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管理制度(精选22篇)
一、一日生活安排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各年龄段儿童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本地区的季节变化和本托幼机构的实际情况,制订合理的生活制度。
(二)合理安排儿童作息时间和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各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和次数,注意动静结合、集体活动与自由活动结合、室内活动与室外活动结合,不同形式的活动交替进行。
(三)保证儿童每日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全日制儿童每日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儿童不少于3小时,寒冷、炎热季节可酌情调整。
(四)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托幼机构服务形式合理安排每日进餐和睡眠时间。制订餐、点数,儿童正餐间隔时间3.5~4小时,进餐时间20~30分钟/餐,餐后安静活动或散步时间10~15分钟。3~6岁儿童午睡时间根据季节以2~2.5小时/日为宜,3岁以下儿童日间睡眠时间可适当延长。
(五)严格执行一日生活制度,卫生保健人员应当每日巡视,观察班级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以保证儿童在托幼机构内生活的规律性和稳定性。
二、儿童膳食
(一)膳食管理。
1.托幼机构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托幼机构应当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保证儿童按需饮水。每日上、下午各1~2次集中饮水,1~3岁儿童饮水量50~100毫升/次,3~6岁儿童饮水量100~150毫升/次,并根据季节变化酌情调整饮水量。
3.儿童膳食应当专人负责,建立有家长代表参加的膳食委员会并定期召开会议,进行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与儿童膳食要严格分开,儿童膳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
4.儿童食品应当在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进货前必须采购查验及索票索证,托幼机构应建立食品采购和验收记录。
5.儿童食堂应当每日清扫、消毒,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食品加工用具必须生熟标识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餐饮具、熟食盛器应在食堂或清洗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消毒后保洁存放。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识、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6.禁止加工变质、有毒、不洁、超过保质期的食物,不得制作和提供冷荤凉菜。留样食品应当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要,并作好记录。
7.进餐环境应当卫生、整洁、舒适。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
(二)膳食营养。
1.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生理需求,以《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为指导,参考“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s)”和各类食物每日参考摄入量(见表),制订儿童膳食计划。
2.根据膳食计划制订带量食谱,1~2周更换1次。食物品种要多样化且合理搭配。
3.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儿童清淡口味,达到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提高儿童的进食兴趣。
4.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1次膳食调查和营养评估。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寄宿制托幼机构应当达到“DRIs”的90%以上。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当达到“DRIs”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30~35%,碳水化合物50~60%。每日早餐、午餐、晚餐热量分配比例为30%、40%和30%。优质蛋白质占蛋白质总量的50%以上。
5.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日至少提供1次点心。
三、体格锻炼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及生理特点,每日有组织地开展各种形式的体格锻炼,掌握适宜的运动强度,保证运动量,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二)保证儿童室内外运动场地和运动器械的清洁、卫生、安全,做好场地布置和运动器械的准备。定期进行室内外安全隐患排查。
(三)利用日光、空气、水和器械,有计划地进行儿童体格锻炼。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运动中注意观察儿童面色、精神状态、呼吸、出汗量和儿童对锻炼的反应,若有不良反应要及时采取措施或停止锻炼;加强运动中的保护,避免运动伤害。运动后注意观察儿童的精神、食欲、睡眠等状况。
(四)全面了解儿童健康状况,患病儿童停止锻炼;病愈恢复期的儿童运动量要根据身体状况予以调整;体弱儿童的体格锻炼进程应当较健康儿童缓慢,时间缩短,并要对儿童运动反应进行仔细的观察。
四、健康检查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所)健康检查
(1)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所)。
(2)承担儿童入园(所)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接受相关专业技术培训。应当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开展健康检查,规范填写“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健康检查项目。
(3)儿童入园(所)体检中发现疑似传染病者应当“暂缓入园(所)”,及时确诊治疗。
(4)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当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0~6岁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
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在30日内向托幼机构所在地的接种单位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托幼机构应当在儿童补证或补种后复验预防接种证。
2.定期健康检查
(1)承担儿童定期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及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儿童定期健康检查项目包括:测量身长(身高)、体重,检查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测查视力、听力,检测血红蛋白或血常规。
(2)1~3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2次,每次间隔6个月;3岁以上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所有儿童每年进行1次血红蛋白或血常规检测。1~3岁儿童每年进行1次听力筛查;4岁以上儿童每年检查1次视力。体检后应当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
(3)儿童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所)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4)转园(所)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0~6岁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所)。“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
3.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
(1)做好每日晨间或午间入园(所)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当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作好观察及处理记录。
(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深入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疑似传染病儿童应当尽快隔离并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诊治,并追访诊治结果。
(4)患病儿童应当离园(所)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喂药时,应当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1.上岗前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
2.定期健康检查
(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
