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范例【优秀6篇】

古话说的好要想发财先修路,对于乡村的经济发展来说是需要修路,便利村民及外来人员的通行便利,完善基础设施,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范例【优秀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 篇1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各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操作程序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各村经申报、审核、审批,全乡7个村委会中有10个村村民筹资74520元,村集体投入41990元,人均38元,投工投劳20xx0个,人均筹劳30个工日,3年内不再筹工。

2、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情况。根据上级财政奖补政策,我乡20xx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实际筹资人数1233人,享受中央、省级财政奖补60万元,用于投入村级道路修建缺口资金。

3、资金管理情况。我乡将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分村建账核算,实行专户管理,资金统一调度,同时建立健全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4、项目管理。各村按照项目规划、项目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工程决算、档案管理八个方面进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编制,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乡初审后,报县综改办,乡、村两级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实行分类分年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卷。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领导组确定2名工作人员负责进行项目的编报、验收工作,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安排了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了相关的工作协调机制和项目管理制度。

5、项目实施情况。截止20xx年1月31日,我乡10个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全部竣工。共硬化主干道10条,支干道3条,共10395米。

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 篇2

同志们

召开全县农村公路工作会议,主要目的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安排2010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动员项目乡镇、村以及有关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再鼓干劲,努力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再上新台阶。刚才,海青同志宣读了2010年村道硬化工程项目计划》和《2010年村道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2010年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目标责任书》同时,今天。也表彰了2009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下面,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抓住机遇。

树立责任意识

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农村公路是加快农村发展的基础和先导。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基础设施,积极争取项目,落实资金,充分调动全县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公路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2009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争取专项资金达1.08亿元,完成了14个乡镇、26个村村道硬化工程371公里,受益农户超越10万人,12个乡镇19个村实施了通村水泥路项目,实施续建和新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17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1.02亿元。同时,狠抓道路养护和管理工作,对县乡老旧油路破损、翻浆等病害投入268万元进行了整治,共整治翻浆6510平方米,补修路面3.36万平方米,维修边沟5600米,使农村公路建设真正提高了等级、上了档次;同时,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确保了农村公路建养成果,全年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33.5%其中县道优良路率达44.5%全县农村公路更加平安便当疏通,有力的支撑了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此,代表县政府对受到惩处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我县公路建设事业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是公路建设项目资金仍然缺乏。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县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十分艰巨,但由于主要依靠国家补助资金,投资渠道单一,资金制约矛盾突出。二是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矛盾突出。农村公路项目争取、建设、管理、养护职责不清,呈现了重建设、缺养护,重投资、轻效益的现象。三是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建设中,局部乡镇、村缺乏主人翁意识,群众提要求,讲条件,人为制造矛盾;个别乡镇、村在项目建设时缺乏宣传动员和组织协调,影响了项目的正常施工和进度。所以,必需抓住问题的根源,找准突破口,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任务,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全县农村公路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落实措施,明确任务。

确保村道硬化项目顺利实施

县与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和发改委主动协调、汇报,今年。目前已争取到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资金9866.1万元,主要是11个乡镇35个行政村村道硬化项目资金8129.2万元,建设里程401.2公里;7个乡镇10个村通村水泥路项目资金1551.9万元,建设里程51.7公里,以及老爷山桥项目资金185万元。因此,要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抓好今年的农村公路建管养工作,为实现“四纵三横”为主骨架的农村公路网和村级道路的全面硬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广泛宣传。

既需要责任单位尽职尽责,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和积极参与。村级公路建设,农民群众是主体。一定意义上讲,农村公路建设的成败,于对农民群众的宣传发动是否深入,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是否得到充分发挥。因此,宣传发动是基础、前提、也是关键。要向广大群众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基本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使群众能够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项目建设。同时,要把民主管理贯穿于村道建设过程中,疏通群众参与管理监督的渠道,真正让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成为群众民主管理的示范工程、乡风文明的标志工程、农民满意的爱心工程。

(二)多方筹资。

要坚持“政策引导、财政补贴、社会参与”多元化筹资机制,群策群力,切实解决资金难题。一要依靠项目争取资金。目前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已经十分明确,要锲而不舍,盯住不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早日到位;已经列入计划,但投资没有完全落实的要多跑多汇报,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落实资金。二要广开筹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动员和鼓励企业以及社会各界人士捐资修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三要认真抓好“一事一议”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主体,农村公路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依据国家政策,运用“一事一议”方法是筹集局部建设资金和顺利推进公路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把农村公路建设的目的意义和鼓励政策向农民群众讲清楚,消除“等、靠、要”思想,增强主人翁意识,调动他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到农村公路建设中来。四要抓好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交通部门要设立资金专户,科学安排建设资金,建立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审批顺序,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各乡镇、村要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小组的作用,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提高资金利用率,对村道硬化资金使用情况一定要张榜公布,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严格管理。

