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收费自查报告(精选3篇)
根据物价局的要求,我们幼儿园对我园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汇总整理,开展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们按文件要求收费范围,进行收费,没有擅自设立和分解收费项目,无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现象。
二、收费许可证20xx年有效,20xx年无变更或注销事项。
三、我们已经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公示。
四、我们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时限和收费频次等实施收费。
五、我园20xx年度收入合计8.55万元,其中收取管理费合计5.73万元,保杂费合计2.3万元,取暖费合计2400元,20xx年支出合计8.5万元。
六、我园收费性质为公民个人办园,没有发生变化,收费依据没有改变,继续保留原收费项目,维持原收费标准。
七、上一年度年审时的问题,我们我们认真进行了整改。
八、我园收费收入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了“票款分离”,落实了“收支两条线”,收费资金的支出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九、我们对所有规定审验的内容进行了自查。
今后,我们会严格按物价局要求,落实各项收费政策,不违规收费,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为“调结构,稳物价、惠民生、促改革”提供良好的价格环境,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分局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深市监光字[20xx]94号)的精神,我校本着自查自纠、实事求是的态度,坚持标准,综合分析,积极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校一直以来依法办学,从严执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设课程,开足课时,规范收费,规范办学。
根据实际情况,我校严格核算教育成本费用,按规定上报物价局核实审批,并向外界进行公示,至今无投诉情况。
1、我校收费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我校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审批的教育成本进行收费,办理了收费公示审批,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2、我校收费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制订了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落实教育收费责任到人。
3、我校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赞助费、学位费、新生入学报名费、学籍管理费、双语教学费等行为。
4、我校教师没有违反规定,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课的行为。
5 、没有违反规定向中小学生收取各种培训费、补课费等行为。没有违反规定以举办辅导班、提高班、特长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
6、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向学生收取其他代收费,变相多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强制学生接受有偿服务或强制收费等行为。
7、没有违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行为。
8、我校没有违反规定,进行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我校硬件设施已基本完成,如今既无外债也无内债,每学期开学时,财务要预留经费以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抽调学校资金。学校资金全部由举办者投入,教育成本费只用于学生书本、教师工资,不作其他用途。
我校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规范管理,增强依法办学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完善自我监督检查机制,促进我校教育健康发展,为民办教育再作贡献。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我校达到“合格”标准,请上级相关组织审查。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民心工程”,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我们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发改价检文件的精神实质,开展了一次全面、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活动,学校的收费工作经历了一次严格的清理,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领导小组,建立村民治理乱收费监督领导小组。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依照国家“两免一补”政策,不收学生一分钱,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设立“收费公示栏”和举报电话。
三、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学校和教师从来没有出现过有偿为学生服务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没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借读费。
七、对于“两免一补”工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布置安排,组织填写申请书、登记表,真正做到了客观公正公平,家喻户晓,群众满意。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