项下所有欠付款项均应予结清。
(3)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而添加设施、设备的,除甲方书面同意保留外,乙方在返还承租商铺时应自担费用将其拆除并恢复到承租商铺交付时的原状,拆除时应确保不损坏承租商铺的表面完好、使用性能及房屋结构。在拆除时对承租商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甲方书面同意保留的,该添加设施、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
(4)无论任何原因,乙方未能按期将恢复至交付时原状的承租商铺交还甲方的,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约定基本租金【2】倍的违约金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权采取换锁、对承租商铺停止水、电等能源供应、控制人员从承租商铺进出、阻止乙方继续开业经营或自行将商铺恢复原状等强制措施。甲方亦有权选择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将商铺恢复至交付原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向甲方交还承租商铺的同时,或乙方已经实际撤离承租商铺之后,乙方在承租商铺内遗留的任何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物品等均视为乙方放弃了所有权及一切权利,甲方有权自行予以处置(包括作为垃圾予以处理等等),而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18条违约责任
18.1因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2甲方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双倍租赁保证金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2)前述违约金应在合同解除后【7】日之内一次性支付。
18.3乙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欠租/费金额【千分之一】(非欠租/费行为则为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迟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推广费、能源费用、租赁保证金的;
(2)迟延办理商铺交接手续的;
(3)迟延开业经营的。
18.4甲方出现下列迟延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未达到解除条件或甲方未解除合同之前,则每延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租赁保证金的【千分之一】的数额作为违约金:
(1)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交付日超过【90】日仍未能将商铺交付乙方的;
18.5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之任何其他承诺、保证、确认的,则甲方有权通知其改正,乙方应当改正。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
第19条责任免除及不可抗力
19.1对下列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而给乙方及其它人员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非甲方的原因(含突发性设施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空调、电力、煤气等)致使公用设施停止使用时;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公共设施、服务管道受损、毁坏而中断使用或需中断使用进行维修时;
(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供电的电流变化,火灾、漏水、漏电造成的损失;
(4)由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以及项目内、外不能归咎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人身或财产蒙受损失时;
(5)由于乙方或项目内其它承租人及其相关人员或任何第三者人员的原因所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6)因政府及公共事业机构施工造成的影响;
(7)因乙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不遵守法规、不遵守本合同或不遵守管理规则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亡。
在任何上述情况下,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应支付之租金或物业管理费或其任何部份均亦不可减除或停止支付。
19.2本合同项下的不可抗力包括项目所在地发生的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而发生的火灾、爆炸以及战争、社会动乱或动荡和法律、行政法规的变化以及政府征收、征用。
19.3如发生不可抗力,以至于任何一方的合同义务因这种事件的发生而无法履行,此种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予中止,履行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方延迟履行义务之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则该方的违约责任不能免除。
19.4如遇不可抗力,各方应立即与对方协商,寻求公平的解决办法,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将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减至最低限度。
第20条保险
20.1乙方应当于其开业(含试营业)后的1个月内自费就该商铺内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的财产、人身伤亡按照甲方认可的保险种类和保险金额自费向有关保险公司投保,并应向甲方提供其所投保的所有保单之复印件。该等保险的责任期间从保单生效日起至本合同所述的租期届满之日止。在乙方按本条规定购买符合甲方要求的保险之前,甲方对该商铺在此之前所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坏、灭失和对第三方的责任,一概不负责任。
20.2在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和出示前述保险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金的收据,以及保险公司发出该等保单是全数缴足的及在各方面均有效及存在的证明。
20.3如因乙方原因,发生涉及甲方损失的保险事故,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应当首先用于赔偿甲方的损失;如乙方从保险公司获得的赔款不足以赔偿甲方的损失,则差额部分由乙方赔偿予甲方。
第21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发生时,双方应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承租商铺的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22条通知与送达
22.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必须以中文书面形式进行。本合同所述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电传、专人手递等方式。
22.2一方如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3以传真方式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传真的发送报告单为发送凭证;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对方的签收文据为发送凭证。以邮寄方式发出的,以发出后第7日为收悉日,以邮局的邮件发送记录为发送凭证。
