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十篇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特别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7:00-11:30 指纹打卡时间:早上7:00
下午14:00-18:30 下午18:30
备注:(如中午、夜间遇有混凝土浇筑等加班的应随施工班组安排人员进行轮流值班休息中栋号长记录)
二、员工上下班自觉遵守考勤制度,点名制员工以进入和离开工作岗位为准,由专人做好记录指纹,刷卡制员工必须本人亲自刷卡,上下班时间以指纹刷卡时间为准。
三、员工上班时间未准时到位(迟到)或未按下班时间离开(早退),按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如遇急事需请假,必须征得部门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计算,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五、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积6天予以除名。
六、员工每月休息不超过2天,如超过按旷工处理,休息时段应提前说明,且主管人员应避开重要环节时段而安排休息(有特殊情况除外)
七、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藏在工地宿舍玩电脑、手机,在施工现场工作应起到监管、指挥施工班组人员正常施工运作的作用,发现施工现场各施工段作业有不正常的情况,能处理安排就绪的应着手安排,遇有自身无法处理解决的应遂级上报情况。
八、员工进场后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关系。
九、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主管报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十、所有员工都应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上级领导的工作布置,不得随意改变、无故拖延或停止工作。
十一、各栋号放样上班时间由栋号长安排,管理人员服从安排。
十二、上班指纹考勤制度于20xx年5月8日实行。
十三、施工电梯开机人员上班时间:夏季上午6:00---11:30;下午13:00---18:30
*项目部
年 月 日
一、公司全体员工须共同遵守本制度;
二、考勤打卡实行一人一卡、专卡专用、自行保管(如有遗失需交500元卡费及补发卡手续)。
三、上下班按规定时间由本人刷卡,不得替他人刷卡,否则按违章处理。
四、当班执行时间为:上午__到__,下午__时到__时。上班刷卡时间:不得超过当班时间10分钟,如上班超过刷卡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刷卡视为早退,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违章处理(罚款__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__元。迟到、早退超过当班时间1小时按旷工处理。
五、在当班时间内出差、施工、办事或参加会议的必须先打卡后外出,因工作在当班前或下班前外出办事不能按时刷卡的,应及时向考勤管理员或办公室负责人说明原因,可按考勤办理登记手续。
六、因公出差在外,无法执行打卡规定的.,应事先向考勤管理员报告,并经部门以上负责人证明后办理考勤登记手续。
七、当月出现迟到、早退__次以上(含__次)或缺勤、旷工__次以上(含__次),将给予警告,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如连续二个月出现类似情况或当年累计出现迟到、早退30次或累计缺勤、旷工10(含10次)以上,给予除名处理。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x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x天及以上的由x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x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x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按照基本工资的80%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x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为无薪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晚育
晚育者产假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女职工享有98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1至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午餐时间::—:);
: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分钟以内,扣除工资xx元;迟到、早退分钟,扣除工资xx元;连续三次以上迟到x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出勤管理,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结合公司具体条件及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人力资源中心:
1、人力资源部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拟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对考勤结果的统计与核算工作,同时负责对下属各部门考勤工作指导和监督。
2、对于公司员工的缺勤、全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逐月统计,作为人力资源分析的依据之一。
3、人力资源下属的行政人员为考勤管理员,对所负责的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每月10号提交上月考勤汇总及违规处罚情况,各部门主管需在二天内核查并核定违规处罚金额后,反馈至人力资源部备案,每月15日前交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部门负责人: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应适时地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出勤、缺勤、出差、休假等情况。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对于经常出现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并屡教不改的员工,报经上级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相应处理。
3、各部门应加强员工管理。当部门内当月员工迟到/早退时间累计排最后三名的部门第一责任人应对违规情况负管理责任,排名最后一名扣发当月本部门员工违规扣发总额的50%,倒数第二名40%,倒数第三名30%。
第三章工作时间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第六条工作时间为: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第四章考勤打卡
第七条公司所有员工均需实行每天上下班、午休打卡考勤制度。
第八条外出:
a)员工因公外出无法打卡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上报到考勤管理员,方可作为打卡记录的替代。未进行登记和说明的,按旷工处理(外出每达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外出每达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b)假借公出名义处理私人事务,一经发现,按旷工一天记录。
第九条全天无故不打卡/不作未到说明的,计旷工1天;无故上下班、午休不打卡的,计旷工半天。
第十条员工发生内部调动,考勤管理员负责记录员工在原部门的出勤情况,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将考勤记录转入调入部门考勤管理,员工调动当月的考勤记录由调入部门统一上报。
第十一条长期外派的员工,考勤的管理及核算方法,将由所属部门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单独制定,经总经理审批备案后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当月满勤,即无迟到、病假、事假、旷工者,可发全勤奖100元,连续六个月全勤者再奖200元。
第五章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的时间(早晨8:30)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在规定下班的时间(下午17:00)之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以内的,处于2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30分钟-1个小时,处于5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1-2小时,处于1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2-4小时,处于2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4小时以内的,视为旷工半日,处于300元罚款。
