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工作情况汇报集锦(通用15篇)
20xx年,县委、县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科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中央及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抓住历史机遇,以整改促攻坚。始终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县域整体环境质量迈上新的台阶。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推进措施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绿色发展作为立县之本,发展之机,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中之重,持之以恒地将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抓牢抓实。瞄准生态立县的发展定位和建设生态强县的发展目标,坚持以保护生态资源为前提,以绿色产业崛起为主线,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调整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委员会,构建起党委、政府统揽全局,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大环保工作格局。共召开20多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重点研究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了各项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环境保护目标分级管理。坚持问题、目标两个导向,按照《萧县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重点开展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环保督察整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所有工作均按时限稳步推进,为我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积极主动作为。始终坚持生态立县、生态优先原则,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县委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切实把生态文明思想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者利益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以落实重点举措为抓手,坚定不移防治大气污染。一是组织大气办成员单位做好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整治、餐饮油烟污染治理、重型车辆管控、建筑道路工地施工扬尘治理等工作。特别是近期开展的.燃煤锅炉和餐饮油烟专项治理行动,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严格实施重点排污企业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停产、限产措施,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三是严格执法,出动执法车辆20xx余台(次)、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持续加强对排污企业监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四是引入第四方监督,加强重点企业大气在线监测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五是聘请第三方机构专业指导的联动机制,抽调人员,采取“日分析、日通报、周调度”工作机制,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对大气污染源24小时监测,并及时处理。
(三)以细化任务分解为重点,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加大城区雨污管网错节、漏接、混接工程建设。目前,县城管局正在对错节、漏接、混接现象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精准施策。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确保龙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1-11月份,水环境质量指数全市排名第一,获得市级奖补资金550万元。二是全面推进农村黑臭水体现状排查,现状调查已通过专家论证,为下步深度治理奠定了基础。三是积极推进美丽乡村污水处理站提升,第三方正在进行精准治理。四是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五是开展“千吨万人”水质监测,准确掌握水质状况,确保饮用水安全,今年监测数据已按时上报,全县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好转。
(四)以强化风险防控为目标,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深入实施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危险废物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活动,开展了4次专项执法检查,查处和清理9处非法固废堆放点。完成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重点企业用地信息调查工作前期入户信息采集工作已全部结束,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
(五)定期调度,全力推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20xx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问题29个、反馈问题1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20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反馈问题29个,已完成整改销号28个,其余要求20xx年底完成的1个整改完成已验收,待销号。第五批省交办“N”类突出环境问题未完成整改1个(新庄镇外地倾倒固体废物问题),生态修复12月17日已进行公开招投标,第三方已进场开展修复工作。同时,现案件在侦办阶段,待完善相关手续后,依法依规启动生态损害赔偿工作,20xx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六)大力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我县认真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和大排查活动,共检查企业500余家(次),检查污染防治设施650余台(次)。停产整治企业6家,约谈7家,查封扣押2家,涉嫌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2起,立案查处214件,处罚865.1余万元。
(六)强力助推绿色发展。今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对新、扩、改建设项目执行环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审批分类分级要求,共审批建设项目79个(其中报告书4个,报告表75个)企业自行网上登记备案490个。
(七)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顺利推进。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县生态环境分局成立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强力推进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发证及登记企业750家,超额完成时序进度。
(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顺利通过国家和省、市级核查验收。全县共落实入户调查工业企业726家、农业源268家、集中式污水处理厂32家、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1家、生活垃圾处理厂1家、入河排污口18处、生活源锅炉8家。污染源普查工作圆满完成,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订、污染防治等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任重道远。城区建筑、道路施工工地未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城区汽车尾气冒黑烟现象依然存在;城区仍有重型车辆驶入;散煤销售、运输未能得到彻底根治;园区异味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这些都是近期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是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艰巨。城区污水管网,特别是老城区雨污管网尚不健全,城区生活污水入河现象还不能彻底解决,导致汛期泄洪排涝期间对龙河水质影响较大,直接影响年度地表水考核成绩;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点多面广,治理任务重,难度大;镇村污水处理场站建设进展缓慢,至今未完成整改销号。
三是农村环保工作依然薄弱。部分乡镇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不完善,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依然存在;镇村垃圾收集处理制度不完善,焚烧秸秆、树叶、杂草等现象未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反弹现象。个别职能部门敷衍整改,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完成后出现反弹,造成不良影响。
三、20xx年工作预安排
(一)聚力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巩固城市扬尘精细化管控,加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及城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组织实施扬尘管控专项督察;突出抓好烟花爆竹禁放、露天禁烧、散煤禁燃;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突出重点时段,实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二)持续接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区域联防联控,严格执行《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饮用水水源地及周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推进乡镇、省级美丽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园区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稳定达标运行。
(三)稳扎稳打推进净土保卫战。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推进疑似污染地初步调查工作,开展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污染治理,加强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监管、处理处置、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问题整改销号。强化调度督办,定期开展“回头看”,分出轻重缓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特别是对疑难复杂问题,集中力量实施点对点调度。同时,加强对问题整改的指导,确保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任务全面完成。
(五)积极谋划“十四五”重点工作。认真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及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谋划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研究提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
(六)严格督查考核问责。持续加大对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影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将严格实施环保“一票否决”,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是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重要内容,更是新时代推动江西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在全市坚持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中,青云谱区牢牢把握“人文生态慧圃,都市产业新城”的发展定位,果断决策、扎实稳步的强化生态文明事业的推进工作。
一、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我区以推进老工业区全面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退二进三,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着重培育发展服务业龙头企业和服务品牌,引导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xx年1月22日,“昌南工业园区”正式更名为“青云谱新经济产业集聚区”,昌南工业园区正式退出工业园区序列,向城市功能区方向迈进。
二、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坚持“谁占用、谁恢复”原则,对区域内9条流域中乱倒垃圾、填埋堆放固体废物的乱堆行为,坚决清理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进行严厉打击,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及时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对照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销号制度,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问题整治到位。清理清理河面水葫芦、垃圾杂物45处共78余车,铲除菜地17170平米,拆除钢棚5处,拆除违章建筑3处,打捞湖面、湖岸垃圾17吨。二是全面落实河长湖长责任制,督促三级河长加强日常巡查,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督促各河段巡查人员对河面、湖面、河湖岸进行地毯式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台帐等工作。20xx年,三级河湖长巡河共899次。其中区级河湖长巡河20次,街道级河湖长巡河共99次,村级河湖长巡河780次。三是投资约20xx万元实施玉带河南支大梵寺上游周边污水实施截污改造。通过对明沟清淤、改造雨污箱涵及打造景观绿化来提升改善玉带河生态环境。五是对经卫星遥感识别发现的佛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通过新建污水管网系统、引进金达莱FMBR膜污水处理等措施对塔村疑似黑臭水体问题进行整治。配套12台污水处理器A型设备,每天3000吨的总处理量,设备正常运作后,出水河道黑臭现象得到解决,与之前水质对比非常明显。实施大梵寺周边截污整治使城区污水提质增效,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
三、深入实施“净空”“净水”“净土”行动。区发改委会同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持续强化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投入约 664 万元,在全市率先安装 32 台高密度空气质量微型监测设备,构建大气污染精细化智能监管系统。通过“智慧+垃圾分类”完成全区所有 227 个居民小区、所有 165 家公共机构的分类设施“两个全覆盖”,全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率达到 28%以上。
四、加大生态文明宣传。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我区围绕生态环保主题,精心组织了各种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暨第二届“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进单位、社区等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区政府大厅内LED屏幕,播放河湖保护条例和各类水、河湖保护宣传标语;在各社区张贴宣传海报、张贴宣传栏、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江西省河湖保护条例》360份、宣传纪念品60份,张贴宣传海报21张。同时,我委认真组织召开四次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会议,进一步加深了大家对长江保护法的认识,增强了“共抓大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根据《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剑党办通〔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是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助力增绿增效。
