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管理制度(精选27篇)
为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按期、保质顺利的完成,特制定如下施工管理制度:
(一)管理方面: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应岗位管理制度,认真负责,必须严格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和安排。施工过程中,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须立即执行,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200—500元。
需甲方、监理协调解决事宜。凡是甲方项目部、监理召开的会议,要求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严禁代替、缺席、迟到,出现如上情况者,罚款100元。
凡违反甲方和监理现场管理规定者,应视其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影响程度,对管理人员处以100—1000元/次的罚款。
(二)组织方面:
项目部每天下午6点召开工地例会,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必须参加。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管理人员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管理人员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100元/次·人。 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50—100元/次·项。如果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100—500元/次。
(三)进度方面:
根据甲方要求工期,管理人员必须制定详细的.各楼栋总进度计划、月度计划、周计划。按照计划合理组织相应人员、材料、机具及设备等。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如实施中途遇特殊情况 ,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100—500元。
(四)质量控制方面:
1、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各种材料进场、各工序施工必须提前8小时上报甲方、监理;坚决执行程序验收制度:每一检验批完成后,在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甲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严禁私自隐蔽,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2、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施工质量: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统一做法施工,严格质检员自检制度,对发现的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必须上报甲方、监理,严禁私自处理。否则违反本规定罚款500—1000元/次·项。
3、施工技术、安全资料必须齐全真实及时,施工资料要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上报一套完整的资料经甲方项目部。由于资料不齐全,造成工期延误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处理,责任由管理人员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定期上报内业资料给甲方。违反本规定罚款200—1000元/次·项。
(五)成本控制方面:
对施工过程中增加费用的工程签证要及时上报监理、甲方共同确认,做到实事求是。
1、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图纸,对图纸中出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甲方、监理提出,避免由此产生不必要费用增加。
2、施工过程中,提倡、鼓励施工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降低业主成本费用。
(六)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或安全绳,临电、施工设备机具、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严格符合安全规范及相关操作规程。违反本规定:罚款50—500元。
2、施工物料要求堆放整齐、有序,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3、施工场区严禁乱扔生活垃圾,要随时清理,严禁随地大便,工地厕所要安排专人进行卫生清洁。伙房、宿舍等要有专人管理,达到卫生标准要求。违反本规定罚款200元。
4、在工地出入口处设明显的企业形象标识,施工标识牌必须配备、安装齐全。
(七)财务制度方面
1、项目部编制资金计划,根据成本计划,编制现金预算。根据工程进度,按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收取工程款。
2、根据回款,项目部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经相关责任人审批后实施。
3、未经总经理授权、或超越授权权限、授权期限擅自签订保函、担保合同文件、签署垫资意向的;擅自拆借挪用公司资金的;规避公司管理的。
4、项目所有的材料款有副总经理签字,在支付材料款时,必须经副总经理批准方可付款。否则付出的款项由财务人员承担。
(八)其他:
1、甲方项目部、监理单位安排的其他有关工作,管理人员应积极安排,认真完成。不按时完成者,影响工程项目进度,每拖、超一天,对管理人员罚款500元—1000元。
2、对于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事故,要深刻分析原因,管理人员必须写出事故报告。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 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 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__---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 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三章工程进度管理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__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__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__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__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种类、办法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先进,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接受劳务派遣的工人以及试用期员工。
2.奖惩审批程序
2.1对员工实施的奖罚均需填写“奖罚单”,原则上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填写。其他人员如发现员工有涉及公司奖罚行为的,应与员工的直接上级(车间主任级以上主管)或行政人事部主管反映,情况较为恶劣不变直接反映的也可以向审计部反映。接到反映的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主管应经核实后,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由行政人事部开出奖罚单。
2.2奖罚单填写后,根据公司组织构架规定的上下级关系及公司管理权限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人事部组织有关主管评议通过,由人事部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2.3凡涉及嘉奖、记功、批评、警告等奖罚均经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经理审核,交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实施。
2.4凡涉及记大功、晋级及特殊奖励或严重警告、辞退、开除、附加处罚(包括降职、降级、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经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5凡涉及5S管理或质量管理的相关奖罚,由品管科主管或行政部主管提出书面意见,由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会签后报副总经理批准,由人事部实施。
2.6奖罚的书面报告和记录由人事部存入人事档案和电脑系统。
3.奖励的原则、种类、标准
3.1奖励的原则
公司对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予以奖励。奖励必须有事实依据,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伸手要奖、贿奖等丑恶行为,否则将严厉查处,相关人员将予以开除。
3.2奖励的种类:
3.2.1嘉奖: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公司员工,将给予嘉奖。
A)拾获贵重物品而不昧,值得表扬者;
B)发现职责外的问题,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C)所在部门或团队被评为公司优秀部门或团队者;
D)对于原材料、工具等节约或废物利用,细心维护公司设备等,有显著节省成本成效者;
E)有其它突出成绩者。
3.2.2记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功。
A)对于营运策略、生产流程、物料管制、服务项目等提出改进建议或方案,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B)提案改善产品与加工方法、降低成本,或实施质量管理卓有成效者;
C)对于原材料节约或废物利用,取得重大成效者;
D)有小创造发明、小改小革,经施行有显著成效者;
E)发生非常事故或灾害或发现重大隐患、重大质量问题或重大机械设备故障时,勇于负责,及时处理,避免公司损失者;
F)举报盗窃案件,检举营私舞弊、拿回扣等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或企图,及时制止或使案件得以及时破获,奋不顾身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者;
G)一贯忠于职守、兢兢业业、认真负责、不断改进、廉洁奉公,本职工作业绩突出、事迹突出者;
I)其他有显著绩效者;
3.2.3记大功: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将给予记大功。
