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管理制度十一篇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
2、项目经理是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3、在工程项目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4、全面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务,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精选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
5、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6、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7、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合理、经济。
8、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9、和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商订制定签订本工地的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进购合同、劳动合同及零工的处理商定。
10、安排、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11、及时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认真记录好项目经理台账。
12、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采纳员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1. 值班经理工作制度
1.1 总经理负责值班经理的管理和控制。
1.2 值班经理当值期间行使对酒店的监督检查管理权,并在值班本上做好值班记录。
1.3 行政人事部负责值班经理记录本的收集并将其所反映的当时未及时解决的情况传递给相关部门落实。
1.4 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值班经理所发现的不合格项以及提出的需要预防的措施。
1.5 行政人事部负责跟踪落实.
2. 值班时间安排
2.1 周一至周六的值班时间为19:00至次日10:00.
2.2 周日及节假日的值班时间为10:00至次日10:00
2.3 行政人事部负责“值班经理值班表”发放.值班经理根据值班表值班,不允许私自调班,如需调班提前半天送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批准。
3. 值班内容
3.1 值班人员有各部门经理(助理)组成。
3.2 值班经理不定时地对酒店前,后台各岗位的礼仪礼貌、服务程序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项及时指出,并责令在岗人员进行纠正。
3.3 发生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判明情况,联系相关部门,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3.4 认真,妥善地处理当值期间宾客投诉,员工服务中所遇到的问题。
3.5 当值经理遇酒店重要(VIP)客人抵达或用餐时,须亲临大堂或餐厅监督接待工作。
3.6 值班经理应在“值班经理记录本”上做好值班记录,并同时做好3---4位征求宾客意见的征询的填写,于次日晨会后交与总经理。
3.7 抽查当天空房和维修房情况。
3.8 节假日期间,当值经理应将值班记录交与下一值班经理,并对工作情况进行口头交接。
3.9 值班经理在凌晨2点过夜审,并询问调查同一级别酒店入住情况。
3.10 值班经理次日早晨10:00到总经理办公室口头回报值班情况。
3.11 值班经理开始值班时到消防监控室签到。
4.值班经理权限
4.1 值班经理对当值期间的突发事件或临时任务有权代表总经理发出指令,接受指令的部门或人员必须配合并积极完成。
4.2 对当值期间的宾客投诉,有权负责协调处理。
4.3 值班经理在值班期间可以行使督查的权利,有权对酒店各部门,各岗位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检查,督导,并提出纠正措施.
4.4 值班经理需要调换值班时间,需提前报行政人事部,并通知总台服务员、保安,行政人事部负责协调落实.
5. 值班经理用房规定
5.1 值班经理原则上使用客房为值班用房,当客房入住率达到100%时,由房务部安排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等场所加床。
5.2 值班经理的用房时间为值班时间,当天晚上24点以后才可拿房入住,次日上午10点以前退房。
5.3 值班经理用房无故不得换房,应尽可能保持房间的`整洁,节约使用房间内的易耗品。
6、值班经理处罚制度
1、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及外部的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信息沟通;协调和处理公司内外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企业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
2、做好由经理召集的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并协助分公司领导落实会议作出的有关决定;
3、负责起草、整理经有关会议集体研究通过或领导交办的各类总结、计划、决定、报告等文件和材料。负责内外部文件的收发、传阅、登记、归档、保管工作;
4、负责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负责员工、特殊工种、管理人员和验证人员的培训、复审换证工作;
5、负责对劳务分包方的选择、评价、考核工作及劳动用工管理;
6、完成分公司领导指定的其他工作。
1、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是企业法人代表的代理人,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本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指令,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保证业主和工程师满意。
2、制定项目总体施工控制计划和阶段性计划。
3、组织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
3.1根据项目目标及工作划分,确定项目组织机构形式、层次划分、职责划分、管理跨度及授权范围,建立与本企业负责人和职能部门的联系方式及沟通渠道、办法。
3.2从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上综合考虑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构成。
3.3建立以项目经理与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与本企业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各部门、与分包人之间的沟通渠道。
4、在满足业主的项目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就项目实施的顺序、步骤与时间安排、项目实施方案、人事任免及奖惩、重大技术渠道、设备与材料采购方案、资源调配、合同及设计变更、索赔等重大问题作出及时正确的决策。
5、履行合同义务,监督合同执行,处理合同变更。
