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营销管理制度(精选5篇)
一、考勤/值班制度
1、日常工作时间为:8:30—14:30;13:30—20:30,公司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固定休息日。
2、值班:
3、员工如因病假、补休、休假、公差等原因未能上班,应向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报告,并交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及时在考勤表当天栏内注明事由,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做相应处理。
4、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0元;迟到、早退15—60分钟,计扣半天工资;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计扣一天工资。
5、员工请事假一天,不核发当日工资,连续事假三天算旷工处理,员工一个月累计旷工2次者予以开除处理。
二、劳动纪律
1、听从上级指挥、服从上级安排,员工除正式上诉外,不得越级报告,不得顶撞、侮辱、诽谤上司及同事,不得拉帮结派。
2、遵纪守法,不得携带凶器,不得参与赌博、打架、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
3、保守公司机密(机密包括信息、业务情况、制度等),爱护公物,不得有损害项目、开发商以及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言行。
4、工作时间内在销售现场不得吸烟、吃零食。不得在销售及办公场合奔跑、喧哗、擅入其他部门,擅自翻拿他人物件。
5、工作时间内不得谈与公事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售楼部阅报,读与业务无关的书籍,写私人信件、听收音机、有睡态、醉态、擅离职守。
6、廉洁奉公,不得私下交易,私收顾客小费、好处费。
7、工作时间内销售人员不得与客户私下吃饭。
以上情况,如有违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警告、记过、除名、等处分。
三、例会制度
1、经理应实行例会制,并于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总结(上周目标、完成情况、业务员工作情况、不足及改进办法和项目营销建议)及本周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具体实施计划),同时结合主管销售总监的建议、指导,开展工作。
2、日例会:每天早上9:00—9:30为例会时间;
周例会:每周日召开全体销售人员工作会议,由主管经理主持召开;
月例会:每月30日为例会时间。(如果30日为休息日则提前)。
3、周会及重要日会必须设专人作会议纪要。
四、请假制度
1、员工请病假一天以内的须由部门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核准且不扣工资。一天以上(含二天)的请假,事先须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日工资三倍予以处罚直至开除处理。
2、员工因病不能提前请假,应先请示部门经理征得同意方可休假,并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上班第一天内到办公室补办请假手续,逾期作旷工处理。
3、无故旷工者,公司将予以除名处理。
五、离辞制度
员工自动离职,置业顾问应提前10天,销售主管应提前20天,销售经理应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自动离职或由公司辞退,::必须办好所有交接手续,包括售楼部的文件、文件夹、项目资料、客户登记本、工作服、工作牌等;所交资料、文件等必须完好无损,否则按实际情况
在工资或提成中予以扣除。
六、售楼部管理细则
为达到并保持工作高效率和优质服务,除销售人员守则外,特针对售楼部的`具体情况,另行特定销售人员行为准则如下:
(一)、作息时间
早上8:30—下午8:30
(二)、考勤
1、迟到早退或委托他人及代他人签到(扣10分)
2、午膳进餐时间定为30分钟
超过5分钟(扣5分)
超出15分钟(扣8分)
如无特殊情况或事前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出30分钟当旷工一天;
3、违反请假制度的(扣2分)
(三)、纪律
1、不服从上司合理、合法的命令或工作安排;(扣10分)
2、对上司不尊重,故意与上司作对;(扣10分或开除)
3、有影响公司声誉之言行;(扣10分或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4、损坏公司财物;(扣10分或赔偿)
5、泄露、出卖公司机密;(开除)
6、伪造文件意图行骗;(开除)
7、与客人争吵及对客人不礼貌;(扣10分或开除)
