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合集(精选21篇)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出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借还登记表。
二、教师演示实验借用教学仪器必须提前三天给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发《实验通知单》,教师和学生其它用图借用仪器须经主管教务主任同意后方可履行借还手续。
三、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外借仪器以不影响本校的实验教学为原则,如有影响绝不外借。
四、凡外借仪器必须按时收回。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说明注意事项。
五、借出的仪器如果损坏,在归还时要及时填写损失报告并与领导及时勾通,主管领导要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六、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逾期末归还的仪器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确保所有教学仪器全部入库。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二、学生由于正常进行实验操作导致仪器损坏无需赔偿;因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原价赔偿;故意损坏仪器的,要按仪器原价的两倍赔偿。
三、本校教师借用仪器用于本校教学目导致损坏的无需赔偿,如因故意或严重违章操作等不负责任行为而损坏的,应照原价赔偿。
三、仪器被盜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教学仪器或实验室设备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要报教育局和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仪器报损制度
一、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二、审批权限: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须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审批后才能报损。
三、教学仪器损坏要及时报损,低值易耗仪器报损手续每学期末到教学设备管理中心办理一次,贵重物品随时办理。
四、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五、仪器报损须认真填写教学仪器损失报告单,尤其是报损仪器损坏的原因、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和处理办法等各项内容。
六、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减去,并填好结存栏。
七、凡是损坏的仪器要作为报损的依据,不能私自处理,要在报损手续办理完毕,经教学设备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采取丢弃、掩埋等处理措施。
仪器交接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员或实验教师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逐一核对帐、物、卡,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在确保帐物相符的情况下方可办理交接手续。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和开发创新思维的重要基地,必须端正实验态度,积极参与实验教学。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原理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课后撰写实验报告。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保持实验室安静,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
物理实验仪器管理制度
一、物理教学仪器是进行物理实验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学校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强管理,爱护使用,充分发挥作用。
二、国家调拨或自购的教学仪器,经厂家技术员与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一起对仪器进行校正和性能测试合格验收后,登记到学校《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交由实验教师或实验管理员填写《实验仪器设备卡》,编号分类,并上柜上架,统一保管。
三、教学仪器要编号、分类摆放在仪器柜或架上,贵重、精密仪器应专柜加锁,严加保管。柜外应标明仪器类别、名称和数量。
四、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都要做到账物、账账、帐卡相符。
五、教学仪器说明书要妥善保管,分类装订成册。按照说明书要求,对教学仪器要经常保养及时维修,保持清洁。要注意防尘、防锈、防潮、防震、防磁。不准随意拆卸仪器零件挪作他用,保持教学仪器整洁完好。
六、教学仪器不准借给个人或变为己有。外校借用时须持单位借据,经教研组同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员登记借出,并负责按期索回。
七、任课教师使用实验仪器必须通过实验教师。教师演示和学生实验需用的仪器,由任课教师提前一周提出仪器使用计划,由实验员给予准备(学生实验最好提前一天准备好)。课前任课教师必须对所用仪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操作,以保证实验顺利进行。演示教学仪器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实验室。归还仪器时须经实验教师验收。仪器使用时,如有损失,在归还时应向实验教师说明,实验教师随时登记并按教学仪器报损和赔偿制度的规定处理。
八、实验时要爱护仪器,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实验完毕由任课教师负责整理归还,实验员验收及时放回原处。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丢失者,均应追究责任,按价赔偿。
九、每学期末由教研组与实验管理员或实验教师共同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一次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十、对不能修理的损坏仪器和长期使用不上的陈旧仪器应下架妥善保存。对报废的仪器,须经学领导审批后,从《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中注销,并上报教育局和设备管理中心备案。
十一、要加强安全管理,室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注意防火、防盗,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卫生。
实验室管理员(实验教师)职责
一、认真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
二、负责设立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
二、按照本校实验教学计划做好实验教学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做好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保证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并积极为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创造条件。
三、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开发新的实验项目。主动学习,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
四、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器材、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工作和器材、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五、按《中学物理仪器管理制度》做好仪器、设备、药品、标本、模型、挂图、教具等物资管理工作,保持实验整齐、清洁,并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
六、完善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对实验室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确保学生在实验室的人身安全。
八、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不定期对对教学仪器设备实行帐、物、卡进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向学校主管领导做书面报告。
九、每天填写岗位日志和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记录实验室运行过程中的情况。
实验室安全规则
一、学校成立安全检查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组长,教务科负责人、总务科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任组员。
二、每学对需进行实验教学的年级,按班级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负责解讲。
三、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基地,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室内安静、整洁。
四、实验过程中操作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确保仪器设备和人员人身安全。
五、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要保持干燥、清洁,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供电线路设施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六、使用干燥箱、烘箱、电炉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管理,按章使用,用毕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工作使用电热器具。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此类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制度。对贵重物品的保管要落实到人,严防被盗或丢失。
八、加强对电源、水源、气源的管理,保持开关、闸、阀等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下班前,应有专人检查并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水龙头、气阀等。
九、实验室内严禁烟火,消防器材必须按规定放置。如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除采取必要的紧急抢救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保卫处。
十、各级安全责任人应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经常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随时注意安全隐患,特别是在学期开学、寒暑期前和重大节日前夕组织检查全校实验室、仓库等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消除隐患。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根据中学物理教学大纲的要求,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验正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实验操作技能的最好途径。
一、学校成立实验教学管理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物理教师、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任组员。
二、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制订具体的实验教学周计划,并交由实验教学管理小组备案。
三、实验教学管理小组要制定学期实验准备报告。
四、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每次实验课后要填写岗位日志,记录实验室运行情况。
五、每次实验课后,学生要撰写实验报告,根据实验现象、数据及结果分析并得出结论,并由老师批阅。
六、保证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开出率要达100%。
七、物理考试试卷的题目设计要按教学大纲要求,包括规定比例的实验题目。
八、制订实验操作技能抽测计划,按一定比例随机抽选一部分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并写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和实验管理员共同对实验操作技能评分,由任课教师评定实验报告成绩。
九、任课教师与实验管理员制订自制实验教具计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作实验教具。
实验室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实验室档案资料是实验室管理建设的重要部分,完整的档案资料对于实验教学的开展具有积极意义。中学实验室应健全完善档案资料的建设。为规范中学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档案资料分教学档案和设备管理档案两部分。
二、教学管理档案包括:实验计划总结、实验记录、实验通知单、实验室各种表格;
三、中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小学实验室教学管理资料应包括:学期实验计划、学期实验总结、实验通知单、实验情况记录表、学期演示(分组)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学管理论文、实验教学情况分析。
四、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帐册应备有实验设备管理档案包括:《实验仪器设备总帐》、《实验仪器设备明细帐(分类帐)》、《实验室低值易耗品帐》、《实验仪器设备卡》。
五、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资料包括:各种实验仪器(含标本、模型、挂图)、器材、标签、《实验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单》、《实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领用登记表》、《实验易耗材料购买申报表》、《实验管理员岗位日志》、《实验仪器使用情况登记表》。《实验室各种管理规章制度(打印稿)》、实验仪器设备技术资料等。《实验仪器设备报损记录表》、《实验仪器设备申报表》、《实验室管理人员交接记录》等。其他管理资料还包括:实验室管线布线图、实验室所有管理制度打印稿、上级关于实验室建设文件、实验室专业报刊、杂志。
六、实验室帐册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帐、物、卡相符,帐目清楚,填写完整,记帐及时,流程规范。
七、实验室资料的填写登记应做到填写及时、完整规范、字迹清晰。
八、所有档案资料应在年末按档案管理的要求,整理分类、装订成册、装盒存放。仪器总帐应交学校总务部门一份,其他帐册及使用资料可由实验室保存。
九、档案资料应列入移交范围,移交时应将所有档案资料列出清单,清单上要有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导)处主任、实验室管理员及交接双方等人签名。
