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制度(通用33篇)
一、工作制度
1、部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
2、服从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各项工作应认真负责,对本部内的工作应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推动部门工作进展。
3、全体员工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抵制个人主义,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勇于开创工作新局面,开拓新思路。
4、要积极配合部门员工的工作。
5、部门干部要以身作则,积极带动员工的工作,积极配合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在工作中起模仿带头作用。
6、请假需经部门主管同意。
二、网络部成员职责:
一、网络主管职责:
1、协助项目总监管理网络部。
2、负责网站项目的开发规划。
3、分析市场并指定网络市场策略,制定网络推广方案上报项目总监审批后按相关批示布置技术运营组执行并监督。
4、负责网站的营销策划,对网页资讯等网站内容定位。
5、维护并拓展网络公共关系和联系渠道。
二、行销策划职责:
1、指导网络策划人员的工作,并通过网络数据分析员提供的报告监控部下工作成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2、带领网络策划和网络编辑,数据分析员实施总院整形的网络营销工作。
3、根据营销工作开展需要,积极与技术门配合及探讨总院整形的网络运营工作。
三、网络运营职责:
1、分析同行网站竞争力,提出自己的推广方案,分析用户的心理,引导用户访问总院整形网站。
2、建立多种模式推广渠道,如:博客,论坛,sns等等。
3、指导网络编辑的工作,让网络编辑所写的文章能迎合用户的心理,文章内容具有可读性,引导性和在搜索引擎上较容易被用户查找到,如何快速写出伪原创文章提高工作效率。带领和指导seo,竞价专员进行推广工作,同时根据推广需要对需要对程序员和美工提出一些网站内部优化方案。
4、寻找和整合网络资源,提升医院网站的知名度,美誉度,培养用户的忠诚度。
5、对已投放广告进行效果评估。
6、策划、分析、评估、监控网站的。
7、制定网站扩展和整合方向。
四、成员职责:
1、认真及时地完成上级分配地任务。
2、定期作自我工作计划安排。
3、在工作中积极向部门领导提出一些工作建议,成员之间加强交流与互动。三、例会制度:
会议主要是传达部门内部即将开展或进行中的工作安排和探讨,并对一周内的工作做一次小结。若遇突发事件必须召开紧急会议时,由网络主管或行政人员通知。
第一条:为及时总结交流经验,有效安排阶段性工作,部门定于每周一召开例会。
第二条:部门例会要求每位成员准时参加,因故无法参加的需在例会前一天提前向网络主管请假。
第三条:无故迟到两次按一次缺席计算。
第四条:会议由网络主管主持,网络主管负责点名并进行会议记录。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总结工作中的长处与不足,点评内部成员工作表现,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或提出一些工作上的改良建议。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网络中心及各使用部门。
第2章网络的使用
第3条不允许任何人在网络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亦不允许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出现在网络上。
第4条公司网络结构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建设并负责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结构,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如需安装集线器等必须事先与网络中心取得联系。
第5条个人电脑及实验环境设备等所用IP地址必须按所在地点网络专员指定的方式设置,不可擅自改动。
第6条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手段,蓄意破坏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或窃取公司网上的保护信息。
第7条公司网上服务如DNS、DHCP、WINS等由网络中心统一规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网上擅自设置该类服务。
第8条为确保局域网的正常运行,禁止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利用邮件、FTP、Wins系统共享等在局域网中传送超大文件。
第9条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网上私自设立BBS、NEWS、个人主页、WWW站点、FTP站点及各种文件服务器,严禁在公司网络上玩任何形式的网络游戏、浏览图片、欣赏音乐等各种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10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对于需要上网的各类保密信息,必须保证有严格的授权控制。
第11条禁止任何个人私自订阅电子杂志,因工作需要的电子杂志,经审批后由档案室集中订阅和管理。
第12条电子邮件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方面。禁止用于传播任何不合适的笑话,信件或攻击性言论。
第13条每个电子邮件不得超过100M,单封电子邮件不得超过M。
第3章网络维护计划
第14条网络主管根据公司计算机网络使用情况制定网络维护计划,并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
第15条网络维护计划获批准后应认真执行,所列项目和周期未经批准不得删减变动。
第16条维护计划完成后,网络中心必须详细记录完成情况和测试前后的数据,并将发现的`问题摘要记录,测试记录由使用者妥善保管。
第17条网络主管应对维护人员执行作业计划情况、作业质量和记录进行现场检查。
第18条综合管理部应对维护作业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汇总上报。
第4章网络维护作业
第19条网络主管根据各使用部门网络的现实状况,合理分片、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网络安全运行。
第20条网络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由网络专员负责。
(1)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网络主管报告。
(2)定期维护一般分为半年检查和年度检查等。网络设备定期维护后,应有详细记录,并由网络主管签字。
第21条网络运行发生故障时,一般故障要求24小时内排除,较大故障要求48小时内排除,因特殊原因造成的重大故障要求72小时内排除。
第22条网络专员应根据网路的使用情况,进行网络升级和软件修改工作。
(1)在网络升级、软件修改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网络主管审批核准。
(2)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或修改前后作好网络中心数据、使用者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
第23条网络专员应定期查看运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和网络日志,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和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发出警告,同时向网络主管汇报。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25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前言
校园网是为全校教育和科研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顺德市教育信息中心与Internet互连,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校内教学、科研单位和行政管理,连入校园网的所有单位必须遵守该项制度。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翁祐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八桥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专管共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网管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管中心负责,网管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包括CHINANET或其它互联网在内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三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与信息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与信息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查、杀毒。
第十三条: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游戏、娱乐、炒股等活动;严禁浏览和下载不健康的网上信息;严禁从网上下载游戏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及其它不能正常使用的软件,以确保校园网络的通道畅通。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管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集中控制、分散管理责任制。网管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为了加强校园网的运行和使用管理,保证校园网络的信息安全,为我园的教育和科研活动提供先进的信息交流手段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支持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
二、爱护我园形象,不在网上发布虚假和有损学校声誉的信息。