A)发生意外事故时,不避艰险,为保护公司财产或员工安全,临危不惧,奋不顾身而减少公司损失者;
B)对各项生产设备、工艺有重要发明、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效者;
C)预防重大故障隐患或抢修工程提早完成,使生产显著增加,成绩卓著者;
D)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作出显著成绩者;
E)奋不顾身,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及社会治安方面有显著功绩者;
F)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维护公司财产和利益,避免重大损失,事迹突出者;
G)其它维护公司重大利益,作出重大的功绩者;
3.2.4.晋级: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公司员工,可晋级。
A)对研究发明或革新生产设备、工艺或提高质量、改革管理,确有特殊功绩,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或管理能力,明显超出原岗位的要求,可以胜任更高级别岗位要求者,;
B)具备丰富业务或管理经验,对业务有特殊贡献,或使成本降低、利润显著增加,能担当重任者;
C)在同一年度累计记大功两次者;
D)按考核制度应予以晋级者;
3.2.5其它奖励:如质量管理奖励、5S管理奖励、公司主题活动奖励等,根据具体的奖励标准和细
则执行。另外,年度"优秀员工",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前,由人事部按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此外公司还可根据需要设劳动竞赛或技能比武奖、创造发明奖、小改革奖、合理化建议奖等,并经审批具体公布奖励办法。
3.3奖励的`标准:
3.3.1嘉奖:一次性奖励1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2记功:一次性奖励300元,同时公告表扬。
3.3.3记大功:一次性奖励600元,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公告表扬。
3.3.4晋级: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级-2级工资。
3.3.5其它奖励:根据公司相关奖励措施实施执行。
4.处罚的原则、种类、标准以及处罚的申述
4.1处罚的原则
4.1.1公司本不愿处罚任何人,然而为了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卫生及有序的环境,对个别员工影响工作秩序、损害大多数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不道德等不当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而又公正的处理,以保护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1.2处罚指本公司对员工不服从管理、违反制度规范条例、损害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影响正常生产或工作秩序、违背道德等行为做出的处理。若员工行为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则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4.1.3处罚时将向被处罚的员工出示处罚单,注明事实情况、违反条款、处理意见。员工在处理单上签字表示确认知晓处罚单内容,但不需要其同意,如拒绝签字,并不影响处理单的生效。如员工因被处罚而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本规定所列事项,将比照所列事项或按相关制度法规进行进一步处理。
4.1.4处罚由相关负责人按制度规定填写处罚单,由行政人事部在批准后执行。
4.1.5被处罚者有申诉权,但应按照下面规定的办法进行申诉,不应影响工作和公司的正常运作。
4.2处罚的种类和标准
处罚包括行政扣分、通报批评、书面警告、辞退等,根据情节和性质,可以同时处以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1行政扣分
根据《消防和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及条例、《考勤管理制度》、车间管理制度、设备工具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等公司明文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反的按制度给与行政扣分。
4.2.2通报批评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同时扣行政分3分的处罚: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的,或按制度规定应予以通报批评的;
B)对生产或工作秩序造成一定影响的;
C)不服从管理或公司要求,影响工作/生产进度或造成一定损失的;
D)违反制度或规范,或不认真负责,造成一定损失的;
E)因不当行为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4.2.3警告
如员工有发生如下行为,公司予以书面警告并通报批评,同时扣行政分5分。
A)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较为严重且不听劝告者,或按制度应予以警告的;
B)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且不听劝告的,或对生产/工作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的;
C)非故意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D)有较严重的违背道德、职业素养行为,造成较严重的不良影响或潜在损失的;
E)非故意对大多数员工利益或公司利益造成较大损害的;
4.2.4辞退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即构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予以立即辞退,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被辞退者自处罚当月起不再享受所有奖金和绩效工资,劳动合同解除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A)当月行政扣分达,或累计有2个月行政扣分达或本年度行政扣分累计达X次者;
B)年度累计被通报批评达三次者;
C)年度累计被书面警告达两次者;
D)直接触犯“辞退”条款者;
E)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F)有任何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或偷盗行为的;
G)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秘密文件或资料,或将在公司开发知晓的技术、软件、客户资料等据为己有或泄漏给他人的,或以不正当的手段窃取公司的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
H)非因工作目的,私自删除、拷贝公司的电子文档,私自复印、外发(通过传真或邮件)公司文件的;
I)对公司员工或顾客进行诬告、诽谤、侮辱、暴力威胁、殴打,造成恶劣影响的;
J)非法集会、煽动怠工或罢工、聚众闹事,或蓄意制造事端,破坏生产或工作秩序;
K)不服从管理,有意拖延工作或怠工,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给公司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L)谎报姓名、住址、年龄,冒名顶替,提供各种虚假伪造证件;
M)营私舞弊,收受贿赂、挪用或贪污公司财物,索取或接受回扣的;
N)打探议论薪资或奖金,造成工作或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影响者;
O)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
P)未经公司授权或超越公司授权的范围,私自对外签订合约;
Q)未经甲方许可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业余时间),或同时为其他单位服务、赚取佣金等报酬的。
R)故意损毁公司财物,或私自锁定密码或故意破坏文件资料(如电脑中的文件、数据,平面文件资料或数据),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的;
S)损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或在金融票据、财务票据或账簿上弄虚作假者;
T)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U)有拉帮结派、任人为亲、打击报复等任何的行为者;
V)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或主管签字,或违反规定擅自签字盖章,造成公司损失或法律纠纷者;W)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X)在工厂“严禁烟火”处抽烟者;
Y)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者;
Z)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采购商品,或从关系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AA)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AB)离职时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有严重影响公司业务的行为;
AC)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
4.2.5附加处罚措施
公司采取上述处罚时,可视情节轻重对其同时进行降薪、降职、调岗、冻结薪资调整、留用察看、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4.2.6.其它处罚
如安全责任事故、质量责任事故、5S管理处罚等,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4.3处罚申诉
4.3.1处罚公布前需告知受处罚者本人,允许其陈述和申辩。
4.3.2员工对处罚不服,可向直接上级主管或人事部申诉;对直接上级或人事部的答复不满意,可向审计部申诉,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诉请求3个工作日内应当给与答复。
5.奖惩办法
5.1奖励办法
5.1.1员工如获嘉奖、记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2员工如获记大功奖励,由行政人事部公告表扬,并颁给总经理签字的奖励证书,奖金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5.1.3员工如获晋级奖励,由人事部办理晋级手续后执行。
5.2处罚办法
5.2.2其他非记件制员工的行政扣分,视同月度绩效考核的扣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制度来执行。
5.2.3其他各类处罚:其它各类处罚(如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等)由行政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起草,经公司工会讨论通过后公布。
