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最新8篇】

公共关系学是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社会科学,已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对个人、企业、社会乃至整个国家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里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最新8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1

[关键词]公共行政学;教学改革;甘肃农业大学

一、公共行政学的发展由来

(一)发展过程

18世纪末美国学者W.威尔逊的《行政之研究》一文的发表,标志着公共行政学的诞生。在这百余年时间里,公共行政学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过程,呈现出多范式的理论模式。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或学科,公共行政学特别是以“行政”作为研究对象的政府管理研究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

从学科起源讲,公共行政学属于“舶来品”。当前中国公共行政学整个学科体系的理论建构和研究方法,几乎完全来自于西方公共行政学成熟并且完善的理论体系和方法论系统,这是由客观历史原因所造成的。改革开放以后,直到20世纪80年代在中国各大院校才得以陆续恢复行政学专业,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经过了20多年的学科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与西方的学科建设相比,还存在很多的差距。

时至今日,相当多的中国公共行政学学者仍然将研究重点放在西方公共行政学的理论体系上,对公共行政学的中国化关注太少。“中国行政学就整个而言,还处在引进、消化和吸收阶段,在思维逻辑和理论体系上还没有完全跳出西方行政学的窠臼”。应时代的需要,中国公共行政学界迫切地需要开辟出一条行政学中国化的道路,也就是公共行政学“中国化”的问题。尤其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广泛而深远的行政改革,政府面临着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府间关系、政府生产力的提高、公共政策制定与执行、公职制度改革……,诸如此类的问题需要行政学研究者予以充分的关注和回应,也需要理论上的创新做指导。要充分研究当前中国行政管理实践中取得的各方面经验与教训,寻找蕴藏于我国社会和各个省市的普适性和特殊性,进而发现和阐释规律,研究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行政问题。

(二)课程定位及意义

公共行政学是管理学、政治学专业学生的必修课,也是核心课程,其教学目的和任务就是引导学生掌握公共行政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方法,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从事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的能力,因为应用面广,目前国内文科类的许多相关学科专业也都广泛开设了这门课程,因此,它是一门研究范围非常广泛的独特学科,在其一百余年的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四个方面的突出特征:第一,它是关于公共行政管理的系统科学,它有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特有的研究对象;第二,它是关于公共行政管理的综合科学,它有效借鉴和运用了各个时期的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第三,它是关于公共行政管理的实践科学,它从论证现实行政问题发端,并始终强调理论研究与现实行政相结合;第四,它是关于公共行政管理的创新科学,在它不同的发展阶段上,都不断有新的理论观点和研究方法问世。

甘肃农业大学人文学院目前自2001年成立以来设有文秘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汉语言文学五个本科专业,其中文秘教育、公共事业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均开设公共行政学,是此三门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在专业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公共行政学的传统教学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一)教学模式以讲述为主,形式单一

从我校现阶段公共行政学的教学形式来看,教学环节安排过于简单,教学方法单调呆板,基本以课堂讲授以主要教学形式,属于“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整个教学过程以课堂和书本为中心,过分强调授课内容的系统性、完整性。近年来学校虽然引进了多媒体教学方式,但公共行政学理论庞杂,知识体系庞大,涉及的实践问题多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需要教师对理论和社会问题有功能更深层次的理解能力,因此大多教师讲解也基本从现成的概念和原理出发进行演绎和推理,对从复杂现象中进行归纳、分析和综合就缺乏进一步深入,从而导致教学活动流于理论上的抽象说教,使学生学习起来如隔靴搔痒,不能有效地取得分析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二)实践教学水平较低

当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实践教学水平低的现象,这与当前高校产-学-研难以实现的资金和社会问题有关,也与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对理论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相对程度的忽视有关,在类似于甘肃农业大学这样的专业性较强的院校,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也会感受到被“边缘化”的气氛,学习的环境也会导致他们积极性的挫伤。我国当下的公共行政学课程案例教学实践中存在着过去的案例多、现在的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中国案例少的“三多三少”现象,影响了案例教学的实施效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难以做到深层次分析案例,仅仅停留在对事件的浅层次论述上,更缺乏对理论的运用能力。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一是当前国内高校从事公共管理教学的专业教师大多没有在公共组织从业的经历,公共组织的管理经验匮乏,再加上教学经费有限的制约和学校支持力度的有限,使其调查、收集和整理第一手资料的能力相对缺乏;二是近年来高等学校不同程度存在“重科研,轻教学”现象,相应的考评机制导致大部分教师将更多地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而不愿投入案例教学及其研究上,这种价值观的取向明显地影响了教师在教学中的积极性。此外,学生的家庭背景和性格特征等因素也影响到他们在案例教学课堂上的参与程度,有些学生即使对讨论的问题有想法也羞于表达或缺乏表达能力,这也影响了案例教学作用的发挥。

(三)内容较多、理论深,对教师的理论水平要求较高公共行政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的内容是丰富的、交叉性的、广泛的。同时,公共行政学又是一门实用性学科。公共行政学研究的均为行政实践中出现的具体的、常规的问题,否则行政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此外,行政学还对行政现实进行结果的研究,进而提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的过程,这一解决问题过程本身是要能够通过教学来演绎推理的,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又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实用性与效用性是行政学的生命力所在,是行政学存在的价值所在,而相当多的学生难以在教学中体会到这一价值,反而认为这门学科枯燥而无味,没有实用性,只是在讲政策。除此之外,公共行政学还是一门系统性学科。公共知识体系是建立在对各种行政现象与事实进行系统观察、实验、比较、分析及研究的基础上所获得的系统知识。它的知识并非是零碎的,而是具有一定科学性、完整性、统一性的理论与知识体系。因此,该学科对教师的综合理论运用能力、分析能力与知识的系统性方面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当前我国高校年龄较轻,本科教学工作大多以年纪较轻(35岁以下)的讲师来承担,缺乏浑厚的知识体系和社会阅历,甘肃农业大学承担管理课程的教师便是本校的新生力量,活力有余而深度不足,使该门课程的教学工作浅尝辄止。

(四)学生对社会时政缺乏兴趣,课堂气氛僵硬,课堂交流较少

当前学生大多是“90后”独生子女,他们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张扬自我个性,相对比较缺乏合作意识和团队忠诚感,人际关系应对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薄弱,对身边的社会问题关注较少,热情也不高。而在网络时代形成的速食文化的影响下,学生对传统的以图文阅读方式获取知识的途径表现出急躁和乏味,在社会的快节奏的生活下,追求快、新、奇的生活方式,这更加影响了课堂教学的效果。而甘肃农业大学是农科类院校,在学校的学术氛围和图书资料方面都比文科性大学和综合型大学薄弱,进而使学生的知识采纳能力降低,在课堂教学中也表现得漠不关心,缺乏动力,对课堂的竞赛活动和专题讨论都表现出一种漠视。

三、对公共行政学教学模式的创新思考

(一)丰富教学模式,提高教学水平

除了课堂讲述,应制作高水平教学课件,以素材较多的案例和图形来弥补口头讲述的不足。如今社会网络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它从各方面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高等院校的教学工作,尤其是人文社科教育尤其不能回避这种趋势,而是应该引导学生如何利用和掌握网络资源来开阔视野,了解社会。多媒体教学目前已在全国各大高校推广使用,它的多样性和丰富色彩是传统的黑板教学无法比拟的,任课教师应多方面提高计算机水平,制作优美精致、图文并茂的课件来吸引学生,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与学生通络网络互动来加深学生的参与度,如开通网络教学平台开展论坛进行专题讨论,使用各种聊天工具与学生进行沟通等。

(二)深化案例教学路径

1、教师应转变角色。教师不再是课堂的操纵者,而是案例讨论的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和仲裁者。教师要以社会热点问题为主要素材,以自己的学识和强烈的热情影响学生,以平等的姿态带学生一起进行时政的分析和研讨,实现教师、学生和案例三者的积极互动。要更加科学地把握案例教学法的内涵,积极启发学生对社会问题的思考,使它们能够自觉地去涉猎知识,关注社会,能在学习和生活中主动关注社会,从而也有助于更好地推进案例教学的开展。

2、精心选择案例,激发参与意识,优化教学过程。

选择公共行政学课程教学案例要充分考虑个案与教学内容的相关性,案例选取要紧跟时代步伐,尽可能贴近我国现实、省情和农业院校的特色,使学生感到与自身的生活休戚相关,激发其学习兴趣,从而实现既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又开阔认识和解决新问题的视野的目标。建立好案例库,对一些经典案例进行讨论,对学生进行分组讨论,以答辩形式进行,以此加重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此外,要注重案例富有启发性的总结,注重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步骤,而不仅仅是为了找问题的“解”,以避免学生“眼高手低”的常见问题。这有助于训练和提升学生触类旁通、举一反三的能力,也有助于学生的具体操作能力的提升,以实现应有教学效果。

(三)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

教师要广泛涉猎除公共行政学以外的相关学科知识,如:政治学、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具备跨学科悖论研究的能力,以提高自身的知识水平和表达能力,密切关注时政动态,能理论结合实际,毕竟教师是课堂学习的主导,良好风趣的语言能力和课堂驾驭能力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同时,提高本学科教师的学习能力,既包括学习本学科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又包括学习学生的新思想和新动态。除此之外,“教学相长”是教师教学永恒的主题,一名真正的教师应该有勇气承认自己的错误,谦虚接受学生的建议。这不仅需要教师观念的转变,更需要一种勇气。只有兼收并蓄,教师的能力才能与日俱增。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2

关键词:公共艺术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现状;需要;教育思想

中图分类号:J023 文献标识码:A

Current Situation of Public Art Education Viewed from Need Theory

GE Jie

(School of Music, Anyang Normal College, Anyang, Henan 455000)

近年来,我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①的研究开始起步,无论是期刊论文还是学位论文,都有了一定的进展,为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综观15年来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成果,相对于“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教育”、“美育”来说,通过在万方数据库的知识脉络检索和比较分析(见图1),显示出我国的公共艺术教育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通过对2009年底前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404篇期刊论文和128篇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以及期刊论文影响力的统计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公共艺术教育以现状描述、经验总结为主的现状与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的“需要”密切相关。

一、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现状

笔者通过2009年底之前对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的统计分析,得出目前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内容与范围主要有17个主题项,即“课程、现状与对策、功能、教学、改革、艺术教育体系、师资、国外艺术教育、特征、教育价值、经验总结、艺术团建设、教育模式、教育理念、教材、音乐教育史和其他”等。

从归纳出的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17个主题项中可以看出,其内容与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基本覆盖了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领域。其中的“课程、教学、现状与对策、功能”等四个方面所占比例较大,属于目前研究的热点。公共艺术教育的“艺术教育体系”、“师资”、“特征”、“教育价值”、“经验总结”、“艺术团建设”、“音乐教育史”和“其他”等方面的论文研究也已开始起步,在此笔者将之归类为研究的非热点。为了解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现状,笔者通过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热点进行分析。

1.课程

自《全国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实施以来,许多普通高校相继开设了部分公共艺术课程,但“因学校而异、因学生而异,缺乏学体系、教材和评价标准,公共艺术课程开设缺乏全局性。”②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对于课程方面的研究在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中的比例分别占到26.24%和26.56%,分别位居第一和第二位。对于课程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课程现状与对策、课程的作用、课程设置、课程体系、课程管理、课程模式、课程改革以及等方面的探讨,学位论文中对于公共音乐教育课程的探讨比例较高。

关于公共艺术教育课程现状与对策的研究,主要是通过分析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来提出相应的对策或建议。

在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学位论文中,关于课程的研究主要是从具体的课程和课程内容来研究。这些研究主要是探讨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内容,即哪些艺术课程可以进入公共艺术教育,并对其价值及其可行性进行了较为细致的研究。

2.教学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实际上课程与教学是密不可分的,本文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的课程研究与教学研究的分类是建立在研究的具体情况之下的。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课程与教学混杂在一起的研究,为研究方便,笔者只能根据其侧重面对其进行区分。对于教学方面的研究在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中的比例分别占到12.13%和27.34%,分别位居第二和第一位。对于教学方面的研究主要是对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探讨。