三、爱护网络设施设备,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未经同意,非本园工作人员不得使用。
四、注意做好病毒防范工作,不运行来路不明的软件,不接收不查阅来路不明的Email,及时升级杀毒软件。
五、提高电脑使用效率,及时发现并提供网上或自行设计的优秀教学资源。
六、不下载收费软件,在工作时间不得利用网络聊天、娱乐和从事其他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设立兼职网管人员负责协助我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做好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方便工作人员使用。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学校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教育研究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通信手段,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和现代化的高效管理。为了加强对校园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的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用户守则的规定。
二、校园网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运行、维护,各部门不允许与其它互联单位私自连网,不允许各部门和用户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利用校园网进行经营性活动。个人用户要求入网统一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学校对网络运行过程中一切非管理人员人为过错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和用户必须严格使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和盗用,由计算机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四、连入校园网的部门必须指定一人协助网络管理员管理本部门网络运行,并负责相应的计算机及周边设备日常保养、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及时登记并保存有关记录。网络管理员要指导其对各自负责的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和上网资源进行管理。
五、校园网上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负完全的政治和法律责任。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六、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以及私自修改网络配置等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传播计算机病毒、发布虚假和涉密信息;不允许利用网络侵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冒用他人身份从事网上活动;不得在网络上利用各种手段非法窃取他人信息和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七、校园网管理工作小组应定期对各处室机户进行有关的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八、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并有义务向网络管理员和有关部门报告违反本管理条例的行为。
九、对于违反本条例的部门和个人用户,学校将依照情节轻重对其相应采取警告、停止网络连接、诉诸法律等惩罚措施。
十、凡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和个人用户必须接受并保证遵守本条例各项条款。
十一、本制度由学校校园网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实施。
十二、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学校校园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校园网网络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学校通讯员在校长室的领导下主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网络管理员及各部门信息员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的具体事务。通讯员对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1.传达并执行上级有关网络安全的条例、法规,并制止有关违反网络安全条例、法规的行为。
2.确定安全管理责任人(分管信息安全的办公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3.购置和配备应用与网络安全管理的软、硬件(如防火墙、路由器、杀毒软件等)。
4.对校园网上发布的信息进行安全检查和审核。
第三条学校网络管理员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包括网络安全的技术支持、信息发布的审核、重要信息的保存和备份以及不良信息的举报和协助查处工作。
第四条学校通讯员可对校园内所有计算机进行安全检查,相关部门或个人应积极配合,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网络存取、处理、传递属于机密的信息,必须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机密安全。重要部门的计算机应重点加强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
第六条学校所有计算机的网络配置(如IP地址等)应由网络管理员统一规划与配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配置信息。
第七条学校为学生提供上机服务的微机房,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管理,禁止学生浏览不健康网站、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等,如有违反,应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建立网站和个人主页的备案、定期审核制度。学校网站的'建设应本着有利于教科研管理、有利于对内对外的宣传、有利于学校师生的学习工作生活、有利于节约网络资源的原则,严格履行备案和定期审核的手续。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网站或个人主页应予以取缔。
第九条学校任何部门或个人在公网上建设网站、主页,要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不得损害学校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一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9.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0.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十二条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校园网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学校信息网络或者使用学校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学校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使用各类黑客软件进行黑客攻击活动的;
6.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网内私自建立网站或提供对外网络服务的;
7.在BBS、留言板、聊天室上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发表消极、低级庸俗言论,发表各类未经许可的广告信息,使用各种公众人物的名字及其他不健康的内容作为自己的网名的;
8.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三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侵犯校园网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校园网内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校内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管理员应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十五条校内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内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六条为了有效防范网上的非法活动,校园网要统一出口管理、统一用户管理,未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开设代理服务器等应用服务器。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有效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网络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网络安全保护管理以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加强校园网电子公告栏、留言版等交互式栏目的管理和监控,并定期对这些栏目的内容进行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删除各类有害信息。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规范的,由学校办公室根据情节给予警告、责成相关部门、网络管理员和当事人写出书面检查、停机整顿的处理;情节严重的,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第十五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并在校内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附则