迟到/早退月累计8小时以下的,视为一天旷工,处于400元罚款。
以此类推。
由于自然灾害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导致的迟到不计迟到。
第六章旷工
第十四条旷工: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而不出勤或撤离工作岗位者。
b)请假期限已满,未按期到岗者。
c)看病无医院诊断证明及事先未请假者。
d)请假理由或证明与事实不符者。
e)不服从分配、调动,未按指定时间到岗者。
f)未经批准,擅离岗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
2、旷工期间工资按照以下标准扣减: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扣罚1.5天工资;旷工一日,扣发3天工资。
日工资=(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补助)/当月应出勤天数。
3、考核周期内有旷工行为的员工将无权享受年终奖金及评选活动;
4、连续旷工(包括视同旷工的情况)时间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或者当月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含十天)的,该员工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对该员工给予除名处罚。
第七章请假手续
第十五条所有人员请假,均需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根据准假权限履行请假手续,经相关准假人签字同意向,送行政部存档、管理。
第十六条如遇紧急情况无法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的,应该于上班前半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准假有权人请假,并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内补办请假手续。批准人有权保留不批准之权利,未批准之假期将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所有员工请假前必须提前妥善安排好工作,为此,要求主管级以下(含)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一天办理好请假手续;经理级人员请假,至少须提前二天办理好请假手续,总监级人员及所有请假超过5天的员工,须提前三天办理好请假手续,否则准假人有权不予批准或将假期后延。
第十八条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病假或事假,最多不得超过5天,且将根据请假天数相应延长其试用期限;如试用期内请假超过5天的,视为员工自动辞职。
第十九条带薪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婚假、产假、丧假)要求一次性休完,不分次、不累计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一次休完者,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分次休假。
第二十条休假假期若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重叠者,应连续计算休假日期。
第二十一条如临时缩短假期须在上班后的第一时间向准假人销假,并到考勤管理员处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人力资源中心有权以《员工请假单》认定休假,由此导致的工资差异不予补发;如员工需延长假期,应遵循本章第十四条规定执行,否则超出时间将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到岗考勤者,事先无特殊情况、事后又不及时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
第八章事假
第二十四条事假(因处理私人事务,在正常工作日不能出勤),须按照第七章所述办理手续。
第二十五条员工事假一次不得超过5天,当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0天;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的,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当月效益工资。
第二十六条事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计算。
第九章病假
第二十七条病假:因病休假,非因公负伤。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病假三天以内者,如提供区(县)二级以上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及病假建议单,不扣工资。超过三天以上者按事假计算。如属急病、重病不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单者,必须及时用电话或委托他人以适当方式请假。
第二十九条如利用病假期间从事经济活动,取得额外收入者,公司将视为欺诈行为,收回已发放的病假期间的工资和补助,与其本人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如属故意自伤自残,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致伤病者,医疗期间以事假处理,情节严重或属个人品德有缺陷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章婚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婚姻状态的生效日期(即结婚证的发证日期)必须在正式办理入司手续之后,方可享受婚假假期。婚假必须在发证日期后一年内休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第三十二条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第三十三条再婚员工不享受婚假待遇。
第三十四条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拟休假的员工,最迟于休假前15天提出休假申请,同时提供结婚证明。
第十一章丧假
第三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本人及配偶父母或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可休3个工作日丧假。
第三十六条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增加2个工作日路假,路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七条员工休假后需提供有效证明,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享受丧假待遇。
第十二章产假
第三十八条员工怀孕需及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公司才予认定并酌情给予调岗等相应照顾,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
第三十九条女员工怀孕7个月后,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可申请产假,期限98天,若有特殊情况可提前休假,但整个产假期限并不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增加产假三十天。所有产假相关假期均包括公休日及节假日。
第四十条男员工享受护理假一般为7到10天;对于晚育的,给予延长男方护理假10天到15天。
第四十一条产假期间中发放基本工资。
第四十二条产假期满未回公司报到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十三条已婚已育女员工享受一次流产假,第二次及以后按病假处理。
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2周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不少于6周的产假,凭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及建议单消假。
第十三章年假
年休假:
休假说明:
1、员工入司一年后方可享受年休假。
2、员工第一次年休假天数以入职月按比例核定。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4、年休假5天标准的需一次性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年休假10天和15天的可分两次休完,未休完自动放弃。
5、当年可享受的年休假于12月25号终止。如未休完,余下的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累计并不给予工资补偿。
6、年休假的休假计划需提前半个月书面申请,并按第二十三条“准假权限”进行审批,经审批确认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章加班
第四十四条在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完成上班时间内未能完成的正常工作的',不视为加班;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上级安排的超出正常工作范围的或职责外工作的,视为加班。
第四十五条以任务或绩效目标为考核的人员(如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无加班。
