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车辆进入通知(通用5篇)
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良好校园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校园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2月10日开始,禁止学生驾驶下列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一)各类汽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二)各类燃油助力车;
(三)超过国家限速标准(20公里/小时)和加装音响设备的电动车;
(四)私自改装、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和电动车。
二、各院、系(部)要及时向学生进行传达宣讲,做到人人皆知。并做好学生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自觉接受辅导员、宿管员和校卫队员等人员管理,不驾驶上述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三、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20xx年12月10日起,保卫处将加强门卫管理,凡是学生驾驶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各院、系(部)和学工处对学生的各类机动车辆进行清查,凡是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于20xx年12月10日前清出校园。12月11日起由保卫处联合交管部门进校予以整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校卫队人员管理,强行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二)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将其机动车扣留,给予记过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并由违反者所在系通知其家长来校将车辆领回;
(三)扰乱校园秩序、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触犯《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者承担。
学院办公室 保卫处
十一月二十七日
尊敬的各位业主朋友们:
目前正值装修高峰期,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装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物业客服中心提醒您在装修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业主装修前需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施工人员需办理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请主动配合门岗秩序的检查登记工作。
2、近段时间装修服务车辆(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在运送材料过程中出现压坏路面、小区花草、擦碰公共设施设备的事故较为频繁,为了避免公共设施等再次遭到碰损碰坏,装修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本小区,请将车辆停至东门口车辆停放处,大型运送材料、搬家车辆请提前报备通知我管理处。
3、非工作时间进货入小区,请提前一天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进入小区(晚间19点至次日7点之间)4、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请配合卸载在物业人员指定堆放区域,卸载前地面需用油布、钢板或木板做好铺垫,黄沙、水泥、石子、装修垃圾必须袋装运送,运送完请主动清理场地卫生。
5、为了控制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占用通行道路不良现象的发生,保持小区公共环境的整体美观,装修垃圾请放置每户的自家下沉庭院内并自行清走,严禁直接堆放在地下车库,破坏车库环氧树脂地面,如损坏,造价赔偿,从装修履约金中扣除。
6、请各装修户业主告诫装修人员勿乱扔东西,阳台处敲墙须做好防护,如掉下砖块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7、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美观、统一,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业主装修须严格遵守每个户型的装修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巡查监管工作。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希望全体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感谢支持!
x项目管理处
11月20日
校内各单位:
为了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营造学院优良的环境,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经研究决定,学院保卫处设立门禁系统,从11月24日起,禁止学生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望周知。
体育学院
十一月十七日
尊敬的各位业主朋友们:
目前正值装修高峰期,为了保证小区业主的正常装修及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共同营造一个温馨舒适、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我物业客服中心提醒您在装修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1、业主装修前需至物业客服中心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施工人员需办理装修出入证方可进场施工,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请主动配合门岗秩序的检查登记工作。
2、近段时间装修服务车辆(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货车等)在运送材料过程中出现压坏路面、小区花草、擦碰公共设施设备的事故较为频繁,为了避免公共设施等再次遭到碰损碰坏,装修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本小区,请将车辆停至东门口车辆停放处,大型运送材料、搬家车辆请提前报备通知我管理处。
3、非工作时间进货入小区,请提前一天告知物业服务中心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方可进入小区(晚间19点至次日7点之间)4、装修材料进入小区请配合卸载在物业人员指定堆放区域,卸载前地面需用油布、钢板或木板做好铺垫,黄沙、水泥、石子、装修垃圾必须袋装运送,运送完请主动清理场地卫生。
5、为了控制装修垃圾乱堆、乱放占用通行道路不良现象的发生,保持小区公共环境的整体美观,装修垃圾请放置每户的自家下沉庭院内并自行清走,严禁直接堆放在地下车库,破坏车库环氧树脂地面,如损坏,造价赔偿,从装修履约金中扣除。
6、请各装修户业主告诫装修人员勿乱扔东西,阳台处敲墙须做好防护,如掉下砖块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住户)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7、为了保持小区外立面的美观、统一,使您的物业保值增值,业主装修须严格遵守每个户型的装修管理规定,主动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现场的巡查监管工作。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希望全体业主积极支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感谢支持!
x项目管理处
11.20
校内各单位:
为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良好校园秩序,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按照校园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现就禁止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12月10日开始,禁止学生驾驶下列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一)各类汽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
(二)各类燃油助力车;
(三)超过国家限速标准(20公里/小时)和加装音响设备的电动车;
(四)私自改装、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和电动车。
二、各院、系(部)要及时向学生进行传达宣讲,做到人人皆知。并做好学生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院规定,自觉接受辅导员、宿管员和校卫队员等人员管理,不驾驶上述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三、有关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20xx年12月10日起,保卫处将加强门卫管理,凡是学生驾驶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
(二)各院、系(部)和学工处对学生的各类机动车辆进行清查,凡是学生的机动车辆一律于20xx年12月10日前清出校园。12月11日起由保卫处联合交管部门进校予以整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校卫队人员管理,强行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记过以下处分;
(二)对屡教不改、不服从管理的,将其机动车扣留,给予记过以上、留校察看以下处分,并由违反者所在系通知其家长来校将车辆领回;
(三)扰乱校园秩序、态度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触犯《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的,交由公安交管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或违反交通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当事者承担。
学院办公室 保卫处
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