第二十一条根据学校校园网运行的实际情况并结合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将对本规范适时予以修订。
为确保学校空间运行安全、鉴别用户身份、保护用户利益,更好地为空间用户服务,制订本空间用户信息管理制度。
1. 信息中心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为用户帐号设置相应权限,并进行统一管理。
2. 梅城初级中学校园空间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梅城初级中学所有。空间内所有注册用户(包括管理员)必须遵守此制度。
3. 用户(管理员)对校园空间的任何操作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我校如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我校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管理员)提供服务。
4. 我校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我校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有协议、约定或特殊用户除外)。
5.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我校校园空间的基本政策。我校空间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信息,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
6.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空间中所有用户(管理员),都持有一个密码和帐号。如果用户不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安全,将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其帐户中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用户可随时改变密码,若需变更帐户须报网络中心审批,并遵循先销户,再变更的规则。用户(管理员)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学校空间管理员。
7. 用户(管理员)不得在空间上发表任何损害我校利益,泄露学校秘密,有损学校形象的文章和图片。
用户责任 :用户单独承担传输内容的责任。
用户必须遵循以下条件:
(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
(2)使用空间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扰乱网络服务。
(4)不在留言簿等交互式栏目发表任何不利于社会、学校的信息。
(5)遵守所有使用空间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6)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1、进入互联网后,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或更改他人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送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3、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它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4、不得在网上收听、收看、拷贝有关不健康的内容或无故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邮件和商业广告,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本人负责。
5、未经允许,不得对上网计算机网络功能及网络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删除或增加。
6、共同爱护本机房的一切设备,网络管理员要及时做好计算机网络的维护、信息更新和安全防范工作。
7、保持机房环境卫生整洁有序。
一、目的:
合理利用工厂网络资源,更好服务于大家,同时杜绝违规上网现象,特订立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厂所有电脑使用者。
三、内容:
(一)总则
1.工厂建立网络信息设施、综合信息管理的网络支撑环境,实现各部门电脑互联、支持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Internet与互联网联接,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办公。
2.电脑部负责工厂网络规划,承担网络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各联网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是工厂网络管理之主责部门。
(二)上网要求
1.上网用户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工厂网络从事危害工厂安全、泄露工厂秘密等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不在工厂网络上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但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3.上网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工厂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有义务向管理部门报告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信息。
4.遵守《国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
5.上网时,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意下载网页信息,特别是不要随意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避免网上病毒入侵。
(三)网络开通
1.电脑部将根据工作需要及职级开通网络,有特殊要求需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开通。
2.网络使用人填写《上网申请表》提出目前遇到的困难和所需功能要求,按表中内容经电脑部及部门主管、经理签批后,同时经行政部加签意见,报电脑部办理开通手续。
(四)网络管理
1.上网时,禁止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禁止浏览色情、反动及与工作无关的网页。浏览信息时,不要随便下载网页的信息,特别是不要随便打开不明来历的邮件及附件,以免网上病毒入侵。禁止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
2.邮件与网络系统都属于工厂资产,工厂有权监视工厂内部电子邮件与网络行为。
3.为避免员工沉迷于网络、占用网络带宽、影响其它人正常使用网络工作、以及电脑感染病毒、网络无法正常运行,工厂利用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络自动控制,对各种网络应用进行控制和记录,包括实时记录局域网内电脑所有对外收发的邮件、浏览的网页以及上传下载的文件,监视和管理网内用户的聊天行为,限制、阻断网内用户访问指定网络资源或网络协议等等。
(五)违规处理
网络用户必须接受工厂网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的用户,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对其进行警告、处罚、记过、辞退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避免浪费电力、保护电脑设施及安全考虑,各人员白天下班时,应自行把显示器关闭,晚上不加班者或加班完毕后,电脑主机及显示器需统一关闭,违者给予记缺点处理。若因工作需要不能关机的应在电脑上贴标识或小标签说明“电脑在处理工作运行中”,避免他人不知情帮你关闭。
2.不允许电脑荧屏上设置色彩斑斓之“明星图片、宠物图片及其它照片”,只可用Windows原有的.荧屏图片。违者记缺点一次。
3.接收到不明或病毒邮件,须按电脑部提示及时删除,不得点击运行造成感染病毒。
4.严禁使用网络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因工作需要下载资料,应安排合理时间下载(如下班或晚上加班时间)。违者处改善金100元/次。
5.工作时间内,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或出现异常上网记录(如:上班时间有QQ聊天记录、论坛聊天记录等),处改善金50元/次。若因个人事务需要使用网络资源,如接收邮件或搜寻数据,在与本规定没有抵触的情况下,可在用餐后的工余时间使用。
6.严禁盗用他人IP地址及帐户,窃取他人电脑资料;严禁利用“黑客软件”、“木马程序”等攻击他人计算机,窃取他人网络资源。违者视情节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7.利用工厂网络传播病毒,危害工厂网络安全;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反动、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8.利用网络泄露工厂机密的,将根据《员工保密协议》相关条款追究法律责任。
四、附则
(一)本办法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二0XX年十一月十日起执行。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一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网络是传播信息的公共设施和渠道。遵守《网络使用与管理制度》,既是维护秩序的需要,也是维护设备的需要,更是确保信息畅通的需要。按《网络使用与管理制度》要求做,是守纪律和道德修养水平高的的表现,是教育工作者为人师表的体现。
2.学校的计算机和网络原则上只供本校教职工使用,不对外来人员开放。
3.学校网络主要用于教学、办公,在上班时间内不许利用网络进行娱乐。例如:网上游戏、聊天等。
4.学校一般办公室的教师和人员允许计算机上网使用时间为工作日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第二节课后,其余时间办公室计算机只用于办公,如有人因特殊原因需要上网,可经有关部门同意在校计算机室上网。
