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考核制度(精选33篇)
一、幼儿园定期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纪律教育、日常生活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体育活动安全教育、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自救自护教育、救助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等。
三、每年的三月份为安全教育月,每学期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充分发挥幼儿园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光碟、黑板报专刊、图片展示、案例教育片、专题学习、知识竞赛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扎扎实实的地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幼儿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定期邀请校外辅导员给幼儿作专题讲座,使幼儿了解幼儿园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掌握基本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正确掌握突发事件避险和自救的简单方法。
六、每年至少应组织全园教师及家长进行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逃生知识专题讲座及消防逃生专题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七、每学期放假前,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家庭生活安全教育和社会生活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护自救能力;将安全教育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学校、家庭和社会携手确保幼儿假期安全。
八、组织外出活动前,要针对活动的内容、形式、路线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需要乘车外出活动,还要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九、集会、体育活动、体育训练和竞赛、举行大型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配合社区,从防火、防触电、防不洁食物、防交通事故等多方面立体式展开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十一、幼儿园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幼儿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幼儿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1、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坚持教育优先、管教结合、遵章守纪的原则。主要任务是: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学校师生认真学习、熟悉掌握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由一名学校领导负责,分管科室组织实施。学校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机动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允许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线路慢行和规定地点停放,避免在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
3、教育幼儿要自觉遵守幼儿园作息时间,放学后不准在校内或校外逗留、玩耍。
4、教育幼儿在道路上行走时,应走人行道并在道路右侧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不与机动车争道强行。集体外出时,要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不能东张西望,一定在家长的带领下穿越马路,要听从交警安排,遵守交通规则;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穿越马路,禁止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在上下班或节假日走亲访友期间,要遵守交通规则,礼让三分,叉路慢行,转弯打手势。不得在道路中间或中心线上行走,不得成群结队在道路上行走。
5、教育幼儿及家长乘坐汽车时,不得乘坐报废车、故障车、农用车、超载车和无牌无证车。乘坐公交车上班、上学或下班、放学的师生,要等车靠站停稳后有秩序上下车,并自觉购票,做文明乘客。乘车时不能把爆竹等危险物品带入车内,不要把头、手、胳膊伸出窗外和向外扔杂物,乘坐微型车时应系好安全带。禁止无照师生驾驶机动车及酒后驾驶行驶。
6、学校组织师生外出等集体活动包车要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备案,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审核登记车辆、驾驶员情况。
7、学校场地狭小、无专门停车场的,除学校公车以外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区域停放。机动车辆均不得进入师生活动密集的教学、运动及生活区域。外来车辆除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供电车、警车、押运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外,禁止在校园内通行。接送学生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内。
8、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在校园道路内要慢速行车,校园内十字路口或大门口注意避让幼儿。支线车让主线车先行,转弯车让直线车先行。
9、禁止任何人在校园路道上追逐打闹、从事各种文体活动。单位、部门临时开展各类活动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学校大型活动除外)。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为保障幼儿园安全,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具体内容如下:
1、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
2、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并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有专人负责。
4、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的思想,把做好预防事故工作,提到高度来认识。
5、保证园所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砸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发生3、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所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在教育活动中去。
6、稀饭、菜汤、开水等要进行降温才能给幼儿食用,且要放在安全地方。
7、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8、每天幼儿入园,值班人员要做到心中有数,中午要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不认识的人来接孩子,一律不允许把孩子放走,凡接孩子的,除了孩子的父母,必须是工作人员熟悉的孩子的直系亲属和同事,其它人员来接幼儿,工作人员有权拒绝。
9、灭火器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并学会使用,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
10、严格现金管理,收费后及时送往银行,保险柜里不得超过人民币贰佰元,发薪日期要有两人以上去领取现金。
11、进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拉电闸,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12、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出现情况及时汇报,不得延误,并严格遵守幼儿接送制度。
13、园内出现各种事故,都要进行分析,做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
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
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
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四条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
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
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
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五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七条
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一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
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八条
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
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
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五十八条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六十一条
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第六十三条
校外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引发学校安全事故的,或者在学校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安全检查制度】
(一)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
(二)保健教师晨检时要注意幼儿神情,认真做好五件事:一问二看三摸四处理五记录。要检查幼儿是否带针类、火柴等硬性物件。保管好幼儿药品,不得给幼儿吃错药。
(三)值日教师每天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进行全面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四)每周定期进行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每星期各班教师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每学期对橱柜桌椅进行修理。
(六)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
【安全保卫制度】