关于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如甄巍的《多媒体教学法在高师院校艺术鉴赏课中的运用》,主要阐述了多媒体技术在艺术鉴赏课中的运用;张静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音乐欣赏课教学方法的探究》,提出了音乐欣赏课中“以‘兴趣’为主线的教学方法”、“以学生‘参与’为主体的教学方法”、“以‘电教媒体’为手段的教学方法”、“以‘户外课堂教学’为深化素质教育的教学方法”;张思镜的《高校公共艺术课音乐审美教育教法探索》提出了音乐审美感知教学与音乐审美情感体验教学两种施教方法。关于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李琳的《探究高校公共音乐课程教学的意义及改革方向》认为,对高校开设的公共音乐课程教学标准进行规范很有必要,需要从观念和方法两主面入手。唐圣菊的《高等农林院校公共艺术教学改革探讨》提出了农林院校公共艺术教学改革的思路:创新课程设置、刷新教学方法、整合教学资源、改革评价体系。彭渊的《浅谈普通高校舞蹈教学改革》“以舞蹈选修课教学和舞蹈团队培养两方面为切入点,以多元舞蹈文化的学习和多元舞蹈活动的参与为特色,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两方面入手进行教学改革,力图探寻一条适合普及型大学舞蹈教育发展的新模式”张丽波、崔全顺的《构建高师生态式公共艺术欣赏教学模式初探》对教学改革提出了“生态式教学模式”,即从过去各学科的无限分裂走向新的融合,使各学科之间形成一种生态关系。

关于公共艺术教育教学的内容研究,黄小明的《浅谈高校艺术教育教学》中提出艺术教育教学诸因素的整合。

3.现状与对策

我国的艺术教育因受到国家重视而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从某种意义上讲,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对艺术教育的重视关系到“新世纪我国知识型创新人才”的培养。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在普通高校,艺术教育正处于一个“蒸蒸日上”和“理还乱”的双重时期。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方面的研究,在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中的比例分别占到22.03%和16.41%。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的研究,研究者主要是对目前的公共艺术教育现象的描述,代表性的研究如:刘张飞的《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异化现象及其回归路径》,曹思淼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樊中红的《普通高校艺术教育的现状与对策研究》,白朝晖的《高等院校公共艺术教育刍议》,马建华、高曼曼《高校艺术教育存在的问题及策略分析》,周小海《关于普通高校实施艺术教育的思考》认为,当前普通高校在实施艺术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领导不重视,置艺术教育于附属地位;艺术教育经费不足,教学资源匮乏;艺术教育师资“量少质差”;艺术课程建设和科研工作滞后;管理薄弱,机构不健全。解决上述问题转变观念是前提,提高素质是关键,构建课程结构、教育环境是条件,健全机构、提高管理水平是保障。

4.功能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功能方面的研究,在期刊论文和学位论文中的比例分别占到20.05%和6.25%,分别位居第三位和第四位。关于公共艺术教育功能的研究主要是从四个方面来研究的。

(1)公共艺术教育对大学生素质拓展的作用

关于公共艺术教育对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功能研究中,普遍的观点是“艺术教育和素质教育有着共同的培养方向,就是使受教育者成为素质全面发展的人。艺术教育为实现素质教育的总体目标提供了生动的教育手段和教育内容,成为受教育者最易接受的、最有活力的一种教育形式”。③

(2)公共艺术教育对构建和谐校园文化的作用

黄丽娜和余育新在《试论公共艺术教育对构建和谐校园文化的作用》中,根据和谐校园文化的人文性、多样性、融合性、创新性、传承性特点指出,“公共艺术教育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人文指导”、“公共艺术教育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艺术内容”、“公共艺术教育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审美指导”、“公共艺术教育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创新源泉”。

(3)公共艺术教育的德育功能

孔宪峰和周秀红的《公共艺术教育促进德育的理论回归》从理论层面上通过挖掘艺术与艺术教育的本体价值,指出艺术教育发挥德育效应的理论建构涵盖着从“审美”到“立美”的转化、“立美”到“立德”的统一、“立德”到“立人”的升华这三个重要环节。李林和许媛媛的《美育与德育兼重――略论高校公共音乐课的功能内涵》同样指出:“高校公共音乐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音乐艺术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美育为核心,在音乐教育中进行德育渗透,从而达到育人的目的,使其功能内涵得以充分显现。”

由此可以看出,艺术教育的德育功能观念由来已久,公共艺术教育的德育功能观念在人们心目中还是根深蒂固的,在公共艺术教育研究中还是占有相当的比例。

(4)公共艺术教育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

薛芳的《浅析公共艺术教育在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中的作用》认为:创新是时代的主题。艺术教育以其特有的属性,在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方面是有所作为的。艺术教育能够培养人的直观洞察力、想象力、创造力,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创新教育。贾昕东的《大学生艺术素养和创新能力》指出:“创新能力的形成和发展是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非智力因素是创新能力形成和发展的动力系统,艺术素养属于非智力因素并贯穿于大学生创新活动的全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康尔《论公共艺术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提出,“公共艺术教育,有助于唤醒创新意识,有助于牧养创新精神”、“公共艺术教育,又呼吁开发创新潜力,有助于训练创新思维”、“公共艺术教育,有助于认知创新规律,有助于借鉴创新方法”。

从以上对公共艺术教育热点问题的研究现状,反映出目前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尚处于现象描述、经验总结的浅层次阶段,对于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效果不是特别明显。

二、从需要理论看公共艺术教育的研究现状

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的目的,是为教育实践服务的,即为公共艺术教育的课程、教学等提供理论依据。但是目前研究大都停留在浅层次的现状描述、经验总结等方面,研究深度显然不够。以行为心理学的视角审视这些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这些研究者研究行为的发生与表现,“与人类的各种行为一样,都具有一定的动机与目的,都由其背后的、内在的、体现在研究主体生理与心理方面的动力所启动和驱使。”④这种启动和驱使是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行为发生与表现的原驱动力,在研究主体心理意识中的反映即是他们的研究需要。“需要引起动机,动机支配行为,行为的方向则是寻求目标以满足需要。”⑤人的行为模式清楚地表明,人的行为是由需要引起的,需要产生动机,动机引发行为,而行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需要。对公共艺术教育研究现状的研究,不应忽视研究主体研究行为的起点――“需要”这一重要环节。

所谓“需要”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感到某种欠缺而力求获得满足的一种内心状态。人是生命有机体,又是社会的成员。人为了维持生命和延续种族,对饮食、穿用、居住、安全、婚育等都有需求;为了推动社会的发展,对生产劳动、人际交往、价值实现等同样有所需求。这些客观需求在人的意识中就成为人的需要。简单地说,需要就是人对某种目标的渴求或欲望。需要能够推动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积极的活动。需要被人体会得越强烈,所引起的活动就越有力、有效。“人类有多种多样的需要,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历史阶段的人也有不同的需要。”总结人的一切需要,就其发展过程来看,可以分为自然性需要和社会性需要。自然性需要也称生理性需要,是指为了延续与发展生命所必须的客观需要,即对衣、食、住、行、性、安全等方面的需要。社会性需要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逐渐产生的,如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的需要。社会性需要是人社会化的产物,是人类独有的,与动物需要有本质的区别。⑥

人的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人的需要是有所侧重的,而且人的需要也是不断转换的。针对通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的需要,可以概括为生存需要和学术需要两大类。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的生存需要区别于通常意义上的诸如“生理”、“安全”等需要,在此特指以获取现实功利为目标的物质性需要,既包括学者维持与其地位相称的基本生活条件、学术资源的需要,也包括攫取名利的需求。⑦学术需要是指研究者以追求知识为目标的学术自身的求真本意的需要。也就是说,研究者从事学术研究的最主要、最直接目标是塑造高质量的学术成果,即所谓“学术精品”。“学术的本性是排除任何现实性功利追求的。学术的生命力在于对知识、智慧、真理的追求,它是一种知性的召唤、道德的践行。”⑧

公共艺术教育的学术研究本身并不排斥对功利性的追求。但是在普通高校中现行的科研奖励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等的功利主义倾向,使得研究者在利益驱动下的生存需要取代了真理驱动下的学术需要。现行的科研管理制度“把量的标准置于其他价值认定标准之上,把质的高下简单约化为量的多少”。“当这种量本位标准被‘锁定’时,量的追求就演变为学者们的‘生存本能’,以知识追求为本性的需要就让渡于以现实利益的获取为目标的‘生存物质需要’。”⑨因此,也可以说,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的需要是与现行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职称评定制度直接相关的。正是这些制度性的要求使得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的需要从以追求知识为目标的学术自身的求真本意的“学术需要”转向了以获取现实功利为目标的“生存需要”,最终导致“学术失范行为失控”。

15年来,公共艺术教育研究层次处于现状描述和经验总结为主的状态,这与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功利化主导型”的研究需要密切相关,即研究者个体行为功利化的主要动机源于以获取现实利益为目标的生存需要。个体“生存需要”实现程度成为研究者自我实现的首要途径和标志,知识追求愈来愈屈从于现实的物质利益攫取,形成功利追求泛滥的场域。深陷于功利场域的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们,在生存需要和学术需要之间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一方面,作为现实的职业劳动者,他必须使自己或自己生产的知识得到市场的价值认定,否则他无法生存;另一方面,作为知识的创造者,他又必须遵从学术需要,从知识本性出发,完成学者的自我实现。”⑩当前场域下,对于一名理性而现实的公共艺术教育研究者来说,“前者的实现具有迫切性、时效性,而后者具有长期性、间接性”,因此,理性的选择往往是“学术主导型”。但是,一旦公共艺术教育研究完全陷入“以量代质”的恶性循环时,“功利性的生存需要就成为不可避免的选择,最终会导致全局性的结构性失控。”B11(责任编辑:帅慧芳)

① 文中的“公共艺术教育”是指“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为行文起见,简称“公共艺术教育”。

② 宋晔、隋欣《谈普通高校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建设的新思路》,《艺术研究》,2008年第4期。

③ 谭东风《试论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延安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④ 黄大同《简论贝多芬的创作“需要”》,《艺术百家》,2005年第5期,第163-166页。

⑤ 同上。

⑥ 屠文淑《社会心理学理论与应用》,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8页。

⑦ 刘大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评价体系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16页。

⑧ 同上,第136页。

⑨ 同上,第216页。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3

[关键词]公共行政学;教学对象;教师素质

一、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特点及其发展

(一)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特点

公共行政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来进行研究,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到目前为止,这门学科还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之中。作为一门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的系统科学,公共行政学科特点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公共行政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它的内容是丰富的、交叉性的、广泛的。行政学的发展史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行政学的综合性特征。综合性是行政学最大的学科优势和特点之一。

第二,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实用性学科。这种实用性表现为两个方面:首先,政府的行政管理活动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过程,行政学研究的均为行政实践中出现的具体的、常规的问题,否则行政学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其次,行政学是对行政现实进行研究的结果,是提出具体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的过程,这一解决问题过程本身是客观的,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又必须在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应用。实用性与效用性是行政学的生命力所在,是行政学存在的价值所在。

第三,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工具性学科。它是在复杂的行政现象与现实问题中来探求、寻找共通的、具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条理和法则,并依据这些条理与法则去对行政活动实践加以规范的学科。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关于方法的、工具的知识体系的学科。

第四,公共行政学是一门系统性学科。公共行政学本身的知识体系是建立在对各种行政现象与事实进行系统观察、实验、比较、分析及研究的基础上所获得的系统知识。它的知识并非是支离破碎的,而是具有一定科学性、完整性、统一性的理论与知识体系。

第五,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发展性的、动态的、进步的、不断创新的学科。国家行政活动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它必定要随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与此相一致,研究国家行政现象的公共学也必然要随之不断地发展和更新。正因为如此,行政学才会历久不衰,充满活力与生机,并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政府和相关学科所重视。

(二)公共行政学的发展

随着时间的推进,社会中新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出现,这些因素无不影响着公共行政学的发展。

1.企业家政府理论的兴起。企业家政府理论是伴随着西方传统政府官僚体制的危机而出现的,它不仅对政府的本质及其存在的必要性作出了新的回答,还对企业家政府的本质与特征作了简洁而形象的刻画。该理论认为,政府是我们用来作出公共决策的一种机制,是我们解决共同问题的方式的载体,对于一切文明社会来说,政府都必不可少。遗憾的是,政府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它并没有像人们所期望的那样有效运作。然而,问题不在于政府中工作的人,而在于工作的体制,正如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言,政府中的大多数公务员是负责的、有才能的、立志献身的人,只是受制于陈旧体制的桎梏,创造性得不到发挥,精力遭到浪费。我们相信这些制度可以改变,释放出政府公务员身上巨大的能量,提高他们为公众服务的能力。

2.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提出。所谓新公共服务,它指的是关于公共行政在以公民为中心的治理系统中所扮演的角色的一套理念。作为一种全新的现代公共行政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行政已经经历了一场革命。目前,与其说公共行政官员正集中于控制官僚机构和提供服务,倒不如说他们更加关注“掌舵”而不是“划桨”,即他们更加关注成为一个倾向于日益私有化的新政府的企业家。但是,在他们忙于“掌舵”的时候,他们是否忘记了是谁拥有这艘船呢?在新公共服务理论家看来,公共行政官员在其管理公共组织和执行公共政策时应该集中于承担为公民服务和向公民放权的职责。他们的工作重点既不应该是为政府航船“掌舵”,也不应该是为其“划桨”,而应该是建立一些明显具有完善整合力和回应力的公共机构。