5.不得利用网络浏览或下载反动、不健康网站信息,不得利用任何手段攻击校园网络主机或其它网站计算机。
6.不得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发布和传播反动、不健康信息和垃圾邮件信息。
7.使用计算机和网络时必须使用防火墙,严格防范病毒和黑客攻击,避免危及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和网络资源遭破坏。
8.教师利用网络进行教学时,应该认真指导学生使用,杜绝学生进行非教学目的的网络活动。
9.当网络运行出现故障时,请各安全责任人及时报告校网络管理人员,严禁擅自修改各种网络配置。
10.各办公室计算机和网络使用和管理实行办公室负责人责任制或专人负责管理人责任制,一经发现违反计算机和网络使用规定现象,将视情况对违规者和管理责任人作一定的处理或处罚。
11.对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可对其作出5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直至清理出教师队伍,情节严重者,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送国家政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2.本制度规定未尽事宜,按相近或相关的其他规定处理。
13.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信息中心负责网络设备、校级服务器及网络线路的维护。各教师负责本人机器维护。信息中心向各教师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一、网络设备维护
1、网络设备(包括交换机、机柜、路由器等)是保证校园网运行的关键,主要由信息中心进行维护。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变更网络设备的配置,如移动网络设备、更改交换机接线、私自在交换机上接线等。
2、信息中心有义务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及使用环境,如防火、防盗、防水、保持电源畅通等。
3、信息中心将定期检查网络设备的运行情况。主路由、交换机等重要设备至少每天检查一次,其他设备至少每周检查一次。
4、信息中心定期备份网络设备的配置和学校网站资料的备份,定期修改网络设备的维护密码。
5、网络设备出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出现重大问题,如违法性网络行为、hacker行为、主干网瘫痪等,应立刻向信息中心汇报。
二、服务器维护
6、校级服务器由信息中心维护,服务器维护人员应至少每天检查服务器的运行情况,保证该服务器所提供服务的正常运转。
7、服务器维护人员应定期备份服务器中的重要数据,定期修改服务器的管理员密码。
8、为保证服务器的安全,应尽量做到专机专用,尽量不要在服务器上安装除必要服务外的其他软件,尽量不要使用服务器上网,禁止在服务器上玩游戏。
三、线路及终端维护
9、信息中心负责学校统一布线并负责线路维护,网络线路是校园网运行的基础,未经网络信息中心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破坏线路,如有损坏,按相关规定处理。
10、各部门发生网络故障,应通知信息中心来解决,经查明如果是网络设备、线路故障,网络中心原则上应在两工作日内解决,暂时无法解决的,需说明原因。如果是终端计算机的问题(如操作系统故障故障等),应由老师自己解决。
11、学校开辟FTP服务器,为本校教师提供存储个人教育教学资料使用。如果开通FTP服务功能,必须在学校网站FTP空间上申请提交。经过信息中心核实后方可开通,原则上每个用户提供50兆空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网络中心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扩大空间,但必须上传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资料。
12、学校所有终端机(电脑)都进行网卡地址和IP地址绑定,分配固定的IP地址,不准随意修改IP地址和网卡地址。学校教师自己的电脑,必须到信息中心绑定IP地址方可连入校园网。
13、学校网站欢迎各位老师、学生发表作品。作品类别:教育教学论文、教学随笔、文学作品、美术作品、优秀作文等等。作品必须标明作者姓名、班级。上传方式:在自己的FTP空间新建文件夹“网站发表”把要发表的文章、作品放到此文件夹中。信息中心审核后将予以在学校网站上发表。
一、学校网络中心由专(兼)职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
二、机房内不准会客,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室内。
三、保持室内整洁,机房内严禁吸烟、吃零食,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必须鞋底清洁。
四、严格值班制度,机房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密切监视校园网络的运行情况,做好维护。
五、机房要注意防尘、防潮、防雷、防火、防盗、防静电,室内温度应保持在15—35C之间,相对湿度不高于80%,努力做好机器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工作。
六、做好网络防毒、防黄、防黑等安全防范工作,做好每天的数据备份;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报告。
七、机房设备(含软件)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八、工作完毕,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整理好设备设施,切断不需连续运行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确保机房安全。
1、网站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本校网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犯罪活动和违反本校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允许利用本校网站传播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信息;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不得在本校网站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传播黑客程序、滥用网络进行游戏;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或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以及进行其他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
3、网站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网站软硬件的安全保护及维护工作。遇有计算机硬件或网络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做好操作系统的维护工作,及时为系统安装升级包或者打补丁,保证网站稳定高效工作。
4、做好防病毒防攻击的安全策略措施,随时防范病毒或黑客攻击。如网站或其中的部分项目不能正常运行,应及时在互联网上说明。
5、网站管理员应做好资料及数据文件等的备份保存及保管工作。
6、网管员必须严格保守网站超级管理员及ftp的用户名和密码,变更网管员应及时做好相应调整工作。
7、网管员应对网站内容做好相应的备份工作,并有条理的整理好相关资料。
8、网站管理员对网站上的项目和内容负责,所有网页上的图片和文字应符合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在发布之前必须认真审阅,确保内容和文字的正确性。
9、网站管理员应在每学年结束与开始阶段,做好教职工人员删减、增加工作,使教职员工能及时正常开展网上信息交流工作。
1、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2、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3、机房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电源防护、防盗、防火、防水、防尘、防震、防静电等工作,防范措施应有效得力。
4、严禁任何人在学校网上使用来历不明或有毒软件。
5、禁止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利国家安全稳定的信息以及黄色等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信息。
6、网管中心的服务器、工作站未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主干服务系统发生案件,必须及时报告学校总务处和公安机关查处。
8、严禁火种进入室内,人离关窗锁门。
1、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使用网络资源。
2、学校网络管理部门为需要接入网络的终端统一分配IP地址。
3、网络管理人员对入网设备的名称、入网软硬件配置、入网接入端口和安装的软件实行统一规范和管理,不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
4、学校网络使用的Internet域名由网络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
5、网络管理部门按照有关网站和信息上网的管理办法负责学校网站的运行管理。
6、学校的电子邮件服务仅限于与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传输涉密信息
7、学校的Internet信息服务主要用于与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有关的通信业务,用户应控制查阅娱乐性的内容和调阅下载大量占用网络通信流量的影视和音乐等多媒体信息。
8、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网络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9、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10、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1、目的
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业务局域网络、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
