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
针对市人大检查我局《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提出的问题及意见,结合我市豆制品市场诸多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我市豆制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我市豆制品行业发展现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依法整治、突出重点、打防结合、促进发展”的工作原则,建立既能有效管控豆制品安全风险,又能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要,促进我市豆制品行业健康发展的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规范我市豆制品加工单位的生产行为,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增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市豆制品产品质量,严厉打击豆制品行业的违法生产加工活动,净化豆制品市场秩序,有效遏制假冒伪劣豆制品流入市场和消费环节,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整治任务
(一)普查登记,将豆制品生产主体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此次普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全面监管、全程监管的要求,以小豆腐坊为重点,并将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包括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登记管理。各地要组织乡镇等基层监管机构,对豆制品生产主体进行全面普查,要详细填写《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表一),并逐户建档立卡,对豆制品生产主体名称、开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生产地址、食品种类及添加剂使用等信息实名登记,完善覆盖所有豆制品生产主体的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系统。
(二)强化监管,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豆制品生产核准制度、豆制品加工小作坊卫生条件检查制度和豆制品食品安全抽检制度。一是对无证无照的小豆腐坊,要坚决责令其停产整顿,对经条件改造达到取证条件的,可核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取证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其复产。二是要做好对豆制品终端使用单位的监管,对市场、超市、饭店等流通及餐饮行业,要督促其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向消费者。三是要加大对豆制品中易添加的吊白块、工业卤粉、块黄、碱性黄、硫酸亚铁、硼酸、硼砂等非食用物质的查处力度,坚决不允许有超范围使用柠檬黄等食品添加剂现象发生。四是各单位要重点检查其原料来源,对使用以转基因大豆为原料的,要按照《关于对使用转基因原料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监管的通知》(黑食药监食生函[20__]71号)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三)制定规范,提升豆制品生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辖区内豆制品生产主体,明确豆制品生产原辅料采购、加工、产品检验和销售各环节要求,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按生产规范和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实现豆制品生产加工工艺规范化。督促豆制品生产主体规范管理,建立原辅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及销售等各项记录台账,完善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承诺、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产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等各项制度。
(四)扶持引导,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
一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加强豆制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选址、布局设计、贷款贴息、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通过技术帮扶、政策引导、强化监管等措施,推进豆制品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二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改善生产设施条件,规范豆制品传统制作工艺,督促豆制品生产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控,按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来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引导区域性集聚的豆制品小作坊走集体投入、分工协作、规范生产、联合经营的道路。四要组织专家或行业协会,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完善从原辅料到产成品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五要指导豆制品生产主体开展人员培训、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严惩违法,进一步规范豆制品市场秩序。
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豆制品行为。要发挥消费者、新闻媒体作用,鼓励举报违法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要求豆制品的行为。要发挥豆制品行业组织的作用,引导豆制品行业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豆制品安全健康消费。对存在生产卫生环境恶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于涉嫌犯罪人员,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从5月25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5日-20xx年5月31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向豆制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小作坊进行宣传,提高从业者食品安全和主体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20日)。豆制品生产单位严格对照《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以及核查通则细则要求进行自查整改,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6月21日~7月21日)。各监管部门对豆制品生产单位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7月21日~7月底)。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汇总、总结及上报。市食药局将对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辖区实际明确目标要求和工作时限,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及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社会监督。各单位要鼓励和支持消费者参与豆制品食品安全监管,畅通投诉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豆制品小作坊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公布豆制品抽查“红黑榜”,促进小作坊依法生产、诚信经营、优胜劣汰。
(三)加强日常监管。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严格督促辖区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在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关键环节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产品标识标注以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及时对业主进行警戒约谈,彻底消灭风险隐患。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文字、图像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时向市食药局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市豆制品生产情况普查登记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表二)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xx年7月30日前报市食药局食品生产监管科。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为公司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具体目标
以x公司的构筑物为重点,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有效降低和消除重点场所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风险。
二、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__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制定方案,细化明确任务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__年4月23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12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公司安委会将结合20__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一并开展核查。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房屋建筑。要强化公司各房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有关规范在各个楼层显著位置配足手提式灭火器、防毒面具等消防器材,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一次电气及消防设施全面检测,确保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各中心站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中心站、养护和机电管养单位。要重点对施工现场、驻地的电气火灾防范进行专项整治,施工现场搭设的宿舍、办公用房、厨房、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装配式临时设施应分开设置。(各中心站、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日常管养单位的养护工区及服务区。重点加强对养护机电等日常管养的长大养护、广东火电及即将接手的路路通等公司及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强化对服务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的消防安全和应急管理。(养护工程部、机电隧道部和路政大队负责实施)
(四)其他方面。一是配合路段涉及肇庆各县市区交警和消防部门实施隐患清零行动。配合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三茂铁路鼎湖重合段、我司各路段沿线涉及的桥下空间被非法圈占和养护工区服务区等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二是严查违章搭建。严查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各中心站、路政大队、机电隧道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各单位要逐级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单位火灾形势,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二)开展约谈提示。公司将重点约谈工作不力、发生火灾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自查。各单位采取告知方式,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并本单位不存在消防突出风险或者已经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四)实行清单治理。20__年6月底前,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__年11月30日前实现火灾隐患清零。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场所和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实施专人看护值守,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五、工作要求
公司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公司安委会将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进展和成效,6月5日前向安委办上报相关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的图文资料,12月4日前向安委办上报相关工作中的创新和亮点的图文资料。
为推进我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高架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高架环户外广告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以“规划前置、减量净化、规范提升”为原则,组织力量对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交通转换区的节点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商业广告,全面提升我区高架环“城市景观廊道”新形象。
二、整治目标
按照市统一规划,我区高架环两侧120米红线外侧至两侧各200米范围内,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共拆除商业广告24处:
(一)20xx年5月18日前,拆除21处商业广告设施,其中高炮13处、屋顶5处、墙体3处;改造提升装饰城周边4处商业广告设施;
(二)20xx年12月31日前,拆除屋顶2处,桥身1处。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元月31日前)
由区城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区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
(二)规划论证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市规划部门组织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总体设计,明确整治目标。按照市统一规划,区制订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上中旬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由区整治办牵头,抽调部分工作人员,实行分组包干,会同属地政府与列入规划拆除的广告产权人进行工作对接,宣传高架沿线广告整治相关规划、要求和政策,做好产权人的思想工作,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完成现场勘查、询问笔录以及广告拆除工作的法定程序。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对于列入规划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区城管局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在整治方法上,以限期自行拆除为主,组织强行拆除为辅;在政策措施上,根据广告的具体性质,予以相应的经济补偿。在整治力量上,以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为主体,会同市执法支队、区工商、公安及属地政府,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违章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享受经济补偿政策的各类广告,自行拆除时限为4月10日前;专项整治工作原则上于4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1日至5月18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区整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四、组织领导
区成立高架环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办牵头,会同区规划、住建、城管、财政、公安、工商以及镇、镇,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20xx年区“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区城市窗口形象的重要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落实人员,明确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责任。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统一规划部署以及区高架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由区整治办牵头,镇、镇负责列入规划拆除、产权属于自身或村集体资产的大型商业广告的整治;区城管局负责其它大型商业广告的拆除、提升工作;规划、住建、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做好专项整治的相关工作;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经费,经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区财政列支。
