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种类和使用时间
工作服种类季节使用人穿着时间归属权备注
夏装/冬装工作服2套/2套全体员工上班时间员工离职后归还
接待服2套/1套行政、内勤人员,客户来访接待公司统一管理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三日内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工作服配发期间为贰年,工作牌配发时间为贰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和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五、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3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六、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每发现1次予以3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颁行。
一、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
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
三、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可在入职3-7天日内到行政部领取工作服及工作牌;
2、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或工作牌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应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工作服成本价/套,工作牌20元/个);
3、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牌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工作未满六个月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工作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70%费用;
3)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离职者,不收取任何工作服费用。
四、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原价补换;
3、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工作牌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或修补;
6、行政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将进行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六、附则
1、本规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属行政部。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二、工作服配发原则。
1、除经理级别(含副经理)外,其他员工的工作服由员工自费,公司统一购买。
2、外套工作服(含领带、领结)全部由公司出资统一购买。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使用一年以上的员工不承担工服费用,但使用未满一年的,则员工离职时扣除其工作服全部成本费用。
4、人事部有对工作服制度执行的监督权、审批权。
5、夏季(元/套)冬季(元/套)
一般员工工作服费用:100元以内150元以内
基层干部(领班、主管)150元以内300元以内
经理工作服费用:200元以内500元以内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
3、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赔偿。
四、遵守事项。
1、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2、工作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上报部门经理。
3、工作服配发一人二套,分夏装和冬装两款。
4、工作服配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5、新员工从正式上岗,试用期起部门方可配发工作服。
6、部门申请更换工作服时应填写《工服报批申请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其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使用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须交还工作服。
一、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车间工作员工(包括仓库、品管)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三、职责规范
1、资材部(仓库)为工作服的主管部门,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发放、登记、回收、保管等事务。
2、综合部负责制定工作服配置标准、制定工作服管理办法。
3、各部门负责部门员工工作服登记备案、工作服需求统计和申报。
四、工作服种类、发放以及使用时间
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五、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正式入职的新员工,可在入职30日内由车间负责人填写领用申请表,经综合部核实后,仓库方可配发。
2、夏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1年,冬季工作服配发期间为2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车间负责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由仓库进行审核、配发。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服、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并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成本价)。
4、员工离职时,员工须将工作服一起交还,同时对所领用的工作服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100%费用;
(2)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工作服成本的50%费用;
(3)一年以上离职者,不收取工作服成本费;
5、员工应每周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清洗(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不得出现穿着污渍、破损工作服上班的现象。
六、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
2、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服(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工作服制作费2倍进行赔偿处罚。
3、员工应自行进行清洗工作服,不得随意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发现在厂区内清洗工作服的,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同时作为个人以及部门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4、员工穿着工作服以及仪容仪表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七、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工作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
6、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综合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20元的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工作服的责任。
八、附则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本制定修订及解释权归属于公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企业文化氛围,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共同遵守。
第二条、职员着装、挂工牌管理办法:
1、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要求得体、大方、整洁。
2、男员工着装要求:夏天穿衬衣,系领带,衬衣不得挽起袖口。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它鞋类,衬衣原则上每天清洗,领、袖口不能有污迹;女员工着装要求:上班穿着公司配发的制服,不得穿牛仔服、超短裙、低胸衫。
3、所有员工上班都必须戴挂工牌。如有损坏,重做费由个人承担,如丢失,按所造成后果的轻重处以制做费5倍以下的罚款。
4、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办公室统一补做制服。
5、 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 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8、所有员工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
第三条、工服折旧
1、工服的折旧定为两年,两年后将不再计折旧。
2、如员工因个人原因工作未满一年离职,按80%扣除服装折旧,(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工作服归个人所有。
3、如员工因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者,按70%交纳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不包括因违反公司制度而被开除者)。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第四条、除清洗、修补外,工作服不得带出公司。
第五条、员工午休、外出会客或办事,都须穿工作服。
第六条、工作服应保持清洁,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如损坏严重,则员工必须自己付钱重新订做。
第七条、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作服的样式,不得穿着跟工作服颜色相同或式样不同的服装。
第八条、员工领取工服一律填写工服申领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修改。
第十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保持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