3、职责
3.1 信息部
3.1.1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3.1.2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3.1.3其它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3.2 各部门
3.2.1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3.2.2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3.2.3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它安全隐患情况。
4、工作程序
4.1 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4.2 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4.2.1 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4.2.2 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4.2.3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4.3 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4.3.1 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4.3.2 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4.3.3 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4.3.4 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4.3.5 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4.3.6 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参见《病毒记录日志》)
4.4 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国大药房、国瑞药业、国药物流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4.5 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4.6 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公司内计算机软硬件的安全与正常运行,保证员工顺利进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使用计算机的部门。
第2章职责
第3条网络中心是公司电脑软、硬件专责归口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1)负责计算机软件的引进,硬件购置的申请立项,并负责引进、购置的全过程。
(2)负责组织计算机软硬件的测试、鉴定工作。
(3)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维护和管理。
第4条使用部门职责。
(1)负责本部门计算机设备的保管和日常表面清洁。
(2)注意计算机程序、资料、数据的保密。
(3)注意计算机设备在使用时的通风散热。
第3章计算机的购置、维护与报废
第5条凡购置的计算机,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购置原因,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报至网络中心。
第6条网络中心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第7条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网络中心进行挑选。公司所有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由网络中心监督实施。
第8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网络中心开箱检验,并进行全面测试,测试结果记录于计算机设备登记卡。如发现损坏或与原有性能不符的情况,应由网络中心与供货方交涉处理。
第9条计算机设备验收后,交由使用部门保管使用,网络中心负责登记、移交,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10条网络中心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包括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使用者必需的操作手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第11条计算机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先由网络中心派员检查,必要时请供应商上门维修。网络中心应对每台设备的维修情况、零件更换等进行登记,记录在电脑设备登记卡上。
第12条对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电脑设备或技术性能无法满足使用部门要求的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交网络中心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果记录在《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中,报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报废后的计算机设备应由设备负责人到财务备案,以注销固定资产。
第4章计算机的软件管理
第13条凡购买的软件和自编的软件,均应列入电脑软件清单,并做备份。通用的软件由网络中心负责保管,各部门自用软件由该部门负责保管。系统软件和通用软件的使用权限由网络中心统一管理。
第14条当需要引进软件时,由申请部门填写申请报告,并经申请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送交网络中心,经网络主管签署意见,再由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15条各使用部门需使用的软件必须经网络中心核准后,由网络中心安装并记录在各部门软件使用清单,不允许相关使用人员私自安装、使用其他软件。
第16条需更换软件时,由使用者直接向网络中心提出,由网络专员更换。网络专员应遵循以下操作,同时记录新程序的功能、更换日期、旧版软件备份位置和经手人。
(1)把旧版软件备份。
(2)在备份服务器上更换新软件进行试用。
(3)试用正确后在主服务器上更换使用。
第17条需要修改软件时,应由使用相关部门、网络中心协商同意后,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修改的内容。
第18条需要新增软件时,使用部门应先向网络中心咨询,然后提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签名同意后送交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通知软件供应方,并记录需增加的内容。
第5章计算机的日常管理
第19条计算机使用者在使用前应先接受培训。
第20条计算机使用人员严格按使用规定进行操作,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按规程关机切断电源。
第21条使用者不得使用未经网络中心核准的软件,不得随意更改电脑设置。
第22条使用部门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出现故障,可直接打电话通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进行相应处理。
第23条所有在公司内使用的计算机,如发现有病毒或怀疑有病毒,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网络中心进行处理。
第24条服务器及各使用部门的病毒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统一安排,服务器防杀毒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其他使用部门的防杀毒工作由使用者按病毒防范管理的具体规定进行。
第25条网路中心负责主要数据的备份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在网络中心指导下进行本部门的数据备份工作。
第26条使用者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设备和网络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1)利用公司互联网进行侵害国家安全以及谋取私利的一切行为。
(2)浏览娱乐网页、带有色情和反动倾向的网页以及进行网上游戏。
(3)使用第三方软件工具监控公司网络使用或盗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6章计算机安全管理
第27条计算机系统以用户密码和用户功能列表作为保密手段,每位计算机使用者都有独立的密码和功能列表。
第28条每位计算机使用者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该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经理确定,各部门经理的密码和功能列表由总经理确定。
第29条网络中心必须按第28条为使用者设置密码和增减功能,及时打印出最新的密码和功能列表清单,报各使用部门经理和总经理签字认可并存档。
第30条所有使用者均应认真保管自己的密码,凡因密码泄漏或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密码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责。
第31条任何电脑使用者不得擅自拷贝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不得外借给其他单位人员使用。
