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 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一、重视安全预防教育,针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制订相应的工作细则。使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学校每学期组织全校安全教育报告或讲座1——2次。使学生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建立每月1次周班会安全教育制度,在班级开展交通安全、预防火灾及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四、抓好新学期安全教育,在每学期开学教育中安排安全教育内�
五、开展晨会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六、做好节假xx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每学期寒暑假及其它节假xx学校向学生印发假期要求,假期结束班主任收回“家庭意见反馈表”,掌握和了解学生假期情况。
七、搞好周末事故高发期的安全检查工作,派专人负责校门及校园安全巡视检查工作。学生会安排“纪检组”进行辅助巡视。
八、进行周末大扫除安全教育。对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均提前做好防范教育。各班班主任直接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九、搞好校园、班级静态环境的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郁的安全防范教育氛围。从思想上抓好师生安全防卫工作。
十、班级考核工作中,每学期就各班安全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并量化打分,作为评优重要条件。
一、新员工上岗安全教育
1、新员工包括:新进厂员工、进厂实习员工;
2、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上岗;
二、转岗人员安全教育
1、工段之间的转岗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同新职工上岗教育相应内容;
2、转岗为特种工种的,按特种工种上岗要求教育规定执行。
三、重新上岗安全教育
离开工作岗位6个月以上,重新上岗应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并做记录;教育内容同三级教育相应部分。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行车工、叉车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独立上岗操作,并定期参加复审;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进行培训: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一定时间的相应工种的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并经公司有关部门技能鉴定合格的。
五、相关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厂长、工段长、班组长上岗一年内经过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2、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取得资格。
六、日常安全教育
各班组每周至少一次进行安全教育,并开展宣传活动;
七、违章、事故教育
1、对于在日常检查中出现的违章者,工段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做好记录;
2、对于因违章造成事故者,要对其进行厂级和班组级教育,教育内容为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潜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务必定期理解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务必理解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务必理解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理解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理解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务必理解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理解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务必理解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资料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资料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务必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务必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理解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7、项目部务必制订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普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防护能力,现根据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的有关规定,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新工人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㈠、凡公司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及分配来的实习和代培人员,分别由公司进行一级安全教育。项目经理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
⒈公司教育:
①、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②、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③、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④、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⑤、讲公司内、外工伤事故血的教训。
⒉项目经理部教育:
①、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②、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③、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⒊班组教育:
①、讲各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②、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③、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④、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公司及项目经理部两级教育,对教育内容要进行考核,造册登记。教育人和接受教育人要签字备查。
㈡、配合施工的外包队工人进场,由项目经理、安全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保卫人员进行治保消防教育,并填好安全教育登记卡(册),教育者与接受安全教育的包工队长或大班长,必须签名备查。
二、变更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凡有变更工种工作的工人项目部必须及时通知安全部门和现场安全员进行变更工种工作的安全技术教育,责任划分:由公司变更的,由公司质安科进行教育。由工地变更的,要通知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变更工种安全教育,由教育人员填写安全教育卡(册),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都要签字备查。
