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徒生童话是迄今为止全世界传播最广影响最深的儿童文学之一,但它并不仅仅是为儿童写作的文学,它恒久地葆有无穷的魅力,吸引着不同年龄、不同阅历的读者。这次为您整理了经典的安徒生童话故事(最新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昨天有一个出色的宴会!”一个年老的女耗子对一个没有参加这盛会的耗子说。“我在离老耗子王的第二十一个座位上坐着,所以我的座位也不算太坏!你要不要听听菜单子?出菜的次序安排得非常好——发霉的面包、腊肉皮、蜡烛头、香肠——接着同样的菜又从头到尾再上一次。这简直等于两次连续的宴会。大家的心情很欢乐,闲聊了一些愉快的话,像跟自己家里的人在一起一样。什么都吃光了,只剩下香肠尾巴上的香肠栓。我们于是就谈起香肠栓来,接着就谈起‘香肠栓熬的汤’这个问题。的确,每个人都听到过这件事,但是谁也没有尝过这种汤,更谈不上知道怎样去熬它。大家提议:谁发明这种汤,就为他干一杯,因为这样的人配做一个济贫院的院长!这句话不是很有风趣的么?老耗子王站起来说,谁会把这种汤做得最好吃,他就把她立为皇后。研究时间为一年。”
“这倒很不坏!”另一个耗子说,“不过这种汤的做法是怎样呢?”
“是的,怎样做法呢?”这正是所有的女耗子——年轻的和年老的——所要问的一个问题。她们都想当皇后,但是她们却怕麻烦,不愿意跑到广大的世界里去学习做这种汤;而她们却非这样办不可!不过每个耗子都没有离开家和那些自己所熟悉的角落的本事。在外面谁也不能找到乳饼壳或者臭腊肉皮吃。不,谁也会挨饿,可能还会被猫子活活地吃掉呢。
无疑地,这种思想把大部分的耗子都吓住了,不敢到外面去求得知识。只有四只耗子站出来说,她们愿意出去。她们是年轻活泼的,可是很穷。世界有四个方向,她们每位想出一个方向;问题是谁的运气最好。每位带着一根香肠栓,为的是不要忘记这次旅行的目的。她们把它当做旅行的手杖。
她们是在5月初出发的。到第二年5月开始的时候,她们才回来。不过她们只有三位报到。第四位不见了,也没有送来任何关于她的消息,而现在已经是决赛的日期了。
“最愉快的事情也总不免有悲哀的成分!”耗子王说。但是他下了一道命令,把周围几里路以内的耗子都请来。她们将在厨房里集合。那三位旅行过的耗子将单独站在一排;至于那个失了踪的第四个耗子,大家竖了一个香肠栓,上面挂着一块黑纱作为纪念。在那三只耗子没有发言以前,在耗子王没有作补充讲话以前,谁也不能发表意见。
从前,有位住在瑞士的老伯爵只有一个儿子,可这儿子傻傻的,什么也学不会。父亲于是对儿子说:“听着,儿子。我已经尽一切努力教你,可你什么都没学会。我替你找了个有名的导师,你上他那儿去,看他能不能教你点什么。”就这样,年轻人被送到另外一座城市,在那里学了一年。年底他回到家,父亲问他:“儿子,你这一年学了点什么?”“父亲,我学会了狗语。”“主啊,可怜可怜我们吧!”父亲叫起来,“这就是你所学的?我要把你送到另一个城市去,另找一位导师。”于是,年轻人又被送去和另一位导师学了一年。回来时父亲问:“我的孩子,今年你学了点什么?”他回答说:“父亲,我能听懂鸟语了。”父亲大发雷霆:“你这蠢货,竟然一无所获地度过宝贵的时光!你回来就不感到难为情吗?我再为你找个导师,如果你这次还是什么都学不会,我就再没你这儿子了!”