1、在建筑公司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施工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团队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项目实施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总责。
2、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地方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分包单位等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代表总包参加业主、监理、设计召开的工地协调会议;代表总承包签署发往业主、监理、设计的文件;签署向业主、监理报送的综合统计月报;主持工地总分包例会,解决工地重大协调问题。
3、主持项目总体管理规划、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定;参与图纸会审;参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各项保证控制措施的审定;主持项目劳动力、材料(周转工具)、构配件、机具设备、资金等年、季、月、旬需用量计划的审定,并负责组织、督导实施。
第一章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及《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确保质量体系在项目部持续有效的运行。增强项目人员质量意识,教育全体人员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和执行“管理施工首先管好质量,操作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的原则,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所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实现项目部的质量目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终身负责制,认真贯彻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监督控制,促进质量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三条必须依据有关公路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及业主和监理的要求,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施工工艺要求组织施工,并对其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根据设计和施工要求,不断改进施工工艺,确保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创优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第四条工程质量总方针:以人为本,健康安全,保护环境,持续发展,诚信守法,质量至上。
第三章
工程质量总目标
第五条项目质量目标:
(一)保持GB/T 19001—20xx质量体系在本项目有效运行并持续改进;
(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顾客满意度90%以上;
(三)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四)按规定处置废弃物;
(五)有毒、有害、污水排放符合地方标准;
(六)节能降耗,减少资源浪费;
(七)杜绝爆炸事故,严控伤亡事故发生;
(八)创优质工程:争获省优、国优。
第四章
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管理体系
第六条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一)项目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二)负责研究制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完善各种质量控制规章制度,督促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提供创优质工程的各种资源,定期召开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三)领导小组成员按各自岗位质量职责认真履行职责。
(四)实行项目部、作业队两级内部保证及外部监理工程师督促检查相结合的体系。
第五章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七条质量岗位责任制:
(一)、建立健全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终身负责制。项目部要建立层层负责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把本项目工程质量责任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和员工,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二)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的领导者和直接组织者,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受项目经理领导,对项目技术工作负责,对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
(四)项目部各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质量负相应的法律技术责任。
(五)项目部各级人员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手册》所规定的各部门、人员职责,把质量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岗位职责明确,管理监督到位,规章制度落实,确保工程质量。
第八条开工报告制
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之前,应对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具备开工条件,才能开工。开工报告均由项目经理部工程处负责管理,开工报告未经审批的工程不准开工。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进行合同交底,项目领导组织各部门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认真熟悉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条款、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量及其它特殊要求。
(二)做好施工调查,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设计文件和项目合同条款全面了解工程分布、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水文气象、当地建筑材料、交通、水源、电力、施工干扰,地亩拆迁,临时工程、当地劳动力及地方风俗习惯等情况,编制施工调查,为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三)认真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由工程处和质检处负责编制,报公司审定批准后,下发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质量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施工过程中若涉及变更、进度超前和滞后,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质量计划要相应调整和修正。
