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防雷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9篇)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11、组织室内外活动前应检查幼儿衣着,鞋带及运动器械,活动时随时清查幼儿人数,放止幼儿单独离开集体,防止幼儿丢失,活动要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严防幼儿拥挤疯闹发生事故。
12、要认真仔细照顾幼儿的衣、食、住、行,仔细观察幼儿情绪,发现情绪不正常的幼儿,必须及时处理;加强各种传染病的预防措施,发现幼儿生病,要及时告诉家长,及时诊治,严防意外事故发生。
13、对幼儿哭闹、不听话等现象,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语言亲和、动作温柔、眼光体贴、态度和蔼;不准吼叫、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防止因管教方法简单、粗暴而发生不该发生的事故。
14、特别要注意幼儿上下楼梯的安全;有组织、有秩序地管理幼儿入厕,卫生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注意防止幼儿跌倒摔伤。
15、严格管理室内的电视、电脑、空调、电钢琴等设备用的电开关、电插座的防护,杜绝幼儿触摸、触电;做到人离电灭,关好窗,锁好门,防止火灾及盗患等意外事故发生。
(一)进出人员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保安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保安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保安有权拒绝其进入幼儿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幼儿园时,必须经由当班老师同意,并有家长陪同,幼儿园的门卫、保安查验后方可放行。
(二)车辆准入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大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幼安全。
3、教职工车辆一律停在幼儿园车棚或两边巷道划线处,不得进入幼儿园内。
(三)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保卫人员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幼儿园。
2、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物品要请示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保卫人员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四)幼儿上下学重要时段安保制度
1、园长室成员每天轮流带班,与保卫人员具体负责重点时段的安全保卫工作。
2、幼儿上学之前,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迎接幼儿,确保每一名幼儿顺利、安全到达幼儿园。
3、幼儿放学时,园长室成员与保卫人员站在大门口进行导护,发现幼儿单独离园时要进行询问,一定要交至家长手中,确保每一名幼儿安全离园。
4、防止车辆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幼儿园大门口聚集、闹事等。对幼儿园大门口外及两边人行道上出现交通堵塞、有人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行为导致幼儿园门口人员聚集、喧闹等情形影响车辆和人员的正常通行、出入的,应及时进行疏散和劝离,必要时直接报有关执法部门(城管、公安等)处理。
(五)执勤巡查制度
1、落实逐级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保卫人员负责幼儿园的昼夜值班,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物资出入,维护校园周围的秩序管理,协助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3、值班人员要有连续作战的精神,提高警惕,加强昼夜巡查;
4、在巡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巡查人员应填写安全检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5、检查部门应将巡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整改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
6、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班及家长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精神,我们将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安全意识:幼儿园和幼儿家长必须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家长要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接送时间:早上7:30至8:30为入园时间,9点后谢绝入园,特殊情况除外,下午4:30开始离园。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接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
四、幼儿的接送家长: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或爷爷奶奶接送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来园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凭卡接送和老师说再见方可离开。乘校车幼儿家长一定要携带好接送卡。
五、幼儿服药要求: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乘车幼儿家长一定要写明服用说明并签名写好日期后交代乘车老师,乘车老师将转达班上老师给幼儿服用。
六、请假要求: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幼儿园请假;乘车幼儿如有请假请第一时间告知校车老师。
七、幼儿入园要求:为安全起见,幼儿早上入园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检查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八、门卫要求: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外来人员入内校门要严格登记,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或携带不安全物品入园。
九、放学后要求: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逗留、玩耍。
十、为了规范幼儿的安全接送问题,请家长务必配合幼儿园做好接送的各项配合工作。
一、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提高防雷安全意识
我市属雷暴活动和雷电灾害多发区,年平均雷暴日数达29天,每年都有因雷击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因雷击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近千万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防御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当前疫情与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各级各部门防雷安全管理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做好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并经常进行自查,在雷雨季节到来之前主动进行年度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雷装置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严格落实危化品等行业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落实定期安全防雷检测