二、公共行政学教学对象的新变化

公共行政学进入我国的高校教育已经有20多年的时间了,在这期间,它的教学对象也有了新的变化。如今接受高校教育的大多是“90后”的学生,这和最初“80后”学生有了很大的不同,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个性独立自信,但过于以自我为中心

“90后”的孩子大多都是独生子女,生活条件相比“80后”更加好了。但是,他们过于以自我为中心,更加张扬自我个性,相对比较缺乏合作意识和团队忠诚感,人际关系应对力和心理承受力相对薄弱。虽然“90后”渴望思想上的独立,但不少学生在生活上对家长依然有较强的依赖性。

(二)关注社会主流思想,但价值观更务实

由于身处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大环境,信息的逐步开放和透明化,使得“90后”大学生对社会的认知比他们的前辈更加丰富和趋于理性化。他们关心国家前途和命运,关注社会现实问题的解决。“90后”在学习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这个领域很积极,在这些方面的领悟非常快。市场竞争的压力和利益关系的复杂多变,让他们更加务实,很早就明白应该把价值取向关注于具体的事情,而不是关注抽象的哲学。他们认为社会是在要求他们成为更加务实的人,而不是像“80后”一些年轻人那样乐于过多的坐而论道。

(三)网络时代形成的速食文化

速食文化,原本是指那些快餐文化,就是指那种很快而无营养的快速食品。现在引申为,在社会的快节奏的生活下,都市人追求快、新、奇的生活方式。

由于网络普及和教育民主程度的提高,传统的教育模式和学习模式发生改变,“90后”大学生获取信息更加快捷,知识更加丰富,对自己的人生表现出的信心和理性远超过他们的前辈,在某些方面比老师知道得多。现在的“90后”一代在知识结构上的复杂和多样性远远超越了以前。信息量的极大丰富和创造力的提高,使得他们渴望成熟独立,希望能跟老师进行平等的交流,而不是被动接受单向的知识和观念灌输。网络时代是“90后”大学生的生存环境特征。因特网的便捷和低成本,使得“90后”迅速掌握了利用网络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本领,接受信息的渠道方式趋向多元化,因此扩大了知识面,开阔了视野,心智发展超前。他们的大脑在接受互联网上大量新奇的信息以后,这种强烈的刺激反而会使他们内心更加空虚。信息通过音像、图文和其他网络语言,在网络上的多样化展现,符合他们快节奏的生活方式,符合追求个性、强调效率、注重时尚的心理特征。而读书则通过印刷媒体阅读文字,理解内容,内馈为自己的感受,则是一种深层的生活方式。而且,网络使人的虚拟沟通能力远远超过实际沟通能力,容易形成一种在网络中的虚拟人格,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与他人的交往。

我国高校教育思想和行为上的变化,一方面表现为他们对信息和知识有了新的需求层面;另一方面表现为他们对高校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共行政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科,所以作为公共行政学的授课教师,既要紧跟学科发展的步伐,又要满足授课对象的新的需求,这些就对授课教师的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公共行政学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

传统时期,高校专业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素质、身心素质、业务素质、创新素质、综合素质,等等。爱因斯坦就曾说过:“仅用专业知识教育人是不够的,他们可以成为一个有用的工具但是不可能成为和谐发展的人”。进入21世纪以后,公共行政学科新的发展和高校大学生思想的变化,都对承担公共行政学的高校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具备跨学科悖论研究的能力,真正实现公共行政学的综合性特征

跨学科悖论就是指在某一背景知识条件下同一学科的不同研究领域或不同学科之间出现的悖论。公共行政学的学科特征中包括综合性的特征,这也就意味着这门学科在研究中或者现实中都会涉及到很多其他的学科,如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可是,随着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跨学科研究也面临着悖论的困扰,以致不同学科之间难以进行充分的交流。跨学科方法的出现,打破了科学传统的统一体系,动摇了以分化为主导的科学体系,但同时又在推进新的分化。实际上,这种跨学科悖论的发现,不仅向人们提出了跨学科研究何以可能的问题。而且也拓展了悖论研究的视野。作为新时期的公共行政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会面临这种问题,这就需要教师清理悖论中的逻辑矛盾,由此抓住悖论中提出的根本性问题,使科学理论逐步走向精确化、严密化和系统化。这也是推进学科理论创新的重要方法。

(二)提高公共行政学教师的学习能力,既包括学习学科的新发展和新变化,又包括学习教学对象的新思想超级秘书网

公共行政学是一门发展性的学科,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科有了新的变化。直到目前,公共行政学仍然处于不断完善之中。既然学科在不断变化和发展,作为授课教师就需要不断了解和学习这些新的信息和知识,及时把握学科发展的趋势和发展方向。只有授课教师掌握了这些知识,才能够不断推进公共行政学的研究,并实现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让教学对象掌握最新的信息。

另外,当代教师一种新的素质和能力还应体现为向教学对象的学习。这不仅需要教师观念的转变,更需要一种勇气。古人有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者也。这是古人对老师的一种概括和解释。但同时还有一句古语: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结合这两句话,作为新时期的教师既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也要善于学习和吸收他人的智慧。作为公共行政学的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要让学生参与到学科的研究和讨论中,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集思广益。教师要把教学模式从单向教学变为双向教学,把教学观念从单纯的“教与学”转变为“以学促教,教学相通,共同学习”。

(三)了解教学对象的需求,掌握目的性教学的能力

我国高校教育中,“90后”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想更好地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首先要了解他们的需求。“90后”最大的一个特征就是价值观的务实性,他们更关注知识的社会价值而不是它的理论价值。他们最常说的就是,“这门学科对我有什么用处”,这种强烈的功利欲望与学术的理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为公共行政学教师,可以通过改变教学方式来引导学生达到教学的目标。针对教学对象务实性的特征,公共行政学教师可以实行目的性教学。所谓的目的性教学即是根据学生的需求,总结出他们的学习目的,从而将教学内容设计成围绕学习目的而展开的教学方式,在完成教学内容的同时实现教学对象的学习目的,从而达到双赢的一种教学。这种目的性教学最适合这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科,能让教学对象掌握解决实践问题的方法,又能满足教学对象对理论的需求,更能实现教师教学效果的改善,是一种一举多得的做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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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丁煌。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理论的新发展[J].公共新政,2006,(3).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4

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学者们开始自觉地对公共管理研究的方法论进行反思,先后经历了三波反思和争论。第一波以西蒙(Herbert Simon)为代表的实证主义和以德怀特·沃尔多(Dwight Wal-do)为代表的规范主义之间的争论为焦点。两者就公共管理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等方面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论。这场争论,加之学者们对公共行政的学术地位、研究范围、主题等方面认识的分歧,引发了公共行政学的“身份危机”和“思想危机”。第二波以批判主义和实证主义之间的争论为焦点。1979年罗伯特·丹哈特(Robert Denhardt)针对西蒙的理性实证方法,将批判方法论引入公共组织的研究中,引发了实证方法论和后实证方法论之间的争论。第三波以倡导方法论的整合为主要特征。1986年杰·怀特(Jay White)提出后经验论哲学用以整合公共管理研究的实证、诠释与批判三种取向。斯托林斯(R.A.Stallings)则认为成功的研究应该整合经验主义传统的量化研究与现象学传统的质性研究。中国台湾学者江明修、颜良恭等人则使用科学哲学的“范式”理论探讨了公共管理的多元方法论及其整合问题。

上述争论使得公共管理研究似乎走向了繁荣,但在公共管理方法论的争论中,学者们辩论的主线是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规范、诠释和批判)的对立和融合:实证主义者将公共管理现象看做是“自然的”,非实证主义者将公共管理现象看做是“人文的”。事实上,公共管理并非单纯的“自然”存在,亦非单纯的“人文”存在,而是介于自然和人文之间的“人工物”。虽然将公共管理作为“人工物”的思想从公共管理学诞生之初就得到了很好的体现,这一思想亦在西蒙那里得到了较为系统的论证,西蒙认为:“人工物具有以下特征:人工物是经由人综合而成的(虽然并不总是、或通常不是周密计划的产物)。人工物可以模仿自然物的外表而不具备被模仿自然物的某一方面或许多方面的本质特征。人工物可以通过功能、目标、适应性三方面来表征。在讨论人工物,尤其是设计人工物时,人们经常不仅着眼于描述性,也着眼于规范性。”但是在公共管理学的方法论的论争史上,人们一直陷于“自然”和“人文”的对立,没有在公共管理作为“人工物”的基础上,形成清晰而完整的公共管理技术设计研究范式。基于这一考虑,本文旨在解释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缺位”的原因,阐明该范式的方法论基础,说明该范式的基本议题,厘清其基本逻辑。

大部分的公共管理研究(包括学术、咨询和实务问题的解决三种形态)本质是在进行技术设计活动,即为了实现既定目标,以科学原理为基础,通过政策、制度、体制、机制和治理工具的设计,实现特定的目标,解决公共管理的实践问题。凡是寻求合理手段实现特定目标的思想、程序、知识和技艺都属于技术的范畴。“设计”则是产生技术知识的核心环节。正如西蒙所言:“关于自然事物的知识的教授是科学学科的任务:自然事物的存在状态怎样,它们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关于人工物的知识的教授是工程学院的任务:如何制造具备人们想望性质的人工物,如何设计。工程师并不是唯一的专业设计师。凡是以将现存情形改变成想望情形为目标而构想行动方案的人都在搞设计。生产物质性人工物的智力活动与为病人开药方或为公司制订新销售计划或为国家制订社会福利政策等这些智力活动并无根本不同。如此解释的设计是所有专业训练的核心,是将专业(Profession)与科学区分开的主要标志。工程学院像建筑学院、商学院、教育学院、法学院、医学院一样,主要关心设计过程。”

1968年托马斯·库恩(Thomas S.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范式”的概念。英国学者玛格丽特·玛斯特曼(Margaret Masterman)对库恩的范式作了系统的考察,他将库恩使用的21种不同含义的范式进行了概括,总结了范式的三重含义。一是作为一种信念、一种形而上学思辨,它是哲学范式或元范式;二是作为一种科学习惯、一种学术传统、一个具体的科学成就,它是社会学范式;三是作为一种依靠本身成功示范的工具、一个解疑难的方法、一个用来类比的图像,它是人工范式或构造范式。在库恩看来,范式不是客观世界的知识,是科学共同体用来解决科学研究中的各种难题的工具。“范式”是一个比“理论”和“理论框架”含义更复杂、广泛和多样的概念,范式除了理论框架的含义外,还包括科学共同体的信仰、解题规则、实验手段、成功的示例等含义。

本文所说的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意指:将公共管理活动看做“人工物”的构造活动,并据此形成的公共管理研究方法论、学术传统和解题(研究)逻辑。换言之,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是哲学和方法论基础(哲学范式)、学术传统和主要议题(社会学范式)、开展研究的基本逻辑(构造范式)三个层面的统一。

二、公共管理研究中技术设计范式的缺位及其原因

公共管理研究中实证主义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学者们对西蒙和沃尔多争论多维性的忽略,以及对规范研究两项任务的混淆是公共管理研究中技术设计范式缺位的重要原因。

(一)实证主义的主导地位

受近代科学和实证主义思想的影响,威尔逊、达尔、西蒙等公共管理学的奠基者们努力使公共管理学成为一门“科学”,使其能成为知识殿堂中的体面一员。与这种科学主义的思潮相一致,主流的学术期刊惯于 使 用 实 证 主 义 的 方 法 论 标 准 对 公 共 管 理 研 究 成 果 进 行 评 估 和 反 思。比 如H.E.McCurdy& Robert E.Cleary、John D.White、J.L.Perry&K.L.Kraeme、D.J.Houston&S.M.Delevan、Robert E.Cleary、孙同文、江明修、詹中原、吴颖年等人曾使用过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标准对公共管理博士论文和期刊论文的主题、研究方法、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过评估研究。总体而言,使用实证主义标准对公共管理研究质量进行评价的结果是悲观的。对此,我们要问:到底是公共管理研究的问题,还是评价标准的问题?事实上,实证主义的学术规范,只适合对部分公共管理研究成果进行评价,还有大量的研究成果并不能纳入实证主义研究的方法论框架。特别是将公共管理看做“人工物”而展开的公共管理技术设计研究的成果不仅无法纳入实证主义的方法论框架,而且这种技术设计研究尚缺乏一个合理、适宜和有效的知识生产标准和规范。换言之,仅仅使用实证主义的单一标准评价公共管理研究成果,难免得出大多数公共管理研究成果不符合规范、质量低下的结论。公共管理技术设计方法论标准“缺位”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对西蒙和沃尔多争论多维性的忽略

在试图将公共管理科学化信念的驱使下,早期的公共管理研究者以寻求管理的普遍原则作为最终的目标,并建立了公共管理学的知识体系。那么这种普遍原则到底是经验规律的普遍原则,还是价值规范的普遍原则,抑或是人际沟通的共识?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清晰的说明。这种定位的模糊性,也体现在西蒙和达尔、沃尔多等人关于公共管理学学科和方法论的多维争论中