(一)园舍、设备、运动器具,场地及防护设备,定人随时检查,并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二)儿童使用的一切房间设备构造均应坚固耐用,表面平坦,没有尖锐的棱角,椅角、桌角等以圆角为宜,电器的电源插头高于1.6米,用过随即拔掉,电线应用暗线,不要暴露在外,使用电源、煤气、自来水做到及时关闭。发生事故由造事人负责。
(三)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工作及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
(四)各班做好交接班工作,幼儿活动时教师应全神贯注地组织幼儿,不做其他事,在游戏中幼儿不应有与游戏内容无关哄闹现象。
(五)园内的消毒药水,幼儿的药品保健老师统一保管,不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发生意外。
(六)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七)离园时教师与保育员分别负责关窗关门。值班教师将幼儿交至家长手中待幼儿全部接走方可离开。
(八)班级物品有专人负责保管、录音机用完后放固定地方,私物和贵重物品,不要放在班上,下班前收藏保管好。
(九)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负责全园保卫工作,有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向上级汇报。
【幼儿安全制度】
1、加强辅导,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接班同志提前五分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清点人数,建立离园登记制度。
2、外出看电影及春游要有明确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注意运动器具,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乘车过马路要注意幼儿安全,上下车进出口要清点人数,以免遗失幼儿。
3、要向教职工和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不要乱奔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4、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来(如:别针,纽扣,针尖,小刀等物),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5、园内烟熏,厨房火种要有专人负责。
6、值夜班同志每天要对全园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7、卫生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品,内服药,外用药要有姓名,有明显标志,过期变质的药品及时处理。有毒药物要谨慎保管,给幼儿打针必须核对(姓名,日期,剂量),防止服药或注射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要巡视一遍校园,有不安全因素要即使处理,教职工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苗子应及时报告后勤负责同志进行处理,事故后必须写事故调查报告。幼儿缝针,骨折,扣班级津贴,当月奖金,并作责任事故记录。扣完当月班级津贴和奖金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9、每学期对园内房屋结构,设备要检查两次(如玻璃窗,天花板,电源等)防止损坏脱落,造成事故隐患。
10、每学期对橱柜进行修理,每星期要检查运动器具一次,如有损坏立即停止使用尽快进行修理。
11、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放在地上,开饭时一定要注意幼儿安全,防止烫伤事故。
12、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即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保教人员安全工作制度】
1、保教人员工作时要坚守岗位,全神贯注,不聊天,不串班,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对幼儿态度和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3、各种物品应放在固定、安全的位置。
①消毒液、洗涤用品,必须妥善保管,放在相应的橱柜里。
②教师教学用的剪刀、大头针等危险用品应放在幼儿够不着的地方,用后及时收起来。
③较烫的食物(如豆浆、汤、面汤、稀饭等)应放在幼儿不能触及处。天热时,食物温度适合后在进班。
4、幼儿玩体积小、锐利、带毒性的玩具及物品;自然角不带刺的植物;角色游戏区不用玻璃制品;角色区幼儿自带的各种瓶罐要清洗干净,确保清洁安全无污染。
5、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勿喂食。分菜时应注意不要将有骨头或带刺的食品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散步不做剧烈运动。
6、午睡前应检查幼儿口中有无含留食物,值班人员应加强幼儿午睡巡视,及时发现幼儿异常情况。
7、教师不允许幼儿端饭锅汤桶及碗筐,不允许幼儿进入伙房、开水房、洗衣房。
8、幼儿上下楼梯尽量靠右走外出排队时,前后要有了事,保教人员应随时监护幼儿,不能自顾聊天,不顾幼儿安全。
9、保教人员不携带私人危险物品进班,个人装饰简单,不佩带长耳环、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10、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清点人数,交代安全情况。下班后要关好门窗,拔下电源插头,关好水龙头。
【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专用室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文印、档案和财产的危害,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我园专用室消防管理制度。
一、专用室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格管理。
二、严禁携带危险品入室;严禁在文档室、图书室和储存纸张、物品的仓库内使用明火与吸烟。
三、严格按照电器操作规程操作,正确使用、保养好各种电器。上班(或开机操作)时间,操作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离岗)前,应切断或关闭电器电源。如发现电器电源、供电线路、各类电器设备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切断电源,及时上报,由会计室请专业电工和电器维修人员维修,不得带“病”使用。
四、油印废纸、档案资料及易燃物品,不得放于电器、电线附近,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灭火器应固定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定期检查、保持完好。各专用室工作人员应掌握消防栓的操作与灭火器的使用,一旦出现火警,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
【幼儿卧室安全管理制度】
1.卧室要空气流通、宽松,不阴暗潮湿,安全无噪音。
2.为幼儿合适的睡床、被褥、枕头。
3.中大班幼儿上床后自己摊好被子,小班幼儿由教师事先摊好被子,不用被子蒙头,各种姿势都可以。
4.对睡高低床的幼儿要注意安全,离窗户的床头尤其要注意安装栏杆,防止幼儿坠落。吊扇下不摆放高低床。靠墙的床附近不能有电源插座或开关。
5.幼儿起床后,保教人员要检查幼儿是否穿戴整齐,观察幼儿的精神、情绪、面色等是否有异常。
6.保育员负责整理床铺、卷好窗帘、开窗通风。
7.对睡眠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如发热、哮喘、流鼻血等要及时通知保健教师。
⒈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⒉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⒊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⒋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⒌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⒍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⒎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⒏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⒑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⒓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⒔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⒕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⒖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
一、幼儿园安全检查,由园主要领导总负责,具体检查工作由主管安全人员和各班老师、保健医生负责。
二、幼儿园安全检查工作内容包括园舍、水电设施、煤气、各类电器、大型玩具、旗杆、教室内各类用具、周边环境、门前交通、消防设施和通道、幼儿接送安全,门卫工作、值班情况,食堂卫生安全等。
三、安全检查应由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做到一月一大查,每周一小查和每天巡查。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全面排查。
四、对进入幼儿园的食品必须由专(兼)职食品卫生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并要做到随到随查。
五、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使用情况。
六、应对值班工作进行抽查和电话检查。
七、发现有安全隐患应立即汇报,并做到随查随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预防。
八、检查中忽视安全隐患的存在或发现安全隐患而隐报的将追究其负责。
一、预防烫伤
1.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3.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4.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5.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6.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2.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3.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4.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5.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
4.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6.幼儿要在情绪稳定愉快的状态下安静进食或吃水果,防止食品误入气管。
7.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携带各种饰物。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如消毒液、洗涤剂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幼儿不把物品放在嘴里,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造成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进的食品,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防止不新鲜食品入园。