为确保危化品等行业防雷装置的设计合理、安全有效,各单位要加大对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检测工作。重点做好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以下简称易燃易爆等场所)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防雷装置应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危化品行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三、明确职责,全面做好我市防雷的管理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辖区内危化品行业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市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主要承担雷电灾害科学研究、雷电灾害调查鉴定、雷电易发区域及其防范等级划分、防雷科普宣传和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减灾技术指导。为气象主管机构履行职责范围内防雷安全监管、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防雷装置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和防雷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治督查等提供技术支撑。今年我市防雷检测工作已经开展,雷雨季节即将来临,各单位要提早部署,积极进行防雷检测。杜绝无资质检测,杜绝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挂靠防雷检测资质进行检测。防雷装置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防雷技术规范标准和检测程序进行检测,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有效。
四、严格执行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防雷安全检测涉及人民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也是发现和排除防雷安全隐患的必要手段,被列为国家强检项目之一,各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把防雷安全检测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维护和规范全市防雷安全工作。对无检测资质擅自从事防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对现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安全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气象、应急部门将积极开展防雷联合检查,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五、规范雷电灾害调查和鉴定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应急部门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分析评估雷电灾害事故发生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以切实提高单位和市民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雷电灾情报告联系电话:。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度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形成防雷减灾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为建设“平安日照”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幼儿园娃娃车是接送孩子专用交通工具,关系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为加强对园车接送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接送老师:
1、接送车都要带学生花名册,并进行点名上下车。
2、要组织幼儿排队上下车,注意乘车纪律和安全。
3、上车后给每位幼儿安排座位,播放碟片,并教育学生不要把头和手伸出窗外,。
4、上下车要接送老师亲自开门,要等车停稳了才能让幼儿上下车。
5、在接和送的过程中,接送老师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应把学生送到指定地点。
6、接送老师应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幼儿有序下车,和家长实现交接(早晚:从家长手中接过孩子,将孩子交到家长手中。)
7、对没有接到/送到手的的孩子,接送老师要打电话联系家长,并告诉班主任。
二、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接送学生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三先,安全正点。
2、驾驶员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准时到岗,协助跟车教师维持好学生上车时的秩序,做到正点发车。
3、校车返校后,驾驶员必须有序地将车停到指定的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保养,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
5、校车应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随意将校车给他人学车与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管理人员。学校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班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负责接送学生的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做到有序乘车,文明乘车。维护好车上的秩序,要敦促司机在指定地点停车。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上、下车。
第一条学校应当规定上学、放学时间和开、关校门时间,并告知家长。如因特殊情况时间发生较大变动,应提前通知家长。
第二条家长应当在教室门口接学生,并签名。不能在学校门口让幼儿自己下楼。
第三条家长要文明接送,接送学生时应遵守交通法规和学校安排。接送完成后应及时离开,保持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第四条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离开校园。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幼儿请假制度和幼儿到校情况统计制度,对正常情况下未请假、未来学校就读的幼儿,应及时联系家长。
第六条学生在学校期间,如家长有事来学校,家长需在门卫签名并写上事由,方可进入学校。
第七条幼儿在校期间,如因病因伤需外出就医,应由学校派人陪护前往,或及时告知家长,由家长来校接走。
第八条幼儿入校、离校由其固定的家庭成员接送,如是不常见的',老师需打电话询问,才可让幼儿被接走
第九条学校行政领导、值周教师和值日保安每天上学、放学必须在校门处值班巡视,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学校为改善教师的办公条件,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为教师办公室安装了空调机,供教师们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使用;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学校对空调器的开启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依据上级有关精神,室内温度高于30℃,低于7℃时,空调机方可开启。
2、严格按照说明书上的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的使用;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
3、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自动关闭门窗,夏天温度设置不要低于25℃,冬天不要高于22℃,避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4、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不准使用空调;随意开启空调者,学校将采取有关措施或进行处理。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使用空调器时提倡“上班后晚开机半小时,下班前早关机半小时”,在天气凉爽时尽量采取开窗通风不使用空调。
2、做到人走机关:办公室的空调,在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时一定要关闭空调器,杜绝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制冷设备长时间运转。雷雨天气应立即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
3、办公室的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办公室负责人;计算机教室、会议室、公用教室等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4、由于空调的使用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5、当空调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总务处报修,由总务处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修。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若是质量原因,则由学校及时联系空调维修部上门维修。