沃尔多和西蒙的争论是多维度的,但后来的学者将两者的分歧聚焦在事实和价值的区别,强调实证主义和规范主义(人文主义)的二元对立,忽视了西蒙和沃尔多争论中关于“纯粹科学”和“人工科学”的分野,忽略了在人工科学这一框架内,建构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方法论框架。

(三)对规范研究两项任务的混淆

一般而言,社会科学(如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的规范研究有两项基本的任务:一是形成应然命题,确立什么是“好”,什么是“善”,我们生活的“意义”、“价值”是什么;二是如何以优化的方式实现已经确立的价值前提。其中第二项任务既不属于“价值和规范”的范畴,也不属于“科学和实证”的范畴,而是在既定约束条件下,根据设定目标寻求优化方案的“人工科学”或者“技术设计”的范畴,其所使用的方法论是技术设计的方法论框架。换言之,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规范”并不等于“规范研究”。确立“规范”仅仅是规范研究的一个方面,规范研究的另一项任务是技术设计。

总之,学者们一方面将西蒙和沃尔多的争论归结为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对立,另一方面忽视了规范研究的第二项任务,而聚焦于规范命题的形成、诠释和确立。与此相关,关于规范研究的技术设计在公共管理学中长期被忽视,没有得到充分的阐释和发展。三、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的方法论基础从哲学和方法论的层面看,知识类型学是公共管理研究技术设计范式的认识论基础和知识前提,设计科学和技术哲学则为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奠定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一)知识类型学

知识分类问题一直是人类思想史和哲学史探讨的主题之一。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将知识分为理论的科学、实践的科学和创造的科学三类。休谟将知识划分为实然领域的知识和应然领域的知识。康德则根据人类理性的限度和特征,将知识划分为求“真”、求“善”和求“美”的知识。当代的学者们根据不同的标准,亦形成了不同知识类型的划分,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哈贝马斯(JürgenHabermas)在《认识与旨趣》一书中通过对哲学和方法论的反思性批判,继承、发扬并整合了康德、黑格尔、马克思、皮尔士(Charles Peirce)、狄尔泰(Wilhelm Dilthey)、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等众多方法论流派的知识分类思想,提出了将认知旨趣、知识类型和方法论有机结合起来的知识类型学思想。哈贝马斯认为“旨趣”是认识活动的构成部分,任何认知活动都以认知的旨趣为前提。认知的旨趣包括三大类别:技术的认识旨趣、实践的认识旨趣和解放的认识旨趣。三种不同的旨趣形成三种不同的知识类型即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批判理论,每种知识类型的方法论框架也不同。

在哈贝马斯知识类型学思想的基础上,本文将公共管理知识分为技术控制旨趣的公共管理知识、理解和诠释旨趣的公共管理知识、批判和反思旨趣的公共管理知识。其中技术控制旨趣的公共管理知识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科学发现类知识、技术设计类知识和评估类知识。科学发现类知识旨在发现公共管理规律,为公共管理实践的预测和决策提供支撑。评估类知识使用特定的标准、尺度和规范,评价、衡量和测量心理、行为、事件等公共管理现实的状况,是进一步探索和发现公共管理现象中存在规律的前提基础。理解和诠释类知识回答文化、价值和精神领域的“应该怎么样”的价值问题,与人的目的、自由和人与人之间的共识和规则紧密相关。如果说技术控制旨趣的知识以工具理性为基础,那么理解和诠释旨趣的知识则以价值理性、主体间理性为基础。康德、黑格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哈贝马斯等人则建立了批判主义的知识传统、理论和方法,批判类知识的认知兴趣源自人们追求思想和权利解放的兴趣,基本方法是自我反思的方法,“自我反思能把主体从依附于对象化的力量中解放出来。自我反思是由解放的认识旨趣决定的”。技术控制的研究旨趣除形成科学发现类知识和评估类知识外,还形成技术设计类知识。此处的“技术”是广义的:凡是寻求合理手段实现特定目标的思想、程序、知识和技艺都属于技术的范畴。技术过程包括技术设计、制造、使用和评价过程。“设计”是产生技术知识的核心环节,故称作技术设计类知识。上述五种类型的知识形态分别与公共管理的研究旨趣、问题类型和方法论框架相对应

公共管理知识类型学的划分,为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确立了适当的位置。与此同时,设计科学的兴起,为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提供了丰富的理论借鉴和经验参考。

(二)设计科学

设计科学是对人工系统的研究,目标是使用科学的方法分析技术系统(产品和程序)、技术系统与环境(人、自然、其他系统)的关系以及设计技术系统的程序。与自然科学相比,自然科学不涉及直接的实践应用,而设计科学是理解技术世界的桥梁。设计科学、设计方法论、设计理论、科学的设计和设计的科学是技术设计知识的不同指称,这些术语的含义相互交叠,并不存在截然的区分。总之,设计科学作为对设计现象、设计方法、设计实践等方面的系统探讨,本质在于揭示不同于“自然物”和“人文精神”存在的“人工物”的存在形态和建构规律。

对设计和设计过程的研究有悠久的历史,起源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实践。20世纪60年代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工业设计理论、系统工程、现代决策理论等新兴学科的影响下,人们开始冲破传统学科间的专业壁垒。1969年,赫伯特·西蒙出版了《人工科学》一书,阐明了人工科学和设计科学的对象、目的意义、设计的逻辑、设计的形态、设计的表现等设计理论的基本议题。西蒙对自然科学和人工科学做出了区分之后,设计科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跨学科性、交叉性和综合性的学科领域。目前设计科学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工业设计、管理信息系统设计、电子政务设计、公共服务供给设计、城市规划设计、智能组织设计等众多领域。

设计科学在管理学界亦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明茨伯格(Henry Mintzberg)、武夷山、仇向洋、陈良华和张昉、凌峰和刘建一、Joan E.Van Aken等学者指出了以解释性科学为主导范式的管理学的困境,阐明了管理学兼具有解释科学和设计科学的属性,倡议将设计科学与形式科学和解释型科学相并列,倡导基于设计科学的管理研究范式。总之,设计科学的研究为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提供了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三)技术哲学

技术哲学包括两重含义:一是关于技术的哲学,研究技术对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影响,这是技术哲学早期的研究重点,又被称为技术的人文哲学;二是技术的哲学,从哲学的高度,使用哲学语言对技术本身进行反思、提炼和描述,又被称为工程师的技术哲学。

1877年技术哲学家恩斯特·卡普(Ernst Kapp)的《技术哲学纲要》的出版标志着技术哲学的诞生。1978年美国建立“哲学与技术学会”并创办《哲学与技术研究》,第16届世界哲学大会对技术哲学进行了确认,标志着技术哲学的建设制度化。技术哲学的发展还伴随着技术这一概念所指称范围的不断扩大,从狭义技术哲学研究逐步扩展为广义技术哲学研究。狭义的技术主要指人们为了实现特定目的在设计、制造和使用人工物的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程序、规则、设备、系统、方法等。广义的技术概念的载体则从“人工物”扩展到了社会领域,技术哲学成为涉及人工物制造、社会制度设计、组织设计、政策设计在内的广泛的概念,并延伸出社会技术哲学或社会工程哲学这样的新技术哲学。

技术哲学从哲学高度对技术进行反思和总结。技术集成了四种事物的属性:一是作为客观存在的物体;二是知识;三是技术活动,包括技术操作程序和设计;四是作为目的、知识、行动和意志的技术。围绕技术的四项本质属性进行哲学探讨是技术哲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其中技术活动的研究是技术哲学的核心问题。技术哲学为公共管理技术设计范式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

四、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的议题和流派

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范式将公共管理看做是人工物的建构过程,公共管理研究是一个问题的求解过程,并将问题界定为“价值和现状之间不一致的状态”。在公共管理技术设计范式下工作的学者们形成了公共管理研究的技术设计学派,该学派运用设计哲学、设计科学、一般设计方法,借鉴其他专业领域的设计知识,结合公共管理领域的特征,通过战略与政策设计、组织设计、制度设计、机制设计、技术手段设计等活动,实现公共管理的价值和目标。

1989年享格让(R.F.Shangraw Jr.)、迈克尔·扣(Michael M.Crow)和萨姆·奥威尔曼(E.Sam Overman)提出作为设计科学的公共管理包括以下领域:(1)政治理论;(2)规范政治理论;(3)微观经济理论;(4)宏观经济理论;(5)组织行为;(6)组织发展;(7)组织和管理理论;(8)决策理论;(9)设计科学系统;(10)政策分析和定性定量工具;(11)宏观工程系统;(12)规划评估;(13)宪法;(14)公共行政的历史和哲学;(15)公共制度和机制的高端设计;(16)公共选择理论;(17)实质政策分析和设计;(18)公共行政和工具设计。可见,公共管理设计几乎涵盖了公共管理的所有领域,公共管理设计学派和设计方法论的发展将推动公共管理理论、方法和实务的发展。

公共管理技术设计学派是最具开放性、综合性、应用性的学派,很多公共管理学的奠基者都在从事公共管理设计研究。比如,美国行政学之父威尔逊的《行政学之研究》就体现了制度结构设计的思想。威尔逊尝试将欧洲君主主义的良好行政管理引入共和主义的美国。为此,威尔逊引用了布隆赤里(Johenn Kaspar Bluntohi)的政治、法律与行政管理相区别的观点,进一步区分了宪法和行政、政治与行政,从而为行政学争取到了“学术话语权”,奠定了行政学作为独立的、具有自己内在规律的学科地位。威尔逊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在共和主义和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之下,为何要引入、如何引入一种高效率的行政管理制度安排的问题。韦伯的官僚制研究则是公共管理组织设计的经典,韦伯的理想类型的思想,奠定了现代组织理论的理性基础。德怀特·沃尔多也是制度设计的积极倡导者。沃尔多认为社会科学不仅是理论和学说,而且是社会中一切人为的发明,包括各种制度安排。人类实际上不断地更新着各种社会制度安排,满足社会不断变化的要求,因此,关注社会科学并不仅仅是要关注科学,而且要着眼于社会的发展。詹姆斯·布坎南(James McGill Buchanan)将经济学的“稀缺—理性选择—效率”范式转化为“人与人之间关系—规则—同意”的政治经济学范式。新的范式从研究的目标看从效率取向转向了利益协调取向;从研究的过程看,从追求真理转向了追求共识;从研究内容看,从效率机制转向了更为广泛的制度规则。这充分反映了公共选择理论作为理性制度主义一个分支的特色。布坎南认为“这个结果不表示‘社团价值’或‘社会利益’,仅仅因为它产生于决策规则,根据设想,这种规则是在为政治制度规则的某个法制阶段被同意的”。布坎南等人开创了公共制度,特别是宪政设计的科学。

概言之,罗伯特·达尔(Robert Alan Dahl)、沃尔多、奥斯特罗姆夫妇(Elinor Ostrom,VincentOstrom)、H.乔治·弗雷德里克森(H.George Frederickson)等人在将民主制度引入公共管理过程中,开创了民主行政制度设计的先河。拉斯韦尔等人开创了政策设计的先河。伊莲娜·奥斯特罗姆发现了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的“设计原则”,开创了多中心制度设计的先河。巴里·波泽曼(BarryBozeman)、彼得·瑞(Peter Smith Ring)和詹姆斯·彼得(James L.Perry)等人开创了公共部门战略设计的先河。可见,公共管理学的发展历史就是一部公共管理设计知识、设计理论、设计方法发展的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学者全钟燮(Jong S.Jun)先后出版了《公共行政学:设计与问题解决》和《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解释与批判》等书,系统地总结了公共行政学中的设计问题,将公共管理问题分为社会设计、理性设计、渐进设计和危机设计四种类型。全钟燮尝试将实证主义、诠释主义和批判主义形成的知识整合进公共行政的社会建构过程中,力图形成有建构主义的公共管理设计学说。事实上,公共管理的设计活动既要兼顾价值前提又要兼顾事实前提,而且在变革的社会中追求人类获得更大限度的自由和解放,因此公共管理的设计学派是融合实证方法论、诠释方法论和批判方法论的统一。整合多元方法的公共管理技术设计学派将会推动公共管理研究走向深入。

五、公共管理研究的

技术设计范式的基本逻辑技术设计范式的基本逻辑是指范式的“解题规则和示例”,即解决问题的思路、步骤、程序和规则。Werner Ulrich将技术设计的逻辑归结为西蒙的人工科学传统和切尔齐曼(Churchman)的社会系统传统。这两大传统的共同点在于将技术设计范式的基本逻辑理解为问题求解的过程。本文从问题性质、研究目的、研究设计、处理资料的方式四个方面分析公共管理设计范式的问题求解的基本逻辑。