(四)设计图纸及文件经审核无误后方能使用。
(五)开工复线“双检”无误,施工桩位标识正确。
(六)材料、机具、设备、劳力、用地能满足开工要求。
(七)工地布置、施工用电、用水、临时房屋、运输便道能满足开工需要。
(八)施工现场安全、卫生、环保措施符合有关规程要求。
第九条设计文件审核制设计文件收到后,项目部技术人员认真审查核对其所采用的设计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图、通用图是否正确、结构尺寸是否正确、工程数量有无出入以及与现场地形地貌是否相符等。对审核发现的问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工程处,提出初步修改意见,工程处收到图纸审核书面报告后要对问题进一步审核、确认,确属设计文件存在问题,经总工同意后书面报告监理或设计单位进行解决。建立专门的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台帐,注明审核人员、日期及审核结果等。各级技术人员、主管工程师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负责。
第十条设计变更申报制
设计变更申报由工程处负责,对设计不合理或者由于其它原因进行设计变更的,提出变更设计报告及相应工程量增减数量,变更内容要逐级审批签认,同时建立设计变更记录或台帐。变更设计要有依据,并妥善保管有关依据资料,变更内容记录清楚。对变更设计原图纸要进行标识,整张图纸全部变更的应在图上加盖“作废”印章,部分变更的应在该图上加盖“有变更”字样,并在说明栏同注明变更内容或注明变更单号,防止错用图纸造成技术事故。在未得到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第十一条测量双检复核制
现场测量由工区长负责。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交接桩。交接必须有书面记录,双方交接签字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及时复测,对复测后确认的问题及时向交接单位反映以便及时解决。凡施工测量放线放样,均需进行“双检”及复核测量。方法为:
(1)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2)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桩质量管理制度交接必须在“双检”的基础上办理书面交接手续且双方签字,重要桩须用图示意说明,复杂地形须用仪器观测交桩,一般地形允许点交,记录中应写明存在的误差及调整补救办法。记录作为移交文件,要妥善保存。测量记录必须标准化,所有测量记录必须有正式记录薄,不准乱涂乱写,不准在其中列式演算。每次测量均有主测人员及复核人员签认,注明误差标准,能否准予使用等状态标识。
第十二条技术交底制
技术交底由工程处负责,由项目工程师负责编制,编制前应认真学习设计技术交底,熟悉各项设计标准、规范要求。依据施工需要负责向下级或施工班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技术交底。项目工程师编写施工技术交底书及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交底书一般按单位工程编写,也可按分部工程编写,重点项目编写单项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包括工程特点、工程情况、地质条件、结构详图、施工工艺、建筑材料标准、施工方法、操作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等。交底书应发放项目工区长、技术员、作业班组长。交底书工程处必须存底且发放时必须登记。项目工区长及班组负责人在开工前组织班组长和工人学习技术交底书,使每个工人都明确各自岗位质量标准和要求,必要时让技术人员现场讲解。技术交底书格式应标准化,字迹、图表应清楚规范、有复核签字、交接双方签字,施工技术部门应建立发放台帐。
第十三条工程试验及试验仪器检测制
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督导工地试验工作;试验工程师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控制,确保各项工程材料的理化性能达到规定质量管理制度要求。指导项目试验人员进行正确的取样和试件制作。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做好各种击实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在开工前对焊接及其它需要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进行工艺试验,依据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试验工程师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能的抽样试验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回填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砼、砂浆及沥青砼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各种检验、试验记录必须按监理细则的有关项目及时填写、签认并妥善保管,保存期至工程保修期满为止。对试验设备、仪器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检测试验人员对出具检测试验报告负责。第十四条隐蔽工程检查制隐蔽工程检查由质检处负责,先由各工区长和技术员自检合格后,及时填写“监理细则”中对应的有关自检资料,并备齐有关附件(如分项工程检验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证件等),提前通知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如隐蔽工程检查后,经长期停工,复工前应重新按规定进行检查,重新签证。由质检工程师复检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否则不得擅自隐蔽。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责任制及例会制
(1)一个工序完成后,由工区长和技术员负责,按照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原则,对已完工序质量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根据监理计划要求及时完成相关自检资料。
(2)质检工程师、工区长、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日常检查。检查的内容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规范、设计图纸、工法、验收标准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过程质量是否得到控制;工程质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3)月检查:项目经理部每月由项目经理或总工带队,各部门负责人参加进行定期工程质量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完成整改后及时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例会:每月23日(工地例会之前)由质检处主持例会,工区长、质检员、作业班组长参加。会议内容:对本项目完成的施工项目综合管理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打分评比。依据评比标准确定:优、良、差三个等级,对优良班组进行奖励,对差的班组找出原因,实施纠正和整改,并依据实际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凡连续三次整改不利,得不到改进的班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依据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总结当月各工区现场施工情况和施工中存在质量原因,针对存在的质量原因做出相应整改措施,项目部质检处针对质量事故严重者,将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同时要求所有参与人员加强对公路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专业知识的学习。