年轻人跟着第三位导师又学了一年。等回到家,父亲问他:“你学会了什么,儿子?”他回答:“亲爱的父亲,今年我能听懂蛙鸣的含义了。”父亲气得火冒三丈地跳起来对仆人说:“这家伙不再是我儿子,我已经把他赶出去了。我命令你们把他带到森林里去杀了。”
仆人把青年带到森林里,但是不忍心杀他,他把他放了,然后杀了一头鹿,取了眼睛和舌头拿回去禀报伯爵。青年漫无目的地朝前走,走了很久,终于来到一座城堡。他请求那里的人让他歇一夜。
“可以,”城堡的主人说,“只要你愿意,就去塔楼里住一夜吧。不过我要警告你:那里很危险,有很多野狗在不停地乱吠乱叫,到某个时辰还得给它们一个人吃,倾刻就会把人吃光。”原来当时整个地区都被这群野狗闹得不得安宁,可又没有办法。年轻人一点也不害怕地说:“就让我去吧,不会有事的。给点吃的让我去喂它们。”既然他自己要去,人们便给了他一些喂狗的东西让他去了。
年轻人走进塔楼,那些狗不叫也不闹,友好地摇着尾巴围着他转,吃着他摆在它们跟前的食物,丝毫没有伤害他。第二天,他毛发无损地平安走出塔楼来对主人说:“那些狗用它们的话告诉我为什么它们会住到这儿来,为什么会为害一方的。它们中了魔法,被迫到这儿来守护塔楼底下的一笔财宝,只有等人们取走财宝时它们才能得到安宁。我还从它们的谈话中了解到怎样才能取出这些财宝。”听到的人无不欣喜万分,主人说只要年轻人做好这件事就认他作儿子。于是年轻人又来到塔楼,胸有成竹地取出一个装满了金子的箱子。从此,人们再没听到野狗的嚎叫,也再没见到那些野狗了,这个地方又恢复了原有的宁静。
过了一段时间,年轻人想去罗马。他路过一片沼泽地,听到许多青蛙在“呱呱”地说话。他听后沉思起来,感到有些悲伤。后来他终于到了罗马,原来教皇刚刚去世了,红衣主教们正在为由谁继任教皇发愁。他们最后决定选一个有神力、能创造奇迹的人继任。年轻的伯爵这时恰好走进教堂,两只白鸽飞到他肩头就不走了。教士们认为那是主的意志,当时就问他是否愿意当教皇。年轻人犹豫着,不知道自己是否配做教皇。鸽子建议他答应下来,于是他同意了。
接着就是涂油、献祭等一系列宗教仪式。他在来罗马的路上就听到青蛙们说自己会当上神圣的教皇,他当时大为震惊,这时正好验证了。轮到他主持做弥撒的时候,他连一个字也不会讲。两只鸽子就一直坐在他肩头,一句句教给他。
从前有个国王,名叫马尔诺,为人善良。慷慨。慈祥,很喜欢打猎,经常一时兴起,说出发就出发。可是他的主管生活起居的官员却工作马虎大意,有时丢三落四的,使国王在外出时感到不方便。
一天国王心血来潮,率领一些人进山打猎。天气很热,国王口渴了,要喝水。可是粗心的仆从却忘记了带水囊,山中又找不到泉水,急得大家团团转,又找不出什么好办法。正当大家束手无策之时,只见有三个村姑头上顶着水罐从远处走来。国王口渴得受不了,便自己走上前去,向村姑讨水喝。那三个村姑十分慷慨大方,毫不犹豫地将头上顶着的盛满水的罐放到地上,争着给国王倒水喝。国王痛痛快快地喝了个够,为村姑们的慷慨好客而深受感动,要重谢她们。国王让仆从们拿些金银珠宝送给她们,可是疏于职守的仆从没有随身带来钱或礼品;他们又处于深山老林之中,前不见村。后不着店的,众人急得团团转,谁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这时国王急中生智,从自己御用的箭筒中,抽出一把用金子制成箭头的箭,分给每个村姑十支,以表示对她们渴中送水的盛情的真诚的谢意。
村姑们平时就盛情好客,经常给旅行者。老弱病残或其他需要喝水的人们送水喝。她们认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何况是国王要喝水,这是千载难逢的向陛下做贡献。表敬意的机会呀!没想到请国王喝了水,国王竟然把他心爱的用金子制成箭头的箭送给自己,因此受宠若惊。欣喜若狂。她们高兴得又蹦又跳,一个村姑对另外两个同伴说:
"姐妹们,你们看国王马尔诺如此慷慨大方,真是名不虚传!今天咱们算是走运了,我们得到了陛下的恩宠,是其他人所望尘莫及的。来吧,让我们每个人都吟首诗来赞美他吧!"