三、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
1、国家规定的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起重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龙门吊司机等特殊工种,由器材部、安全科配合办公室申报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进行培训取证。
2、凡经劳动保护教育中心培训发证的电工、焊工、小机动翻斗车司机、起重工、塔吊司机、架工、司发证的机操工、及其它特殊工种,人员在本单位的,器材部必须造册证件号码,取证日期都必须登记清楚备查。凡特殊工种人员在工地的,安全员将本工地的特殊人员名单登记造册。
四、公司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培训教育:凡是与施工生产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市一级安全监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教育(包括证件复审培训)。由公司工程部安全科配合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度持证率应达80以上。
学校安全教育,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教师和学生的不一样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重点分层次地确定安全教育的目标和资料,利用学校教育阵地,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工作。
一、对学生的教育
(一)教育目标
主要是让孩子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明白在校内、外的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常见事故,掌握在危险情景下的避险方法,初步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本事。
(二)教育资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教育。
(2)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识别交通信号、标志,初步掌握安全乘车、乘船、乘机的知识,明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其他报警方式。
(3)消防安全教育。了解火灾类型和起火原因的简单知识,养成不***、不抽烟、不随便燃放烟花爆竹,不带火种进山林等良好习惯,明白或火灾报警方式。初步掌握轻微火情的扑灭办法和在公共场所、山林火灾中逃生的自救常识。
(4)食品卫生教育。不吃腐烂食品,不随便买零食,懂得简单的食物中毒预防知识,明白医疗急救电话。
(5)简单的体育运动安全知识教育。
(6)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7)明白和处置常见动植物伤害的简单知识。
(8)饮水卫生知识。
(9)预防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基本知识。
(10)纪律教育。要公众或团体场合,听从教师指挥,不乱走、乱跑、不拥挤打闹。
二、对班主任及其他教职员工的培训
(一)教育目标
教育他们关心爱护学生,认真履行保护学生安全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使他们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依法治“安”的法制观念,熟悉并自觉遵守涉及安全的法规、规定,熟练掌握各类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方法,具备准确分析安全与危险的确定本事,在紧急状况下组织学生逃生避险的应急能力。
(二)教育资料
(1)职责意识教育。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职责人,班主任是主要职责人,其他教职员工是相关职责人。
(2)法制意识教育。
(3)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安全乘坐交通工具,不在交通危险地区搞活动,在交通事故中迅速组织学生自救。
(4)消防安全教育。掌握各种防火知识并能有效告知学生,了解不一样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在火灾中迅速组织学生逃生避险。
(5)食品卫生和防疫教育。分辨常见传染病并了解其预防办法,掌握简单的农药及其他化学品中毒抢救方法。
(6)保护学生在劳动、体育、竞赛时人身安全的知识教育。
(7)组织学生在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时迅速逃生避险,实行自救自护,并求得援助的安全知识和本事的教育。
(8)爱护学生、关心学生的师德教育。
(9)坚持和调适自身及学生健康心理的常识。
三、实施途径
在实施中小学安全教育中,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同时要与家庭密切配合,争取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劳动、旅游、林业、保险等部门和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完成好教育任务。主要实施途径有:
1、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份最终一个星期一)。规定学校安全教育周或安全教育月。集中对师生进行教育和培训。
2、周、班会和活动课。进行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演练,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教育活动中,收到巩固知识、强化技能的效果。如请外来的专家开讲座,搞模拟演练,看表演,举办作文、书法、绘画、演讲等比赛,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办专刊等。
3、学科教学和学校文化渗透教育。
4、学校将按上级规定,每年分期分批派出相关人员到县参加各种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
一、学校少先队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红领巾小广播等宣传阵地,介绍安全、法制常识及自护技巧,增强学生的自护能力。
二、各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及各种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水、电、火、煤气、雷雨天、交通、饮食、体育活动、劳动实践、外出活动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三、大队部每学期要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特点,分别举行不同内容的安全知识讲座;同时每学期要邀请交警、法院的校外辅导员到校进行专题讲座1-2次。
四、每学期、每位学生要制定一份安全公约,每个寒暑假要制定一份假期安全公约,促使学生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安全公约上必须要有学生、家长、老师的签名)
五、实行教师护送路队制度。要求教师每天护送路队安全通过路口;实行小交警执勤制度,确保每个路口的交通安全。
六、每学期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分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与沟通,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一、园内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集体活动,有关部门和负责老师一定要周密计划,严格组织,确保安全。
2、集体活动前,各班应按时排队,有序前往指定地点,做到静齐快。如需带座椅,应规范执拿,轻拿轻放。
3、集体活动时,应坐姿端正,认真观看或听讲,不随便走动,不交头接耳。
4、集体活动结束后,应按序整队回教室。上下楼梯速度要慢,注意礼让不抢先。
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组织幼儿开展园外集体活动,事前须报园长室批准;组织全园性的园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活动前,有关负责人要仔细研究,周密计划,严格组织。
