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管理制度(热门6篇)

发货管理制度(精选6篇)

发货管理制度 篇1

分公司要货及发货管理程序

1、范围

本程序对销售计划的管理、发货工作程序、管理职责等活动进行了规定;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与销售计划、发货有关的单位及部门(物资储运部、财务部等)。

2、目的

规范销售计划、发货管理,强化分公司的物流管理,合理地降低运营资金库存占有率,提高销售计划、要货开单的准确性。

3、职责

3.1分公司负责月、周要货计划和发货计划的编排、审报。

3.2物资储运部及第三方物流公司负责配送。

3.3财务处负责验审。

3.4销售管理部负责商业单位代销库存量及驻外仓库库存标准及库存比重。

4、活动

4.1分公司应对本省批发单位确定信誉额度,并在销售管理部备案。

4.2分公司每月25日前上报本分公司下月的销售预测,并上传销售管理部备案。

4.3分公司在遵照本月销售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周要货计划,在每周三之前由销售管理部汇总并提交生产制造部,指导公司生产作业,生产制造部每周向销售管理部提供货源情况。

4.3.1分公司周要货计划申报程序

(1)每周一总库向各分公司公布现有库存情况,便于与各商业单位协调

(2)业务主管制作商业客户要货计划

a业务主管对商业客户实际库存进行每周跟踪统计;

b有促销员的终端由促销员提报该终端货源短缺品种及数量;

c根据市场需求、商业客户库存状况协助商业客户申报要货计划,批发商计划须以零售终端为单位申报计划明细.

d业务主管汇总所辖区域客户要货计划,填写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主要内容;单位代码、单位名称、经销/代销、要货品种、数量、配送方式(分驻外仓库配送、总公司直接配送、总公司集中配送三种方式);

e向分公司提交所辖区域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

(2)分公司制作周要货计划

a汇总各区域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制作分公司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

b统计分公司驻外仓库实际库存,结合分公司商业客户要货计划表制作分公司周要货计划表;

c分公司周要货计划表制作规范:

a详细填写计划表要素:分公司、时间、型号、数量。

b总要货品种及数量=商业客户要货品种及数量―驻外仓库实际库存品种及数量+驻外仓库安全库存量

4.4生产作业部门可根据规模生产要求,成批组织生产,并预留库存,销售管理部制订提货权限(0.5…2),在第一个生产作业周结束前将权限及货源情况下发至销售分公司,便于销售分公司组织货源.

4.5销售分公司依照提货权限,适当修改要货申请,提出送货计划,填写计划要素:分公司或商业单位、时间、型号、数量、配送方式、配送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其中a、b类分公司可一周安排两次,c、d类分公司可一周安排一次,具体配送交由物资储运部。

4.6配送形式:

a总公司配送

①现款:

a经销商要货量满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b同城不同经销商要货量可凑足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c经销商要货量不足整车的要货由总公司配送至分公司驻外仓库。

②代销:

a经销商库存在信用额度内或已超额度但已付款的要货量满整车由总公司直接配送

b经销商库存超信用额度的要货部分经分公司汇总参考驻外仓库存状况统筹计划要货量由总公司配送至分公司驻外仓库。

b驻外仓库配送

①驻外仓库的产品首先满足有要货计划的经销商提货

②驻外仓库覆盖区域内的'经销商已付款或库存在信用额度内的要货由驻外仓库配送,经销商自提的给予一定补贴。

③驻外仓库覆盖区域内的经销商库存超信用额度的要货由驻外仓库分批配送,但送货时必须结清上批超额的货款

4.7销售管理部每月依据要货申请数量及送货数量,制订考核表,考核销售分公司的开单准确性。

(1)管理部对分公司的激励

周计划月考核,综合分公司每月各周计划履行情况,结合其他因素及综合指标制定一定履行比例给予考核。

(2)分公司对商业客户的激励

方式同上,建议对商业客户计划履行率按高于分公司指标考核,考核金额体现在对商业客户的奖励中。

4.8发货程序:

4.8.1向驻外仓库的发货程序:

销售分公司填报送货计划----内勤经理审核备案----物资储运部配送

4.8.2商业单位自提的发货程序:

销售分公司填报送货计划----内勤经理审核备案----商业单位自提

4.8.3商业单位从驻外库的发货程序:

a严格按照q/fgrwz15-20xx号文件《驻外仓库保管员工作职责》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b驻外库保管员凭经省经理签字、或省经理书面授权人签字认可的、业务员出具的提货单原件(如果用传真件,要求原件在三天内到驻外库),对商业单位发货。

c驻外保管员必须登记出库产品的型号、条形码、出厂日期、提货单位、提货车辆牌号等相关信息,以备查倒货使用。一旦因未登记产品的相关信息而无法查处倒货,则追究驻外库保管员责任。

d驻外库保管员每天将驻外库的进、出、存绘制成表,一份交办事处,一份留存。

5.此管理规定在原工作程序执行基础上实施,过渡期限为2个月。

发货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总则

本着以服务于客户需求为核心工作宗旨,以保证发货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实施发货流程管控为原则,以团结、协作、互助为工作精神,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服务好公司客的户进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市场部、销售内勤、财务、仓管等所有涉及发货的工作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职责与权限