6.2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及工会负责共同解释,非经公司工会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6.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种类
口头表扬、加分奖励(一分等同现金五元)、通报表扬、嘉奖(同时奖励现金300元和奖分60分)、记大功(同时奖励现金500元和奖分100分)、晋薪晋级。
奖励办法:
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所采纳,予以建议奖,奖励6—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2、有效地防止公司或顾客财产失窃或拾金不昧的员工,经调查属实的给予奖励10—20分(同时给予相应的现金奖励);
3、看房DJ和管家当天拿小费(管家一间房拿200元或以上,DJ拿400元或以上),每多一百奖励多一分(此分仅作为加分依据不作奖励现金);
4、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服务热情,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屡次(2次以上)有具体事实者;从事某一岗位或某一项目艰苦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嘉奖3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5、节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遇灾难事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做出成绩者;检举损害公司较大利益者;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有其他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者;予以记大功奖励现金500元现金(同时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6、对本职岗位表现突出、业绩优异,一年内记两次大功者;带领员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者;给予晋薪晋级;
7、上述条款未涉及到的但有积极意义的情形,经调查属实,公司将视情况给予灵活奖励(方法有加分、奖励现金、升值、深造去外地旅游考察、学习等)。
二、处罚种类
口头警告、罚款、扣分罚款、停岗、降级处理、辞退、追责。
处罚办法:
A、考勤类
1、迟到:在例队或集合后点名开始时未到者记迟到,迟到一次罚款50元并记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2、早退:在未通知下班或可以自由安排活动之前私自离开,不经直接上司批准,在集合点到时不在者计早退,早退一次罚款50元,计纪律单一张,扣十分;
3、旷工:未经直接上司批准没来公司上岗,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记旷工,旷工一次计纪律单一张,扣四十分,月累计两次或连续两天旷工计自动离职。
4、调假:每人每月有一次申请调假,但需提前一天提出,直属上级批准后才可调休,违者按旷工计;
5、病假:因身体不适或生病不能来公司上班的,在部门早班例会前打电话向直属上司申请,待批准后可上班回来时补办病假手续(病假单、正规医院病历表、药费单50元以上),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
6、事假:凡请事假必须本人至少提前一天持申请单征得直属上司的批准,三天或以上需行政经理批准,七天或以上需行政副总或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办完手续方可休假,事假一次扣罚100元(有薪者请事假几天多扣一天工资,由部门负责人考勤上跟进),由部门直属上司对其开具罚款单;
7、请假程序:首先到部门主管处申请,待同意后填写相应假单,按标准签名后,带齐相应单据交由人事部签名备档,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做考勤记录。要交罚款的需将罚款交至收银台后拿回一联交由直属上司备档。
8、辞退:公司有权辞退任何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人员,人员辞退后其工资按标准发放,有保证金的'。给予退回;
9、自动离职:不按程序辞工或月累计旷工两次、连续两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发放任何补偿、工资及保证金;
10、追责: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国家法律法规者,给公司或顾客造成一定或严重损失者,公司将立即辞退此员工并有追究其责任的权利或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权利。
B、罚单类型
因管理需要,现将楼面部罚单分两类,为罚款单和纪律单。
1、罚款单:注重罚款为主,以罚款达到警告的目的,一般卫生方面及事假单(无薪者)处理的计罚款单,不计行政处罚记录及扣分;
2、纪律单:违反公司各种行为规范或各项规章制度,主要以记过为重点,兼以罚款扣分,月累计三张纪律单将视其平时行为表现处以停岗停薪七天至辞退处理,月统计部门内纪律分最低者将给予直接辞退(纪律分一分等于五元人民币,纪律单与积分同时进行)。
三、附则
1、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教室纪律:
1、课上起哄、接教师话茬,无理取闹,顶撞任课教师,发生师生冲突等行为的,或被逐出教室的,扣2分;
2、外出学校不请假的,每次扣5分。
3、迟到早退同学,每次扣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睡觉、照镜子、吃东西、传纸条、交头接耳、嬉笑打闹、擅自换座位、离座且不服从管理的、玩打火机等扣1分;
5、自习课(午间休息、晚自习、早自习)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扣1分,并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酌情加倍扣分。
6、每旷课一节扣5分,请假需由班主任批准,否则当旷课计算;
7、不按时完成作业的,每次扣1分;
8.故意损坏班级、学校公物,每次扣2分;
9.班干部带头违反班级纪律,双倍扣分。
卫生纪律:
1.寝室卫生不合格的,扣除值日人员各1分,寝室长扣除1分。
2.教室卫生每天扫2次,倒垃圾2次。卫生区每天打扫2次,未扫干净或者少一次的`组上每个成员各扣1分。并罚扫一周。
3.教室或卫生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积分扣1分。并罚扫地1个星期。
4.教室或卫生区卫生在值周老师检查时被扣分的,责任到组上的全部人,相关责任人相应扣除学校所扣分数的5倍。
5.带垃圾食品进教室或在班级外的其它场所乱扔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的,每次扣1分;
6.不按时打扫卫生的,值日迟到者,每次扣1分;
7.座位底下有垃圾,能查出责任人,则扣责任人1分,查不出则扣座位人1分。
集体纪律:
1.做早操、课间操要做到快、静、齐,散漫不及时排好队的,扣积分1分。
2.班级纪律卫生凡是受到值周老师批评的,口头警告,并立即改正。如果扣分,有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罚的,责任人扣5倍分数,找不到相关责任人,全部人员扣5倍分数。
3.晚就寝时抓到讲话的,查寝不在的,扣1分,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个人纪律:
1、骂人、说脏话、粗话,或叫侮辱性绰号的,引起同学反感的,每次扣1分。
2、不服从安排,无故不参加体育活动的,扣1分;
3、敲诈勒索、打架、抽烟、偷窃他人物品的扣10分。
4、进入网吧、游戏机室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每次扣5分。
5、考试作弊,扣5分
6、寝室、教室物品损坏由个人承担,没有人承认由寝室或全班全体成员承担。
7、携带不该带的物品(手机、不健康书籍、录象带等)到校的,扣5分
8、上课铃响后还没有就座的,下课时,未主动让老师先走而自己先出教室者,扣2分。
奖励办法:
1、连续一周无迟到早退、缺勤积分加1分。
2、连续两周无拖欠作业,无课堂违纪现象积分加2分。
3、考试总分进入班级前10名或成绩较上次排名前进10名以上的加5分。
4、知错能改,表现较前周有较大改善者加2分
5、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加3分。
6、文体比赛,个人代表班级参加,依照参加态度、为班级争得荣誉状况和个人取得成绩加5分。
7、被教师表扬者,每次加1分
8、协调班级同学间矛盾者,每次加2分。
9、完成指令性任务较好者,视情况加1—3分
(以上奖励,均由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加分)
10、纪律被学校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班干部加3分。
11、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寝室成员各加2分,寝室长加3分。
12、卫生被评优秀,全班同学可各加2分,劳动委员加3分。
13、其他未写入此制度的行为视情况予以奖惩。
日常记录工作由李晓琪、张小军完成,每周进行一次统计并公布。
学期末,根据各同学的累积总分,评定三好学生,优秀班干,操行文明学生,学习积极进步奖等荣誉称号并记入***。此记录将作为班主任学期末对班级同学打分、成绩单评语的重要参考依据,此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达到在一个竞争的环境下共同提高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奖惩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
(2) 工作绩效考核的原则
(3) 奖惩分明、全员参与、相互监督的原则
第二条:奖惩的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奖惩的内容
(1) 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的控制目标
(2) 项目管理人员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3) 创建优秀项目部的目标
(4) 人才、技术的引进与开发
第四条:奖惩的方式
一、奖励的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发放奖金
二、惩罚的方式:通报批评、记过、罚款、开除
第五条:奖惩的办法
(1) 实行目标控制的奖惩办法,以计划目标为标准,对其进行奖惩
(2) 奖惩的结果作为发放薪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奖惩的制度
(一) 奖励制度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记功的奖励
1、积极参加培训,考取资质证书的,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为公司引进先进技术、先进人员的,通报表扬,记功;
3、在施工、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记功,授予荣誉称号;