这个村姑的建议,说出了其他两个同伴的心声,大家一致同意用吟诗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于是这三个活泼。伶俐。智慧的村姑当场各吟一首诗,以此来颂扬国王马尔诺。她们所吟之诗如下:
他用金子铸头的利箭,
射向敌人罪恶的胸间;
轻伤者拔出箭携身边,
重伤者雄姿难以重现。
他乐善好施决不悔怨,
恩惠普及到敌友之间;
他用箭将敌美梦射穿,
使善良人梦想得实现。
金箭射敌经得起考验,
横扫千军万马勇无前;
闻风丧胆溃败浑身颤,
一代英豪永一马当先。
一天,国王马尔诺又来了兴致,率领众下属及仆从进山打猎消遣。他们在山中发现一群羚羊,国王指挥众人形成包围圈,进行围捕。一只体魄健壮的羚羊引起了国王的注意,他策马追赶而去,追了很长一段路,总算用金箭将羚羊射中。他下马用腰刀宰了那头羚羊,将猎物驮在马背上,然后骑上马往回走。国王正走着,半路上遇到一个农夫,他想与农夫谈谈,以便了解一下当地农村的情况,便问道:
"你是本地人吗?你是靠种什么过活的?家里困难吗?"
农夫直言不讳地说:"我是从古兹尔屯来的。我们老家这几年连年闹旱灾,田地里荒芜,颗粒不收,由于闹饥荒,农民的日子苦不堪言。可是今年却不同,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农民们生活有了保障,各个喜笑颜开。我自己种了几畦胡瓜,长得很好,胡瓜各个都长得大大的,而且还早熟。我们农民都知道当今国王马尔诺陛下为人慷慨仁慈,治国有方,才使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这不,我特意从地里摘了几个又大又好的胡瓜,赶路到城里去,我要亲自将胡瓜送给国王,让他尝尝鲜儿,以此来表达我们农民对他的敬意和感谢呢。"
到了11111年1月1日,狗已经绝种了。这时,却有人发现,在一片草丛里,还有世界上唯一一只哈巴狗在睡觉。
国王知道后大喜,连忙为狗安排了别墅,还把一半的仆人赏给了哈巴狗,并封它为哈巴狗王子。
“哈巴狗王子,起驾!”
一大群仆人护着哈巴狗王子,浩浩荡荡地向别墅走去。到了别墅,服侍完哈巴狗王子吃饭,大家便离开了。哈巴狗王子独自走到音乐屋里,这里有水晶小提琴,也有钢琴楼梯,还铺着红地毯。它是一只向往自由的狗,不喜欢牢笼般的日子。它烦躁地把红地毯弄乱后蹲在上面,极其忧郁的表情让本来可爱的它变成了一个丑陋的“狗老头”。
哈巴狗王子在音乐屋里漫无目的地来回走着,爪子不小心碰到了小提琴的琴弦上,小提琴发出了动听的声响。它吓了一跳,确定没有什么异常后,又走上了钢琴楼梯。钢琴楼梯随着哈巴狗王子的脚步发出一连串清脆的音符。哈巴狗王子注意到了这美妙的声音,突然高兴起来,在钢琴上又蹦又跳。它还拿过小提琴拉起来,奏出了自由的歌。大家都被吸引了过来,五音不全的人也听得出它向往自由。
国王十分愧疚,放了哈巴狗王子。但哈巴狗王子从不走远,因为它爱上了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