第四十六条如因工作需要需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加班,如因个人原因下班后继续在公司逗留,不属于加班范畴。因突发事件临时加班的,须在事后1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四十七条加班时间超过半小时开始计算加班时间。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按半小时计算,以此类推。禁止将任意两次加班时间累计计算。加班经过审批之后,加班时间以实际考勤卡记录为谁。
第四十八条员工在日常工作日、休息日的加班,应首先安排倒休,倒休应首先安排在本周内完成,本周不能安排倒休的,应在本月休完,不允许隔月倒休。员工应于休息前提交倒休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交考勤员存档后方可休假。
第四十九条加班费计算:月基本工资/21.75×200%×加班时间。员工在节日加班,将享受节日加班工资。
第十五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的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的附件包括:加班申请表、员工外出登记表、员工请假单。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因本公司目前发展需要,特重新修订考勤制度如下:
1 本公司员工使用考勤机刷卡考勤,并按部门统一编本人工号,并把员工姓名、工号输入考勤机和本人磁卡,磁卡由员工本人保管。
1.1 员工离开公司后,上述资料应删除,磁卡应交回。
1.2 新员工进公司后,应登记上述资料。
2 考勤机的存放、保管、使用和管理。
2.1 考勤机存放于门卫,由门卫负责保管。
2.2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时应把本人磁卡靠上考勤机,听到一声响后离开,不准请他人代刷也不准代他人刷卡,如强行代人刷卡,当事双方各罚款50元。
2.3 考勤数据由公司统计采取,核算工资交财务部。
3 员工考勤管理
3.1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必须经“考勤机”考勤,如“考勤机”上缺少考勤记录,该段时间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3.2 员工必须在规定上班时刻前进公司考勤,超过时间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迟到处理。
3.3 员工必须在规定下班时刻后考勤出门,提前下班且没有请假手续者,按早退处理。
3.4 员工班中因公、因私外出,应填写《员工请假条》经主管领导批准(主管领导不在公司,可由上级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持②联交门卫考勤出门,回公司后考勤销假,如因故超过准假时间15分钟以上,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迟到处理。
3.6所有人员的考勤以打卡机采集数据为准,人员上班时间不管因公、因私外出,必须打卡。全公司人员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部。
4 员工请假批准权限
4.1 车间员工请假半天之内,由车间主任批准,3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批准。7天之内由车间主任签署意见,部门经理同意,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2勤管人员请假一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三天之内由部门经理(主管)签署意见,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3 中层干部半天之内由主管领导或企管部经理批准,二天之内由副总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4.4 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由企管部经理签字。
4.5 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勤管人员办理请假手续后,应在《公司人员去向公布栏》内填明去向。
4.6 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按旷工处理。
4.7 所有员工请假手续应提前一天办理;如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应先电话向有关领导口头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8 请假手续经领导批准后当天交门卫,否则门卫可以拒收,考勤按矿工处理。
4.9 车间因生产需要,按排部分员工迟来或早走,车间主任应事先书面通知人事专员,否则员工损失由车间主任补偿。
4.10 门卫应妥善保管好员工请假资料,于次日交人事专员处,如有丢失,员工损失金额由门卫承担1/2。
4.11 如因“考勤机”故障,门卫应手工记录、迟到、早退人员及时间报企管部。办公室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人工考勤。
4.12 门卫属要害部门,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门卫。
4.13 所有后勤人员、车间主任以上的企管人员,请假均需报人事部备案。
5 违章处理规定
5.1 请假4小时以上,请假时间内工资不发。
5.2 旷工时间内工资不发并处以每天50元罚款。
5.3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者,罚款10元;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半小时以上者,需书面说明迟到原因。
6 几项规定
6.1 销售员进出公司应考勤,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2 材料采购员出门办事可以不办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6.3 食堂采购员不考核迟到。
6.4 出纳员不考核迟到,但上下班必须打卡,上班时间出门办事必须办理出门手续。
6.5 食堂炊事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不受上下班时间的限制。
6.6 小车司机上班时间因公出车可不办理出门手续,但上下班必须打卡,整日出差应在前一日填写出差申请表。
本文件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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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职业行为和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项目部驻地外聘、临时施工人员。
第二章作息时间
第三条基地管理人员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制: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为午餐休息时间。夏季、冬季调整工作时间时,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项目驻地施工人员作息时间视工程进度情况安排工作时间。
第三章考勤办法
第四条公司基的满勤为当月扣除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的剩余天数,按照22天/月计算;工程部人员按照自然月的天数计算。
公司基地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打卡时间:上午9点至9点05分,下午下班前,每天打卡两次。
项目部、库房等地没有安装考勤机的,由考勤员统一填写员工考勤表,主管领导签章后每月末上报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基地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打卡异常记录表上填写原因,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七条各部门和项目部应于每月的2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汇总。
第八条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第九条、违纪界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比规定时间晚上班,视为迟到;比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下班,视为早退;
2、旷工: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未经请假申请批准,擅自不上班的;
2)未经申请批准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以上,6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1小时,60分钟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3)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4)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吵架、打架、嬉闹致伤病不能正常工作的,视为旷工,并按照不工作的时间计算天数。
5)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6)脱岗时间界定:无正当理由的,没有履行请假或请假未获准而离开公司办私事超过30分钟者,视为脱岗。
