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实用20篇)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通用20篇)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

一、负责公司物业的租赁经营,签订租赁合同、协议。

二、负责组织开发产品入库交接验收和入库后的成品防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和租赁代理公司的评审、选择委托和工作监督。

四、负责办理成品房及其他设施的入出库和核销。

五、负责公司原开发房屋小产钳证的办理。

六、负责认定房屋、设备、设施、管线、大中修及更新改造方案并参加验收工作。

七、负责租赁的策划、负责租赁市场信息调研,掌握租赁市场信息。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做好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2

设备动力部经理岗位职责

设备动力部高级经理 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阜阳欣奕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欣奕华 全面负责主持设备动力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员工内部管理、团队建设、会议组织等)

贯彻落实本部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生产、采购、制造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计划的'推进和落实;

负责制定设备动力技改方案、总体进度计划及目标实施监控;

负责组织和实施动力设备日常保养、报修及更新及系统运营管理;

负责部门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成本控制;

负责组织制定部门管理费用和项目投资预算费用;

负责本部门技术管理工作、技术培训、员工提升及绩效考核和评定;

参与公司组织相关的日程会议及长远技术发展规划、制度的制定、修改、补充等一系列组织工作;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3

根据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适用范围

公司在进行财务决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检查公司的存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等各项相关资产,遵循本制度规定,提取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存货跌价准备、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等非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二章提取减值准备的程序

公司按以下程序规定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负责项目管理的项目公司、负责相关资产的部门期末终了,应调查了解公司减值范围内资产的情况及市场行情并书面报告计划财务部。

2、计划财务部依据该报告,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减值准备提取原则和方法,确定各项资产是否需要提取减值准备。计划财务部根据金融资产减值的判断标准和计提方法,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单项计提减值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照本章第6条程序执行。

3、对须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计划财务部根据公司重大事项汇报制度书面报管理层审批。

4、管理层对批准提取减值准备的事项书面报告董事会并详细说明损失估计及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依据及数额;需要核销相关项目的,管理层应向董事会提供具体核销依据。

5、董事会根据管理层报告作出专门决议。

6、单次单项核销和提取减值准备金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事项,须由董事会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告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信息披露原则

1、根据本制度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账龄计提的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除外),均须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则应作出专门决议予以披露。

2、监事会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董事会的决议提出专门意见,形成决议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准备程序规定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应报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作出决议予以披露。

第四章减值准备提取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对减值范围内的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减值损失,确定减值准备,具体各项减值准备的提取原则和方法如下:

一、存货

期末对各项库存开发产品、开发在产品等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开发产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资产

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判断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以下各项:

(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二)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三)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四)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五)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六)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金融资产的减值分以下类别进行判断:

1、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极小的款项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按该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在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第五章风险和责任

公司的经营活动经常是在有风险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要研究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尽可能的计量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以减少和化解风险。

本制度旨在提请经营班子审慎经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公司也提请董事会、监事会履行相关职责,使本公司更加规范经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六章附则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原制度同时废止。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财政法规规定有变动,以国家法规为准,届时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补充。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加强本幼儿园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合理有效使用,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嘉定区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一)固定资产的范围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分类

1、房屋建筑物:指产权属于教育局和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的所有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与绿化。

房屋包括:教育用房、办公用房、仓库用房、师生宿舍用房、食堂用房、锅炉用房、门卫用房、生产经营用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运动场地、围墙、雕塑、画廊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电梯、通讯线路、水和气管道等。

2、一般设备:指办公和日常事务工作用的通用设备。包括:行政设备、校具家具。

3、专用设备: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教电讯电器设备、体育设备、音美设备、卫生保健设备、劳技设备、幼儿园的教具玩具。

4、图书:指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资料。包括:图书、电子图书、教学挂图、参考资料、音像资料及其他。

5、文物和陈列品:指古玩、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6、其他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的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账;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值的,按照估价入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重置完全价值入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价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8、用外币进口的设备等固定资产,按当时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加上国外部分的运费及其它费用(外币应折合成人民币金额),再加上支付的关税、海关手续费等计价入账;

9、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10、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11、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不实行折旧,按原值记账。

二、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1、固定资产的增加:凡购入、有偿调入、无偿调入、自行建造、改建和扩建、接受捐赠、盘盈、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计价相关规定增记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减少:凡发生报废、捐出、调出、盘亏等情况减少的固定资产,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减记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报废:

1、达到规定报废的使用年限;

2、使用年久,技术指标落后或失去原有精确度和性能的固定资产;

3、市场上不能提供零、配件,又不能改为其他用途,且无法修复;

4、被盗并有公安部门备案而无法缴回的固定资产,在上级管理部门对责任人已作出处理结论后,申请办理报废手续。

5、其他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

四、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

(一)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其他固定资产。

申请办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申请确认表》,“申请表”填写一级科目名称,明细附后,一式四份。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区财政局审批。

(二)房屋建筑物、汽车

1、房屋建筑物的报废或处置。

各单位无权对土地、房屋建筑物自行转让、变卖、报废。需经教育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审查批准。

申请办理报废或处置审批手续时,除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相关材料:区经济委员会立项批文等。

2、机动车辆的报废。

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报废审批手续时填写“申请表”之外,还需附上资料:机动车辆报废证明、上海市机动车退牌更新申请表、上海市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程序。

1、对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理结果的详细情况报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备案;收回的残值余额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

2、按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原值,财产保管员、学校财务人员(会计)同时调整固定资产明细账、会计总账和分类账。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闲置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上报,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剂。

2、填制《嘉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拨申请表》,一式四份,明细附后,送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审核,报区“国资委”、财政局审批。

3、经批准调拨的固定资产,调出单位减记固定资产,调入单位增记固定资产。

六、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1、应设一名财产管理员(可兼职),财产管理员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负责日常管理幼儿园的固定资产及其他财产。

2、会计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六大类”明细账。

3、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管理制度,做到物、卡、账相符。

4、每年暑假期间及年末做好固定资产清点、核对工作。做到物卡相符、账物相符、账账相符,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