(三)明确措施。列入规划保留和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原无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要求,扎口区城管局统一补办审批手续;列入规划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产权人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凡产权人(单位)不配合专项整治的,按照广告市场准入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参与全区范围内的广告经营活动。
根据《xx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x森防办〔20xx〕8号)和《关于印发芜湖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森防办〔20xx〕3号)精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行动目标
坚持“防未、防危、防违”“打早、打小、打了”全链条管理,对我市森林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构建“全市建总账、各林区镇、森防指相关成员单位列分账,账账明晰、责任到人”的管理体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家生态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行动组织
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森防办副主任、市应急局一级主任科员李继凤为组长,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副所长文霞权、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沈俊祥、市林业局防火办丁绍喜为成员。
三、行动措施
(一)压实责任、协同有序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林业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应急管理部门扑救责任、公安部门火案查处责任、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协调顺畅、配合紧密、调度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精准施策、统筹协调
根据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火灾发生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设施,科学开展专项行动。统筹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负担。
(三)问题引导、务求实效
直面问题隐患,较真碰硬,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规用火行为。坚持边检查、边整改、边查处,及时堵塞漏洞。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等导致发生火灾的,要严肃追责。
(四)依法治火、筑牢防线
严格落实法规制度,强化执法力度,拧紧责任链条,坚持依法治火、依法管火。注重普法宣传,开展警示教育,提升群众法治观念。
四、行动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2月15日
五、行动内容
(一)森林火灾排查整治
根据《森林火灾隐患评价标准》(LY/T2245—20xx)、《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督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按责任落实、火源管理(含火情早期处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和其他方面对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并明确责任、时限和整改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要严格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密切结合林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和“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等相关工作要求,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油气管道、输配电站、重点单位、国家公园、旅游景区、文博单位、在建工程等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到位。
(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林区森林违规用火行为,整治危害防灭火安全的违规行为。严查去冬今春森林火灾积案,严打故意纵火、失火烧山行为,严惩阻碍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行为。
1、违规农事用火。高火险天气在林缘、林内烧田埂、杂草、秸秆、灰积肥、垃圾及烧垦开荒等行为。
2、违规祭祀用火。在林缘、林内焚烧纸钱、上香点烛、燃放花炮、焚香祭祀等行为。
3、违规生产性用火。未经审批、未在允许天气条件、未按操作规程开展炼山造林、计划烧除、烧疫木、点烧隔离带等行为。林区建设、施工单位未履行报备许可手续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进行焊接、切割、爆破、冶炼等行为。
4、违规非生产性用火。林区、旅游景区野外吸烟、篝火、烧烤、野炊和燃放花炮、放孔明灯等行为,以及有关规定禁止的其他违规用火行为。
六、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森防指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压力。
(二)建立隐患台账。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文旅体局、各林业镇分别建立森林火灾隐患台账。运用“一单四制”工作法(隐患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逐步推进,实行挂账销号制,对能够快速整改的隐患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能够采取措施、年内完成整改的隐患积极推进、限时整改;对推进困难、长期存在的隐患深入研究、制定步骤,长期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市森防指办公室将专项行动作为20xx年森林防灭火督查重要内容予以检查督办。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整改。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对自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进行整改督办。
(四)强化警示教育。公安局、林业局要及时曝光火灾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震慑一片,提升群众法治观念和防火自觉。探索建立违规用火有奖举报制度,广泛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筑牢火灾防控人民防线。
(五)加强信息报送。行动开展期间,各林业镇要及时总结报送专项行动做法、经验、成效。请林业局、公安局、应急局和文旅体局要向市森防指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和总结(含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和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表)。各单位要在对应时间节点前报相关材料。20xx年5月13日前报送阶段性总结(含两个表格),20xx年11月23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和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根据区委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群组发xx15号)文件要求,结合阿尔丁街道实际,现就全街道领导干部中开展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增强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的执行力、落实力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党的群众路线能否得到深入践行。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在教育实践活1
动期间开展增强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更新观念,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和改进执行落实的方法和手段,切实提高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增强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时限和范围
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开展,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范围包括街道领导班子、街道干部、社区干部和广大党员。
三、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通过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以提高机关干部工作纪律、行政效能、和执行力为重点,教育引导街道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区委、街道权威,做到讲大局、有定力、靠得住;在紧要关头和重大问题面前勇于任事、敢抓敢管,切实做到讲责任、敢担当、有作为;勤于学习思考、敢于研究谋划、敢于突破创新,切实做到讲学习、善思考、能创新;认真负责,攻坚克难,切实做到讲效率、能吃苦、肯干事。
2、重点任务:街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党员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在政治立场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理想信念不坚定,对共产主义前途命运信心不足,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在关键时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不鲜明;原则性不强、正义感退化、缺乏政治洞察力和政治敏锐性,信谣传谣,散布负面言论。对上级的决策部署Z若罔闻、我行我素,说三道四、评头论足,对上阳奉阴违、对下漠视群众等问题。
在组织纪律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把组织要求当成耳旁风,把组织纪律当成摆设;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不按照组织程序办事,在处理应该由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不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独断专行,在重大问题上个人说了算,或者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组织生活不规范,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甚至长期不过组织生活等问题。
在工作态度上,重点查找和整治畏难情绪严重,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见到矛盾绕着走、遇到困难躲着行,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服务不主动、工作不落实,办事拖拉,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基础工作不扎实,创新工作没思路,不去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办,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甚至故意刁难;缺乏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小进则满、小富即安,得过且过、不思进取;不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不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热衷于做表面文章。
在工作能力上,重点查找和整治学习敷衍了事,不求甚解,自我感觉良好,没有危机意识;业务不精,对自己从事的工作不研究、不谋划,遇事能力不够、办法不多;工作循规蹈矩、创新不足,只顾眼前、不顾长远;摆花架子、喊空口号,热衷于造“典型”、出“经验”;自我加压不够,不敢作为,求稳怕乱,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
在工作方法上,不注重深入基层,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缺乏问题导向,不愿也不会在工作推进中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把思路当成绩,虚报浮夸,遇事强调客观理由,讲困难、讲条件,说大话空话,报喜不报忧。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底)
召开动员会。组织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参会,传达区委文件精神和街道领导干部执行力、落实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街道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专题学习(4月底)
组织专题学习会。利用3天的时间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学习领导干部若干条例、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教育广大干部严格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初)对照条例自查。通过学习,要求街道全体干部对照学习内容进行自查,对号入座,找出问题,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
第四阶段集中整改阶段(5月中旬)
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不能及时
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分类解决,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阶段(5月)
建立长效机制。对已有制度认真梳理,切实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重点围绕干部执行力、落实力问题建章立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制度规范有效。
五、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二)严格纪律。一是组织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牢记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街道党工委要切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分工责任制度,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理顺街道内各股室之间、街道与社区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的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明确工作权限,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工作纪律,街道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上班迟到早退、出工不出力、擅自离岗的说服教育;无故不上班、工作时间私自外出休闲娱乐、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看电影等问题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在街道公示。
(三)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条件。按照区委的要求改进后备干部选拔条件,取消以往唯票取入、唯分取人和简单以年
龄划线,只要具备能干踏实,思维敏捷,思想开放,有创新能力,文化素质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可以竟选后备干部。通过创新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工作机制。
(四)精心组织培训。加强街道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街道党工委年初制定机关干部和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内容以业务� 还可利用社区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自主选学,提高学习内容的广泛性和灵活性。并加强形势教育,引导干部及时了解掌握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把握大势大局的能力。
(五)加强作风建设。建立联系基层制度,对街道干部包片联系社区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检查。在社区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工作站,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街道领导每季度要到社区调研一次,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基层需求,解决群众反映的切身利益问题。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实施街道整顿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李红宇(党工委书记)
