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仓库管理制度(精选5篇)
1.总则
1.1.为切实加强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仓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作业流程,使公司原材料仓库管理之所有作业均有所遵循,进而维护公司利益并确保公司生产作业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1.2.本条例所称之原材料是指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包括面料、辅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装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库存材料等,不包括机器零配件、办公用品和食堂物资、物品等。
1.3.原材料仓隶属于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直接管理,设主管1人(组长级),仓管员若干人,全面负责公司所有生产用原材料的仓库管理。原材料仓库管理员享受职员级待遇。
1.4.原材料仓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1)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点收工作,维护公司利益,确保所点收材料准确无误;
(2)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原材料的入库、出库作业,;
(3)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所管辖之原材料的仓储管理;
(4)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协助财务处理所管辖之原材料的盘点作业。
(5)根据本条例有关规定,建立所管辖原材料之帐目。
1.5.仓库管理人员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较强的数字观念,以中专、技校之财会专业毕业生为佳;
(2)年龄20周岁以上,有一年以上企业仓库管理经验或对制鞋材料有充分认识者为佳;
(3)熟悉电脑操作,对企业电脑化管理有一定认识者为佳;
(4)品行端正,敬业忠诚,做事认真细致;
(5)无残疾、无色盲,无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吸烟等);
(6)有公司组长级(含)以上主管担保;
(7)符合《职工管理条例》规定的其它任职条件。
2.点收管理
2.1.所有外购、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仓管人员必须先行点收。
2.2.材料点收作业流程:
2.2.1.确认厂商所送材料为公司订购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订购材料/借入材料或厂商免费赠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确认厂商《送货单》所列材料与实际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须马上告知厂商送货人员,并视情形决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颜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与所订购材料不同时,予以拒收;如仅为材料宽幅不同,在不影响材料品质和基本使用情况下,且为生产急需或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更换时,经公司主管生产之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仔细清点所送材料数量。注意:
(1)点收时,负责材料点收人员首先应按材料包装清点件数,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购单位清点具体数量。
(2)大宗材料实行抽点,抽点比例应不小于送货数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则应全点。
(3)抽点时,如发现抽点总数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装所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较大出入(标记数量与实际清点数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则上该物料应予全点。如厂商同意,也可按抽点件数的平均数量计作实收数量。
(4)需要借助仪器设备方能进行数量确认之材料,如皮料、布类材料等,在公司不拥有计量设备情况下,需先建立该厂商材料数量诚信档案,不定期将该厂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条件测定之第三方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如实记录于案。未测定前,按送货数量作为其点收数量。
(5)仓库主管应不定期对业经仓管人员点收过之材料进行复点,每月对每一仓管人员之复点次数应不少于三次。
2.2.4.点收完成并确认厂商所送材料、数量均与《送货单》上所标明之材料、数量无误后,仓管员在厂商《送货单》上签字并交仓库主管签名确认。如有任何异常,仓管员均应在厂商《送货单》上注明。
2.2.5.签字完成后,向厂商索取一联《送货单》并妥为保管。
2.3.仓管员收料完成后,应将物品置于材料待检区,并向品管部门发出《材料待检通知》。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收料资料及时输入电脑,
2.4.品管部门应在接获《材料待检通知》后12小时内完成其材料之品质检验,仓库同时完成正式入库动作。
2.5.仓管人员点收数量高于材料实际数量,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该仓管人员警告以上处分。
3.入库管理
3.1.原则上,所有外购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经检验前均不得正式入库。如有特殊原因未经检验而需直接入库或领用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主管特别批准。原材料品质检验之有关规定见《品质管理作业规定》。
3.2.仓管人员在接获品检人员开出之《验收入库单》时,应再次核对入库材料之品名、规格、数量等,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入库单》上签名确认。如有任何疑问,应及时与该《验收入库单》材料之检验人员进行交涉。否则,材料一俟入库,除材料品质问题外,其后发生之任何其它问题,均由仓管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3.3. 《验收入库单》一式五联,其中品检部门一联,仓库一联,厂商二联(一联请款使用,一联出厂使用),财务一联。应送厂商、财务之《验收入库单》由仓管部门呈送。
3.4.材料进入仓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仓库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于系统中及时确认,以确保电脑库存数据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3.5.现场材料退料入库及其它非公司订购材料之入库由仓库管理人员在核对数量无误后直接入库,并开立《入库单》。
3.6.因特殊原因,外购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进入生产现场的,仓库管理人员应同时办理其材料的入库和出库手续。
3.7.客户来料按外购材料入库流程办理入库手续。
3.8.所有材料的入库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入库凭整保存年限为二年。
3.9.材料之验收入库数量不得大于订购数量加该材料的`超交允收数量,除非该材料为厂商免费赠送。
3.10.不区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为订购数量的1%,区分size材料不允许超交,除非总经理特别批准或厂商免费赠送。
3.11.供应商请款数量最多为订购数量加超交允收数量。超过部分一律不得请款。
4.出库管理
4.1.仓库发料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库,均需凭有效之出库通知,否则不得出库。公司材料出库的有效单据为:
a.业经公司生产经理或以上级别之生产主管签准的订单正批生产材料《领料单》;
b.业经补料部门主管副总或以上级别主管签准的订单补制生产材料《领料单》;
c.业经主管采购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包加工《领料单》;
d.业经主管生产之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订单外包加工《领料单》;
e.业经品质主管、采购主管审核,主管采购副总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退货单》和《不良品退回单》;