3、要派人事先勘察活动场地、环境,确保活动场地符合安全和活动要求。
4、要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班必须有一名教师带队,各班须二名教师。带队教师必须自始至终组织好队伍,照顾好幼儿,及时处置偶发事件。
5、集体活动前,必须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6、无特殊情况,幼儿应戴安全帽参加活动。活动过程中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得私自脱离集体。遇有特殊情况应报告老师。
7、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幼儿一道步行。
8、活动结束后,教师应把幼儿带回幼儿园。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个幼儿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
9、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租乘国有(A类)运输单位的车子,所乘车辆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安全承运合同。不得超载,不得乘坐无三证(健康证、驾驶证、上岗证)的人员驾驶的车、船。
10、其他单位要求组织幼儿参加的集体活动,须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否则,幼儿应予拒绝。
三、幼儿上学放学安全防范制度
1、应按时入园,及时回家。不要在园外游玩。
2、教师在中午和傍晚放学时,应组织幼儿排好路队,及时护送幼儿离园并安全穿过校门前马路。
3、值日老师应准时在园门口做好组织管理工作。静园时间到后,值日老师应清校,检查每间教室,发现有未回家幼儿,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4、上学、放学时,幼儿不得在校门口滞留玩耍。路上应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结群嬉戏。
5、幼儿园禁止幼儿单独搭车上、下学。
6、严禁接送车辆进入校内。
7、如遇恶劣天气,教师应妥善处置难以回家的幼儿。
四、幼儿课间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课间活动时间,应及时作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上下楼梯,靠右行,慢慢行,不并步,不跳步。
3、不玩危险性游戏。不在教室、走廊、楼梯等处追逃,不趴在走廊或楼梯的扶栏上,不把楼梯扶栏当滑梯。
4、不玩各种电器开关、插头等,发现破损应马上报告老师,不要私自触碰。
五、体育课、运动会、课外活动安全防范制度
1、加强体育运动安全教育,使幼儿了解造成运动伤害的原因、后果及预防措施,掌握自我监督和预防伤害事故的方法,进行科学的锻炼。
2、教师要全面了解幼儿身体素质基本情况,适应个别差异,加强个别指导。
3、要做好准备和整理活动,运动量要适中,重视做好体育活动中的保护工作。
4、要加强组织教学和纪律教育,保证体育活动有序进行。幼儿因病等请假必须履行手续。
5、幼儿穿着要符合锻炼要求,如穿运动服和无跟软底鞋。不戴帽子和围巾,身上不要佩带金属徽章、别针、小刀和其他尖利或硬质物体等。
6、园内运动会时,不要随意站在跑道上,不来回穿越跑道或投掷场地。不参加比赛的幼儿不得接近赛场,应在指定地点有秩序的观看比赛。
7、教师应定期检查学校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8、体育器械,非老师许可,严禁私自玩耍。
一、学校政教处、保卫科要经常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并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班主任必须有安全记事本,每次安全教育都要有记录,学校政教处要随时检查。
三、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并通知班主任、 政教处进行教育。
在校期间学生人身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1、学生在校期间,校门卫要看好校门,学生不得无故出校门。
2、任何单位、个人到校找学生都要经过学校保卫科批准,并由门卫或教师派人到教室通知。如有事必须请假离校的,由学生写好请假条给班主任签字后交给门卫方可。
3、学生有事必须中途离校的,取自行车要有班主任的批条。
4、机动车辆禁止进入校园,如工作需要确需进入的要由门卫提醒司机慢行,并指挥车辆安全行驶。
5、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随意把学生驱逐出教室或校门,如有违反,学校将予批评。
6、任何教师、班主任不得体罚学生,如有违反学校将给予批评。不准歧视生理有缺陷和学习困难的学生。
7、没有经过学校政教处、保卫科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把学生从课堂上带走,上课期间,教师要负责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如有违反规定导致学生发生意外的,由该教师负主要责任。
8、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学生人身自由。
9、学校学生主管部门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有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10、全体教职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课间或课后如遇到学生遭受外来人员的侵害而视而不见者,学校将给予严厉处分。
11、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实验员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较危险地方打扫卫生,班主任必须在场,并教育学生注意安全。不准学生用湿抹布擦电器和电器开关。禁止学生随意动开关、电器。
12、实验室的实验员要在大扫除之前把实验室的危险品存放好,并在打扫结束后检查危险品是否完好。
集会、比赛以及外出等活动安全的规定:
1、安全集会,班主任必须在场指挥学生。各教学楼的楼道要安排人监控,禁止学生上、下楼梯追逐、打闹。散会后大会主持人要对全体学生有秩序的进行疏导,重大集会前,学校领导组织安全保卫人员对学生现阶段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2、学校召开运动会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班主任到场管理好本班学生,保卫人员负责整个会场的安全保卫工作。运动会期间学校校医不得离开会场。
3、外出活动安全。如学校各班级、年级组、各教研组、各处室自行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要由本次活动的负责人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活动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教师名单、学生名单、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经学校领导开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把活动内容书面通知学生家长。活动期间所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不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积极配合组织者对整个活动进行有效监控,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不提倡学生到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活动,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的活动,如集体到野外、江河游泳、条件不合格的溜冰场开展溜冰活动等,不要搞有危险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一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学生集会、比赛等活动以及外出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奖励和处分,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分为通报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以及给予物质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对单位的处分分为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评先资格。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励每年进行一次。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权限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没有规定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确定,但上级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成绩突出的`,由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
