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管理制度(精选四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精选4篇)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工作建立一套统一的产品设计标准体系打造公司高端产品品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全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所属各项目须严格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计部负责公司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设计的指导、服务及监督工作。

第二章 职 责

第四条 为适应公司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设立规划设计院所属各项目公司设置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

第五条 公司规划设计院通过产品研发、设计执行、技术支持、协调服务、系统建设来协同各项目公司设计管理部门开展规划设计及相关各项工作。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制定公司规划设计管理相关制度编制规划设计管理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表单、合同范本、任务书范本等。

(二)对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报的各类文件、报告等文件进行审核、备案。

(三)负责公司所属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阶段的组织实施工 作。

(四)负责实施针对公司开发项目的建筑设计标准化研发工作。

(五)对较大程度地影响项目基本指标、使用功能、外观效果、建设成本、施工周期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

(六)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处理方案的确定。

(七)对公司所属开发项目阶段性设计成果进行备案、评估.

(八)进行相关材料、设备、工艺选型的研究及论证参与大型物资招标技术评审工作。

(九)组织公司及项目公司设计管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考察等工作。

第六条 公司所属项目公司成立工程技术部或规划设计部,具体组织并落实所在公司项目的设计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配合并全程参与公司规划设计院开展的项目概念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工作。

(二)负责组织并落实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之后全部设计工作。

(三)制定并上报所属项目设计工作计划和相关产品技术要求。

(四)监督并落实后续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设计进度、成本控制等方面内容。

(五)参与审核各阶段建筑设计成果。

(六)配合前期开发部门做好各项报批工作。

(七)为相关部门做好工程招标和设备招标等工作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持。

(八)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与设计变更处理。

(九)编写适合所在地、所在项目的设计管理相关细则并实施。

(十)对各阶段性设计成果和设计变更进行存档。

第三章 设计单位选择管理

第七条 设计单位的选择基本分为招标邀标和定向委托两种方式。原则上方案类采用招标邀标方式施工图类采用定向委托方式若存在特殊情况需报公司审批。

第八条 设计单位选择入围原则如下:

(一)入围设计单位应不少于三家。

(二)规模较大或在所属地区甚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的控规研究、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应选择国际一流、知名度高的设计机构。

(三)大型公建类项目或以公建类为主的综合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或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

(四)住宅类为主的大中型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应选择国内一流的设计机构若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或报批需要必要时也可考虑具有国际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机构。

(五)小型住宅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或小型单项工程设计应选择项目所在地一流的设计机构。

第九条 招标邀标是指在标底价格确定的情况下通过设计方案比选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定向委托是指在评判设计单位综合实力确定入围设计单位后根据入围设计单位设计报价及服务内容等情况确定中选设计单位的方式。

(一)招标邀标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选择设计单位资料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报公司审批。 2.规划设计主办部门依据公司审批的入围设计单位结果开展招标邀标工作组织设计方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公司审批最终确定中选设计单位。

(二)定向委托方式的要求:

1.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应将拟入围设计单位选择原则及方式、拟入围设计单位简介及评价报公司审批。

2.依据公司审批结果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分别与入围设计单位进行对等谈判形成谈判记录并要求入围设计单位提供正式服务建议书包括设计单位资质、企业规模、相关设计业绩、设计团队人员简历、分阶段设计报价、设计计划等内容。

3.规划设计主办部门将拟定设计单位正式服务建议书、谈判记录主要合同条款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 对于市政工程和特种行业专项设计本着项目公司主导的原则参考行业规则确定设计单位将结果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备案。

第四章 设计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项目设计管理过程主要包括项目前期阶段、概念规划、设计咨询、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二次设计、设计变更以及景观、室内、机电等专项设计工作。

(一)项目前期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项目前提规划条件的取得、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市场定位、产品定位、设计咨询等工作。

(二)概念规划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根据项目前提规划条件以及市场、产品定位而进行的初步规划设计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地块分析总体布局基本指标产品类型、风格、档次等。设计成果报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三)方案设计阶段由公司规划设计院组织进行。在概念规划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具体的方案设计过程重点在于落实项目的总平面规划、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日照间距、交通组织、单体平立剖设计、附属用房设置、各专业系统说明、制定工程估算同时考虑结构选型、景观设计、设备选型等内容并最终通过公司及董事会工程技术委员会审批。