f.业经主管开发之副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样品开发《领料单》;
g.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材料外卖《领料单》;
h.业经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外借《领料单》;
i.业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准的材料归还《领料单》;
j.业经总经理或以上主管签准的其他《领料单》。
(2)仓库管理人员在接获相关领料单据时应认真审核,如有任何问题,应告知领料人员和咨询该领料单据之核准人。否则,不得发料。领料单审核内容主要包括:
a.单据的有效性,即单据是否已经按流程核准,如单据未被规定的核准人核准,则该单据为无效单据。
b.领用材料的正确性,即所开立的材料名称、规格、颜色等是否正确,如为订单领料,则还需与《订单生产指令》进行核对。
c.领用材料数字的准确性,如为订单领料,领料数量不得超过《订单生产指令》中材料的核发量。
(3)严格按核准的领料单发放材料,确保发放材料的准确性。
(4)以订单正批方式订购或以订单采购计划订购之材料按订单或计划发放,未经品管主管和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签准,不得将其挪用给其他订单或计划使用。
(5)非订单生产之领料,如样品开发领料、外借等均应在余料中发放。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使用订单或计划之正批材料。
(6)非按订单方式订购或非按订单采购计划方式订购之材料及安全库存材料,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
(7)以长度单位“码”“米”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原则上发出数量不得多于核准之领料数量;以面积单位“坪(尺)”或以“张”“块”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如核准领料数量不能以整数发出,则发出数量以最多超过申领数量一张或一块的数量为限;以“双”“只”“个”“套”等为计量单位的材料,出库数量不得多于申领数量(取整数);
(8)车线、补强带、织带、胶水等,出库时应尽量以订单合并方式领料,并尽可能合并成整数。
(9)其它未明确规定的材料,发出数量原则上不能超出核准申领数量的一个单位。特殊情况,需报公司权责主管确定。
4.2.发料人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并签字确认。领料人员签名后,表明确认材料数量无误,仓库人员不再承担数量差异责任。
4.3.错发、错领材料之当事人双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警告以上处罚。如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当事人必须各承担损失50%之赔偿责任。
4.4.材料出库后,仓管人员应及时入帐。电脑管理系统实施后,则应将出库资料及时输入电脑系统,确保电脑库存资料的最新性和准确性。
4.5.紧急情况或无法办理完备出库手续的特殊情况,仓管人员必须征求公司权责主管或总经理的口头同意方能办理出库,并手工填写《材料领料单》交领用人签名。事后,仓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材料领料单》交由口头同意该材料出库的主管签名确认。否则,该领料单将视为无效单据。
4.6.仓管人员未接获有效之出库通知而擅自将材料进行出库,小过处理。如因此导致公司财产流失,以侵占公司财产论处。
4.7.所有发料凭证,仓库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可丢失。《领料单》保存年限为二年。
5.仓储管理
5.1.原材料仓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辅材料,未经公司权责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业、单位、团体或自然人保管原辅材料和物品。
5.2.原材料仓库应按材料类别分仓位存放。公司原材料仓可视需要分为如下仓位或仓库:
(1)皮料仓或真皮仓、人造皮仓;
(2)布料仓(副料仓);
(3)辅料仓(针车辅料仓、成型辅料仓);
(4)包装材料仓;
(5)五金仓;
(6)底料仓(或大底仓);
一、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半成品库的管理。
三、内容
1、职责
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固定资产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半成品库管员负责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2、入库
原材料、半成品的入库。
①原材料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库管员货品验收单;经验证不合格的,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
②仓库输单员根据货品验收单,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确保K3系统帐与实物相符。根据货品验收单做为收货入库凭证。
④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根据入库手续办理入库。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无误后方可入库。
2、贮存
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①库存商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由库管员用
挂标牌的方法做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
②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③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④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防止串味),整齐码放,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以防损坏产品;
⑤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4、出库
生产部生产人员凭《领料单》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仓库保管员根据〈分店叫货表〉给各分店进行配货原材料和半成品。
原料库库员每天按《领料单》〈分店叫货表〉的实际数量备料、发放。
在备料时,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库管员应在《领料单》备注栏中填写实际发放的数量。
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发放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①认真核对《领料单》或《分店叫货表》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②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③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领料单》或《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配料单》交会计部,单据应妥善保管;
④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⑤同一规格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1、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原/辅物料、办公耗材等的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办公生产正常进行,保证物料供应,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2、 仓库日常管理
2.1 推广和运用物料现代化的管理方法,按物料分类堆放,整齐排列,标志明显,便于清点、盘点和物料发放。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料的明细账簿。物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物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失效品、料废、退回料应分别建账反映。
2.2 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登帐,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确保一致性。