5、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购置“专控商品”审批制度,工程项目审价制度。

6、不得擅自出租房屋,凡出租房屋均由教育局国资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

7、财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会计)调动工作,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七、事故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发生被盗、非正常毁损等各种重要事故,当事人和主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向教育局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同时送达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接受调查处理。

2、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将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考核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本部门管理,建立强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为人员调配、薪资调整、人事异动、培训及奖金分配提供依据,保证部门总体目标的实现,实现部门高速、稳健运作,为员工稳步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考核意义

第二条、考核是为了促进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工作交流和思想交流,使沟通与反馈形成制度。考核有利于考核者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部门从总体上把握员工目前的工作现状与思想现状,奖优罚劣,合理分配,从而充分开发人力资源优势,进而完成本部门管理目标。

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部门全体在岗员工(部门负责人由公司上级进行考核)。

第四条、试用员工工作标准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各项考核要求执行。

考核原则

第五条、务实原则:务实是考核工作成绩的标准。

第六条、量化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本考核制度尽量采取量化的方式对岗位职责及岗位质量职能进行分解,不可量化如工作态度、职业行为准则的执行情况等尽量用事实进行说明,并按照一定标准折算成分数。

第七条、公正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对考核过程中所反映的事实应采取客观公正的态度,尽量降低考核过程中人为因素的影响,部门负责人对各组的考核公正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 考核执行体系

对象分类

第八条、根据本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特点,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1、 文职级员工(指助理、技术工程师)

2、 组长级员工(指各组长和各组指定负责人)

3、 技术级员工(指值班员、维修员)

考核内容

第九条、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行为规范执行情况三方面。其中,工作业绩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80%,工作态度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20%,行为规范考核得分所占比重为10%。

业绩考核重点

第十条、1、文职级员工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岗位质量职能、成本控制执行情况及工作效率、工作完成质量方面;2、组长级员工的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小组管理效果、月度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及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方面;3、技术岗位员工业绩考核重点突出岗位质量控制、生产效率方面、及临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态度考核重点

第十一条、工作态度考核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主要从纪律性、责任心、协作性、主动性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各级员工的工作态度由各员工直接上级评价、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态度由厂长直接评价得出。

行为规范考核重点

第十二条、 主要以《职业行为准则》中的自19条为主要考核重点,以劳动纪律监察结果及各单位反馈信息为依据进行考核。

考核方法

第十三条、考核采用分层次、交叉监督的方法,即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级对其工作绩效、工作态度进行检查评定,并结合与其岗位有业务联系的其它员工反馈的信息评价其工作执行情况(如管理职务的管理行为及工作方法须参考被管理者的意见进行考核),行为规范执行情况根据劳动纪律监察结果得出。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将随时对考核者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检查,并将结果记录在册,作为对考核者的工作评价内容之一。

第十五条、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的考核的扣分和加分项均需提供具体事实或现象说明,考核结果需知会当事人。考核时需附有当事人签名和确认。

考核标准

第十六条、考核标准见各岗位绩效评定标准、工作态度评定标准、行为规范评定标准。

考核执行时间

第十七条、考核周期: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实行每月考核一次、行为规范实行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

考核组织

第十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制度的起草、修订、解释工作;考核反馈信息、数据的统计整理工作;考核执行过程监察工作;考核申诉意见的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部门每一位员工既是被考核者,也是考核执行人,有权对下属员工和业务联系较紧的其它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评定,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直接上级和其它员工的考核与监督.

第三章 考核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体现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以考核分数形式体现,即考核分数=总分100-扣分项+加分项。

结果应用

第二十一条、当月考核结果与考核奖金挂钩,其具体实施为:

1、 考核分在95分(含95分) 以上的,不扣当月考核奖金。

2、 考核分在95到85分(含85分)的,每多扣一分,扣5元考核奖金(即实际考核奖金=每月考核奖金-(95-实得考核分)*5元)。

3、 考核分在85到70分(含70分)的,扣除当月考核奖金的50%。

4、 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奖金。

5、 考核分超过100分的,每多一分,奖励5元。

第二十二条、员工的考核结果为人员调配、薪资调整、人事异动、培训及奖金分配提供依据,详细情况另定。

反馈与申诉

第二十三条、考核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改进建议等;反馈是双方的,尤其是进行考核沟通时,考核者应留出充分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资产管理部各项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产管理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行政管理部负责审批后的奖励或惩处办理工作;

2.资产管理部对符合奖励或惩处规定者,经核准后呈报总经办审批,审批后报备行政管理部;

四、工作程序:

1.奖励:

1)奖励的最直接表现方式为绩效考核加分,另包括通报表扬、晋级加薪、授予荣誉称号等。通报表扬及授予荣誉称号的同时可以给予经济奖励。

2)对积极践行公司价值观、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完成绩效目标突出的以下行为,公司应根据具体情节、贡献程度给予不同形式的奖励:

a.模范遵守公司的价值观,得到员工和客户高度认可,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和影响力的;

b.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业绩突出,堪为全体员工楷模的;

c.为争取、维护和挽救公司利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d.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e.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市场信息并及时报告公司,使公司抓住机遇、获得重大利益或避免重大损失的;

f.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公司的战略推进、经营管理创新、超额完成经营业绩做出较大贡献,或尝试新的业务模式取得突破性进展的;

g.工作中不分界限,发现问题主动沟通、协调,为公司赢得时间、信誉、利益的;

h.把有价值的信息、经验、技术进行提炼总结、应用于实践,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贡献的;

i.对公司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解决公司经营管理问题、流程优化、降低成本、提升运营效率、减少各种浪费行为做出突出贡献的;

j.做出符合公众价值观,被员工和客户高度认可和评价行为的;

k.经公司研究认为应予以奖励的其他行为。

3)通报表扬适用于员工和团队获得客户或相关单位、政府部门等高度评价、或获得社会高度评价,需要提倡其他员工学习的突出表现,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4)晋级加薪适用于某一阶段(一年以上)工作绩效突出或者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5)授予荣誉称号适用于年度内做出突出贡献、工作绩效特别优秀的员工和团队;荣誉称号包括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年度特殊贡献奖等,可根据不同事迹授予具体称号。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6)奖励须填写《奖惩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呈报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2.惩处