22.4本合同首部所列甲方和乙方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一方如指定其他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变更的,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22.5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之涉及本合同项下权利或义务的主张、放弃或变更等重要事宜时,必须采用书面通知。该等书面通知文件须有发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亲笔签字或加盖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时应向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第23条公共区域的使用及该物业商业部分的更名
23.1甲方有权让任何人或任何组织根据甲方认为合适的条款和条件,在该项目的公共区域及其任何部分举行活动、展览或商品展销。
23.2甲方有权在该项目商业部分的公共区域内安装一个扩音系统及播放、转播和广播或允许任何其他人播音、转播或广播音乐及公告等。
23.3在租赁期内,甲方有权依其自主决定对该项目商业部分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随时进行变更,但甲方应在相关政府部门核准新名称后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须就该项目或其任何部分的名称变更而对乙方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
第24条附则
24.1本合同构成双方就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事项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此前所有的口头及书面陈述、协议、承诺或保证。
24.2本合同的签订、成立、生效、履行、解除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4.3本合同某一条款或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4.4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影响该等权利或补救权,或被视为对其的放弃,或妨碍其在其后任何时候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而且单一或部分行使该等权利或补救权不得妨碍对该等权利或补救权的其他或进一步行使,或妨碍行使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权。
24.5本合同附件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4.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和乙方可以对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通过协商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的形式加以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另有约定之外,两者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约定为准。
24.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4.8本合同用中文书写,共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同时签署有英文版合同,而英文版合同内容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则以中文文本为准。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附件一:承租商铺的平面图
附件二:
交房标准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物业出租给乙方之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守信。
2、租赁周期一年时,租赁费每年底再议。如果租赁三至五年时,租赁费为元/月,但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壹万元。若乙方租赁期内中断租赁物业,乙方所缴纳保证金为乙方违约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经济纠纷。
3、其他费用
乙方以乙方名义负责经营项目,并承担该物业使用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场内设施维修与经营相关的一切税、费(除土地使用税)。
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
6、乙方对该物业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承担甲方相应经济损失。
7、如合同到期或者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乙方应保留该物业的固定装修,不得损坏,且应在20日内搬出该物业,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物业内所有物品,甲方有权处理。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水安·盛世桃源一期工程项目部签订时间:20xx年6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物的要求
1、品名规格:2、数量:3、质量标准:第二条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共计月(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可以全部或部分延长(缩短)租期,租赁费用不变,每批租赁物的租赁时间以实际使用期限为准。
第四条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赁物的押金:2、租金收取标准:。
第五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日内将租赁物运至乙方施工工地或其指定地点,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提供相应的使用说明书或检测合格证书等。
第六条租赁物的保管与维修
1、甲方负责与机械有关的维修及运输,并安排专人于乙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诉讼和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一事,签订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租用甲方____车型座客车辆,车牌号_________并且配司机电话__________,甲方负责带给乙方全部行程用车。甲方须确保甲方所租车辆正规合法,车况良好,并且甲方需对乙方所乘工作人员的乘车安全负全部职责。
二、行程安排:乙方的.具体用车时间或用车行程由乙方主管与甲方指定负责人联系,甲方不得以种种理由推托耽误乙方正常项目工作安排。
三、用车日期:乙方用车时间暂定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期间,
初暂定9次。甲方工作时间早上7:30点到下午13:30点。租车费用按350元/次计算。如有其他开支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工作人员需在项目所在地就餐,乙方需为甲方司机带给免费就餐,如果项目所在地不带给就餐,则由甲方自行安排。
四、签订合同时乙方预付甲方订金______元,租车费行程结束后,甲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给乙方,乙方须在甲方开出发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租车费用转入甲方指定账号。
五、限300km/次,超出按元/公里计算提车时公里数_____公里,还车时公里数_____。
六、乙方用车期间,车辆与乘客安全及交通违章由甲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方: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
共____层第____层。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_____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八条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第九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盖章):承租人(盖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承办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