第十七条质量验收评定制
公路工程按JTGF80/1—20xx《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是考核施工单位完成质量指标的依据,质量验收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组织评定和填报评定表,签证人应对评定结果负责。认真学习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监督内容检查、验收评质量管理制度
定工程质量。按照“质量计划”规定的程序检查施工工序,每道工序完后,质检工程师进行实测实量,合格后转入下道工序,分项或分部工程施工中,项目质检工程师负责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分项分部工程完工后质检工程师会同项目总工程师再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报告,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或《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完工,项目质检工程师组织项目总工程师、质检人员进行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竣工测量或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
凡在工程建设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造成质量事故。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部必须逐级进行上报。2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事故报公司调查处理,2~10万元的一般事故报到集团公司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或当事人未经教育不放过;无整改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办理,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对有关责任人依据情节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时间、擅自处理、未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处理、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无正当理由拒绝询问或拒绝提供与事故情况有关的资料、以及提供伪证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材料进场检验制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运到工地时应先进质量管理制度行包装外观检查,核对规格和品质。并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做好各种标识,方能用于施工。对过程检验和试验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不合格工序不得转序。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奖罚制
(一)对工程质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应给予荣誉及物质奖励;对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对企业质量声誉造成较大损害的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二)质量奖罚措施
在现场施工中制定以下的惩罚制度。
(1)各工区质检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擅离职守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40000元;第三次罚款600元,并向项目经理汇报,同时做出工作岗位调整。
(2)工地带班人员、技术、试验人员,对施工队伍违章作业,不按规定施工的现象不加以制止,视而不见、包庇纵容的,轻者,提出批评;造成不良影响、或工程返工的,罚款500元,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
(3)各协作队伍不虚心听取工地施工员、技术人员、试验人员的批评、劝告,恶意顶撞、攻击管理人员,违规施工的,给协作队伍一次性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视为合同违约1次,累计达到2次其合同终止清逐出施工场地。
(4)各施工队工地所用材料进场前必须通知试验部门进行检验,如发现未经检验使用者罚款1000元,并重新进行检验。
(5)工地堆放材料应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在施工场地发现不合格材料,质量管理制度每发现一次对施工队伍罚款500元,并限12小时内清理出场,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20xx元。
(6)工地现场计量器具应齐全并能正常使用,缺少磅秤者,发现一次,对施工队罚款500元,对工地值班人员罚款200元。有秤不过者,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工地值班人员及在场试验人员各罚款200元。
(7)砼表面出现露骨、气泡、水印、麻面、蜂窝的,视严重程度罚款100~1000元。
(8)在砼表面用水泥浆涂抹,形成外观缺陷的,每处(每平方米计)罚款200元。
(9)砼完工后的养护期内,不进行正常养护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10)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者,每项罚款100-1000元,并责令进行无条件限时返工。
(11)对于违反施工常规,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技术及施工管理人员有权现场作出停工决定。
(12)其它未注明的处罚项目,按下发的项目管理办法等内容执行。
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能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3、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
4、统筹项目质量计划编织及落实,开展质量安全教育,保证各项制度的正常进行,协调和处理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组织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检查,进行分项、分部工程检查和评定。
6、深入现场解决问题,及时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其它难题。