6、学校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记载。如发现有违规使用或损坏现象,将对当事人严肃处理,并采取一定措施。
安全巡查制度是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最有效办法,为了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了24小时校园巡查制,并安排1~2名安全巡查人员轮换巡查。具体制度如下:
1、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查,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值班巡查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查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放学时间巡查,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夜晚巡查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各栋教学楼、办公楼及各专用室的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保护好师生的安全。
4、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必须从思想上明确一点:确保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条生命线。
2、必须确保幼儿园硬件设备设施及活动器械质量的安全;装饰装潢材料必须是国家安全生产质量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确保房屋、场地、玩具、用具、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要绝对避免塌伤、砸伤、撞伤、卡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在幼儿全天的活动中,三个老师要有明确的分工,在开展每项活动前和活动结束时,要认真清点人数,不得漏缺1人;开展活动中要将幼儿严格控制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不得擅自离岗,不准放任自流,不准失控。
4、早上接幼儿入园时,要严格检查幼儿,要求家长密切配合,不得将石子、圆珠、硬币、火柴、打火机、小刀、铁器及容易伤人的.物品带入幼儿园。
5、生活消毒品、卫生消毒品、灭蚊药、灭鼠药及有碍幼儿健康和安全的物品、药品,必须由保育员专人保管,放置在幼儿接触不到的地方。
6、家长委托老师代管幼儿吃药的药品,要严格标明幼儿姓名和药品名称及药品用法、用量,妥善放置在幼儿不易触摸的地方,确保不出任何差错。
7、幼儿餐具每天必须进行两次消毒;室内每天1次空气消毒及喷洒药水消毒(灭蚊、灭鼠),必须在幼儿离园后进行。
8、对幼儿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幼儿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骂人,不猛跑,不乱刻乱画,不爬树,不上墙,不乱扔石头,不***,不将异物放进耳鼻口,不擅自关门开门,不用手摸电插座,不攀登阳台栏杆,不从高处往下跳,不在楼梯上玩耍,不离开集体私自出走,不乱采摘花果吃,不随意捕捉昆虫放入口里,发现问题当场纠正。
9、细心照料幼儿进餐和午睡,进餐时必须先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营造用餐气氛;再由教师将饭菜端送到幼儿面前;教育幼儿进餐时,不讲话,不哭笑,不打闹;工作人员对幼儿吃饭不要催促过急,放止梗塞或烫伤。午睡时,要勤巡视,注意观察,给幼儿盖被,纠正不正确睡姿;值班人员严禁睡觉、看书,干私活或擅自离开幼儿。
10、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确保万无一失。要求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必须送到班上交给老师教师,家长因特殊原因中途接走幼儿时,教师应在《班务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幼儿离园时,必须组织好幼儿在教室安静有序地等待;幼儿离园时,老师师必须确认接幼儿的人是该孩子的监护人﹙或监护人代理人﹚和固定受托人,准确无误后方可放行,严防幼儿丢失和拐骗幼儿事件发生;如是其他人员来接幼儿,教师必须给家长打电话确认无误后,方可准予接走,否则老师不予放行。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幼儿园师生财产免受破坏和损失,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门卫保安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克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2、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园区,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正常秩序,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正常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3、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幼儿园,应到规定位置停放。
4、严禁各种商贩进入园内或在幼儿园门口摆摊叫卖。
5、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6、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7、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8、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饮水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根据《食品卫生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病媒生物防治的常规工作,确保我园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幼儿园学生生活饮用水及自备水源,应经市疾控中心水源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5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水井要设有井盖,加固上锁,设专人定时供水,二次供水蓄水池要加盖、加锁,溢水口要加设网罩。
三、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确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学校的自来水供水蓄水池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清洗,每年至少采水样送市疾控中心检测一次。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机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消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四、从事二次供水蓄水池和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五、师生直接饮用的桶装水必须是标有生产日期和QS认证标志的,并每月向供水放索取检验报告,以确保广大师生用上安全、放心的纯净水。
六、学校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部门。
七、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当天工作学习结束后必须关掉房间所有电源,包括饮水机电源。严禁学生自行拆卸饮水机,如有故障及时到总务处更换。
八、锅炉房供水设备每学期使用前必须进行排污、清洗。锅炉房提供师生饮用的开水须保证大道100℃。提供给学生和幼儿直接饮用的开水应降温到60℃-70℃后存入保温桶,确保学生和幼儿安全。
九、食堂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以及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十、学校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并自觉接受当地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一、晨检目的
1、及时了解幼儿身体状况,并随时观察、跟进。
2、加强与家长沟通,争取家长理解与配合。
3、加强班级保教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4、最终目的是为了不断提高幼儿保育保健质量。
二、程序及要求
(一)天天接送幼儿的晨检程序
1、在园门口晨检后,到班级教师再检查。
2、教师进行基本的身体检查,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3、发现身体不适,尤其是发烧、手足和空腔部位有疱疹的要及时告诉家长和老师,不得瞒报。
4、教师务必及时把晨检时有问题的孩子的状况记录在晨检记录上并向园长汇报。
(三)跟进措施及要求
1、每位保教人员上班第一件事,对幼儿进行晨检并做好详实记录。
2、分管园长每一天检查一次,《晨检记录》的记录状况。
隔离和检疫:
1、一旦园内发生传染病时要立即隔离病人并送往医院隔离治疗。护送人员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同时通知家长并上报给园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