(四)扩初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各专业配合落实过程重点在于确定各项设计技术指标、结构选型、各设备专业系统布置、主要材料设备选型、制定工程概算、同步进行各项专业设计等并将最终成果上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后公司审批。

(五)施工图设计阶段由项目公司组织进行。在扩初设计基础上对项目进行最终指导施工的'详细设计过程制定工程预算并最终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和各项工程与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通过设计交底为项目工程建设提供所需全部条件。项目公司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核公司规划设计院参与审核工作。

(六)专项设计政府限定各专业部门进行的设计内容例如供电、燃气、热力、电信、有线电视等。

(七)二次设计须由专门单位或厂家在建筑施工图基础上进一步完成的设计内容例如弱电、装修、钢结构、幕墙、门窗、电梯、雨蓬、栏杆等。项目公司负责组织进行评审邀请公司规划设计院参加。

(八)设计变更是施工过程中对原设计存在的错漏以及欠合理、欠经济的部分进行修正以保证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设计变更管理由项目公司负责。重大设计变更须报公司规划设计院审核公司审批。

第十二条 景观设计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后续设计过程参照建筑设计过程执行且兼顾市政各专项设计所提供的条件合理安排设计进度。

第十三条 室内设计应在建筑方案设计结束后开始在建筑施工图开始前结束。设计过程管理按建筑设计过程执行。

第十四条 设计前期阶段 规划设计主办部门配合投资管理部门完成可行性研究、项目调研、设计咨询、产品定位等内容的相关设计工作。

第十五条 概念规划设计管理

1. 概念规划设计是指在获得土地初期投资开发部门出具市场定位报告后规划设计部门会同设计单位结合政府要求的土地性质、容积率、控高等规划条件及市场定位报告综合各方因素设计出的整体概念性方案为方案深化阶段提供基础。

2. 公司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概念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负责对设计单位的沟通与监控负责制定设计计划负责取得各设计成果并审核负责讨论并组织方案汇报会形成成果上报公司负责公司审批意见的执行负责向设计单位传达公司评审意见。

3. 工作程序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 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 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 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 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一、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 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对于工程勘察,若工程主持人为非注册人员,工程勘察报告的审核或审定人员中必须有一人为注册土木工程师。对于工程设计,工业建筑的工程主持人若为非注册建筑师,其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建筑专业的负责人或审核人必须是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注册建筑师。

四、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第三章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

一、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项目批准文件;

(二)城市规划;

(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

二、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

编制方案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三、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生产设备和工艺生产线等,设计人员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四、 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必须注明:其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五、 勘察、设计人员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第四章 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

一、 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实名制

1、 所有在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必须是本人亲笔签署真实姓名,不得使用化名、假名或者冒用他人姓名,也不得委托他人代签名。

2、 勘察、设计文件中签署的姓名栏,统一左侧打印姓名、右侧本人签名。

二、 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签名格式

1、 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各自应有统一的封面。

2、 工程设计图纸,应有规范图签。图签应包括设计单位名称、工程名称、单体名称、图纸名称、设计号、图别、图号、日期等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工程主持人、审定人)、工种负责人(专业主持人、审核人)、设计人、校对人、制图人签名。同一人不能同时在设计人、校

对人、审核人、审定人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签名。

3、 勘察报告勘探点平面位置图的图纸图签参照工程设计图执行。

4、 计算书,应有设计人、校对人、审核人在封面上签字。

5、 勘察现场原始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观测员、记录员签字。土工试验记录,应有项目负责人、试验员、记录员签字。

三、 统一勘察、设计文件盖章格式

1、 勘察报告,封面应加盖单位行政章(公章),扉页加盖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勘察设计资质(出图)专用章(资质章),勘探点平面位置图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章。

2、 工程设计文件,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扉页应加盖资质章;总平面布置图、综合管网图应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限建筑工程)、单位公章和资质章;各专业图纸目录加盖资质章,建筑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结构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专用章,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其它专业图纸目录另加盖相应专业注册师执业专用章;每页图纸,均应加盖资质章。

3、 专项工程设计文件,包括建筑装饰、建筑消防、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轻型房屋钢结构专项设计文件,还须经工程主体设计单位确认、盖章。

