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制作安装合同【通用三篇】

建筑工程制作安装合同(精选3篇)

建筑工程制作安装合同 篇1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宁夏宝利达化工有限公司2、设计图纸内的一切要求:外围围墙的建设工程(包括基础工程、主体工程、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由承包方进场施工;工程款按工程月度所完成的工程进度形象进行付款,每月在25号前申报进度款报审表;如进场不满一个月的按累计至下月报审月度进度款时审核、支付。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月度进度款支付按当月的价款总价的__%结算。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

第五条:工程期限及施工准备(开工、竣工时间)

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6.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四、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一、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二、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电气等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3.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4.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5.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一、承包形式为 包工包料 ,工程中所用机械全部由承包人提供。

二、承包人所供应、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发包人有疑义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3.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第九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十条:承包方义务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

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发包人按每推迟一天为5000元处罚承包人。

第十三条:附 则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附件__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方报送经办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的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四条 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按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一、向发包人所在地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二、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建筑工程制作安装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名称:

第二条、制作内容:

第三条、安装地点:

第四条、开始时间:年月日;完成时间年月日

第五条、合同金额:币元(小写)(附审价单)

第六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付合同金额的%,即元为合同的预付款;

项目实施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于日内,付合同金额%,即元。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设计内容,以共乙方出使甲方满意的设计方案。

甲方应为乙方在甲方现场施工提供协助;并委派甲方具体管理人员,全权负责施工中技术方面的要求;

在乙方按本合同履行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准时付款;

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保证质量和数量,按时间要求准时完工;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含人身)保卫和施工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对由于施工造成的工程、直接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负责。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交通、环境卫生、噪声、市政、安全、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并承担相关的费用,如有隐蔽施工需做好记录交甲方管理人员;做好施工现场工作,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完工场清。如乙方施工未达到公司规定要求,乙方负责返工并承担一切所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施工完毕,即向甲方提请验收。甲方签字同意,即为验收合格。对于甲方在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积极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整改,保证工程质量。

第九条、保修条款:

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保修通知时,应马上派工人到达现场,会同提出维修方案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组织维修。

第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或政府政策、政令(以正式文件为准)导致工期逾期,工期顺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

在乙方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应按合同支付款项。

甲方在施工工程中要求更改原设计,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更改,导致逾期的,工期顺延。

第十二条、附件:

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施工图、工程报价预算书均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仲裁: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互谅的精神,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制作安装合同 篇3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维修合同

2、工程地点:*公司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认质认价)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天

2、工程总造价:*元整,大写:整。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制作安装完工后,待甲方验收合格,无扣减事项后,天内甲方以支票方式付全款,乙方需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期顺延。否则,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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