严格执行好木材生产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持续管护好全县102.04万亩公益林,完成全县7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在抓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完成各类涉林案件60起,提前完成省州六个严禁要求的“四个100%”目标任务,先后共选聘了50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惠及5077户贫困户,每户年均新增收入1万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包保责任细化到人,制定《剑河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灭火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形成以县级主要领导包辖区,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包片区,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居),村干、护林员包组、包户、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五保”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二是着力抓好国土绿化,不断夯实林业生态基础。
我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强化培植资源,充分调动林业产业发展专班力量抓好退耕还林、油茶林和林种结构调整实施,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切实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4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退耕还林0.44万亩;当前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10.3万亩建设项目银行已授信,完成放贷1亿元,完成林木林地收储1.26万亩。随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的`实施,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向好,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扩大到251.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42%,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434万立方米。
三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剑河县剑河县20xx年省级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五定”表,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责任制,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及内业处理报送工作;落实每日一调度机制,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到排工期,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绿盾20xx”的7个问题图斑已整改的有6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于20xx年成立剑河县20xx年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野生动植物不被破坏。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并且利用有奖报告制度有效调动各地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印发《剑河县非洲猪瘟防控野猪及野猪饲养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秋冬季鸟类、野猪等野生动物巡护值守工作方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全县驯养繁殖竹鼠、蛇、豪猪等野生动物的养殖场52家,均全部按照规定办理了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县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转产工作,经核查共需退出转产各种食用野生动物12610只/头/条(其中竹鼠11015只、蛇类1435条、豪猪140头、白骨顶鸡20只),县政府积极筹措补偿资金259.09万元(按照补偿资金6:2:2的比例分担,省级负担155.454万元、州级负担51.818万元、县级负担51.818万元),已于20xx年9月前全部兑现给养殖农户。
五是督促公益林效益补偿进度,保障涉农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全县20xx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应兑现1362.94万元,已兑现1347.82万元,由于山林纠纷剩余未兑现资金15.12万元;20xx年度应兑现1464.7万元,已兑现1398.06万元,由于1.91万元为未能及时修正农户兑现信息,剩余64.73万元山林纠纷未兑现;20xx年度未兑现资金1092.94万元,目前农户兑现信息已全部录入“一卡通”涉农资金管理系统,待财政拨付资金统一支付。
六是积极参与县财政局召开拟定的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和保护的财政等经济调节政策,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七是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 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我县制定出台了《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县级林长体系,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林长,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以及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四位领导担任副总林长,14名县级领导干部担任林长,成员由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林业、财政、发改等28家县直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剑河县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县级领导包保乡镇,负责包保片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明确乡镇及县直部门职责任务,把林下经济、油茶产业建设、国储林建设等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全部纳入辖区林长制工作范畴。与此同时,我县还制定出台了《剑河县林长制会议制度》《剑河县林长制信息通报制度》《剑河县林长制督办制度》《剑河县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有效规范林长制县级工作议事程序、工作信息交流、督查考核等工作,保障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县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关心指导下,我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较好成效。截止20xx年8月,已完成赣江10公里范围内9个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修复面积1444.06亩、水土流失治理14.59平方公里。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1-8月,我县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均达到国家Ⅱ类或以上标准。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县委、县政府领导双线管理,列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人大、政协监督重点领域。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企业、乡镇,检查、指导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十个专业委员会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多次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要工作;十个专业委员会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季度对中央和省市交办问题整改进行督查调度。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修订完善《新干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厘清各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印发了《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点》《深化“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等一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制度和方案,将各项环保任务细化分解到职能部门和乡镇,明确责任领导和时间节点,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更加完备有效,确保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20xx年-20xx年期间,县财政直接用于生态环境保护总投入65273.8万元,实现了生态环保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20xx年,县财政预算安排4043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安排425万元支持垃圾分类工作,较上年增加预算1220万元,增长41.7%。
四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制定《县级河(湖)长巡河督导方案》,各级河湖长带头履职,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护水常态化。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完成一级保护区范围隔离护栏安装和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加大县城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监管力度,对取水口及周边环境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按期整改到位。开展医疗废水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水排放、消毒措施、台账记录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河流水库水质治理,每季度对全县102座水库和主要河流水质进行取样检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水源地水质优于Ⅲ类水,界河交接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中小型水库水质基本达标。抓好生态流域治理,全面清查非法挤占滥用水域岸线用地和“四乱”等突出问题,并将排查出的问题列入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建工程和“四湖同治”收尾工程,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深入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县共建有43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启动了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项目,三湖镇、荷浦乡两个乡镇墟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五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完成新干盐化工业城和4家重点企业VOCs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督促铂瑞能源等4家公司完成升级改造。开展砖瓦窑和石材加工专项检查,立案查处4家,依法淘汰关闭5家。强化加油站油气治理,督促全县16家加油站采取双层罐和建造防渗池等措施完成省升级改造。组织开展油气回收治理情况排查,加油站全部完成了油气二次回收治理及验收工作。开展城市烟花爆竹禁放专项整治,对县城禁燃的九大片区、广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地进行禁燃宣传巡查,发现违法燃放行为97起,警告59人,劝阻250人,收缴烟花897箱,爆竹856件,治安拘留1人,办理刑事案件1起。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专项行动,制定了《新干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落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企业4家,购置农作物秸秆捡拾打捆机4台,着手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3个,从源头上严控秸秆留茬过高和焚烧秸秆现象。
六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开展建设用地地块问题排查工作,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共19个疑似污染地块。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我县11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现场采样及数据审核工作。开展“清废”专项行动,对国家生态环境部交办的20个疑似问题及详细点位,逐一进行排查核实并抓好整改工作,现已全部整改销号到位。加大固废危废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危险废物重点企业规范化建设检查,对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的产生、贮存、转移等环节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应急预案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台帐,提高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积极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立项、规划选址、项目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尽管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大气污染防治仍有短板,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落实还不到位;水污染防治力度还不够,水库人放天养还没完全达到要求等。下一步我们将正视问题,查缺补漏,采取有效举措,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一是聚焦目标任务抓落实。1.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统筹协调、通力协作,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的水、气、土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方面的刚性指标任务。2.切实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整改销号到位不反弹。3.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各领域、各行业存在的其他生态环境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严守环境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聚焦绿色发展促转型。将“生态+”理念融入经济发展全过程,深入实施“1+4+N”产业发展行动计划,严把企业项目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行业准入,坚决不引进、不实施环保可信度不高的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清洁化生产、循环化改造、资源综合化利用。着力培育低碳经济新业态,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大力培育生态环保市场,推广绿色环保清洁能源使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三是聚焦污染防治再攻坚。坚持“科学分析、精准监测、精细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思路,强化分析研判,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各项工作,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做好水源地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和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区雨污分流、境内水库河流水质监测等工作。切实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加快推进盐化工业城固废处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筑余土废料资源化处理项目建设力度,不断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