第四章休假
第十条节假日
1、一般公休日:周六、周日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状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状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状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到达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务必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能够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到达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状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状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状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带给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带给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到达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状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能够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
A、贴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能够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带给医院的相关证明,未带给者按事假进行处理。【20__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
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
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带给“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够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原则上不理解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第十一条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状况计为出差。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
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第十三条全勤奖励
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用心落实执行。
综合事务部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医院行政后勤和临床行政班人员上班时间为每周6天、每天7小时工作制,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周休和国定假日的休息。行政班时间原则上8:00-11:30;14:00-17:30,因工作需要的特殊行政班为8:00-15:00。
临床各科室倒班人员,由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科室需要,参考其它同类医院安排工作,确定上下班时间。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考勤机打指纹管理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考勤监督工作)。
第三项
鼓励员工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四项
员工调班、补休、请假、加班或因工出差,凭《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考勤指纹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办理,若不好打或打不上,应及时向院办公室说明情况,并到办公室办理重新录入指纹手续;
第七项
各科室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办公室;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1号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种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考勤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管理
第一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5分钟每次扣工资20元;
影响病人就诊的扣50元。
第二项
迟到、早退、无故离岗、串岗超过30分钟扣工资50元,影
响病人就诊的扣工资100元;超过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忘记打考勤指纹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科主任签字后交院办
公室登记,每次扣罚50元。
第四项
科主任随时督查,院办不定时抽查,员工上班期间未经批准
离开医院的每发现一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五项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扣除当月奖励工资;全年累
计旷工1周开除。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各种假必须写请假条审批(病假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证
明书)。
第二项
严格上下班制度,严禁科室出现脱班和脱岗现象。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霸王假)不上班、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职工请假、调班一天内的由科主任批准,请假、调班三天的院长批准,请假、调班超过三天的由院办公会决定,请假、调班均不得影响工作的正常运行,每月调班、请假不得超过两次;并报院办备案,在未批准前离岗者,按旷工处理;事假1天扣当天工资,扣当月7天奖励工资,员工生病住院期间医院酌情发放生活补贴,住院累计2月以上的原则上停发生活补贴;
第四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负责人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未满前向本科室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负责人批准。回院后,立即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六项
各种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需经科负责人同意,累计补休一周以上经院长同意),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超过1小时或下班离院后专程到医院加班的如实计加班,因加班误餐可免费在食堂就餐(具体详见误餐规定),下班休息期间因工作安排加班的报出租车费,夜间加班超过2小时以上计夜班1次。
第七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八项
产假:员工政策内分娩,产假为9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给予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产假时间内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四条
加班管理
第一项
加班种类。1、节日加班;2、周日加班;3、夜班(含总值班);4、临时加班。
第二项
加班调休和工资的补贴
1、因工作需要,凡需加班,由科负责人安排并如实填写《调班、补休、请假、加班单》,每天报办公室汇总,特殊情况及夜间加班次日报。调班、补休、请假等由科主任签字后亲自将审批单交院办公室登记备查;(注:院行政工作人员加班需提前报告马所长,经同意后方可加班)
2、加班人员的补休原则上在当月休完,特殊情况需跨月调休的需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否则跨月做清零处理。
3、行政后勤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予集假休息,特殊情况需需集假休息的经科室负责人、院长同意签字生效。(注:补休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安排,科主任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补休,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发加班工资)
本规定从20xx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