8、向客人或发展商索取金钱或其他报酬;(开除)
9、不按工作程序做事;(扣5分)
10、搬弄事非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扣10分或开除)
11、逃避工作推卸责任;(扣10分)
12、工作马虎;(扣5分)
13、仪容不整;(扣2分)
14、在售楼部不穿工衣;(扣2分)
15、在售楼部前台化妆;(扣2分)
16、上班没有佩戴员工证(扣8分并扣50元)
17、在售楼部内吃零食;(扣2分)
18、在售楼部内吸烟;(扣2分)
19、有客人在场时在售楼部内阅读报章刊物;(扣8分)
20、有客人在场时闲谈;(扣2分)
21、当值时间打瞌睡;(扣8分)
22、保持售楼部整洁每天早上未对柜台上杂物进行清理;(扣3分)
23、当值时擅自职守干私人事情;(扣10分)
24、站或坐姿不规范;(扣1分)
25、殴打他人或互相打斗;(扣10分并开除)
26、挪用公司钱银;(退款及开除并追究法律责任)
27、隐瞒包庇同事错误;(扣10分)
28、当值时讲粗言秽语及行为不检;(扣5分)
29、不参加每天售楼部例会的;(扣5分)
30、未经许可打私人电话;(扣5分)
31、当值时出岗、闲游或干扰他人工作;(扣10分)
32、未到下班时间擅自更衣、签名;(扣5分)
33、未做当天工作记录;(扣8分)
34、不按规定填写'客户登记本'者;(扣10分或开除)
35、如无正当理由三天内没有联系到过公司的客户;(扣10分)
36、展销期间不到场者;(扣5分)
37、未经许可私自收取客户订金;(扣10分或开除)
38、未经许可擅自对客户做出超权限的承诺;(扣10分或开除)
39、违反公司其他规定的视乎情节做出处理。
40、私自对接开发
商;(扣10分或开除)
如员工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两次或扣分超过10分,则由公司发出警告信,一个月内违规次数超过四次或扣分超过18分,则可考虑开除。任何人当年内接获两封警告信者,则降职处分或即时开除。
一、营销总监
直接上级:副总经理
直接下级:销售经理
本职工作:协助分管营销副总做好日常及内务工作
职位职责:
1、负责销售档案管理,包括签报、传真、通知、政府颁布的影响房地产销售法律超常规、公司销售广告业务等;
2、负责将有关资料分派到相关部门,如每次重新使用的价格表,下达给财务部、销售人员;
3、起草审核相关业务合同,并负责业务沟通。与合作资源传达或下发执行要求;
4、负责处理传真等文件来行为表现函;
5、负责广告及其他零星费用开支的具体经办,并建立台帐。将已发生费用均分灯录入电脑,按费用计划表,进行费用控制与统计,制订报表;
6、负责公司下达任务执行与督促落实;
7、参与价格系统的调整(如价目表、付款方式);
8、参与销售业务及周、月电脑统计分析,认购书,合同签约的统计分析,现场销售客户记录的收集与汇总、录入、归类存档建档;
9、审核佣金金额并签字确认;
10、负责日常考勤、业绩考核、监督各办公室的工作环境;
11、负责编制各种销售报表;
12、根据客户应交楼款金额及时间表,监督催款事项;
13、协调客户关系,做好个别事件的应变处理。
14、负责各部门工作安排计划;
15、签约客户资料的确认;
16、负责售出单位的确认和审核;
17、负责售出单位认购书审查;
18、审查全体人员考勤统计表。
主要权限:
1、有对本职工作范围内合理性安排建议权;
2、有各部门人员工作业绩评审权;
3、有董事会总经理相关工作事件提醒权;
4、有销售部日常工作安排权;
5、有参与价格制定与执行权;
二、销售经理
直接上级:营销总监
直接下级:销售人员
本职工作:依照公司销售策略进行物业的发售、销售人员及现场销售工具管理。
职位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物业售价;
2、规范说接待程序,监督下属的行为规范;
3、重要客户的接待应转交营销总监处理;
4、执行直接上级制定的销售计划,协助下属完成销售目标;
5、监督、检查下属员工的各项工作;
6、正确及时传达上级指示;
7、接受客户投诉并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8、收集来访、成交客户信息,及时上报;
9、定期听取直接下属述职,并对其工作进行评定;
10、及时对下级人员工作中的争议做出裁定,并汇报上级;
11、掌握部工作情况和本项目有关销售数据;
12、受理下级员工的建议、异议、按照程序处理;
13、制定销售人员技能培训计划,报批后实施、考核;
14、填报下属过失报告,根据执行程序汇报上级;
15、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下级,报直接上级批准后执行;
16、外线人员的管理调配,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17、汇总拟定每周、每月销售部工作总结培养呈送上级审核;
18、定期盘点销售面积、套数等,与销售助理核实后报送上级;
19、安排销售人员对周边楼市动态进行调查,汇总分析后呈送上级;
20、预约律师行与客户签约时间;
21、关心下属思想工作、生活;
22、定期向直接上级述职;
23、对销售人员工作流程的正确执行负责;
24、对销售人员的纪律行迹、工作秩序、精神面貌负责;
25、对销售现场的卫生、物品保管、使用负责;
26、做好与物业部协调工作;
