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占耕地建房汇报范文(精选6篇)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迅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等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做到精准发力,针对摸排阶段上报国家汇交平台的问题图斑,按照国务院召开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整治工作态度要坚决,把握重点和节奏,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态度遏制增量,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住增量,坚持分类分步、依法有序整治存量,坚持分类处置,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整治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三、分类处置
(一)严肃整治新增问题。对我市图斑中20xx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xx〕127号)印发以后新增的5个问题图斑,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限期整治到位,恢复耕地原状。
(二)严肃整治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对涉及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22个乡镇235个图斑,立行立改,马上组织整治,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恢复基本农田原状。
(三)分类处置历史问题。对历史问题,本着保障农民住房需求,保障国家公共管理和服务需要,保障涉农产业、稻米产业、扶贫产业的发展实际,按照国家分类处置政策进行处置。
在国家整治工作方案出台前,对确实符合设施农业条件的,经所在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认真梳理认定后,由乡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补办设施农业备案手续。
(四)国家卫片执法图斑问题。20xx年至20xx年国家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涉及占用耕地40个图斑(其中占用基本农田28个图斑),要全部立行立改,马上组织整改,恢复农业生产条件,恢复耕地和基本农田原状。
综上,我市需立行立改实施依法整治280个图斑,分布24个乡镇。
(五)全面清理在耕地上堆放砂石土料问题。针对各乡镇范围内众多平地而起的庞大砂石土堆,各乡镇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对所有占用耕地堆放的砂石土堆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立即恢复被占耕地农业生产。
四、稳步推进拆违
本次拆违行动,分为宣传动员、责令限期自行拆除和依法强制拆除三个阶段,行动结束后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
(一) 宣传动员(5月6日—5月9日)
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向违法当事人宣传政策,答疑解惑,做好思想教育、法治教育和政策解释工作,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进一步强调法律责任,努力保障平稳拆违。
(二)自行拆除阶段(5月10日至5月13日)
由所在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违法当事人按规定时限要求自行彻底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对自愿拆除但确有拆除困难的,乡镇政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帮助拆除。同时,要准确客观分析工作形势,制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做好助拆前各项准备工作。
(三)依法强制拆除阶段(5月14日至5月20日)
对拒不拆除的,市政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组织队伍,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对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对在拆除期间妨碍拆除工作,侮辱、殴打执法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等,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办理。
对违法占用耕地堆放砂石土料问题,也采取以上方式严厉整治,务于5月20日前全面复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阶段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拆违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组 长: 杨 健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赵春明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孙松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
吕国东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振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应急局、信访局、国网五常电业公司、卫健局、财政局、消防队、电视台、公证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监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佟锐、邱志平担任。统筹协调推进专项行动,调度通报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和要求,总结进展和成效,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在特殊时期或攻坚阶段将进行集中办公。
(二)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齐装上阵,合力攻坚,根据工作实际,因地施策,科学配置人力,合理安排工作,积极参与推进拆违工作。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统一调度进驻的部门工作组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实施拆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1、消防部门根据乡镇需要,备好消防车,做好防火救援准备。
2、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备好120 急救车,做好急救保障。
3、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好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对拆违行动中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4、应急部门做好现场拆违指挥,保障安全。
5、公证处做好拟拆建筑物内的机械、设备、物品登记工作。
6、电业、水务部门随时做好企业断电停水工作。
7、城管部门配合乡镇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设施。
8、财政部门负责强拆经费保障,做好现场拆违鉴定和拆违成本预算,先期拨付乡镇50%拆违资金,拆违复耕后拨付50%。
9、法院做好拆违工作的法律支撑和诉讼工作。
10、检察院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对符合受案范围的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实施强制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11、公安机关打击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对涉嫌破坏农用地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12、融媒体中心全程跟踪拆违工作,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和正确的舆论导向,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用地,合法建设,积极支持拆违工作。
13、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拆违引发信访案件的接待和维稳工作。
14、乡镇政府落实拆违主体责任,做好拆除机械、设备准备工作和物品搬运清理工作,并妥善做好存储选址工作,同城管部门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工作,确保5月20日前拆除到位,清运到位,复耕到位。
15、市纪委监委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对整改不力的进行追责问责;对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参与建设的国家公职人员以及涉嫌有内外勾结、搞利益交换和牟取私利等腐败行为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检查验收。拆违完成后,领导小组组成检查验收组,对拆违现场进行检查验收,严防虚假整改,确保复耕到位。
六、归档立卷
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完成“一户一档”信息系统录入及整理,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完善调查材料,形成统一标准、统一模式的规范化工作台账和整治档案成果,确保经得起督导检查、法律检验和历史检验。