4、每发现一次重大安全隐患,并采取及时有效措施杜绝的重大事故发生的,记功,通报表扬;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发放奖金
1、工程质量稳定,超过了公司质量标准得到业主的好评的,发放奖金元;
2、工程质量稳定,完成了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发放季度奖金元;
3、工程质量稳定,完成公司每季度下达的质量指标的95%以上的,发放季度奖金XX元;
4、各种质量记录资料齐全、能及时上报的,发放奖金元;
5、工程在安全生产时,做到100%的无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5%的奖励;
6、工程在安全生产时,无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发放安全事故处理基金的3%的奖励;
7、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施工进度每超过施工计划1天的,发放奖金XX元;(每一季度进行一次评定)
8、在保证工程质量达到95%的前提之下,每节约工程材料元,可获取节约部分的10%的奖励;
9、使用先进材料、先进技术,来节约工程成本的,提取节约部分的成本的20%的奖励;
10、水电等一些常规工程成本,按节约部分的3%提取奖励;
11、工程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XX元;
12、工程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项目的,经理级人员奖励元,副经理级人员奖励XX元;
13、公司每年进行一次优秀项目评选,被评为优秀项目的,年终奖励元;
14、资质证书每向上考一级,基本工资加100元/月;每考取一个资质证书的奖励50元;
15、发明一项先进工程技术的,奖励元;
16、每引进一个高级工程师的,奖励元,引进一个中级工程师的,奖励元;
17、每引进一项先进技术的,奖励元;
18、为公司引进新的工程项目的,可获取工程竣工之后利润的5%的奖励;
(二) 惩罚制度
(一)出现下列情况的,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记过或开除处分
1、出现不文明施工现象的,通报批评;
2、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通报批评;
3、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事件的,给予记过处分;
4、泄露公司机密信息的,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导致公司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5、施工现场出现违法乱纪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给予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个人出现违法行为的,自己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如发现有未持证上岗人员,对其责任人通报批评给予记过处分;
(二)出现以下情况给予罚款
1、工程质量没有保证,工程质量未达到公司标准的95%的,罚款元;工程质量低于公司标准的80%的,罚款
2、工程质量不及格的,要求返工的,各管理者承担返工费用的30%的经济责任;
3、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视事故的责任,经理级人员承担20%的经济责任,副经理级人员承担15%的经济责任;
4、工程质量记录不齐全,材料未及时上报,导致投诉的,责任人罚款
5、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如有不带安全帽、赤脚、赤膊、穿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对责任人处以XX元的罚款;
6、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轻度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8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20%;一般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5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10%;重大安全事故项目经理承担20%的经济责任,安全员承担5%;
7、未按规定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对项目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8、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对项目管理人员罚款元;
9、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罚200元/次,拒绝整改性质恶劣者,扣除项目经理及安全员当月绩效奖的50%;
10、在省、地、市检查中通报批评者,分别处罚5000、3000、20__元。
11、工程进度未达标者,每延迟一天,项目管理人承担进度成本的1%的责任;(不可抗拒因素影响除外)
12、材料成本控制上,工程材料每超过计划成本的5%,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成本部分的30%的工程材料费;
13、水电等常规工程成本,每超过计划的成本的10%,项目负责人承担超过部分的20%的成本费用;
14、工程项目如果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经理级人员处以经理级人员处以XX元的罚款;
15、公司每年进行一次评选,被评为最差工程项目的,扣除年终奖励元;
16、不对员工进行培训的,管理人员处以元的罚款;
17、由于项目管理者的`管理不当,导致人才流失的,每流失一个高级工程师罚款
18、工程竣工验收材料不齐全的,不能按时进行竣工验收的,每延迟一天,承担15%的责任;
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个人或集体,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表彰和奖励形式主要有:SQA·HND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等荣誉称号。具体评奖办法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院SQA·HND学生评奖办法》。第五十一条、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由他人代替 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二)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三)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多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
(五)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学生的处分一旦通报,将归入学籍档案送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及英方,不得随意取消。第五十四条、学生对其处分有异议,可在通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要求复议。“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学生对复查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查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院长办公室提出听证申请。院长办公室应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学生违纪申诉听证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离校,档案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在新的起点上攀登新的高峰,进一步激发广教职工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增强全校教职工的荣誉感、责任感,规范教职工的行为,维护学校利益和声誉,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学校深化内涵建设创造有利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上海交通学章程》以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交使命,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诚实守信、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三条对教职工的奖惩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奖励上,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在惩戒上,坚持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对于有下列表现的教职工应当给予奖励:
(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爱岗敬业,遵守纪律,办事公道,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及其它任务,能够起模范作用,表现突出的;
(二)在各项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或为学校节约资源、促进学校发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的;
(三)在培养人才、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国家赢得荣誉的;
(四)有效防止、消除事故,使国家和公共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五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设立学校级奖励项目应由拟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审定批准。
第七条教职工的奖励一般可结合学年或年终考核进行。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也可随时给予奖励。
第八条奖励程序:一般由各部门或群众推荐,报设奖部门按评奖条例审批。拟授予荣誉称号的人选须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审批通过,由设奖部门在适当范围内公布,奖励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奖励者本人,并记入档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奖部门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骗取奖励的;
(二)违奖励申请和审批程序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三章惩戒