27、处理解决销售现场突发事件,并呈报上级。
主要权限:
1、有下属工作调配、任用建议权;
2、有下属奖励建议提名权;
3、有换房、更名、退房上报权;
4、有销售人员及外线人员作息时间和出勤考核权;
5、有销售人员招聘、录用建议权;
6、有了解房地产市场变化,并建议相应的推广、营销策略建议权。
三、销售人员
直接上级:销售经理
本职工作:做好项目产品推销工作;做好顾客(散客)执接待、谈判、签约及催收个人发生交易的物业销售回款的`工作;
职位职责:
1、严格执行售楼程序,规范销售;
2、严格执行行迹规范,热情服务;
3、对个人洽谈的顾客,做好售后服务;
4、对个人发生的楼盘销售,做好催收销售款的工作;
5、接受顾客异议和意见,及时上报,并协助销售经理处理;
7、做好销售统计工作,填报各项规定表格;
三、会议管理规范
1.营销部早会
(1)时间:每日上午8:30;
(2)参加人员:营销经理、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销售助理、全体置业顾问
(3)内容:
当日工作的分派与布置
各环节工作问题的解决
批评、表扬
预约情况的核对
价格、控盘调整
当日广告、促销情况出处和统一说辞
销售管理细则及销售手册修改
2.营销部晚会(强销期阶段)
(1)时间:每日下午16:30;
(4)参加人员:营销经理、销售主管、策划主管、客服主管、销售助理、全体置业顾问
(5)内容:
当日成交、回款、来电、来访中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次日广告、促销情况出处和统一说辞
预约情况的核对
价格、控盘调整
今日回款确认
批评、表扬
销售管理细则及销售手册修改
特别备注:
会议由销售主管轮流主持,除上述议题外,其他问题(如个别案例)会下针对性解决。
(6)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有关人员及部门。
2.项目每周例会:
(1)时间:每周一下午16:30
(2)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3)参加人员:
(4)内容:
一周工作总结:来电、来访、成交、回款中的问题、与指标的差距及对策、客户分析、新(竞争)楼盘动向的介绍。
销售策略调整方向--控盘、价格、推广的介绍。
客户服务工作情况
置业顾问体会--每次四人准备,营销经理点评
(5)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与会人员。
3.月例会
(1)时间:
(2)地点:销售接待中心;
(3)参加人员:营销经理、策划公司相关人员
(4)内容:
客户动向、楼盘动向、售后情况
工作计划调整和落实情况
(5)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总经理和部门经理。
4.业务专题会
(1)参加人员;营销部相关人员和其他部门相关人员
(2)必须提前一天准备好讨论议题,并且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特点:每个专题将与工作内容紧密结合,解决一个工作中的问题,并将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4)以会议纪要形式抄送与会人员、相关部门。
由销售经理统一管理,主管、客服监督管理,禁止代签。
提前离开岗位必须征得项目销售经理的同意,否则根据情节可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必须提前一天通知销售经理。
销售人员如请病、事假,提前填写请假单,2天内由销售经理审批,2天以上由销售经理上报公司,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原则上每人每周休息一天,如遇广告或展销会不能休息,由销售经理统一安排调休。
原则上周六、周日不安排轮休。
如销售人员之间换休,应提前通知销售经理,否则,未到岗者按旷工处理。
现场销售人员上班时间内未经销售经理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营销策划管理
营销策划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物业)营销策略及计划,是物业营销成功的关键,是企业拓展市场、实现预期效益的重要手续。营销策划管理是地产部的重要工作内容。
a、营销策划工作由公司主管地产的副总经理直接主管,地产部具体负责,由分别负责市场调研、销售策划、地产估价工作的管理人员组成地产部营销策划队伍。
b、市场调研人员应结合专题调研,经常性地收集广州市土地批租、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的市场信息,力求透彻了解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动态、整体及区域发展规划,汇编有关房地产方面的政策法规,及时整理楼盘价格、市场走向等有商业价值的房地产信息,定期向主管副总经理、地产部经理,供营销策划时参考。