(2)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
(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
1)发热、腹泻等症状;
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
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
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
五、卫生与消毒
(一)环境卫生。
1.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每周全面检查1次并记录,为儿童提供整洁、安全、舒适的环境。
2.室内应当有防蚊、蝇、鼠、虫及防暑和防寒设备,并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集中消毒应在儿童离园(所)后进行。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阳光充足。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每日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每次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4.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抹布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当晾晒或控干后存放。
5.枕席、凉席每日用温水擦拭,被褥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清洗1~2次。
6.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每周至少进行1次玩具清洗,每2周图书翻晒1次。
(二)个人卫生。
1.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每日1巾1杯专用,每人1床位1被。
2.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当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刷牙,饭后漱口,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趾)甲,保持服装整洁。
3.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在园(所)内吸烟。
(三)预防性消毒。
1.儿童活动室、卧室应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每日至少开窗通风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不适宜开窗通风时,每日应当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
2.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日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反复使用的餐巾每次使用后消毒。擦手毛巾每日消毒1次。
3.门把手、水龙头、床围栏等儿童易触摸的物体表面每日消毒1次。坐便器每次使用后及时冲洗,接触皮肤部位及时消毒。
4.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预防性消毒方法应当符合要求。
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
(一)督促家长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托幼机构儿童常规接种、群体性接种或应急接种工作。
(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托幼机构内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应当立即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农村乡镇卫生院防保组)报告。
(三)班级老师每日登记本班儿童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儿童,应当了解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原因,对疑似患传染病的,要及时报告给园(所)疫情报告人。园(所)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追查儿童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
(四)托幼机构内发现疑似传染病例时,应当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当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暴发和续发。
(五)托幼机构应当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
(六)发生传染病期间,托幼机构应当加强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与其他班相对隔离,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所)手续。
(七)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对儿童及其家长开展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其防护能力和意识。传染病流行期间,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
(八)患传染病的儿童隔离期满后,凭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回园(所)。根据需要,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
七、常见病预防与管理
(一)托幼机构应当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培养儿童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平衡膳食;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
(二)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视力低常、听力异常、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及矫治。
(三)对贫血、营养不良、肥胖等营养性疾病儿童进行登记管理,对中重度贫血和营养不良儿童进行专案管理,督促家长及时带患病儿童进行治疗和复诊。
(四)对先心病、哮喘、癫痫等疾病儿童,及对有药物过敏史或食物过敏史的儿童进行登记,加强日常健康观察和保育护理工作。
(五)重视儿童心理行为保健,开展儿童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发现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及时告知家长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疗。
八、伤害预防
(一)托幼机构的各项活动应当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定期全园(所)安全排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伤害的'各项措施。
(二)托幼机构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三)托幼机构应当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暴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重大伤害时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托幼机构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儿童及监护人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普及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自救的能力。
(五)保教人员应当定期接受预防儿童伤害相关知识和急救技能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预防跌落、溺水、交通事故、烧(烫)伤、中毒、动物致伤等伤害的发生。
九、健康教育
(一)托幼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全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专栏、咨询指导、家长开放日等。
(三)采取多种途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每季度对保教人员开展1次健康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家长讲座。每班有健康教育图书,并组织儿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四)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相关知识知晓率、良好生活卫生习惯养成、儿童健康状况等健康教育效果。
十、信息收集
(一)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包括: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健康检查表或手册、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
(二)托幼机构应当对卫生保健工作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出勤、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膳食管理、卫生消毒、营养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