2、在患儿尚未离开园所之前,应随时对其所在班级和污染物进行消毒,即随时消毒,以迅速杀灭从机体排出的病原体。自己在园内采用流动紫外线消毒或0、2%的过氧乙酸溶液喷雾消毒一小时,消毒后进行通风换气。
3、对密切接触者(即患儿所在班级的幼儿)进行防疫,并与其它班级隔离。检疫期间对患儿所在班级应加强晨、午、晚检,早期发现病儿及时隔离。观察期间不能接收和转出儿童。
4、为防止传染病蔓延,应暂时停止接收和转出儿童。直至最后一批患儿传染期满,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并贴合解除隔离的标准,待进行终末消毒后才能解除隔离。
5、待患儿离园后,对被污染的处所以及一切物品进行最后一次彻底的消毒。
6、隔离患儿直至各种传染病的症状完全消失,待痊愈后持所在地段保健科证明方可返园。
7、保护易感人群,传染病流行季节儿童活动室、卧室勤通风换气,勤晒被褥。对易感可用板蓝根冲剂连服3-5天。
8、加强晨检工作,时刻注意儿童的各种身体异常变化,一旦发现病儿立即隔离,以减少传染机会。
9、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教师的自我保健意识。
10、幼儿和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学生因上课下课时拥挤,或者发生火灾等意外情况时发生踩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预案:制定《校园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预案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学校的发展不断完善。
2、明确责任:学校要健全预防拥挤踩踏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落实措施
①加强值班,建立教师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值班制度。在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要有值班老师组织疏导。倡导错开时间,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强调安全第一,不强调整齐快速。
②强化学校对晚自习的管理。学生晚间自习,必须有教师值班、干部带班;当停电或照明设施损坏时,要及时开启应急照明设备,同时带班干部和值班教师要立即到现场疏导。
③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班额大、年龄小的学生及班级安排在底楼或较低楼层教室。
二、防踩踏硬件设施
1、学校应在教学楼楼道里安装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设备。
2、教学楼道和楼梯的墙壁装置应急灯、标明逃生方向的安全出口指示灯。
3、楼梯口转弯处张贴“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警示语。
4、在楼梯台阶上画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
5、教学楼过道不堆放课桌及其它杂物等。
三、开展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安全意识的教育:
学校要定期通过惨痛的拥挤踩踏事故的案例,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和严重后果,掌握防范措施。
2、安全行为的培养:
培养学生上下楼梯轻声慢步并靠右行走的习惯,禁止追逐打闹。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应当及时告诫、制止,与学生的监护人沟通。学校要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对拥挤踩踏事故的训练,提高学生防范能力。
3、如何应对拥挤踩踏事故:
心理镇静是个人逃生的前提,服从大局是集体逃生的关键。当出现拥挤踩踏时,应保持情绪稳定,切忌惊慌失措。要听从现场老师的指挥,服从大局。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时,要马上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若被推倒,要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同时尽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畅。
四、防踩踏安全定期检查
1、学校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老师防踩踏值班到位情况。
2、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或更换损坏的楼梯通道照明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检查楼梯通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
1、成立防雷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各班主任等有关老师,要经常开展预防雷电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雷意识和能力。
3、在学校发生雷雨时,要迅速进入教学楼,切忌在操场上等空旷场地逗留。
4、雷电时,各教室、办公室要关闭门窗,防止雷电侵入。人员要尽可能远离窗户,远离电灯、电话、室外天线的电线等。
5、雷电时,禁止使用电器,要提前关闭电视机、音响、影碟机、电脑等室内的用电设备,并切断电源及信号线路。
6、雷电时,不要触摸水管、暖气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远离电线等带电设备或类似金属装置,不要靠近孤立的大树或烟囱,不要在雨中使用金属杆雨伞。
7、若遭受雷电灾害后在积极自救的同时,及时逐级向上级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8、为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学校要加强对防雷设施的检查维护,如发现防雷设施损坏的,要排除防雷安全隐患。
9、发生雷雨天气时,学校防雷领导小组及各个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防雷工作。
10、双休日、节假日,在离校前要做好切断一切电源工作。离校后发生雷雨天气,学校门卫要巡回检查一遍,以防不测,并做好记录。
11、学校各科室、各班主任及教研组长为各室的防雷负责人,对于违反本制度而造成损失和责任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晨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遏制学校传染病的流行,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晨检制度》,目的在于加强校园内传染病的监测和预防,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请各相关教职员工、学生干部遵照执行。
一、晨检目的:
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学校传染病等疫情,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安全。
二、晨检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的原则。晨检实行校长负总责,保健老师、班主任具体负责的制度。
三、晨检资料:
晨检是指学校在每日早晨到校时,由保健老师、班主任、班长、安全信息员分别对学生、教职工身体状况及相关状况进行了解和检查。晨检具体资料如下:
1.本人身体状况,有无发热、咳嗽或其他可疑的不适症状。
2.家人、离乡返乡与疫区人员、传染病病人接触状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或解除隔离材料。
3.病愈返校学生、教职工状况,询问身体恢复状况,查看医院诊断证明材料。
4.了解缺勤状况,询问学生、教职工缺勤原因、主要症状、就诊检查状况。
5.与防治传染病有关的其他状况。
四、实行点名制度和检查制度:
学校由处室负责人上班开始时间对教职工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由班主任在课前对学生进行点名和具体的检查。对缺勤师生,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应透过电话等形式,及时联系,详细记录其缺勤原因及相关状况。学生在校期间出现身体不适状况,任课教师、班主任等应及时与保健老师联系检查,予以处理。
五、实行康复复学制度:
对在晨检或在校期间发现的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教职工,学校应劝其及时就医。对已确诊患传染性疾病的学生,班主任要做好学生及家长的说服工作,不得边上课边治疗,要求学生在家治疗休息,由班主任报告给保健老师做好登记工作,对治疗完毕后要求返校上课的学生,务必携带正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康复证明)到班主任及保健老师处检查证明后方可返校上课。
六、实行追踪随访制度:
对患病的学生和教职工,处室负责人(班主任)每日进行追踪随访,了解其诊治状况,并及时报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班主任是学生“晨检”的直接职责人:
每一天须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及时上交。学校保健老师是学校指定的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认真做好全校传染病疫情的统计工作,对各班报告来的有传染病疑似症状和体征的学生进行筛查。对传染性疾病应当按规定程序进行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八、实行职责追究制度:
对拒不执行晨检制度或晨检不严格的处室和班级,将视情节,对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予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因晨检不力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依纪查处。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生命与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
第二条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经门卫或园长允许后在传达室等候接待。不得随意进入教室。
第三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事、物交接准确无误。
第四条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施救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严禁幼儿触摸电器开关、电热设备。严禁幼儿去锅炉房、厨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第七条教育幼儿遵守纪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经老师允许并有老师监护。
第八条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被接错。
第九条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秩序井然。
第十条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品或玩具放在嘴里,饭菜经降温处理后再用。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二条炊事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件上岗,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的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三条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四条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要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五条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六条加工用具、容器、餐具要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服、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三、药品安全
第十八条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分类存放,要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第十九条給幼儿服药时要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二十条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不得随意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要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要提高医疗保健和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三条组织幼儿外出活动时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要备药箱跟随。
第二十四条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和心理特点,不能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十五条组织幼儿活动时,教师和工作人员要密切监护活动全过程,不得闲谈或擅自离开,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教师或保育员交接班时要点清人数,记入档案,防止出错。
第二十八条加强纪律教育,提高防火、防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五、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各项安全工作均有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副职具体抓落实,本着“一岗双责”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建立各项安全工作档案、各种应急预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学校(含幼儿园、培训机构,以下同)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广大干部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第一条区教育局成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稳办。教育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制度落实。
第二条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系统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承担全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把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推动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委教育工委会、局务会研究安全管理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管理投入,保障安全管理工作经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三条区教育局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对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负责人综合协调、监督指导校园安全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制定和落实全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督促、检查局机关科室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规范管理等;组织抢险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处置;完成区委、区政府、市教育局和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抓好业务内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定期研究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提请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分管业务涉及的重大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分管条线、领域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救援和善后工作;派驻纪检组开展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监督,强化行政问责,严肃查处安全事故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第五条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担任局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的安全工作,包括节假日值班和防御自然灾害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与协调工作;协调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安稳办负责校园安保、消防、交通、锅炉、电梯等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建立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等管理制度,制订教育系统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组织综合性的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调研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三)教师工作科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