20xx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安排,坚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导向,强化组织领导,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确保自然保护区域、生态护林区域、森林、湿地国家公园和领地资源生态保护,进一步巩固林业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保障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一、林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高原湿地保护工作
20xx年我局现有高原湿地保护项目一项,实施植被恢复9000亩,计划5月份开工。“十三五”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湿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科学组织生态修复工程、配套服务设施工程等相关项目的实施,并圆满完成,进行验收。湿地保护项目的完善,形成了尕海湿地9000亩的植被恢复区域和90亩的沙丘草方格,对我市国家湿地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促进地方生态保护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带动种植、运输、商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沙漠化防治工作
20xx年沙漠化防治工作共有三个项目,20xx年德令哈市沙漠化土地治理项目,生物治沙3000亩,计划4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草地治理项目,沙化草地治理9.93前期招标工作已完成,准备5月份实施;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20xx年度德令哈市沙化治理(藏区)项目,沙化草地治理4万亩正在准备前期招标工作。
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全社会参与。我市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沙漠化防治工作,坚持把沙漠化防治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作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工程来抓。二是加快沙区产业发展,努力增加群众收入。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下,充分挖掘沙区土地和劳动力资源的潜力,充分发挥林草产品纯天然、无污染、可再生的优势,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市场经济建设。三是因害设防,改善道路生态环境,保障交通安全。沙治沙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生态效益为目标,防风、固沙、绿化、美化道路为核心,通过节水灌溉、人工植树造林、围栏管护等措施,建立以乔、灌木为主防护林体系,遏制了风沙对公路的威胁。四是把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国家重点公益林项目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作为沙漠化防治建设的主战场,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建设资金,加大对重点区域的防治工作,从而将局部造林、小规模治理,逐步向整体治理、快速推进转变,全面推动我市沙漠化防治工作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五是加强沙区植被管护,巩固沙漠化防治成果。沙区植被管护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沙漠化防治的'成效。
(三)退牧还草工作
我局通过围栏封育、退化草地补播、毒害草退化草地治理等工程措施,使草原退化趋势基本得到遏制,退化草原得到充分休养生息,恢复了草原自然调节功能,实现了草原资源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效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使其成为农牧民群众致富圆梦的最大资源和最大靠山。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高畜牧业防灾、抗灾与生产能力,解决草畜矛盾,促进草畜平衡;总结和探索出适宜区域草原生态畜牧业发展的优化模式和经营思路,达到牧业增效牧民增收的目的,实现了草原生态良性循环、牧业增效、牧民增收。
二、存在的问题及意见
近年来,我市生态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但与德令哈所处的生态地位、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各种结构性、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特别是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之间存在的问题、林草投资不足、水资源短缺、人才匮乏等问题交织在一起。虽然沙化治理等危害程度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态环境恶劣,人口逐年增加,超载过牧现象严重,而牧民群众连年自筹资金的能力有限。建议国家连年不间断地安沙化防治资金,并且加大资金额度,才能有效地控制沙化退化发生面积,成果得以巩固,进而改善牧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
20__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问题统筹安排专项督察,并于20__年5月向湖北省反馈督察意见。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湖北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现将我省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作进展
截至20__年4月底,我省49个整改任务均达到整改要求。其中,20__年的15个任务,已完成14个,1个专项督察发现的“武汉市修造船厂项目占用长江岸线”问题整改任务基本完成,除3艘新修造船舶因水位下降搁浅,需待水位上涨后脱离外,其它侵占长江岸线的构筑物和设施设备正在拆除,岸线复绿正在实施。20__年及以后的34个任务,细化为355个具体问题,均达到序时进度。关于5个责任追究问题,细化为6个具体问题,共问责115人,涉及厅局级17人、县处级 67人、乡科级以下31人。其中党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72人、政务处分14人、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4人、不问责2人(已去世1人,已判刑1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良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晓东要求,要扛起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双十工程”。11位省级领导干部领衔督办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主持整改交账专题会并实地检查整改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整改问题。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整改攻坚指挥部,省直相关部门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形成党政同责、聚力整改的工作氛围。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体会议要求,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打赢三大攻坚战、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
(二)强化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设立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鄂东、鄂南、鄂西、鄂北、鄂中五个区域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构建“1+1+N”整改体系和“五个一”责任体系。出台《关于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具体措施》《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建立整改、销号结账、约谈问责等工作制度。落实三级“一台一报一网”要求,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三)全力防控疫情。疫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党组多次作出具体指导,并派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组现场帮扶。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医疗废物和废水安全处置作为疫情阻隔的重要环节,出台7个关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规范性文件。省生态环境厅召开6次会议,统筹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抓紧抓实抓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长江大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废水,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制定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正面清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主动为企业服务。对336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958家定点医疗机构及隔离点、285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持续开展环境应急监测监控。
三、工作成效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20__年度,全省13个国考城市PM2.5累计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平均优良天数比例76.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16次;整治散乱污企业2702家;实施大气治理项目402个;路检路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2.14万辆(台);狠抓农作物秸秆禁烧,秸秆综合利用率89%。
(二)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国家考核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86%,劣V类比例1.8%。完成909个“千吨万人”规模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实施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457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2.84万吨/日、污水收集管网1010.32公里。完成河道清淤1190.07万立方米。整治排污口208个。建成县级及以上污水处理厂150座,新、改、扩建乡镇污水处理厂835座。整治城市黑臭水体212个。
(三)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全省调查土壤点位17935个、农产品点位5922个;整治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32家;推进土壤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28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优化,禁养区数量由1767个调减为1524个;完成1021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四)长江生态修复明显加快。全省持续推进“双十”工程,大力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八大攻坚行动;351个污染防治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部项目储备库,总投资718.4亿元;深入推进长江湖北段全流域系统治理修复和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成功创建1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单位,26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05个省级生态乡镇和4764个省级生态村。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省将统筹谋划常态化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坚决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守目标再加力。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底结账的硬目标,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树牢初心意识,强化使命担当,补短板,强弱项,再严措施,再加力度,全力完成整改任务。
(二)整改问题再提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检视整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凝神聚气,全力提速整改,做到谋划安排到位、推进落实到位、检查督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创新方法再提质。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改革,加强工作体制常态化建设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整改结果评价制度,实行暗查暗访制度,组织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提升整改质量。进一步加大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效机制,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省市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我局在“散乱污”提升、洁净煤监管、加油站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积极贡献,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
按照“政府主导、先停后治、依法依规”的工作原则,落实责任措施,明确主要任务,实行县镇村三级包抓、坚持“散乱污”整治效果“回头看”和常态化督导巡查等制度,“散乱污”整治提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一)加大整治力度,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县“散乱污”整治办组织县商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8个镇(街)等部门按程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督导和检查,经市级检查组现场核查后,116户“散乱污”企业已全部销号,实现整治目标任务清零。
在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工作过程中,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始终坚持以镇(街)为单位,不定期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严格落实镇(街)“网格长”整治工作责任,要求各镇(街)全面进行自查,未发现清理取缔后存在死灰复燃;改造升级类企业的环保设施运转正常,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对新发现的清单外“散乱污”企业发现一户,立即整治一户,做到立改立销,同时,抓好常态化排查监管,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和网格化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动态排查,对新发现的隐患问题按归口报县级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谁许可、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联合核查,并及时向县“散乱污”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回头看”整治情况,共同推进工作常态化开展,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