(一)问题性质

技术设计问题是针对那些 “实现特定目标的最优化方案、手段和措施是什么?”的问题。技术设计类问题的解决一般包括技术设计问题的确立、情报的收集和分析、设计要素的归纳、方案的设计、方案的选优、选择结果的审查。其中技术设计问题的确立是技术设计类研究设计的起点。公共管理研究者在面对技术设计类的问题时,需要深入地了解现实问题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然后根据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进行利益综合,在利益综合后形成的特定价值前提下,设计出满足这些价值需求的方案来。

(二)研究目的

技术设计类研究的目的是寻求实现特定目标的优化方案,包括以下三点。(1)明确目标和界定技术问题。技术设计类的研究本身就有辨明相关需求、界定目标、明晰问题的目的。一般而言,技术设计类的研究设计可以根据技术设计目标的不同情形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目标既定的技术设计。该类研究设计只需根据已经明确的目标,寻找实现目标的方案。第二种情况是目标模糊的研究设计。该类研究设计的目标本身仅仅是一个方向性的、尚不精确的目标,需要技术设计者根据技术手段的可能性不断地调整具体的目标,技术手段的约束和目标的调适是一个相互调适的过程。第三种情况是目标未定的技术设计。该类技术设计是那些目标尚未确定,需要经过利益相关者的博弈过程才能将目标确立的技术设计。在公共管理研究和实践中,上述三种情况都存在,但是技术设计活动本身需要明确的目标,确立目标、明确需求的过程是技术设计活动的前置过程,也是确立技术设计问题的必经阶段。(2)方案优选。技术设计研究并不仅仅局限于提出实现特定目标的方案,而且根据相关标准,论证该方案是优化的。方案优化的约束条件和参数有多方面,可以从价值前提和事实前提两个方面分解为合意的、正方的、可能的、可行的四个方面,这四个方面的交集就是方案优化的基本标准。(3)在比较分析中提出对策。技术设计类研究的最终目的是技术设计类问题的解决,需要找出在既定约束条件和环境参数下实现特定目标的方案、政策和手段。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往往需要在时间(时间段、历史、现状等)和空间(国别、地区、部门等)中进行目标比较、约束条件比较、环境参数比较、手段比较找出当前问题的特殊性,并“有的放矢”地提出战略与政策、体制与机制设计、措施与办法来解决这些问题。

(三)资料类型与研究方式

技术设计类研究收集和处理的资料亦存在三种可能:质性资料、定量资料和质性、定量综合资料。在公共管理研究中,就体制、机制、组织设计而言,更多地使用质性资料。如在进行行政体制设计时,需梳理清楚分工与职能、权责分配、机构与人员等基本问题,然后根据职能、责任、机构、人员相统一的原则形成合理的行政管理体制。此外,还会大量地使用定量资料,给出精确的政策建议,如中央政府对银行准备金额度、利率、最低收入水平的确立等政策的设计,就需要处理大量的定量资料,形成定量的政策建议。当然,公共管理研究中更多地是综合运用质性和定量的资料,进行战略设计、政策设计、体制机制设计等技术设计活动。

(四)研究设计的逻辑

技术设计类的研究不像科学发现类研究提出一个研究假设进行检验,而是更强调通过既有科学理论又有技术成果的比较,发掘不同方案在命令变量、固定参量、环境变量和效用函数方面的差异,在比较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借鉴和设计创新,形成新的设计方案,从而将冷冰冰的科学原理变为造福人类的手段。

设计问题的“内部环境”由一组给定的备择行动方案来表现。这些备择方案可以详细给出,但更经常地是由规定了任务领域的命令变量来表示。“外部环境”则由一组参数表征,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参数的大小,也可能只知道它们的概率分布。内部环境适应外部环境所要实现的目标由效用函数(它是命令变量和环境参数的函数,通常是标量)确定,或许再补充上几个约束条件(如命令变量函数和环境参数函数之间的不等式)。最优化问题就是要求出一组可接受的、与约束条件相容的命令变量的值。在环境参数值给定的情况下,命令变量的这组数值使效用函数达到极大。对于只知道参数的概率分布的情形,可以说使效用函数期望值达到极大,而不是使效用函数极大。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5

当前,中国公共管理本土化研究方面出现了三种倾向,即“启蒙发端型”、“概念界定型”和“实证先行型”。其中,启蒙发端型侧重于公共管理研究什么和不研究什么、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的范围。概念界定型侧重于公共管理是什么和不是什么,内涵、外延和基本特征的分析,基本价值的考证和目标的确定。实证先行型并不主张在基本概念上争论,认为这是一种无味的学术游戏,强调侧重点应该突出公共管理案例的实证分析,譬如公共物品、公共服务、市场化等方面的问题,最终提出可供公共管理主体参考的方案。三种研究并没有核心层面的冲突,但由此展开的学术争论日益彰显,焦点集中在公共管理概念的界定与实证研究孰轻孰重,哪个先行的问题上。笔者认为,对普遍意义上的公共管理论理解不透彻、对公共管理解决公共问题的程度如何以及对中国公共管理事实认识不清是主要原因。

一、有限性与普遍意义上的公共管理理论

肇始于伍德诺·威尔逊的古典行政学理论、密鲁布诺克会议之后的新公共行政理念以及20世纪80年代后期新公共管理主义,共同构成了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轨迹。就其背景而言,这种发展既是以工业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科技革命催生的结晶,也是政治学与管理科学成果全球共享的结果。然而,近20年来,这一发展变化过程在学术界引起的关注热潮近乎是一场不同母语之间的学术名词争论,东西方学者就其定义所包含的问题进行着各不相同的辩论,所牵扯到的词语包括了“管理主义”、“新公共管理”(NPM)、“以市场为基础的公共行政”、“后官僚制典范”、“企业型政府”等等[1]。这种状况主要是由于认识上的偏误所导致的。

首先,公共管理理论是有限的理论,不可能解决公共行政学未解决的问题。公共管理概念的提出是公共行政学(PublicAdministration)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它证明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是一个范围狭窄的领域,是认识的初级阶段,但同时是一个不可替代的研究范畴。欧文·E·休斯(OwenE.Hughes)认为,传统公共行政模式基于两种理论,即官僚制理论和政治行政两分法;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基础是经济学理论和私营部门管理[2]。这些理论都不能穷尽和包容公共领域的所有事物,所以公共管理理论必然有一定的理论空隙,进而导致理论在解决公共问题时留有一定的缺陷。

其次,公共管理理论是依靠一定社会基础支持的理论。公共管理理念的形成不是学者们闭门造车的结果,它首先源自于公共行政思想的发展、传统的行政与政治二分法思想以及行政效率第一思想的形成。这些思想的形成不能脱离工业革命、城市人口锐增、官僚机器膨胀、经济财政压力等背景。20世纪60年代新公共行政理念的诞生离不开民权运动以及通过行政改革以使公共行政更为合法化的追求,但所谓的“公共性”并没有在实质上突显出来。70年代和80年代的新公共管理则是为了解决政府危机、道德危机、贫困饥饿、工业污染、预算赤字、军备竞赛、失业等一系列普遍问题而提出来的。当时,整个社会日渐明晰了政府的功能和地位,社会各个阶层对政府抱有一种新的期望,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内核在建立“企业型政府”的口号声中得以完善。到了90年代,人们更是以“治理”为手段、“善治”为结果的理念重塑政府,相信政府只有依靠制度创新才能增强公共管理的有效性,也普遍认同了私有化的积极作用。

可见,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是20世纪西方社会进步的结果。初期的发展以外部环境推动为背景,后期发展则表现为双重背景的支持:一是理论自身成熟与自我发育的需要以及学者们的推动,二是民主政治的成熟、经济秩序的整合与经济水平的提高、文化更新和社会制度的变迁与完善。两者共同促使公共管理理论不断发展,并在公共领域显示出指导效应。

第三,公共管理理论是与技术化水平高度发展的社会实践相联系的世界的理论。1988年9月举行的第二次密鲁布诺克会议强调,“不愿意涉及技术及进步,认为技术进步是一种错误而不是改善公共服务的一种工具。”[3]事实上,公共管理理论发展与这一时期的技术进步关系密不可分。科学技术革命深刻地影响了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各国政府的行为,特别是发达国家、技术领先国家的政府决策,并纷纷在经济领域进行以技术升级换代和结构调整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经济改革。一些学者清楚地看到,在20世纪上半叶还被视为经济增长外生变量的科学技术逐步演变成为内生变量,科学技术知识本身也成了直接参与生产过程中一个可交易的重要生产因素。为了在经济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各国政府大幅度增加研究开发支出。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世界上任何科学技术知识的进步都是各国政府或者民间有意识地进行研究开发投资活动的结果[4]。在高技术的支持下,整个公共领域的实践也发生了变革,并不断涌现出新鲜的案例为日益鲜活的公共管理理论提供佐证。公共管理理论也随着科技的传播和全球化趋势,逐渐从技术发达国家向技术落后国家延伸,从民主国家向集权国家延伸,从经验管理为主的国家向政府管理日趋科学化的国家延伸。它的普遍性原则和各国的公共管理实践相结合,构成改变各国政府面貌的最有价值的理论。

最后,公共管理理论以解决政府问题为出发点,逐步向解决社会问题方向靠拢,最终力图成为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核心理论。可以认为,公共管理理论的初衷是改变政府的面貌、重新对政府的功能进行定位,并不涉及社会问题的解决。如今,公共管理理论仍立足于以政府为主体的管理问题。与传统行政学侧重于政府的内部管理、内在机制的建立不同,公共管理侧重政府管理的外部关系的处理,涉及政府并非唯一主体的公共领域。因此,现有的公共管理理论只能解决部分社会问题,它需要与相关管理科学密切配合和协作。当公共管理理论最终走向成熟的时候,它将成为解决社会管理问题的核心理论。

二、本土化研究的基本逻辑

本土化研究以什么为逻辑起点?在实践中,它表现为政府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由此引起的对政府变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在理论层面上,它表现为公共管理思潮的全球化蔓延并深深影响中国的学术研究。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是公共管理实践和思想相对落后的国家,许多问题的解决都寄希望于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和成熟。例如,如何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在公共物品的供给和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方面有新的变化;如何有效地全面发挥市场的功能,依靠市场机制规范公共行为、合理配置公共行政资源等等都需要必要的理论支持。由此,本土化研究才能成为一种必然选择。

1.理论平台:中国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走的是一条借鉴、吸收、学习与创新的道路,其理论平台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理论构建的基础,即以政治学理论、组织学理论、经济学理论与数学理论为主体的学科基础不容忽视。其二,理论的渊源,即对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借鉴,对中国古代公共管理经验的学习,对现代工商管理理论合理成分的吸收,其中,把握西方成果发展脉络是前提,总结古代管理经验和现代公共管理经验是任务。

2.研究重点:中国公共管理理论成熟的标志是首先能够解决中国公共领域的问题,即解决政府管理中的内部问题以及与政府自身相关的外部问题。在这样的目标下,中国公共管理必须从实证分析入手,并以此为重心展开理论研究,其中包括案例库的建立与经典案例的分析,建立理论模型与数据模型。而对于基本概念的争鸣、争议则可以暂且搁置下来,待掌握充分的案例并对每一案例有清醒的认识、对其实质有真正的把握之后,问题的解决答案就会显现出来。

这里,一些学者会产生疑问,理论上的分歧未搞清楚,实证研究如何进行呢?其实仔细分析就会明白,导致争论的重要原因正是对案例分析不足造成的。鸡与蛋,孰先孰后呢?

