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打架斗殴通告(通用3篇)
关于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的通告
根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部令20xx年第7号)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部令20xx年第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793.1-20xx)《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凡从事机动车维修的维修技术人员须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上岗。具体包括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
北海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20xx年6月8日
公司全体员工:
××年×月×日上午上班时间,与因打架事件,于××处协调解决的情况下,两人再次起冲突后首先动手扭打起来。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主动挑起打架事件,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对××处以××元人民币罚款。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示
××年×月×日
公司全体员工:
20xx年X月XX日中午12点左右,我公司女员工在销售过程中与X员工发生争执,并且X员工首先不理智动手打人。在这期间,我公司另一员工和X员工在操作间双方进行了二次争斗。事情处理极其不理智,犯下严重错误。这种行为:对他本人和我公司都是极度不负责任的行为和表现。已经严重违反了公司章程。现决定处理如下:
1.对杨予以开除处理决定。鉴于杨不是事件直接引起人,留公司查看3个月。并处以500元罚款。
2.对朝阳店经理: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并处以20xx元罚款。鉴于整个事件过程中没在现场,不
予开除处理。
3.对公司直接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公司内部严重警告。向公司董事会深刻检讨,并处以4000元罚款。
以上事件说明,我公司上至公司领导层,下至公司员工。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简单粗暴,没有章法,争强好胜,好勇斗狠,法律意识淡薄。如果不深刻反省,今后必然会铸成大错。给公司和个人带来深深伤害。
公司在这里再次重申:
1.任何人无论任何理由,不得打架。如果发生无论责任方在谁,通通开除。
2.如果经理在场,没有制止或参与者,予以开除。
本决定通报公司全体员工,希望我们员工能够从以上事件,痛定思痛,吸取教训,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X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