2.3 做好物料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料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两者一致。如有异动及时向财务部经理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2.4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财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对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2.6 仓库管理工作,要树立防火、防盗、防事故观念,仓库内严禁吸咽。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存物料要做到不锈、不霉、不腐、不损坏、不混乱、不受潮,对易腐、对易挥发的物资要经常检查、保养。对易燃、易爆物资要严格执行安全保管规程。
3、 入库管理
3.1 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料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料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3.2 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料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料一律作待检物料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料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3 原片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原片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3.4 原片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原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原片材料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物料清单上报财务部经理。
3.5 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及其它相应明细资料。收料单上必须有仓库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物料入库物料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金额一致。
3.6 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物料,必须由部门经理填写退回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 出库管理
4.1 各类物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4.2 物料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领料人员凭领料单向仓库领料,领料单由生艺工艺工段长或组长保管(其它部门的由部门经理保管)并经部门经理签核后,如需领料时由生艺工艺各工段长或组长(其它部门的由部门经理)填写领料单发给领料人领料,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并在领料人签字栏领料人签字确认;领料单一式两份,领料后领料单一式两份的领料单由仓管员保管,其中一份用作登帐,另一份统计整理后在下月第二个工作日前交还各部门经理保管存档,以备核对。如发现切割组未办理原片出库手续私自吊用外仓仓玻璃原片切割时将处以200元罚款,其中叉车司机处以50元罚款、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切割组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理。
4.3 如仓库管理员违反出库管理规定,按情节严重程度按员工奖惩制度(版本号:XGH-XZ-ZC-09)中记过处理。
5、 报表及其他管理
5.1 仓库管理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5.2 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物料耗用汇总表(各部门)、货到票未到物料明细表于次月第二个工作日前上报财务部经理,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5.3 库存物料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报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经董事办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财务部经理汇报。
6、 辅助工具管理
6.1 辅助工具发放使用采取责任人管理制度。
6.2 工具在保管使用中,应随时清理,检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与使用条件及环境相符,防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以及危及人身,设备的安全。
6.3 辅助工具在正常使用中,有损坏的至仓库管理员处更换,使用不当,造成损坏者以及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者,应负责赔偿。
6.4 辅助工具保管人在离职或不在本岗位工作时,应及时将辅助工具交回给仓库保管员,如有不交,或损坏、丢失者照价或根据使用期限折价赔偿。工具保管员未及时收回应交辅助工具,也应同负赔偿责任。
6.5 生产工艺所需的各岗位必备辅助工具由相关责任人保管,领用必备辅助工具时需在领用单上备注责任人,已发放的必备辅助工具未确定相关责任人的由仓库管理员负责统计实际数量并确认辅助工具负责人。
7、 本制度自20xx年4月1日起实施,未尽事宜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如有不明之处请向行政部咨询。
1、原材料进厂入库,仓库管理人员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受潮、破损,产地、日期等严格把关。
2、合格的原材料入库后填写库存入库卡,包括名称、来源、编号、到货日期收入量、发出量、结存量、经受人应记录收发情况。
3、存放区应保持清洁,应分类、分区按批存放。
4、原料在流转中应严格秤重计量,由发、领双方共同签字。
5、原料保管做到科学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及时检查安全、通风、防潮消防器材及安全标志等设施。
6、对变质、过期原料应及时处理。
7、积极做好防火安全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8、现场7S管理:
整理:将仓库有用和无用物资区分开。对于有用物资在规定区域摆放整齐。 整顿:将无用物资移出仓库或加以处理,以便腾出宝贵空间,更利仓库管理。 清洁:做好有用物资及场地保洁工作。
清扫:将清洁后脏物打扫出仓库。
素养:加强自律,爱岗敬业、有责任心、安全及服务意识强。
安全:管好仓库门前禁烟牌,消防设施宣传警示牌,做好仓库防盗、防腐、
防莓、防台、消防安全工作、注意装卸搬运安全,严禁外人吸烟入库。
服务:树立“上级为下级服务理念”,做足为相关衔接部门服务工作。
X公司
1、原料仓、石膏仓、粘土仓、堆场等堆放贮存各种燃料、原材料必须执行本规定。
2、以上仓库的安全作业监管工作由生产(调度)科负责。采购科除执行本规定外,负责外运物料的车(船)安全作业监管。车管部门及各生产部门生产过程所需的物料转运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3、仓库内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过各仓库规定之安全高度。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挡墙高度。
4、所有仓库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门、窗外,有盖仓库堆料应控制在屋檐滴水线1-2米内,以防物料流失损耗及污染环境。
5、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随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场堆放燃料、原材料,确需堆放时,应遵守以下有关规定:
6、不得堆压碰撞各种类建(构)筑物,如:配电房、水泥仓、泵房、电缆沟、桥架等;
7、不得堆压、堵塞排水沟渠;
8、不得堆压碰撞绿化植物及设施;
9、道路上堆放物料须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会有塌方危险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护设施及必须的遮盖等。
10、卸运各种物料不得倒卸出围挡墙外,以防止污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