1、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定岗定员进行试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非操作人员进行仪器操作,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2)试验人员在试验完毕后需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清擦,对试验现场进行清扫,保持试验室内的环境卫生,并对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和维修。
3)试验人员在试验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4)试验室应保持清洁,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清擦。
5)指定专人负责对养护室进行温度、湿度控制工作,做好养护室内室温、湿记录。
6)对于所做试块,成型脱模后,对模具应进行清擦并涂油养护。
7)仪器设备的零部件、配件要妥善保管,常用工具要排列整齐,说明书、操作手册、原始记录等专柜保管。
8)定期对试验室进行大扫除,保持整体的环境卫生。
9)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以保证试验室的安全。
10)试验室应设置消防设施,并按规定检查完好性,不得私自挪动位置。
11)被检测后的样品及破型后的试块等,要在指定的地点堆放,定期清除。
12)外来参观人员必须经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入试验室。
13)本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者,视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2、实验室工作制度
1)贯彻国家计量法规,严格按试验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工作,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交通部颁发的标准、规程、指令。
2)定期进行试验仪器的校验,妥善保管标志,维护好各类检测仪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和备用状态。
3)完成各项试验的自检和送检工作,以及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
4)为工程建设提供良好的试验服务工作,及时完成各项委托试验任务,对工程的重要检测项目进行把关。
5)对工程建设原材料进行抽检,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6)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验工作。
7)参与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配合工程技术部、资料员进行竣工资料的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认真、及时记录管理试验台帐和各项试验记录,认真完成本部门文件的受控管理。
3、执行情况的检查制度
1)试验室每年度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向室负责人汇报。
2)每年一季度,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安全、设备检查,并向公司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
3)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做好考核记录,同时将检查的情况通报全室,组织全室人员学习整改。
4)全室每半年要对《质量管理手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总结。
5)质量负责人年终依据检查记录,对本室检测人员执行贯彻《质量管理手册》的情况作出总结并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4、原材料实验检测程序
1)与监理方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封样,并填写相关签认手续。
2)试样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进行登记、标识作检测用,另一份留样保存,确保样品标识的唯一性与准确性。
3)检测组在样品及试验仪器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按照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试验。
4)在进行试验的同时记录原始数据,严禁对原始数据进行转抄,原始数据填写须规范、整洁、准确,如确须更改的必须按杠改法处理。
5)复核记录,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出具报告,相关检测人员签字,并由主任或授权签字人审核和签发。
6)将报告送达委托人、监理和业主,必要时数据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将自留报告整理归档,并建立相关检测台账。
5、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试验室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投入使用前由国家标准计量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标)定,凡没有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2)属于国家未建立检定标准规范的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按《试验仪器校验方法》进行定期校准。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实行标志管理,凡按周期检定、校验及按有关技术标准检查的仪器设备,根据检定、校验、检查结果,分别贴上合格、准用、停用标志。
4)在检定周期内有效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经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对使用频繁和经常携带至现场检测及在恶劣环境下使用的仪器,应进行期间核查。
5)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书写上墙,并建有“仪器设备使用及维修保养记录表”,每次检测前后按表中内容填写记录。
6)仪器使用完毕应及时擦洗打扫干净,定期保养,保证仪器设备运转正常。
7)建立仪器档案,保存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检定、校验合格证书;记录仪器检定、校准和维修情况;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编制履历表,并由专人管理。
8)对有辐射、毒源、专用电源等设备,应在醒目位置挂上有关警示标记。
6、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属技术资料管理范围的资料有:
国家、地区、部门、本单位有关产品质量检测和工程试验方面的政策、法令、法规、文件和规定;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参考标准、试验规程、规范、大纲、细则、操作规程和方法及技术参考书;计量检定规程、暂行校验方法;仪器设备说明书、计量合格证、档案;用户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样品入库、发放及处理登记簿,检测报告发放登记簿等;各类检测原始记录、检验报告、产品检验委托书、设计文件及其它技术资料。
2)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检测人员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查阅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允许复制。
3)标准、规范、技术图书应登记造册,分别编制目录,供查找方便;及时掌握新标准、新规范变更情况,适时收集补充,不得采用作废标准。
4)对试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用户提供的检测产品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样品等应保密。
5)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分类造册登记,经试验室主任批准后,统一销毁。
7、内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卫生值日表,保持试验室内部及外围绿化的整洁、卫生,并指定专职人员定期检查。
2)试验操作间内仪器布置合理整齐,试验辅助用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
3)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作息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工作时间严禁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试验室人员工作时间应穿工装,并佩戴胸卡,未着工装、佩戴胸卡不得进入工作区域。
6)下班时检查电源、门窗、空调等设施是否关闭,确保安全。
8、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
1)对于贵重、易燃易爆和剧毒、化学物品,应实行专室、专人保管,采购、入库、发放必须建立详细台账,办理领取签认手续。
2)必须设置专用灭火器、防火砂箱,并有醒目标识,组织专人定期检查;试验人员要熟悉消防设施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火、防盗、防灾工作。
3)试验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和过期化学试剂应用玻璃容器分类收集存放,并联系环保部门专业处理;生活垃圾按照分类入箱,对于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妥善解决。
4)试验操作间内应保持整洁,避免灰尘、杂物降低仪器设备精度,从而影响检测结果,整个工作区域内禁止吸烟、随意吐痰、大声喧哗。
5)试验过程中需要使用电炉、烘箱等加热设备的,应充分了解加热对象性能,试验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以免发生火灾。
6)电源不得私拉乱接、随意变动,如确需变动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主要仪器设备应做到一机一保护,用电完毕后立即切断电源,下班前切断总电源。
7)现场检测人员进入现场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必要时穿警示服,进入水域工作时必须穿救生衣。
9、试剂检测环境管理制度
1)试验室用于检测的环境条件必须满足相应检测项目和相关的试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影响检测结果准确率和有效性。
2)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量测器具(如温度计、温度仪等)对环境条件进行监控;开展工作时,试验人员应对环境条件进行测量并记录,测量频次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
3)混凝土室温度控制在20±5℃,需要模拟施工条件下所用混凝土时,所用原材料的温度宜与施工现场一致。
4)标准养护室温度控制在20±2℃,湿度≥50%;湿气养护箱20±1℃,湿度≥90%。养护室及养护箱的温、湿度在工作期间每天上、下午各记录一次。
5)力学室一般控制在10~35℃之间;
6)其他对温度没有具体要求的检测室,有条件时宜控制在10~35℃。
10、计量管理制度
1)计量仪器设备须有专人保管、维护保养,使用前检查状态,并严格操作过程,用毕取去工作物,解除负载,将所有开关拨归零位,并填写好使用记录。
2)采购的计量设备仪器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和生产厂家获得计量认可编号的标识,不合格者由采购部门及时退货。
3)采购回来的计量设备仪器须由计量员注册登记,确定专门保管人员。
4)使用新仪器设备前,须学习使用说明书,然后按操作规程操作,精密仪器对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
5)周期检定应有计划,凡到检定周期时间而无故未送检的计量设备仪器均应停用,并贴红色停用标识,待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未到检定周期日期但在使用过程中对仪器设备计量数据有异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再次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6)在检定周期的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个人需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核,正常校核周期为不超过三个月。经校核对仪器设备使用参数有怀疑或失真时,需请当地计量检定机构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检定不合格的应立即停用。
7)凡未到检定周期而损坏的计量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向计量员提出修理申请,修理完好并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价值50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
11、样品流转制度
1)样品送达试验室时,应根据检测需求,认真检查样品及其配件、样品的完整性和对应于检测要求的适应性,样品及其资料应及时传递到相关检测室。
2)检测室在接收样品时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委托单相符,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记录资料;仔细核对样品的编号、唯一性标识,并严格遵守有关样品上的使用说明,避免样品非正常损坏。若样品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中说明,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3)根据样品所处的试验状态,做好标识转移工作,保持样品识别的唯一性,保证必要的追溯性;样品的试验状态用“待检”、“已检”、“留置”标签加以标识。
4)样品室应卫生清洁、无鼠害、防火、防盗措施齐全、温湿度应符合样品贮存要求,对于易燃、有毒的危险样品应隔离存放,做出明显标记。
5)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应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作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试毕样品留样期不得少于报告审诉期,留样期一般不超过40天,外加剂留置90天。
12、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在试验检测活动对于原材料、半成品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办法一般可以分为返工、退货、报废或降级使用,对于工序、构配件、工程部位出现不合格时应采取局部整修、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有效措施。
2)对于原材料、半成品按正常批次抽检结果不合格时,出具不合格报告,并在一个工作日内通报监理、被抽样单位后按要求进行复检,随后出具复检报告,及时做好不合格品的台账登记工作。
3)对于混凝土等永久性构件、工程部位,出现强度或其它项目指标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经综合评定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做报废处理,同时以报告形式上报各级单位及监理工程师。
4)对于不合格品应有醒目标识,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处理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遵照执行,并对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13、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1)事故应区分仪器设备损坏、爆炸、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意外伤害等造成的质量和安全事故。