4、 任何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盖章。

四、 公章、出图章等,应有专人保管,保管人对其所盖的所有印章负责。

第五章 工程勘察管理

第一节技术责任制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3

一、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

1、 管理架构表

业务 负责人

创意 总监 管理 总监

项目设计师

项目设计师

项目设计师

项目设计师

设计师 设计师 设计师 设计师 设计师 设计师

3D制作员 3D制作员 3D制作员 3D制作员 CAD制作员 CAD制作员 CAD制作员 CAD制作员

2、 岗位职责

A、 管理总监岗位职责

a、 负责设计部施工图纸的审定工作;

b、 负责设计部同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管理衔接;

c、 负责设计施工图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安排;

d、 负责工作纪律及工作质量的监控;

e、 负责所管理范畴的人员培训、技术革新工作。

B、 创意总监岗位职责

a、 负责设计部方案图纸的审定工作;

b、 负责设计部同公司管理层的设计概念衔接;

c、 负责设计方案图的工作计划与人事安排;

d、 负责设计质量及对外设计形象的监控;

e、 负责公司设计人员的人员培训、概念更新工作。

C、 项目设计师岗位职责

a、 负责所分配项目的整体设计工作;

b、 负责对参与设计及制图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审核其完成图纸,控制其工作质量,并对参与人员技术培训;

c、 负责设计与施工之间的沟通工作,对设计概念的实施进行控制;

d、 负责管理所分配设计任务的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成品归档工作。

D、 设计师岗位职责

a、 负责协助项目设计师完成具体的设计和深化工作,审核其完成图,;

b、 负责深化方案与图纸制作之间的沟通、审核工作,并对制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c、 协助项目设计师完成设计任务的资料收集、整理以及成品归档工作。

E、 3D制作员岗位职责

a、 负责所分配效果图纸的绘制工作;

b、 接受相关培训,并主动学习新技术用以提高图纸绘制水平;

c、 负责所绘制图纸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成品归档工作;

d、 协助完成技术范畴内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F、 CAD制作员岗位职责

a、 负责所分配CAD图纸的绘制工作;

b、 接受相关培训,并主要学习施工工艺用以提高图纸绘制水平;

c、 负责所绘制图纸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成品归档工作;

d、 协助完成技术范畴内公司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设计工作流程及过程岗位职责

1、施工设计流程图系

2、 施工设计流程及过程岗位职责细则

⑴ 客户咨询

在业务负责人确定工程项目后,由部门指派相关人员陪同会见客户,过程由指定人员将客户意图、工程概况等相关工作内容作好会议记录,返回公司后汇报工作。

⑵ 资料收集整理

由项目设计师负责对该项目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其中包括将会议记录提供客户确认,并以文字形式向客户征求资料)。整理完毕后,创作总监协同设计管理总监确认该项工程项目的主设计师,在创作总监启动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分析后,项目设计师负责该工程的整体设计。

⑶ 平面绘制

由项目主设计师负责该项工作的安排执行,经创作总监审核后提交客户确认。

⑷ 概念提案

由平面方案确认后,项目设计师主持完成项目设计的初步概念提案,经创作总监审核后提交客户确认。

⑸ 方案效果设计

在概念提案客户通过后,由业务负责人协同管理总监进行该项目的合同签定工作。合同签定后,由项目设计师主持进行项目的方案效果设计工作(被分入该项目的设计师及3D制作员协助项目设计师完成具体工作),完成图纸经总监审核后提交客户确认。

⑹ 设计计划制定

当方案效果设计客户确认后,在设计管理总监主持下,完成该项目设计的工作计划制定(其中具体工作计划由项目设计师编写),并对相关绘图工作进行人事安排。

⑺ 平、立面方案绘制

项目设计师主持完成该项工作,相关参与的设计师及CAD绘图员协助具体工作,完成图纸由项目设计师负责审理确认,最后提交创意总监审核。

⑻ 总监审核

创意总监对项目平、立面方案图纸进行审核,确认后递交设计管理总监进行下步施工图 的工作安排。

⑼ 施工图绘制

由管理总监进行监控,项目设计师负责整体把握,参与设计师负责细化跟进,CAD绘图 负责具体图纸的绘制工作。整体图纸完成后,由项目设计师、创意总监分步完成初审,最后 提交管理总监审定。