(二)严控“两高”行业,壮大绿色环保产业。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产业;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坚决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退出;工业园区严格审核落户企业是否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积极引进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提升现有工业园区整治改造水平,并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及信息化理念,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推动县域经济实现可持续化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落实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对全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实现管理动态化、整治常态化,促进我县“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严密组织,严格落实各镇街主要领导“网格长”摸排责任,严格辖区内“散乱污”工业企业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严防新增。三是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整改活动,加大对“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改帮扶力度,设身处地为企业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防“一刀切”简单粗暴行为,依法依规,规范整治。四是加强与各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等职能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大督查和检查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治一处,杜绝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巩固“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成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洁净煤监管工作
全县建设布局1户天枢源洁净煤配送中心和9个洁净煤销售网点,七镇一街实现全覆盖,并顺利通过市煤炭市场综合整治办检查验收,目前所有网点运营正常。
(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一是每季度召开洁净煤工作推进会。对各销售网点进行环保和安全生产培训,学习省市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现场签订安全生产及环保承诺书,严格落实各网点环保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加大巡查检查整治力度。通过现场走访加强监管,深入网点进行调研,落实“六统一”标准,提升各网点规范化建设水平。组织人员对各网点进行定期检查督察,督促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应急响应要求,对不符合环保规定的网点责令限期整改,确保各洁净煤网点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三是加强环保培训。邀请县生态环保局分管领导对各洁净煤网点进行环保培训,进一步落实环保要求,夯实环保责任,规范网点运营。四是及时整改环保信访问题。9月8日,配合铁腕治霾办在召公镇原荣和煤场展开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煤厂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问题。
(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巩固治理成果。
加强宣传引导,在每年的世界环境日和节能宣传周等节日,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积极宣传环保政策,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积极引导群众使用清洁能源,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和能源消费方式。同时,通过会议及微信群第一时间传达省市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对落实到位的网点进行表扬,树立正面典型,对好的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形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环保治理成果。
(三)统计洁净煤销量,做好数据分析。
每月对全县洁净煤网点销量进行统计,及时了解洁净煤销售情况,掌握各网点经营动态。今年12月份全县洁净煤销量为111.5吨,1-12月份累计销量为645吨。由于我县“双替代”工作深入推进,加之疫情等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洁净煤当月销量和全年销量实现了双下降。
三、加油站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
切实把油品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做好该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系列决策的一项重大事情来抓实、抓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积极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秩序,确保油品质量,落实环保措施,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管控,规范流通。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控、结果严惩”的原则,结合当地工作实际,严格规范成品油流通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违规销售行为。对不按规定要求销售成品油的批发、零售企业一律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完善手段,全程监管。
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健全完善油品进、销、存和出入库管理台账,保留成品油来源和去向凭证、票据。规范加油站(点)名称和标识,罩棚标注的加油站(点)名称应与《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一致,便于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逐步形成油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明、违法违规受追究的监管机制。
(四)认真检查,务求实效。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加油站(点)的督导检查,保持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严格规范成品油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加油站二次油气回收装置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扎扎实实做好油品质量提升及环保措施落实工作。20xx年以来,对成品油市场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5次,检查加油站(点)10次。
一、项目带动,推进实施环保治理工程。
针对当前我县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今年谋划实施总投资45项环境治理重点项目。
二、聚焦聚力,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
对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信访案件、反馈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通过专项“督战”、“回头看”、聘请第三方核查验收、“再回头看”等方式,对问题整改过程进行全面持续监督,确保整改效果彻底、全面、规范。
三、强基固本,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治气”方面,扎实开展重点石化企业VOCs治理,督促镇街和企业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全厂VOCs治理任务;对重点石化企业开展VOCs治理现场核查帮扶,助推企业加快实施VOCs深度治理,提升企业VOCs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深入推进重点橡胶轮胎和再生胶企业废气综合治理,督促重点废气治理企业完成“一企一策”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和评审;召开大王镇重点废气治理企业现场观摩会,聘请行业专家开展治理技术指导。扎实推进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组织各镇街对全县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县政府专题研究,建立锅炉淘汰台账和“一炉一策”淘汰替代方案,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治水”方面,成立全县水环境工作组,统筹推进雨污混排、入河排污口、企业污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专项治理及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具体工作中,将市级水污染治理工程作为有力抓手,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并对全县直排河道的工业企业和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实施新一轮提标改造工程。目前,初步提标方案已完成,正积极推进工程建设,力争入河水质尽快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对入河排污(水)口实施分类整治,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实行“堵疏管”结合,除市政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厂、已审批的直排企业及农田灌区外的排口,原则上一律封堵;雨污管网建设、日常维护,一律由专人负责,严禁小区、沿街商铺等污水管网私接乱接,同步推进企业污水“一企一管”建设;建立排水泵站管理清单,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未实施雨污分流的管网,不得接入市政排水泵站,杜绝污水直排河道。全面加强河流水质监控和风险管控,逐步实现市控以上重点河流达到地表水IV类水质标准。“治土”方面,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对用途拟变更为住宅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及时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推动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开展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严格落实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制度,从源头减少土壤污染;严控涉重金属重点企业,将重点单位纳入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有序推进坑塘治理与修复工作,对存在环境隐患的废弃坑塘(场地)开展综合整治。“治废”方面,成立县危废品工作专班,开展固废大排查,扎实推进危废规范化管理,圆满完成省污染攻坚战评估组对我县固体废物管理的.评估审核;督促企业开展危险废物标准化管理自行评估,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聘请专家对全县危废处理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对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进行“面对面”谈话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了固废危废管理水平。
四、铁腕执法,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环保治理”新路径,着力打造以河流水质、空气质量、噪声等环境监控能力建设为主的基础硬件设施、运营维护体系及软件系统,不断完善“智慧环保”科技平台,形成覆盖全县、全天候实时在线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和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为环保工作安上“天眼”。今年以来,先后开展春季大气污染强化治理、“迎春节、保蓝天”夜查行动、铁腕治气—春季重点区域异味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同时,借助“智慧环保”等智能化监管手段,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
全国环保系统要科学把握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准确分析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清醒认识环保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主线,对打赢补齐环保短板攻坚战进行全面部署,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改革措施,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要坚决治理大气、水、土壤污染。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部署推进O3污染防治;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散煤和小散乱污企业群治理、中小锅炉淘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等工作力度;深化机动车环境管理;加强重污染天预测预报和预警会商,继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深入推进水污染治理,以贯彻落实《水十条》为主线,督促落实地方政府责任;配合住建部门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力度;推进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开展2.8万多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各地工业集聚区要在20xx年底前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全面实施《土十条》,全面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加快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继续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和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二、要深化和落实生态环保领域改革。
实现中央环保督察全覆盖,适时组织开展督察“回头看”,推进中央各项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稳步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试点省份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在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加快排污许可制实施步伐,尽快形成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精简高效的固定源环境管理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加强改革试点的协调指导、跟踪评估和督促检查,制定相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完善环境经济政策,继续推进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绿色金融政策,加快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
三、要加强环境法治建设。
继续加强环境立法,推进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对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企业依法严肃查处,加大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依法追究超标排污企业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促进企业自觉守法。
四、要积极主动应对环境风险。
健全环境社会风险的'防范与化解体系,强化关系公众健康重点领域风险预警与防控。推进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影响和损失评估,支持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初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
五、要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指导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完成划定任务。推进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转型,加强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实施,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和观测。
六、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有效运行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核安全政策实施。宣贯核安全文化,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加快培养核安全监管人才。升级重点核设施外围监督性监测系统,强化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反核恐应急能力。
七、要创新决策和管理方式。
实施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工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着力提高环评工作水平,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政策体系,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开展例行新闻发布,及时发布环境保护权威信息。
八、要加强科技支撑和基础能力。