c、在项目开工后,负责地产估价的管理人员着手制定楼宇销售报告书,确定楼价系数方案,报请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d、在预售前三个月委托并督促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可的测绘所,进行可销售面积测算,办理商品房(车位)预售许可证。
e、销售报告书批准后,即制定销售价目表、付款方式、购房须知,编写合同文件及起草其它有关销售文件,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f、选择和管理好广告公司,把项目的包装做好。地产部拟定合适的广告公司参加招标,通过评审,报总经理、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确定广告公司。地产部对广告公司关于项目的包装要严格把关,力求达到公司的项目的销售目标。
2.销售管理
楼宇销售是实现地产发展项目预期收益的最终环节。其管理的核心在于按既定的销售计划,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最快速度地推动楼宇销售工作的展开和完成。
a、楼宇销售职能由地产部具体履行,财务部负责做好楼款的结算工作,工程部、地盘及物业公司协助地产部及时解决客户提出的合理的工程改建、整修方面的要求。
b、销售方式。楼宇销售业务以公司售楼处直销为主,委托代理商为辅。
c、销售程序:
⑴咨询→⑵洽谈→⑶填写认购书→⑷收款→⑸签订契约→⑹催交楼款→⑺收楼→⑻办证
d、培训、考核与奖励
⑴定期组织销售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全面了解和熟悉公司发展项目情况和现行政策法规。
⑵根据工作::业绩对销售人员及销售管理人员实施奖励,逐步建立一套既能体现按劳分配,又能促进公司楼盘销售的`奖励机制。
⑶每半年进行一次销售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并进行应知应会考核,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年终奖励参考依据之一。
e、分工负责
⑴销售人员应认真对等每笔业务,及时掌握客户线索,跟踪老客户,不断挖掘新客户。对销售客户实行一人负责制,谁负责登记,谁负责跟踪,一跟到底。实行对客户从洽谈→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售契约→收款交楼,由一人负责服务,以方便与客户联系。
⑵指定专人负责楼宇销售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各项销售统计资料,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存在的问题,为公司领导经营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⑶指定专人负责销售合同管理工作,做到合同填写清楚,签署程序合法化,并及时将合同整理归档,建立电脑客户资料系统。
f、常规要求
⑴对来访客户建立登记制度并进行跟踪服务。
⑵销售人员每周递交一份销售书面报告,及时反映销售情况。
⑶销售人员必须每天记录工作日志,对当日来电、来访客户情况建立登记制度,掌握原始资料。
3.销售人员守则
a、基本素质要求
⑴积极主动、尽职尽责、自觉奉献、忠于职守。
⑵销售人员必须以公司利益和声誉为第一生命,秉公办事,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言行。
⑶销售人员应熟悉销售资料,掌握销售技巧,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办事。
⑷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时间内不做任何私事。
⑸服从领导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b、基本操作要求
⑴对待客户要态度诚恳、以礼相待、热情大方,保持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⑵接听客户电话要礼貌,逐步摸清客户需求心理,掌握交谈技巧,吸引对方前来现场洽谈。
⑶在与客户接触过程中,销售人员必须有整体观念、团结和睦、相互配合、沟通协作,不得争抢客户。
⑷售楼处应保持整洁、干净,备齐资料夹、计算器、签字笔等销售工具,每日工作结束后将桌面和环境收拾干净。
c、服装仪容要求
⑴销售人员必须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男士必须着衬衫、领带、西服;女士必须化淡妆,穿统一制服。
⑵挂牌上岗,微笑服务,诚恳亲切,以博得客户信赖。
⑶售楼处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得相互聊天、闲谈,不得擅自离岗。
d、禁止事项
⑴未经公司许可,严禁私自为已购客户转让楼盘。
⑵未经公司许可,严禁对外泄露公司客户任何资料,包括姓名、电话、地址、购买或拟购买之物业名称。
⑶严禁收受或索取客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之打赏或利益。