7、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项目承担工程的交验工作。负责安全标准化工地的建设,搞好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8、负责项目宣传教育工作,搞好后勤人保障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搞好评比奖罚工作。
9、主持、安排好生产任务保证施工进度按计划进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值班经理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为行政班工作制。
2、值班时,应着酒店制服,并注意仪容、仪表,严守酒店规章制度。
3、值班前和值班期间,尽量不饮用含酒精类饮料,也不要因工作外的事接待亲朋好友。
4、不无故离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店外出,需经上级批准,并把通讯方式和回店时间告知相关人员或部门。
5、当值权限参照财务部制定的《酒店内部管理权限表》之大堂副理权限执行。
6、检查记录本使用大堂副理工作手册,至财务部总仓领取。
二、值班经理工作职责
1、主要工作职责:负责酒店范围内的质检工作,及协助前厅部经理处理各种事项。
2、到岗后应先与前台取得联系,应保证通讯畅通。
3、值班时,必须按要求巡视酒店各区域,不少于规定次数(6次),并将巡视检查的情况记录在工作手册上。督导各部门按酒店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工作,对不规范的服务或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当班主管予以纠正、改进,并将这些问题或现象记录在工作手册上。
4、协助处理重大投诉事件,对涉及权限金额,罚款可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处理投诉时谨慎行事,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解决,并把事情经过和处理结果记录在工作手册上。
5、值班期间,有必要拜访一些常客,以了解客人对酒店的服务质量、服务设施、服务项目的要求和意见,并把了解的情况记录在工作手册上。
6、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工作是上传下达、传递信息的重要环节,对当值班发生的任何问题,接待任务和突发事件均应及时处理报告。
7、巡视检查。对酒店各要害部位以及设施设备情况加强巡视检查,与保安人员联合调查行为诡异的客人,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确保酒店财产安全。
8、检查当班人员仪容仪表、礼貌礼节、出勤情况、劳动纪律、有声服务等,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出并要求改正。
9、检查办公室、工作间、卫生间等区域是否有常流水、常明灯现象。检查员工宿舍卫生及节约能源情况。保持整个酒店温馨祥和的营业气氛,查看楼顶发光字、灯光、空调、背景音乐等是否按时开关,做好影响营业气氛的各个环节的工作。
10、值班记录:值班要记录好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与问题和巡视时间。记录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文字通顺、字迹清楚。领导层嘱办的各种事务工作也应在值班记录中说明。在第二天的交总经理江报值班情况,责成相关部门整改。
11、下班时,详细写好相关记录,将值班记录本交总经理阅看。对重点事项和及时解决的问题要特别嘱咐清楚明了。
a.贯彻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方针、组织实施公司的有关安全工作标准、规定,领导全体职工开展安全活动对组织和领导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b.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例会,听取汇报,研究措施,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应有文字记载,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对书面安全交底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c.负责批准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向公司提出本单位年度安全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
d.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e.每月亲自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召开一次安全动态分析会,支持质安科开展工作和行使唤安全否决权。
f.对安全生产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应及时予以表彰或奖励。
1、项目部经理是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与建设单位订立工程安全合同与安全申报工作。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争创施工现场标准化合格工地和文明了地。关心职工生活,搞好卫生和文明施工。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排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记录入册,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杜绝违章指挥,不准强令职工冒险作业。
3、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组织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竞赛活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违章作业进行坚决阻止,对阻止不听者,有权责令停工并执行制度加以处理,根据工地实际,完善制订工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贯彻实施。
4、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井架、电器、机械等在搭设前做好交底工作,搭设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挂上合格牌,方准投入使用,按规定做好例检工作和完善施工设备、保险设施的添置维修工作,督促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
5、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督促检查,并负责整改。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上报,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工作和落实整改措施。
1、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开工前各种手续的报件、工程设计变更及洽商。
3、负责协调项目的施工进度、工程安全和质量、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项目验收资料准备、工程资料和 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存档,配合完成资产价格的核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