促进科技创新和支撑,着力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为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强环保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强化投资保障,资金安排与环境质量改善和资金使用绩效挂钩。开展国际合作,积极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组建第六届国合会。
根据《生态环境治理年(20xx)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和任务分工,我局主要承担支持和指导我钨行业龙头企业钨业、钨业开展采矿、选矿、冶炼及精深加工的清洁生产,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任务。现在两家企业都被省科技厅列为全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钨业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防治污染方面的做法及成效
(1)探采选矿环节。为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资源,公司树立了保护性开采的主导思想,按照“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思路,科学开发矿产资源,坚决杜绝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被国土资源部评选为“首届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公司投入数亿元对这些矿山进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改造,兴建了淘锡坑钨矿废水和尾砂处理二合一工程、两大尾矿库及深加工工业区废水处理站和废水综合净化工程,通过积极实施井下低品位资源综合回收、精选厂、尾砂干排等重大技改和清洁生产项目,不仅解决了老国矿历史遗留的环境治理问题,而且实现了主矿种与伴生矿种的同步高效开发回收与综合利用,矿山采选废水和生活废水等三废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要求。20xx年,国土资源部公布第三批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名单,省共有9座矿山入选,公司下属淘锡坑钨矿、新安子钨锡矿两座矿山名列其中。
(2)冶炼环节。公司以技术进步为依托,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通过运用“黑白钨精矿分解”、“离子交换新工艺”及“氨回收及脱氨转化”、“氨尾气回收利用的方法和系统”和“一种钨冶炼离子交换工艺废水的综合净化方法”等技术工艺和专利,使氨回收率大于95%,废水中砷、磷、氨氮、cod、PH值等污染因子稳定达标排放,生产每吨仲钨酸铵的碱单耗为800吨、用水量为70吨、氨氮排放指标为7—10mg/L,均大大优于国际先进水平,具有良好的节能减排效应。
(3)深加工环节。由于深加工工厂主要污染物来源于钨冶炼过程,主要污染物有废水、废弃物、废渣、烟尘、噪声等。为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源,公司先后投入大量资金对深加工厂区进行环境整治,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首先进行汇集,使部分废水用于锅炉水膜除尘,使烟尘和二氧化硫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达到了“以废治废”的效果。
(4)废水中钨资源回收。为进一步回收废水中的钨资源,公司自主研发出《废水中低浓度钨回收技术》,20xx年共回收325吨,使钨冶炼总回收率提高了0.3%。这不仅大大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而且增加了经济效益。
(5)废钨综合利用。利用废钨综合利用技术,不但可以处理仲钨酸铵和氧化钨废料,还可以处理氧化后的钨粉和碳化钨粉以及钨的硬质合金生产废料,从而进一步提高回收率,具有重大的工业价值,并实现了钨冶炼不合格品的清洁生产,可以使钨冶炼生产现场更好管理,此外,还可以降低不合格产品的回收成品,减少能耗。
(6)落实安全环保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了安全和环保专门机构和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所有新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关于“三同时”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近几年来,公司先后投资逾亿元对各矿山和深加工厂区进行环境整治,兴建了淘锡坑钨矿废水和尾砂处理二合一工程、新安子尾矿库、大余石雷尾矿库以及深加工工业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和河道治理工程等,已实现矿山采选废水和公司冶炼废水中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物需氧量、氨氮、总铜、总铅、总锌、总镉、总砷和总镍等污染物指标均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要求,极大改善了企业周边环境,保护了职工和当地群众的身心健康,积极承担了社会责任。公司本部深加工生产线则加强了防火、防爆智能监控、处置系统的建设,公司基础设施及安全环保设施日趋完善,一个和谐、快速发展的“钨业”业已成形。
(7)大力发展矿业循环经济,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矿山二次资源的回收利用研究,积极探索废石、尾矿、废水、废气中有价元素的回收利用途径,成功实现对工艺中产生的氨混合气体和部分废水的循环利用,节约了资源。
(8)积极探索节能降耗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途径,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产生。一直以来,公司在加紧污染治理的同时,也逐步依靠科技,采用自主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发了多项钨冶炼及深加工的新工艺、新装备。20xx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白(黑)钨矿洁净高效制取超高性能钨粉体成套技术及产业化项目”在国内外首次实现了白钨矿高效、洁净制取超高性能钨粉体的工业化生产,采用该技术后,公司冶炼钨渣中的wo3含量由2。5%下降至1%以下,还减少了片碱用量和冶炼废水的排放量,同时,废水处理盐酸用量也相应减少,每年可节约资金数百万元,使公司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目前,在清洁生产审核的基础上,公司对钨冶炼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改进和冶炼废水回用处理开展了离子交换、电渗析、反渗透等三项的实验工作,为公司生产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在技术可行性方面奠定了基础。
二、钨业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防治污染方面的做法及成效
(1)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产品研发项目的投入,在人力和财力上给予优先保障。投资引进新型节能设备,建设废物、废气、废水处理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2)在耗电量较大的粉末厂新建氢气回收系统、在耗电设备上研发出新型节能降耗产品。自主研发的“一种高温碳化炉”等节能产品获国家实用新型四项专利、两项省科技成果,在新建成投入生产的硬质合金厂大力推广使用节能减排设施、工艺技术。
(3)在废水方面,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对原有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建设了重金属废水处理和氨氮废水处理2套独立的处理系统。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氧化
+两级沉淀法处理,氨氮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多级吹脱+氨回收处理,2套处理设施在确保废水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同时,大大减少了重金属和氨氮的排放。
(4)在废气方面,结晶氨气采用冷凝回收的方法,将氨气冷凝至15%浓度的氨水回用至生产线;对锅炉进行了升级改造,燃料由煤变为生物质,实现了二氧化硫的零排放。
(5)加大节能产品研发力度。公司近年来围绕节能降耗目标,投入资金加大对耗电设备保温节电的研究开发力度,自主研发的“一种高温碳化炉”、“一种粉末金属钨冶金炉内保温层”、“全自动立式中频碳化”、“全自动高温四管还炉”等四项节能产品已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贵州省河流分属长江和珠江流域。以中部偏南的苗岭为分水岭,北部属长江流域,南部属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有4个水系,分别为乌江水系、洞庭湖(沅江)水系、牛栏江—横江水系、赤水河—綦江水系,流域面积115747km2,占全省国土面积65.7%。主要河流有乌江、赤水河、清水江、舞阳河、锦江、松桃河、牛栏江、横江、洋水河等。20xx年,全省55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8.3%,其中,长江流域37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7.3%。乌江水系水质优良率为98.2%;赤水河水系、清水江水系水质优良率均为100%。无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水体断面。全省15个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二、水环境保护工作进展
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和有关省领导多次到长江流域开展调研督导、作出指示批示。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定趋好。观山湖区、仁怀市等8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乌当区、赤水市等3个地区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xx年,赤水河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一)聚焦改革创新,不断健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聚焦打造“长江珠江上游绿色屏障建设示范区”目标,先后在乌江流域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执法监管等6项制度改革试验;赤水河流域开展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生态环境保护司法保障等12项制度改革试验,推进乌江、赤水河水环境持续改善,初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颁布实施《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清水江环境保护规划》《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产业发展规划》等,对流域内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进行系统部署,搭建制度框架,明确实施路径。单株碳汇精准扶贫机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等30项改革成果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
(二)加强“三水”统筹,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围绕长江流域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重大项目的用水需求,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20xx年全省总用水量99.64亿立方米,比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134.39亿立方米少34.75亿立方米。建立完善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印发《贵州省第一批省管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目标》,编制完成乌江、舞阳河等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开展重要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工作。着力推行节水行动。组织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颁布并施行《贵州省节水条例》,修订发布贵州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建立覆盖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生活服务业的先进用水定额体系。目前,完成息烽县、普定县等22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是加强水环境要素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治理。着力推进磷石膏“以渣定产”,自20xx年起全面实施磷石膏“以渣定产”,20xx年实现当年磷石膏“产消平衡”。着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督导贵州磷化集团先后投入8.1亿元实施乌江34号泉眼污水末端处理工程,处理能力已达12000m3/h,基本解决34号泉眼磷污染问题。着力推进“三磷”整治,对流域内99家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并按照“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对流域内存在环境问题的66家涉磷企业实施集中整治。着力推进开发区污染治理,59个污水处理存在问题的开发区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强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流域内共建成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168座,处理能力达386.95万吨/日,污水管网长度8932公里;流域内655个建制镇已有653个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松桃县甘龙镇因自然灾害延缓建设,黎平县地坪镇位于水库淹没区延缓建设),建设处理规模61.5万吨/日,累计建成管网5196公里。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方面,20xx年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规模2760吨/日,655个建制镇全部具备生活垃圾转运能力,共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731个,配备生活垃圾转运车751辆、清运车4662辆、垃圾收集点9.6万个,649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整治销号。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面。20xx年底,经生态环境部现场督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估认定,我省6个地级城市建成区49处黑臭水体已经全部消除并实现“长制久清”。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厕所革命”。自20xx年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以来,全省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97.7万户,完成村级公共卫生厕所新建、改建15105座,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清理农村生活垃圾40.9万吨,清理村内水塘2.8万口,清理村内沟渠4.69万公里,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13.1万吨,清理乱搭乱建及残垣断壁2.7万处。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20xx年全省化肥使用量为81.93万吨(行业统计数据),比20xx年减少1.25万吨,减少1.5%;农药使用量为9418.15吨,比20xx年减少256.86吨,减少2.65%。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农膜回收秸秆综合利用。至20xx年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16%,农膜回收率为83.56%。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全省规模以上养殖场畜禽粪污配套设施排查整治,共排查备案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场3761个,其中大型养殖场2133个。目前,全省3761个规模化养殖场中有3745个完成设施配套验收(大型养殖场全部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配套装备率达99.57%,大型养殖场配套装备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4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治理。按照“划、立、治、管”要求,全面完成国家专项督查发现的'74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81个问题整改。着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截至20xx年底全面完成251个千吨万人、913个乡镇级、516个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碑、界桩、警示牌及隔离围网围栏建设。完成108个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实施月报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质状况。加强船舶和码头污染治理。