2)试验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造成不良后果或引起重大损失者、操作前不认真检查致使设备不符合规定或带病工作造成试验结果失真或导致设备损坏者、以及不负责任、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者均属于事故。
3)当试验中发生人身、设备或重大质量事故时,除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外,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
4)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工作,拍照、绘图、记录现场情况,供事故分析和建立各项档案之用,并成立专门小组,分析、调查、记录事故过程。
5)讨论分析、查找原因、做出结论、制定出预防措施、采取对策、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建立事故档案。
6)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责任者,在查清原因的基础上,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地追究责任并给予适当的处理,藉以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和其他人员。
14、试验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1)凡属下列情况者,为试验检测事故:
(1)检测前试样搬运、保管不善而丢失、损坏和加工试样时弄错规格以至无法弥补或检测时搞错试验样品。
(2)试验时未及时做原始记录,而得不到试验结果。
(3)不按标准方法或非标准样品未先拟定合适的试验方案以至结果无法使用。
(4)检测仪器未达到要求的精度或检测读数错误,而无法复测或报告已发出。
(5)计算错误,而报告已发出。
(6)报告字迹书写不清、结论错误、受检单位提出意见。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停止试验检测并报告试验主任,查明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
4)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临时组成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15、报告审核签发制度
1)试验人员应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数据应与记录表中对应项目一致,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试验室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出具,使用统一编号,一律用微机打印。
3)出具的检测报告要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据完整,不允许划改,结论要文字简练、公正确切,。
4)报告应严格签字手续,试验、审核、批准人应签字齐全,并加盖试验检测专用章,严禁代签。
5)除对试验周期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外,一般项目应于接受委托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
6)资料员发放报告时应建立报告发放台帐,台账中应注明报告名称、发放份数、发放人、领取人、领取日期。
16、外委检测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试验室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应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同一标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不得委托至同一家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条件允许时应选择2家以上的检测机构交替送检。
2)对委外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信誉、检测能力、营业执照、服务质量等,进行全面考察,经监理单位考查合格后将第三方检测机构相关资料报业主单位备案。
3)委外试验由监理人对取样、登记、送检进行监督,签认送检委托单,并跟进试验检测结果和报告;各项委托试验均采用公路试验方法和评定标准。
4)对资质不符、能力低下、弄虚作假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一经发现,必须立即停止委托试验,并上报各级部门。
5)对于所有的.外委试验项目应留样以备复验,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监理机构和项目部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可以商定选定一家更高一级的权威检测机构进行仲裁试验,直至各方对外委试验结果没有争议,方可对留样进行处理。
17、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取样应具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2)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
3)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样的频率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4)抽样完毕,应妥善保管,填写抽样单,与样品一起分送至各相应检测室进行检测,需要留样的样品应填写留样台账。
5)对于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应按“外委检测管理制度”进行。
6)监理平行试验用样品严禁本室人员或施工人员代取。
18、现场检测管理制度
1)为规范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和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检测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2)检测人员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试验室和返回试验室的检查状况并填写领用返还台帐。
3)检测项目负责人对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4)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
5)检测工作完成后,及时清理检测场地,整理现场检测资料、出具有效报告
19、原始记录和数据处理制度
1)原始记录统一采用公司表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填写应清晰、字迹端正,由检测人员在检测时及时填写,不得凭追忆事后填写或抄正。
2)检测记录的相关信息应齐全,原始记录中没有内容的空白项,应用“/”标记或原始记录的末端应标注“以下空白”。需对原始记录更改时,应由记录人员在记录错误的文字上划双道横线杠改,将正确文字写在上面并加盖更改人印章,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应说明更改的原因。
3)检测人员应根据检测标准要求对原始记录作必要的数据处理,在处理时,发现异常数据不得轻易剔除,应报告试验室质量负责人,必要时上报试验室主任,进行研究后决定取舍。
4)检测完成后原始数据的填写,由审核人员对原始记录中的计算、数字修约和判定作复核并签名。
5)如对原始数据有疑问,应先分析问题产生的各种原因,必要时重新取样复测,质量负责人进行监督。
6)试验过程中如遇停电、仪器设备发生故障,一般应重新试验,如确实不影响检测的,应在原始记录中注明。
20、人员培训制度
1)为提升试验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本部门培训包括岗位技能培训,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的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的宣贯及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
3)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流程,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培训考核结果作为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资料员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培训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等,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档案。
5)培训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中旬,试验人员因故无法参加培训的,应自行学习培训资料,并统一参加培训考核。
20、员工行为准则
1)认真学习、理解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行政管理规定。
2)自觉遵守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管理体系文件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3)理解、贯彻和执行公司中心试验室的质量方针,努力实现质量目标。
4)恪守岗位职责,知我所(应)知、会我所(应)会、做我所(应)做,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5)发扬团队精神,搞好团结协作,刻苦钻研技术,提高检测水平和质量。
6)对工作认真、严谨、细致,对待同事谦虚、谨慎、热情。
7)注意安全和环境保护。
8)不从事有损中心试验室名誉和利益或公正性的活动,不受任何来自行政、经济等有损判断独立性、真实性的压力影响;不参与检测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监理等活动。
9)不向任何部门及相关人员提出非分要求,不吃请、不收礼。
一、实验室由上自然课教师负责管理。
二、实验台凳应编号,学生上课要排队进入室内按编号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准打闹,喧哗,不准在台上乱刻乱画。
三、实验课前,教师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四、学生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学生要自己动手,亲自操作,仔细观察实验目的,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六、实验时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迹象应立刻报告教师处理。
七、仪器,药品和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设备,照价赔偿。
八、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违者批评教育。不听劝告者,公开点名批评或罚款。
九、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在原处摆放整齐,做好清洁工作,有顺序离室。教师再关好窗,锁好门,失职造成损失,扣学期贡献奖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第一条学校的仪器设备是国有资产。为了加强对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论证、购臵、使用、调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优化资源配臵,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使用率,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的可靠保证。各单位需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并重视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第四条各单位在仪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要保证所用仪器设备的安全、完好和使用效益。认真执行本办法,服从校、院(系)仪器设备管理人员的管理。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系)、实验室三级管理体制。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国有资产处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院(系)应在主管院长(系主任)领导下,合理配备院(系)及实验室的`专职或兼职仪器设备管理人员。
第六条凡属学校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教学、科研、各项专款或基金、贷款或自筹资金)及进入渠道(购臵、调拨、自制、赠送等)都要建档入帐,不得滞留帐外。
第七条校内各单位新购臵的仪器设备,由院(系)级管理人员配合经手人办理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在确认填写内容完整,经国有资产处确认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院(系)及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要按学校的管理
办法及时办理仪器设备的购臵、获赠、调拨、报损、报废等手续,定期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第九条国有资产处对院(系)各单位的仪器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十条离(退)休、调出、以及长期(壹年以上)出国人员,经过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办理仪器设备帐、物的移交手续之后,方可办理离退休、调离出国手续。
第十一条在仪器设备管理中,禁止任何形式的闲臵浪费、公物私化、私自转让、丢弃等行为。
第十二条校内院、系、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借用,经仪器设备所在实验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三条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借用,需向国有资产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外借。
第十四条借出的仪器设备如出现损坏、遗失等问题,按《内蒙古科技大学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院(系)内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工作,需经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由院系级仪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调拨。
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之间的仪器设备调拨,由调拨双方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到国有资产处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七条各院(系)多余或积压的仪器设备,应由院(系)主管负责人批准后,可移交至国有资产处,由国有资产处组织校内外调剂。
第十八条凡申请报损、报废的仪器设备,须由实验室主任,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写出鉴定意见,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批后,报国有资产处审核、批准。大型贵重仪器设备或较大批量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由国有资产处负责人或主管校长酌情审批。
1、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由自然专任老师负责。