(三)工作记录和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字迹清晰。工作记录应当及时归档,至少保存3年。
(四)定期对儿童出勤、健康检查、膳食营养、常见病和传染病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及营养状况。
(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应用计算机软件对儿童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营养评估等卫生保健工作进行管理。
一、公司水电费抄表核算规定
(一)家属区水电费
1、办公室每季度抄表一次。
2、电费按照0.39元/度进行核算,水费按照2元/m进行核算。
3、核算明细表交财务部,统一从工资中扣除;没有工资的,住户自行将水电费交至财务。没有按时交纳电费,断电处理。
(二)单身宿舍水电费
1、办公室每季度抄表一次。
2、鉴于单身宿舍人员比较分散,根据目前情况,仍存在用电做饭、取暖及浪费电的现象。在单身宿舍居住的职工需交纳一定额度电费,电费收取标准:按照0.39元/度进行核算,以宿舍为单位,收取核算电费的70%,剩余30%作为日常照明用电费用由公司承担。
3、水费:暂不收取,倡导节约用水。如发现浪费水的现象,同楼层居住的职工每人向公司交纳20元水费。平时如发现水滴漏现象,职工应及时向公司反映。
(三)食堂水电费
1、机电科每月抄表一次,报办公室。
2、食堂属于承包制,电费按照0.55元/度进行核算,水费按照2元/m进行核算。
3、由财务部在核算食堂每月费用时予以扣除。
(四)水表、电表更换
公司统一安装使用后,如各户电表、水表有损坏的情况,由住户承担更换水电表的'费用。
二、浴室管理规定
(一)公司公共浴室仅供公司职工及生活区家属使用,严禁外人及非生活区居住人员使用;
(二)严禁在浴室内洗衣服;
(三)严禁在浴室内丢弃垃圾、杂物;
(四)洗澡结束后,做到关水走人,避免浪费;
如职工违反以上规定,罚款50元/次,如锅炉房管理人未按要求履行工作职责,罚款50元/次。
三、电视设备保管及收视费交纳管理规定
(一)电视收视费用
1、自愿原则:每年11月30日前,家属区各住户及单身宿舍居住职工上报下一年度电视收视卡使用意愿。
如无需观看电视,应将机顶盒、智能卡及相关配件交回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向公司说明情况,视为自愿续费。
如职工选择其他电视收看方式,可与其他运营商联系。
2、电视收视费收取标准:每户288元/年(广电公司收视费标准),按年缴费。收费规定:(1)家属区各使用住户全额缴费;(2)单身宿舍职工,以宿舍为单位减半收取144元/年,由在每个宿舍居住的职工均摊。如单身宿舍居住人数达3人(含)以上,可免收费用。(3)食堂职工就餐大厅、公司接待公寓免收费用。
3、生活区电视收视费由公司在上年度末统一向广电公司交纳。各户应交费用从工资中扣除或由住户自行向财务部交纳。
(二)其它要求
1、根据各住户或各宿舍上报的广电智能卡卡号,办公室进行登记汇总,绑定至每户或每个宿舍。
2、公司统一配备的电视、机顶盒及配件,各户负有保管责任。如出现损坏、丢失情况,由各宿舍或各住户负责维修或赔偿损失。
3、职工离职时应将公司配备的机顶盒、智能卡及配件交回公司,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并扣发工资。
四、生活区网络管理规定
(一)生活区网络属于公司办公网络的一部分,由公司统一支付费用,免费提供给住户及单身宿舍楼职工使用。
(二)职工可自行联系其他网络运营商,安装其它类型宽带,费用由住户自行承担。
(三)严禁利用公司网络发布或者转发敏感、不当言论及不良信息,严禁下载违法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五、卫生管理规定
(一)卫生区划分
1、家属楼:楼道公共卫生由各住户负责,每层住户负责本楼层门口至下层之间的楼道区域卫生(包含楼道窗户、窗台、楼梯扶手)。
2、单身宿舍楼:各宿舍及宿舍门口楼道卫生由各宿舍职工负责,公共卫生区域由公司安排专人打扫。
3、锅炉房:浴室,锅炉煤堆场,篮球场、篮球场至浴室门口道路,锅炉房周边林带,家属楼及单身宿舍楼楼前道路,垃圾箱及周边卫生。
4、食堂:食堂门口停车场,停车场至三角草坪道路、三角草坪道路南北至岔路口区域,食堂南侧门口区域。
5、生活区门卫: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生活区大门内道路、三角草坪两侧道路至岔路口区域,1号楼西侧至2号楼间南北向道路;
(二)其它要求
1、办公室每周不定时对生活区卫生进行检查,并根据卫生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检查情况宣誓时予以通报。
2、公司存放网络设备、水表、电表的房屋内,禁止堆放个人杂物。
六、生活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一)进出生活区时应随手关门,禁止让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否则刷卡人为引发的事件负责。外来访客需进出生活区时,请与在生活区居住的亲朋好友联系,由其引领进出。
(二)进出生活区刷卡待门锁开启后再推拉门,禁止蛮横、暴力开关门,无论步行还是骑电动车、自行车,门开至满足进出即可,开门角度不得超过闭门器限位,否则罚款50元/次,因人为原因造成门禁系统损坏的,赔偿全额修复费用,并处罚金100元/次 。
(三)门卡实施一人一卡制,不得转借他人,因门卡转借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转借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门卡使用者应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如果遗失,向办公室申请补卡,补卡费20元/张。员工离职必须将门卡或遥控器交回办公室后才予以办理离职手续,否则扣款50元。
(五)职工及职工家属进出生活区,使用门卡或遥控器。未购买遥控器的人员,如遇无人值守车辆需进出时,可通过门卡打开侧门进入生活区门卫值班室,操控电动伸缩门开关按钮进出,进出后,必须及时将电动伸缩门或侧门关闭。
七、其它规定
(一)各家属楼住户、单身宿舍居住的职工不得私自调换公寓或者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为了便于管理,公司将根据居住情况对单身宿舍楼进行统一分配,原则上以部门为单位进行分配宿舍,不再对新入职员工分配新的宿舍,对于不服从分配安排的职工,可自行搬离单身宿舍楼。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批准。
(三)公司分配好职工公寓、单身宿舍后,各住户须爱护房屋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如出现损坏等情况,由各住户自行承担维修、更换的费用。
(四)禁止向厕所、厨房下水管道乱扔杂物,如因用户使用不当造成下水管道堵塞,由各住户联系专业人员处理,费用由各户或者本单元住户共同承担。
(五)公司免收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等费用。
(六)公司维修工主要是为生产服务。如生活区家属楼、单身宿舍楼存在共性问题,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了加强职业道德,增进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发展,深入扎实地做好工地门前环境整洁,特规定如下:
一、工地生活区应有卫生包干平面图,落实卫生岗位责任制,做到定岗、定人,并配备勤杂人员,负责公共场所、厕所、宿舍卫生打扫,茶水供应等生活服务工作。
二、生活区大门外道路由门卫每天3次定时清扫,保护门前卫生整洁。大门外由专门清洁工生天3次清扫,确保工地外马路整洁卫生。
三、工地生产垃圾的设施,做到勤打扫、勤清运,保持场地文明整洁。
四、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清扫工作,每天不少于三次,确保食堂清洁卫生。
五、办公室清扫由专门清洁工上班前清扫一次。
六、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由室长每天安排宿舍人员一天清扫二次。
七、生活区、宿舍道路由专人包干,并不间断清理,保证场区及道路清洁。
八、食堂及生活垃圾集中倒入'环卫'垃圾箱内,每天清运一次。
九、工地门头、围墙须按公司规定统一标识。
十、工地内排出的污水、废水须按地区要求排放。
十一、工地内须设沉淀池及冲洗设施,对轮胎有污泥的车辆须冲洗干净方可驶出工地。
十二、防止灰尘污染居民及行人,须用绿网全封闭沿马路靠近居民一侧区域。
十三、夜间施工须经区环保部门批准。对居民投诉问题应及时给予解决。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1.工作要抱着"认真、负责、积极、进取、务实、创新"的态度,服从上级安排。
2.要有团队精神,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热爱部门,不得做损害部门的事。
3.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纪。
4.熟记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要求做到(有"三从四得"三从:服从领导、服从老师、服从部长;四得:吃得、做得、挨得、玩得、"三心两意"三心:用心留意身边事、用心听、用心做;两意:心意、诚意;与秘诀:胆大心细脸皮厚等)。
5.早晚检查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出席,需请假者必须得到批准方可。(特别是星期五下午)
6.捉虫、饭堂值日要到位,值日要准时,不得无故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者可向部长或该天值日组长请假,可与其他组员对调值日。
7.文书工作要落实到位(认真登记每天扣分情况,做好统计工作并按时按量上交等);成员当日检查时,如有班级卫生情况严重等,要及时向部长或总文书汇报。
8.开会要准时出席,做好会议记录,尊重他人,严于律己。9.要有时间观念,周记要准时交,工作、会议要准时出席。
10.仪容仪表要端正,不得佩戴首饰,工作时不得化妆、穿便服、穿拖鞋;注意言行举止,待人有礼,尊重师长;做事要以身作则。
12.把工作当成是一种乐趣,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
备注:
1、如迟到或缺席超过三次者,罚一次为部门义务卫生清洁。(特殊情况除外,劳动范围为四统一处、办公室等)。
2、请大家自觉遵守本规章制度,做个合格的生活部成员