本方案有效期2年实施期间,上级政府出台与之有关的政策或印发文件,以上级政府的政策及文件规定为准。
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周口市高度重视、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强力推进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上报新增违法80起,涉及耕地面积91.42亩,其中涉及基本农田面积11.28亩;整改落实77起,耕地面积87.95亩,其中基本农田面积10.78亩;已对2276个行政村存量问题进行了初步摸排。
一是高规格推动。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周口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8月10日上午,召开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
二是高效率推进。抽调有关单位人员成立工作专班,内设综合信息组、督导联络组、政策研究组3个工作组,明确各工作组的人员分工、工作职责等,有序开展工作。建立并严格落实每日快报、每周信息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暗访指导、有奖举报、签字背书等六项制度,确保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建立了问题整治工作分包机制,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巡查力度,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坚决遏制新增。
三是高标准督导。建立了以暗访为主要形式的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和县际交叉暗访机制,对各县(市、区)开展常态化暗访监督,并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严格督导标准,深入了解工作情况,核查交办问题线索,查看有无新增违法,进一步传导压实责任。8月底前已完成了第一次暗访工作,并向市整治办提交了暗访工作报告。
四是高频次宣传。定制了“公开征集农村乱占耕地新建房屋问题线索的通告”及宣传画共11710套,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政务公开栏及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周密部署、多管齐下、县乡村联动,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平台层层刊播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漫画和视频,以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的实例进一步规范引导农村建房用地行为。
我院为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安全工作的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提高认识入手,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积极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安全责任目标;无中毒事故及重大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院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具体做法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将“安全第一,综合治理”作为原则,坚持突出重点,标本监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从讲大局的高度,将思想统一到党和省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抓安全生产系统监管主体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钟长鸣,制度保障严密有效,技术支撑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严格细致,责任追究严肃认真,动员和发动一切力量,不惜代价,最大限度增强防控安全事故和火灾能力,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和火灾隐患及危害,确保我院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不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及火灾事故,努力做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
和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加强我院急救援体系建设。
三、我院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
特别是重点部位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和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需限期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
四、门诊、病房等重点地区均设灭火器材,安全通道标识明显,紧急疏散通道畅通。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水、电、气等设施安全,可用。
总之,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我们时刻都要提高警惕惕,提高安全意识。为我院营造良好氛围。
根据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抓紧报送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的通知》(皖国土资函[20xx]57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指派专人认真对20xx年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占补平衡情况
20xx年度,我市共上报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单独选址用地项目1个,批次建设用地项目4个,用地总面积46.6369公顷,占用耕地33.9177公顷。
上述占用耕地建设用地项目均按照“先补后占”原则,由我局在已验收报备的补充耕地储备库中抵冲,实现了占一补一,占补平衡,20xx年涉及的补充耕地项目已在国土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中挂钩核销。
二、工作开展情况
明确占补责任,落实法定义务。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建设用地项目经批准占用耕地
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确保我市耕地占补平衡。
20xx年度,我市共计实施完成了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16个,新增耕地面积97.9061公顷,已全部在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整治动态监管系统”中及时进行报备,省厅已审核通过,保证了我市当年耕地占补平衡有余。
经自查,我市20xx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相关数据与省厅批准情况一致,现按省厅要求上报市局汇总。
根据《安徽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精神,我市认真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宣传工作。我市20xx年1月份宣传工作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我市高度重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宣传工作,市整治办负责人亲自安排宣传工作,并对宣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市在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县、区要将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建立了宣传工作月报制。各县、区整治办也制定了符合当地特色的宣传方案或宣传措施,全力推进宣传工作。
二、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1月,我市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录制音频等多种方式方法,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1月份,全市张贴宣传画2700余份,发放宣传手册及资料25000余份,新增横幅242条,群发手机短信180条,录制音频1个、音频播放量22次,宣传平台50处。同时,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三、加强督导、指导,将工作落实到位
为切实落实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宣传工作,市整治办还组织人员到相关县、区开展督导。1月,市整治办到重点地区,如枞阳县、义安区开展督导,指导、督促宣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要求真正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各乡镇、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xx〕17号、宣政办密电〔20xx〕2号)及《泾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