4.所有药品必须妥善保管。每个孩子带的药要写上幼儿姓名和服用剂量。服用前,保健教师要仔细核对,防止误服、错服。
5.做好服喂药交接记录工作。如幼儿有异常情况和服药反应要有明确记载,及时采取措施。
五、防止走失
1.建立接送制度。接送孩子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固定接送人员,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书面委托。
2.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出幼儿园大门。
3.户外活动回班及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
六、防止触电
1.录音机、手提电脑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2.洗衣机用后及时断电。
3.电源插座(尤其接线板)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4.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一、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1、对重点部位要建立每日巡查制度,巡查内容要建档登记,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2、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重点部位的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其他部位的检查每季度一次,年终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名,并建立档案。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及时改正的及时改正,一时难以改正的,应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
(2)安全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是否畅通。
(3)值班室、消防控制室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4)体育教学设施、学校建筑、运动场地、供水用电设备、食品卫生、重大危险源等安全情况。
(5)安全责任人、主管人、安全员的工作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二、值班巡逻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实行学校值班巡逻制度,凡值班者,必须对学校教育、治安保卫工作全面负责。
2、值班巡逻根据季节特点进行,加强对教学区的值班巡逻,对各要害部位加强防盗、防火巡逻。
3、遇有节假日,由学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巡逻,并对全校治安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有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5、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食堂食品卫生管理、疾病防控制度
1.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幼儿园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要求,园长作为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工作,把学校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之中。
2.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学校领导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报告制度,健全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检查措施落实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卫生资源及设施。
3.明确责任,强化考核。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保健医生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广泛宣传,普及卫生知识。普及卫生知识,通过各种形式,做好预防宣传教育工作,并定期召开防控工作会议,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知识的培训,保证每周有健康教育,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防范。教室、会议室、图书室、科学探究室、音体室、多功能厅等人群较集中的公共场所,落实好以下防范措施:
(1)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2)每天确保幼儿生到室外2小时活动时间。
(3)按规定做好消毒工作。
6.发现疫情,及时处理。学生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通知其家长带孩子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发现可疑症状的疑似病例,要立即按《应急预案》隔离、报告,协助医疗部门救治,同时上报。并跟踪随访接触者,划定专门的隔离区,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保护健康人群,避免交叉感染。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这搞好消防工作,杜绝火灾事故。定期对师生教育,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开设学生消防知识管理课堂。
2、建设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有关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3、加强用电管理,安装电器、布设电线要符合规定。定期检查电线、电器,不得违章用电和使用明火。
4、幼儿园的重要部位要配备齐全相应的消防器材,并保持性能良好有效,存放位置合理。
5、对易燃爆物品,剧毒品等危险物品要单独保管,按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实行特殊管理。
6、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
7、定期进行安全训练演练。
8、建立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救援预案。
五、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进一步强化幼儿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幼儿园大门口安全值勤制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门口及主要交通路口值班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幼儿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教师值勤,疏导交通,提醒幼儿与家长手牵手出校园,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在幼儿园门口和幼儿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四、幼儿园要加大对教职工、入园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
五、园内工程施工人员,要求到幼儿园办理登记手续。
六、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幼儿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七、幼儿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一、安全保卫
第一条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的允许后方可入园。
第二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
第三条 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条 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
第六条 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园时,家长凭接送卡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 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 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的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
第九条 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
第十条 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二、饮食安全
第十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 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
第十三条 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
第十四条 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室,工作人员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三、药品管理
第十七条 内服、外服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
第十八条 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
第十九条 未经医务人员的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压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条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四、活动安全
第二十二条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安全。
第二十三条 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第二十六条 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幼儿园值班及巡视制度
(一)行政值班
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全园(包括一、二、三楼),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保安值班:
1、每天早上关闭防盗报警系统,开好楼道防盗门。
2、每天按幼儿园作息要求定时开启或关闭学校大门。
3、每天早、晚入园和放学时段,要衣冠整齐站在定点值勤岗上值班;其它时间在门卫办公室值班,并注意观看校园监视系统。
4、外来人员来访一律登记后方可放行。
5、上课期间,幼儿家长来园需与班上教师联系确认方可行。
(三)校园巡视:
1、白天观看校园监视系统,并定时外出巡视。
2、晚上保安值班至少2人,从教师离校后,关闭校门,开始第一次巡视校园,并做好关闭楼道路灯、防盗门、路灯,开启报警系统。
3、保安要定时和不定时地交替巡视校园,特别是食堂、电脑主机房及重点部位,并做好书面记录,巡视时要带好保安设备,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二、幼儿园班级安全管理制度
△接送安全:
1.早上接到孩子后,留意观察孩子的情况,注意孩子情绪、精神状态等;
2.早上交接班、户外活动回来后一定要清点人数;
3.对于生病的孩子给予特别照顾,观察病情有否变化;