第十条学校对教职工的惩戒分为:通报批评和处分。处分分为:警告、箭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箭、记过的时限分别为6个月、12个月、24个月。造成经济损失的,在给予处分的同时还应当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通报批评或处分:
(一)违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的;
(二)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给学校、教职工、学生的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给学校的利益造成损害的;
(四)发生重事故、灾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泄露国家或者工作秘密的;
(六)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国家和单位利益的活动,或者兼任法律、行规、规章禁止兼任的职务的;
(七)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完成岗位职责任务造成影响,本单位提出改正,拒不改正的;
(八)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九)违财经纪律,污、浪费国家资财的;
(十)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十一)违职业道德或者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二)有违纪律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二条有第十一条所列情形的,应当根据其性质,情节轻重,危害小,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对错误有深刻认识且悔改表现较好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二)情节较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
(三)情节较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较严重的,给予箭、记过处分;
(四)情节严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后果严重,不适合继续担任现任工作或职务的,给予降级(降职)或撤职处分;
(五)对于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或无悔改表现,不适合继续留用的,给予开除处分。
(六)对于违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处刑罚的教职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三条受警告、箭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在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受记过处分期间,视情况降低一至两个岗位等级聘用;受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处分期满,由处分决定部门解除处分,对没有改正错误的不予解除处分。解除记过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和受处分前的工资待遇。
第十五条在受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处分。
第十六条处分的程序
(一)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教职工,所在部门应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作出追究纪律责任和给予处分决定之前,对教职工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全面及时地调查,并听取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各相关方面的事实陈述、理由和意见,在查明事情真相后,按违纪违规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并根据本人的认识程度,在三个月内提出书面处理建议,报学校纪、监察处或人事处。
(二)担任行政职务的由纪或监察处,其他教职工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记过及以下处分由校人事工作小组审批,报校长办公会议备案;降级(降职)撤职、开除处分的,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给予开除处分的,必须通知工会。
(四)学校的书面处理决定应由相关部门送达受处分人本人,同时存入其档案。因开除解除聘用合同的教职工,其档案按规定转出学校。
(五)受处分的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后一个月内以书面方式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提出申诉,校人事争议调解员会收到申诉后,应当及时研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对答复结果仍不满意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直接向上级机关申诉。在申诉期间,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教职工。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
年3月13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生效后,以往文件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本厂安全环......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本厂安全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奖金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考核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3严格执行环保规章制度,在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上坚持原则,对环保作出特殊贡献者;
3.4精心操作,保持生产稳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者;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1、原材料仓库
(1)每日班后清扫拖净,保持清洁。
(2)存放物品排放整齐,贮存得当。有毒、有害物品必须隔离存放。空桶车每天班后擦净,摆放整齐。
(3)门、窗、墙体等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证清洁。
2、成品仓库
(1)地面每天班后清扫拖净,保持清洁。
(2)搬运工具每日班后擦拭干净,并注意随时保持其卫生。
(3)卷帘门、墙体、上下窗、窗内平台,每周至少打扫一遍,保持其干净无尘。
3、后勤
(1)保洁
a厂区大院及厂区大门外10米范围之内地面每天清扫干净,做到无杂物、无积水,并注意随时保持卫生。
b办公走廊、厕所等在办公人员上班前整理、擦拭干净。
c会议室、接待室内地面、桌椅、饮水机、空调等每天擦拭一遍,保持清洁。门、窗户每周至少擦拭一次,保持无尘。
3、办公室
(1)地面、桌、椅、饮水机每天上班后擦拭一遍,保持干净无尘。
(2)门、窗、档案厨、空调等每周至少擦拭一遍,保持清洁。
一、奖励:
㈠团体奖:
1、凡被中心校、教体局其中之一命名的先进班级、教研组、模范办公室等,均可获得学校荣誉奖。
2、凡在中心校、教体局组织的运动会、艺术节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的均可参照前款规定授奖。
3、在市县级统考中获得县前六名的,均可获得资金。
4、在中心校统考中,取得前三名的班级,均可获得资金。
㈡综合奖:
1、经详实考评,学年获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
2、经详实考评,学年获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前五名的由中心校授予模范班主任称号。
㈢单项奖:
1、获得除先进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以外先进称号的教职工,可获得部分学校奖励金。
2、年出席全勤的可获得资金。
3、被评为优质教案的(一学期评为一次)可获得资金。
4、论文入选获县以上奖励或在市以上刊物发表的,予以奖励。
5、在开展二课活动培养特长生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辅导教师可获得奖励。
㈣教学成绩奖:
所任学科在中心校统考中前三名的给予奖励。
㈤临时奖励:
1、在校内外各种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2、在校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学科竞赛中成绩突出的。
4、在教学比武中获得荣誉称号的。
㈥特别贡献奖
1、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特别显著的。
2、提合理化建议,效益特别显著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处理得当,组织得力,为学校减少人员
伤亡,减轻经济损失的。
㈦备注:
普通话水平不达到二级甲等以上者不允许评优。
二、惩罚
1、没有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责任书规定减分,当众或张榜公布成绩和惩罚结果。
2、责任书总分占后五名且考评成绩低于60%或教学成绩均未达到优秀率、及格率标准的.,列为教师调整对象。
3、新上岗的教师,工作不努力,学习不虚心,思想品质差,教学成绩低,不予转正定级并列为调整对象。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⑴经检查发现或检举核实有逃课不上现象的。
⑵在工作时间内聚众打扑克、下象棋或打麻将的。
⑶有迟到、早退、旷工现象者。
⑷经考评,学年班主任工作系列责任书总分占后三名的,且总分低于60%。
⑸教案不合格,且批评后未见改进者,不得评模。
⑹违反校纪校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惩罚。
①经常打骂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必须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全部责任。
②怂恿他人违反校纪校规,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③教工之间大骂出口,大打出手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并对后果负责。
④在师生中散布流言蜚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书面检查大会检讨。
⑺上述四种情形情节严重,又不肯检讨,坚持错误的,视情况予以以下处罚。
①扣罚奖金或工资。
②一年内不评模。