3.学术视角:用多维视野研究公共管理理论是一种理想的选择,但事实上在理论发展的初期很难照顾周全。中国公共管理理论应该从公共生态视角切入进行研究,原因在于:其一,公共生态视角符合系统论的观点,系统的观点是全面的观点、联系的观点和平衡的观点。其二,公共管理的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内部关系中的若干要素搭配不合理破坏了公共领域内部必要的生态平衡。这是目前中国公共管理资源浪费的首要原因。同时,外部关系处理不好,严重地影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在生态视角下,公共管理内部关系的建立与平衡、要素之间的互动性、基本利益分享、制度与规则的建立、公共权力的分享、效益的最大化等方面都可能进行深刻的研究。而外部关系中,政府的定位与重新认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协调、公益物品提供的方式、政府与公民等诸多关系存在的依据、发展变化的动力等都有探讨的价值。

4.理论特色:中国公共管理实践是落后的,实践经验不足与公共管理理论能够解决的问题之间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有效的实证研究与有限的理论选择相统一,将是中国公共管理理论发展的必经之路。进行本土化研究的学者必须清楚地看到,借鉴工商管理理论和“企业型”政府范式的选择并不一定适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特殊的政治与文化决定了这一点[5]。本土化思维下的中国公共管理重要的是进行理论创新,包括研究性质、研究领域、理论模型、理论批评等方面的创新。

5.研究意义:随着公共管理研究队伍的扩大和研究内容的深入,中国公共管理的价值不仅仅局限在学术领域。以此为契机,中国行政体制的有关问题将会从理论层面向实践层面拓展,并在真正意义上推动政府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在这一变革过程中,“渐进性、平衡发展、稳步推进”等特点应得到很好的体现。

三、中国公共管理理论的基本关系

中国公共管理理论面临的是一个关系众多的复杂管理体系,其中既有内部关系的纠缠,又有外部关系的掣肘。从目前看,主要表现为:

第一,特殊政治中的“统治”(government)与“治理”(governance)的关系

学者们普遍认为:“统治”与“治理”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权威的主体、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向度都有所不同,并且,治理也不是万能的[6]。笔者认为,统治与治理代表了两种权力倾向。更为重要的是,由此投射出来的行为既是专断的、单向的,也是平等的、双向的。统治是工具性的,而治理是方法。一般意义上,统治与治理在理论层面与实践层面相背离,实践层面的强势统治与理论层面的治理呼声不相兼容。

对于政府主体而言,统治与治理是发展的两个阶段。在“统治”的理念下,重在研究公共行政的问题,研究政府的内部矛盾、权力的集中、不可替代性与统治的效果。在“治理”理念下,重在研究公共管理问题,强调多中心与权力的泛化。究竟以“统治”为主还是以“治理”为主?是以“治理”为目标还是以“善治”为目标?这在目前的政治背景下难以确定。

第二,模糊意义下的成本与效益关系

公共管理成本与效益是两个模糊的概念,并不能完全依靠经济管理与工商管理中的“成本——效益”核算模式来计量,也不是数学方法可以统计出来的。一些学者虽然也以“政府成本”为题立论,但涉及到的只是政府成本存在的基础、产生与膨胀的原因、政府成本控制的假设[7],而没有给出“成本——效益”的计量方法。这是由于没有澄清政府成本的实质。通常。整个公共管理过程表现出的是部分“成本—收益”可计量与多数“成本——收益”的不可计量的统一,是部分公共组织的“成本——收益”可计量与大多数公共组织的“成本——收益”不可计量的统一。这便是公共管理成本的模糊性。特别是,政府成本之外的社会成本更加模糊。社会总动员所需要的成本、公民和商业企业自发产生积极行为的成本都是难以计量的。在收益或者绩效方面,收益的不确定性、社会效益的扩散性再加上公共管理绩效测评手段的不完善性,都使得我们难以精确地测量绩效。在时间上,公共管理的部分效益特别是社会效益也是潜在的,它们往往需要很长时期才能显现出来。因此,公共管理的成本和效益都只能用成本最小化和效益最大化等模糊的语言来加以描述。

第三,公共管理目标、过程与公共利益的关系

由对“成本——收益”的分析可以看出,追求公共管理过程的科学化比追求结果更为重要。公共管理的目标是有层次和阶段性的,每一目标和实现目标的过程之间都有“过程——目标”的对应关系,在所构成的无数“过程——目标”链中,公共利益处于最末端,成为公共管理追求的最高目标。

特别需要指出,笔者并不认为公共利益是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它只是公共管理的最终目标。公共管理的核心问题体现在公共管理的过程中,即对公平、公正、回应性、民主与效率等问题的正确解答。并且,公共利益并不是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是团体利益(包括集团私利),只有公共利益才是最高利益。因而,解决公共利益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无论如何,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都是一致的。

第四,松散状态下的公民与政府关系

政府是公共管理的最大主体,公民是公共管理的最大客体。政府对公民负责和公民信任政府是公共管理职能得以发挥的关键。对于特定的政治体制而言,政府只能有一个,而公民团体则是分层的;政府与公民的关系实质是政府与不同层级的公民团体的关系。在中国,工人和农民是最大的团体,工人和农民背后是工业和农业两个最大的行业。维护工业发展的经济实体是企业,它是一类组织,有一定的结构形态。因此,在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上,政府功能的重新定位将使政府获得企业的信赖,也由此在政府与工人之间形成了一种间接关系。而维持农业发展的经济实体却不是一类组织,它没有结构和形态,而且非常松散。在政府与这类实体的关系上,政府没有信赖的基础,也由此使政府与农民的关系非常直接。可以认为,中国公共管理的最大障碍在于政府与农民之间能否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解决中国的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和维持农业发展的经济实体问题,将是中国公共管理最终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参考文献】

[1](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52.

[2](澳)欧文·E·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66.

[3](美)康特妮等。新公共行政:寻求社会公平与民主价值[J].中国行政管理,2001(2):43-46.

[4]王春法等。科技全球化及中国的对策[J].中国科技论坛,2001(3).

[5]任晓林。中国公共行政的范式选择[J].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2001(1).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6

[关键词] 范式转换;商榷;体系;行政法

21世纪中国行政法的发展问题,愈益频繁地受到行政法学界的关注,已经或正在成为时下的主流话语①。在分析21世纪中国行政法发展问题的诸多理论中,笔者发现“范式转换论”②可谓是一道最为亮丽的风景线。其独到之处在于:不再拘泥于传统行政法的研究方法,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亦或其他比较方法和案例分析方法,而是“创造性”地运用了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范式”方法,提出了中国行政法发展问题上的一系列“新”的趋势———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不是“控权”、“管理”或“平衡”,而是以问题为定向,以制度化的方式促进公共利益为目标,行政的理念以公共行政替代国家行政,行政法的分析视角以行政权力为中心,转变为以公共利益为中心等等。显然,这些新的研究方法和观点,对于繁荣和丰富我国行政法的发展理论是极为有益的,但是,笔者却不敢苟同为“范式转换论”所推崇的研究方法以及由此所得出的某些研究结论和运用的研究体系。

一、对“范式转换论”的研究方法之商榷

为“范式转换论”所尊崇的新的研究方法,就是美国科学哲学家托马·S·库恩创立的“范式”方法。何为“范式”,根据库恩的理解,它是指科学共同体在某一学科中所共有的理论背景、框架和传统。这种知识背景规定了他们的基本理论、观点和方法具有可通约性,从而形成为该学科共同传统,并为该学科发展规定共同方向和历史路径。〔1〕(P292-294)新旧范式不断更替的目的在于促进科学进步,进步的实质乃是使科学理论与自然界趋于一致。“在这个过程中,它(科学理论)将愈来愈多的方面,以愈来愈多的精确性同自然界相匹配。”〔2〕(P266-267)笔者之所以对“范式转换论”运用“范式”方法分析中国行政法的发展的理论问题提出商榷性意见,是因为:

(一)“范式转换论”抹煞“范式”方法适用的具体条件,将适用于自然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作为社会科学的行政法,主张存在(实然)与当为(应然)简单合一,是不可取的。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不论从提出“范式”这个命题、还是对其予以论证和说明,以及运用它去分析和解释具体的问题,都是仅针对自然科学领域内的社会现象的。〔3〕(P76)“范式转换论”现将这一方法挪用到作为社会科学的行政法内,并且来分析行政法的发展———如此宏大的理论问题,是否妥当?这其实涉及到19世纪以来发生的一场持久的方法论之战———自然科学的方法能否适用于社会科学或精神科学,也就是说存在与当为能否合一的问题?英国著名经济学家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其《逻辑体系》一书中不仅不承认精神科学有某种独立的逻辑,相反却认为“作为一切经验科学基础的归纳方法在精神科学这个领域内也是唯一有效的方法”。〔4〕(P4)而德国著名哲学家、现代解释学之父狄尔泰则认为,自然科学是机械的,而人文科学是精神世界,人们是无法用自然科学因果解说法来认识精神世界的,建议人们用“理解”来代替自然规律方法。〔5〕(P114)德国另一位著名社会科学家马克斯·韦伯也指出:“社会文化生活的实在无论如何都不能从那些规律和因素中推演出来,凭空这些规律也无法使我们达到对于社会文体个体的认识。”〔6〕(P6)库恩的“范式”分析方法不同于纯粹的逻辑归纳法———任何科学知识都是起源于经验,由个别经验通过概括就可以直接过渡到一般理论,而将人的因素、制度的因素、历史的因素引入科学,使科学发展突破逻辑主义的范围。可以说,这是库恩“范式”分析方法的主要贡献。但库恩“范式”方法仍试图使科学研究以“以愈来愈多的精确性同自然界相匹配”。如果说在自然科学领域通过范式不断更替确实能使自然科学理论趋于自然一致,但在社会科学领域,特别是行政法学上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则不无疑问。这是因为自然科学的研究意义或目的是发现自然规律或秩序,存在与当为能够浑然一体,人们可以从应然命题推出实然命题,但行政法学研究不仅仅是去发现行政法现象或事实,不是去寻找行政法现象间的机械式的因果关系,其意义或目的更多是被人为地设计的东西,存在与当为之间不可简单等同,应然命题与实然命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紧张关系。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就认为存在与当为之间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7〕(P182)

现代法学方法论的研究成果表明,人们虽然已不再绝对否定自然科学中的归纳方法或经验事实的验证等方法来分析社会科学(包括法学),但在对待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时,还是作严格区分的,也就是说对于应用法学,自然科学中的实证等方法可以适当运用,〔8〕存在与当为的区分没有太大的意义,但对于理论法学而言,人们仍是遵循存在与当为相对分离原则,反对在理论法学研究中建立某种规律性的认识方法。〔9〕(P7)由此可见,“范式转换论”将作为自然科学领域内的“范式”方法来分析中国行政法发展的理论问题,认为行政法确定了新的研究范式后,就可以规定行政法研究的基本方向和路径,解决在旧的范式下无法解决的新问题,从而为行政法的发展规定某种规则性的理论,其实是抹煞了该方法适用的具体条件,是不足取的。事实上,库恩自己也宣称,社会科学至今尚未进入常规科学,因为它们至今仍然观点分歧,无统一范式。〔10〕(P266-267)

(二)“范式转换论”认为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是新“范式”———公共行政范式替代旧范式———国家行政范式的过程,由此将行政法发展视为是一个“革命”的、“剧变”的过程,是不可取的。“范式”分析方法能够为“范式转换论”所吸引,无非是该方法具有强大的学术功能:在一定时期内为科学工作者指明某一领域中应当研究些什么问题,采用什么方法,可以避免混沌和费时的争论;吸引一批学者,形成学术共同体,消解科学研究中的私人化色彩,整合学术资源;判定科学活动中的重大事实,解释公认的理论,提高理论应用精确性;标示某一学科已形成系统完整的体系。〔10〕(P74)“新范式”代替“旧范式”,也就意味着上述学术功能将以全新的面目出现。从逻辑推演,如果中国行政法的发展就如“范式转换论”所认为的那样,是以新的公共行政范式替代旧的国家行政范式,从而能以新的更为完善学术功能来分析和解释行政法现象,则赋予其最为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也不为过。但是,如此强大的学术功能是建立在严格和规范意义上的“范式”概念的基础之上的,也就是库恩的观点:科学周期性地经历着猛烈的“革命”,革命前后的范式是“不可通约”的,其中包括每个概念,像观察、事实、问题、方法、标准等等都是“不可通约”的。〔2〕(P269)更为形象地说,在旧“范式”下,纸上的这个符号最初看来像一只鸟,在新的范式看来则像一只羚羊,或者反过来也是这样。〔3〕(P71)然而,将行政法视为如此“革命”的过程,如此“推倒重来”的过程,符合客观事实吗?显然,常识告诉我们,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是连续性、继承性和批判性的有机统一,绝对不是简单地“推倒重来”的过程。“范式转换论”者势必也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是在他们的论述中没有体现出来,原来他们“巧妙”地阉割了库恩“范式”概念的完整意义,将有利于其论点的观点加以引用(如范式的强大的学术功能),将不利于其论点的观点加以“忽略”了(如范式的绝对性)。但在笔者看来,这类似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简单道理,如果阉割了范式概念的完整意义,也就失去了其本来的学术功能。事实上,库恩自提出“范式”这一方法以来,虽然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但也受到强烈的批判。“库恩的相对主义错误乃是哲学思想方法走上极端的结果,他要求不同的科学理论和方法之间,要么就是绝对同一,要么就是绝对不同,否认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关系,这就必然导致主观主义、相对主义。库恩的范式的‘不可通约性’观点也是不正确的,因为科学发展是连续性和间断性、继承性和批判性的统一,科学发展前后两种范式虽有质的差别,但是新的范式并不是对旧的范式的简单否定,而是辩证扬弃。”〔2〕(P70)由此看来,为“范式转换论”所推崇的“范式”方法,并不那么具有“革命”的意义,即使运用了“革命”意义上的“范式”概念,中国行政法的发展也仍就是连续性、批判性和继承性的有机统一。