⑷未经授权之事,不得擅自书面或口头答应客户要求。
⑸未经公司许可,不得私自接受他人委托代管、代租楼盘。
⑹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内看报纸和打私人电话。
4.销售合同管理
a、指定专人负责楼宇销售合同管理工作。
b、销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范围:
⑴填写合同的基本要求:字迹清楚,用字、句规范,签署程序合法。
⑵办理销售合同的公证、房管局交易所的临鉴证、登记所登记;协同有关人员办理房产证领、取、发放事宜。
⑶配合财务部协助客户办理银行按揭,直至楼款拔付到我公司财务帐号为止。
⑷合同签定后,协同财务部做好楼款收取和催收工作。
c、销售合同的整理与归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部门经营活动,明确责任,使工作能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整个营销系统。
第二章客户接待管理办法
第三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顺序以排班表为准,依次顺序接待。
第四条销售代表若轮到接待客户,必须做好准备工作,并主动热情迎接客户。
第五条销售代表不得抢客、挑客,否则一律取消销售资格。
第六条只要对楼盘有兴趣,愿意接受销售代表介绍的来访人员均为客户,视为一个接待名额。
第七条每个销售代表都有义务帮助其他销售代表促成交易。如有需要义务帮助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负责。
第八条老客户来访,原接待的销售代表在接待新客户,及时知会其他同事代替接待老客户,待新客户走后继续接待老客户。不得慢待客户。
第九条销售代表认出老客户并优先接待后,若不能出示有效客户登记,无论成交与否,原销售代表都要把客户还给当前销售代表。(有效客户登记时间为三个月)
第十条来访老客户归属暂不能确认时,当前接待销售代表必须立即表态是否接待。
如放弃接待,则由排序最后的销售代表义务接待。登记以后,如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有效的客户需主动交还。如不能查找出有效登记,则客户归接待销售代表,且不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如自愿接待,算其客户接待名额,但若事后查出是其它销售代表的有效登记客户,必须还给原销售代表。
第十一条归属已明确的来访老客户,只要未成交,均视为原销售代表当天一个接待名额。若放弃接待,视为同时放弃老客户名单。老客户重新登记后算义务帮忙同事的有效客户。无论成交与否,不算接待名额。
第十二条若轮到销售代表正在接待客户,或不在售楼现场(如去洗手间等,五分钟内有效),自动跳过,客户名额不另行补回。若因公事外出,经专案经理确认后可补回。
第十三条登记过或已成交老客户带新客户来访,如同时进入售楼处,新老客户都视为原销售代表的客户。如新客户单独来访,除原销售代表事前有知会专案经理,可视为其客户(当天没上班除外),否则一律按新客户顺序接待。
第十四条任何销售代表不得递名片予他人客户及联系业务,除非得到该销售代表同意,否则视为抢客论处。
第十五条在别人接待客户时,其他销售代表不得主动插话或帮助介绍,除非得到邀请。
第十六条销售代表接待客户必须有始有终,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接待而转接其它客户,除非得到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所有销售代表均有义务做电话咨询,鼓励客户到现场看楼,电话登记一律无效。销售代表可以让电话客户来现场后找自己,客户到现场并作有效客户登记后,则算作该业务员客户。电话客户来现场,若该销售代表不在,按新客户轮序接待。
第十八条销售代表无权私自为客户转名,或直接找发展商打折或申请其他事宜,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第十九条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售楼接待地点时,人员调配由专案经理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销售代表必须做好客户的跟进工作,并配合发展商做好售后服务。
第二十一条如出现不属于以上列入之情况,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全权处理。
第三章客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在接待来访客户后,销售代表自己的客户登记可以作为客户确认的依据,但需提供客户全名、联系电话、第一次登记时间,否则无效。
第二十三条所有客户确认均以客户到现场登记为准。不论之前是否有到访,未登记客户均算作新客户;
第二十四条销售代表不得私自涂改和销毁。所有客户登记由项目经理审核确认;
第二十五条如客户登记出现重复,原则上以有效登记的时间为准则,由专案经理审核裁定;如客户成交7日后,原销售代表才获知,则客户归属成交销售代表,原登记无效。