4.放学时,三位老师安排好工作,保证有两人站活动室门口与家长交流,一人组织孩子;
5.老师要把孩子亲自交到家长手中,非接送时间接送要填写登记表,陌生人要看接送卡或及时向家长和幼儿了解情况,确认安全后才接孩子;
6.老师要等孩子差不多接完后,才可进行教室的清洁工作。
7.离园前要关好水龙头,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8.教育孩子不单独离开幼儿园。
△饮食安全:
1.厨房人员送食物来时要注意组织好孩子,不让孩子靠近热的食物,食物桶放在餐车底层;
2.注意食物的热度(特别是流质食物),不能把太热的食物分给孩子;
3.分食物时老师必须戴口罩;
4.提醒孩子吃的时候留意骨头;
5.幼儿剩余食物不留班上,以免保管不当引起安全事故;
6.不发放不新鲜、过期或变质的食物给幼儿。
7.除幼儿园和孩子自带的的食品外不随意给食物给幼儿吃。
△户外活动的安全:
1.在教室里要提醒孩子外出时要跟着老师,不能乱跑,不能单独离开集体;
2.上下楼梯先交代要求,不追赶打闹,拉扯、推人等,靠右侧行走;
3.户外活动前后必须清点人数;
4.活动前先检查场地、器材是否安全;
5.交代场地的规则与安全要求;
6.全部幼儿在老师视线范围内活动,老师不做与孩子活动无关的事或聊天;
7.老师要考虑体育课的器材摆设是否有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运动场地;
8.户外活动时要关注生病和表现异常的孩子。
△室内环境:
1.提醒孩子在教室不乱跑;
2.喝水时要排队,不能推挤,保证水温不超过70℃;
3.不玩教室里的电器开关;
4.小朋友上厕所时,要有老师在里面监护安全;
5.教室里的地面要保持干爽;
6.不能让孩子玩老师的钢琴,以免琴盖掉下压伤孩子的手;
7.对建构区积木的使用提出明确的要求,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8.将安全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不同年龄段对孩子安全教育的内容不同;
9.老师在设计活动时将安全因素考虑进去;
10.老师带班严禁聊天或做无关工作的事情,更不许擅自离岗;
11.发现有生病孩子及时送医务室或用内线电话通知医生;
12.使用钉书机、铅笔和剪刀时注意安全,注意细小牙签、豆子等东西存在的安全隐患。
13.任何时候只要全班孩子在一起都要有两位老师在岗,有问题要充分利用内线电话;
14.保证班级活动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
15.孩子的药和老师的药放好,切忌孩子自己拿药吃,孩子吃药在成人陪护下,认真核对;
16.清洁消毒用品不随摆放,放在规定的柜子内;
17.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或上报
△午睡值班
1.午睡前后清点人数;
2.老师安排好位置,以免太拥挤;
3.留意生病的孩子,注意观察孩子的睡姿、脸色;
4.对咳嗽的孩子要隔开睡;
5.老师要巡视全场,看到每位孩子,及时为孩子们盖好被子,检查孩子有无异常;
6.中午值班老师严禁午睡。
△消防安全:
1.三位老师会使用灭火器,懂得消防应急示意图,安全出口;
2.外出活动或离园时能及时关好水电;
3.发生火灾时能清楚自己的职责,安全组织孩子们远离危险,清楚逃生自救的方法及疏散通道;
4.不留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线、电插远离孩子,不留安全隐患。
当出现各种安全事故时,幼儿园启动应急预案,三位老师按照预案安排开展工作,救治受伤的孩子和迅速组织孩子们疏散到安全的地方,安抚家长。
班上孩子出现小意外时,向家长解析事情的经过,争取家长谅解,需要往医院处理的第一时间通知园医、园长和家长,做好家访和安抚工作。
三、幼儿园集会、大型活动和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
1.举办各类大型活动(含亲子运动会、六一游园活动、外出实践活动等),班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方可开展活动。
2.活动前,活动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问题要及时解决。
3.活动前向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别是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点反复讲解、分析,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4.学校集会、做操由各班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5.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幼儿快跑。当班教师组织幼儿分左右楼梯上下楼,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跑,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6.亲子运动会和亲子游园活动过程中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强调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7.加强对带队教职员工的责任意识教育,要求加强管理。活动过程中要求带队教职员工始终跟随幼儿,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一、预防烫伤
暖水瓶、开水壶、热饭、菜、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不允许幼儿进营养室、保育员室(门随手关)等危险地区。
幼儿尿湿衣裤,盥洗前,一定要试好水温(用手背试水温)。
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冬季取暖期间,保证热水袋的安全。
水箱上锁,水温适宜。
二、预防外伤
清除园内房屋、场地、玩教具的不安全因素。拐角、器械边角要圆滑,墙面要软处理。大型玩具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隐患立即停止使用,及时修复。
教师组织户外活动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活动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内,避免过于疲劳或保护不到所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小班户外活动时间或地点要与中大幼儿班分开。
幼儿使用的设备要稳固。桌椅板凳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剪子、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内(储藏室、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通过游戏形式,经常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逐渐使他们过渡到自我保护阶段。
三、严防异物入耳、鼻、气管等处
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误把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户外活动时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营养菜谱,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鼻、耳中。
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气管事故,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再进行排除。如保健老师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激。
每天晨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必要时应由教师集中保管。
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巧克力糖等食品,防止食品进入气管。,
1.全园教职工应高度负责,严守岗位,确保幼儿人身安全,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2.园内安全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保教人员的责任心。为防止幼儿丢失,防止生人接走幼儿,每日晨检结束即关闭大门,下午到时在开门。
3.早晨来园和离园要有专人负责,早班教师提前在教室接待幼儿(因迟到或不在场引起的事故确认为责任事故,走失、骨折、窒息等为重大伤害事故),接班教师要做好交接班工作。
4.外出活动时,必须在幼儿园的统一安排下,选好安全场地,配足保教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教工要随时清点人数。教育幼儿走路时不离队,不掉队,处处注意安全。
5.教职工要意识到安全教育的重要性,经常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教育幼儿不要乱奔乱跑,进园进班后不得擅自离开,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
6.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到幼儿园,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等,每天晨检时注意幼儿带的物品。
7.带班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带班时不得随便离开幼儿(特殊情况要交代其他教师),做到人在心在,时时处处关心幼儿,注意幼儿安全。
8.门卫坚守岗位,对外来人员要进行询问,不让幼儿私自外出。有家长接领孩子时,要进行询问。
9.物品摆放安全,教师每天对班级门窗、水管、电灯、电扇、录音机、空调等进行自查,行政值班每天放学对校园班级进行自查,并认真记录。总务每周定期对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0.园内烟熏、厨房火种,食堂人员要专门负责检查。
11.带班教师,每天离园前要进行检查,如:教室、午睡室、厕所等,防止幼儿误留在室内。
12.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幼儿,不歧视、辱骂幼儿,不给幼儿造成精神伤害。
13.教工在园内不使用幼儿物品,不叫幼儿为教职工传递物品、用具。
14.炊事员、保育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操作,不得自作主张。
15.灭火器要放在显眼的地方,教会职工正确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确保能正确使用。
16.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安全生活,园内出现各种事故,要进行分析,作好记录,追究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罚。对于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
17.定期检查园内设施,是否有油漆脱落,是否有带钉、木刺、棱角、裂缝、拌脚的桌椅,地面是否过滑,台阶是否过高,大型玩具列界处有否松动等。
⒈保证园(班)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生活用品以及体育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由专人检修,避免摔伤、烫伤、走失、触电、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⒉定期向家长及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园(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要经常化,要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育活动中去。
⒊认真贯彻有关食品卫生规定,严防食物中毒。要建立幼儿就餐管理制度,并由经办人每餐予以鉴字备案。
⒋药物必须妥善保管,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吃药时必须认真核对,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并放置在幼儿不易接触的地方。药物一定要专箱专人负责。