施振民(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刘越红(党工委副书记)
周媛(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孙有强(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赵喜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平付龙(党工委委员、社区中心主任)
成员:冯璇(党工委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罗萍(政工股股长)
祖兰芝(政工股科员)
张利霞(政工股科员)
贺春梅(政工股科员)
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承担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研究谋划,带头组织实施,分管领导和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督促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搞好舆论宣传。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宣传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实效,同时积极主动提供素材和新闻线索,提前邀请新闻记者或信息员届时参加活动,报道活动情况。街道信息员,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信息报送,切实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
阿尔丁街道党工委
xx年4月14日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储存、使用、输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成品油经营企业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对不合格油品危害性的认识,引导消费者自觉抵制不合格油品销售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二、工作目标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政办发〔20xx〕3号)文件精神,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清理查处证照不全、违规建设、偷逃税款、计量造假、质量低劣、来源不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窝点,严肃整治清理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依法查处加油站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净化成品油市场,构建合法经营、监管有序、责任明确的成品油市场经营管理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政府成立三个协调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检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情况,优化网点布局,保障农村及偏远地区成品油市场供应。第二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监督管理。第三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双打”办公室统筹协调打击无证无照炼油厂和黑加油窝(点)违法经营油品的行为。
四、整治范围
以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厂矿物流输企业为重点区域,以成品油输、批发、零售为重点环节,以非法建设、非法储用、非法输、非法买卖为重点对象,依法依规查处瞒报收入、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清理企业自备储备油设施。重点整治以下非法经营行为:
(一)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的行为;
(二)使用流动加油车非法售油行为;
(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成品油的经营违法行为;
(四)超越经营范围、假冒商标及标识行为;
(五)成品油价格、计量违法行为;
(六)私自建设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行为;
(七)违反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管理规定行为;
(八)违反散装汽油实名购销安全监管规定行为;
(九)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行为;
(十)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职责
(一)乡(镇)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积极配合职能部门,重点做好本辖区黑站、黑点取缔,擅自设立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的清理整顿,加快对已经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配合协作工作和安全环保日常监督管理。
(二)部门职责
商务局:负责对成品油经营企业“三统一”落实情况,证照是否齐全、参加年度检验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取得规划确认后,超过规定年限未动工建设的加油站进行全面清理。
应急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储油库、加油站、本行业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的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自备储油设施点安全违法行为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质量、计量、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标标识等行为。严格车用燃油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劣车用油品等违法经营行为。牵头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成品油非法经营违法犯罪活动,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时受理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线索,依法开展侦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对成品油输车辆依法进行路面检查。
自然资源局:负责检查加油站(点)用地情况,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点)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的保障。加快对省商务厅和市行政审批部门规划确认的加油站优先给予土地指标供给,以确保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的建设。
交通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输的车辆,从道路输渠道打击非法油品流入、负责牵头处置查扣违法输成品油的道路输车辆。
市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依法查处加油站(点)的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双层罐改造、油气回收设备年度检验等工作;依法查处黑加油窝点涉嫌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住建局:负责对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的加油站(点)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税务局:负责依法查处偷逃税款、虚开和违规开具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
气象局:负责油库、加油站(点)防雷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对不符合防雷安全技术标准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中石化、中石油分公司负责承担被查没非法油品的输、收储,对现场查封的非法油品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指导所属加油站自查自纠,配合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的相关线索。
六、工作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二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全面排查。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本部门专项行动整治方案,迅速开展本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全面进行清理整顿。
(二)扎实推进,全面治理。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联合行动、联合执法、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摸排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处置,特别是加大对已取缔站点的跟踪检查,坚决防止死灰复燃。对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依法从严打击,确保举报一例、核实一例、发现一例、打击一例,坚决防止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形成合力,确保实效。(全程督导)
县政府办将会同三个协调办公室,抽取相关工作人员,成立联合督导组,针对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履行职责。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专项行动工作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各涉及部门6月5日前将负责专项行动的主管领导、联络员名单连同工作方案一并报县商务局(联系人:谢华,13223697775,sxlyswj@。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沟通合作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建立案件通报移交机制。属本部门牵头处理的,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属其他部门牵头处理的,在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及时将线索移交牵头部门处理,确保分工明确、沟通顺畅、联管共治。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责任单位要严格依法打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文明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专栏、公布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接受公众投诉举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此次专项行动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各责任单位于每周四下午6:00前,填报本周工作进展情况(附表2),并于8月3日前报送此次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政府打击私挖滥采专项工作会议后,通过国土、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和县、乡(镇)、村三级的共同努力,我县打击私挖滥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并未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特别是去年冬季以来,私挖滥采有所抬头,少数地方出现了反弹,从而影响了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持续稳定,给安全生产带来了极大威胁。为保障全县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特制订陵川县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文件精神为目标,以《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巩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成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全面排查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彻底关闭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矿点(坑口、井),对违法矿主依法从严追究责任,非法采矿参与者得到依法处理。
(二)对已接收的关闭煤矿(含硫铁矿)井口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关闭不合格的,要及时按照“八条标准”彻底关死填实。
(三)对辖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铁矿、石灰石、铝土矿等)是否存在超层越界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有超层越界行为和无证非法生产加工石灰石的矿山企业依法从严查处,并实施关闭。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政府决定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xc同志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确保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5月15日。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1日—20xx年3月20日)
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并于3月20日前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拉网式清查和回查(20xx年3月21日-20xx年4月10日)
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一是由乡(镇)人民政府牵头,打击私挖滥采联合执法大队及行政村配合,对本辖区私挖滥采矿点、关闭矿展开拉网式回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矿,清查和回查结果由各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是对所有合法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工作要做到认真过细,不留死角,不仅要查主井,而且要查副井、风井和安全出口,还要查相关区域内有无新的挖掘迹象。要把位于资源整合煤矿矿区范围及周边和以往发生过超层越界违法行为的煤矿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排查实测,逐矿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帐。
第三阶段:处理(20xx年4月11日—20xx年4月20日)
对排查出有新的超层越界行为的煤矿,要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回查发现的无证私开矿(点),要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1.对于规模小、零星私挖滥采矿点、矿硐要严格按照“八条标准”的规定要求,立即取缔关闭。
2.对于规模较大、资源破坏量较多的非法矿井,要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2日内进行实测评估工作,按照资源破坏量,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追究,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六条标准”及时取缔关闭。对于弄虚作假、伪装关闭、顶风作案继续非法生产的,要从严处理、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国土资源部门在接到有关超层越界的报告、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通报后,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井下核查,对存在超层越界行为的要立即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并在两日内聘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进行实测。查清违法事实后,应立即暂扣其采矿许可证,逐级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后,按照“八条标准”予以关闭,给予相应处罚,并公告吊销其采矿许可证。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4月21日—20xx年5月15日)
县政府将组成验收组,逐乡逐村逐矿进行检查验收,对关闭不合格、未达到关闭标准,要给予有关乡镇政府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按标准实施填埋、炸毁、关闭。
六、几点要求
(一)全县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有关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全面清查和排查、加强巡查、加大查处和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紧抓好。
(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积极协作,联合执法。