1)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行为人主观过错程度、行为本身性质)、后果严重程度(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额度、对公司业务活动或经营活动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公司内部管理或外部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和责任认定(直接责任、管理监督责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a.直接责任是指员工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等起直接作用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b.管理监督责任是指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监管部门未能制定有效制度及流程,或未按制度流程对员工进行指导检查,或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未能及时纠偏阻止,造成、放任直接责任人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2)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声誉造成损害,除通报批评外,最直接表现方式为绩效考核加分,同时可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违纪辞退等处分:

a.各项提报至相关部门及公司的数据,如《房屋交接明细表》、《有偿维修汇总表》、《房屋出租价格表》、《房屋租赁信息档案表》、《租金收缴台帐表》、《业主水电费确认单》、《房屋租控情况一览表》、《求租客户信息登记表》、《区域未签合同汇总表》等,逾时提交或存在错误的,逾时提交一天或每错误一处,绩效考核扣减5-10分,错误已导致公司产生实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b.房出租过程中收取相关押金或租金费用存在错误的,每错误一处,绩效考核扣减5-10分,错误已导致公司产生实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c.严禁随意变动公司规定的出租价格,每错误一处,绩效考核扣减5-10分,错误已导致公司产生实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d.资产管理部各员工须严格遵守《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各项制度,违反制度者绩效考核每次扣减5-20分,错误已导致公司产生实际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3)警告:适用于员工工作不努力,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或有履职过失行为,或故意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4)记过:适用于员工屡犯过错,或有重大履职过失行为,或主观故意产生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5)降级降职(撤职):适用于员工严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反规章制度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3000元及以上)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行为。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6)违纪辞退:适用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价值观,或一贯无视规章制度、致使公司管控机制失效,或有严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行为,或有重大过失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5000元及以上)或其他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具体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7)惩处须填写《奖惩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呈报总经办审批后执行。

五、相关记录(表单):

1.zc-qr-037《奖惩审批单》

六、支持文件

1.《资产管理部工作手册》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集团公司 设备管理办法、股份公司 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以及销售公司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管理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四条 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置、统一付款、统一核算、统一处置、统一核销)的原则,实行账表图册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条 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由省公司对全系统实物资产实行总体管理,分公司对其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 实行经理负责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规定,分公司经理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党委书记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监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及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者并对经理负责。

第七条 实行集体决策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副经理等主要领导组成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安全数质量科、实物资产科、财务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县片区、综合办公室、信息工作站、朝阳管理公司等部门组成。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数质量科,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数质量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审查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负责检查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决定资产管理奖惩政策等。

第八条 实行责任追溯制。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岗位变动或企业改革等原因发生变化时,由变动后承担相应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责任不因企业(部门)合并、变更而免除,并可追溯管理责任。

第九条 实行岗位相对固定制。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资产类别设置相关工作岗位,负责相应的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分公司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实物资产管理员,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台账,做好本部门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条 实物资产管理分为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模块管理部门及具体管理使用部门。分公司实物资产主管部门为安全数质量科;监督部门为党群纪监科;模块管理部门为财务核算部、安全数质量科、信息工作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为机关各部门、油库及加油站等。

第十一条 分公司部门职责

(一)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1.负责制订本单位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2.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3.审查本单位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

4.负责落实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度;

5.落实资产管理奖惩政策;负责督促和协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完成各自的资产管理职责。

(二)安全数质量科

1.安全数质量科为分公司实物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按规定设1-2名资产管理员;

2.组织对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

3.牵头做好资产清理、招标、处置工作,使资产处置有据可依;

4.配合财务核算部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三)实物资产科

1.负责自有、租赁(含承租和出租)的土地、房产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关闭库、站资产及闲置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省公司做好系统车辆的编制、更新、处置等工作,建立系统车辆明细台账;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财务核算部

1.负责资产核算工作,建立相关资产账簿、卡片、出租资产台账、账销案存资产台账,编制相关凭证和报表,配合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交付验收、调拨、报废、转让、出租、清理等手续审核,收集、整理实物资产报废、处置、评估等资料,做好财务价值核销资料上报及账务处理工作,负责更新、维护资产AM模块工作;

2.牵头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3.根据省公司清查盘点通知及相关规定,下达清查盘点计划,审核盘点结果,并负责盘点数据的汇总和上报;

4.协助基建管理科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工作;

5.参与加油站收购等实物资产尽职调查、论证及后评估工作;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1.负责竣工验收前库、站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

2.牵头负责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在建资产的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办理新增库、站土地房产证的领用、变更、过户手续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六)零售管理部、各县片区及朝阳管理公司

1.督促和监督加油站对资产状况(含土地、房产、其他设施等)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在用加油站实物资产保管明细账,确保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负责加油站日常维修、调拨、保养,在安全储运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正确使用加油站设备;

3.负责闲置、废旧加油站实物资产的保管工作;

4.参加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加油站PM设备模块的数据维护,协助财务组织对加油站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更新;

6.负责组织对加油站各项实物资产进行定期现场清查并及时和财务、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7.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永久关停和已拆除加油站动态管理台账;

8.负责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加油机使用状态报废及上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七)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本单位各类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资产在PM模块的数据更新与维护及办公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4.负责办公资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八)信息工作站

1.负责信息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将各类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打印机及其他配套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实物资产保管明细账,确保各项设备的完整和安全;

3.负责各类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打印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对机关信息设备在PM模块的数据维护及信息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5.对所使用、管理的上述设备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和财务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九)油库

1.油库主任为油库所属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负责油库各类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配送中心设备地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参与资产设备的验收工作;

4.负责在PM模块维护油库设备数据信息和资产管理手册,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油库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5.对油库各项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并进行定期清查,及时和财务及其他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6.配合资产领导小组做好油库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十)加油站

1.加油站长为加油站所属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2.负责加油站资产的管理工作;

3.负责加油站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参与资产设备的验收工作,协助做好加油站各项资产清查盘点;

4.负责提供加油站设备基础数据信息,配合财务部门维护加油站资产管理手册。

(十一)分公司其他各部、室、中心 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使用、管理,做好实物资产的维护、调拨、保管、盘盈盘亏原因分析和新增实物资产标签粘贴,协助做好部门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台账。