⒌稀粥、菜汤、开水等要放在安全的地方进行降温处理后方能给幼儿饮用。
⒍幼儿厕所、盥洗间地面保持清洁干燥,洗手水或洗涤水用前先放冷水,再放热水,防止出现烫伤。
⒎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并且要放在成人知道的地方。灭火器要定期检查、更换。
⒏静园后应有专人检查门窗、水管、电灯、录音机,拉电闸。要灭炉火、锁门,防止意外事故。
⒐取暖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查,操作人员及设备,取得有关部门考核和鉴定,取暖前检查烟道,烟筒,炉子的安全,避免煤气中毒。取暖用炉应有恋档,地板应有炉盘,炉子周围不可嗾易燃物,下班要灭火。
⒑不准私自带幼儿去锅炉房,伙房,水房等不安全的地方。
⒒要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传达室门卫人员、带班教师要把好大门,工作时间不能脱岗或干其它事务。传达室内应设有电话、时钟,并有值班记录。
⒓外人不得随意来园,不得进班,有事可在传达室等候接待。
⒔对园(班)内出现的事故,要进行分析研究,做好记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大小进行相应处罚。
⒕工作人员要保证幼儿的行为安全,出现情况应及时汇报,不得延误。
⒖电源插座应放在1.7米以上地方,电门开关最好是拉绳。门锁,插销应安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⒗如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当事人及其单位三年内不准评优、工资晋级、职称晋级,提职。课件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标志牌或名签进出校园。
2、学校守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幼儿园)守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批同意的请假条,守卫人员对照学生名签查验登记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老师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接待外来人员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老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7、上课期间,学生家长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学校(幼儿园)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9、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守卫人员打招呼,并按学校规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10、上级视察工作时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1、守卫室对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2、守卫室对带出学校的物品要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苏州工业园区东港实验幼儿园
二〇〇五年九月
1、安全管理员负责全园的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安全管理员每周全面安全检查一次,重点抽查一次,检查安全记录并及时向分管园长汇报工作。
2、每学期签订一次安全责任状,由园长及安全管理员负责。
3、班主任对班级负责,年级组长对所在年级组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园长对全园负责。具体管理网络见上图。
4、形成安全每天检查制度,园长、各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每天全面检查安全一次并记录,放学前最后离开者安全巡查一遍并记录,门卫晚上睡觉前全园巡查一遍并记录。
5、食堂人员从买到做严把质量关,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拟定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专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教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及处理事故的应急能力。
7、设立人防(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技防(每晚打开报警系统)、设施防(消防器材责任到人)。
8、严格安全管理,加强安全督促,增强教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9、每月根据责任大小设安全奖及安全责任奖,一月发放一次。事故造成5000元经济损失免全园教职工当月安全奖。造成一万元损失免除全年安全奖。
10、严格实施安全管理,按照管理责任网络,层层负责。发现安全管理不严格(如不专心带班,闲聊、空岗、管理姑息等)发现一次扣除10元,并张榜公布。
11、事故班级安全奖,本学期不能发放,等事故处理完后进行发放。
12、明确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赔偿医药费。赔偿金根据责任大小确定,并接受法律裁决。
13、学期传染病出现5例以上的免班级安全奖,安全责任奖。10例以上加免月安全奖。
1、幼儿园实行坚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门、校园、教学楼、仓库、多功能厅及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坚持早晚校门值守,小朋友进园和离园有值班老师在大厅门口值班,大厅值班教师坚持按时到岗。
3、安全监督员做好全天候校内巡查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务检查校园、教学楼、各活动室的公共设施、消防设备、活动器材有无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后勤处,后勤处第一时间排除隐患。
4、每天放学后安全监督员要巡查后方可离园,要注意查巡教学楼内外电线有无异常,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
5、值班巡查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6、值班巡查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巡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幼儿园安全工作日志常规记录表。
8.对在值班巡查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幼儿园将追究责任。
为保证幼儿园正常活动秩序,保障我园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幼儿园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园按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并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园长是本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安全工作由园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年级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定期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多样化安全教育活动;每班应有针对性的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园内外幼儿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内报告教育局;幼儿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交教育局,一份交派出所,一份园内留存,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专职保卫护校制度;加强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管理,保证园内活动秩序正常;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园内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保教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情况,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幼儿园要定期对园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7、幼儿园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门窗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8、幼儿园对各室安装防盗门窗,并安装视频监控。
一、做好幼儿园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幼儿教师的切身利益和社区的稳定,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
二、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存入银行,贵重物品应加锁保管。
三、最后离开教室和办公室的教师,要注意关窗锁门、微机、饮水机、灯,期中期末期间,更要加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机。
四、对外来人员要提高警惕,仔细盘问,要检查证件,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如有疑点应及时报告管理处等有关部门。
五、守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值班时精力集中,不擅自离岗。
为加强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财产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与主体
1、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坚持检查细、分析透、整改实的原则,最大限度保障校园安全,没有管理的漏洞和盲区。
2、园长是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和召集人,分管副园长具体负责组织安排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工作,安全员应当做好各次检查与排查全过程的记录、总结与报告。
3、行政部门是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的牵头部门,应当在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日常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收集汇总检查结果,制定解决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4、保安应当对幼儿园每日定点定时巡查,巡查内容要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幼儿园有关领导汇报。
二、时间与频次
1、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要季节时段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常规与专项相结合,整体与局部相结合,校内与周边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检查和排查,专门的重大活动或工作,还要组织更加细密的检查。
2、学期开学、结束前后,重大节假日放假前,组织大型活动,潮汛雷雨台风期间等,都是开展安全检查和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的重要时段。