1、国土资源部门要督促乡(镇)政府对关闭不达标准的私挖滥采矿点(坑口、井)和关闭煤矿重新按标准进行补课,直至达到“八条标准”为止;负责对新发现的私挖滥采矿点、关闭达标后又“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以及越层越界开采的煤矿的查处工作,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监察部门移送追究有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和政纪处分的案件材料;并提前介入煤矿关闭工作,对关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公安部门负责查堵并严厉打击非法煤矿一切火工品供应渠道,并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采矿矿主先行给予拘留,构成破坏资源罪的,要在十日内立案侦查,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监察部门负责对排查不力、拖延不关或为私挖滥采(坑口)提供保护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负责对不按有关规定认真检查、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造成非法开采现象仍然存在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安监、煤炭部门在检查中要将煤矿超层越界行为和列入监管范围之内的石灰石来料加工�
5、组织部门负责对村级主干和离任干部参与、包庇和未落实监管责任、不能及时发现上报私挖滥采等不作为行为进行组织处理。
6、工商管理部门对私挖滥采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严厉查处。
7、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全面检查列入监管范围内的铁矿点和粘土制砖企业,一经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立即通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8、电力、水电部门要在接到国土资源部门的书面通知后,对非法开采坑口(矿井)在当日内切断电源,拆除供电线路和设施;并对私挖滥采供电的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越层越界的矿山企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停止供电措施。
9、矿产品管理中心负责稽查、没收运输的非法违法矿产品,切断所有非法矿产品的销售渠道。
(三)严格关闭标准,认真做好关闭煤矿的移交接受工作。要严格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xx〕3号)“八条标准”要求来进行矿井关闭,特别是井筒的处理,要严格按“平硐、斜井井筒炸毁不少于50米,立井必须填满,混凝土浇灌井筒长度距地面不小于20米”,由县政府组织煤炭、国土、公安、电力等部门对关闭矿井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国土资源部门。
(四)落实责任,严格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工作不力及发生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要实现由事后查处,向事前处理的转变。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煤矿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晋政发〔20xx〕30号)文的规定,对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不力的责任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1、乡(镇)辖区内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且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负有责任的相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2、各相关部门或机构不按规定履行职责,未及时发现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或者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属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有关机关和部门给予相应处分。
3、死灰复燃的关闭矿井及盗采矿产资源的非法矿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给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认真贯彻实施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国土局联合制定下发的《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陵川县打击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六部门联合执法制度》规定,对发现的私采滥挖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及时实施关闭,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重点处理一批大案、要案,从重从严追究到位,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公开处理。
(六)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重点区域重点防范。要按照层层签订的监管责任状,严格按照逐村、逐矿、逐乡镇(所、站)包干,监管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人,把监管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意识,要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不遗漏地进行巡查。对可能发生私挖滥采和超层越界采矿的重点矿山、重点乡(镇)、重点地区要加大巡查检测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确实做到重点区域和煤矿重点监管、严厉打击。
(七)本次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下午5点之前,各乡镇要将整治工作进度与有关情况上报县打击非法采违法采矿铁腕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为加强我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有效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我园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我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稳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大吴镇权台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成员:xx,各班班主任。
四、工作重点及任务。
消除和整改我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教室、寝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
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
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
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关键场所和重点部位要设置照明应急灯,安全指示牌、紧急疏散示意图;按照有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
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对空腹钢窗和封闭进行全方位检查。
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每周开展两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我园的幼儿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三、整治范围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四、整治重点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1、电缆井、管道井等管井未独立设置,井壁耐火极限达不到1、00h、管井检查门未采用丙级防火门,电缆井、管道井未在每层楼板处进行严密封堵,电缆桥架等未在防火分隔处采用有效措施进行防火封堵;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1、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人员未取得初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值班人员不掌握消防控制室应急处置程序、不懂得操作消防控制设备等问题;
2、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自动灭火系统管道阀门未常开、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未处于自动状态等;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1、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未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微型消防站;
2、未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针对性消防训练,未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3、未建立消防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时间段和非工作时间段“定岗、定人、定责”的要求,不具备“早发现、早处置”的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1、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域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高层公共建筑产权单位、委托管理单位以及经营主体、使用单位未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分担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等费用;
2、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未设立或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特殊工种人员和员工逐级岗位责任不落实。未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隐患、自主消除隐患、在单位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联系方式,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或已落实整改);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五、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3、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高层建筑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服务质量(包括微型消防站建设、楼长制度建设)纳入行业管理、信用评价范畴,加强高层建筑中使用外墙保温材料的监管,推动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指导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高层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督促、指导燃气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燃气管道敷设、燃气用具使用的定期安全检查。加强对向高层建筑供水的市政管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市政管网供水压力符合要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高层建筑户外广告牌、招牌的监督管理,纠正并制止各类广告牌、招牌遮挡建筑门窗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行为;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持续整治阶段(xx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单位对照“两个清单”,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紧盯隐患不放,跟踪督促整改,确保隐患清零。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的高层建筑,要集中组织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xx年12月底前,完成5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全部完成整改,确实不能整改的,属地政府要书面说明情况并报防火委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属地政府督察督办重要事项,持续跟踪督改。xx年6月底前,完成80%上账隐患整改任务;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八、材料收集和报送
1、各单位请于xxx年1月10日前报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动员部暑情况;
2、xx年12月1日前报送阶段工作小结,xx年1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一、指导思想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市、区整治总体规划为依据,以“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为契机,组织力量对城区范围内户外商业广告进行规范整治,通过拆除一批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违章广告,保留一批主要交通节点的商业广告,改造一批商业集聚区的户外广告,全面提升城区市容环境水平。
二、整治范围
1、在原中心城区区域的基础上,扩大至镇、镇和高新区北区行政管辖边界。
2、高架、高铁段。
三、整治对象
城区范围内的各类宣传围档、墙(体)面、楼(屋)顶、高炮、落地、桥梁(含“三高”跨道桥梁)、大型电子屏等商业广告。
四、整治目标
(一)符合规划。城区范围内大型户外商业广告,均具备规划前置许可,并会同区规划部门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减量净化。拆除取缔一批不符合规划、擅自设置或违反设置技术规范的违章广告设施和泊位,实现“总量得到减少、视界得到净化”的要求。
(三)规范提升。规范留存广告设施的设置,完成主要交通节点商业广告的改造提升;完成大型户外广告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完成欠费泊位清理、催缴工作。
高架沿线户外广告的专项整治,详见《区高架环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方案》。
五、时间及步骤
城区户外商业广告集中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20xx年6月30日结束,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2月28日前)
由户外广告科会同执法大队完成城区户外商业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主要包括大型商业广告产权单位(人)、联系方式、规格尺寸、手续情况、设置期限、收费情况等信息采集;以道路或商业综合体为单位,统一完成编号和登记工作。
(二)方案论证阶段(20xx年3月10日前)
结合已有道路、综合体户外广告总体规划,按照户外广告与区域环境相适应、与城市功能相协调、与人文景观相融合以及严控总量、美观安全等要求,制订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步骤及相关政策,提交局办公会商量。部署发动工作于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前期对接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
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执法大队、正源公司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产权人(单位)进行工作对接,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广告设施信息,宣传广告整治相关要求和政策,认真细致做好产权人(单位)的思想工作,并完成现场勘查及询问笔录。
(四)整治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6月20日)
对于列入拆除的大型商业广告,由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广告性质类型,组织全面整治,拆除工作原则上于6月20日前基本完成。在整治方法上,实行先限期自行拆除,后组织强行拆除;在整治力量上,以执法大队为主体,区工商、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配合,实行联合执法,强势推进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照专项整治目标,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各职能部门完善整治工作相关台帐资料,完成整治工作小结,并明确长效管理要求,接受市整治办的考核验收。
六、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城区户外商业广告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区规划、财政、工商、公安、镇、高新区北区、镇等部门,全面负责高架沿线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长由许岳兴书记担任,何国栋、周志华、徐建峰任副组长,组员由户外广告科、执法大队、中队、高新区北区中队、正源公司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户外广告科牵头负责商业广告信息采集及前期对接;执法大队牵头负责户外商业广告的拆除工作;正源公司牵头负责安全检测及局属产权相关广告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各部门落实责任分工,实行分片负责,明确工作内容、标准及时限,确保工作效率。
(三)强化政策措施。
1、合同期内的各类商业广告,原则上保留广告泊位,并按原协议执行商定的相关事宜。
2、合同期满的各类商业广告:
(1)属于无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取消泊位;