第四章 实物资产购置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必须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实物资产石油部门对接收到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办理资产使用或转移手续,进行使用和保管。对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如加油站,竣工验收时必须由资产领导小组验收签字确认后,交付使用部门,管理责任才能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 实物资产到达使用单位(部门)后,要求单位(部门)于当日履行物资验收,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结束后履行程序部门打印留存,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在PM设备模块创建设备编号。

第十四条 省公司统一购置的资产设备

分公司收到省公司购置的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省公司物资装备管理处-实物资产处资产管理员-实物资产处负责人-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员-财务资产处负责人-总会计师。

第十五条 经省公司批准分公司购置的资产设备

(一)财务核算部根据收到的新增资产发票和验收单,与相关结算单据核对进行账务处理和维护AM资产模块创建资产编号。

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同时负责将拍摄的数码照片发送至实物资产科资产管理员。

(二)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

第十六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组织更新资产管理手册,做到账实、账册、账码一致。

第五章 实物资产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 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维护,接受实物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所使用资产需要更新、维修时,需向实物管理部门出具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使用不当或不服从管理造成的资产损失,资产使用部门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 各实物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登记账,详细记载规格型号、品牌、购建时间等资产基本状况和各项重要信息。同时登记加油站、油库、土地、房产及车辆、设备等管理台账。

由上级部门、联营合作单位交由我公司无偿使用的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视作自有资产进行登记、保管和维护,同时财务部门应建立资产备查账簿予以登记和管理,便于资产清查和核对。第十九条 实行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使用部门将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安全和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保管(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资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放洪、防台风等工作。一旦发现资产丢失或毁损,应立即向实物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管理责任免除要根据资产退出使用原因相应确定,对资产调整使用部门和个人的,应填制资产内部调拨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后方可变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对资产转让、拆除报废处置的,应提供资产详细清单,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直至财务入账和资金上划以后,资产完全退出和消亡,使用管理责任方可免除。

第六章 实物资产调拨管理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由于调剂使用导致使用部门发生变动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资产调拨由调入单位或部门提出调剂申请,在OA系统履行审批程序,审批程序手续7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内部之间资产调拨审批流程:调入部门设备管理员制单-调入部门负责人-调出部门负责人-实物资产管理部门-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

第二十三条 资产调拨审批完成后,资产办理转移手续,设备管理员及时更新、维护设备数据之后,各部门打印留存,财务部门资产管理员更新、维护资产数据模块等,日常维护职责相应发生转移。

第二十四条 数据更新、维护完毕后财务资产管理员及调入、调出单位要及时更新维护资产管理手册。

第二十五条 因不履行资产调拨手续造成资产流失的,不因资产实质转移而免责,原资产使用部门为第一责任人,现使用部门为第二责任人。

第七章 土地及车辆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土地管理。实行“守土有责”职责,规范源头、严格过程管理,具体按照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土地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石化财 20xx 575号)、 江苏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52号)以及 关于 江苏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暂行规定 实施过程中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 (石化资产苏管便 20xx 11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车辆管理。为切实降低车辆费用支出,确保安全运行,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必须严格按照 江苏石油分公司公务车辆管理指导意见(试行)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138号)以及 关于调整分公司公务车辆更新方式的通知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195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实物资产出租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出租必须严格按照 江苏石油公司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48号)、 关于资产租赁管理补充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43号)以及 关于进一步明确资产出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59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上报省公司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租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九条 实物资产出租原则:不得出租给从事与股份公司主业相关的油品销售业务和从事非法活动及有重大安全影响的单位;出租不动产时,必须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则。出租资产必须遵循“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实物资产出租的范围:所有权、使用权归江苏石油分公司所有或目前未取得权属证明但权属无争议的场地、房屋以及其他实物资产。具体包括场地租赁、门面房租赁、办公房租赁、住宅租赁、车辆租赁以及其它资产租赁等。

第三十一条 资产出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出租资产的立项与审核;

2.发布出租资产公告;

3.出租资产租赁价格询价、评估;

4.出租资产招议标;

5.签订出租资产合同;

6.办理出租资产移交。

第三十二条 资产出租批准后,要按照资产出租程序办理,资产出租相关手续上报省公司备案。

第三十三条 对出租的资产,由对外出租部门进行日常管理,出租资产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收取租金,并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及时入账。同时,实物资产科要对租金收取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与承租方核对租金款项,发现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四条 对截留租金或使用费拒不入账形成小金库、账外账的,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实物资产科要建立资产出租动态管理台账和建立资产出租档案,并确保资产出租资料的完整和规范。同时,应定期对出租资产进行查验,确保出租资产完好并按合同约定使用,租赁资产查验应有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并向省公司报告。

第九章 实物资产报废及转让处置管理

第三十六条 资产报废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财 20xx 668号)执行。严格按照 内部控制手册 规定审批。

第三十七条 固定资产处置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审批手续齐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擅自捐赠、报废变卖、转让企业资产,对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造成管理混乱和资产流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三十八条 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处置行为与财务核销分开的原则。在按照规定权限经过本单位和省公司对资产处置行为批准后,方可进行资产处置,并按照省公司要求进行财务核销。

第三十九条 实物资产处置无论金额大小,处置权限均集中于省公司,未经省公司批准,各分公司各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资产处置。

第四十条 对因投资改造等原因发生的加油站和油库的重建、部分重建、迁建、退租等情况而需要拆除、报废的资产处置按照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处置补充规定 (石化股份苏财 2010277号)执行。为保证“资产处置三同步”,即“处置方案与更新立项同步”、“残值回收与更新改造同步”、“资产减值与资产核销同步”处置方案的顺利实施,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全过程参与处置行为,并具体组织资产评估、报废资产的减值批复和核销申请;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审核处置项目的资产清理方案和技术鉴定报告;规划、基建部门负责根据投资立项内容,拟定资产清理方案;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监察,核实资产处置程序是否规范,处置方法是否有效。未经批准擅自拆除资产造成闲置浪费形成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资产进行转让出售、资产置换、作价入股等行为时,必须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由财务核算部填写 资产评估申请表 上报省公司批准。

