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三篇

学校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精选3篇)

学校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篇1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1x年春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放假休息。

二、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三、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

201x年x月x日

学校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篇2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xx年节假日安排精神,现将我校20xx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日)照常公休,5月1日(星期六)公休日调到5月3日(星期一)。

二、各系(院)、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对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去向及留校情况全面了解掌握,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稳定等工作;学校在办公楼二楼设有值班室,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假期。

四、从5月1日起执行夏季作息时间(夏季作息时间表附下),请注意时间变化。

20xx年x月x日

学校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 篇3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石政办传〔20__〕14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应急响应,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以下统称学校)停课。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石家庄市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石教〔20__〕171号)规定,落实如下要求:

全市各学校(完全寄宿制除外)临时停课,学生停止所有户外活动。停课期间,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安排自学计划,适当布置自学内容,可以安排网上学习或电话辅导。同时,要加强对学生应对重污染天气防护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既有走读,又有寄宿生的学校也要全部停课,学校应当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好在校住宿学生室内活动。学校要加强门卫、宿舍等管理,严防学生私自外出,防止停课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完全寄宿制学校可以不停课,但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取消所有室外活动,全天开放图书馆、运动馆等室内活动场所,由专人负责安排好学生日常活动,要加强对体弱、心脏病、肺病等特异体质学生的管护。

停课期间,学校教职员工正常到校,对家中无人照顾和因其他原因到校的学生、幼儿,学校要组织其在教室上自习或在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场所活动,教师要做好看护工作,但不得授课。

待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解除后,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因临时停课耽误的课程,由各学校自行调整计划安排。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值班、带班制度,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有人盯守。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学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x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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