2、学生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排队进入实验室,按编号就座。在室内要保持肃静,注意室内卫生。
3、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辅导学生进行实验,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因未按操作规程或不负责造成师生人身伤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教育学生要爱护学校的公共财物,要爱护所有的实验设施和仪器。对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设备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5、建立实验室日记、记录每次实验名称、日期、班级、人数、授课教师等基本情况。实验完毕,科任老师应组织学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然后组织学生有序离室。
6、实验室教学人员要安排学生每天搞好实验室的清洁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
1、做好防火工作。除实验需要外,严禁火种。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2、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
3、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重点管理、严格出(入)库”的方针,坚持“分类存放,特殊保管”的原则。严加保管,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所存放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防护和使用等各方面基本知识。
5、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性质相抵触,不准存放在一起;互相能引起燃、爆的,不准存放在一起;非危险物品仓库,不准存放危险物品;露天不准存放。
6、严禁设置一切明火,严禁试验、分装、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爆的不安全操作,装卸危险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不得震动、撞击或磨擦;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存放区域的附近,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7、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应定期测量化验,并作详细记录。
9、进、出库或使用后,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处理。
10、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1、物理课教师必须在授课进度计划中定出实验计划。
2、实验室负责教师要负责设立《实验室仪器、设备总帐》《材料损耗清单》《仪器、设备修理、报废单》等表册,负责采购计划的初订和登记入库、验收工作,并负责本实验室的仪器、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3、物理课教师要做好实验前准备工作,负责上好指导课,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确定和登记实验成绩。
4、实验室的仪器设备陈列安放,应做到类别有序,并做到防尘、防潮、防晒等,以保护好仪器设备。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更应加强管理,以防止一切事故的发生。
5、学生上实验课时,必须按时进入实验室,按指定位置就座,保持良好的秩序。实验前,需清点器材、药品,发现缺损及时报告。
6、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搬弄仪器、设备,以及擅自开始实验。实验时,应注意安全,按要求操作,如发现异常立即停止。
7、学生分组实验,必须准备充分,严格要求,认真指导,有始有终。实验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
8、实验完毕,学生应及时整理仪器,并打扫实验室,经教师清点和检查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9、对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照价赔偿,另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实验预约准备制度
一、实验教师(任课教师)在开学初要有实验计划和实验进度表。
二、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用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三、中学任课教师应在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将实验预约通知单填交实验教师,实验教师在器材准备完毕后,和任课教师一起进行检查,防止器材缺少而影响实验课的正常开展。
四、任课教师在课前必须做一遍学生实验或演示实验,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中的注意要点,提高实验的成功率。
五、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
六、易损(耗)品及有腐蚀、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要有明显标记,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以防万一。
仪器使用、借用制度
一、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凡借用仪器一律填写仪器出借登记表。
二、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借前和收回时应对仪器的质量、性能状况进行检查,并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三、仪器应妥善保管,不移作他用,杜绝教学仪器的流失。
四、外单位借用仪器,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时收回。
五、仪器管理人员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帐物核查工作,如发现缺损应查明原因,及时追回。
仪器损坏赔偿制度
一、个人借用的仪器,造成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二、学生实验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的,应照价赔偿。
三、仪器被盗或短缺原因不明的,追查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赔偿处理。
四、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外单位借用的仪器,造成损坏的,由借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
五、对赔偿仪器的金额,原则上按现价赔偿。
仪器报损制度
一、教学仪器在使用前应仔细阅读仪器说明书,在使用中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操作。
二、师生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能修复的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根据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报损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及时做好仪器的保养和维护工作。
四、教学仪器报损(耗)手续每学期办理一次。
五、审批权限:仪器(材)报损须填写教学仪器(材)消耗报告表,低价易耗仪器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做好报损手续。单价在100元以上的`仪器报损,由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后才能报损。
六、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七、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的程度及原因。
八、对报损的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和总帐中做好减少工作,并填好结存栏。
仪器交接制度
一、仪器保管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
二、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仪器总帐和明细帐,逐一核对帐物,对短缺的仪器、药品原保管人应作出解释并负责追回。
三、移交范围包括各类帐册、仪器、钥匙及有关的所有资料、记载等。
四、交接清单必须由主管领导、移交人、接收人签字。
安全守则
一、实验前应认真预习,了解实验中的安全操作规则。
二、不要把餐具带进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实验完毕,应洗尽手再离开实验室。
三、使用电器时要谨防触电,不要用湿手接触电器。用电结束、应切断电源。
四、使用易燃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中学生物理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明确实验室是巩固科学知识的重要基地。
二、实验前,每个学生必须做好实验预习,明确实验内容,目的要求和实验步骤。
三、进入实验室,由任课老师确定学生组数、组长,按指定位置就位,不得任意调动。
四、在教师宣布实验开始前,不得动用仪器。实验前,小组长应查点本组实验器材是否齐全,发现问题主动报告老师。
五、实验过程中,必须仔细观察,认真思考,按实验步骤进行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六、实验结束,小组长必须再次清点器材,保证齐全,该洗刷的必须洗刷干净,得到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七、实验室内自始至终保持安静,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喧哗、吵闹。
八、实验器材是国家财产,必须人人爱护,因违犯操作规程损坏仪器的,必须照价赔偿,同时,要进行批评教育,以防再次发生。
为加强电工实验室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电工实验室是进行电子电工学习、训练的专用场所,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维护。
二、仪器、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搞好建帐、立卡工作,需妥善保管好说明书。
三、仪器要按编号分类存放,陈列有序。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防压等工作。若有仪器损坏要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四、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五、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不论何种仪器,任何个人不得长期占用。
六、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下课后,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室内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损失,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药品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及时核销试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册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按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根据各类仪器、设备的特性,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港条初中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管理制度
(1)教师要按照实验要求填写《实验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胸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仪器和易耗材料,检查电源、水源及其它设施。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检查、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启发引导,并及时进行解决。
港条初中化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存放,定室、定橱、定位。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设施。做好通风、防尘和保洁工作。
(2)做好仪器明细账、清册和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物相符,人事调动要办好交接手续。
(3)仪器外借、报损要及时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按时收回,并做好交接验收。
(4)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应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以便准备。实验后记录实验情况,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实验完毕及时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失少应及时登记、查找并报告,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仪器用后应进行保养归位,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工作。
(6)每学年清点一次仪器,核对帐物。统计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等教学活动的开出情况。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出借制度
(1)非教学用途的仪器借用,个人因私借用应严格限制。不允许个人占用教学用的仪器。
(2)实验室原则上不外借,如有考试、竞赛辅导等特殊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才可使用。借用者负责开关水电、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
(3)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如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研究性学习等确有需要,须经教务处批准,并及时归还。
(4)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的钥匙一律不准对外借用。
(5)学期结束,应清理借条,收回借出的仪器。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开放制度
为便于开展实验教学,全面完成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任务,培养学生实验能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使实验室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实验室工作必须为实验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积极作用。
(2)实验室的开放时间:每周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时间及师生预约时间对师生开放。