③一年内没有晋职晋级资格。
④解除聘约,停发工资。
⑤调离岗位。
⑥报请上级予以处分。
1、目的: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使企业的经营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得到高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奖励分类:
a、经济奖励
b、行政奖励
c、公司特别贡献奖。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行政奖励或发放相关纪念品。
(1)工作努力,业务娴熟,能完成交办的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5)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6)通过自身努力,避免了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设备设施事故者;
(7)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并减少公司损失者;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10元起)
(1)全年能超额(10%——30%)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具体请细看《公司各个部门员工超产奖细则》。
(2)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为公司挽回形象或财产损失者;奖励30元、当月执行。
(3)全年行政奖励累计达到3次或3次以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4)各个部门卫生检查在一个月连续3次或3次以上被评为优者。奖励20元、—当月执行
(5)全年累计获记功5次以上且未受到惩戒处理者;奖励元—执行。
(6)连续3年年终考核列为优等者;奖励元年终执行益者,奖励50元。
(7)每个月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者,奖励50元。
第三条公司特别贡献奖。
个人对公司的合理化建议,在实际应用中取得重大效果和创造重大经济效效益者。奖励元—年终执行。
一、目的: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励涉及对象:公司所有员工。
三、奖励方式: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四、奖励事项分类: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一、化验室没有按规定取原料、产品样;或样品未按规程方法分析化验;或做单样;或漏检项目,发现一次就扣除化验室全体50%年终奖励,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二、生产未按原料分析数据通过配料计算加料,发现一次扣除生产人员全体50%年终奖励,主要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三、供应原料、成品帐物不符,统计亏损差额的价值,从相关管理人员中年终奖或工资中扣除,反则反之。
四、生产科、化验室(缺一不可) 未会同共同对原料、成品取样,发现一次扣供应科全体50%年终奖,责任者还加扣一个月工资。
五、车间班组生产出合格产品才能吨位计酬,不合格产品返工的电耗、煤耗、吨位修理费、吨位管理费、吨位工资、损耗的原材料必须从返工班组吨位计酬中扣除,当班组长当月工资的10%也同时扣除。
六、领导下达错误指令,其所下令应扣金额由下指令的领导负担,造成严重后果时,除经济处罚外,行政上免除其职务。
七、车间地面堆有物料(包括返料,不包括计划停车清理的'物料),扣除造成该现状的责任班组10吨吨位工资,该班组在第二次上班必须全部处理完,否则一次加倍扣除吨位工资,依此类推。车间主任1%的工资也依次同时扣除。
八、车间所有设备由修理工包机,包机设备的故障率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20-50元/次。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8.3.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一、目的:
为了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满足客户的品质要求,健全品质管理体系,强化品质管理及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能,防止和减少工作失误,充分发挥奖惩管理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生产制造全部过程中涉及到影响质量因素的各部门、车间和个人,以及在生产组织上难以划分的其它部门。 品质部:由质检部和技术部组成
出现产品质量事故,由公司品质部小组进行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后,由质检部按本办法相关处罚条例出具书面处罚或奖励报告,经总经理同意后送交公司人事部门以及处罚人或受奖励人。
三、质量管理的范畴
适用于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人。
产品在合同签订、生产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与入库、生产制造、产品检验、交付使用等环节中因管理原因造成产品不合格、损伤、丢失、损坏等事件均属质量管理问题,具体条款如下:(罚款上限不高于工资的12%)
1、生产技术准备
(1)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为加工/检验的唯一参照依据,图纸/工艺的设计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 1000元以下的处罚设计人员月薪2%,审核人员1%,
20xx元以上到10000元以下,责任设计人员月薪8%,审核人员承担6%, 10000元以上,责任设计人员月薪12%,审核人员承担8%,
(2)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技术部重新下发图纸,技术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相关责任人月薪4%的处罚,造成重大损失10000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月薪12%的处罚。
(3)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设计人员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技术部相关设计人员月薪1%的处罚
3、原材料供应
(1)物资采购未按作业计划、技术文件要求造成损失的,采购人员处罚50元一次。
(2)外购件(含委外表面处理)进厂,未通知相关质检员进行质量验收致使外委外购件流入生产环节造成质量事故的处罚50元。
(3)物资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4、生产制造
(1)多次报检不合格(连续2次,每次2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操作者组长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操作者月薪的1%。组长月薪的2%
(2)批量品质异常,处罚按质检员月薪12%,组长月薪的5%
(3)未接到生产计划通知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生产计划单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责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产成品管理防护不当锈蚀严重造成损失的,产品标识、铭牌不清、不齐的,外观质量不佳、包装不合理的按损失成本价值的20%处罚。
(5)品质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50-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质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6)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7)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的标准(折合材料价格100元以上),由车间主管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千,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5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己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8)装配完成报报告检验,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1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9)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质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10)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加工,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5、质量检验
(1)因来料检验失识(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品管处罚50元。
(2)首件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品管处罚30元。
(3)产品品质引起客户市场局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单品管处罚50元。
(4)产品品质引起客户重大投诉或退货,每单品管处罚100元。
(5)质检员检验合格后被其他人发现、举报并证实不合格的,品管处罚30元。
6、其它部门责任
(1)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20%处罚进行处理,批量性问题按总成本30%处罚。
(2)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质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理,公司酌情处理。
四、产品质量事故的分类:
按造成经济损失严重程度划分为4个档次。
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次要部位,稍加整改即能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200—1000元的。
2)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一定的影响,经返工或返修可达到图纸要求和标准规定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5000元的。