第四十二条 对省公司批准处置的各项资产,必须由分公司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统一处置。对大宗资产进行变卖转让的,要采取招投标方式,或公开向社会进行竞拍。对资产转让、残值变卖实现的收入,一律按省公司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予以上划。对未经资产处置小组批准擅自处置资产,或截留处置收入体外循环成为小金库、账外账的,按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经批准报废的资产,建立报废资产管理台账,指定部门妥善保管报废资产,明确保管部门的管理责任。

第十章 实物资产清查盘点管理

第四十四条 实物资产清查盘点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全面清查和重点清查相结合,实物现场盘点与账务核查相结合,保证清查工作全面完整、不重不漏,清查结果准确可靠,不走过场。

第四十五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必须组织和督促使用部门对所使用、管理的资产进行登记造册,掌握资产的基本状况。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资产盘点方案的制定,资产管理使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实物资产清查的现场盘点工作,填报相应的资产清查表。同时,财务和资产使用部门应配合实物管理部门进行资产清查,根据清查结果核对会计账簿,保证账账和账实相符。对账实不符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堵塞管理漏洞。

第四十六条 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及使用部门要对实物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分析,查找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资产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十七条 实物资产盘盈、盘亏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财 20xx 668号)执行。

第四十八条 对盘盈、盘亏资产必须进行报批,批准后要及时调整其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更新资产、设备模块信息数据。

第四十九条 清查盘点后要根据资产设备变动情况,做好资产设备的调拨设备清理工作,及时办理调拨手续。

第五十条 对于账销案存设备要抓紧进行实物资产处置,不得作为盘盈资产处理。确属盘盈的应查明原因,报省公司审批后处理。

第十一章 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一条 实物资产管理和使用部门在工作中要紧密配合、互相监督,确保各项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十二条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会应针对不同阶段资产管理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调研和检查,督促实物资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实物资产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掌握的情况,在获得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批准后,独立或联合其他部门对资产管理进行检查,也可以采取先检查后向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报的形式。

第五十三条 审计部门应将资产管理情况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并将审计中发现的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分、省公司汇报。

第五十四条 监察部门负有对资产管理、资产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的职责。有权独立或联合其他部门以本部门或效能监察小组的名义对资产管理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五条 资产管理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是:检查资产管理、使用部门履行各自职责情况;监督各部门之间资产管理的协调、沟通和配合情况,有无互相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情况;检查投资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过错责任;检查有无违反资产审批权限购建资产情况;检查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运营廉洁从业十项规定 的落实情况,有无越权处置和截留处置收入现象;检查资产定期清查制度的落实情况,查阅资产清查底簿,抽查相关资产;检查各类资产档案的建立和保管情况等。

第五十六条 资产管理工作检查完毕,必须向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意见,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下达整改意见。

第十二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 资产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自觉维护资产管理队伍的良好形象,并认真遵守 江苏石油分公司资产运营廉洁从业十项规定 (石化资产苏管 20xx 28号)。

第五十八条 规范资产运营行为,明确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管理失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运营风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 关于印发的通知 (石化股份苏监 20xx 1853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分公司现行有关制度和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六十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数质量科、财务核算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8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保管及物资的管理工作,加强员工对公司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公司各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证正常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指定本制度。

一、资产定义及分类

1、固定资产:公司以单价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仪器设备;

(3)电子设备;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单价10元以上,20__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资产为低值易耗品。

二、资产采购流程

1、编制采购计划。

(1)固定资产采购按季度提前编制采购计划,各部门编制完成交办公室汇总统一交总经理批准,采购期限内按计划采购,超出计划部份须及时报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2)低值易耗品按月采购,每月限采购一次(新开项目酌情考虑),超出计划部分顺延至下月采购;

2、填写《采购申请单》。采购物资须填写《采购申请单》交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采购。(附件1.《采购申请单》)

3、采购验收入库,采购完成。

三、资产的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所有采购后资产均需做入库处理。(附件2.《物品采购入库登记表》)

1、固定资产入库登记、保管、移交及盘点:

(1)公司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完成后须在办公室处进行登记入库,入库后再由领用人填写《物品领用登记表》,签字登记领用,落实到部门或专人保管使用;(附件.3《物品领用登记表》)

(2)固定资产的保管以“谁使用谁保管”为原则,使用部门的部门负责人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养人;领用登记人或部门有领用固定资产的使用权、保管权及损坏、丢失赔偿责任;

(3)在使用部门或使用人发生更替时,应及时到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附件4.《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

(4)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盘点按财务管理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年一次(年末),须如实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5.《固定资产盘点表》)

2、低值易耗品入库登记、领用、盘点:

(1)低值易耗品采购完成后由办公室入库管理,部门或领用人签字登记领用,领用执行“按需领用,严禁浪费”,办公室有权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部门消耗情况控制领用数量;

(2)低值易耗品盘点由财务部人员和办公室资产专员共同进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须如实填写《低值易耗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6.《低值易耗品盘点表》)

(3)办公用品每月盘点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笔、计算器等,须如实填写《办公用品盘点表》,盘点数据报财务部后入档留存。(附件7.《办公用品盘点表》)

四、固定资产的报修、报废

1、仪器、设备、办公工具因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而不能正常工作时,责任人或部门需到办公室进行报修或报废处理;

2、使用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交办公室,办公室协调相关人员处理。(附件8.《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

(1)如需外购维修材料的,由办公室直接填写《采购申请单》执行采购程序,直至维修好后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2)如经办公室与相关人员衡量报修物品已经无法修理恢复使用、技术落后无修复价值或修理费超出本身价值50%以上等情况时,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责任人或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修/报废申请单》,经财务审核价值,报公司副总经理签字审批;原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

五、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赔偿

公司将本着批评教育、吸取教训、改进工作为主的精神处理有关事故,并根据具体原因、设备性质、当事人一贯表现及事故发生后的态度等区别对待。

1、损坏、丢失赔偿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观原因造成的公司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的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较重者可加重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或拆毁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包括待报废或已报废但未处置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

(2)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失;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如部门经理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等造成的损失;

(4)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将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损失;

(5)未了解仪器设备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轻率动用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造成的损失;