(2)属于无规划、有审批、有交费的,在20xx年5月10日前,除交通主要节点外,如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一律组织拆除;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按新规定的执行。
(3)属于有规划、有审批、无交费的,按新规定核收费用,否则组织拆除。
(4)属于有规划、无审批、无交费的,在规定时限内如不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律组织拆除。
3、列入改造提升的大型商业广告,泊位设施改造提升费用,由产权人(单位)承担;产权人(单位)不愿投资改造的,尊重泊位产权人(单位)意愿,取消泊位设置或组织泊位公开拍卖。
一、指导思想
以市公安局《清理整顿打击规范保安服务市场专项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为指针,以市、区公安监管机关各项指示要求为依据,认真吸取近期保安行业连续发生三起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和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全员教育,层层动员,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促进各项规章制度在保安一线的落实,努力达到市局提出的“确保客户单位安全、确保内部不发生问题”的要求,为企业建设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业务管理总监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分公司经理、各保安大队长为组员,统一领导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公司管理部为清理整顿主责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公司所属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相关情况报公司领导。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工作和任务
根据市、区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针对公司所属单位在经营和管理上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这次清理整顿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保安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一是结合传达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通报,认真组织全体保安人员进行一次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大家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律法规意识,坚决不做违法违纪和超越职权的事。二是根据公安机关的部署,继续抓好“七防六要五不准”的再教育,并通过板报、墙报进行张贴宣传,使全体保安人员人人清楚上级指示要求的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三是认真落实好公安机关关于“人人受教育、个个有笔记”的要求,各单位要为单独驻勤的保安班队配发会议记录本,为所有保安人员配发学习笔记本,并抓好督促检查,迎接公安监管机关的检查。
(二)、深入做好摸底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一是对重点人的情况要进行认真分析排查,重点是保安人员中有无精神病患者,有无因个人、家庭、情感、劳资纠纷、上下级关系紧张以及性格粗暴、爱打架斗殴等易危及安全的高风险人员。各单位领导对上述重点人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视情采取防范措施,及早解决问题,及早消除隐患。二是在保安队伍中组织一次点验活动,对私藏管制刀具和淫秽书籍、音像等可能诱发违法违纪的物品,要及时收缴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三是督促和指导各驻勤网点和保安班队,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灾害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尤其要把夏季用电和防淹亡、防食物中毒、防奸等作为重点,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内部安全。
(三)、坚决执行上级规定,认真抓好“指令性”工作落实。围绕依法经营和规范管理,市、区公安机关有许多硬性指标和规定要求,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要抓好《保安员证》考试工作,对本单位保安人员总数和已取得《保安员证》人数等情况要心中有数,做好随时接受公安机关检查的准备。二是要抓好保安人员信息录入工作,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新入职和离职人员变动情况,杜绝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数据不准、内容不实等问题的发生,尤其是对不符合保安员条件人员的处理要严格按公司要求办理,并尽快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抓好保安员《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工作,严格履行保安员入职、离职手续,做到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四是抓好项目部经理、保安班队长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每期参训人员要按时报到,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杜绝因违规违纪被退学问题的发生。五是抓好保障保安员合法权益的工作,自觉做到以人为本,关心爱护保安员,坚决杜绝扣押保安员身份证件、拖欠保安员工资等违规违纪行为,努力营造和谐的内部环境,促进保安员队伍稳定。
(四)、抓好各项规章制度再学习,促进队伍管理规范化。按照公安监管机关的指示要求,公司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保安
队伍实际情况,专门编制了《保安队伍教育管理文件汇编》,近期陆续下发到所有保安班队。该汇编主要内容是:《保安服务管理制度》、《保安人员岗位制度》、《保安人员管理制度》、《员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应急情况处置预案》。各级管理干部尤其是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好自身学习,并组织好所属人员的学习教育,使广大保安员都能清楚上级的各项规定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促进保安队伍规范化、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各种违规和违纪问题的发生。
(五)、加大自查、互查和纠察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为确保清理整顿效果,公司决定采取自查、互查和纠察相结合的方法,对全公司所有保安班队进行指导检查。一是各单位认真组织好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并做到责任到人,限期纠正。二是由公司协调各单位进行互查,担负互查任务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向公司管理部上报情况。三是公司纠察队将通过明察和暗访等各种形式,以检查持证上岗、入职政审、信息比对、劳动合同和《安全保证书》签订等情况为重点,进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对问题严重且不认真整改的单位,除依据公司《保安纠察检查扣分标准》进行经济处罚外,视情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几点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和严密组织好这次清理整顿工作,在认真学习公司整顿方案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具体实施方案,做到组织有力,工作有序,确保效果。
(二)领导带头,严于律己。各级管理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吸取兄弟公司发生恶性案件、事件的教训,带头学法、知法、守法,始终做到依法经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厂属各单位:
根据集团公司发【20xx】73号《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水泥厂火灾防控,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危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水泥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基础工作的同时,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力量,全面排查水泥厂管辖区域火灾隐患,大力提升全员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火灾事故处理能力,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为企业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保障环境。
二、活动领导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泥厂生产科,负责消防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考评,信息传送等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排查重点
1、各车间、科室、部门、管辖区域、管辖范围、(单身楼、办公楼)及人员密集场所。
2、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
3、管辖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可燃物资储存仓库和油库。
4、各车间使用的外协建筑、建设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建筑。
5、避雷接地装置、及送配、电装置场所。
6、其他影响本辖区消防安全的区域需要整治的部位。
(二)整治重点:一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特别是检查各车间自检记录和灭火预案、演练情况;二是单位用火、电源管理及开展的防火检查、巡检情况;三是避雷接地(网)测试完好情况;四是疏散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五是消防设施、灭火器具保养备用情况;六是安全出口、疏散标示畅通完好情况;七是单身宿舍私拉乱接电线和应急照明疏散标志完好备用情况;八是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储存场所管理情况;九是对外协施工单位场所用电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十是外协施工人员休息场所、办公室及库房等场所有无“三合一、多合一”违章情况。
四、工作任务部署
1、各车间要利用早点评和班前会,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常识,重点宣传和提示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知识。
负责人:调度室、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0日
2、各车间广泛宣传发动广大员工,严格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的死角和盲区。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2日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认真落实各车间、各岗位责任,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调度组织一次煤磨着火事故演练,重点演练灭火、应急疏散和义务消防员的应急处置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迅速扑灭。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3日
4、严格落实各车间、岗位消防器材备用和完好情况,重点落实煤磨、柴油罐、等易发生火灾隐患场所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完好和备用情况,并检查落实易燃易爆岗位及重点部位“六个熟悉”的掌握情况。
负责人:各车间负责人完成期限:5月15日
5、生产科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并组织一次重点部位、柴油储存罐、单身楼、办公楼、操作室、更衣室、应急消防安全通道、消防应急灯、紧急疏散标志、外协人员休息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火等火灾隐患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整改落实责任。
负责人:生产科完成期限:5月20日
五、实施步骤
1、生产科负责制定上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监督各部门做好宣传和实施及检查上报等工作。
2、各车间要认真对照活动实施方案,利用早点评、班前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学习工作。
3、各车间要对照所管辖的区域,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治理活动,要求全员参与,按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及自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做好专项行动、要统一思想认识,成立组织机构,迅速动员部署、研究工作措施、坚决遏制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生产科、各车间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对所属专业或职责范围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要落实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决消除影响十九大安全的安全隐患,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根据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为更好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市街道决定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三、排查时间
(一)排查阶段(5月中旬至5月31日)
各县区街道、局各科室、事业单位要做好5月“一带一路”国家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的安保工作,全面排查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的涉恐隐患,做到底数清楚,对发现的涉恐隐患要立即开展调查核查和专业研判,对有现实危害的,要及时打击处理。
(二)巩固阶段(5月下旬至8月底)
各相关部门要以做好9月“金砖国家”领导人峰会安保工作为阶段性目标,集中精力对前一阶段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复查,全面理清并列出涉恐安全隐患,采取多种措施集中攻坚,彻底消除涉恐安全隐患。
(三)强化阶段(9月初至党的十九大结束)
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反恐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提高对易发生涉恐安全隐患的重点区域、部位检查频率,切实加强对各辖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和已发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九大结束至20xx年底)
对涉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固话好的做法和机制,为今后工作积累经验。
四、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1、单位办公楼
为保证办公楼安全有序运行,要加强保安力量建设,增强巡视力度,防止盗窃案件发生,配备配足保安人员,做到全天候巡视巡逻,对外来办事人员要严格登记造册,严格控制无关联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健全保安制度,完善安全措施。科学制定保安措施,特别要增加节假日、特殊时段、下班后的保安巡视频次,严格检查所有接近办公大楼的陌生人,及时检查视频监控是否正常使用,加强保安人员培训,熟练掌握视频监控操作,让保安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治安情况,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办公楼安全。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
(1)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企业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情况,领导值班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2)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巡查工作情况。
(3)涉及易燃易爆产品买卖流向登记情况。
(4)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
(5)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6)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情况。
(7)企业开展“反三违”和员工教育培训情况。
3、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①仓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内部安全距离以及值班室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库区及库房是否有醒目安全标志、标识。②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是否齐全。③库区视频监控设施是否完好,有无高压线路穿越库区。④日常仓库管理是否存在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违法违规出租、转让仓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现象,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相关距离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人员和车辆进出库区登记、库区值班值守科库房定期巡查制度是否落实。⑤是否按规定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购买产品是否签订有规范的买卖合同,合同中是否详细标明了购进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4、其他涉安行业涉恐单位