(3)学生进入实验室实验时,要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和实验室规则,听从老师的指挥。发生仪器故障,应及时报告实验教师,妥善处理,不得擅自处理。仪器设备丢失、损坏,按实验室的赔偿制度进行赔偿。
(4)进入实验室活动时,要有专人(组长)负责,不得在室内搞与本活动无关的任何事。活动结束要整理和清洁仪器设备,经老师允许后才能离开实验室。
港条初中化学实验室仪器赔偿报损制度
(1)本校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而致仪器、公物损失的,按实物的价格照价赔偿并予以批评。
(2)在学生实验中,对于不遵守实验室规则,不听从教师指导,擅自动手损坏或有意动手损坏的,按损坏情况照价赔偿,并予以点名批评或通报。
(3)在实验中,确因实验仪器质量较差或设备老化,在正确操作中,造成损坏的,可不予赔偿。
(4)在分组实验中,因教师疏忽或其它原因致学生在实验操作过程中损坏的,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5)在演示实验中,教师对仪器性能及使用方法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坏的,应由教师负责自检,总结经验教训,以利改进实验教学工作。
(6)本校教师借用仪器造成损坏或遗失的,要照价赔偿。
(7)仪器设备损坏应做好登记、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努力修复。
(8)对于废旧、老化的仪器,经维修后不能使用的要进行报损。
(9)报损仪器应填写“学校仪器减少凭证”做好销帐工作。
(10)低值易损仪器由总务主任审批,其它仪器报损由学校领导审批。
港条初中化学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实验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预习。
(2)进入实验室后保持安静,按排定座位就座,未得教师许可不得动用实验用品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严格按操作规范进行实验,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而损坏仪器,则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完成实验报告。操作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实验用品,按要求排列整齐,做好仪器与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实验室物品不得携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仪器应如实报告教师。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学习教学大纲和教材,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实验技能。
二、积极参加教研组活动,熟悉所管年级的教材和各种实验。开学初主动向任课教师了解本学期的实验计划,每学期把它们按年级、按章节写出实验一览表,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准备。
三、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设备、药品的保管、使用帐目,做到进出、缺损、消耗登记,做到账物相符,仪器、设备摆放有条理、科学、美观。努力做到三清:账卡清、数量清、质量清。四懂:懂性能、用途、操作、维修保养。经常检查仪器设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和解决。保证仪器、模型、标本等的完好率。
四、根据教学计划,独立地提前做好学生实验及演示实验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按时完成。课前认真备好教案,积极协助教师辅导学生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认真验收仪器,标本等设备。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存放、保管、使用,要按公安部门规定严格管理,并做好实验室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师生的人身安生,保护好国家财产。
六、协助教师积极开展科技实验,自制教具和仪器维修等活动,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
七、加强责任感,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教学仪器使用、保养的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对违犯规章制度的行为敢于制止。
八、每学期初,制定实验室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实验室工作情况、任课教师实验情况、仪器使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学期购物计划。
九、搞好室内卫生,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十、认真遵守实验员守则,遵守作息制度,加强政治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及思想水平。
一、实验管理人员必向学生介绍各种药品的特性,对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药品必须着重强调,在开展活动或使用实验器具前,教师要讲清操作要领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及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方法,并在教案中做文字记录。
二、学生在开展活动过程中要按教师讲的要领操作,不许随意使用或品尝药品,有事或对活动有异议的必须向教师报告。
三、学校实验室应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按有关部门规定,加强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其安全防范、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实验。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存放各种危险化学品的仓库要设在远离教室、宿舍、食堂以及水源的地方。
四、学校应按规定在实验室(专用教室)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器械规格正确、功能有效,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五、实验室(专用教室)要有电源箱,内置自动空气开关,严禁使用刀闸开关。
六、使用易燃物质,一定要远离火源,使用电源一定要先检查电路。对有毒药品要严防误入口内或接触伤口,用后不能随便乱倒。
七、做电学实验时,所用电工工具,一定要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做有毒和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处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要注意,切勿使其溅到衣服和皮肤上,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近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烧伤。
九、对有毒品及贵重药品,应加强管理,专柜加锁保管,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果剩余如数归还。
十、对易燃、易爆及受光易分解、挥发的物品等,应避光置放于阴暗处。
十一、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十二、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用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
十三、管理人员组织学生有序出入,对号入座,认真填写使用登记。
十四、管理人员关闭电源、锁闭门窗最后离开。
1、样品取管理制度
取样、送样必须及时地通知监理到场。
一般松散材料,用四分法,取足必需的试样数量。
块体材料应按试验要求加工成规定的尺寸。
钢筋原料、现场混凝土(砂浆)试件,必须在施工过程中取样。原材料及半成品的取样,样品抽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抽样记录应完整规范,样品的标记应符合有关规定
需要送检的试样,取样后及时地送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检测。
2、试验过程管理制度
检查仪器设备运行能状况,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才能进行检测。严格按照仪器设备作规程进行试验检测,仔细观测试验过程、准确读取数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试验结束后按规定关闭电源、水源,打扫清洁卫生,试验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关好门窗,检测后的废弃物应堆放在固定场所。
试验结束后,及时进行数据整理、计算,数据精度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签名送交技术主管校核、签名,再送交技术负责人校核、签名、盖章,试验室对系统试验结果进行定分析,将分析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3、检测资料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包括现场抽样检测、室内试验时填写的最初的记录,反映质量的第一手资料,试验人员必须严格认真对待。
检测原始记录、报告采用规定的格式或表格,用碳素笔填写,所检栏目填写齐全,未检栏目划一横线或加以说明,做到字迹清晰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
检测原始记录必须有试验、记录人的签名,检测报告必须有试验、校核、技术负责人的签名,并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资料保管员负责各类文件、标准书籍、试验检测台帐和仪器设备台账的登记、分类及保管。
资料保管员对存档资料必须做到保密及所保管资料文件完整无损。
4、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非工作、试验人员禁止入内。
试验室内严禁吸和使用明火。
所有检测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禁止将与试验无关的物品带入检测室。
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有试验任务检测的,当时做完当时打扫,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控温、控湿设备每季清扫检修一次。
下班后与节假日必须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贵重的电子仪器、设备和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作,若因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质量负责人定期对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若因管理人员、试验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5、力学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等检查一遍,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能完全了解,包括仪器设备的配件;试验机、万能机应尽可能在其量程的20~80%范围内作。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作程序,避免在试验过程中查阅作规程。
在作过程中应集中注意力,如发现仪器异常,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并查明原因。
万能机使用完毕,应做好使用记录,清理压板上的试验残留物,使机器恢复原状。
仪器设备定期保养,压力机、万能机定期检定。
仪器设备的配件使用完应擦干净后放回原处,无用的试验废料应于当日清理完毕。
力学室的工作温度应保持在10-35℃。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认真执行。
6、水泥室管理制度
水泥室负责工程用水泥质量的检测,是代表水泥本产品检测环境的可靠、稳定,保检测水泥完全符合国家标准。
检测人员检验水泥前,应关好门窗,调整室内温度、湿度,必须满足温度20℃±2,相对湿度>50%,并同时做好温、湿度记录。
标准养护箱是用于水泥24h脱膜期间养护的,温度控制在20±1℃,相对湿度大于90%;检测人员制作好试件样品,应立即放入标养护箱内进行标准养护。
脱膜应非常小心,将做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试件之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5mm。
仪器及工具每次作完毕必须清洗干净,不得有污物,沸煮箱使用完毕,必须清除余水以防水垢产生。
对水泥样品,试验完毕后还需进行封样保存,该水泥3天试验结果有异常需立即进行二次复验,二次复验仍有异常,检验人应立即报告试验室主任,有必要通知进行该水泥第三方检测。
7、土工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对本室的仪器设备、工具、水、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试验人员应对所使用仪器设备能完全了解,做好使用记录。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该项试验的作步骤及注意事项,避免一边试验一边查阅作规程。
土工击实试验应在专用的击实台上进行,土工筛分试验应注意筛孔尺寸,应根据材料用途确定方孔或圆孔。
使用天平称量或进行土样筛分等试验时,应避免吹风,必要时应关门窗及电风扇,以免造成称量不准或细粒损失。
在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异常,应立即关机,并查明原因。
试验完毕,应将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擦干净,配件放回原处,较精密的仪器设备应入柜内或套上防尘罩,试验废料当日清理。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8、化学分析室管理制度
每日上班应对本室的仪器设备、试剂、水、电等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
仪器设备、试剂放置要合理、有序,工作台面要清洁、整齐。
试验人员作时要穿工作服,试验前后均应洗手,以免污染试剂或将有害物质带出试验室。
试验人员在试验前应熟悉每项试验的作程序,做到有条不紊。对有毒、易燃、腐蚀品应严格保管,小心使用,谢绝无关人员进行本室。
凡装过强腐蚀、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作者及时亲自洗净。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电炉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管。
作者应掌握一般的防火、防爆、防毒知识以及必要的自救常识,特别要注意化学烧伤,一般可立即用大量冷水冲冼,再涂上适当品。
试验结束,应将工作台面及时整理,使用过的仪器设备、品、工具要放回原处,有害废物及废液应倒入废液缸,并定期妥善处理。
下班前,关闭所有水、电、门、窗,确保安全。
9、留样室管理制度
委托试验样品如无特殊保存要求,一般均先存放在留样室内。
需对每件样品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委托单位名称、样品数量、样品名称、取样地点、试验项目、登记日期、送样人、接收人。
试验人员在登记样品时,就应根据其试验项目,来初步判断样品是否满足要求。
登记单应放在样品的醒目位置,样品摆放应有序。
每种样品尽可能一次取出,如需要分批做试验,应考虑每次取样是否有代表,必要时应采用四分法。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本室。
10、环境管理制度
检测现场应清楚标出检测要求的环境参数。
检测现场应有能够反映这些参数的仪器或仪表。
检测环境由各试验室技术负责负责控制,每次检测要有环境记录。综合管理员每日应在上午、下午、晚间各检查一次,并记录。
11、安全管理制度
非试验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试验室内严禁吸和使用明火。