集体备课主要解决教学计划、课程进度、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手段及方法等常规教学基本问题,以达到年段组内教师的集体智慧和个人特长有机结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目的。
1、集体备课应突出研究风气,既要研“教”,又要研“学”,实现教师的“教”为幼儿的“学”服务的目的。
2、要根据本年段的保教任务,明确各周的保教内容及安排,要重视保证课程实施的平衡性。
3、集体备课应建立在个体备课基础之上,集体备课的作用是再分析、提建议、添方法等。
4、要重视教学设计,要突出教学目标,突出幼儿的主体参与、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以及师生互动。
5、集体备课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根据集体备课的中心议题,由主备课的中心议题,由主备课人进行说课,内容包括教学目标制定的依据、达成教学目标的设计思路、教学内容、教法、学法、重点、难点等。
6、组内其他成员根据主备课人的说课,提出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最后形成成熟的教(学)案。
7、集体备课应做好记录,完成审议表格的填写。
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使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学习习惯,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全方面提高,特制定幼儿一日生活制度。
一、晨检
认真做好幼儿园的接待工作,检查幼儿有无发病,带药情况,有无外伤,有无携带危险物品等。
二、教育活动
1、教室要认真备课、刻苦钻研教材,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在活动中了解和发现幼儿的兴趣与要求, 正确的启发和引导,做到因材施教,做好随机教育。
3、配课教师要按时配课。
三、喝水
1、教师要根据季节变化供应冷暖适度的开水,夏季凉,冬季要保温。
2、按时组织幼儿集体喝水,除此以外要求幼儿用自己的杯子随渴随喝。
3、不能阻止幼儿饮水,不催促幼儿快喝,对不爱喝水喝不敢要求喝水的幼儿要多加关照,经常提醒他们喝水。
四、课间操
1、按时做操,做操前教师要仔细检查每位幼儿的衣服、鞋帽,做好防寒、防暑及安全检查工作。
2、教师示范动作要准确,要求幼儿动作要到位。
3、严禁大声训斥或粗暴-动作对待幼儿。
五、户外活动
1、保证幼儿每天户外活动时间在2小时以上,其中有组织的户外活动时间为:中班20分钟,大班30分钟。
2、注意幼儿安全,在活动中幼儿不能离开老师的视线。
3、教师要为幼儿创设活动条件,(如场地、器材等)游戏的内容丰富多彩。
4、在游戏过程中教师要积极引导、认真观察,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活动区活动:
1、保证幼儿活动区活动时间。
2、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活动空间喝丰富的活动区角,准备充足的活动材料。
3、在游戏活动中,教师要巡回指导,提供帮助,保证幼儿安全。
七、离园
1、做好离园前的准备工作(如整理衣物、洗手、洗脸等)教师做到对每名幼儿心中有数。
2、把每位幼儿亲自送到家长手中,如果不是本人家长接孩子,教师必须索取委托证,否则不能让其带走幼儿。
一、生活老师的管理:
1、督促学生执行《学生宿舍管理条例》和《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2、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熟悉学生在校及其家庭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细心做好思想工作;
3、每天做到上午、下午、晚上三次检查宿舍卫生、内务状况及楼道、水房、厕所等公共设施安全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超出职责范围的,务必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
4、督促学生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出入宿舍楼,按作息时间开放、关闭宿舍门和宿舍楼门;
5、做好宿舍楼内安全工作,每天午休前和熄灯后,清点宿舍人数,发现缺寝者要立即查明去向,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记录;
6、做好宿舍楼内卫生工作,指导、督促学生按规定整理内务,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保持宿舍内外清洁卫生,负责学生寝室的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7、根据天气情况使用空调,当宿舍无人时要保证所有电器处于关闭状态;做好宿舍楼内公物损坏情况调查和记录;
8、适时为学生宿舍开启和关闭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蚊虫;
9、学生就餐时要维持就餐秩序,防止学生乱倒饭菜,教育学生爱惜粮食,学生洗澡时要督促学生注意安全,不追逐打闹,防止烫伤,教育学生节约用水,随手关好龙头;
10、配合班主任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指导学生会生活部开展日常自查自检等自我管理工作:
1、生活老师昼夜值班,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热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尊重学生家长,耐心准确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
3、每日按规定填写《学生宿舍管理记录本》《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15请假需亲自办理请假手续,经本部门批准后由本人交给人事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如有急事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稿或委托他人办理,事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生活的管理:
为加强对学生生活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建整洁、文明、安全的生活、休息环境,培养符合素质教育目标要求的合格人才,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1、同学之间应互相关心、体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2、自觉遵守公共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社会公德,不讲粗话、脏话。严禁在宿舍追逐打闹。
3、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以任何借口从事其它活动(包括学习)影响他人休息。
4、要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少量现金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要存入银行或托老师保存。不准将贵重物品及现金放入宿舍。不准带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到宿舍。
5、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得进入男生宿舍。
6、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
7、自觉维护房间、厕所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在宿舍门前或向窗外倾倒垃圾、污水。
8、保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放置整齐,严禁墙壁门窗乱画乱贴、钉钉子,保持门窗墙壁干净无污迹。
9、每间宿舍安排一人担任寝室长。寝室长负责安排督促卫生值日人员,监督本宿舍内学生对本条例的遵守。发生问题必须及时向生活老师实事求是地报告。
10、宿舍内如发生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应保持冷静,服从统一指挥,自觉维护秩序,确保人身安全,不得哄闹滋事。
11、住宿学生应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章,积极参与创建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
12,餐厅就餐时要排队按规定位置就餐,保持桌面干净,严禁浪费。
13、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14、洗澡时学生严禁追逐打闹,防止烫伤,养成随手关水龙头的习惯。
15、学生请假需填写申请表由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批准签字方可离校。
一、学生要做学习的主人,在老师的引导下,认真阅读、解书本内容,提高学习能力。
二、勤学好问、有严谨的治学态度,积极进取、永不满足。
三、注意细心观察各种事物,学会正确的观察方法,养成良好的观察习惯。
四、上课时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做好必要的记录,勇于发表自己的见解,读书写字保持正确姿势,注意保护视力。
五、养成先预习、后听课,先复习、后作业的“二先二后”习惯。作业按各科规格要求进行,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不潦草、不拖延。解题正确、合理、规范。字迹清楚、端正并讲究速度,作业有错要订正。
六、实验要按规定的操作步骤进行,实事求是地写好实验报告。
七、自习时要保持安静,专心致志复习、预习、做作业,不高声谈笑,不无故离开座位,不做妨碍别人的动作,不做与自习无关的事。
八、考试应忠诚老实,不弄虚作假,在考前准备好考试用品,严格服从监考老师的指导。
九、重视体育教学,上课按体育课规定穿着,认真完成每堂课的学习任务,不得轻视体育锻炼。
十、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多看各种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活跃身心,陶冶情操。