(6)因管理严重失职导致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被盗、失火、水灾等情况造成的损失、丢失;

(7)发生故障,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

(8)个人借用办公用品,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等,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丢失;

(9)由于其他不遵守规章制度等主观原因造成的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2、属下列情况的,可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确实难于避免的损失;

(2)因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损坏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坏;

(3)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试行新的实验操作,虽采取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损失;

(4)按照指导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的;

(5)事故发生后能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程度,并主动如实上报,态度较好的;

(6)损坏较轻或丢失零配件,经当事人修复不影响固定资产及仪器设备功能的;

(7)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8)由于其他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的。

3、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仪器、办公用品损坏、丢失按原价根据使用年限折价或当时市场价计算赔偿,使用1—10年按5%-80%计价赔偿。

仪器设备的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但性能、精度下降,经鉴定尚可使用的,根据下降程度,由相关技术人员(办公室负责)协商出一个合理计价,按下列办法计赔:

(1)损坏丢失零部件的,只计算零部件损失价值;

(2)局部损坏可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3)修复后质量下降的,按质量下降程度计算损失价值;

(4)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或零部件,应按新旧程度合理划分等级,九成新按原价的90%计价,八成新按原价的80%计价,以此类推。

损坏丢失设备器材的责任事故,属于多人共同负责的,应根据每个人的责任大小和表现认识,分别给予批评和处分,并分别承担经济赔偿。

4、私自处置设备的处罚:

(1)凡擅自将非经营性设备转为经营性设备,擅自变卖或出租仪器设备者,除没收所得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原值1-2倍的罚款;

(2)凡擅自用仪器设备进行抵押、担保的,除承担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设备原值1-2倍的罚款;

(3)凡擅自外借仪器设备者,除责令收回仪器设备外,并处责任人或部门设备原值1-2倍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另加损失赔偿;

(4)凡擅自处置仪器设备者,除经济处罚外,酌情给予行政处分,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具体实施办法:

如出现仪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等情况,按如下方法处理:

(1)由办公室协调、牵头相关人员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交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若属重大事故,应保护好现场,同时报公安部门立案调查。

(2)损坏、丢失的仪器设备及办公用品,由责任人或部门及办公室、财务根据情况提出赔偿处罚意见、确定赔偿处罚金额及交款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原价5000元以上的物品赔偿须报总经理审批。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9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串岗、办私事。凡擅自离岗或捏造事实请假或涂改伪造请假证明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办公室必须明

确一名同志负责考勤工作,每天要自觉按时进行考勤登记,并按月将考勤结果进行统计,每个工作人员必须逐日填好个人岗位手册。年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核,并与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凡全年迟到、早退在20次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的50%,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凡全年旷工15天以上的,扣除全年福利,年底考核不称职;旷工1个月以上的',建议组织做自动离岗处理。

三、凡因病、因事或休假不上班的,一律履行请、销假手续。

1、凡一般干部、职工请事假1天以上者,须经分管副局长批准,2天以上者须经局长同意批准;凡副职请假一天以上经局长同意,3天以上报告区分管领导;局长外出,请假必须报告区分管领导。凡需请事假5天以上者,一律须经区分管领导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凡不请假,又未到岗着,视同无故旷工处理。

2、干部职工的工伤假、婚假、探亲假、年休假、丧假、女职工的生育假,按现行政策执行。

3、所有经批准的请假条(请病假,须出示定点医疗单位证明)都需报办公室备查。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必须严肃查处。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0

1、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帐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2、固定资产的购置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大型设备应根据季候的规模、任务、现状发展规划和经费情况添置和更新。

3、设备操作人员须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4、定期做好设别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5、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6、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严防国有资产的流失。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1

设备动力部部长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制定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负责安全培训教育,6S管理和企业文化培训;

2、强化设备动力部所属人员专业技术知识特殊工种、专业技术的课题培训,强化持证上岗、动火作业的特殊要求,安全防火、防爆、应急措施课题的培训;

3、设备动力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工程建设管理,协调组织图审、工程变更、工程进度表计划和实施,图纸修改和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核查工作,建立奖惩制度;

4、根据公司及生产要求,制定设备的制造及改造计划,把关方案策划、可行性分析、技术指导等工作;

5、全面统筹规划企业的技改计划,提高自动化率,降低能耗;

6、负责公司内部工程的日常监督,为工程的招投标、监理、验收提供合理化建议;

7、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设施设备、工程建设、固定资产、色标管理、认证文件、备品备件管理、闲置设备和设备报废等档案文件;

8、配合生产部、EHS部等其他部门工作的协调沟通,负责公司水电气洽谈事务,保障公司水电气的供应;

9、加强对部门员工的沟通协调工作,准确掌握员工的动态,建立部门的规章制度、管理制度,负责对部门人员工作效能的考核,建立合理有效的奖惩制度并监督实施,大力开展实施QC活动;

10、负责保障公司所有设施设备的运转正常;

11、负责仪器仪表使用、校验、检验、检修,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计划的编写并监督相关人员计划实施情况考核;

12、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气相关专业,年龄40岁以下;

2、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至少2年以上化工或制药企业管理经验,有GMP相关知识,设备制造、维修,设计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3、熟悉土建工程图纸,建设结构,质量监控,工程管理,施工程序等系统建设规范及要求;对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设备维修,机械制造,管理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熟悉CAD制图,建筑,管道,电气制图专业知识;机械加工件制图。及一定药品管理生产知识;

5、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责任感,工作能力;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2

一、课堂教学常规

1、每位老师必须提前2分钟上教室,保证正常时间上课。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2、课堂上不许坐着上课、接打手机、会客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行为,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3、任何老师不许提前下课,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4、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许任何老师私自调课,发现一次算十次(即一节课5元钱,发现一次就是五十元钱,而且是双方都罚。)

二、业务送查

1、每周五下午放学前所有老师必须把相关业务送到相关人员桌上备查,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2、教案上的上课日期要填写清楚,复备与反思要详实有针对性,作业布置的形式要体现多样化,板书设计要科学简洁有概括性。以上环节缺一项扣0.1分。

三、教研组活动

1、每位老师要正常参与各教研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要向教研组长请假(事假扣0.1分),否则缺一次扣1分。

