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会职责(通用3篇)
一、全面负责工会女教职工工作。主持学校女教职工委员会会议,制定女工工作计划,做好女工工作总结、交流、评比工作。
二、对女教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教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巾帼育人创新业”活动,努力提高女教职工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带领广大女教职工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建功立业。
三、参与学校有关部门涉及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利益的制定,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的贯彻实施,组织女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四、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协助行政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五期”保护工作,做好妇幼保健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组织好女教职工乳腺病和妇科病查治工作,保护女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关心女教职工生活,为女教职工做好事实事。
五、健全学校各级工会女教职工组织,定期培训女工干部,建立完善女工工作各项制度。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分工会女教职工委员会(小组)开展工作。
六、完成茂名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和学校工会布置的工作。
七、协助校主管领导分管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十一、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一、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工会工作情况。
二、做好工会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以校工会名义发出的文件、材料的审核工作五、负责来往公文、函电、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六、做好文书档案整理保管工作。
七、负责校工会印章的使用和保管。
八、负责校工会报表的统计和填报工作。
九、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协助、督促、检查三个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行使教代会的四项职权,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
三、负责工会的思想建设,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及法制教育,开展“树、创、献”、“三育人”和为人师表活动。
四、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学校行政建立联系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学校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合理化建议、科研、生产技术协作活动。做好年度先进、劳模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宣传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六、督促行政方面做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生活困难补助和病、伤、残教职工的慰问工作,关心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
七、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负责做好女教职工工作。
八、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组织各级工会干部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争当“职工之友”活动,做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管理工作以及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办好教工俱乐部,开展教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支持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科技和管理知识,开展业余文化、技术学习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文化技术水平。
十、协助学校主管领导抓好全校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