对流域内289艘100总吨以上存在生活污水排放不达标的船舶实施技术改造,整改完成率100%。对不达标的11座非法码头进行全面整改。其中,10座码头已按要求全部拆除恢复岸线,1座提升类非法码头已通过整改验收并销号。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营运码头及18个一、二类重要码头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设施实现全覆盖。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全面排查长江流域74座尾矿库(主要为磷石膏、赤泥、石灰石、铅锌矿、硫铁矿、重晶石等尾矿库),对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26座尾矿库实施“一库一策”整治方案,目前已全面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开展长江流域退捕禁捕。完成渔船2548艘、渔民2494人退捕上岸,通过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妥善解决退捕渔民转产安置问题,实现“1户1人”就业目标,符合参保条件的退捕渔民全部参保。开展小水电清理整治。20xx年9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国家林草局和国家能源局下沉贵州时,指出赤水河流域小水电开发过度。赤水河流域(贵州境)共有小水电224座,其中单一发电功能的有168座,具有供水、灌溉、防洪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有56座。20xx年已退出45座电站,20xx年原计划退出的50座电站中,已退出1座。目前,正在对小水电清理整改进行论证研究,待论证完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小水电清理整改方案并推进实施。开展湿地和森林生态系统修复。流域内建成湿地公园40个,湿地保护小区55个,实施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和湿地保护恢复工程13个。共设立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212个。划定国家级公益林面积3720.72万亩,地方公益林面积2836.33万亩。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全省纳入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364处、图斑399个、面积636.82公顷,20xx年至20xx年投入中央资金9225万元、省级资金2550万元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截至目前,已整治完成634.7公顷,整治完成率99.7%。开展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通过实施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小流域治理、坡改梯等工程和林草植被恢复措施,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20xx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1745.26平方公里,石漠化治理755.42平方公里。
(三)强化环境监管,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一是强化环境准入。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长江流域划分为97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对每个管控单元分别明确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环境准入管控要求,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严格落实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20xx年,长江流域共受理环境影响评价项目4096个,涉及资金4647.55亿元,因产业准入政策、重大环境影响(选址、环境容量)等原因不予审批建设项目67个,涉及资金31.52亿元。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严格自然保护区监管。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目前,大沙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宫州级自然保护区、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已基本完成。发现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砂、工矿用地等64个重点问题全部完成整改。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开展“20xx清废行动”问题整改和“回头看”。“20xx清废行动”国家交办确认属实的6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严格环境执法监管。20xx年生态环境部门共立案查处长江流域内环境违法案件1044件,罚款金额逾1.2亿元。水利部门共查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治理义务等违法违规项目9500余个,罚款1600余万元。
三是强化水质监测。为及时了解全面掌握流域水质,有效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我省长江流域共设国控断面32个,省控断面145个,共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145个。通过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常,及时开展溯源并进行调查处理。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目前,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6个;长江经济带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的1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个;20xx年警示片指出18个问题,地方已上报完成整改7个,其他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正按时序推进。
(五)坚持跨省协商,推动流域区域联动合作
一是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20xx年,云贵川三省签署了《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按照1:5:4的比例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横向补偿基金,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中首个跨省域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是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机制。与四川、云南建立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联络、信息资源共享、案件办理、生态修复、业务交流以及新闻宣传等6项司法协作机制。
三是建立环境保护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推进赤水河流域在环境保护方面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环评、统一监测、统一执法“五统一”,在联合交叉执法、联席会商、信息共享、信息通报、监测预警、应急联动等方面充分合作,提高了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效率。
四是建立生态环境联防联控机制。会同重庆、四川、云南3省(市)印发并实施了《长江上游四省市20xx年生态环境联防联控重点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20xx年,联合四川省对赤水河流域合江、叙永和古蔺的14家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云南省对彝良沐阳硅业倾倒废渣进行联合执法。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仍不稳定。结构性、区域性水污染问题还较突出,进一步改善的空间有限且难度加大。如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息烽、开阳区域,福泉区域)、电解锰渣场产生的含锰渗滤液废水(松桃区域)、废弃煤矿产生的煤锈水(凯里市鱼洞河区域)、酿造业产生的酿酒废水(仁怀区域)等污染隐患仍然存在,解决上述问题还需较长时间。
二是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如乌江34号泉眼、清水江发财洞汛期极端天气存在含磷废水直排现象。
三是城市环保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存在生活污水溢流现象;城市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未实现雨污彻底分流。
四是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较重。20xx年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31795.99平方公里,占流域土地面积的27.47%,占全省水土流失面积的66.65%,且中强度及以上水土流失为11592平方公里,按照目前的治理进展,治理任务非常艰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以守护好优良生态环境为总目标,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行动为总抓手,着力推进长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建设,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一是巩固好水生态环境质量。建立水环境质量应急响应精细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在水环境质量底线中落实以水环境控制单元为基础进行污染防治和排放管控。结合水质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划分,按流域设立以行政辖区为责任主体、控制断面为节点的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体系。按控制单元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对水质超标单元要求限期达标治理,实行水质目标、受纳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排放口、污染源企业的全要素管理。
二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继续按照挂牌督战、挂图作战、挂账销号“三挂打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巩固提升工程、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程、清水江和乌江总磷污染整治巩固提升工程、松桃河锰污染治理工程、赤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美丽河湖创建工程。
三是强化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清单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强力推进长江经济带曝光问题整改,对20xx-20__年三年曝光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推进南明河溢流、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四是坚持从严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水环境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开展“举一反三”排查,集中力量对磷化工、白酒、煤矿、工业园区、自然保护地、县级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垃圾填埋场开展全面严格排查,主动发现一批突出问题,严格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快流域水生态修复。加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为抓手,加快水土保持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
六是积极推进云贵川三省继续建立并实施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争取从国家层面完善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实施目标、分配考核等程序和标准,科学界定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形成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
根据《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剑党办通〔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林业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审阅。
一是着力抓好森林资源保护,助力增绿增效。
严格执行好木材生产计划,“十三五”期间年均采伐木材13万立方米,持续管护好全县102.04万亩公益林,完成全县7个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工作,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林政资源管理更加规范有力,在抓好“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中,完成各类涉林案件60起,提前完成省州六个严禁要求的“四个100%”目标任务,先后共选聘了507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化为生态护林员,惠及5077户贫困户,每户年均新增收入1万元。在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同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包保责任细化到人,制定《剑河县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防灭火责任和森林经营主体防灭火责任,形成以县级主要领导包辖区,县级联系乡镇领导包片区,县直部门包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包村(居),村干、护林员包组、包户、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五保”包保责任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二是着力抓好国土绿化,不断夯实林业生态基础。
我县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强化培植资源,充分调动林业产业发展专班力量抓好退耕还林、油茶林和林种结构调整实施,建立和完善林业项目储备,切实抓好林业项目建设工作。20xx年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44万亩,其中:油茶1万亩、退耕还林0.44万亩;当前储备林建设项目(三期)10.3万亩建设项目银行已授信,完成放贷1亿元,完成林木林地收储1.26万亩。随着森林资源培育项目的实施,我县生态环境持续发展向好,森林植被逐步恢复,林分质量不断提高,林业用地面积增大,目前全县林业用地面积扩大到251.3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2.42%,活立木蓄积量提高到1434万立方米。
三是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地管理。
剑河县剑河县20xx年省级森林培育和森林资源管理项目申报建议书林业局于20xx年12月制定了“五定”表,落实主要领导带头责任制,组建专班落实专人开展外业核查及内业处理报送工作;落实每日一调度机制,采取挂图作战方式,到排工期,扎实推进案件查处工作。“绿盾20xx”的7个问题图斑已整改的有6个,正在整改的有1个,于20xx年成立剑河县20xx年自然保护地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四是做好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确保野生动植物不被破坏。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并且利用有奖报告制度有效调动各地群众的.积极性。二是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管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联防协作机制,印发《剑河县非洲猪瘟防控野猪及野猪饲养情况专项工作方案》、《秋冬季鸟类、野猪等野生动物巡护值守工作方案》,全力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三是坚持依法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严格执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制度,全县驯养繁殖竹鼠、蛇、豪猪等野生动物的养殖场52家,均全部按照规定办理了陆生野生动物许可证。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我县及时开展野生动物转产工作,经核查共需退出转产各种食用野生动物12610只/头/条(其中竹鼠11015只、蛇类1435条、豪猪140头、白骨顶鸡20只),县政府积极筹措补偿资金259.09万元(按照补偿资金6:2:2的比例分担,省级负担155.454万元、州级负担51.818万元、县级负担51.818万元),已于20xx年9月前全部兑现给养殖农户。
20xx年,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部门成立至今,在各部门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安全环保各方面工作从零散性逐步走向整体化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已基本建立,为了以全新的姿态和饱满的热情迎接下一年的安全环保工作,现将20xx年安全环保主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使我们在经验和教训中得到继承、改进和发展。
