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个人素质的提升,报告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不同种类的报告具有不同的用途。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报告感到非常苦恼吧,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传染病自查报告【最新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自接到《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后,我校组织全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进行了认真地学习,按《条例》的要求逐项进行了自查。然后又召集了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学生食堂管理人员及后勤相关人员一同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大家知道,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是排菌肺结核病人通过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时喷出的飞沫,由易感人群吸入感染,传染性肺结核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特别是儿童,很容易被传染。学校属于人员密集场所,防控措施仍然不能放松。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结核病防控工作,以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流行的发生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校分别进行了如下自查工作:
一、了解各部门工作,查找漏洞。
学习条例后,校长及时了解各相关部门,在日常是如何进行结核病预防工作的。汇报后,根据条例精神,查找各自工作的漏洞,及时改进。
1、校医务工作:
(1)在季节性的传染病流行期间,坚持晨检工作。每天早晨各班班主任对本班每一位学生做好晨检,发现有持续咳嗽2周以上、咳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的学生,及时报告校医生,并告知学生家长及时检查确诊。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
(2)对未到校生做好因病缺勤登记与追踪工作。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对因病缺勤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如怀疑为肺结核,及时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情况。
(3)加强疫情报告。对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做好学校班级消毒工作。
(4)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关注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密切接触者筛查以及确诊病例的治疗管理等工作。
(5)做好休学和复学管理。协助结防机构做好不需休学的结核病病例的管理。积极协助结防机构对结核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
(6)落实学校健康体检制度。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的检查项目作为学校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每年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体检档案。对于通过学校健康体检发现的疑似结核病病例,学校要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到当地医疗机构检查确诊。
(7)各教室、办公室、厕所每日坚持通风,每天有检查,学校不定期抽查。
(8)结合季节特点,做好结核病预防和个人良好卫生习惯的宣传。如:每周五卫生讲话、板报,让学生及家长做好结核病的预防,增强防范意识。
(9)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学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院内进行晨扫,班内每日一小扫,楼内有保洁员日常做好保洁。
(10)每日做好楼道、厕所等处的清洁工作。
2、后勤工作:
(1)做好学校饮水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中小学办公室配备两个电加热饮水装置,供师生饮安全水。并定期进行消毒,确保清洁,使用无误,保证师生饮用水卫生安全。
(3)配合卫生工具做好防蝇、防鼠、防蟑螂工作。
3、清洁工作:
学校园内按班划分卫生区,各班坚持每日做好打扫清洁工作。
(1)厕所:每天有值日生负责坚持清洁,学校负责消毒。
(2)楼道做到无纸屑,早、晚各打扫一次,每日消毒一次。
4、食堂管理工作:
(1)每日检查食堂管理员的卫生,及配餐用具的卫生情况。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2)督促食堂人员做好每日餐具消毒,以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把住“病从口入”。
5、校长工作:
(1)配合卫生老师做好结核病健康教育,做好全校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工作,对于做的好的同学及时表扬,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指正。
(2)建立健全学校与家长之间、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之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具体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领导重视,各部门各负其责。
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要求全校教育职工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师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把条例精神落到实处,各负其责,发现问题,做到早报告,消除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三、开展宣传,积极行动。
1、利用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窗,或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宣传。对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结核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对结核病患者的歧视。
2、利用放假前学生返校时间,将《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精神的重点部分向师生开展宣传,借此时机对师生进行一次结核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宣传,消除恐慌心理,使学校与家长配合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让校园更美
利用每周二、五下午活动时间,我校师生对校园每个角落做好卫生清理,把教室、楼道、卫生区进行大扫除。利用每周一的升旗活动,开展一次爱国卫生运动,使全校师生都感觉到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也确保了每位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全校师生的密切配合下,我校结核病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正有序地进行。以上是我校在结核病防控工作方案的自查情况,有不到之处,请领导指正。
春季到来,随着气温回暖,麻疹、感染性腹泻、结核、手足口病等学生常见传染病容易发生。众所周知,学校是一个特殊场所,学生集聚密度大,同室学习生活,相互接触密切,一旦发生疫情,处理不及时,易造成暴发流行。我校历来非常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为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努力防止学校传染病重大疫情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我校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和《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对结核传染病防治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详查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加强领导
为做好结核传染病防治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组长:贾建军。负责传染病防控全面工作
副组长:李更申。负责上报学校晨检信息
组员:周利歌、董书宏、郭占芳、史海霞、李利平、唐会霞、负责上报各班晨检信息。
二、应对措施
1、签订责任书