第32条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U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3条经许可后,外来光盘、U盘或在公司外使用过的光盘、U盘,使用者应对其进行检测是否带有病毒并进行杀毒操作后,方能在本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第34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网络中心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者向网络中心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35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第36条网络中心员工必须严格管理机房中的所有资料、报表、文件及计算机中存储的所有公司营业数据,禁止非网络中心人员进入机房。备份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37条外部维修公司人员来公司测试或修理计算机系统时,网络中心人员必须在场陪同,如发现其有查看公司营业数据的操作时,应予以劝阻。
第7章附则
第38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39条本制度自x年xx月xx日起执行。
计算机校园网是我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确保校园网设备安全、高效、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校园网设备,是指由连接校园网的光电转换器、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学校网站服务器、计算机网络终端所构成,为校园网络应用目标及规则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等。
2、严格执行学校设备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新购置网络设备到货后,应于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并尽快投入试运行,在保修期内,满负荷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向卖方提出处理意见。
4、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报告和记录。
5、网络中心各设备因正常磨损、报废应严格按审批程序进行,未经上级审批,不可报废处理。
6、校园网各类设备均必须根据学校设备管理规定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7、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接入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如有更动必须办理手续,经学校网络领导小组批准后,才能更改网的物理状况。
8、网管中心是管理全校所有网络设备的重要部门,非工作人员未经网管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入内。
9、校园网严格值班制度,作好运行维护记录。
公司计算机信息发布实行各信息发布单位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批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的办法,各部门在信息发布方面必须恪守如下规定:
1、发布申请单位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
2、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3、信息审核单位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申请单位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申请单位;
4、在审核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转发给信息中心;
5、信息审核单位应当做好信息请求。处理、转发的备案工作;
6、信息中心对所收到的经过审核后的信息在确认审核意见后,应及时在网上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7、信息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应当做好备案工作。
网络中心是整个校园网最重要的部分,为了确保校园网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的学习、生活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人在网络中心内都必须服从网管人员管理,严禁非网管人员进入设备间接触设备。
二、校园网各结点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运行,任何人不得私自变动所有已入网的设备和线路,重要更改必须上报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保持室内整洁卫生,禁止吸烟。根据设备要求控制室内湿度、温度。
四、网管人员要熟练掌握校园网所有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技术,熟练掌握硬件性能,具备基本的维护能力,确保所有设备正常工作。
五、采取有效措施严防网络病毒、网络黑客入侵,确保网络安全。
六、建立健全网络中心所有设备档案,以及校园网有关网络结构、信息点分布、网络布线等档案。
七、定期备份服务器中的重要文件、数据,避免因微机软硬件故障造成文件损失和数据损失。
八、网络中心内一切设施和文档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借用。
九、消防器材放在固定地点,不得挪用或私自拆卸,且其周围不得堆放杂物。遇到意外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
十、根据安排履行值班职责,确保财物安全与网络安全。
第一条目的为维护公司网络安全,保障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系统的畅通,有效防止病毒入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网络系统管理。
第三条职责
1、集团业务处负责公司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系统维护,制定相关制度并参加检查。
2、集团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抽查网络内设备安全状态,发现隐患及时予以纠正。
3、各部门负责落实网络安全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网络安全管理范围网络安全管理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范:物理层、网络层、平台安全,物理层包括环境安全和设备安全、网络层安全包含网络边界安全、平台安全包括系统层安全和应用层安全。
第五条机房安全
1、公司网络机房是网络系统的核心。除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2、管理人员不准在主机房内会客或带无关人员进入。
3、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机房内设施。
第六条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相关工作制度和条例,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宜,每天上、下班前须检查设备电源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第七条为防止磁化记录的破坏,机房内不准使用磁化杯、收音机等产生磁场的物体。
第八条机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正常运行,确保服务器及各个终端正常使用。使网络资源充分安全共享,为业务经营活动提供安全的网络环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办公局域网络和业务局域网络。
第三条职责。
(1)信息部。
①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的技术支持。
②系统管理岗负责公司网络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其他岗位协助系统管理岗进行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
(2)各部门。
①负责各自部门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
②负责各自部门数据的安全备份。
③负责及时通知信息部有关计算机病毒发生情况及其他安全隐患情况。
第四条系统管理岗工作程序。
(1)公司整体网络安全的`规划、管理。
(2)网络安全信息的追踪,黑客、病毒的日常防护工作。
①每天至少一次上网浏览相关网站,下载最新病毒代码。
②跟踪最新防病毒信息及其防杀方法,将其及时发布在公司内部网络上。
③及时跟踪防火墙的软硬件升级信息。
(3)负责公司本部办公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①及时升级本公司网络的最新病毒代码。
②实时对各个工作终端进行病毒监测。
③及时将染病毒的工作终端逐一脱离网络。
④对染毒终端逐一进行全面查杀毒。
⑤及时对防火墙软、硬件进行升级。
⑥建立日常病毒记录日志,记录病毒代码。
(4)监督、检查、落实公司本部业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等工作。
(5)协助本部相关部门进行重要数据的定期备份。
(6)业务、办公网数据的交换和相关数据输入、输出的管理。
第五条相关文件有《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和《计算机机房管理制度》。
第六条在《病毒记录日志》上做好记录。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光盘存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网络及其相关设备的正常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业集团公司及所管辖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及项目部。
第二章管理规定
第三条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一)非it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机房动用服务器或更改其配置。
(二)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动用网络连接设备,包括关闭设备、移动设备,不得在设备上堆放杂物。
(三)非it处人员或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移动或剪断网线。
(四)未经it处许可,任何人不得在集线器、交换机上另外接线或接其他设备。