一、20xx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公司20xx年全年死亡事故为零。
2、全年杜绝多人急性中毒事故,无重大火灾、爆炸等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20xx年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培训计划已基本完成。
4、定期开展生产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和消防工作大检查,年度隐患排查整改率≥98%。
5、公司领导层、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环保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和员工签订安全环保承诺书。
7、在岗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率达100%;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复岗员工教育培训率100%。
二、20xx年主要安全环保工作
(一)安全工作
1、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20xx年建立和完善了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进一步健全了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体系,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分厂(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班组长及主操作为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分厂(部门)逐级监管。为加强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公司43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了曲靖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管理和应急知识的资质培训,43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部取得安全生产资格管理证。
2、公司积极按照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
20xx年4月加入了宣威市安全生产协会。为贯彻落实云南煤化集团、云维集团、云维股份“让安全深入人心,让安全形成文化”的安全文化演讲主题活动,公司于20xx年2月14日组织开展了演讲活动。根据《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化工反“三违”工作规定的通知》,我公司全面开展了反“三违”专项行动,加大了反“三违”力度,完成了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下达的40项“三违”指标,有效的遏制了“三违”现象的发生。根据《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的通知》,公司制定了“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组织电石分厂对变压器油泄露、着火应急演练;组织原料分厂对高温皮带着火进行应急处置;在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公司6月中旬组织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竞赛活动;6月下旬要求各单位分层面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CO泄露、防护器材使用、突然停电进行了演练;根据股份公司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从身边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确保安全”的活动。
3、认真执行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抓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由安全环保部牵头,每周组织各分厂(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适时组织综合性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日前安全生产检查,全年共查处隐患569项,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均建立起了隐患排查台帐,并明确责任人,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和隐患反复出现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方案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4、认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
(1)严格落实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按照《安全教育制度》的规定,对转岗员工和新入厂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新员工进入岗时安排师傅带徒学习,做到了教育有记录,培训有成绩,上岗有监护,确保了新上岗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
(2)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工作,具体特殊工种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为:质检计量员16人,危险化学品登记员2人,起重机作业31人,压力容器作业4人,特种设备作业、管理、技术20人,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2人,电工作业23人,职业安全健康主要负责人1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员1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3)加大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为全面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操作技能,安全环保部组织对各班组定期付班学习,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基础知识、国家公司相关文件等内容,考试合格率为99%,对考试未合格的员工进行补考,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使全体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有了较大提高。
5、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我公司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20xx年6月14日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了《云南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必须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验收。现我公司已经和安全标准化中介机构取得联系,准备一次通过安全标准化二级验收工作。
6、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在工作中,我们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管理摆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20xx年1月6日公司召开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公司总经理与各分厂(部门)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环保责任状和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分厂(部门)负责人与各工段,工段与班组,班组与员工层层签订了安全环保承诺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并相关规定交纳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首先各分厂、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实际,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将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层次和环节,落实到每一名职工的身上。其次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指标体系,坚持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监督到位,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
7、开展了安全合格班组创建工作。
根据《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合格班组创建工作的通知》,公司积极印发了安全合格班组填写台账,组织了安全合格班组验收工作,安全合格班组验收合格率达到了56%,达到了安全合格班组合格率>50%的要求。
8、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的指示,逐步将安全管理的框架建立起来,将有关制度补充修订完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安全环保工作奠定了基础。
9、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杜绝职业病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切实搞好职业危害治理工作,我公司严格按照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规定,落实责任制,制定具体措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降低了职业危害程度,保障了员工的`身体健康。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为了切实保障全公司职工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我公司目前的生产实际需要,我公司建立健全了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职业性健康检查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工作防治制度》等一系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组织全体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我公司委托宣威市疾病控制中心对全体职工均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职业监控体检,体检结果未发现职工患有职业病,将员工体检结果建立成员工健康教育档案,记录员工健康检查、培训情况。
(3)每月按时提供小劳保和劳保防护用品,督促及时发放。
(二)环保工作
1、积极协调各方面工作,为环保验收工作做准备
试生产期间加强环保管理工作,对公司现有的炉气净化装置、静电除尘装置等环保设施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管理,使其运行平稳,各种污染物排放达标、减排工作成绩显著,有效的保护了周边生态环境,无环境污染事故,现正安排和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监测,编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正常工作中,加强对内对外的工作联系
加强与上级公司之间、政府环保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各类申请、报告,及时呈报各种数据、表格、资料。
3、狠抓文明生产、改变工作环境
搞好文明生产实际是改造工作条件,创建安全生产环境的重要工程,20xx年公司制定并下发了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并下发了公司禁烟通知,生产、生活卫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管理;对杂物、材料的堆放进行了清理;制作了醒目的安全标志牌、警示牌,文明生产有大幅度提高,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20xx年1月制定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编制了《消防应急预案》并在“11.9消防日”活动中组织消防演练。
2、20xx年1月份,成立公司义务消防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了新版《消防法》,对公司100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考试和消防演练。
3、公司在20xx年初邀请了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消防大队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应急救援器材使用、急救知识、消防知识的培训。
三、电石项目验收工作方面
1、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工作:20xx年8月宣威市防雷中心完成对厂区各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工作,发现的隐患公司积极进行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取得防雷设施检测合格报告。
2、环保设施的验收工作:委托云南省环境检测中心组织项目的环保验收工作,环境检测工作已完成,检测数据合格,但还没有取得环境检测合格报告。
3、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工作:曲靖市消防支队完成对项目建设消防设施设计资料的审核工作,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委托云南同晋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各消防设施进行消防检测,但还没有取得消防检测合格报告;现已完成消防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作,已申报曲靖市消防支队开展验收。(已申报,等待验收)
4、职业病危害防治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开展职业病验收工作,完成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工作,检测数据合格,但还没有取得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监测合格报告,待编制完成职业危害评价报告后向云南省卫生厅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未编制完成验收报告,还未申报验收)
5、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委托云南安益安全评价有限公司开展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待防雷、消防、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和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结束后,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请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未编制完成验收报告,还未申报验收)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各分厂、部门的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体系中一些环节的安全管理人员未充分履行安全监督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未能高效的运作,充分暴露出安全基础工作并不扎实,必须从公司到部门,部门到分厂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在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工作执行力不足、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认真的分析研究,上下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加强工作执行力建设,落实责任,夯实基础,切实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可控、在控和受控。
3、一些员工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到位,在作业过程中存在较高的安全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未认真监督作业人员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对违章违纪现象未进行有效制止。
4、各分厂(部门)、部门要严格要求操作人员控制工艺指标,保证工艺指标在安全操作范围内,建立健全工艺纪律执行和监管体系,加强工艺纪律的监管力度,保证生产可控、在控。
5、安全标准化及安全合格班组建设工作进度缓慢,应加快建设速度,全面夯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基础。
6加强公司环保设施的管理力度,特别是炉气净化系统必须加强运行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使炉气净化系统长周期运行。
7、分厂(部门)、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工艺、纪律绩效考核制度,将各项绩效考核指标量化细化,完善公司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一线的基层班组管理工作,规范作业习惯,达到安全生产目的。