干部任用考核、教职工聘用、评优晋级、人事档案、绩效工资等安全管理工作;处理涉及人事管理方面的教职工来信来访;做好师资培训安全工作,负责学校干部、教师集体外出培训的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检查学校财务资金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并投入,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五)教育科负责督促和指导中小学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中小学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防止中小学因办学行为不规范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指导中小学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学、质量抽测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中等专业学校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六)妇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七)关工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八)体卫艺科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抓好大课间及阳光体育运动等安全工作;负责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牛奶的安全工作;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安全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做好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育文艺、军训活动、国防教育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九)团委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志愿者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教育工会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教育招投标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幼教中心负责督促和指导幼儿园落实安全教育课程,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做好幼儿在园期间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幼儿园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做好新生入园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区教研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各类竞赛、考试、考核等活动的安全及试卷保密安全;做好教师培训、学生竞赛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网络安全技术管理,指导和督查学校电化教学工作;加强对教育网站、校园网络的监督管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校舍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学校校舍、附属设施和基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对学校危房的风险评估、检查、鉴定、改建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校舍安全问题的处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装备室负责教学仪器、后勤装备、化学药品、实验室、图书室、语音室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员的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督导室负责研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并将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招生办负责中考、高考、自考和其他教育类考试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招考工作的安全制度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协调处理高考、中考、自考及其组织的其他考试的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协助做好中考体育考试、英语口语测试、计算机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其他部门组织考试的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七)核算中心负责学校安全投入情况的审核、监督;负责学校账册安全、资金使用安全等结算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安全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八)资助中心负责各级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发放等相关业务活动的安全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群体科负责本部门组织的各项体育竞赛活动安全,学校体育设施、公共体育设施的安全督查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二十)体育运动中心负责区体校及“市队校办”运动员的生活、住宿、训练、竞赛等安全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发现科室及学校中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较为妥当的处理;指导学校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园)长、培训机构负责人担任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并积极主动配合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开展安全工作。
第九条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负责人是本处室、本年级、本教研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具体组织落实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教职工的岗位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督促和指导教职员工切实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要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在场,谁有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岗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实行“首遇责任制”,即任何一位教职工发现学校及师生中出现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应及时向有关负责同志汇报,并及时作出力所能及的较为妥当的处理。
第十一条实施安全责任汇报制。各科室办、学校要在汇报工作完成进度的同时,汇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科室督导学校过程中,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问题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局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科室、学校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第十二条实施安全管理责任考评制,将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管理工作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度,对于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在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方面有重大过失的相关责任人,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三条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要按照《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要求,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岗位设置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制定下发之日起执行。