(五)各使用部门如需增加网线,应提前在it处备案申请,由it处统一安排布线。
(六)被it处确定为核心网络设备的设备,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置,其他人员不得动用或更改配置。
(七)不得将网络设备及相关的配件占为私有,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为盗窃公司财产。
第四条局域网管理规定
(一)非it处人员,任何人未经计算机责任人许可,不得使用局域网帐号登录他人计算机。
(二)用户尽量不共享文件,如因工作需要通过网络共享的文件或资料须设置权限并加密(公众性的文件除外)。
(三)任何人不得使用网络嗅探、网络管理等软件对他人计算机进行攻击和尝试连接。
(四)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信息。
(五)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内发布或传送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第五条互联网管理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将计算机通过电话或无线网卡上互连网(指不经过公司服务器)。
(二)不得在上班时间利用网络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三)任何时间不得登陆不健康、不合法的网站。
(四)不得利用公司计算机与网络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五)任何在网上发布的'有关公司的信息必须经相关责任部门审批。
(六)不得在网上发布公司机密,或通过网络将公司机密泄漏给他人。
(七)不得在网上以公司名义宣传个人或做有损公司利益与形象的事。
(八)不得在公司内使用bt、电驴等下载工具,不得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九)不得安装代理软件使自己的计算机成为二级代理,让未审批过的人员上外网。
(十)it处有权对上外网的所有用户进行监控,并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
第六条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一)因工作需要,确需要长期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需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限定使用qq、msn等软件的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再报总经办和it处审批后方可使用此类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二)对于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qq、msn等软件的人员,须提交申请至总经办与it处备案方可上qq、msn等软件,同时接受it处监控。
(三)不得利用即时通信软件传输一些大容量非工作资料。
(四)it处代表公司有权对用户的聊天内容进行时行监控。
第七条处罚规定
(一)如有以下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扣除责任人相应绩效分数。
1.违反网络设备操作规定;
2.违反局域网管理规定;
3.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
4.违反msn、qq、等一些即时通信软件的使用规定;
5.造成公司网络中断或瘫痪的。
(二)违反互联网管理规定达三次以上者,将取消上外网资格。
(三)人为原因造成网线、集线器损坏者,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部it处,执行监督权归总经办与行政部it处。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一、加强本局全体员工网络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网络安全认识和实务技能。
二、计算机及网络系统上安装使用的安全产品(防病毒软件、防火墙、安全隔离产品、安全监控产品等),必须是经过公安部、国家保密局等有关部门鉴定批准销售的产品,版本要及时更新,不得使用国外同类产品。
三、按照网络安全有关规定,本局局域网启用链路加密设备,并设置监控。
四、网络建设的设计中即应考虑安全技术措施,采用较成熟的安全管理和监控技术、防病毒技术。
五、在internet外网与本局局域网及市政府电子公文政务网络之间设置安全网关,防止内部数据的外泄和遭受恶意攻击。
六、禁止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七、网络设备、服务器系统管理员的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8位字符,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八、本局调出人员必须移交全部技术资料和有关文档,删除自己的文件、帐号,由系统管理员修改有关的口令。
1、严格管理机房钥匙;未经允许,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2、进入机房,必须先换拖鞋和工作服,维护室内卫生,保持整洁,严禁吸烟。
3、全体人员必须爱护机器及各种设备,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垃圾,不准使用电炉及取暖器,不准在机房内吃食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与本室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4、计算机等设备由专人进行管理,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物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每天进行重要仪器设备核查。
5、上机人员应按规定进行登记,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设备,严禁在机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如聊天、游戏等)。
6、无关人员不得擅自上机,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包括用户需要上机时,必须进行登记,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或协助下进行操作。
7、工作人员要将来访人员情况向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记录。参观机房必须统一安排,进入机房后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乱动机房内设施。外来人员未经工作人员同意不得操作计算机,以免发生病毒感染或其他损失。
8、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9、软件及资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确需带出的,征得同意后,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
10、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保持清洁。
11、为保证机器良好运行,充分发挥效率,除指定的人员外,其它人不得随便拆开机器及各种设备,否则造成机器损坏将追究责任。
12、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建立机房值班制度,做好防火、防水和安全保卫工作。
1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杜绝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和情调不健康的信息上网或下载;严格保密制度,注意保守国家和部门的机密。
14、注意节约机时,不得下载与网络服务项目无关的资料。
15、不得随意安装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以防病毒感染。
16、遵守职业道德,为用户的检索课题和个人信件保密。
计算机校园网是学校教育信息传输的“高速公路”,是对外交流信息的窗口,为能有效地发挥和充分利用校园网的信息资源,保证教育信息高速公路的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2、树立正确的计算机职业道德,禁止在校园网上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
3、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利用校园网及资源编制的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等软件的知识产权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向外交流,不得占为私有。
5、为保证校园网的安全,人人都要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6、禁止从互联网上查看和下载不良信息,一经查实将报校有关部门处理。
7、及时保存程序和数据。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个人使用的数据一般用移动存储盘存放。
8、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9、各处室部门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处理。
10、各处室部门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时不得再做有影响计算机性能的事。
11、学校将定期对各处室的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由校相关部门处理。
为确保医保联网计算机应用能够正常、高效、安全地运行,实现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应用安全的目标,特制定医保联网计安全应急应急管理制度。
一、落实责任主体
主管部门负责所有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信息安全,本店专人操作员为本店医保联网单位计算机安全直接责任人,本店负责任人为本店网络安全监管员和责任人。
二、强化安全意识
定期进行全员网络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提高人员政治、业务水平,全员参与,齐抓共管,把相关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网络的安全有效运行。专人负责,定期更改系统口令。