剧毒、有害化学物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作规程,并派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贵重电子仪器设备、物品每次使用后应锁入柜内或箱内。
无关人员不得动用室内一切仪器设备,严禁违章作,若因作不当发生事故者将追究其责任。
由综合管理员负责每天试验室门窗关闭上锁,节假日要贴上封条。综合管理员不得随意离岗,若确因有事需要离开,应向试验室主任请假,并锁好门窗。
质量负责人将定期就试验室安全、卫生、管理、仪器的使用进行检查。
若因试验人员失职造成的经济损失将追究其责任。
12、设备标识、封印管理制度
对试验室所有的设备都必须进行标识管理。
标识、封印管理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设备管理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标识遗失或损坏,应立即向室主任汇报,按规定补上。
计量检定(包括自检)的设备合格者贴上绿标识。
以下设备贴黄标志准用:
设备不必检定,经检查其功能正常者;
设备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已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校准合格者;
测试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
降级使用者。
以下任一情况者,需贴红停用:
检测设备损坏者;
检测设备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者;
检测设备能无法确定者;
检测设备超过检定周期者。
以下任一情况者,应封印保存:
已不用于试验、检测的设备;
已损坏短期内不准备使用的设备;
未经校准或检定的新购置设备。
13、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
领用危险品须经试验室负责人批准,试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作使用。
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14、现场测试管理制度
根据业主要求及项目部施工进度,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安排现场检测计划。由相关试验员执行检测。
检测人员应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调试测试仪器,组织好分工,备足配件以防万一。
检测前应熟悉规程和评定标准,对检测全过程做到心中有数。
应按时到达测试现场,严格按规程和标准进行现场检测。
秉公办事,不受任何外界人为因素的干扰,出具报告应科学,准确、公正。
注意安全,现场检测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以免意外发生。
15、试验的记录、分析、复核及审核制度
试验人员应使用规定的表格,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内容应详尽、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工整。
原始记录用钢笔填写,不准使用铅笔。
原始记录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涂改,如确需涂改按规定办法进行。
原始记录应认真审查,有记录人、校核人签名,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
原始记录应交资料室,作为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试验、检测报告由项目主办试验员整理填写并签字,由分室负人复核签名,然后连同原始记录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试验、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由档案室负责保管。
16、检测事故分析制度
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现象时,必须仔细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防止本公司所承建的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安装或投入下道工序,以保工程的质量。
当发现检测结果不合格时,试验人员立即向试验室技术负责人汇报,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该部分工程的继续施工,并做好标识,等待重新检定的结果再决定如何处理。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组织试验人员对该部分重新进行检测,如有可能换用同类型的其它仪器进行检测,并亲自监督所有作过程和数据整理过程。
如复检结果合格,由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召集参与该试验的.人员了解分析,确定第一次可能产生不合格现象的原因,分析是否是由检测作失误、仪器失准、数据整理错误等原因造成。如有必要,再做一次重复试验。当确定是由检测工作自身的失误而导致不合格现象的出现,试验室出具书面说明报告,并通知有关施工技术负责人可以正常施工。试验室技术负责人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员教育、严守作规程、按要求检定仪器设备,以防下次再出现类似情况。
复检不合格,确定该部分为不合格品。试验室出具书面报告,报总工等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由总工、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工程师、试验室人员等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确定处置办法。
不合格品按要求进行纠正和预防。以达到原要求并采取措施预防再次出现该现象。
17、试验室工作管理制度
检测任务的接受由综合管理员负责,并按检测内容下达给有关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测,试验员具体作、记录。
全部检测完成后,试验员应将原始记录和试验数据报告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编写,试验人员签字,复核人员复核签字。
经复核无误后的最后交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后,交综合管理员盖章登记,发送。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质量进行考核,一般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试验质量考核包括如下内容:
原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整洁。
试验检测报告是否准确、规范、整洁。
检测仪器设备是否按要求进行保养。
检测委托单位对服务质量的评价。
考核结果记入。
18、样品保管制度
样品由样品收发员统一收发、保管。
样品到达后,由接收人同送样者共同开封检查,确保样品完好后,编号入室保存,并办理登记手续。
样品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同类样品不得混淆,确保不错样、混样。样品存放应符合样品保管要求,不致使样品丢失、损坏、变质或改变能。
样品收发应账、物、卡相符。
样品检后处理
破坏样品,无特殊要求,不保存;
非破坏样品,检测三个月后无争议的自行处理;
规定要求留样保存的,按规定保存;
样品处理由样品收发员登记报主任批准后处理。
19、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资料、档案的保管、管理由资料员负责。
应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有:
国家、行业和业主关于试验检测工作的有关政策、法令文件、法规和规定;
国家、行业和业主对各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规范、产品技术标准、相关标准和参考标准;
试验检测规范、规程、大纲、细则、作规程和方法(含国标和自编);计量规程校验方法;
计量试验仪器设备档案(说明书、出厂合格、作规程、开箱验收记录、仪器设备履历书、使用记录、检定书);
产品图纸、施工图、工艺文件及其它技术文件。
定期保存资料
各类试验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由资料员整理保存,保存期按规定办理。
施工单位或用户反馈意见、处理结果,保管期不少于三年。
样品委托申请单、收样登记、报告发送登记保管期不少于三年。资料、档案整理
试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由检测人员整理,交资料员存档。
仪器设备档案由主任整理,送资料员保存。
规范、规程、标准、文件和其它资料,由资料员收集、整理和存档。计量资料由主任收集和整理,交资料员存档。
各种技术资料,均由资料室填写技术资料目录、装卷和编号。
资料、档案管理
技术资料入库时,由资料员统一编号保存。
试验检测人员如需借阅技术资料,应办理借阅手续,与试验检测无人员,不得查阅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
试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允许复制。
资料员要严格为设计、施工单位和其它用户保守技术秘密,否则以违反纪律论处。
超过保存期的资料、档案按规定处理,并经主任批准后才能销毁。
20、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标准养护室主要用来养护混凝土构件标准试验件,检测试验结果直接代表工程混凝土构件。
标准养护室是采用自动温控、喷湿,来保混凝土试件得到有效的养护。
初次调整温、湿度仪给定值,温度给定21。5℃,湿度给定≥95%。标准养护室温度为20±2℃,相对湿度>95%。
检测人员应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测试、记录分三次进行并同时签名。
若测试温、湿度与实际温、湿度不服应立即进行检查并检修,尽快保标准养护室正常运转。
加湿器内严禁缺水,以免将加热管烧坏,进水阀不要关闭,也不要开的过大,保标准养护室内正常运行。
试件按强度等级和工程部位、制件编号整齐排放,间距10~20mm轻拿轻放,不得混淆。
检测员提取试件应做好相关记录,与试验无关的人员禁止进入标准养护室内,保持室内的卫生。
21试验室纪律管理制度
试验室主要职责是配合项目经理部承担建设工程的工程质量及建筑材料、结构构件质量的检测工作,为工程质量提供测试数据,为确保检测的权威、科学和公正,特作如下规定:
检测工作必须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不受任何行政和其他方面的干扰;
严格执行现行试验检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执行收样委托、任务下达、检测记录、报告审核和签发、保管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职责分明,各负其责;
检测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进行有损公正活动;
不得将与检测无关的人员带入试验室,更不得让其随意作检测仪器设备或接触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
不得泄露有保密要求的技术数据和技术资料;
21、请假、作息制度
①按照公司规定,每月3天的轮休假,请假人先向试验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试验室负责人结合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及请假人工作情况在不影响试验室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给予答复;
②试验室负责人同意后,请假人填写请假单(请假单见附录1)以及工作交接单,试验室负责人以及交接人签字后方可离开;
③请假人返回项目后及时销假;
④请假人请假期间安全由本人负责。
(2)作息时间制度
为保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树立试验室形象,现制定作息时间制度,规范工作时间要求。
工作时间从事与试验检测工作无关的事项;
22、化学品和试剂管理制度
一、化学试剂、品的贮存
1化学室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有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室内应干燥、通风良好。
2化学室应由专人保管,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3室内应备有消防器材。
4化学品应按类存放,特别是化学危险品按其特单独存放。
二、化学试液的管理
1装有试液的试剂瓶应放在品柜内,放在架上的试剂和溶液要避光、避热。
2试液瓶附近勿放置发热设备如电炉等。
3试液瓶内液面上的内壁凝聚水珠的,使用前要震摇均匀。
4每次取用试液后要随手改好瓶塞,切不可长时间让瓶口敞开。
5吸取试液的吸管应预先清洗干净并晾干。同时取用相同容器盛装的几种试液防止瓶塞盖错造成交叉污染。
6已经变质、污染或失效的试液应该随即倒掉,重新配制。
三、危险品安全保管
1试验用化学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室或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分内存放。
2化学危险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品的危险特,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
3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等,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
4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务使帐物一致。
5对试验中有危险品的遗弃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试验室存留,更不得随意倒在下水道。
6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四、化学废料的处理
1收集、贮存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各类废渣、废料、废液以及垃圾要分类收集存放。
2)能自燃或放出毒气的化学废料不能丢尽废品箱或者废水管道内。
3)不溶于水的废弃化学品禁止丢尽废水管道,必须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成无害物。
4)碎玻璃和其他有棱角的锐利废料不能丢进废纸篓内,要收集与特殊废品箱内处理。
5)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所收集的废液的成份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大的废液,尤要十分注意。
6)对硫醇、等会发出臭味的废液和会发生、化等有毒气体的废液,以及易燃xx大的二硫化碳、乙醚之类废液,要把它加以适当的处理,防止泄漏,并应尽快进行处理。
7)含有过氧化物、化甘油之类物质的废液,要谨慎地作,并应尽快处理。
2处理时一般应注意的事项
1)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产生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品。同时,必须边注意观察边进行作。
2)有时只加入一种消除品有时不能把它处理完全。因此,要采取适当的措施,注意防止一部份还未处理的有害物质直接排放出去。
3)由于用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废液而生成水溶硫化物等情况,其处理后的废水往往有害,因此,必须把它们加以再处理。
4)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纸、棉纸、废活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5)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
6)对醇、乙醇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23、学习制度
1、试验人员学习是试验室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学习来不断提高试验人员的个人素质。
2、采用集中、自学与讲课相结合的方法,对试验室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
3、试验人员一定要有计划、有目的的对实验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学习,对新颁布的试验规范及试验规程,试验室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试验人员进行学习。
