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优秀4篇)

社会要和谐,法律支妙招。人人都学法,法规心中晓,处处都守法,犯罪何处找,遇事会用法,问题解决了,自觉宣传法,大家开口笑。法制宣传日,愿大家携手法律,生活美好。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知法守法主题班会教案(优秀4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 篇1

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教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

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了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

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晓雪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案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政策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法制在我心中》主题班会教案 篇2

活动确定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德育目标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重点

一、导入 主持人:(播放PPT及相关视频)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学会断案

(五)讨论班级公约

活动准备

活动准备: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传的相关教育视频、相关案例

活动过程

设计意图

一、导入主持人:(播放PPT及相关视频)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五)讨论班级公约

(六)班主任小结

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附注:青少年自我保护二十招

第1招 警惕“黄狼”入室,健康第一,高尚情趣。抗拒诱惑,抵制黄毒

第2招 学会独处 独自在家,不必害怕,管好自己,安全潇洒

第3招 现代居室内的安全 现代居室,空间有限,安全规则,牢记心间

第4招 不要轻易“打”“听” 要打电话,先问费用,量入为出,全家**

第5招 正确对待宠物 宠物可爱,不可迷恋,狂犬病毒,预防在前

第6招 预防20世纪“新瘟疫” 艾滋病毒,可以预防,洁身自爱,永保健康

第7招 餐桌上,噎着怎么办 食物噎住,压腹咳出,细嚼慢咽,麻烦免除

第8招 求助“快速突击队” 紧急危险,求助莫慢,快拨110,转危为安

第9招 久戴耳机有害无益 保护听力,少用耳机,音量适度,轻松惬意

第10招“电老虎”屁股摸不得 电是老虎,不可糊涂,预防触电,请教父母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 篇3

教育目标:

1、 对全体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2、 预防青少年犯罪,

3、 让学生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

方式和方法:

学生主持,加以学生表演等形式

一、身边的法律(班长主持开场)

1、 案例一:

1999年3月27日晚,在襄樊市的汉江沙滩上,一个由几名未成年人临时凑成的绑架团伙绑架了某中专生小刚,正当他们打电话向被绑架人母亲索要6万元赎金时,被樊城公安分局米公派出所刑警一举抓获。据查,他们曾多次敲诈小刚,金额达1000多元。三名犯罪嫌疑人中,最小的方某(17岁)竟天真地问刑警:“把钱还给他(受害人),我可以走了吗?”

2、 学生谈感想、讲身边的事情

3、 请学生指出所知的违法行为

法律就在我们的身边,许多的时候是由于我们的不知法,不懂法而造成的犯法犯罪的,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就非常的必要。

4、 国家的有关的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_、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偷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成为相对负刑事责任时期。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年龄段称为减轻刑事责任时期。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一律不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绝对无刑事责任时期。同时刑法还明文规定,因不满十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二、预防青少年犯罪

1、 案例二、三、四

案例二:

小伟是一位初中生,平时就喜欢开玩笑,搞恶作剧。今年年初的一天,他看到路边的广告语“当你有困难或麻烦时,请你拨打110”,灵机一动,谎称自己因钥匙丢失,无法进家门。赶来的警察识破了他的谎言,严厉地批评了他,并责令其父母严加管教小伟。一向娇惯孩子的父母并没有很好地批评和教育小伟。而小伟却在感到有趣、刺激之余产生了畸形的报复心理。从此,他经常拨打“110”,进行干扰或谎报假警,一个月竟多达三十多次。终于在一次利用磁卡电话进行假报警制造恶作剧时被警察当场抓获。小伟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案例三:

闵某,15岁,是河南省岁三县某中学负责纪律的副班长,1999年10月15日,因午睡时潘某说话,闵上去用小棍敲打潘某不小心打在同桌沈某的头上。沈某挨打后就骂闵某,两人并发生撕打,被同学拉开。10月18日中午12点多钟,闵某约沈某在后山谈发生争执的事,沈对闵的“权威”仍不服气,闵某认为沈没有把他这个副班长放在眼里,一拳将沈打倒在水沟里,并用削笔的小刀在沈某颈部划了两刀,当沈某求饶时,闵某又抓起一把土塞进沈某嘴里,然后解下皮带将沈某勒死。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最近,闵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__年。

案例四:

武汉市某中学林某在校园里,不慎将姑母从国外带回来送给他的派克钢笔弄丢了。该校钟某刚好路过,他拾起钢笔回班上课。林某的同学张某、宋某正好目睹钟某所为。林某得知钢笔被钟某拾到便找他索要,钟某先是佯装不知,后见有人作证,便搪塞说放在笔盒里不知被谁拿走了。学校多次做工作,钟某依然不肯归还。林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依据《民法通则》判决钟某限期归还,否则赔偿林某经济损失200元。

2、 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 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 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3、 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少年

1、 预防犯罪的一些措施

2、 学一点法律知识

3、 不4. 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4、 不6. 结交不7. 良的朋友

5、 不9. 看黄色书籍

6、 作业

你从今天的班会中得到了什么启示,以此为题写一篇周记

知法守法主题班会 篇4

活动目标:

1、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2、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增强青少年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的意识,培养他们运用法律的能力。

活动过程:

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

班长:亲爱的同学们,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预祝班会圆满成功!

二、活动记录

1、主持人: 我宣布,四年二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同学们,当你走在繁华的大街上与人擦肩而过时;当你走在僻静的乡间小路留恋于周围的美景时;当你与别人交往接待时;当你购物或售物时;你是否想到"侵权"两个字,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了每个人幸福和欢乐,让我们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吧;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2、必答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3、抢答题:

(1) 什么是未成年人?

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使得使之辍学。

(2)《未法》对父母不履行法定职责作了那些规定?

对不履行职责或侵权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经教育不改的,撤消监护人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

(3)《未法》对未成年人招用有那些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 1995年9月1日实行。

(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

(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4.12通过并公布、自1986、7、1起施行。

(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4、法治小品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

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

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

(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5、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1,有的同学向我借钱,我不借地就找人打我。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

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6、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

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7、 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

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 内容二、《学法》快板

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

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

8、 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

主持人: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

9、 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

三、总结

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班主任 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总结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四、主持人宣布:

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