为坚持和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学校建设事业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时间: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二、参会人员:
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需要可以吸收部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
三、会议内容:
(一)检查党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况。
(二)检查党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三)检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四)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纠正缺点错误,消除分歧,增进团结。
(五)党员向党组织汇报自己工作和思想情况。
四、会议要求:
(一)认真抓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征求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党员反馈。三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与党支部党员之间都要进行谈心,交流思想,查找问题,消除隔阂。四要虚心对待、诚恳接受群众所提意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结合个人实际和征求到的意见,认真做好会议发言准备。
(二)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上要对上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总结。每个党员都要紧紧围绕主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党性分析。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思想武器,开展思想交流,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自我批评要襟怀坦白,正视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相互批评要坚持原则,坦诚相见,真诚帮助,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要逐一对党员的发言进行评议,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党员之间也要开展互相评议。
(三)切实抓好会后整改工作。要针对群众反映和组织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整改措 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把各项整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四)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制度。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自己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支部活动时,应向党支部请假。
(五)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在会后7天内向党总支(分党委)上报组织生活会情况报告、征求意见汇总和会议记录等。党总支(分党委)汇总后,要将所辖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汇报。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6、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7、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刷牙。
8、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9、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10、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1、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12、设立保健室,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13、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肠道、呼吸道传染病消毒方法详见附表五、六)。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1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1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1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3、定期体检制度: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
4、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一、 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八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三、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一)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三)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四)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五)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了适应我支部党员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其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根据党章和院党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每名党员在组织关系转入本党支部时,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参加组织生活会应按照“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 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教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党员相互交流的目的。
组织生活会应当由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根据需要每一到三个月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最新会议精神,交流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情况,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会议通知提前一到二天发出,使党员早作安排,保证会议的出席率和质量。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
第五条 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全体成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该在会前向支委请假,但每年参会次数必须达到该年支部组织生活会次数的60%以上,各支部应做好出席记录。
必要情况下,党支部可以邀请总支委员或者总支派人参加,也可以邀请其它支部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 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主要检查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支委一班人的团结,能否深入实际工作、为党员和同学解决实际困难,达到端正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和工作作风的目的。
对不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支委会委员,支部书记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七条 支部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创造民主、团结、深刻、进步的会议氛围。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由支部书记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支部书记应在会后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八条 各党支部每年要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过程和内容要形成书面材料。评议内容包括: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院党委的决议,遵守校规校纪,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同学群众,关心同学疾苦,努力学习,勤奋工作,自觉维护班集体的利益。