三、计算机网络应急管理
出现了专用计算机安装了其他软件或修改、删除医保联网计算机上文件时立即联系药店负责人,对未造成破坏和损失及时更正错误。评估和查看损坏程度和严重程度,轻微的批评教育,严重的进行追责和上报主管部门处理。重要的数据文件的多份拷贝异盘存放上严格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安全、有效。每周进行电脑硬件和网络传输的检测,确保电脑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的安全高效支持,发现电脑运行异常或网络传输卡顿,及时与维保单位联系,及时排除故障,并把相关情况登记在案。发现有移动设备与医保联网计算机有非经许可的必要的数据交换或安装输出等,及时上报上级责任人和上级单位部门,并做好相关证据和现场的保护和保存,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对相关主管部门日常检查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整记录,尽快完善相关措施,确保网络运行的安全,确保医保线路为专线专用,无任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1、机房设备是国土资源广域网、局域网和门户网站赖以运行的载体。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确保机房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2、非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严禁出入机房。除信息中心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接触和使用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等网络设备。网络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系统。
3、网络设备参数为局内部工作秘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系统管理员须定期更换服务器登陆密码,并做好记录。
4、凡在服务器上开通FTP的,须报信息中心和局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工作人员使用的计算机拟接入互联网,须经局领导同意,信息中心人员不得擅自实施。
5、机房所有设备仅为全局工作服务,禁止利用机房设备对外承接业务,严禁将机房设备带出机房使用。
6、加强机房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机房供电线路及照明器具等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定期检查更换消防用品。
7、保持机房的温湿度,特别防止温度过高对设备造成损害。
8、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9、机房内禁止吸烟、用餐、吃零食、打牌下棋、嬉戏喧哗等行为。
10、进入机房必须换拖鞋或用鞋套。机房设备、桌椅等确保没有积尘和污迹,地面无尘,保持机房整洁。
11、建立机房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要对当日值班期间网络运行情况、温湿度情况等做好详细记录。交接班时须履行相关手续,注明交接时间。
12、建立运转灵活、反应灵敏的.网络应急处理协调机制,确保发生突发网络安全紧急事件时,能够准确判断、快速反应,尽可能避免、减少突发事件给广域网和局域网运行带来的影响。
13、建立机房管理责任人制度。责任人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落实以上制度,建好网络设备及线路端口分布(变动)、设备故障排除等台账。机房管理责任人必须于周一上午上班后和周五下午下班前,对所有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情况及时报告。网络发生故障或隐患时,须对所发生的故障现象、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记录。
14、中心机房是局重点防盗、防火部门。大楼值班人员必须重点关注。非正常上班期间,如遇长时间停电,须提前告知信息中心,以便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5、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并追究相关责任。
为了能够提高部门工作效率,提升部门员工工作能力,加强团队凝聚力,特订立以下团队管理制度,网络部每位员工必须认真遵守。
1、部门员工必须互敬互爱,相互协作,加强沟通,全力以赴实现部门共同目标;严禁因个人私利影响到部门整体目标计划,或因个人行为影响到部门形象及荣誉。
2、部门每位员工应该以团队共同发展来实现自我价值,对别人的帮助就是对自己的提升。
3、严禁在自己不了解真实情况时,仅凭自己的主观经验下结论;禁止讨论涉及他人的人格尊严及个人薪资问题,严重者开除处理。
4、禁止在公众场合与上级争执,给上级造成管理障碍及不良影响,第一次罚款100,第二次罚款200,第三次降薪20%或开除。
5、禁止在上班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游戏及网页。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100,第四次开除处理。
6、工作期间不得在办公室接听私人电话,干扰别人工作,违反者一次扣罚20元。7、
汇报重要工作明确要点,言简意赅,不能满足要求者,或许详尽描述的,以书面形式汇报;
8、为保证工作的持续性,全体应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在没有请假的前提下,不得未经批准擅自离休和调班,违者按旷工论处,(迟到半小时以上等同旷工)旷工第一次罚款50,第二次罚款100第三次开除。
9、请假必须以当面,特殊情况不能当面的需电话请示,以短信、留字条、他人转达等形式均为无效请假。违者按旷工论处。
10、上班期间员工有事须离开办公室时,要向上级打招呼,获得同意后才能离开,违者罚款20元。
11、接受任务或对上级作出承若必须完成。完不成者扣20元/次,畏惧接受任务者扣50元/次。
12、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拉帮结派,因违反制度造成损害团结的.事件,过错方除承当经济损失外,另给予100元扣罚,严重者退回人力资源部。
13、功过不能相抵,功就是功,错就是错,从态度上要时刻反省自己的行为。
14、上下班期间一定要管理好各自使用的公共物品,关门,关电,个人工作区域保持整洁。
15、日常工作中对于部门有突出贡献者,视情况给予物质奖励,或口头嘉奖。
医疗集团网络部
.5.1
学校校园网是为教学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学校办公及教师教学用计算机等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6、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细则
1、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及计算机网络教室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上述设备是否正常,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2、校园网由学校电教处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电教处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及时、准确登记备案,由电教处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3、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4、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电教处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5、网络教室及相关设施未经校领导批准不准对社会开放。
6、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7、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电教部门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8、电教部门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电教部门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9、未经电教部门及校园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0、切实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未经允许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1、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备课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上网行为和相关软件应用的指导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教处处理。
12、对校园网络实行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及信息安全运行情况。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第三章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反政府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在校园网上的计算机网络用户禁止删除或卸载电教部门统一安装的杀毒软件和其它应用软件以及计算机的相关设置,不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发现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及时向校园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6、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7、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查杀毒。
8、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第四章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