3)严重质量事故:发生在产品重要部位,对产品质量有较严重的影响或给企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的,返修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20000元的。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x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
1)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
3)通令嘉奖;
4)记功;
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
1)奖金、奖品;
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
2、人事部门审核;
3、分管领导审议;
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
1)优秀员工奖;
2)优秀管理奖;
3)最佳业绩奖;
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__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x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x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释权归属x公司。
6、生效日期:20xx年x月xx日。
1.1 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成本意识,以形成预防为主和主动改进质量的氛围。
1.2 实行制度管理,使质量工作做到责任明确,奖惩合理、有据,杜绝乱罚现象。适用于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质量活动相关的所有员工及部门。
3.1 重奖和首次错误注重改进轻罚、重复错误实行重罚的原则。即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或进行质量方面小改小革的予以重奖,以鼓励员工创新和持续改进;对首次出现错误没有造成损失或造成损失较小且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并提交、落实、执行到位的纠正措施的,减轻处罚;对因工作质量不负责而引起的简单、重复质量事故予以重罚,以加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提高工作质量。
4.1.1 质量管理部负责内反馈没有争议的质量问题的奖惩的核实和提报。
4.1.2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内反馈有争议的和外反馈质量考核、赔偿的核实和提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及责任不明确问题、售后服务、退换货问题的责任追究,质量奖惩审核、批准的承办,奖惩通报的拟定和发布,奖惩投诉的落实等。
5.1 售后费用:是指产品售出后,为履行合同约定的明确的售后条款内容应发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局限于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差旅费、赔偿费等。
5.2 客户索赔:客户因质量问题,依据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进行的索赔、考核费、罚款等。
5.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或问题。
5.4 新产品:指新开发的产品或产品性能有重大改进且产品型号发生变化的产品。
5.5 新工艺:指制定工艺时本公司没有应用过的工艺或新设计的工装。
5.6 内部反馈:指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反馈(是指产品交付之前和交付过程中)。包括设计、工艺、采购、物流、制造、检验、销售合同的签订与评审、发货、管理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7 外部反馈:指产品出厂后和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质量信息反馈(产品交付后)。包括产品运输、外部存放、外部检查、交付、使用、服务、销售合同的履行等方面的质量信息。
5.9 主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主要作用的直接行为人。
5.10 次要责任人: 指有多个责任人时,在质量事故中起一般作用的直接行为人或校对、审核人员。
5.11 管理责任人:指因管理失误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人员和(或)所在部门的负责人。
5.12 连带责任人:指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的直接领导、间接领导及主管领导。
5.13 合理纠正措施:指其内容含有事故描述、原因分析、纠正措施、实施责任人、完成时间,且描述清晰、原因分析准确、纠正措施可行且能达到目标、完成时间合理的纠正措施。
① 对保证和提升产品质量做出贡献的、降低质量成本有直接效果的、在质量的`小改小革方面做出成绩的实施人(需成立质量提升项目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获得采纳)和取得成果的QC小组,由所在部门向质量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质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后提出奖励通报。
② 发现质量问题的人(不含本工序检验员),可口头报告检验员和本部门主管或质量经理,经前述的知情人员确认后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提出奖励通报。
③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奖励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④ 通过会议形式提出的奖励,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
① 检验员、管理部门、本部门主管检查发现或其他发现人报告的质量问题,发现人和责任人的主管核实后告诉责任人,由发现人或责任人的主管填写《不合格处理单》或以电子文件形式,写明发现问题的时间、地点、产品编号及问题描述,签名后,交质量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② 根据外部反馈的信息,相关部门或质量管理部门根据本规定认为需要处罚的,明确责任以及质量事故类别,由质量管理部将事实核实清楚后提出,并按规定办理; 责任不明确的问题、退换货问题、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过会议形式提出处罚,由质量管理部门按会议决定执行,并提出质量考核通报。
a)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及以下,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公司常务副总审批。
b) 奖、罚总额一次在10000元以上,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主管质量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批后的质量奖励/考核通报,由质量管理部分发给财务及相关责任部门,并张贴在公告栏予以公示,奖励/考核金额由财务直接在责任人或部门当月工资中分发或扣除;。
被奖、罚人员或部门对奖、罚有异议的,从通报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出差、请假顺延)可向质量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诉,过时视为默认。质量管理部门接到申诉后三日内核实并给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提交主管质量的常务副总仲裁。
主管质量常务副总接到申诉后调查取证,给出仲裁意见,仲裁结果在公司内为最后裁决,相关部门或人员必须执行。
6.2.1 QC小组活动取得成果并通过公司评审的,一次性奖励小组500元;在省级或主机厂家获奖的,公司再奖励1000元。
6.2.2小改小革解决了质量问题、提升了产品性能、降低了成本的,一次性给予100~300元奖励。
6.2.3 发现影响产品性能和(或)结构设计强度的重大质量隐患并提出论据者,奖励200~500元/次。
6.2.4 后工序发现产品一般质量隐患、一般质量缺陷,奖励50元/次。
6.2.5发现产品重大质量缺陷,奖励100元/次。
6.2.6 举报违反工艺纪律、隐瞒质量差错的,奖励100元/次。
6.2.7制造实施前发现设计、工艺错误避免造成损失的非设计、校对、审核人员,奖励50元/次。
6.2.8对解决质量难题的个人或组织(不含立项解决的问题),提请公司会议讨论给予特别奖励,除奖金外,还可给予公司嘉奖。
b) 对次要责任人和连带责任人分别按直接责任人处罚额度的50%、20%处罚;
c)有明确带岗关系的,徒弟发生质量事故时师傅承担罚款的30%,徒弟承担罚款的70%。
d)无法追究到个人但能够追究到作业班组,由该作业班组共同承担,作业组班的责任为平均责任的2倍。
a) 对不按本规定执法或乱罚、私了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b) 对出现质量事故后有意刁难,干扰核查人员工作的事故责任人,每次处500元罚款。
d) 个人一年内因一般质量事故及以上质量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受过质量处罚的,取消评先资格。
e) 班组一年内累计被处罚人达到3人次及以上的,取消本班组评先资格。
f) 对样机、样品试制阶段出现的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的性质,报请公司总经理批准,酌情减轻处理。
7.2 本规定要求与公司其它制度不一致时以本规定为准。
一、总则
1. 为促进和保持项目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项目部目标实现。为了使员工明确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的规范项目部及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2. 奖励的目的在于帮助员工建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行为职责,建立和谐的工作环境,为每位员工之间更好的配合而做好本职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突出业绩的完成。
3.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项目部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利益。
二、原则
项目部奖惩原则依据分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即遵循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原则。
三、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四、奖励: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现场安全设施符合标准要求,未发生大小事故,奖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