1、保证幼儿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3、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4、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5、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6、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7、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8、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9、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10、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11、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12、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13、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14、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为学生饮用水管理员
2、教育幼儿养成不喝生水的良好习惯,坚持喝开水或矿泉水
3、幼儿园、班级要经常检查学生的饮用水情况,并随时教育幼儿不喝生水。
4、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饮水机应远离黑板,防止二次污染
7、幼儿园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8、在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9、幼儿园幼儿生活饮用水及其自备水源,应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1、托幼机构要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暑保暖设施,有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是专职人员方可从事医疗工作,可配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健老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放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保健室内须有专用观察小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保健室。
9、做好保健室的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保管好保健室的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工作,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又通知》,(教基[]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教基厅[]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建成立一中预防学生拥挤、踩踏事故制度如下:
一、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的正常运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二、凡一中师生员工,不得在学校各楼楼道集群停滞、拥挤、追逐和使用各种体育器械活动以及高声喧哗和发出的各种怪叫喊声。
三、各科任课教师必需在下课前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得拥挤、和高声喧哗。
四、每日学校课间操活动以及学校各种集体活动结束时和放学时间,年级组长;班主任教师必须在所任班级的楼道组织维护学生上下楼秩序。
五、值周的党员教师和教师值周,每当下课时应对各教学楼的楼道进行检查将其情况记载清楚。值周的行政人员和保卫科值班人员学校放学时应在大校门协助保安人员维护师生出校秩序。
六、学校的男女学生生活辅导员和生活区男女学生门卫必须负责维持生活区学生的上下楼秩序。
七、严禁任何人在楼栏杆上攀登、座、站。不得在楼道中追赶、拥挤、打闹以及使用各种体育器材(足球、篮球等)和集群逗留。
八、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加强管理,严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绝并妥善处置学校突发事件。学校每个教职员工,既要对自身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本职范围内的各项安全工作负责。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各小学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各小学副校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成员:
二、教职工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工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1、班主任教师:
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把安全工作细化到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的每个环节;正确、及时处理偶发事件,课堂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遇安全事故,在实施救护工作的同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在集体活动、集会中,必须全程参与管理学生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人、事、物,要采取积极行动,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校领导;关心班级学生健康成长,实施校外寄宿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以及学生往返的安全管理。
2、科任教师:
确保课堂教学安全,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协助班主任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安全工作职责,上课不迟到早退和旷课,自始至终不离开学生,及时清点学生到课堂情况,掌握学生动态(包括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采取相应方式处置和报告。
三、工作制度:
1、实行分部、分包管理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必须认真做好所承包的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要认真负责,落实岗位责任制。
2、督导检查制度。领导小组每个成员对所承包项目随时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清除隐患。
3、例会制度:每周五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通报本校安全工作情况,随时改进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忽视安全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绝安全隐患,强化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园监控制度:
1、穿戴整齐,仪表端正,待人有礼,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2、严格把门,进出必问,按照幼儿园的规定和作息时间,按时开、关校门。
3、严密监视园内外及周边情况,有可疑情况或可疑人物要及时向园领导汇报。
4、每天定时巡视校园,杜绝安全隐患,不留死角,并将巡查情况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做好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设备问题及时报修。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园内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园内并做好解释工作。
4、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的批条,门卫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其登记、存档备查。放学时家长与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学生必须持证进出。
三、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在门卫室登记后方可入校,无证件者请被访人员下来接待,门卫必须一视同仁,不得徇私。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推销产品、发布广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1.午睡带班教师在幼儿午睡时不得离岗、聊天、接电话。