8、项目验收工作还未结束,生产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务必加快项目验收进度,尽快办理相应生产许可(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使生产合法化。
五、努力的方向
1、通过试生产期间的努力,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随着各新建项目的不断推进,特别是工程建设与管理任务不断加重,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还应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和监控力度,切实发挥安全生产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安全的工作格局。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引导各位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从而减少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3)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安全生产经常性监督检查和管理,深入开展联合检查和定期抽查,使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以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5)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安全设施管理相关制度,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6)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安全设备管理及运行控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努力把云维乙炔化工有限公司建成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安全意识形成文化的现代化工企业。
2、一年来,公司安全环保工作克服了人手少、工作量大、事务繁杂的困难,努力完成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公司各项任务。安全环保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搞好安全环保工作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仅20xx年发生的未遂事故、非伤亡事故、轻重伤事故说明安全生产形式非常严峻,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狠抓两项工作,一刻不能放松。20xx年,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做好安全环保各项工作,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作为重点,加强现场管理,按照年度工作计划,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奋力拼搏,在安全环保工作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
一、深入推进“山长制”“林长制”,细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管理责任
全县共设立正副山长343人,其中,县级总山长1人、县级第一副总山长1人、县级副总山长1人、镇级正山长17人,镇级副山长17人,村级正山长152人,村级副山长152人,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已全面建立。在原有的县镇村三级山长体系基础上,在全市率先创新设立了村级山长助理,每个村设置1名,与天保护林员、四级网格员合而为一,负责本村网格化工作和生态护林员的管理,每名山长助理每月发给补助1000元。
二、牵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相关成员部门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部署要求,严格执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扎实推进秦岭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守好绿水青山,坚决执行“环境立县”战略,制定了《略阳县秦岭生态保护工作要点》、《略阳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积分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
三、牵头开展治理“五乱”活动,督促相关单位依法打击危害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
市秦巴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总台账》,反馈我县“五乱”问题54个(总数71个,内有其它问题17个),已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41个,完成整改未销号10个,正在整改问题3个。其中:乱搭乱建问题5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采乱挖问题6个,完成整改并销号2个,完成整改未销号3个,1个正在整改;乱排乱放问题38个,完成整改并销号问题29个,完成整改未销号7个,2个问题正在整改;乱砍乱伐问题1个,完成整改并销号;乱捕乱猎问题4个,完成整改并销号。
四、严格控制林地、草地农药使用量,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强化林草地管理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切实组织落实好全县食用林产品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无公害示范区。在原有标准化示范园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高现有无公害示范园区的建设标准,推广使用无公害农药,安装太阳能杀虫灯,使用粘虫板等。进一步提高标准示范园的科技含量,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对全县起辐射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在食用林产品生产过程中的集中用药期,林业执法人员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整治,严禁购买使用剧毒、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投入品,少用限用农药。尽量少施或不施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料。
五、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
一是将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合并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合并后保护面积为28147.96公顷;二是将略阳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与原略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陕西宝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重叠面积3845.01公顷调出森林公园;三是将原江神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中的江神庙区域调出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后保留灵岩寺省级风景名胜区,面积为30.14公顷;四是按照“应划尽划,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的原则”,拟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略阳三岔林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5118.76公顷;以国有观音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观音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626.55公顷;以国有塔坡寺林场为基础新建略阳塔坡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面积为1854.15公顷。整合优化后,我县有各类自然保护地6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森林自然公园1个,省级风景自然公园1个,新建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保护地总面积为38567.7公顷,比原自然保护地总面积减少163.14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13.62%。目前我县没有设置自然公园。
六、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为了稳妥做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根据汉中市林业局《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汉林发[20xx]17号)、《汉中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办法》(汉财办农综[20xx]3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了《略阳县生态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兑付工作方案》。全县国家级公益林面积为47.75万亩,范围为《略阳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经20xx年林地变更后列入国家级公益林区域内,全嘉陵江及其一级支流两岸区划为集体权属国家级公益林的林地,且已完成落界的公益林林地,涉及兴州街道办、横现河街道办、乐素河镇、白雀寺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白水江镇和城关林场,相关镇办、林场。对落界划定的国家级公益林,兑付20xx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兑付标准由20xx年每亩13元提高到每亩14元。
20xx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市生态环境分局聚焦环境质量提升,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如下:
一、20xx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通过系统谋划、综合施策,在大气治理、生态创建、服务帮扶等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三大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蓝天保卫战,制定《桐城市20xx年应对气候变化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通知》,积极争取大气补助资金639万元助推4家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1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开展60家企业分年度VOC治理清单编制、9家年VOCs排放量达1吨以上企业“一企一策”治理,推进新渡塑料包装企业集群VOCs整治,常态化抓好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1-10月,我市PM2.5为23微克/立方米,全省59个县(市)排名第7位,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7%。碧水保卫战,系统推进菜子湖沿岸及入湖河流水环境整治,完成长江支流995个疑似点位、2832个敏感区域点位及长江干流(鲟鱼镇段)入河排污口6个系统点位核查,排查监测龙眠河入河排污口15个,编制柏年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加强地表水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预警。1-10月,菜子湖水质达到Ⅲ类水考核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牯牛背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土壤保卫战,严格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深入开展桐城市电镀企业搬迁后遗留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风险评估,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印发《桐城市“十四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完成5个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14个建制村水污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经控源截污、清淤疏浚达到整治要求,实施8个行政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组织开展全市207个建制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详查,为下一步科学有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供基础。
开展生态市创建,擦亮生态底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优化提升空间布局,强化自然保护地排查监管,及时调整划定生态红线面积289.89平方公里。继去年获得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后,乘势而上,对照35项创建指标弥补不足,全面提升,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推行环境监督长,完善监管体系。出台《桐城市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率先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试点工作。按照“五定”原则、“八有”标准,在全市设立市级环境监督长27名,镇街(园区)环境监督长31名,村级环境监督长448名,配备环境专项监督员353名,实现市(职能部门)、镇(街道)、村三级领导全覆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覆盖、全市行政区域全覆盖。截至20xx年11月,已排查出生态环境问题412起,整改412起,整改率100%。
优化监管与服务,提升管理成效。围绕服务“六稳”“六保”,认真开展“四送一服”活动,深入推进“三优两加强”工作,探索“点-线-面”立体服务模式,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帮助中建材公司新建项目申请总量,指导碳排放调查报告编制,协调重金属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环保审批,指导盛运垃圾发电厂更换烟气自动监控设备,指导9家企业申报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奖补资金,指导3家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治理资金项目入库。开通“环企直通车”,邀请有关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帮扶指导,与工商联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全市重点包装印刷企业举办污染治理专题培训,对排污许可证发放企业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并上门指导企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帮助企业全面提高环境管理能力。推行“123”工作法(一次书面告知,二次责令改正,三次严格执法),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起,实施包容审慎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口罩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民生行业以及安装在线监控企业共42家纳入正面清单,对合规企业真正做到“多预防、少惩戒”。
攻坚突出问题整改,补齐短板不足。制定《桐城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包保督办工作方案》《桐城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以整改促提升,弥补不足、补齐短板。截至20xx年10月,20xx年省环保督察51个信访件,全部完成自验收;20xx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2个信访件已完成整改37件,通过验收35件,暂未发现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环境质量改善成果有待提高。“十四五”期间臭氧纳入空气环境质量考核,氮氧化物和VOC减排任务较重,夏季臭氧污染问题比较突出。菜子湖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不确定性,龙眠河城区段水质较差,排污口治理任务重。土壤质量基础数据库不全,疑似污染地块调查评估、管控修复难度大。
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有待加强。日常环境信访投诉不断,行业性、区域性环境问题仍然存在。城乡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农村生活污水等治理任务重、投入大。部分乡镇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不完善,企业准入门槛低,部分企业环保意识薄弱,治污设施不能保证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