其他涉安科室、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的涉安涉恐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落实部门主体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作风,推进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到实处,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调。相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应急联动,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全力做好涉恐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加强安全执法检查。要把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事情来抓,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安全执法、文明执法,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涉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决绝杜绝重特大事故。
(四)信息报送。各县区街道要建立此次专项行动检查台账和执法检查文书,对发现的隐患要明确提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及时上报市街道,市局将汇总情况上报市反恐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1号文件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和遏制不安全行为,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2015年安全工作目标。根据神东神东煤质处《关于开展“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化验室实际,特制订化验室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企总要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两级公司、煤质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1号文件为主线,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突出隐患治理、狠抓重点环节管控、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为工作重点,通过狠抓不安全行为治理,全面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为化验室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排查整治不安全行为,努力实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力争化验室无员工不安全行为现象发生,生产作业现场的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控制,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坚决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非人身责任事故。
三、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主任
副组长:支部书记 副主任
成员:技术员 各班组长 群安员
四、活动安排
活动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10日)。深入贯彻落实公司和煤质处活动要求,梳理工作重点,制定活动内容和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和整治阶段(5月11日-11月30日)。化验室领导小组成员对照活动内容和目标、标准,突出抓好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查处为重点工作,明确任务,落实班组长、群安员责任。
1、化验室值班主任每班进行岗位巡查,班组长开展班组自检自查,将查处的不安全行为按标准进行考核,并录入风险预控管理系统,及时进行矫正。
2、按流程召开班前会,并保证班前会质量,做好班组建设、采制化业务、机电设备运行等工作,将各项检查情况纳入班组和 员工考核。
3、对于查处的不安全行为,要分岗位、分专业、分层级进行排查梳理,分析本单位各工种、各项作业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明确不安全行为整治重点。要将排查梳理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整理,深入分析不安全行为产生的根源,制定落实有效的管控措施,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
五、活动主要内容
(一)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引导
1、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不安全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动员部署,强化“生命至上、安全为天”、“无人则安”和“零事故生产”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人人有责,将坚守安全红线细化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贯彻到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2、围绕活动目标,通过网络、微信、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人人知晓,全员参与。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不安全行为教育活动,全面普及、强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活动的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在员工中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生动活泼的宣教活动。通过现场安全警示语设置、事故典型案例剖析、事故现场观摩、事故视频播放、事故图片展示,以案说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法规普及等多种形式,在员工中牢固树立防范在先的超前意识。
4、通过召开座谈会,让员工谈对不安全行为的认识和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办法。
5、按照2015年神东安全文化“实践融入年”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将神东安全文化理念融入管理,打造班组特色管理文化。要以“有情管理”为主题,开展行为规范、行为示范、行为纠偏等“行为塑造”活动,逐步规范员工作业行为,以文化引领推动自主安全管理意识形成,逐步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二)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安全防范水平
1、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狠抓内部培训工作,按照培训计划,做好员工安全、技能的培训,通过培训教育,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应知应会、岗位操作技能、危险源辨识方法、风险预控、职业健康、职业危害等知识的培训,做到组织培训到位,培训率达到100%。
2、加强事故案例的警示教育。结合单位实际,将两级公司、本单位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以及公司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纳入学习计划,通过班前会、安全例会学习各类事故案例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案例讨论分析,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3、切实抓好不安全行为的矫正培训工作,及时分析人员不安全行为产生的原因,切实制定分类、分层级的管控矫正措施,在原有的不安全行为管控措施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有效的管理办法,将不安全行为纳入考核,与绩效工资、评先选优等工作挂钩,建立连带问责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不安全行为矫正宣传教育活动,将岗位培训与不安全行为“三维仿真动漫”相结合,与事故案例相结合,举一反三,结合岗位进行事故分析和风险评估,实现岗位培训、安全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讲座等形式,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效控制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三)狠抓不安全行为整治,努力落实管控措施。
1、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加大不安全行为专项查处力度,值班主任、班组长做到每班跟班作业、巡查,检查内容包括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即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穿着工作服、防砸鞋,佩戴安全帽、手套、防尘口罩、护耳器等劳动保护用品;操作规程遵守情况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中夜班的巡查力度。
2、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统计,分析频发不安全行为的类型、人群、时段等,明确重点管控对象,制定落实针对性管控措施;要分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客观因素和主观原因,从“人”、“机”、“环”、“管”等方面查找管理漏洞和缺陷,持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
3、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坚绝杜绝脱岗、漏采、酒后上岗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考核激励,努力提升不安全行为整治效果。
1、建立不安全行为监督机制,形成单位领导、跟班领导、班组长、群安员及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体系,对不安全行为实行区域包干治理,对责任区域内发生的不安全行为进行连带处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主任、班组长要起到带头作用,主动查找不安全行为,对班组内责任心差、安全意识差、习惯性违章的人员,区队长、班组长要重点监管,要重点抓交接班、夜班等重点时段的不安全行为。
2、采取奖罚结合的方法,既要正面激励,又要处罚问责。充分利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对不安全行为人员进行全过程管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不安全行为,要按照《不安全行为管理办法》逐级进行责任连带处罚。同时将不安全行为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评先选优晋升及劳务工转正等工作挂钩,增强员工消除和查处不安全行为的积极性。对于屡教不改、多次发生不安全行为人员,通过曝光、经济处罚、脱产矫正培训、上交煤质处等手段,严厉打击不安全行为。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局《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客运价格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x价检[20xx]297号)精神以及市物价局和交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县物价局和交通局将组织开展全县公路客运价格的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限:20xx年元月1日至2月20日。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为全县从事客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工作重点为龙舟坪城区客运市常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1、组织发动。元月1日至15日为组织发动阶段,工作内容有四项:一是成立整治工作专班,组建由县物价局副局长覃凌虹、交通局副局长胡卫为组长,县运输管理所所长向学军、副所长汤应权、李文杰,县物价检查所所长张军年、副所长张媛香、王家炳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客运市场价格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运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发布公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公路客运价格政策、明码标价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并向社会公布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增强旅客的自我保护和价格维权意识。三是召开提醒告诫会。召集县客运公司、城市公交公司和农村客运公司负责人组织学习今年元旦、春节的客运价格政策,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客运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价格自律意识和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落实明码标价工作。督促公路客运公司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和要求在站点售票厅和各类客运车辆内公布现行客运票价,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重点检查。1月15日至2月15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工作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元旦、春节期间工作专班对全县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和出租车等交通价格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和连锁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专班定期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擅自涨价、变相涨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三是开展价格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客运市场价格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3、总结提高。2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认真总结客运市场价格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剖析全县客运市场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提出加强客运市场价格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材料及时报送上级物价、交通部门和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根据省工商局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经市工商局党组研究,决定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紧扣中心工作,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扎实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市工商局机关作风、履职效能、队伍形象等实现根本性扭转,为适应新形势需要深化工商事业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任务和整治措施