为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我们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与管理规范》和《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进一步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唐庄小学结核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全体教师签订了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书,
2、严格晨检,规范上报
面对结核病这种高发传染病防控,我校加大了每天的晨检力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上报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及身体情况。如学生请病假,班主任必须做到与其家长电话联系核实病因,并做到跟踪询问。此外,学校还要求各班每天做好教室的消毒、通风工作。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针对结核传染病,学校十分重视,通过校园广播、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等对形式进行宣传,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控能力。同时还利用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普及结核病防控知识,获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
4、校园卫生,积极创建
学校组织各班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对教室、卫生责任区、卫生死角内的杂物进行全面的清扫和彻底清除;学校设置的定点垃圾区域有专人负责每天进行焚烧处理;学校水冲式厕所每天进行清扫,卫生状况良好。
三、自查情况
通过近阶段的晨检记录和各班摸底排查,我校的卫生状况良好,尚未发现结核病学生,我们将继续努力,严格落实晨检和消毒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校的传染病防控机制。
县卫生局:
根据3月31日州卫生局、州疾控中心工作组一行到我院进行“传染病管理”、“免疫规划”工作督查检查情况反馈意见,我院针对不足之处及时进行了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于下。
一、免疫规划工作方面:我院存在的问题是冰箱太小,没有把疫苗和其他药品分开存放,针对这个问题,我院已经和疾控中心衔接,争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添置新冰箱,专门用于存放疫苗。
二、传染病管理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做了以下整改。
1.院内自查制度不完善方面:立即制定了《传染病报告自查与奖惩制度》,明确规定了自查内容、传染病上报时限以及漏报、迟报、瞒报等奖惩机制。
2传染病知识培训方面:医务科于4月7日组织全体医生和新进人员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报告管理》知识培训。
3.门诊日志缺“发病日期”一项问题,已经专门叮嘱临床医生,在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一定填写“发病日期”在备注栏。
通过这次整改落实,我院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免疫规划管理工作,提高了全体医生的'预警意识,报告意识,为做好这两项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 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为认真落实、及时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与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师生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歙县歙卫字201474号文件精神,我园在正常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对春季传染病(特别是禽流感H7N9)防控与食品卫生安全进行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建立了传染病(禽流感H7N9)防控组织机构和制度和明确报告人。再次确立传染病防控小组,明确了小组负责人和疫情报告人。做好应急处置措施,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缓报,不漏报、不瞒报。
星星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组织机构
总负责人:吴丽丽
分管领导:郑灵叶(疫情报告人)
监测人:各班老师、保育员
二、学习相关知识,加大防范力度。
全面落实各项预防措施、传染病人的排查、病人隔离落实情况、室内通风、消毒药品购置及消毒情况、晨检和环境卫生等
(一)作好预防措施
1、加强了预防传染病(禽流感H7N9)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我园通过各种方式,对幼儿及家长集中开展了传染病(禽流感H7N9)预防知识和健康知识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健意识;同时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利用家长会、宣传橱窗、黑板报、健康教育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宣传传染病(禽流感H7N9)预防知识和隔离预防措施,培养幼儿们良好的卫生习惯,使他们成为卫生科学知识的传播者。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注意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提醒家长要注意饮食卫生,重点是肝炎和肠道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教育幼儿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幼儿不吃“三无”食品和生冷食品,不到校外流动摊点购物;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对全体教师、保育员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的培训,使教职工了解了春季常见传染病的`特点、症状、潜伏期、消毒等常识,增强了预防各种常见传染病(特别是禽流感H7N9)的意识,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意义,保障了我园卫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我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开展了每天清理整顿校园卫生环境,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厕所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注意环境的清洁,在卫生清扫时一定要注意先洒水后扫地然后再拖地。避免清扫时造成尘土飞扬。各班坚持室内通风换气制,教室每天坚持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在传染病高发季节,每天落实“两拖两消”(中午就寝及晚上下班拖地消毒)。
3、我园开展了“阳光体育运动”, 保证幼儿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让“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健康理念落实在行动上。坚持开展每天做早操活动,确保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二)作好监控措施
1、坚持落实幼儿晨检制。
执行幼儿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具体由各班老师对到校幼儿进行晨检,密切关注幼儿出勤情况。如在班级中发现幼儿不明原因病情异常增多,立即汇报园长。
2、执行:每天向家长询问幼儿身体情况、发现符合传染病(特别是禽流感H7N9)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如水痘、腮腺炎、流感、乙脑、肺结核等,了解幼儿患病情况,进行及时排查,立即报告、隔离,越早越好。
3、在传染病多发季节没有组织大型的外出集体活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感染机率。
4、各班老师时时监控疫情动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上报疫情,
5、动员幼儿预防接种。
6、加大园区饮用水水质的监管,坚持把水烧开,做好定期消毒和安全防护措施。
7. 实行“封闭式上锁”护园。
每天幼儿上课时,将园区大门锁上,除特殊情况,家长电话通知,老师同意后方能出校外,杜绝幼儿在校期间外出校门,既保证了幼儿安全,又严把了防止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园区,防止食物、药物中毒和传染病及各类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问题
食堂各项设施设备陈旧,操作间摆放东西未分类,现正在进行整改。
下一步我们对有关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细致地梳理,促进和提高幼儿园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