三、重点与内容
1、幼儿园至少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做到校园人与物的全覆盖。
2、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的重点在于涉及师生生命安全与幼儿园财产安全的各类规章制度的落实、建筑和设施设备的坚固可靠、食物食品饮水的卫生和矛盾纠纷的解决等。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对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人员配备、任务分工等建章立制情况的检查。
4、对幼儿园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建设情况,如防范楼梯拥挤踩踏、防火责任、幼儿上学放学的管理、门卫保安等工作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检查。
5、对幼儿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演练情况,安全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的检查。
6、对屋面、楼顶、防雷、外墙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墙体结构及附属物稳定、牢固程度开展检查。
7、对室外体育设施、游乐设施、各种器材的正常使用进行维护检查。
8、对于安装的视频监控探头、110报警器等各类报警设备要时常检查和测试,确保工作正常。
9、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设备。
排查各种火灾隐患,检查用火点、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维修、更换和添置消防设施设备。
走廊、楼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检查楼道内照明设施,应急照明灯、手电筒等使用完好。
10、对流感、手足口病等季节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和宣教情况、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情况的检查。
11、对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资质,食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采购、索证、贮存、留样等环节的规范性,以及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方式与做法
1、校园安全检查与隐患矛盾排查应当坚持动态化、常态化,落实在各部门各岗位和全体教职工的日常工作中。
2、对幼儿园的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岗位责任管理教师应当每日查,分管领导或岗位负责人应当每周查,主要领导应当每月查。
3、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密切注意和观察学生的各种表现,发现幼儿有行为举止、身体健康、心理情绪上的异常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心理疏导、身体检查、送医救治、联系家长等各项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要使用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手册》,安全检查情况必须及时记录,由责任人签字。
记录要求完整、规范、正确,形成安全台帐,由专人整理、保管。
1、幼儿园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园所膳食费应专用,计划开支,合理使用,收支平衡,每人每月膳费中水、电、煤费不超过膳费5%,每月超支或结余不超过2 %。
3、幼儿园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4、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5、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库房保持整洁干燥,各种盛器须加盖。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食用。
6、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作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品。
7、各种膳食烹调后,由专人检查质量,合格后根据各班用膳人数发出,营养员应到各班了解儿童用膳情况,听取对膳食的意见。
8、保健人员(或营养员)应定期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对食品的保质期严格把关。做到过期不用,生熟分开。
9、建立严格的消毒卫生制度。规范操作。定期检查。
我园为了加强幼儿园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以下登记制度:
一、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来访本校教职员工请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经园长同意,在园长办公室接待。
二、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介绍信),做好登记,并与园长联系,经园长同意后,方可入园。
三、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四、家长如遇特殊情况中途接孩子,必须与班主任取得联系确认,填写好登记表,由教师将幼儿领到园门口,并做好签字工作。
五、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园长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一、遵守游戏规则:
集体游戏中,幼儿以自我为中心,常常出现你推我挤的现象,幼儿重心不稳,在推挤的时候避免不了摔倒,碰、撞易发生意外,根据本班幼儿的特点设计的体育游戏“小兔拔萝卜”。孩子们对于自己喜欢的事物,总是巴不得马上去尝试幼儿对游戏中设置的小桥、山洞兴趣浓厚,想马上一试,有的小朋友抢先一步来到排头,可后面的小朋友也已经望眼欲穿,于是你拉我、我挤你就会自然的发生了。这正是教师进行情景教育的良好时机,首先让孩子们看看自己是否顺利的钻过山洞和经过小桥,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小兔宝宝就能顺利的通过呢?是刘欣宇抢了;不对,他们拽我;我没拽是后边的推我——在一片告状声中,孩子们体会到推、挤是不会顺利经过的,应当学会遵守规则。
在以后的游戏当中,还会发生这种争抢推挤的情况,因为有些幼儿还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情绪情感,在自己越心急的时候越易发生这些行为,就需要反复练习,逐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感与行为。经过反复的提示、练习、模仿,幼儿从游戏中懂得,快乐游戏的前提是要学会遵守规则。
二、保持身体平衡:
我班小朋友在户外游戏时,常会有摔倒的现象,为了避幼儿因摔倒而发生意外,我对幼儿进行了平衡能力的训练。首先,我在观察幼儿游戏时发现,易摔倒的幼儿在大肌肉动作上比较不协调,而且大多数幼儿不能在运动中或运动结束后保持身体的平衡,这样摔倒的机率就会加大。那么对动作不协调的幼儿,我先指导他们在运动中如何掌握正确的姿势,正确的姿势是保证身体平衡的前提,例如:我班一名幼儿在跑步的时候,腿抬不高,脚擦着地跑,手臂在身体前扭动,这样他跑两步就会摔倒,我示范跑的动作,手臂弯曲夹在身体的两侧,做前后摆动,来协助身体运动,腿抬起向钱买,脚不能擦地,阻力小身体灵活了,摔倒的机率就减小了。
接下来,我对幼儿平衡能力进行练习,幼儿开始在剧烈运动后,由于重心转移,常保持不住身体的平衡。因此,我在游戏时带领幼儿学习控制身体,如:利用丹顶鹤的游戏,帮助幼儿单脚站立,学习重心转移,双手抬起以保持平衡,在必要时还可以用跳动来保证不摔倒。幼儿对游戏很感兴趣,通过练习,大多数幼儿学会单脚跳等动作,幼儿在单脚站立时稳住重心,保持平衡。
下一步,我又带领幼儿练习克服惯性,保持平衡的练习,如:大风和树叶、小飞机转转飞等游戏,幼儿作圆周运动或旋转运动后会头晕,身体易摔倒,我教幼儿用蹲下的方法来克服惯性带来的眩晕感,逐步再过渡到直立保持身体平衡,不摔倒。通过练习,幼儿能蹲下保证不摔倒,个别幼儿能够直立保持平衡。
幼儿平衡能力要靠各种方式来帮助练习,随着幼儿大肌肉动作的逐步协调,身体各器官与机能的发育与完善,幼儿会更加自如的保持身体平衡。
三、灵活的躲闪能力:
在户外体育游戏时,小朋友们是最快乐的,他们像小马一样飞快的奔跑着,像小兔一样快活的跳跃着,愉快的追逐嬉戏。可是经常就会有两个小朋友互相撞到一起,为什么会常常发生相撞呢?为此我班在体育游戏中加强了对幼儿灵活躲闪能力的研究和练习。原来小班幼儿目测距离能力有限,肌体控制能力还未发育完全,大肌肉动作还不是分协调,因此小班幼就要加强儿灵活躲闪能力的培养。
在体育游戏中,幼儿越障碍物跑、跳进行的比较顺利,年龄稍大一些的幼儿能连续跳,在跑的时候也不易踢倒障碍物。年龄稍小的幼儿也能断断续续的跳越障碍物,在跑的时候有些幼儿会踢倒障碍物。在绕障碍物跑时,幼儿比较有困难,因为越障碍物大多是直线行进,偶尔有弯度,也比较易达到,而绕障碍物时,幼儿要做曲线行进,同时还要根据障碍物的位置调整自己行进的方向,所以会有些困难。
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常会绕过前几个障碍物,到第四、五个以后就做直线跑了,这是因为幼儿在运动中不易调整运动方向,只能完成一个行进目标。有些幼儿在绕障碍物跑时还会发生象喝醉酒一样的身形,这是因为年龄越小的幼儿调整自己的身形越困难,他们明白自己的身体要随行进的方向作调整,但由于控制能力还达不到,不能随心所欲的调整方向,于是就会出现象喝醉酒一样的跑步姿势来绕过障碍物。
但这些都是幼儿在初期练习时经常发生的情况,通过反复练习后,孩子们绕障碍物跑的能力明显加强了,踢倒障碍物的情况减少了,身体调整方向协调了,绕障碍物跑的速度也加快了。通过一系列的联系,我班幼儿在游戏中相互碰撞的现象减少了,同时也减少了幼儿在游戏中的危险性。
四、户外活动游戏材料的安全使用:
在户外游戏当中,孩子们所使用的游戏材料实在是不少,有布尾巴、有纸球、有布包、有纸棍等等。他们在进行游戏时,我发现有些幼儿不能正确的利用玩具材料,因此常发生幼儿之间的纠纷。例如有一次,我班一位小朋友把布尾巴围在脖子上,一手拿一端和另一位小朋友互相抢着玩,结果他的玩具抡到了对方的脸上,当时对面的小朋友就哭着来告状;另一次,两个小朋友追着玩,后面的用布尾巴一下套住前面小朋友的脖子,前面的人一下摔倒了,后面的人停不下来,压在摔倒的小朋友身上。为什么孩子们在游戏中会发生这些纠纷呢?我认为主要是幼儿在游戏时使用的玩具的玩法不正确造成的。
例1:是因为幼儿之间抡玩具时距离太近,又接近面部,幼儿不知道这样有危险,因此不会主动分开;
例2:是因为后面的小朋友意识不到,突然之间阻止快速前进的小朋友会有哪些后果,所以在幼儿游戏之前,教师应当对幼儿讲清游戏当中的注意事项及玩具的正确玩法。例如:孩子们在游戏时,如果选择玩具材料游戏,要远离小朋友的脸,如果伤到眼睛是很危险的,要学会躲闪别人;不能突然阻止快速运动着的人;互相合作游戏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和脸部等。
总之,为幼儿提供的体育游戏材料要安全,幼儿在游戏之前教师要教给幼儿保障自身的方法,在游戏中要观察幼儿,出现安全隐患要马上制止,采取预防措施,确保幼儿选择游戏后能安全、健康、愉快的游戏。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四、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六、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为确保幼儿在园的一切安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
1、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请安全员检查一遍消防设施,并教会全园教工使用灭火器。
2、学期开学初请实业中心装饰工程公司检查园里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插座应装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防止触电。
3、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及时报修.