4、由试验室负责人现场讲课和作展示,互相提高试验作水平。
5、对现行规范、规程应组织试验室人员及时学习和讨论,并严格贯彻实施。
24、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需要外委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在三方见下进行取样,样品应具有代表,对样品贴好封签、拍照,并作好记录;
2、外委试验的样品,一般要由监理见送样,若托运或邮寄到外省检测的样品,可提前将封签拍照后发到被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由检测机构收样时加以对比,保样品不被调换;
3、外委试验应认真填写委托书,按规定写明试验内容和要求,双方签字认可并妥善保存委托书,外委委托书由监理和中心试验室见签字;
4、送样期间防止样品的破损、丢失,一经破损或不全应重新取样;
5、作好试验报告的传递和取送工作并建立档案,及时查询并且及时入档;
6、对外委试验不合格时,应及时上报,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7、试验室必须建立委托试验计划和台帐,对外委试验报告要单独管理。
25、标准养护室管理制度
一、标准养护室应有专人管理,标准养护室的温度应控制在20±2℃,相对湿度应控制在≥95%以上。
二、标准养护室采用加热或自动温度控制仪器,温、湿度测试仪器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以保养护室达到标准养护状态,各种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以防漏电,非本试验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严防事故发生。
三、标准养护室在试验工作期间,试件宜放置在铁架或木架上,间距至少10mm-20mm,试件表面应保持一层水膜,并避免用水直接冲淋,每天早晚分两次填写温度、湿度记录,自动温、湿度测试仪的记录由专人负责换取。
四、养护按要求记录,记录次数符合要求且应及时记录,要求字迹清晰,填写的内容为:日期、测试时间、温度、湿度、室内各仪器的使用状态。
五、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6、样品管理制度
1、工地试验室设立专职或兼职样品保管员,建立样品帐册制度。样品入库、领用、归还、处理及受检单位领回样品时,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样品库环境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如温度、湿度要求等等,同时须有防火、防盗措施。
3、样品入库时,保管员和送样者应该核对样品实物与样品记载文件(如抽样表)是否相符。物品交库完毕,由保管员填写样品单(格式见附件),送样者应在样品单上签字。
4、检测人员须持检测计划任务单方可领取样品,并有权拒绝领取不符合原封存要求的样品,领取时应在样品单上签字。测试组在拆封及试验过程中,负有保护样品责任,对非试验损坏的样品,保管员有权拒绝收回。
5、测试完毕的样品,应于三天内归还样品库。归还人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归还后,由保管员通知检测部办公室作出样品处理意见,处理样品的具体工作仍由保管员执行。
6、受检单位领回样品,应办理领回手续。若属于消耗样品,测试完毕,在保管员监督下,由检测室直接进行处理,最后,保管员应在样品单上签字,并将样品单装订成册,妥为保存。
27、样品检验、复验和判定制度
1、样品检验、复验及判定必须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检验判定的可比、正确和科学。
2、检验组在接到计划任务单后,应迅速做好技术准备,对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完好状态。
3、读数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目测数据应由两人相互校对共同负责,计算机采集数据应存入磁盘。
4、检测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影响,测试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作规程进行。
5、产品质量检验结果的判定,由检测组负责人提出,经中心试验室(试验室)主任审定签字后,报中心试验室盖章方可发送。
6、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复检:
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作错误或读书错误而导致检测数据不准;
2)、检测中设备仪器出现失灵或试验环境发生变化;
由于不可抗拒的客观因素(如火灾)使测试中断,失准或无法正常进行
3)、由于作或设备仪器的原因导致样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从而无法进行测试和判定;
4)、受检单位提出异议,并符合中复测条件。
7、进行复验,对产品质量的判定原则上以复验数据为准,复验前数据全部无效。
28、原始记录填写、保管与检查制度
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与检测时填写的最处记录,它是反映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严肃认真对待。
2、原始记录应采用规定的格式纸或表格,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份,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或删除,缺需更改的地方只能画改并由记录者在更改处加盖本人。
3、填写原始记录应做到字迹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的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4、原始记录上必须有检测、记录与校核人员的签字,检测组在提出检测报告的同时,应将原始记录一同上交审核,原始记录审核正确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集中保管。
5、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应注意做好原始记录的保密工作。原始记录原则上不允许复制,因工作需要查看原始记录时,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29、试验检测报告整理审核和批准制度
1、试验检测报告是判定有关建筑材主要技术依据,检测员除严格按照作规程试验外,更重要的是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2、检测人员要按照规定格式、文字认真填写,要做到字迹清晰、数据准确、内容真实。不得擅自取舍,如有无需填写的栏目,应在空栏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3、检测人员在完成检测任务后,必须在一定时间内交给有关检测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立即写出检测报告叫办公室审阅。如发现数据有问题,必须立即分析原因,必要时应进行复验。
4、试验检测报告需经办公室主任初审,再由检测部主任或副主任审阅签字,方可发出报告。
5、试验检测报告待检测数据全部到齐,一般应在2d内发出正式报告,对特殊要求应提前发出。
6、办公室对检测数据有疑问,有权提出重新检测,各检测组不得无故拒绝。
7、试验检测报告发出时,应登记并记由对方签字。随后将数据整理归档。
30、检测质量保制度
1、检测人员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检测人员的各项要求,凭检测合格在指定岗位上进行
检测工作。
检测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并经严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检测。
各检测室有部分检测项目难度较大,需有一定数量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进行检测工作。检测人员要按照标准、作规程进行检测工作,工作要精益求精,对检测数据负责。
在测试过程中,发生故障或因外界干扰(如停电、停水)测试中途停止时,测试人员将详细情况记录专用本上,并口头告知检测室负责人,采取必要措施或重做。对处单位人员不经检测部或各检测室同意,不得充当检测人员进行工作。
2、检定设备
检定设备可按照设备仪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检定设备要有设备使用卡片,对设备运转及技术参数做详细记载,并规定详细的作规程。
检定设备有故障或过期未校定校准,不得投入检测工作。
对进口设备经培训确实掌握技术,方可作使用。
保持设备运行完好率,试验室环境符合检测工作要求。
3、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
读取数据与记录数据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与步骤进行。记录数据如实准确地填写在检测记录中。
对检测所得数据进行可靠分析,确认检测结果有问题,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并及时分析其原因,必要时重检。
4、试验室管理
试验室内设备、安全、卫生等应有各试验室内专人管理。
凡有机器运转和通电的设备不得离开人员(对有自控保险装置除外)
凡对试验室养护箱(池)等有规定要求的温度、湿度、碳化浓度等均要严格控制,并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
检测报告是判定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的主要技术依据,要严格履行审核手续。
各试验室检测报告及检测的原始记录,必须本人签字,由专人统一对外发出。
检测报告发出后,必须留存一份存档备查,各种报告用纸应统一印刷,格式要符合检测报告规定要求。
31、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检定、校验制度
1、仪器设备由各试验室统一管理,每台仪器均应有使用说明、作规程和检验校准时间、记录及保管人,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2、新购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正常使用各种仪器应定期检查,所有检查都应做好记录,并签上姓名。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校准记录应由计量员负责记录。在使用中自检情况和故障情况应有测试人员做好记录。
4、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均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定期检定,凡没有检定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5、检定周期有效期内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失准时,经调整或修理后,应重新进行检定。
6、自制或非标设备,没有国家或部门的检定标准、规定时,检测部门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暂行的校准方法,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计量部门备案,并按校准方法实行定期校准。
7、检验设备、计量仪表使用时,要做到用前检查,用后清洁干净。
8、检测人员必须自觉爱护仪器设备,经常保持仪器设备整洁、润滑、安全正确使用。
9、检测人员要遵守仪器设备的作规程,要做到管好,用好,会保养、会使用、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10、仪器设备专人管、专人用、非检测人员一般不得作,特殊情况下经检测部主任同意方可使用。
32、事故分析及报告制度
1、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丢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2、事故发生后,发现人或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检测并报告室主任,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3、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事故的质和原因。由室主任签署初步意见报检测部办公室。
4、检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给予批评教育,扣发奖金者由检测部主任批准,给予收回检测或行政处分者,经检测部主任同意,报检测中心主任批准。
5、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3、档案管理制度
1、试验室应指定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档案资料,并按照文件资料质分类、编目、设卡存放。
2、本单位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文件资料时,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查阅,如果借出须经试验室主任同意,同时应办理手续,借期不超过一星期。
3、外单位人员查阅文件资料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检测部主任批准,只限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准带出室外,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
4、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程度确定存档期限,重要的文件资料保存五年。一般的文件资料保存三年。超期的文件资料,经中心主任批准后进行销毁,并在档案目录中予以注销。
34、保密制度
1、为了加强各环节的保密工作,保护受检企业的正当权益,保持检测工作的公正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2、属于保密范围内的文件资料、检测报告或检测数据,在上级未公布之前,或未经委托方和受检企业同意,均应保密,不得向外扩散。
3、抽样人员接受抽样任务后,应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事先向有关企业部门透露抽样消息,防止抽取缺乏代表虚假样品。
4、样品测试过程中,为加强保密工作,非试验人员禁入试验室,在有受检企业参加调试的试验中,受检企业之间应相互回避。
5、试验室内部会议,或者检测组内形成的意见决定,不得随意向外透露。检测数据除受检企业外,非经正式渠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部门泄露。
6、为保护受检企业的权益,对受检单位提供检测用的技术资料和设计文件,试验室负责保密,仅供与检测工作有关的人员检测时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和复制。检测验收后,检测人员一般也不得索取或复制。
7、试验室一切工作人员均应遵守保密制度,如因不执行而造成不良后果时,应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35、安全制度
1、试验室副主任负责本部安全工作,由一名安全员协助,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了解事故隐患,采取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2、安全员应经常对各检测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有权责令停止检测工作。
3、节假日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认为安全合格后,方可封门。
4、各检测室的检测人员必须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对水电开关负责管理。
5、各检测室(组)库房,档案室等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非经允许不得进入。
6、对化学品,应按规定保管。
7、各检测室(组)的水源,电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更动。严禁私用电炉,烘箱。
8、严格执行奖罚制度,对事故责任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防火,安全有贡献者给予奖励。
36、样品室管理制度
1、每天清理样品室,保样品室的清洁、整齐、有序,确保在最有效的时间内查找所需样品。
2、新到样品时,对接收的样品严格按进行登记并编写其识别号。
3、对取回的样品,及时存放于样品室相应的区域。
4、样品的流转一定要有单据,双方必须签字后方可带入、带出样品室,样品去向要落实到个人。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样品室。