2. 发现事故隐患,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视情况奖励500元。
3. 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视情况奖励 200元。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严谨,未出现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予项目经理,现场管理人员300元。
5. 对于项目部内部预、决算人员,能够按时完成项目部工作,无错漏,视情况奖励300元。
6. 对于项目部内部资料人员,能够按时完成每个月上缴的资料,竣工后能够完成竣工资料的情况下,(时间以半个月或一个月)为准,奖励资料人员300元。
7. 在施工成本方面,如提出有效的节约施工成本,并达到原先的工作质量要求,给予个人奖励200元。
8. 对维护项目部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者,视情况奖励100元。
五、惩戒:
1. 未按照公司生产规章制度办事,未服从安全管理,现场安全设施不符合标准要求,给予项目负责人、项目施工管理人员200元罚款。
2. 发现事故、险情未采取果断措施,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项目人员100元罚款。
3. 项目部人员发现设计图纸有问题,未及时反馈信息,在主管领导劝说下强行按错误图纸施工的,给予其200元罚款。
4. 对整个工程施工的质量监督松懈,出现质量问题,未达到质量创建目标,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给予项目经理300元、现场管理人员200元、相关人员100元罚款。
5. 上班时间离开办公或施工场地30分钟以上,未向主管领导请示者,给予100 元罚款。
6. 不能按时完成重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者造成公司损失者,给予200元罚款。
7. 妨害施工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给予200元罚款。
8. 玩忽职守,至项目部蒙受重大损失者,给予300元罚款。
六、本制度制定、解释权在综合办公室。
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的生产秩序及对员工在日常工作行为进行考评,制定本条例。
范围:
生产车间
责任:
生产部长、车间主任、班长、QA主任、QA检查员、操作工及其它进入车间的人员。
内容:
1、总则
1.1实行罚款记分制。
1.2每人每年“工作行为质量”的基准分为100分。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某项条例时,则根据本条例规定罚款并扣除一定的`分数。
1.3本考核办法执行人:生产部长、车间主任、技术员、质量部长、QA主任、QA检查员。
2、通则
2.1有下列情形者罚款10.00元并扣2分。
2.1.1更鞋时未将工作鞋和自己的鞋子放在自已的柜子里者。
2.1.2生产区的大门开门后不随手关门者。
2.1.3未按规定穿戴洁净服者(包括穿戴不全及头发挂露、口罩、手套)。
2.1.4进入洁净区手不消毒者。
2.1.5进出一般生产区不穿工作服、鞋或穿戴不规范(扣子未扣,帽子未戴等);外部人员进入车间由生产部及质量部负责;如出现上述情况,扣罚相关当事人及部门负责人。
2.1.6去卫生间不更鞋、不脱工作服者。
2.1.7洁净区内操作工自带水杯放在操作间,并裸露在操作室者。
2.1.8生产结束批生产记录就要上交给车间技术员。
2.1.9车间出现异常情况要马上通知车间主任,如有隐瞒情况要接受处罚。
2.2有下列情况每人罚款20.00元并扣3分。
2.2.1容器桶内未附或外贴物料标签或填写错误者(品名、批号、规格)。
2.2.2清场或清洁检查,QA检查员认定为不合格,未及时进行再清洁,并擅自离场者。(责任为参与清场人员,班长)。具体参照产量工资表规定。
2.2.3不服从车间主任及车间管理人员(含班长)调派者;如擅自在原岗位继续操作者,则在原岗位所产生的计件工资作废并通报批评一次,同时作事假处理;情节严重者(指污辱、谩骂等),按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2.2.4在制剂车间生产区内嘻戏打闹、吃食物、吸烟、打牌、上班时间睡觉者。
2.2.5各工序清场时必须提前做好防护措施,用水直接对电源开关、插头插座进行冲淋者;情况严重者,交公司按厂纪厂规来处理。
2.7.8药材重量或品种投料错误者;情节严重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处理。
3工序考核条例
3.1班长考核条例
3.1.1班长应时刻对本辖区进行巡检,抽查本工序生产产品质量,掌握本辖区内生产情况,并及时更换或监督操作工,更换各操作间的状态标志牌(真实),否则每次扣5元并扣2分。
3.1.2洁净区中间站管理员应管理好中间站、物料暂存室,外包班长应管理好包材存放室、打印标签,做好定置管理。如室内物料放置散乱无标识,每次罚款5.00元并扣2分;
3.1.3外包班长对接收的物料(药品、说明书、标签、包装盒、大箱)要进行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及数量的校对,如未核对准确每次罚20元,并扣2分。造成严重错误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的10%-50%进行相应处罚。更换批次要及时清场,如发现混批处罚50元,并扣5分.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财务考勤制度
1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
(5)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四、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五、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得提供伪证;
2.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__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当月工伤未超标的,奖励生产副总300元,车间主任200元;车间当月无事故的',奖励翻倍;车间全季度无事故的,奖励主任300元;车间班组当月工伤每超标一起,扣罚生产副总100元,主任5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每日不定时巡查宿舍各区域电器设备使情况并不准低于三次(早中晚),对重点区域不准低于五次,否则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二)对发现员工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劝说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对巡查不负责任、隐瞒不报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
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处罚标准
(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空调、电暧器使用规定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
(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安委会上通报批评;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卫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规定摆放、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员20—30元的罚款;
(四)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2.连续二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80元罚款,人资部将宿室人员的姓名通报给部门经理;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2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批评;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
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 20xx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 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 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三、奖惩办法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 8 月 30 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 毕业生就业率达 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30 元对辅导员奖励。
2. 毕业生就业率在 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20 元对辅导员奖励。
3. 毕业生就业率在 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 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 10 元对辅导员奖励。
4. 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 10000 元、8000 元、6000 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 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 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 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 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 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常规奖惩管理
第一条:奖惩原则:
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
1.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
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100元,记功一次500元,记大功一次1000元。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100元,记过一次扣薪500元,记大过一次扣薪1000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100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50%)。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
1.嘉奖
(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