2、教研活动时要认真参与,做好教研活动的过程性记录材料,并及时送交到教研组长手里,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3、教研活动需要讨论时要有讨论稿,并积极发言,活动结束后讨论稿上交教研组长处作存档用,如不执行每次扣0.5分。

以上制度扣分结果将直接计入教师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中。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3

1、对分管范围及所开展活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管理负责。

2、按照省局、大队《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提取、管理和使用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3、按照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检查项目施实。

4、参与基本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措)施的.论证、立项、检查、验收。

5、加强对各类施工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安全性能,按规范定期修理和检验,不断完善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

6、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按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

7、制订并监督落实设备使用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参与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投产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验收。

8、按照省局、大队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要求,做好相关物资的计划、采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9、对易燃、易爆、放射性、剧毒物品的安全储运、保管、发放负责,对管辖内的各类库房的安全防护负责。

10、参与安全生产综治检查;负责组织专项检查。

11、参与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4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脑及电脑软件、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吕,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用为国定资产。

2、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3、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部、各职能部门两级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财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并由财务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决定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

(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6、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幼儿园财产管理,防止积压、浪费,减少损坏。牢固树立以保教工作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幼儿园财产、设施保管、保护制度

1、制定专人管理幼儿园(本部门)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设施设备;贵重设施设备由专人保管使用。

3、教室内财产实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使用管理。

4、财产发现损坏、余缺及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

5、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财产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财产的维修工作。

6、总务室(财产保管员)对园内实施设备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需要小修的及时修理,不误使用,需要大修或报废的另定计划,交园长批准,上报修理或保废。

二、物资、财产领用与出借制度

1、教职工因教学或工作需要领用设备、教学具、办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时,领用人应填写领用单或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2、幼儿园财产原则上不予出借。

3、姐妹园及外单位因特殊情况需借用幼儿园财产、物资的,应凭介绍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后应立即归还,到期如不归还的,出借部门应催促其归还。物品归还时应注意清点数量,检查有无损坏,发现缺数或损坏,应请借方给予赔偿。

5、幼儿园教职工借用物品,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出借手续参照上面规定执行,用后立即归还。发现遗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6、幼儿园的贵重物品、设备,私人不准借用。

7、每学期结束时,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确需续借的,办理好续借手续。

8、教职工调离本单位前,应主动还清借用和某些领用的物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方可予以办理调离手续。

三、财产维修保养制度

1、使用部门负责落实本部门财产维修与保养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实施、设备;贵重实施、设备由专人负责保管。

3、教室内财产实行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负责管理。

4、幼儿园购置的贵重物品(投影仪、复印机、电脑、一体机等)必须按相关规定给予保养。

5、使用部门要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如本部门设施设备的维修必须由总务部门帮助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必须填好维修申请单,由总务部门按损坏的程度及时维修好。

四、财产报失报废与赔偿制度

财产的报失、报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并按下列原则办理:

1、超过使用年限,确属不能使用、不能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财产主管部门报经园长批准后作报废注销。

2、由于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损失的固定资产,根据数额大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注销。

3、幼儿园的固定资产,每年年底全面清点一次,如有缺少、损失,要查明原因,属正常工作情况造成,可由园长批准销帐;属于过失人责任事故造成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过失人必要的经济、行政处罚;属于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

4、报失、报废应办理符合规范的手续,由财产使用部门填写报失报废单,财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鉴定,报园长,方可在帐册上注销。

5、如属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财产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6、赔偿者应填写赔偿单,财务室开具赔偿收据

五、基建和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规定

1、幼儿园基建立项、大型设备、物品的采购需经集体讨论确定。

2、幼儿园基建项目的图纸设计必须是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单位。

3、项目的施工要有图纸,有施工执照,有质量检验方可进行;大型设备和物品的采购需填写申购单,经集体讨论和园长审批后方能进行。

4、坚持秉公办事、质量第一为原则,对工程项目、大型设备和物品进行质量验收,如有对质量问题,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予以解决后方能完成基建审核或物品的采购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发现问题的,要及时进行集体研究、行家论证予以解决。

6、基建工程完工需经质监部门验收方可使用。

7、基建经费预决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钱、多办事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6

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本公司与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职业形象,保证执业质量,确保独立、客观、公正、谨慎、实事求是地搞好资产评估服务,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职业道德系指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注册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准则,提高执业技能,确保执业质量。

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实事求是地为委托方提供客观、真实、合法的评估报告,正直、诚实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托方委托评估业务时,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本公司独立性的利害关系,本公司不承接该评估业务,本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师也不允许发表评估意见。

六、执行评估业务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如与委托方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间接利害关系,应及时向公司内声明,并实行回避。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允许兼任与其执行的评估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七、注册资产评估师要保持和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资产评估准则等规范,合理运用资产评估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要掌握与运用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则,不断提高执业水平。

八、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时,必须根据业务内容和业务助理人员的职责分工,作出实施计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确保执业质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九、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业务所形成的结论和提出的建议,要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但对未评估事项不得以职业身份发表意见,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也不做保证。

十、执业过程中,要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委托方服务,并应按照约定要求完成委托业务。对委托办理的事项,要保守委托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一、为发挥资产评估服务的整体优势,维护整个职业界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和信誉,要保持与同行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交流,相互协作。不诋毁同行,不直接间接地损害同行利益。不雇用正在其他公司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在几家公司执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

十二、执业中,要保持职业尊严,坚持职业道德,维护和提高本职业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义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以个人名义或任何不正当手段承揽或办理业务,不得利用执行业务之便收取礼金、馈赠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个人利益,不得同时从事与职业有利害关系的任何职业,不得允许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义承办业务。

十三、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汇报工作。

十四、本规范从批准设立之日起实行。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7

为规范和加强我系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系领导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内勤为专项负责人。协助系领导做好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台账。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实物台账,做好日常使用、维护记录。

3、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进行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建立本系固定资产实物明细账,并进行日常管理。

5、每年对本系的固定资产至少进行一次自查。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8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固定资产的定义

固定资产是指通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条 固定资产的划分 固定资产划分为下述五类:

1、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图书、档案

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7、文物和陈列品

8、无形资产

9、其它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

购置固定资产由学校统一组织,达到青岛市财政局招标采购、定点采购要求的,由总务科、财务科和使用单位组织人员参加政府组织竞标、定点采购。其它固定资产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纪委、审计、工会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论证。采用招标,议价等方式进行购置。

第四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对固定资产要按合同条款现场勘验、测试和清点。验收合格的,由供货方和项目负责人持验收单、合同、发票等到财产会计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不办理入库结算手续,不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条款及时向有关责任人提出退货或索赔。

1、五万元以上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纪委,工会,财务,总务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2、一万元到五万元的采购,要有采购部门联合总务科,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3、一万元以下的采购,由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采购部门持合同或各级领导签字的申请和上述部门签字的验收证明到总务科办理入库出库手续。

4、每月的1号到25号为资产入库时间,如果本月资产入库了,却没有到财务报销。请到总务科说明,以防总务和财务的每月结账对应不起来。

第五条 财产会计职责

1、学校财产会计按照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分户账册。固定资产入库时,要记好设备的型号、名称、数量、价钱、入库人、出库人、使用科室。

2、财产会计要按月结账,并和财务科进行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3、在总务科的统一组织下,每年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进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总结报告

4、根据固定资产的调动和报废情况,完成资产的调账和消帐工作。

第六条 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的职责

固定资产管理坚持科学规范、责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学校实行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制度。确保每件固定资产都有相应的'管理维护人员。

1、协助总务科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清查,抽查。

2、负责具体设备的维护,保养。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定期监测、校验,确保精度和性能完好,防止发生故障。对精密、贵重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仪器设备,要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安全工作,并经常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防蛀等工作。

4、固定资产的各类文件、合格证、说明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据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完成设备的出借、调动、报废工作。

6、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发生变动时,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要及时和总务科财产会计进行物资交接,对固定资产的损坏、丢失情况,由财产会计做出处理意见,按规定进行赔偿。

第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进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清查时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要及时处理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并写出清查报告。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外借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借出单位提出申请,总务科申报,经学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学校财务,按有关规定统一管理使用。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调动

固定资产内部调剂,应由固定资产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开具调拨单,经调出、调入单位和有关人员签章,由总务科登入青岛财政局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由管理维护人员到总务科填写报废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学校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同意。由总务科会同财务科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财产会计进行帐目处理。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19

物业公司固定资产采购、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核定标准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两年以上的资产(物品),包括:车辆、高档办公家具、通讯器材、现代办公设备、电器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未达固定资产标准,单位价值较低,使用期限较短的物品。

第二条固定资产购买的申报、审批

1、各部门需购买添置固定资产时,须填写公司统一的《物品采购申请表》,由办公室汇总编制固定资产采购计划,交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审核,审核内容为,物品之名、价格、规格、质量、厂商等。

2、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办公室持审批文件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安排统一采购。

第三条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管理决策权归公司总经理,价值管理责任在财务部,实物管理归办公室。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可擅自将固定资产转移,外借,报废。

2、固定资产购入后,应及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财务部及时入帐,登记固定资产名细帐,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配,以便定期核查,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3、部门领用,须填写《物品领用单》,财务部在固定资产明细帐上进行记录,未经领导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装、挪用。凡私自拆装挪用,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按损失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4、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按季度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盘库,并上交盘点报告。

第四条责任

1、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损坏或报废,使用者应在问题发现的当日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视损坏原因,程度等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修复或重新购置;如使用人未及时上报物品损坏情况,而使工作无法顺利完成,将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2、机构调整、人员变更时,必须办理退库、清帐、移交手续。因非正常损耗造成的资产流失,损坏,责任人要照价赔偿,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五条采购

1、请购部门须提前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办公室会同请购人进行询价,内容包括:品名、规格、价格、质量、交货期、付款方式、退货规定、保修期限、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

2、办公室将询价进行汇总,做到货比三家,尽可能为直接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领取支票。

3、采购过程中,如为公司节约了资金,可作为人事考核评比奖励的依据。

4、固定资产(物品)入库以订货合同、到货、发票等原始依据为准,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附带资料:如说明书、合格证书、保修卡等原件一律存档,物品领用人可留存附件或借用。

5、以上手续完备后,由库管在发票背面签字,采购者依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到财务部报销。

第六条低值易耗品的采购

1、一般使用期限较短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由办公室报请主管副总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

2、办公室每月要对低值办公易耗品进行盘点,以免造成库压和浪费。

第七条物品报修、报废管理程序

1、报修

报修人填写《公司物品报修单》,详细注明故障表现,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将报修物品和报修单报办公室。行政人员联系外修,并由维修单位提供故障发生原因。属于正常损耗或物品自身质量问题的,由公司财务部支付维修费用,属于个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使用人承担维修费用。

2、报废

报废申请人到办公室查档,填写《公司物品报废申报表》,注明名称、购入时间、规格、数量、单位价格、金额、报废原因。

因个人使用不当致使物品报废的,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办公室行政人员及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交财务部审核。

资产管理部管理制度 篇20

一、公共财产进入固定资产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妥善使用和保管价值500元以上的贵重物品,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无故损坏或丢失的,由领用人按折旧或原价赔偿。由于工作变动、调离、退休的,必须完成公共财产的移交,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二、爱护公物,不得化公为私、私自调换。办公设备不得擅自外借。

三、严格公共财物的报废和毁损。价值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在正常使用期满不能继续使用时,使用股室书面报告分管领导审查同意,交局长签字同意后移交办公室报废处理。

四、妥善保管和维护重要办公设备。

重要办公设备应尽力维修使用。无法维修和维修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报请局领导同意按采购程序添置,实施以旧换新。

非专职人员严禁操作服务器、复印机和传真机,私自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个人负责赔偿。

五、由办公室负责造册登记电脑(台式和笔记本)、打印机、传真机、u盘、计算器等贵重办公用品。

六、因工作变动要移交贵重办公用品时,由移交人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办公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七、因工作需要领用贵重办公用品时,由办公室根据已经归档管理的登记册逐一清点并移交,履行相关交接手续。

八、启用空调时必须关窗、关门,人走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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