第七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并可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避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二)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特别突出的;
(三)长期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绩显著或获得国家级奖励的。
第八条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安全生产年度评先工作小组,负责安全生产评选奖励工作。奖励的具体方案由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参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年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报市政府批准。
第九条奖励经费可从以下渠道筹措:
(一)政府的财政预算安排;
(二)其它合法经费来源。
第十条给予嘉奖、记功的,由市或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推荐,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年度评选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审批程序和权限报同级人事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给予通报表彰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三章处罚
第十一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类伤亡事故、死亡人数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数的、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扣减该单位的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分数,并取消评先资格。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对相关政府或主管部门、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9人伤亡的,或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按下列规定处分:(一)给予事故责任单位负有相关责任的人员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给予事故单位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奖评先资格。
第十三条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发生死亡10人以上安全事故的,按照上一级人民政府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对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和处理,或者未按规定组织救助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负责安全生产事项审批的部门,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部门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被奖励的单位和人员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批准机关撤销对受奖单位和人员的奖励决定,收回奖励证书、奖章及物质奖励,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经济处罚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具体适用中的有关事宜由__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实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指的是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副业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培训实习人员、外单位在生产区域施工或长期作业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厂级安全教育由总公司负责,侧重法制教育,以增强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安全意识,时间必须达到42学时,内容包括:
(1)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重点是生产安全方面的法规。
(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通用的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主要有防火防爆、火灾扑救和火场逃生、防尘防毒、防腐蚀、防泄漏、电气安全、机械安全、防触电等。
(5)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包装、储存、装卸、运输和废弃物处置的安全事项,企业生产中主要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6)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车间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侧重与车间生产制度、生产工艺、安全防范知识、应急救援的程序和方法,时间必须达到20学时,容包括:
(1)本车间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要求。
(2)车间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工艺及其特点,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的重点部位。
(3)车间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典型事故案例。
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侧重与各个岗位具体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职责,时间必须达到10学时,内容包括:
(1)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劳动纪律。
(2)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生产特点、作业环境、设备状况、消防设施、危险部位及其安全防护要求,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隐患报告方法。
(3)班组特别是本岗位生产中的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岗位操作安全要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