第二十六条若前后登记确定为夫妻、父子、母女等直接家属关系,以有效的第一次登记为准。直接关系不包括公婆、岳父母、媳妇、女婿等。
第二十七条销售代表须保存及管理客户登记本,客户登记不得涂改和销毁;
第二十八条如出现未列入以上之情况,客户归属权由专案经理统筹安排处理。
第四章来电接听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接听电话,响铃不可超过3次,应在第1次响铃后便接听电话。拿起话筒后,首先说:'您好,星雨华府',报出楼盘名称。
第三十条尽快询问来电客户姓氏,然后用对方姓氏称呼客户。
第三十一条简洁介绍楼盘资料,说明楼盘卖点,要主动说,忌一问一答。语气要柔和、亲切,音量适中,说话语速不宜过快或过慢。若对方未听清楚,必须耐心复述,不得流露出不耐烦的腔调。
第三十二条强调现场特色和优惠,辨别客户购买动机及关心点,利用有关卖点,鼓励客户亲自前来现场看楼。介绍看楼专车或交通路线,令客户较快找到楼盘位置前来现场。
第三十三条个人必须做电话记录,内容包括:客户姓名、联系电话、意向及来电时间。
第三十四条接听电话中如急需接听另一电话或有人找,应先告知客户'对不起,请稍等一下',然后用手握住电话筒,不可手拿听筒接听另一电话或与别人大声交谈。
第三十五条如果是客户电话,并且非固定找某个人,须说:'您有什么问题,或者需要我提供什么帮助'。要耐心听对方叙说,并热情诚恳地回答问题。重要事项听完后,复述一次,并请对方确认,对不能马上回答的问题,请客户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请示有关人员后再回电话。最后,不要忘了说:'欢迎您到我们现场参观。'
第三十六条接到打错的电话也要礼貌地告知对方打错后再挂机。
第五章销控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地盘销控工作由项目经理具体执行。
(一)销控前:置业顾问需销控单位前,须报知销售经理,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同时销售经理进行销控前,必须以置业顾问先交客户的认购定金(含订金)或身份证原件为原则,才能确认销控。
(二)销控办理:置业顾问须在销控确认后,方与客户办理认购手续。置业顾问不得在销售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定并认购,销售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并将进度向营销总监汇报。
第二十八条销控变更:置业顾问在跟进过程中,如已登记的资料有任何更改或者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销售经理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以便及时向营销总监汇报。
第二十九条挞定:如客户无下定或确认挞定,置业顾问必须第一时间向销售经理汇报,取消该单位的销控登记,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条销售经理须于每天营业结束时,或第二天一早上班时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营销总监汇报当天的销售情况,包括卖出多少单位,收到多少定金等。
第三十一条销控登记:销售经理于每出售单位、转单位、挞定、收款等后立刻记录于《销控登记表》和《总销控表》。
第六章认购管理
第三十一条定金与临时订金
(一)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规定的该地盘定金金额要求客户落定。
(二)订金:如客户的现金不足定金,可支付部分订金,但该订金不应低于规定的最低订金标准。如客户的现金少于规定的最低订金,必须经得经理的同意后才可受理,否则不予销控或认购。
(三)临时订金:客户并未交齐全部定金,置业顾问必须按公司规定的补足期限要求客户补定金。如客户要求延长期限的,须知会经理并取得同意后方可受理。
(四)小订金:此订金在来访客户较少或是销售不利的情况下,现场采取的一种逼定方法,客户所订的房源只为其保留1-2天(或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客户不购买时,此小订金可返还给客户。
第三十二条认购书
(一)认购书领用:由销售经理向财务部领取,统一编号,需登记。如有作废,则应将所有联回收齐并注明作废后交给财务部。
(二)认购书填写:认购书中的楼价栏,须以客户选择的付款办法所能达到的折扣之后的成交价为准。如该单位有额外折扣,置业顾问须于楼价栏下填写'折',并请相关负责人签名,或在相关文件、申请书上签名确认;认购书中的收款栏,须由销售经理核对定金无误后如实填写,并在下方注明所开收据的编号。
(三)认购书核对:置业顾问填写完认购书后,必须交由销售经理核对检查,并确认。
(四)认购书保存:核对检查无误后,置业顾问将一联交予客户作为认购凭据,其余联交与销售经理,销售经理交给财务部。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监督执行权归营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