一、发货申请人负责根据客户的进货需求向销售内勤下达发货订单,并及时跟踪了解发货进度。

二、销售内勤负责对发货申请人下发订单的审核、统计,协调仓库发货,及时汇总、反馈发货信息和跟进发货进度。

三、暂时由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发货事项的监督、管理。安排打包、发货工作。选择优质的物流公司,及时对接处理、解决物流发货中出现的问题等其他日常工作。

四、公司财务部负责客户货款到账的核对以及开据相关票据。

五、仓管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准备货物,并及时向销售内勤反馈发货信息、进度。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工作程序

一、发货申请人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向销售内勤及时下达发货订单。

二、销售内勤根据发货申请人下达的发货订单需求情况,编制发货单。并与发货申请人再次核对发货信息。做好发货数据统计。如因缺货等情况不能及时安排发货的,应及时向发货申请人说明情况,发货申请人及时反馈至客户。

三、财务部负责落实货款到账情况,并反馈至销售内勤。货款未到,销售内勤不得下达发货单,如有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特批。

四、仓管接到发货通知单后,及时安排发货。根据到货时间的要求,选择合理的发货渠道。根据发货通知单、发货产品信息、物流发货单的信息统计好发货信息、物流名称、单号。

五、如果暂时缺货,及时向销售内勤反馈情况,说明情况。同时反馈至生产部。

六、发货后,仓管将发货的时间、物流名称、货运单号等信息情况反馈至销售内勤,由销售内勤将发货信息反馈至发货申请人。

第五条工作要求

一、发货申请人在下达发货信息的时候,应详尽的说明发货的设备、配套管路的型号、数量、标签等其他配发资料等特殊要求,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为下一步发货工作提供准确、便利的发货信息,确保货物及时准确的发放。

二、销售内勤在收到发货通知后,应及时反应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发货申请人反馈信息。及时落实货物库存情况,与客户或者发货申请人取得联系,核实发货信息,确保发货及时、准确无误。

三、销售内勤在统计发货信息时,应详尽列明申请人、收到发货通知时间、下达发货通知时间、发货的设备、配套管路的型号、数量、标签等其他配发资料等特殊要求。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货订单编号等信息。

四、销售内勤下达订单信息应注明下单时间、产品名称、数量、到货时间、特殊要求、下单编号、经手人、发货申请人等信息。

五、仓管应根据下单信息情况,及时组织货源、安排发货。不能及时发货的,向销售内勤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记录,反馈至生产部。

六、仓管根据发货订单及物流发货单的信息,做好发货统计工作。应包括下单时间、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特殊要求、下单编号、下单经手人、发货申请人、发货时间、物流单号等信息。

销售内勤根据反馈的发货信息做好发货记录登记。

七、在发货之前,严格检查货物的包装,根据货物的特性及运输要求,选择合理的货物包装物,避免出现货物的损坏情况。

八、生产部负责人应甄选服务好、效率高、价格合理的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及时处理发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于服务不好的物流公司要及时更换,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完好无损的送达。

第六条责任处罚

一、涉及到发货流程的各个部门、岗位应各司其职,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及时跟进发货工作进度。有问题及时反馈沟通,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无故拖延。保证货物安全、及时、准确的送达到客户处。

二、如果在发货工作中,出现发货延迟、发错、货物损坏等情况,将对相关责任给予100—300元的处罚。并承担因此带来的运费等经济损失。

发货管理制度 篇3

1、与调度员随时随地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收货发货信息。收发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自觉遵守厂纪厂规。

2、每日接到车间完工成品的送货单要及时进行认真核对并通知质检进行检测,检查并标明产品级别、规格、型号,对不合格产品要标出记号,及时安排出釜人员出釜,督促出釜人员分清废次品,及规格、型号,并记录车间出釜的成品、废次品数量、规格、型号,将车间送检单一式四联签字留存一联,车间回一联,质检处送存一联,送一联调度员。并逐釜经车间和出釜人签字确认后入库。

3、出釜时要到现场检查,实地考核出釜产品破损状况,产品要整齐码放在木架上,木架按规矩摆放到位,不得有零碎产品放在上面做到码架方正,出釜人员在出釜过程中要确保,产品完好,不得人为损坏,收发员要做好管理和详细记录。

4、出釜产品在整齐摆放到位的`情况下,要及时按排叉车分清级别、规格型号、废次品将产品堆放到指定场地,堆放要紧凑、整齐。

5、在装车过程中收发员督促叉车保质、保量、保规格无误的情况下送到运输车并对装车过程中破损的情况进行记录,分清是叉车损还是装卸工损,要做到不错发、示多发、不漏发与送货人当面点清,手续齐全交给送货人,并对送货车进行实发与实收以及在运送过程中的破损状况,了解清楚具体状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6、及时通知清理工清理场地零碎杂物,保持场地清洁、畅通。各环节的安全措施随时随地检查督促。

