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档案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一、学院内二级消防责任部门都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应全面、准确、详实反映本部门、本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详细内容参照公安部发61号令)。
二、消防档案,应一式贰份,学院保卫处、各二级消防责任部门各执一份。专人负责保管,随时备查。
三、消防档案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收集、整理、归类至消防档案中。
四、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积极主动如实向学院保卫处提供本部门的消防工作基本情况及管理情况,以供存档。
五、非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将本部门的`基本概况、公安、保卫部门填发的各种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酒店消防管理工作,根据《中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管理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二、消防档案四级[员工—部门—监督部门(保安部)--总经办]档案,要有专人统一保管、备查。
三、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工种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有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留存于被检单位保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等。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义务消防队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0、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四、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2、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3、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4、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5、有关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
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8、火灾情况记录。
9、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五、单位工程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以及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六、消防档案酒店内任何人员调阅,需要经过保安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在调阅后及时归还,如有损坏,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层面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消防档案的管理。
2、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负责本部门消防档案的'建立以及备份存档,消监控中心相关资料由该中心备份存档。
3、消防档案集中在综合办公室。相关资料由市场管理服务部、综合管理服务部、消控中心备份。
4、消防档案主要包括各级安全会议、消防设施、设施台帐、运行记录、调试记录、巡查记录、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值班记录、消防审批记录、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安保花名册等内容,要求全面、清楚,分类存档。
5、消防档案资料外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各负责人负责催还。
6、设施、设备档案、图纸等重要台帐,应永久保存。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及保密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杜绝资料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公司档案工作实行二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公司综合部的统筹管理;二级管理是指各部门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2、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档案资料的统一收集管理,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使用管理。
3、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档案保管以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
4、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员有责任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归档制度
1、凡是反映公司战略发展、企业管理、经营活动等事项,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2、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资料,均由公司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3、各部门归档的文件资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原件用于报批不能归档或相关部门保留的',综合部保存复印件。
4、凡公司业务活动中收到的文件、函件承办后均要及时归档;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函件要留底稿及正文备查。
5、由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应保留三份原件,综合管理部保存一份,投资部及风险部各保存一份。特殊情况只有一份原件时,由综合部保存原件。
6、在归档范围内的其他资料,由经办人整理后连同有关资料移交综合管理部档案室。部门需要使用的可复印或复制,归档范围外的由各部门自行保管。
7、所有归档的文件及其他资料都要建立电子档案,由各部门制作扫描件并整理归档,归档完成后在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统一在档案室进行电子档案备份。
四、档案保管制度
1、公司综合部设档案室,各部门应根据保存档案数量,设置存放档案的箱柜,并具备防火、防潮、防虫等安全条件。
2、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编制归档目录。
3、档案管理员要科学地编制分类法,根据分类法,编制分类目录;根据需要编制专题目录,完善检索工具,以便于查找。
4、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保管要有条理,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5、库存档案必须档案台账与实物相符,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
6、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了解利用者的需求,掌握利用规律。
7、严格遵守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做好档案流失的防护工作。
8、凡公司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五、档案借阅制度
1、档案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档案资料,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档案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管理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
5、借阅档案资料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封、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6、借出档案材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7、重要档案、机密档案不得借阅,必须借阅的要经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必须外借的,由总经理审批。
六、其他
1、本制度综合部负责修订、完善并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x年4月20日
为加强档案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避免火灾对档案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特制定学校档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档案馆负责人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本馆所有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均有做好档案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层层落实,严格管理。
二、档案消防安全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防患于未然。
三、档案馆作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部门,依据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协助保卫处对档案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做好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为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馆应安装火灾(防盗)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五、档案馆库内要做好消防安全标示,非本馆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入档案库房。
六、严禁烟火,严禁易燃、易爆及腐蚀物品进馆、进库。
七、值班人员每天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时关好水电、门窗,关闭电闸。
八、档案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和技能,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养更新工作,使之可靠有效。
九、发生火警、火灾要迅速报告,全力扑救,并启动应急预案。
十、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每月底及节假日前要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