第九条 民主评议要评选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予以表彰;对评议为思想不积极的党、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应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条 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应向党总支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十一条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就被视为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将其除名,并报院党委批准;对在六个月内不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找其谈话,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组织处理。
第十二条 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必须遵守保密纪律,对于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如有违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为保障住户身体健康,维护生活区公共秩序,营造安静、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绵阳城区犬只管理的通告》(绵府通告[20__]7号)、绵阳市涪城公安分局《规范犬只准养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结合zz生活辖区的环境管理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zz生活区犬只限养条件
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公司住宅小区为犬只限养区。限养区内实施养犬许可证制度,住户确需养犬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每户只能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住户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1、犬只饲养责任人条件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地常住户口或持有本地暂住证的住户;有独立的、具备养犬的环境、条件、设施,能保持饲养活动场所卫生,不侵扰邻居正常生活。
2、犬只准养品种
北京犬、西施犬、西藏猎犬、西藏小猎犬、拉萨犬、搏美犬、马哥犬、日本仲、丝毛黄、日本黄犬、吉娃娃、卷毛比熊犬、马尔吉期犬、约克夏黄犬、贵妇犬(玩具型)、蝴蝶犬、中国冠毛犬、叭儿犬、骑士查理王犬、布鲁塞尔犬、腊肠犬、西高地白更犬、丹丁.丁蒙特更犬、狮子犬除以上犬只准养品种外,其余均为本辖区禁养品种。
3、犬只体高标准
成年犬体高不得超过35厘米。
二、生活区犬只管理规定
1、办证:生活区住户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必须到所辖住所地的畜牧局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办理《动物免疫证》,向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犬只准养证》。
2、年审:《犬只准养证》由所辖住所地的公安派出所每年年审一次,逾期不年审的视为无证养犬。
3、防疫:犬主必须定期到辖区动物防疫部门规定地点为所养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检测,取得犬只免疫证明(标志)和检测证明。
4、变更:养犬人将准养犬只转让、赠与他人的,应当自转让、赠与之日起5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准养犬随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死亡、丢失的,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注销手续或将非限养区登记注册的犬只迁移到限养区内饲养的,公安机关将按无证处理。
5、备案:生活区住户在办理完准养手续后的5日内到所住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同时提供《犬只准养证》及复印件、犬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住址、犬主联系方式等资料和信息,以备相关部门不定期检查和应对突发事件的信息提供及跟踪。对未在生活区物管办登记备案的犬只,视为无证犬只。
6、饲养方式:经批准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拴养、圈养,严禁敞养,携犬出户生活区内须抱犬而行。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由携犬人负责立即清除。严禁任何个人将犬只带入生活区公共区域,严禁持证养犬户以盈利为目的的繁殖饲养犬只,禁止外来人员携犬进入生活区。
三、相关处罚规定
1、成立公司生活区犬只限养联合检查组
由物业管理公司、公司精神文明办、保卫部、公司工会、人力资源部、zz医院、法务部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负责不定期地对生活区饲养犬只进行检查,开展犬只饲养的防控宣传,配合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违规者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及无证犬只的捕杀等工作。
2、罚则
(1)严禁犬只吵邻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第一次发现将对养犬户予以教育,第二次发现对养犬户罚款两百元,仍不改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2)未按规定登记、备案、免疫和不做定期检测的准养犬只,对责任人处罚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3)未按规定拴养、圈养的犬只或在生活区公共区域范围(如公共楼道、道路、绿化地带、文化活动聚集区等)内进行遛狗活动的,第一次发现,对犬主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次发现,报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处理直至捕杀。
(4)犬主在其犬伤害(咬、舔、抓伤)他人时,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费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支持受害方依法向责任人提出相关赔偿和诉讼请求。
(5)未办理《犬只准养证》或不进行免疫注射并未拴养的犬只一律视为野犬,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予以捕杀。
(6)对于拒绝、阻碍检查或捕杀工作的责任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司员工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罚款方式:
在岗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所在单位代扣。
离退休员工从公司补贴中代扣。
其他非公司责任人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对于扣罚金额较大的责任人,当月一次性扣罚较难执行的,在保证基本生活费的前提下,可分月采取多次扣罚,直至扣罚金额执行完毕。
4、考核:
公司将犬只限养检查组、承担小区服务管理职责的物业管理公司纳入公司精神文明考核。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犬只管理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1、幼儿园设置幼儿专用保健室、隔离室。
2、保健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保健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保健室在大门口设置晨间接待室。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保健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保健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与保健室不交叉污染。保健室和隔离室须相邻或同室隔断。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平时不得随便挪用。配2张隔离床,并有小桌椅、玩具柜、痰盂等。
8、非保健人员、健康幼儿和保教人中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一、上学:
1、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队干部带好职务标志。
2、上学前检查书包,带齐当天的课本和学习用品,离开家门要与家长道别:“,再见”。
3、在上学路上不逗留,对亲友、长辈主动招呼。乘车在车厢内与熟人点头微笑,示意打招呼。
4、按时到校,有事、有病要向班主任请假。
5、值日生到校后,打开门窗,掸净灰尘。
6、进校后不可随便离开学校,有事走出学校必须得到老师允许。
7、早上进校,遇见老师,招呼“老师早中午进校遇见老师,招呼“老师好”。
二、上操:
1、认真做好广播操,集队一分钟,排队一条线,动作一个样。
2、举行升旗仪式时,以严肃的态度立正,行队礼,双目注视国旗。
3、遵守早操秩序,进场和退场要精神饱满,队伍整齐。
4、眼保健操一天两次,穴位和动作准确。
三、上课:
1、充分做好课前准备,文具盒一律放在课桌中间上方,书本放在课桌中央。
2、听见上课音乐响起,立即安静地走进教室,在音乐声中做深呼吸3—5次,静候老师上课,迟到者经教师问明原因,同意后方可入座。
3、教师进教室,班长喊“立正”,师生互相问好。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立正”,待老师招呼下课后,学生方可离开座位。
4、上课精神饱满,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写字姿势准确(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离纸一寸),未得老师同意不得离开座位和教室。