4、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电扇、空调、录音、电视机等各种电器,灭掉蚊香。门卫每晚需检查一遍门窗、电耍加强午睡巡视,当班保教人员不可睡觉,注意观察蚊香使用情况,空调运作情况,并注意防止幼儿将异物放进鼻孔。
二、防走失
5、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岗,定时锁门。
6、禁止精神不正常者入园,禁止小商小贩入园。
7、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孩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8、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教师不得将幼儿交给未见过又无证明的生人。
9、外出活动经常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三、防烫伤
10、厨房工作人员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11、幼儿不得进厨房和开水间。
12、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到班上,发送到班上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均放置高处。
13、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班上不得放开水瓶。
14、保教人员为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给幼儿。
四、防跌伤、摔伤
15、检查高低铺的防护栏,采取加围措施,加强午睡巡视,确保幼儿不滚下来。
16、检查园内、班内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17、添置大型玩具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是否安全。大型玩具下面铺设软质地。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18、园内尽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19、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20、教师带班时一分钟也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失控而跌伤。
21、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需事先向上级报批。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共、手不伸出窗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马路上时,教师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下楼梯的时候,都应靠右走。
五、防戳伤
22、班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不放如牙签、木质棉签之类的尖锐物品,教师用剪刀等工具需放置高处,幼儿用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3、每周清洗玩具时剔除破损玩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24、园内班内在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六、防食物中毒
25、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26、严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的保管,非有关人员不得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七、防药物事故
27、药品放置高处,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芡动儿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灭蚊灭鼠时周密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
一、防止食物污染措施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按岗位责任制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卫生工作。
(二)彻底消灭厨仓库、配食间的老鼠、蟑螂、苍蝇和蚊子。
(三)严禁采购,加工腐烂、变质、霉烂的肉类、奶类、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物进入厨房。
(四)易腐食品应低温冷藏,隔夜食物大多数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五)凡患有皮肤病、化脓性创伤、上呼吸道炎症、口腔疾病者或其他传染性疾病,应禁止从事食品加工和食品供应工作。
(六)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防止有毒食物进入厨房,以防误食或由于加工不当而引起食物中毒。
(七)厨房中的非食用或非直接食用品如:面碱、小苏打、明矾、硫黄去污粉、清洁剂、食品添加剂、发色剂等应分类专门贮存,禁止与其它物品特别是食品混装。
(八)剧毒物品(包括杀虫剂)禁止进入仓库和厨房。
一旦发生事故,应保持现场应有状态,防止当事人擅自毁掉可疑食物,应收集食品容器、砧板、半成品或原料、采集病人排泄物或呕吐物样品,及时送交卫生管理部门,以备检查,听候处理。
二、食堂安全操作、预防火灾、防火措施
(一)食堂的设备应符合消防规范,并需要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
(二)加强火源管理,油灶、煤气炉灶、电热设备及电源控制柜应
有专人负责,下班前,应将所有的电源切断。
(三)随时消除油渍污物,将易燃物品置于远离火源的地方,厨房和仓库内应禁止吸烟。
(四)必须对所有的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定期组织对所有的消防设施的检查。
(五)禁止一切非厨房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三、食堂工作人员刀伤、烫伤、烧伤和机械伤害预防措施
(一)所有设备实行包机制,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
(二)员工如受到伤害,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并通知其家属,在伤口未愈之前,伤员不应与食品再有接触。
(三)炉灶操作人员在烹制、运送食品过程中,应避免直接接触高温炊具炉具,必要时,应戴上手套或用布巾隔热,以防烫伤灼伤。
为加强幼儿 园安全管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安全保卫
坚持门卫值班制度,建立与学校保卫处的联系卡;要求来访者必须登记并得到门卫或园长允许后方可入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人、物、事交接准确无误;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发现盗警、火警等情况要及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定期检查房舍、设备、大型玩具的安全,及时维修损坏的设施并采取保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幼儿触摸各种电器开关、电热设备。
加强对幼儿进行安全用电常识的教育。教育幼儿要遵守纪律,培养幼儿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幼儿离开班级时,必须得到老师的允许后方可离开;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接送卡制度;大门上锁,防止幼儿私自跑出园外或错接幼儿等事故的发生;对幼儿进行互助友爱教育,幼儿出入教室、上下楼梯时要有老师看护,做到不拥挤、不打闹,互相帮助,井然有序;教育幼儿不做危险的事情,不采食花、草、种子,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或把玩具放在口里吮吃;工作人员下班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2、饮食安全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和有关部门制度,培养良好的卫生意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购进原材料要求无毒、无害,采购成品、成型食物应向厂家索取卫生许可证或有关部门证件,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库存食品要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感染;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不与非食品混放并采取“三防措施”;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遵守“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饭菜煮熟、煮透,符合卫生要求,加工用器、容器、餐器应严格遵守消毒、保洁规程,严防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工作间,工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穿戴工作衣、帽,要保持室内外环境的卫生。
3、药品管理
内服、外用药品要注明标识并分格存放,同时要放置在幼儿不能随便拿到的位置;给幼儿服药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药名、药量,避免误服或过量;未经医务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给幼儿服药,以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幼儿出现紧急病情时应迅速送医务所或医院救治;医务人员应提高医疗保健知识,同时提高应变能力。
4、活动安全
组织幼儿外出活动要清点人数并注意交通安全,医务人员应备药箱随队;活动内容要符合幼儿年龄阶段的实际能力,切忌组织幼儿参加有危险的活动,确保活动过程中的安全;组织幼儿游泳时,工作人员应严密监护,不得擅自离开或闲谈,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交接班要清点人数,规定接送时间,建立家长 接送制度;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 取得联系;加强纪律教育、防火防水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
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二、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 “110”、 “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
四、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五、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三、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
汝南埠镇中心幼儿园
X年9月
一、幼儿上下学时实行幼儿园与幼儿监护人凭卡交接制度。
二、监护人期初应根据自己的意愿申请自己(监护人)交接或请“代理家长”校车司机(代理监护人)交接,并填好上下学方式确认表。
三、上学时,家长、代理家长目送幼儿进教室后到班级教师手中签字、取卡;接幼儿时,应向值班老师出示“交接卡”到规定位置与班主任进行交接,未带接送卡的家长要进行签字交接。
四、监护人接送的幼儿,放学时由班主任负责组织排好队带到指定区域,当面与家长凭卡交接;代理家长接送的幼儿,由校车司机或随车照看员与班主任(负责老师)签字交接。两轮交接的同时,都要认真审核家长(或监护人)身份,以防被冒领。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变更,监护人要及时与班主任进行联系,办理相关的手续。
