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汇总4篇)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精选4篇)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1

一、 使用体育器材,必须遵守借用制度。

二、 体育器材专供师生教学与锻炼使用,原则上不借给私人使用。

三、 借、还器材须认真登记,核实无误方可出库;上课和训练后及时归还。

四、 师生借用体育器材,学期末必须归还。

五、 要爱护器材,严防损坏与丢失,否则,按损失程度酌情赔偿。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2

保管制度

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正气。

三、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 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是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三、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四、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是要予以注销。

赔偿制度

一、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得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二、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外界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映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上课前,任课教师应将所需器材开一清单交或提前十分钟和保管员联系。保管员应在课前准备好所用器材,任课教师或体育委员一次领出,课中学生不得再领器材。课结束后,教师应积极组织学生将器材清点好,及时、如数归还器材室。

一、借体育器材时间:

1、在体育课中,以任课教师安排的活动内容为准。

2、每天下午课外活动。

二、借器材手续:必须签有班级、姓名。

三、准时归还:如超时或不归还,根据实际情况器材保管员有权取消该学生借器材或停借一段时间。

四、损坏体育器材照实际价格的2倍进行赔偿。

五、借与归还体育器材时,要讲文明礼貌;必须听从器材保管员的安排。

六、遇雨天场地潮湿,出于学生安全考虑,器材室不出借任何球类(足球、篮球等)器材。

以上学生必须要遵守,解释权学校体育组。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3

1、学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或结伙到肋木架、单双杠、高低杠玩耍,必须在老师带领下一起搞活动,以确保学生安全。

2、课外活动时,学生要在篮球场、足球场搞活动,必须经体育教师认可而且由老师看护下才能进行,以确保学生平安。

3、体育时,由体育教师负责管理好学生,学生在做体育器械方面的活动,如实心球、跳高等,必须在教师带领下进行,以确保体育课顺利进行。

4、体育训练时,运动员在教练员陪同下一起进行,教练员必须负责好学生的安全,学生在进行每一个项目时,教练员必须做到认真、谨慎、亲自指导,以确保体学生在训练时无意外发生。

5、学生借用体育器械,必须经体育器械管理员同意、必须在有老师陪同下,才能借出器材,以确保学生活动顺利进行。

6、学校的体育设施在没有老师的同意、陪同下,不允许任何学生随意到操场上玩耍。

学校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篇4

体育器材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训练和课余活动的重要工具。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教学,活跃学生第二课堂,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根据学院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及相关规定,结合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器材的借取适用范围

1、学院体育器材仅对我院学生进行开放免费借用,非我院师生不得借用学院体育器材。

2、体育器材的借用活动范围仅限于学院范围内,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借用体育器材在校外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的借用仅适用于学生体育锻炼和课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取消借用人的借取资格。

4、学院体育器材由器材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体育部为体育器材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单位。

二、课内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体育器材借还登记程序

在学院进行的体育课程,上课前由任课教师将所需器材数量告知文体委员,文体委员或其他同学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器材室借取并登记,下课10分钟内进行归还、核消。归还时,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验收。

2、体育器材损毁丢失处理程序

对于遗失器材,体育器材管理员出具赔偿单,经体育器材管理员和任课教师签字后,自体育器材遗失一周内,由器材借用人持赔偿单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赔偿手续,并将体育器材赔偿缴费单原件交付体育器材管理员处,换回借用人的证件。原则上遗失的体育器材按照购置价赔偿。

如在借用期间,发生体育器材损坏,由体育器材管理员根据损坏程度,开具器材损坏单,赔偿流程和体育器材遗失流程相同。

3、业余运动队领用器材程序

学期初由教练员签署意见并经所在教研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借用,学期底归还。对于丢失器材一律按购置价赔偿。

4、器材、器械等设施的维护统一由管理员负责。小范围内维护(如:更换篮环、挂篮排网)由管理员负责,如需大范围维护,由体育部领导提出申请并报告学院主管领导,按照学院有关财务、国资规定执行。

三、课外体育器材借取管理办法

1、采用“先到先借、借完为止”的数量控制借用原则。

2、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借取器材:

(1)借还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作息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16:20—16:5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5:50—16:20

上午归还时间:9:50--10:00

(2)星期一至星期四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次日上午;周五下午借取的器材,归还时间不得晚于下周一上午;

3、借取程序

(1)个人借取器材时,须持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方可借取(两证缺一不可);

(2)单位借取器材时,因开展活动需要较长时间、较大数量借取器材,需出具借条,并由班主任、辅导员(或二级学院院长、书记)和体育部负责人签字后借取;

3、安全

(1)采用“谁借用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体育器材借取时间段内,发生的任何意外伤、亡事件,由借取单位和个人自行责任。

(2)危险及特殊器材只向集体提供。

4、归还和管理

(1)对于未按时归还器材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取消其借取权利。

(2)器材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或正常消耗而造成的损坏,免于赔偿。因故意损坏或不按规范使用器材的,且造成器材损坏或丢失的,将按照购置价赔偿。

(3)赔偿流程:

管理员出具赔偿单→财务处交赔款→管理员处换取证件。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制度由学院体育部负责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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