针对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收集的意见建议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重点对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利益至上、特权思想严重、衙门作风、审批过多,检查评比表彰偏多,脱离实际、脱离基层、脱离群众等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在以下14个方面进行专项整治: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从严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人教科配合)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问题。要在去年开展为期一个月“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继续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脸不难看事却难办等问题;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解决在监管执法中吃、拿、卡、要等问题;解决在行政审批中不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解决窗口服务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态度生硬或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解决对基层工商部门的请示不予答复、不及时答复等问题。集中清理在编不在岗、聘用人员过多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人教科、注册科、外资分局配合)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推进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严肃查处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利用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坚决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落实局机关节水、节电、节油等指标,制止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助用户、滥建楼堂馆所。坚决查处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全面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豪华装修办公用房、配置高档办公家具及办公用品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备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交原单位处理,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多占住房。严禁搞豪华装修,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造、扩建所属的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财装科配合)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严禁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业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财装科、人教科、监察室配合)
6、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的问题。解决为体现“政绩”而搞些花拳绣腿,打造华而不实的“亮点”工程的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一是突出查处垄断、商业贿 赂、传销和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企业利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案件。(责任单位:竞争执法科牵头,检查支队配合)
二是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市局网络市场监管指挥中心作用。(责任单位:市场科牵头,信息分局配合)
三是重点针对商品房、供水供电、预付式消费、家电、装修、通讯服务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查处力度,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12315指挥中心、消委会)。
四是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位权、玩忽职守、徇私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8、整治信访突出问题。认真贯彻《信访条例》,高度重视基层群众的上访工作,按信访路线图要求,切实在专项整治中,对群众上访麻木不仁、不问不管和合理信访拖延不办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牢固树立依法办事、服务基层的群众意识,帮助解决基层群众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正常合理的上访,在办理群众上访中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建设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办公室、监察室)
9、要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着力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10、要严肃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责任单位:监察室)
11、要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责任单位:注册科、外资分局)
12、要严肃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着力解决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监察室配合)
13、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着力解决出入私人会所,在私人会所公款吃喝,以及在私人会所建设管理方面违规审批、失职渎职等“会所歪风”违规违纪行为。(责任单位:监察室牵头,注册科、外资分局配合)
14、调整清理“*官”。着力解决国家工作人员配偶移居国(境)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责任单位:人教科牵头,监察室配合)
三、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按照以下方法步骤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20__年9月1日至9月8日)。按照省工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标准、阶段目标、进度要求和保障措施等。
2、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9月9日至9月16日)。全方位查找1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并针对相关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力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整改落实阶段(20__年9月17日至9月24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结合群众路线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进一步修改完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相关制度规定,形成全方位的管理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
4、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9月25日至9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在9月31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内容包括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和下步工作建议等。
四、整治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市工商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细化整治任务,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互动联动,积极落实责任,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1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2、注重建章立制。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作风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有效约束权力和规范行为。
3、加强督促检查。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过程中,整改负责人要加强对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窗口服务单位、重要管理和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来评判,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促进问题的解决和作风的改善。
4、严格责任追究。要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推进14个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简单应付,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甚至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最近在开发区的统一部署下,我局开展了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经过一段时间的的学习,我对活动的重要意义有了更新的认识,我认识到要想当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就必须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但也在自身的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出了一些不足,下面谈谈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强化进取意识和工作作风
强化进取意识,大力发扬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确保真抓实干。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自己饱满的工作激情,把心思凝聚到工作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实际工作中,迎难而上,踏踏实实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要解放思想、牢记使命,在自己的岗位上大展才智,释放出自己的最大能量,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用最大的努力去争取最好的工作业绩。
二、强化干部意识和服务意识
强化干部意识即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自己切实做好平凡岗位上的每一项工作,促进机关作风建设,实实在在地体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发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优良传统,强化干部意识,自觉加强组织纪律性,作为一名机关干部在组织上要服从领导和工作分配,但思想上要与党意志保持一致,做到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只有思想上保持了先进性,才能在行动上体现先进性。
三、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提高综合素质,必须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理论上的完整性。因此必须自觉加强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全面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综合素质,其目的是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具有做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的本领,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
要做到坚持学习,树立正确人生观。一个优秀的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总结和提高自己的思想境界,才形成的。在这一过程中,认真、系统地学习,特别是学习政治理论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努力学习文化,学习科学技术,才能具备建设社会主义的业务能力;只有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才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防腐拒变的能力。
四、树立干部新形象,发挥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要做到平时工作“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干部作风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牢记服务宗旨,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要树立为民形象,多做加快发展的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才是党的先进性最根本的体现。同时,树立为民形象还要求每一个干部要有亲民、爱民,弄清楚群众到底想什么、盼什么、争什么的思想意识,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要树立务实形象,要勇于治“虚”治“假”,敢于治“漂”治“浮”,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在各项工作的落实中,发挥表率作用。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坚持“两个务必”,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切实� 要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模范地履行一个干部的职责。无论自己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一切都要以党和人民利益为出发点,不能急功近利,更不能计较个人得失;要克服华而不实,飘浮虚荣的工作作风,要做老实人,办老实事,对工作勤勤恳恳,求真务实。要善于学习,掌握工作的本领。
五、克勤克俭,生活上严要求
古人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铮铮言词,现代教育家陶行知也说过:“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今天,我们干部应继承先贤的优良品质,具有更高尚的情操。
在生活中做到,一是生活待遇上不攀比,要比贡献、比业绩;一比待遇,就会比出问题来;二是非分之想不可有。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你拿了应得的报酬,晚上睡觉也安稳;三是艰苦奋斗的作风不可丢。要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暴殄天物,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四是遵纪守法,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只有增强法制观念,完善监督机制,才能从组织上腐化堕落的通道。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为深入推进全县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维护良好路容路貌,进一步提升路政管理水平,构建“畅、安、舒、美”的路域环境,为高质量迎接xx验收和xx干线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根据《xx县xxxx年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安排部署,从xxxx年x月至x月底,对全县范围内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提升形象”的原则,通过加快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强化公路执法管理,美化公路环境等手段,营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公路路域环境,以高质量的路域环境形象迎接xx和xx公路养护管理评价工作。
二、工作任务
本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各中队要加强对辖区内国、省、县、乡道路的监督检查和村道路政管理的督促,健全完善路域环境整治清单。
(一)开展防汛保畅能力提升行动。一是强化排查处置。各中队要加大道路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安全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类推进安全隐患处置。对暂时无法处置的,要细化落实防范措施。二是抓实应急保通。各中队要结合路网运行情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上级要求,在灾害频发易发、周边人口密集等重要路段进行分类布控,确保一旦发生灾毁断道等险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抢通工作,及时恢复道路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各中队要对路侧护栏、防撞墩、警示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缺失、受损情况进行排查,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完善缺失、受损的安全设施,确保正常使用、行车安全。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管理行动。一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利用固定站点检测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严肃查处货运车辆抛洒滴漏行为,督促其严格实行加篷覆盖、密闭运输,切实维护路产路权。二是开展非法标识清理。持续开展公路两侧沿线私设非公路标志牌、非法广告清理工作,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七个无”目标(即交通标志前后xxx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无穿越公路设施、无违法非公路路标、无非法种植物、无打谷晒场、无堆积物)。三是整治非法占道行为。禁止在公路上随意摆摊设点,及时查处整治公路两侧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重点加强对城乡接合部和过村、镇路段的监督检查,积极协调沿线乡(镇)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清理各类违章占道经营,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净化路域环境。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月x日前)。大队各部门、各中队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做好宣传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全面组织实施普通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公路路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沿线建筑整洁美观,交通秩序井然有序,标识标牌清晰规范,沿线景观优美宜人。