六、监护人须按照学校通知的上下学时间,在学校指定地点,按时接送幼儿。如果提前送幼儿,必须与班主任签字幼儿与卡交换交接。
七、监护人和学校签定《幼儿交接安全责任书》,并按责任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接幼儿的必须是同一监护人,监护人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接送幼儿的,须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联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儿的上下学事宜。
九、接送幼儿的监护人要将本人资料在每学期初报班主任备案。
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下学的,须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在此之前监护人须按要求接送;监护人要求幼儿自行上
1下学的,须和学校签定《幼儿免交接承诺书》,并对孩子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幼儿在上下学途中发生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接送幼儿时,凭交接卡交接。不交接的幼儿必须手持免交接卡离开学校。
十二、幼儿在校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与监护人联系得知情况后,由监护人或受委托人凭交接卡交接。
十三、幼儿在校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正常活动外,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幼儿独自离开课堂或离开学校为自己办事。
十四、班主任与监护人凭交接卡交接幼儿。班主任对来校接幼儿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资料严加询问,如不能正确回答,不准幼儿离开学校。
十五、班主任要经常教育幼儿,在上下学的路上如果独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与陌生人搭话或跟陌生人走。
十六、严格幼儿考勤制度,遇到幼儿没按时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与监护人取得联系,问清原因,并向学校政教处报告。
十七、家长因故未能准时接送幼儿时,班主任、学校安保人员要妥善安置幼儿,直到家长来校接回。
十八、建立上下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问责机制,上下学环节,没有遵照上下学制度,因此造成的责任事件,追究其当事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⒈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按要求仔细巡查、检查幼儿园的重点场所。
⒉白天、夜间均有专门人员对校园进行全面巡查,夜间巡查每小时一次。
⒊加强重点部门、重点场所夜间巡查工作,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出正确判断。
⒋针对幼儿园公共设施、消防安全、综和治理进行全面巡查,若有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处理,并将情况认真记录和上报安全保卫科。
⒌结合幼儿园监控录像,每天进行安全巡查情况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制定预防措施,并落实到实处。
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生食海产品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生食海产品应设置专用操作场所。
二、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三、从事生食海产品加工的人员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时佩戴口罩。
四、用于生食海产品加工的工具、容器应专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存放。
五、加工操作时应避免生食海产品的可食部分受到污染。
六、加工后的生食海产品应当放置在密闭容器内冷藏保存,或者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并用保鲜膜分隔。
七、放置在食用冰中保存时,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备餐及供餐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备餐及供餐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非备餐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备餐间。操作人员进入备餐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二、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在无人工作时开启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三、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操作时应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四、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五、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使用前应洗净消毒,不得反复使用。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留样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食堂)、超过100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和超过100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
二、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冰箱。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三、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食品成品,不得特殊制作。
四、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防止样品之间污染;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贴好食品标签,待留样食品冷却后,放入专用冷藏冰箱内,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疾病控制机构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不得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等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
二、接触食品的容器应易于清洗消毒、便于检查,避免因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他可能引起污染。
三、接触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与食品的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内部角落部位应避免有尖角,以避免食品碎屑、污垢等的聚积。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原料加工中盛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容器,应分开摆放和使用并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五、所有食品容器,不宜使用木质材料,必须使用木质材料时应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除虫灭害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除虫灭害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灭蝇灯应悬挂于距地面2m左右高度,且应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保持一定距离。
二、排水沟出口和排气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以防鼠类侵入。如发现有害动物存在,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扑灭时应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
三、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应有保护措施。
四、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宜选择具备资质的有害动物防治机构进行除虫灭害。
五、使用各类杀虫剂或者其他药剂前,应做好对人身、食品、设备工具的中毒污染和中毒的预防措施,用药后将所有设备、工具彻底清洗、消除污染。
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饮服务有毒有害物品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杀虫剂、杀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有专人保管。
二、各种有毒有害物品的采购及使用应有详细记录,包括使用人、使用目的、使用区域、使用量、使用及购买时间、配制浓度等。
三、有毒有害物品使用后应进行复核,并按规定进行存放、保管。
更衣场所管理制度
一、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应处于同一建筑物内,宜为独立隔间且处于食品处理区入口处。
二、更衣场所应有足够大小的空间、与从业人员数量相符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设施。
三、更衣场所在门口处设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设施。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四、从业人员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应有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卫生间管理制度
一、卫生间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二、卫生间应采用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
三、卫生间内的洗手设施,应设有相应的清洗和干手用品或设施,洗手设施的排水应具有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的装置,洗手池的材质应为不透水材料,结构应易于清洗,水龙头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触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规定且宜设置在出口附近。
四、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装置,并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不生锈的防蝇纱网。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五、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食品处理区的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有效的防臭气水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