5、要发言先举手,发言时身子站立端正,一律用普通话,声音响亮,发言完毕,待老师示意坐下后方可坐下。
6、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做到按时完成、做作业时没有拖拉、作弊、潦草、粗心的现象,作业的卷面整洁,行款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7、不懂不装懂,勇于有礼貌地提出问题,敢于有理有据地发表评论意见。
8、小组合作时,人人发言,别人发言时认真倾听,捕捉对自己有启发的信息;发现不同观点,待别人发言后举手补充或表态。
四、课间:
1、课间服从值日生的指导,在规定的活动区域进行课间活动。
2、课间注意休息,同学之间友好团结,自觉运用礼貌用语“请”“谢谢”、“对不起”,以礼待人。通道走廊上没有追逐乱跑的现象。
3、不可随便走进教师办公室和别的教室。
4、注意环境卫生,大便人坑,小便入槽,纸屑人篓,吐痰人盂、墙壁、地面和黑板不乱涂,不吃零食,不喝生水。
5、保护绿化,不攀折树木,不采摘花果,损坏公物要赔。
6、课后积极参加文娱、体育和科技活动。
五、课外活动:
1、按时到指定地点,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有秩序的活动。
2、课外活动时间里,不在教室里做作业,或做其它的事。
3、活动时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妨碍别人、别班的活动。
4、活动时要爱护公物,损坏东西要赔。
5、参加各项比赛活动服从裁判员、评判员的决定,发扬风格,增进友谊。
六、就餐:
1、按时进餐厅就餐,按顺序排队,坐规定的座位。
2、不抢拿、乱扔食物。
3、不浪费饭菜、点心。
4、餐后打扫餐桌,归放餐椅及餐具。
5、服从值日人员管理。
七、放学:
1、放学以班为单位,整队离校,师生互相招呼“再见”。
2、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得在学校和放学路上逗留。乘公交车要注意安全,有序上下车,维护学校形象。
3、值日生做好值日工作,打扫环境,整理清洁工具,关锁门窗。
4、到家后要有礼貌,向父母招呼“,我回来了”。
5、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做父母的好帮手。
6、认真完成家庭作业,做有益的游戏,参加有意义的活动。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积极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树典型、表先进”,现将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方案制订如下:
一、评选资格:
1、凡是本校的具有学籍的学生都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
2、凡是本校的具有“少先队员”身份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3、凡是本校担任班干部的学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4、凡本校的班级均有资格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等必须是优秀。没有受过处分。
2、学科成绩前一学期期末成绩为准。必须名列前茅。
3、体育成绩须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二)“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班级学生没有犯过重大过错,受到学校处分。
2、班级平均分名列前三以上。
3、班风向上,班容班貌良好。
三、认定条件
(一)“优秀学生”认定条件
学生在符合“优秀学生”基本条件的前提下,本学年内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校认定为“优秀学生”。
1、思想品德
被学校或上级表彰的德育典型。
2、各类比赛、竞赛
在学校组织的各种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者。
(二)”优秀干部”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干部”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干部”。
1、严于律己,责任心强,以身作则,勤奋好学。
2、是班主任的得力助手,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3、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少队员”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在符合“优秀团员”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必须做到以下几点,学校认定为“优秀少先队员”。
1、遵守队的章程,履行队员义务,积极参加队的各项活动,执行队的决议。
2、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己批评。
3、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在学校班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
(四)“先进班集体”认定条件
本学年内,符合“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的前提下。
四、评选办法:
1、各班在规定时间符合本方案的评选对象填写好申报表报办公室审核,由校长室认定。
2、各班“优秀学生”名额不不限,“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的名额一般不超过三名。
3、报上级的“优秀学生”、“优秀队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将在当年的校级先进中产生。
学生一日常规
一、进校
1、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到校,需办理请假手续。
2、带齐用品。当天课程所需课业用品应该带齐,手机、随身听等无关物品不准带入学校。
3、仪表大方。不化妆,不烫发、染发,男生不留长发。衣着朴素,必须穿校服。不得穿拖鞋入校,不穿戴不符小学生身份的服饰上学。
4、尊师爱友。讲究礼貌,见到老师、职工及校外来宾应问早问好,对待同学,说话和气。
5、行走有序。行走时不勾肩搭背,不追逐嬉闹,上、下楼梯靠右边走。骑自行车的同学自觉下车,推车进校。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内排放整齐。
二、早读、升旗
6、认真早读,到校后先交作业。早读时应认真、不喧哗,不随便走动。不在教学场所吃早餐。
7、升旗仪式。按时到场,严肃认真地参加升旗仪式,奏、唱国歌及升国旗时要肃立,认真、大声念学生宣誓。
8、打扫环境。值日生应提前到校,开门开窗,揩桌洒水,打扫包洁区,排放自行车。
三、上课
9、课前准备。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将当堂课业用品放在桌上,静候老师上课。
10、上课仪式。上课铃响,老师走到讲台,班长喊“起立”,老师向同学问好,全体学生向老师问好,老师说“请坐下”,全体学生方能坐下,开始上课。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门外,待仪式结束后立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教室上课。
11、专心听讲。上课时思想集中,积极思维,做好笔记。发问或答问前应先举手,得到老师示意后起立站好,发言时态度认真,声音宏亮。发言完毕,得到老师同意后坐下。实验时要听清要求,按章操作,爱护器材。
12、课堂纪律。上课时不随便讲话、插言,不随便离开座位,不做与该课无关的事。
13、下课仪式。下课钤响,老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向老师行注目礼,并说“老师请休息”,老师回礼。并让老师和来宾先行离开教室。
14、独立作业,先复习,后作业。作业应按各科统一规格书写,独立完成。如遇疑难,应请问老师,弄懂后再做。有了错误要订正。
15、安静自习。自习课时的纪律要求同上课。
四、课间、广播操,眼保健操
16、文明休息,课间不看书,不作业,应离开教室远眺或适当活动。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不吃零食,不说脏话粗话,更不准骂人打架。课间不得离校,有事离校要有班主任证明。值日生擦净黑板,注意开窗换气。
17、规范做操。按时做好广播操。集队要快、静、齐,姿势要正确,动作要到位,态度认真,精神饱满。
五、卫生
18、个人“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
19、教室“六清”。黑板、讲台、地面、门窗、桌椅和墙壁清洁。
20、环境“六无”。做到无纸屑、无烟蒂、无痰迹、无杂物,花圃内无杂草、无砖石,水池内外清洁,柜下无杂物,阴沟畅通。包洁区应在每天早晨、课后各打扫一次。
21、饮食卫生。不吃生、脏、腐烂食品,不直接饮用自来水,不买不吃地摊上出售的食品,不玩弄过滤消毒水。
六、课外活动、集会
22、课外活动。积极参加体育、文娱和科技等课外活动,严守纪律,爱护器材,注意安全。
23、集会纪律。校会时要做到准时到会、安静听讲、适当摘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七、用餐、节约水电
24、安静用餐。排队领用饭莱,不挤轧、不喧哗、不插队、不浪费。吃过饭后残羹倒在指定容器内,餐具放在指定位置,垃圾倒在专用缸内。
25、爱护公物。不在桌椅上涂写雕刻,不乱涂乱划墙壁。开关门要用手轻开轻闭,开窗要用钩子固定,搬移桌椅要离地,不玩弄灭火器。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26、节约水电。不开无人灯,人少时少开灯,明亮时不开灯。自来水要控制水量,随手开关。
27、爱护花木。保护绿化,不攀折花木果实,不踩踏草坪。
八、离校
28、及时离校。放学铃响,走读的学生应离校回家,未得班主任同意,不得在校逗留,住宿的学生不许离校,在学校餐厅用餐。走读学生行路要注意安全,不聚众闹事,不交不良朋友。不去营业性歌厅、舞厅及酒吧和电子游戏室、网吧,不去不适合学生游乐的场所。
29、完成作业,回家后应及时完成作业,做好预、复习工作,参加家务劳动,保护视力,充分睡眠。
一、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在规定地点停放自行车。
二、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急行、不拥挤。发现楼梯有同学跌倒,要立即停止上下楼梯并救助跌倒同学。