(三)总结考评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大队各部门、各中队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问题清单,及时补缺补差,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大队长任组长,副大队长、工会主席副组长,各部门、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大队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部门、中队要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于x月xx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大队。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治超站的宣传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爱路护路意识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支持,全力营造“政府重视、群众支持,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提供强大推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中队要将辖区内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整�
近年来园区认真开展了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等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场所未得到有效整治,“回潮”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还比较突出。为坚决遏制“三合一”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决定6月1日至6月30日在园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年6月底,现有“三合一”场所得到有效整治,基本实现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仓库分离、与经营部位分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产生新的“三合一”场所;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增强企业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排查整治的范围: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即设有员工宿舍的厂房、仓库,从事生产储存活动的有人居住的建筑,经营使用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企业及施工工地等。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时间从年6月1日开始,到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7日)。
各企业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落实整治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提高工作人员对“三合一”场所的认定能力和水平,确保场所界定清楚,隐患认定准确。
(二)全面排查阶段(6月8日至6月14日)。
管委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掌握“三合一”场所的性质、建筑结构、规模大小、住宿人员数量、存在隐患等基本情况,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对于情况紧急随时有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责令立即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6月15日至6月25日)。
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坚持“疏堵并举、有效防控”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教育等手段,大力整治“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对排查发现存在“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问题的,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措施将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中搬离出来,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时限,督促各企业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实施整改,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通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安装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局部自动喷水应用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对企业员工实行全员消防安全培训等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不能解决“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问题的,要及时组织经贸、公安、安监、工商、建设、土地、规划、劳动保障、税务、房管、供电、供水、文化、城管、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确定的职责分工,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确保关停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三合一”场所完成整治后,要统一组织验收,做到整治合格一个、组织验收一个。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
整治活动结束后,各企业要组织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与意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园区管委会综合执法大队。园区管委会将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领导。各企业要成立“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开展。
(三)强化责任。“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工作,由各企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企业“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四)广泛宣传。各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尤其要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消防法》,宣传“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危害性、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布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切实解决我镇各级各类学校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学校既有建筑消防安全存在问题,提高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切实解决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全镇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工作内容
(一)对没有依法履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齐全的工程项目,按照建设时的政策处理处罚后,依法补办相关手续或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对没有依法履行消防设计审查程序的工程项目,如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时已经审查合格,按图审时的标准验收;如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按竣工时的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安全评估,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三)对未按消防、抗震设计和标准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按原消防和抗震设计或竣工时标准规范整改;无法整改的,采取强化防范措施,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消防和防震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以评估合格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四)对工程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图纸等申报资料缺失的工程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消防安全评估合格后,以评估报告代替验收手续。
(五)对未经消防验收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按建造时的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止使用。
(六)对未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学校,县政府将督促开展抗震设计验算。对验算达不到相应要求的,进行抗震鉴定。对不能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
三、整治时间和步骤
20xx年9月上旬开始至20xx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排查阶段(20xx年9月10日前)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9月7日前,开展全方位的动员部署,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明确职责。9月10日前,切实摸清本区域校园消防安全状况,填写《校园消防安全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0日至11月30日)
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集中排查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问题,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合力推进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镇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地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治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校园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校园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要将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及时动员部署,统筹制定整治计划,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专班抽调专门力量集中办公,加强工作统筹和整体推进,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明晰每一所学校的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并启动问责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收集汇总,定期分析研判,及时反馈进展情况。20xx年9月1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排查情况登记表》(附件2);20xx年11月30日前,报送《校园消防安全问题整改责任表》(附件3);20xx年12月15日前,要形成工作总结报镇整治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优秀23篇】
一、总体要求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三、自查自改内容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xx])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xx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xx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这个学期,我校按照教科体局的要求,每月开展了一次教师师德师风学习整治活动。此项学习活动,学校高度重视,有计划、有组织地扎实开展,组织全体教师认真细致地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教育法律法规和阆教科体局相关文件精神。
通过学习,全体教师对师德师风教育的重要意义有了明确的认识,对师德师风道德规范有了更深的了解,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深深的认识到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也是漫长的育人之旅。更加认识到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有教无类、诲人不倦的教育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作为一名教师对学生的心灵和人生的影响的重要性。在学校教育中,教师是“人师”,教育是以一种人格培育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的劳动。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教师仍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依法执教,特别是遇到一些屡教不改的学生时,易心躁气急,对此类学生有时大声训斥,还认为是对学生的关爱,有歧视后进生的言行。
2、缺乏进取精神,对获取新知识,钻研业务,求上进等方面认识还不足。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中放松自我学习、自我充电,忽视了知识更新,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强。
3、爱岗敬业不够突出,主动意识不强。有时对待一些中心工作抱着保持原有的态度,不愿深入,存在求稳怕乱思想,而缺乏自我挑战意识,遇事不愿多想。许多工作到推不掉时才仓促动手做。
4、工作作风不够深,不能保持从学生的利益出发,关心学生的生活,分担学生的疾苦,服务于学生的意识不牢。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于犯错的学生,不能立刻与家长联系、沟通和与学生谈心教导。对学生出现过高的甚至不切实际的要求,而在学生不能达到自己的要求时又言行过激,而对于学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不闻不问。总觉得自己能按照要求去做,依法规范自己,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为了学生了。
学校就此存在的问题召开了专题工作会(相关教师参加),和教师交流谈心谈话,了解问题的根源:
1、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学习教育不够,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观和崇高的理想信念。
2、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不够坚强,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总要求学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学生一旦犯错误或没有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会有“恨铁不成钢”的冲动,缺乏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触动学生的心灵。
3、在教师服务的意识中,淡薄“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依靠学生”,“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的实质表明,坚持任何时候都要以学生满意不满意作为自己教学水平,衡量标准,忽略了学生观念。
4、工作缺乏经验,不善于从实践中加以总结,导致了工作的创造性不够。
会议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以“致富思源、富而思进”为动力,加强学习,振奋精神,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思想和工作水平,首先是加强理论学习,其次要广泛学习经济、政治、法律、科技、历史、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二是从严治教,加强自身建设,进行教学上的改革,努力教育好我们的学生----祖国的花朵;三是振奋精神,以百倍的干劲投身于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四是要富有奉献精神,将教育教学工作作为自己一生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