⑽ 图纸审定

完成图纸由管理总监负责审定工作,确认后签字盖章提交客户。

⑾ 交图客户

客户对完成图纸进行审图后,如无异议由项目设计师负责要求其签名确认。如需进行修改,则由项目设计师负责征求其文字整改通知,并主持下步修改工作。

⑿ 图纸修改

依据客户意见,项目设计师主持图纸修改工作,完成后由项目设计师→创意总监完成初审,最后提交管理总监审定。

⒀ 总监审定

最终定案图纸完成会审后,由管理总监审定,签名盖章后交付客户。

⒁ 完工交图客户

最后图纸交付客户审定,项目设计师负责手续交接工作。

⒂ 竣工作品归档

工程竣工后,项目设计师负责竣工后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包括现场拍照、图纸整理等),并将其分类归档。

3、 配饰设计流程图系

4、 配饰设计流程及过程岗位职责细则

⑴ 客户咨询

在业务负责人确定工程项目后,由部门指派相关人员陪同会见客户,过程由指定人员将客户意图、工程概况等相关工作内容作好会议记录,返回公司后汇报工作。

⑵ 资料收集整理

由项目设计师负责对该项目所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其中包括将会议记录提供客户确认,并以文字形式向客户征求资料)。整理完毕后,创作总监协同设计管理总监确认该项工程项目的主设计师,在创作总监启动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分析后,项目设计师负责该工程的整体设计。

⑶ 概念提案

由平面方案确认后,项目设计师主持完成项目设计的初步概念提案,经创作总监审核后提交客户确认。

⑷ 方案效果设计

在概念提案客户通过后,由业务负责人协同管理总监进行该项目的合同签定工作。合同签定后,由项目设计师主持进行项目的方案效果设计工作(被分入该项目的配饰设计师及制作员协助项目设计师完成具体工作),完成图纸经总监审核后提交客户确认。

⑸ 设计计划制定

当方案效果设计客户确认后,在设计管理总监主持下,完成该项目设计的工作计划制定(其中具体工作计划由项目设计师编写),并对相关绘图工作进行人事安排。

⑹ 深化设计

项目设计师主持完成该项工作,相关参与的配饰设计师与制作员协助具体工作,完成图 纸由项目设计师负责审理。

⑺ 制定品牌、价格

完成深化设计审核后,项目设计师主持相关参与人员复核配饰尺寸,核定品牌价格,制 定完成提交客户的完整资料,项目设计师确认后交由创意总监审核。

⑻ 总监审定

创意总监审核资料后,协同管理总监完成审定工作,签名盖章提交客户。

⑼ 交图客户

完成图纸装订成册提交客户,并由项目设计师负责跟进客户的确认工作。

⑽ 配饰实物收集

项目设计师主持该项工作,配饰设计师负责跟进客户的配饰实物收集工作(包括配同客 户专访市场式购买饰品等相关工作)。

设计院管理制度 篇4

勘察、设计文件编制与实施勘察、设计文件签字与盖章工程勘察管理 工程设计管理 技术资料管理 外出学习调研管理

第一章 总 则

一、 为了加强对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院技术管理制度。

二、 我院所有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 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四、 勘察、设计人员必须依法进行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勘察、设计强制性标准,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五、 鼓励在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

六、 本制度未详之处可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现与国家有关法规相抵触时,由总师室进行解释或修改

第二章 资质资格管理

一、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资质管理制度,必须在我院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越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勘察、设计业务。

二、 我院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人员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在我院从事勘察、设计的人员只能受聘于我院,不得受聘于其它任何单位,未经我院受聘,不得以我院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三、 我院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工程主持人应为满足相应工程等级的本专业高级工程师。

四、公路工程设计文件由总师室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审定;勘察文件暂不要求由总师室审核、审定。

五、关于提交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核、审定的资料要求

根据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全面质量管理之规定:

1、施工图设计前,应对各专业设计方案进行前置审核,由审核人确定认可。

2、施工图设计中间,设计人应适时向审核人反馈设计过程需要解决的难题。

3、施工图完成时,设计人应向审核人提交经过校对人签字的设计文件,包括各专业计算资料,必要的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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