二、对“范式转换论”的若干研究结论之商榷

在“范式转换论”所提出的中国行政法发展的一系列“新”趋势中,其中以下两方面特别引人注目,也恰恰是笔者持保留意见的。

(一)认为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基本问题要以政府主导变为以问题为定向,以公共利益目标为主导。何为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依据“范式转换论”的观点,就是行政法的主要任务。所谓政府主导,是指行政法考虑的是政府应该怎样行政的问题。以公共利益为主导,则是行政法应尽可能增进社会福祉。何为以问题为定向,“范式转换论”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依笔者的推理,其大致的意思是从现实出发,只要能增进公共利益、民主行政,就不必拘泥行政法原有的概念、行政权作用方式、行政权行使主体等。

“范式转换论”为中国行政法发展所设定的基本问题不可为不深远———以公共利益为目标,为达此目标所设计的方案不可为不周密———以问题为定向,“抛开僵死的教条和学科限制”。但是,笔者的疑惑也随之而来,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基本问题难道就是以“制度化的方式实现公共利益、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为实现此基本问题,就可以“抛开僵死的教条和学科限制”,“天马行空”的演绎行政法的概念、原理和借用其他学科的知识?关于行政法的根本任务或基本问题,行政法学界历来就存在诸多观点。归纳起来,学界主要从两个角度来加以确定:一是从行政法的功能角度来阐述,由此,形成了“管理论”,“控权论”,“平衡论”,“综合控权论”,“服务论”,“服务、管理、法制监督论”,“保障公益、授权与控权论”等多种观点;二是从行政权的性质角度来阐述,由此形成了“公务论”、“公共权力论”等观点。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基本问题的观点虽极不一致,但也存在共同之处,即认为从功能的角度来确定行政法基本问题是科学的,行政法的基本问题应是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基础和基石,对行政立法、执法和司法都具有指导力、渗透力、涵盖力和浓缩力。〔10〕(P37-38)现在“范式转换论”提出以“问题为定向,以公共利益目标为主导”作为行政法基本问题,笔者以为至少存在以下缺陷:

第一,“问题”与“公共利益”都是极不确定的概念,以两个不确定概念的组合,作为行政法的基本问题,有失基本问题的“基本性”。何为以“问题”为定向,“范式转换论”并没有作一确定的说明或解释①。何为“公共利益”,“范式转换论”者自己也承认“公共利益”是中外学者争议较大的一个范畴,没有确定的含义。我国有学者也指出“迄今为止,可以说人们还没有在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界限问题上,包括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的概念确定以及有关它们的详细清单,达成能够得到普遍、一致认同的结论”。〔11〕(P238)可见,将两个不确定概念排列在一起以为就可以作为行政法的基本问题是不符合作为基本问题的一些基本要素的。

第二,姑且承认“公共利益”的存在,现代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也绝不是以公共利益为主导。行政法发展的学术史告诉我们,以公共利益为主导的行政法理论由来以久,并且始终是与专制、集权和管理等不太光彩的词联系在一起的。“缘19世纪后半叶以来,德国行政法系以秩序与安全保障为中心,较为偏重行政组织,尤以官史制度为最。”〔12〕(P37)二战前的日本行政法就借鉴了德国的理论,致使“当时的行政法是一部带日本特色的,是自上而下的特权官僚为维护其‘臣民统治’而制定的法律便鉴文集”。〔13〕(P4)与此同时,前苏联的行政法与德、日如出一辙。“在苏维埃法律体系中,行政法规范的任务是调整苏维埃国家管理范围内的社会关系。这种调整的目的在于保证管理关系的参加者的行为符合苏维埃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的政策。”〔14〕(P52)以“公共利益”为主导的行政法理论的历史功过自应由事实来评价。当德、日饱经二战的罹难后,其行政法理论早已经历了彻底的革新。随着东欧巨变,苏联解体,苏维埃行政法理论也进入历史博物馆。这些理论对中国行政法的影响到底如何,我国行政法学界已有定论。但现在“范式转换论”重提已成为历史垃圾的理论,这到底是进步,还是退化?笔者当然确信“范式转换论”所指的“公共利益”不是二战前德、日和苏联行政法理论中所宣称的公共利益,而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的公共利益,但是,即使以“此时的公共利益”作为我国行政法目标,也是不可取的。这是因为,强调以公共利益作为行政法的目标,隐含着这样一个逻辑预设,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绝然对立或严格分离的,对于行政法而言,它们是此消彼长的关系。这一逻辑预设其实尚未摆脱“管理论”或“控制论”行政法的窠臼。现代行政法理论认为,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不是此消彼长、水火不融的严格对立关系,而是可以互相转化、妥协和共同增长的统一关系,不存在公共利益绝对优于个人利益的情况。庞德指出,每一种主张、要求或愿望并不一定永远只属于一个范畴,基于不同的目的,就会从不同的立场看待同一主张、要求或愿望,公共利益包含着个人利益。德沃金在其权利理论中认为要处理好个人权利与社会目标之间的关系,关键在于使个人权利与社会目标彼此妥协,强调“选择或折衷是必要的这个观念”。为了反映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这种关系,现代行政法主张在设计行政法机制时,要形成既制约行政权非理性膨胀、保护相对方合法权益,又制约相对方滥用权利、维护行政秩序;既激励行政主体积极行政、为公众谋求更多的公益,又激励相对方积极实践法定权利、参与行政,以实现私益的递增的良好态势。〔15〕由此可见,“范式转换论”主张以公共利益为主导作为行政法基本问题既不符合历史,也与现代行政法的发展趋势相背离,是不可取的。

第三,从“目标”的角度来确定行政法基本问题,极易将属于行政法该部门法所特有的基本问题泛化。众所周知,当代任何部门法的目标,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以公共利益为目标的情况。如果非要认为行政法的目标是以公共利益为主导,那么刑法、反垄断法的目标或许更能体现这一点。行政法界多年来的研究已表明,从“功能”角度来研究行政法基本问题是最为科学的,“范式转换论”提出从“目标”的角度重新确定行政法基本问题,难道就是所谓“抛开僵死的教条和学科限制”?笔者不知其用意何在?

(二)认为行政法的分析视角应从以公共权力为中心转变为以公共利益为中心。“范式转换论”指出中国行政法不能再机械地以公共权力作为认知本学科的研究对象,而要以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为中心。笔者十分同意“范式转换论”提出的中国行政法的分析视角不再应是公共权力,但对认为应转到公共利益和公共服务上来,则持反对意见。行政法的分析视角是行政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相当重要的概念,它是指行政法学科共同体认知、分析和解释复杂的行政法现象,建构行政法学理论体系和框架(包括行政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功能、价值等)的切入点。我国传统的行政法学理论一直以权力作为行政法学研究的分析视角,至今仍被诸多学者所运用。典型的如: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和对其后果予以补救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正是为了行政权的需要应运而生,脱离开行政权就无从理解和说明什么是行政法,为什么需要行政法,以及行政法应用和发展规律。〔16〕从行政权力(也就意味着从国家行政主体)的角度来展开行政法的理论体系,固然可以突出行政法与行政权力密不可分的关系,但容易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片面化倾向。因为,其忽视其他主体的权利,特别是行政相对人权利在行政法理论中的应有地位。检讨权力分析视角的历史背景,笔者以为这是由我国自建国40年来,一直实行的全能型政府管理模式为基础的。全能政府在经济上实行公有制一统天下的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控制着整个社会发展的绝大部分资源,拥有几乎所有的生产手段———工厂、设备和土地。在政治上实行以社会公共管理职能集中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政府组织体制实行严格和繁杂的层级控制、政府过程以命令和服从为标志的政治体制;在思想文化领域,则渲染国家主权主义、集体主义和平均主义,强调国家利益、社会利益至上。在全能政府阴影的笼罩下,国家、社会和个人都溶合在强大的行政权力中,相对人无非是行政管理的客体,其独立的行政法地位尚未确立。由此,就不难理解权力分析视角一直为传统行政法学者奉为圭臬的事实。

“范式转换论”显然意识到权力分析视角的弊端,为此开出了以公共利益作为新的分析视角的药方。其效如何,当然有待事实检验。但从理论上而言,只会模糊、遮蔽行政法研究者的视线。如前所述,公共利益的本质、内涵和判断标准是极不确定的,它是个人言人殊的概念,由其作为行政法分析视角,在行政法的定义、原则、制度中加以充斥,只会消解行政法规范体系,无助于增长行政法知识和增强行政法分析能力。

事实上,在行政法学界,有识之士业已提出新的分析视角,即关系分析视角。它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法定义、理论体系、性质、功能等都应从(行政)关系的角度予以展开。上个世纪末,罗豪才教授在阐述行政法的语义时,首次正式提出,行政法可以表述为调整行政关系和基于行政关系而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17〕之后,以关系作为行政法现象的分析视角,渐渐在行政法学研究中取得相应地位。如有学者认为,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行政关系主要包括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18〕(P7)

从关系视角分析行政法,就要以辩证方式看待行政权力与行政相对人权利、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将相对人仅仅视为行政管理的客体。“对于行政法学而言,‘关系’就意味着要辩证地理解行政主体与相对方之间的对立统一性,将行政法视作一个有利于促成双方博弈的‘场域’,而非片面保护某一方主体的僵化结构。”〔19〕相对于权力分析视角以全能政府作为立论基础,关系分析视角以有限政府为基础。因为在有限政府条件下,由于公共管理权力的多中心,思想文化的多元化,资源配置形式的多样化,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不再是全能政府下单一的命令与服从关系,而是相互支持、帮助、渗透,呈现出良性互动关系。由此,也就不难理解关系分析视角能为诸多学者所尊崇的事实。

三、对“范式转换论”的研究体系之商榷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7

[作者简介]孙文桢,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①此前笔者已对私法概念有过研究,并《私法概念的比较研究——兼论私法的体系》(载《法学论坛》2011年第1期)。

②在论及私法和公法的区分问题时,梁慧星教授认为,法律之分为私法和公法,乃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成果。他还引用了德国学者基尔克的论断:私法与公法的区分乃是今日整个法秩序的基础。参见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4页。

③易继明:《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载易继明主编:《私法》(总第2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关键词:私法公法非国家统治关系新的私法观

中图分类号:DF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8330(2013)03-0005-09

私法的概念问题是一个老问题。笔者之所以对这个老问题进行再研究,①原因有三个方面:其一,这个问题目前依然没有统一的答案,故有必要继续探讨。目前的情形是,学者们虽然经常使用“私法”这个概念,但却各有各的私法观,意见很不统一。即使这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也值得继续探讨,而事实上,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学术问题。②其二,目前的民法法典化需要对此问题继续研究。我国《民法典》尚未制定出来,我们正处于民法法典化的过程之中。既然民法是基本私法,那么,在对民法进行法典化时,就必须树立科学的私法观,首先搞清什么是“私法”,进而搞清什么是基本私法的“基本”,然后才能准确地界定民法的内涵。为达此目的,就需要研究私法的概念。其三,为了“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私法在我国被称为“民商法”,目前的私法研究实际上只是对于民法和商法的分别研究,而缺乏整体观念。这就需要我们冲破民法和商法各自的狭小范围,而立足于私法的整个体系,高屋建瓴,俯瞰民法和商法。已有学者呼吁“将私法作为一个整体的学问” ,③而本研究专门探讨私法的概念,其目的之一正是为了响应这种呼吁。需要说明的是,在大陆法国家的传统法学理论中,“私法”乃“公法”的对称。所以,从思维的逻辑顺序上讲,研究私法的概念应当从研究私法和公法的区分标准开始。④

一、公私法区分标准的学说争议

(一)六种学说内容概述

自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首次将法律区分为私法和公法以来,私法公法的区分就一直为大陆法国家所承认并坚持。但在区分所依凭的标准问题上迄今却未达成共识。据统计,到20世纪初,在此问题上相互冲突的学说就已经多达十七种。⑤将这些学说作逐一罗列,既无可能也无必要,而分门别类并抽象概括出其中的代表性学说以进行分析,则不失为一种科学的方法。抽象概括之后,我国学界普遍认为,关于私法公法区分标准的代表性学说有三种,即目的说、关系说和主体说;⑥王泽鉴教授认为,关于这种区分标准的学说有四种,即目的说、关系说、主体说和新主体说;⑦沈宗灵教授将所有关于私法公法区分标准的学说归纳为五种,即目的说、关系说、主体说、性质说和折衷说。⑧可以说,在私法公法区分标准这个问题上,我国学界主要有六种学说,即目的说、关系说、主体说、新主体说、性质说和折衷说。