2.不大声训斥不入睡的幼儿,睡前可讲一些午安故事,对难以入睡的幼儿要多陪他一会。
3.幼儿睡眠时当班教师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幼儿的精神状态,及时帮助幼儿盖好被子,以免着凉;及时发现并纠正幼儿睡眠姿势,切忌蒙头睡、俯卧睡,以免发生危险。
4.发现幼儿有异常情况,如发热、剧烈咳嗽、流鼻血、腹泻、呕吐、梦哭要立即采取措施、注意观察并及时通知保健老师。对患有哮喘的幼儿要注意特别护理,严重者劝其回家午睡。
5.对于班中体弱、服药、容易出汗的幼儿要特别关注。
6.午睡时必须脱掉外裤、外衣,根据季节和气温穿适当的衣裤入睡,把脱下的衣裤折叠整齐放在固定地方,并且不要将外衣外裤当枕头。
7.教师要密切注意幼儿上下床的安全。
8.对于女孩的发卡等在入睡前由教师统一集中在教师处。
9.幼儿午睡时间为12:30以后,起床时间为14:50,教师帮助幼儿入睡、起床,帮助指导幼儿迅速有序穿脱衣裤和鞋子。
10.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时的安全隐患。
11、教师守睡时违反以上制度,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教师自行负责。
本制度自签订之日起有效,且长期有效。
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安全,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保护幼儿安全,防止走失、受伤、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一、家长接送幼儿制度:
(1)来园:幼儿来园时间8:30止,须由家长送至教室交给班主任,
(2)离园:幼儿离园时间4:00起,均由班主任送至门口。小托班—4:00,(小班部大门口)中大班—4:00,大门口(大班);小门口:(中班)。
须由家长接,家长不进园,接送均在园门口,要求家长遵守时间,减少幼儿交叉感染机会,不让陌生旁人领去,防止坏人冒领。
(3)来园、离园时教室只开一扇门,防止幼儿随人多走失,不空关幼儿。不让幼儿单独留在活动室或办公室内。
(4)把好园门。门卫坚守岗位,幼儿来园、离园时要密切注意,防止幼儿擅自离园,除来园、离园外时间关好园门。对外来人员要询问登记,身份不明者不得进园。严把大门不得丢失幼儿。
(5)加强晨检。不让幼儿将危险品带入园内(如:别针、珠子、尖针、小刀等物)。
(6)药品保管。保健员保管好各类药物。幼儿带来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喂药时要仔细核对,要三查(姓名、药品、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二、交接班制度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点清儿童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11:30。
(2)幼儿在园所内发生任何异常情况,无论大小,无论后果如何,值班人员都必须如实交班。
(3)值班护导。每天安排早晚值班,巡查幼儿安全,安排教师早晚延时护导,护导与带班者均应不缺勤、不迟到、不离岗、互报人数。认真做好护导工作。
三、教职工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操作,加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2)全日观察。教师配合保健员加强对幼儿的全日观察。午睡时要加强巡视,不准用被蒙幼儿,防止窒息高烧昏厥等意外事故发生。
(3)外出安全。幼儿外出散步、参观等要有2人以上带领,严禁1人独自带班外出,春游等活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并注意运动器具的安全。
(4)食品安全。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另有食品安全制度)。家长幼儿不能将食品带进园。
(5)防止烫伤。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的汤、菜、饭、开水要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加盖,不准放在地上,防止烫伤、防止污染,茶水桶加锁。
(6)每二周由安全专检员及保健主任进行园舍、器具、设施、设备电线用电安全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苗子,及时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妥善开关门窗,要用搭钩和椅子等及时固定门窗,防止碰碎玻璃,刺伤、轧伤幼儿。凡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所经常检查,无尖锐危险物,不乱放杂物,保持通道通畅。
(7)灭虫药物保健员专人负责投放,并记录好投放堆数,严格投放时间,在双休日投放,下周一早上有二来园前全数收回,并严禁放在班上。
(8)认真做好各类记录:
1、幼儿园教职工对所负责的安全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幼儿园分管安全的行政领导报告或直接向园长报告。
2、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必须在每季度30日前,书面向教育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幼儿园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3、幼儿园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打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4、值班人员要向幼儿园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5、幼儿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幼儿园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6、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以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1、送孩子时咪咪班、小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班主任处,中大班孩子必须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大门内。经保健老师晨检后方可入园。
2、一律凭接送卡来园,离园。接送孩子时请家长在大门口主动出示接送卡, (如接送卡已丢失,请及时到班主任处补办)下午接孩子后请立即带孩子离园,不玩运动器具。
3、请家长将接送孩子的汽车停放在大门南北两侧的主干道上,避免不安全隐患。
4、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①交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交班,清点人数,写好姓名。姓名与人相符,有情况向接班老师交代清楚, 经接班老师核对,方能离开。
②接班老师要求做到:准时接班,核对人数,不擅自离岗,管理好幼儿,注意幼儿安全,防止走失等事故的'发生,对陌生人来领,要提高警惕,详细询问,慎防发生冒领,坚持到最后一名幼儿领完方能下班。
一、防踩踏安全管理
1.制定《学校预防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2.在教学楼东西两侧楼梯,指定不同年级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的位置。
3.合理安排班级教室,将班额大、年龄小的学生及班级安排在底楼或低楼层教室。
4.实行错开时间及分年级、分班级逐次下楼制度。
5.学生上放学、间操、上下课、集会等集中上下楼梯时,班主任带队,每个楼层转角处有值周老师值班。
6.学生到功能室上课,必须排队,做到不推拥,不喧哗,不怪叫。
7.明确楼层值周老师的职责,学生离开教学楼或进班级后,值周老师才能离开。
8.实行学校领导防踩踏值班(带班)制度。
二、防踩踏硬件设施
1.教学楼楼道有能正常工作的照明设备。
2.在楼梯台阶上画中间标识线及行进方向指示标志。
3.楼梯口转弯处张贴“礼让右行,注意安全”,“下楼慢行,请勿拥挤”等警示语。
4.教学楼道和楼梯墙壁装置应急灯、标明逃生方向安全出口指示灯。
三、防踩踏安全教育
1.定期对学生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
2.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时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3.培养学生上下楼梯轻声慢步,靠右行走的习惯。
4.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时,值班老师应及时制止。对学生在上、下楼梯时故意打闹、堵塞楼道通行的不良现象给予制止、批评教育。
5.学生上下楼梯时若被推倒或滑到,后面的同学必须立即停步倒地学生应设法靠近墙壁,身体蜷成球状,双手在颈后紧扣,以保护身体最脆弱的部位,同时尽量露出口鼻,保持呼吸通畅。
四、防踩踏安全检查
1.学校负责人要每天检查老师防踩踏值班到位情况。
2.定期检查、及时修理损坏的楼梯通道照明设施。
3.定期检查楼梯通道,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请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必要时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