6、未经技术负责人或试验室主任的同意,其他人不得将样品带入或带出样品室。
4、业务室必须对样品室发生的一切异常状况负责,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
一、实验前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操作方法。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入座,未经老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和试剂。
三、保持室内安静,环境整洁,与同学交流时要轻声慢语,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取老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等。
五、实验开始前,先检查一下仪器、药品等是否齐全,如有短缺,应立即向老师报告。
六、实验时应遵守操作规则,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或有疑问,应立即向老师请示。
七、细心观察实验中的现象,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记录。
八、仪器与试剂不能损坏和浪费,因违反操作规则而损坏的仪器要照价赔偿。
九、实验做完后,要清点仪器,并摆放整齐,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室内物品一律不得擅自带出室外,损失、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老师。
1、试验室是进行试验检测分析、保存试验仪器用具和出具试验资料的重要场所。应保持严肃安静,非本试验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试验室内应保持清洁、整齐,按指定位置安放试验器具。
3、正确使用仪器,经常维护,不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4、对所委托试验项目要填写委托单,并按委托内容填写派工单交相关组室进行试验检测。
5、为保证试验结论准确,数据真实。试验人员必须排除各种干挠,做到实事求是。
6、试验原始记录应做到详细、整洁,并用钢笔填写及签名。
7、试验检测报告须经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
8、试验委托单、派工单、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一并归档保存。
9、仪器与设备应明确责任人,注意维护保养。
10、为满足用户的要求,既有明确分工,同时又相互配合,使其准确及时。
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二、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教育,通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常识。
三、实验前,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过程中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违章操作。
五、实验室内使用的电器设备如电炉等,必须定点使用,专人管理,周围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六、实验结束,再次对实验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检查所有的水、电和门窗关闭完好之后方可锁好实验室门离去。
七、每个实验室都要设有安全员,按制度每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工作纪录。
八、对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取,领用时应严格例行手续,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剧毒危险品的申购由院、系领导审批,并指定学院两位老师监控管理;剧毒危险品的使用须由专人申报、领用、保管、回收与报废。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1、执行学校的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 ,积极配合有关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
2、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或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分组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器材,实验完毕及时整理、清洗、回收各种实验用品,确保实验安全。
3、熟悉精通本职工作和有关业务,加强技能训练,应通晓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对实验课的要求,精通各种实验仪器和器材的原理、使用、保养和维修等知识。
4、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分类编号、造册登记和保管工作。
5、实验室设备的设置和教学仪器存放要规范、整洁;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及时维修,确保仪器完好。延长仪器的使用寿命。
6、熟悉本科仪器的使用和实验操作的安全常识及急救措施,避免损失仪器、药品,确保人身安全。杜绝因责任事故对仪器的损坏。若发生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查清原因,视其情节赔偿损失。
7、不断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的活动。
8、积极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9、严格执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工作。树立防火、防窃意识。
一、实验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规定,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二、使用、易燃、危险品时,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
三、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xx米,禁止敲击和碰撞。
四、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有接地要求的一起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触电阻。
五、实验室的钥匙应加强管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六、实验室的'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时,专业人员必须在现场负责安全技术工作。
七、实验完毕后,实验仪器和用具要整理好存放,离开实验室时切断电源、关好水、电、窗等。
八、对于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格处理,直至九、灭火器,应存放于明显易取之处,安全员要定期检查、更新。
十、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其他不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一、实验室使用制度
1、学生要在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进入室内,并在指定座位就坐。
2、室内要保持肃静,严禁喧闹。
3、实验仪器、试剂和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4、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实验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切实注意安全;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告领导。
6、节约用水用电和药品,爱护仪器设备,故意和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要照价赔偿。
7、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含酸、含碱等有害溶液倒入下水道。
8、实验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关闭水源、熄灭火源,将仪器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9、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师允许,一律不得私自带出。
10、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实验课后,值日人员要负责清洁。
二、实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各种设备均应建帐,设专人负责,保持帐物相符;每半年对全部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确保帐物相符。
2、新购设备必须履行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得建帐。
3、新进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熟读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4、所有设备均有专人责任,责任者应对设备的安全,维护与保养负责。
5、实验室的`设备,要建立使用记录和维修档案。
6、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平时进行小保养,学期末进行一次中保养,年终进行一次大保养。
7、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要及时报告,及时修理,保持高标准的设备完好率。
8、精密贵重仪器发生故障,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研究分析后方可得动手修理。
9、精密贵重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外单位借用时由主管校长批准,校内各单位借用时由相关科组长批准。
10、凡人为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应视具体情况责成设备责任人部分或全部赔偿。
11、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12、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危毒药品必须专柜放置,严格取用制度,要保证人员和仪器设备安全。
13、一般药品与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要定厨、定位存放,做到“物清、帐清、资料清、标志清”。并嘱咐学生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一)各种仪器、标本、模型都要分类、编号,要按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配备目录》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卡片、标签、实物的统一。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底与总务处对帐一次,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仪器设备应分科分类存,定位入柜陈列有序。按仪器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磁、防腐、避光等工作,损坏的仪器要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以完好状态。
(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专室、专橱或地窖保管,专人专锁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使用制度。
(四)对于新添置的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学习,弄清性能方可使用,并建立使用、维修跟踪记录卡,以备查。
(五)对仪器和标本要定期保养,及时维修。腊叶标本、剥制的'鸟类,哺乳动物标本,每年放入适量的卫生球,以防虫蛀。浸制动植物标本,玻片标本,每年要检查封口,及时补充固定液。金属品定期涂凡士林。
(六)对不宜用湿布擦的生物模型,应用鸡毛掸拂试,拂试不到的深凹处用橡皮球吹去灰尘。
(七)一切仪器、药品、实验材料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仪器按有关规定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使用。
(八)除教学活动外,教学仪器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校长审批,出据借条,定期归还。对私人一律不准外借。
(九)任何教师使用演示实验,分组实验,应提前一天与一周填交实验通知单,实验员应按时准备好实验器材、药品,并作必须检查,确保实验成功。
(十)按教材要求,开足实验。
(十一)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学校领导应当场监交,按帐点物,逐件交接,由三方签字才算交接完毕。
第一章 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二)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三)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四)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五)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六)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
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七)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八)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九)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十)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二、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三)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着工作服,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四)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五)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七)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八)在加热蒸馏及其它加热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十)可燃物质(如汽油、煤油、酒精、可燃芳香烃等)不得存放在煤气灯、电炉或其它火源的附近。易燃、易爆物品、试剂要随用随领,不得在实验室内大量积存。
(十一)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十二)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十三)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十四)高压气瓶严禁在日光下曝晒,高压气瓶不准放净瓶内气体,在正常情况下,保存压力不少于9.806×10Pa,气瓶严禁混用。
(十五)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消防部门。
(十六)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十七)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