在关于私法公法区分标准的六种学说中,目的说历史最为悠久。该说以法律的目的在于私益抑或公益而区分私法公法:凡其目的在于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就是私法;凡其目的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就是公法。目的说肇端于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即所谓公法是“涉及罗马帝国政体的法律”,而私法则是“涉及私人利益的法律”。⑨关系说着眼于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依照该说,凡调整权力服从关系即隶属关系的法律就是公法,而调整平等对应关系即非隶属关系的法律就是私法。⑩主体说为德国学者耶利内克所首倡,并获日本学者美浓部达吉的赞同。该说认为,如果法律关系主体中至少有一方是国家公权力主体,则构成公法关系,否则就是私法关系。新主体说认为,“仅对国家或机关以公权力主体地位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而适用的法律为公法;对任何人均可适用的法律则为私法”。性质说以瑞士法学家伯克哈特为代表。该说认为,公法是强行法,由国家机关根据职权强制执行,其法律关系不能由当事人任意改变,而私法是任意法,这种法律关系可以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加以改变,其强制执行也应以当事人的要求为前提。

④虽然近年来有学者主张法律的三分法,即在私法和公法之外还存在着“社会法”,但笔者认为,这种三分法违背了形式逻辑,因为“公”、“私”、“社会”这三者并不居于同一个层次,因而不能并列。能与“社会”相并列的只能是“个人”,而不能是“公”或者“私”。三分法采取了双重划分标准,违背了形式逻辑。如果真有“社会法”,那么就应该也同时有“个人法”,可是这个“个人法”在哪里呢?据此,本文的理论基点依然遵从传统大陆法系的两分法,即法律分为私法和公法,而对于学者所说的“社会法”,笔者认为它其实属于公法。关于这一点,详见本文第四部分。

⑤参见郑玉波:《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⑥参见易继明:《私法精神与制度选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页。

⑦参见王泽鉴:《民法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3页。

⑧参见沈宗灵:《比较法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4—96页。

⑨参见[古罗马]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2页。

⑩参见[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1页。

参见[德]卡尔•拉伦茨:《德国民法通论》(上),王晓晔等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页。

前引⑦,第12页。

前引⑧,第95页。

前引⑧,第96页。与前五种学说采单一标准以区分私法公法不同的是,折衷说采取了混合标准,主张将上述几种标准结合起来考虑问题,特别是将关系说和主体说结合起来。在这方面,法国法学家沃林的观点堪称代表。沃林教授认为,“公法实际上是调整公共机构和被统治者,即以国家为一方并以个人为另一方的法律,但并非公共机构和个人之间的一切法律关系都包括在内。事实上,并非所有这些关系都由公法调整,它仅调整公共机构在行使其命令权时的那些关系”。折衷说在我国也有赞同者。例如,有学者认为,“凡涉及公共权力、公共利益,体现上下隶属关系、管理关系的法律为公法,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凡规定私人之间利益关系、体现平权关系、确认意志自由选择的法律为私法,如民法、商法等”。

公共关系学论文题目 篇8

关键词:行政管理 学位论文 选题

0 引言

目前,行政管理专业硕士论文选题还比较粗疏,影响论文质量提升。一些学者对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展开了研究。徐金平(2006)对当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一些硕士论文选题盲目求“大”、求“新”、求“异”,或者论文选题过于平淡,体现不出应有的开拓性。[1]周毅(2009)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的原则,即根据研究目的、实力、条件、兴趣和独到见地,结合地方特色、社会实际、学术价值和科学发展趋势选题,“小题大做”、扬长避短原则。[2]雷伟伟、袁占良(2008)探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关系。[3]吴赞敏、梁旭巍(1997)分析了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论文质量的关系[4]。孙国强(2007)[5],李志义、刁玉玮(1995)[6]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源、方法和技巧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学位论文选题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在选题时,研究生既要从不同来源确定选题,又要掌握正确的选题方法,同时还要掌握一定的选题技巧。以往研究主要是把学位论文选题作为一个抽象的一般概念进行研究,即不根据专业特征对一般学位论文共性进行分析,对某一专业学位论文选题深入分析较少。随着公共领域面临问题的复杂性、多样性程度的加深,行政管理硕士有更多“文章”可做,这些“文章”选题质量值得研究。本文运用内容分析法对“com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中截至2014年10月30日显示被引用过的2011至2013年行政管理硕士(学术型,下同)学位论文样本的选题质量进行实证研究。

1 研究框架及假设

20世纪90年代,行政管理专业归属发生变化,即从政治学下的二级学科中脱离,成为独立的学科,行政管理专业由原先的理论型向实务型转变[7]。斯托克斯不赞同“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二分法,他提出了四象限体系分别是,高基础、低应用的波尔象限、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双高的巴斯德象限,以及双低的以训练为目的的象限。[8]

行政管理专业学生选题可能表现出显著的解决问题导向,与此同时,社会对硕士研究生的理论水平有较高期望。解决问题导向的研究需要进行大量的经验主义方法收集资料。按照行政学常用的收集资料的方法,将收集资料的方法分为非经验主义方法和经验主义方法,经验主义方法包括问卷调查、实地访谈、参与观察、受控田野调查或实验法。[9]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运用经验主义方法会受到客观条件限制,他们可能会转而借助于非经验主义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文献法。虽然采取文献法能够低成本、便捷地收集资料,但不利于硕士研究生创新,知网、万方等数据库可能成为一些人“加工论文”的工具。论文相互借鉴、模仿,大量选题重复。本文提出假设: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 “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2 类目及样本选取

根据研究目的,同时,在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基础之上,设计分析类目,包括研究主题、研究层次。研究主题划分为行政理论、城市治理、行政体制、公共财政、绩效管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社关系、公共危机、网络舆情、政府规制、公共政策、电子政府、服务型政府、行政伦理、政府职能等子类。研究层次借用W・理查德・斯科特(W.Richard Scott)提出的研究组织的三个分析层面,即社会心理层面、组织体层面和生态群层面[9]。其中,社会心理层面关注个体行为;组织体层面关注组织结构和过程;生态群层面关注环境中的组织群。本文的分析单元是文献题名、年份、出版者等。在进行样本分类时,不可避免的参杂了主观判断因素,为提高分析的信度,在导师、同学中背对背进行相同数据分类。减少主观判断成分。

本文在“comKI-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当中,分年度筛选出一级学科代码为“120401”(即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论文,按照被引用次数进行排序。对其中被引用过的论文进行分析。其中,2012年、2013年被引用过的论文共495篇,全部抽样。由于时间越长,被引用次数也随之增加,如2011年当年知网平台收录的论文,当年被引用1次,在随后的两年可能再次被引用,因此,2009年至2011年被引用论文总体规模大,为方便研究,采取系统抽样方法,选取458个样本。样本容量为953个。

3 结果与分析

3.1 硕士研究生选题偏好分析

如图1所示,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比较明显,主要集中在公共危机与网络舆情、政社关系、公共服务领域,其他领域的选题则比较分散,每一主题的样本占比都不足10%, 7.56%的选题难以归类。

①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问题。具体表现为研究政府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社区等公民自组织之间的角色关系,以及公共服务外包、公民参与等问题。其中,研究社会组织的占35.03%,涉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培育,如《云南省社会组织培育机制研究》、《我国基金会的资金管理研究》、《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现状及问题研究》等;社会组织作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过程,如《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互动关系研究》、《我国公共危机管理中的非营利组织参与研究》、《民间组织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研究》等;以及准政府社会组织,如工会、妇联等职能,如《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的工会职能定位研究》等。研究社区治理的占24.08%,研究社区治理的样本中51.52%对某个案例或多案例进行实证研究,如《我国城郊撤村建居社区治理研究――以青岛市黄岛区为例》、《北京建设世界城市背景下社区文化建设研究――以麦子店社区为例》。此外,这一类的研究还包括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如高校去行政化、医院“管办分离”;村民自治、公民参与等问题。

②研究公共危机以及网络舆情。涉及的范围包括公共危机的诱发机制,政府同其他主体对公共危机、网络舆情的治理,其中,公共危机的研究以为主。如《我国的发生机制研究》、《征地拆迁引发的及其对策研究》、《政府在公共突发事件中的微博舆情应对》、《网络舆论危机中的政府应对策略研究》。

③研究政府提供文化、公共交通等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职能,以及区域、城乡之间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以下简称为“公共服务”)。专门研究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样本21个,占这公共服务样本总数92个的22.83%。研究公共服务的样本呈现出地域化、本土化色彩,针对西部地区,或是针对某一特定地区进行研究,如《西部地区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泰安市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问题研究》。有2个样本介绍国外经验,分别是英国公共服务改革、新加坡住房制度。此外,养老问题的研究较多,其次是就业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从研究层次上看,近五年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生态群层面的研究。研究生态群层面的样本数405个,占总数的42.50%;研究组织体层面的样本数366个,占总数的38.41%;研究社会心理层面的样本数126个,占总数的38.41%;其他样本数56个,占总数的5.88%。由此可见,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将政府置于外部环境当中,与外部环境、其他主题互动的外部视角。研究政府自身的内部视角占了较小份额。

不难看出,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偏好的研究主题与研究层次与近五年热点问题存在相关性。社会矛盾凸显、社会群体利益诉求上升,公共部门对公平性、回应性赋予更高的价值,需要理清政府权力边界,给社会更多的发展空间,但仍然强调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责任,尤其是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管理领域的研究者一般将“治理”理解为一种角色关系,将好的治理理解为多元主题的共同治理,这一领域的研究增加。研究这类角色关系的论文占总体的比重由2009年的12.03%上升到2013年的65.42%。

行政理论研究数量很少,只有三篇论文,分别是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和战略管理理论进行描述。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一般会对相关理论进行表面化的引用,如研究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论文,堆砌引用治理理论、政府失灵理论等,而文章主体部分脱离理论展开,理论游离于文章之外,“两张皮”现象较多。行政管理专业更多体现为一种“工具”,而不是一门“科学”。

3.2 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分析

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较为集中。前已述及,选题偏好集中在三个研究主题,而其他研究主题样本数量较少。以“公共财政”为例,每年“公共财政”的选题样本数占当年样本总数的比重都不超过5%。研究的具体内容也较为单一,缺乏非税收入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等内容,对公共预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研究公共预算的透明性,如《公共预算透明保障机制构建研究》、《预算民主视角下我国公众参与政府预算的研究》等。选题呈现出两极化趋势。此外,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重复现象也比较突出。如表1所示,同一选题下存在多个样本。

对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偏好、选题的集中重复情况的分析验证了假设,即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位于“高应用、低基础”的爱迪生象限和“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象限。

4 选题质量提升对策

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紧趋政治热点、社会问题,基础性研究较弱,理论应用堆砌、表面化;集中、重复的选题较多,选题结构失衡,多数停留在“低应用、低基础”的“学生实验”阶段,研究价值不高。究其原因,首先,硕士研究生原著阅读量有限。硕士研究生对原著缺乏兴趣,仅仅针对热点问题提出研究问题,利用二手资料对理论进行零散化的理解,由于缺乏理论积淀,难以上升到一定层面。因而对理论的应用呈现堆砌化、表面化。

其次,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实证研究“短板”。习惯于采用非经验主义研究方法收集二手资料,在知网、万方等平台收集期刊、论文资料后,进行整理、修改。通过非经验主义方式进行资料搜集,相比实证研究更加简单便捷,但过多的依赖二手数据写作论文,难免造成研究的重复,而且许多论文都仅仅是对前人研究的成果稍作修改,并非对现有成果的发展和创新。可以预见如果研究生没有从意识上消除对二手数据的依赖,在研究中不愿意实践和创新,行政管理专业未来的论文质量将大打折扣。

以上分析可知,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选题质量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强化硕士研究生经典阅读意识。目前的激励机制,易导致研究生过分关注、参加课题、学术会议数量,潜心钻研原著的时间和兴趣减少。可以考虑适当改进目前的评价机制和方法。二是倡导研究生实证和创新精神。消除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对二手资料的过度依赖,为硕士研究生创造多途径开展问卷、访谈等经验研究,增加用于课堂外的时间,让他们真正了解现实问题,同时,优化研究生课程设计,增加计量经济、统计分析方法等课程,提升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数据挖掘、深入分析能力。

参考文献:

[1]徐金平,韩延伦。当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6,01:42-45.

[2]周毅。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原则及方法[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9,10:34-41.

[3]雷伟伟,袁占良。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创新能力培养[J].中国电力教育,2008,15:56-57.

[4]吴赞敏,梁旭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方法与论文质量的研究[J].天津纺织工学院学报,1997,03:29-32.

[5]孙国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来源、方法与技巧[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高等教育版),2007,03:21-23+27.

[6]李志义,刁玉玮。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浅议[J].高等教育研究,1995,04:15-16.

[7]何艳玲。我们在做什么样的研究:中国行政学研究评述[J].公共管理研究,2007,00:21-42.

[8][9](美)W.理查德・斯格特(W.Richard Scott),杰拉尔德・F・戴维斯著。组织理论:理性、自然和开放系统[M].高俊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19-20.

基金项目:

本文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理论研究课题“行政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质量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项目号:2004JY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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