三、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四、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楼梯扶手、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面。
五、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进校。
六、若照明灯等电器发生故障,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七、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无阳台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八、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九、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十、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老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十一、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十二、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十三、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十四、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十五、严禁老师、员工打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六、学校任何科室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七、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十八、未满十二周岁或年满十二周岁,且家距离学校不足1500米的学生不准骑车上学,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
十九、学生上学、放学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服从交通指挥。
二十、放学时,严禁机动车辆或接学生的家长进入校园。
一、生活与劳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试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及时入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
四、做到实习材料的领用消耗记录,定期核销账册。
五、账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账相符。
六、要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七、要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九、按试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试验整理工作。
十、保持试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为维护本区工人利益,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和生活次序,特制订如下制度:
1.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
2.严禁在本生活区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执行用电用水制度。室内不准随意牵拉电线,接灯头、插座。早上7点钟以后要关灯,用完水以后要关闭水龙头。
4.工人入住本生活区,必须由班组长申请,经项目部领导签字同意。非本工地工作人员,一律不准住在本生活区。
5.工人进场应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退场时,必须到登记处注销床号。
6.爱护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每周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清理,各班组必须派人负责本责任区的'清洁工作。
7.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将视情节给予罚款。
以上守则,请自觉遵守。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绝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生活饮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时控制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调查、现场处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活饮用水污染对人体危害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在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制度及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小组,负责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
组长:(学校分管后勤工作领导)
副组长:(学校后勤科室负责人)
成员:(学校后勤科室具体管理人员及供管水人员、)
(应在姓名后注明职务、电话、职责)
二、健康教育制度
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对学生进行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三、探沂中心小学桶装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桶装水管理要求
1、水质应符合桶装饮用水的标准,每批水要索取水质检验报告;
2、供应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4、饮水机应放在固定安全卫生的地方,防止二次污染;
5、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二)保温桶水管理要求
各小学设专人定时供水,供水者必须有健康上岗证,保温桶要加盖上锁并固定,并每天进行清洗消毒。
四、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及学习制度
1、凡进入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在上岗前应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在岗时每年应在体检时效到期前15日内主动到预防性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3、供管水人员凡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病症的,应主动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者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5、供管水人员应主动积极学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提高自觉守法意识,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知识学习,提高供水管水水平。
6、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7、学校负责对每位供管水人员建立健康档案。
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每天清扫泵房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每天清扫水箱周围卫生,保持水箱周围环境清洁;
3、要时常检查供水设施周围有无污染物,如发现应立即清除并及时消毒;
4、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堆放杂物;
5、泵房及水箱间内严禁养宠物和植物;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泵房及水箱间。
六、水井水箱清洗制度
1、水井和水池每年至少清洗消毒2次。
2、清洗前严格检查清洗单位有无卫生资质。
3、认真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4、进出水池时要提醒清洗人员工作安全。
5、清洗消毒完成作业人员撤离水池后,应穿消毒水鞋、整洁工装进入水池内检查水池内有无遗留物品和其它杂物。
6、检查一切正常后,盖好水池入口盖,并锁好。
7、后勤科应认真做好水井水池的清洗消毒记录。
七、水源及制水卫生管理
1、供管水人员应经常检查水井口的密封及取水口周边30米的卫生情况,在水井、泵站、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2、水质消毒设备要保证正常运转。在采购水质消毒剂时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及检验合格报告,并建立消毒剂投放记录。
3、按规定设定消毒剂余量检测点,并按照每周不少于3次的要求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
4、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涉水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5、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7、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8、检修生活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9、要时常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