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艺用材买卖合同书(通用3篇)
甲方:
乙方: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普洱市澜沧县《康宁家园》28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库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98000元整,(大写玖万捌千元整)。乙方在20xx车库产权买卖合同范本年5月7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20xx年5月7日前将上述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20xx年月日
乙方:
20xx年月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花艺制作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
花艺制作工程,为保证制作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花艺工程概况
1.花艺制作地址:_______________
2.制作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制作完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花艺制作款: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制作花艺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颜色等,经双方认可。
2.制作中,甲方如有特殊制作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相关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乙方不负责制作。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制作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花艺制作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花艺制作订金。
剩余__________%尾款待甲方对花艺制作完工验收后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花艺制作款时,不得交付使用乙方可以拆除。
2.花艺制作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通知现场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制作款,当场结清。
第五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按工费的____________%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相关产品,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和影响了整体效果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制作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制作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协商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制作。
4.制作过程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制作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制作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制作过程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更改制作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六条:工程验收
1.花艺制作结束乙方组织甲方进行完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完工验收后,甲方应及时配合前来验收,当天未验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制作价款的_____%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制作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日__________年___月__日
一、购机前,请消费者知晓或确认如下事项:
1.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
2.移动电话机包装盒上的商标和机型是否是您所需要购买的。
3.包装盒条形码串号是否完整。如果是手机,请在移动电话机上按“*#06#”,然后将所显示的15位移动电话机串号与移动电话机盒上的串号核对是否一致。
4.移动电话机外形是否有磨损、裂痕等其他损坏情况。机身上的螺丝是否有被拧过的痕迹。
5.移动电话机配置是否齐全,与销售商承诺的是否一致,并在以下合同条款中予以确认。
6.查看移动电话机累计通话时间,如显示时间低于10分钟,属正常范围。
7.移动电话机保修卡是否是原厂保修卡。
二、购机中,请消费者确认如下事项:
8.消费者购买_________品牌_________型号移动电话机,串号_________;该部移动电话机还包括下列配置: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序号_________,非原装电池板_________块;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部,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座充电器_________座,非原装便充电器_________座;原装耳机_________副,非原装耳机_________副;其他_________。
9.销售商承诺所提供商品是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准予流通且质量符合国家法定标准的产品。
10.消费者支付购机款_________元,如消费者购买的移动电话机属分期付款或享受套餐服务的,还需同时遵守其他相关约定。
11.销售商须向消费者提供加盖销售商公章的原厂保修卡、原厂提供的保修条例或规则等有关单证和资料,并指导、协助消费者填写三包凭证上须填写的内容。
12.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开具加盖公章的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上须填写该移动电话机机身串号、出厂序号,配件、产品商标和型号、价格、销售日期等内容。
三、购机后,请消费者注意如下事项:
13.消费者购买移动电话机后还可查看所购买的移动电话机是否有进网许可证,消费者可登录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或通过电话88558800、88558516对移动电话机进网许可证的真伪进行查询。
14.消费者须妥善保管购机发票、合同、保修卡和销售商、生产商提供的其他单证。
15.消费者在三包期限内使用移动电话机出现质量问题,务必前往有授权的特约维修部门报修,否则将有可能失去国家“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保护。
16.请消费者特别注意下列条款:
.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消费者要求退货时,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
名称
性能故障
主机
说明书所列功能失效
屏幕无显示/错字/漏划
无法开机、不能正常登录或通信
无振铃
拨号错误
非正常关机
卡接触不良
按键控制失效
无声响、单向无声或音量不正常
因结构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壳裂损
充电器
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
使用指定充电器无法正常充电
电池
充电后移动电话机仍不能正常工作。
判断依据为电池容量不小于80%
移动终端卡
不能正常工作
外接有线耳机
不能正常送受话
数据接口卡
不能正常工作
17.签约本合同的销售商承诺:符合换货条件,并且销售商有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机商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予以退货,但对于使用过的商品应当按《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实施三包的移动电话机商品目录》收取折旧费,但折旧费率以0.25%计。
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商负责在15天内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销售商逾期未能更换的,销售商以“/天”向消费者提供补偿。
18.补充条款_______
19.本合同是本次交易活动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销售商:________消费者: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