7、收发员每天要做好自己经手的收发及各环节考核日报,及时送交调度员,不得延误。

8、所有台帐要健全,登记要清楚,帐实要相符。

9、不得接受与本单位有协作关系的请客、送礼等贿赂事宜,如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调离岗位、开除出厂、移交公安处理的处分。

10、库存物资,不经负责人批准,不得私自借出,对本公司领用物资凭负责人签发的凭据或财务部开出的收据,方可发出。

11、确保车间及时领用物资,不得影响生产和机械维修。

12、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工作,禁止闲人进入仓库,更不允许将火种带入仓库,确保公司不受任何损失。

发货管理制度 篇4

一、销售部(店面)必须写清楚货号、颜色、配比、数量、客户地址、客户联系方式、送货地址、付款情况(未付款销售单最好销售部自己保管),把票据转移生产部,单据为两联。

二、生产部接到发货单立即安排成品仓库发货配包,生产部必须给成品仓库主管一联单据,配好包必须在内袋上写上配包人姓名,以便日后客户投诉作追查依据。

三、司机送货必须要有生产部送货单才可以送货,避免发货错误或误发,司机送货后每天必须把托运号送到销售部核对,销售部做客户销售帐目,以便日后客户发货情况追查。

四、成品仓没有按照销售清单配货、货号配错,当月超过客户投诉2次以上与货号配错造成一次损失200元以上处罚100元一次与货号相差价格承担责任。

成品仓库按照销售清单发货造成问题或发错货号、发错客户,一切责任由销售部自己承担经济损失。成品仓库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货管理制度 篇5

一、下机袜转移缝头车间必须开出库单,数据必须货号、颜色数据分清楚,转移票据必须缝头车间主管签字后生效。

二、缝头车间缝好袜子转移染色、定型必须开出库单,数据必须货号、颜色数据分清楚,转移票据必须染色负责人、定型车间主管签字后生效。

三、定型好的袜子转移包装车间必须开出库单数据必须货号、颜色数据分清楚,转移票据必须包装车间主管签字后生效。

四、外发包装一切数据由包装车间开出库单,辅料配置,但开出库单之前必须要有生产部计划单才可以外发。单据必须交一联生产总统计。

五、外发包装成品回厂由成品仓库主管签收,必须开入库单,入库单据一联交生产总统计入帐。外加工结帐以公司入库单为准。

六、生产总统计必须做好各车间生产数据进出数据帐,确保定单数据、生产进度,外加工出入帐数据帐,做到数据准确、发现异常问题、没有负责人签字票据一律不许入帐。

七、各主管必须做好定单生产数据进出帐、员工工资帐,不许出现定单生产数据与工人工资帐目不吻合。

八、每月帐目盘点出现数据差异超过0.001%比率一律进行处罚50—500元之间罚款。

发货管理制度 篇6

为进一步加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防止非法违法煤炭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根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2号令)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煤炭生产企业

1、各企业销售原煤时,应当向购买方出具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使用明细及台帐。

2、各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使用台帐。

3、严禁销售煤炭时不按规定出具煤炭销售票;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管理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煤炭加工转化、经营企业和用户

1、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购买煤炭时必须从煤炭生产企业取得同等数量的煤炭销售票,并随煤炭流转,持票运输,同时建立煤炭销售票回收明细及台帐。

2、煤炭加工转化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必须建立健全煤炭销售票管理机构和回收、使用制度,有专人负责;票据开具必须规范正确,加盖本企业印章;按照规定认真填写煤炭销售票回收、使用台帐。

3、严禁收购、经营、使用无煤炭销售票的`非法煤炭;严禁转让、倒卖、套开煤炭销售票。违反规定将依据《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及《山西省煤炭销售票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并停止换票企业的换票处理。

管理程序

一、申报程序

(一)各煤炭生产矿井按照隶属范围,依据本企业核定能力计算出煤炭销售票的使用量,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二)各煤炭基建矿井按照隶属范围,持施工设计进度审查批准意见书,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所属煤炭纠察队审批。

(三)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依据各煤炭生产(基建)矿井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市煤炭纠察支队审批。

(四)市煤炭纠察支队依据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上报的申请量,进行核实汇总后,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一式二份,上报省票证中心审批。

二、发放程序

(一)各县市区煤炭工业局根据核准的煤炭销售票用量(含生产、基建);填写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申领函,由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长审签后,报市局煤炭纠察支队,支队票证科长审核后报支队长审批,保管员严格按照审批数量发放,并开具《出库单》,填写台帐;

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持市支队开具的《出库单》由分队长签字后办理登记入库、填写台帐。

(二)各县市区煤炭纠察分队根据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申报核准的生产数量,严格按照程序发放煤炭销售票,严禁超能力发放,并认真做好发放管理台帐。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