管理工作中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质量管理要到位。现在群众对修路的质量十分关注。局部路段前边铺,后边补,群众意见很大。今后,要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把工程质量关。交通部门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指导,并参与全程质量监督,确保修一条,成一条,群众满意一条。二是利息管理要到位。农村公路建设一定要从实际需求动身,因地制宜,讲求实效。要坚持就地取材,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把每一分钱都要用到刀刃上,能省则省,勤俭节约,决不能搞形式主义。同时,公路建设中出现的腐败事件和个人,将严肃查处,毫不含糊。要通过严格的管理,真正把农村公路修成节约路、实用路、廉洁路。

(四)强化养护。

加强在建公路周边环境整治,确保公路平安疏通。交通、土地、城建、林业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减少公路沿线控制区内的违章建筑,严防借新农村建设规划之机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随意搭建房屋或扩大宅基地院墙。公路沿线排水渠建设要按“公路工程技术规范”实施,依法维护路产路权不受侵害,保证农村公路平安疏通,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通力配合,加强领导。

乡村修路 篇3

关键词:通乡;油路;管理

一、当前乡村公路养护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1.经费无着落,养护资金难筹措。乡村公路建起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直接交付村级投入使用。由于乡村公路养护政策尚未到位,村级资金筹措难度加大,在建设中已经倾其所有,难于筹到常年用于乡村养护的专项资金。对乡村公路养护目前没有硬性规定,受政策和资金制约,大部分乡村公路采取季节养护和群养群护的方式,有的甚至无人管护,给行人行车带来安全隐患。

2.养护无标准,养护工作难考核。乡村公路建设时为了节约资金、土地,采取因路制宜,设计技术标准低,上山下岭,爬坡过河,与列养等级公路比,养护线路长,难度大,完全靠人工作业。对乡村公路养护按照什么样的养护标准,目前没有统一模式,专人养护里程定多远,资金定多少,是只负责路面保洁,还是涵盖路面病害,尚无规定内容,如何检评、考核、兑现,也只在摸索之中。

3.管理无主体,有效管理难到位。乡村公路建设的主体是所在乡镇和村民委员会,其管理划给谁,目前尚无定论。如果说划给路政,点多线广,无法进行有效管理。就是管了,对路产路权维护的罚没收入,应缴给谁,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均无章可循。如果村级负责管理,将依照乡规民约进行,但各村情况不一样,民风不一样,人员素质不一样,势必造成乡规民约的内容不同,对路产路权的维护条款不同,处罚标准不同,有可能造成在同一个县市、同一个乡镇处罚不一样,而且能否做到依法文明维护路产路权尚难说清。

4.人员无要求,养护质量难保证。对乡村公路列养,由于受地理、条件、人居等因素限制,大部分采取以村为单位养护,聘请的多数是本村村民,受人员的年龄、文化程度、家庭状况、责任心等限制,乡村公路养护质量很难得到有效保证。

二、对加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针对乡村公路建设情况和国家相关养护政策的出台,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村公路养护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交通,结合谷城乡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笔者建议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抓起:

1.加强质量管理,打造和谐公路。随着国家对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大,国家奖补资金已由原来的5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不含地方补贴),资金扶持力度的加大,大大提高了工程建设的速度。虽然谷城已向每个乡镇派驻了监理,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了审验,驱逐了部分施工不合格单位,但是由于点多面广,加之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一个乡镇几个村甚至十几个村同时施工,监理无法实现真正“驻地”。受利益驱动,少数施工队仍然存在着趁监理不在偷工减料的现象,容易造成质量隐患,也给日后养护管理带来困难。加强养护管理工作,必须严把建设关,建议上级加大对监管经费投入,改善交通工具,确保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强化质量管理,为延长乡村公路使用寿命,降低养护成本打好基础。

2.科学建立基金,实现持久发展。今年,国家已经提出了乡村公路养护的意见,但从谷城专人养护的效果看,应当考虑把日常养护与公路大中修分开,日常养护由乡村负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培训,经费支出为每公里/年1500―2000元,养护人员仍采用竞标和合理低价中标两种形式,便于乡村管理,增强村级爱路护路意识。路面病害处治应组建专业施工队进行。公路大中修工程由交通部门负责,乡村进行监督,采取招投标的方式进行。按国家有关政策划拨的养护经费,在扣除小修保养经费后,其剩余资金建立公路大中修基金。其公路大中修费用具体分担比例可采取倒“三七”的办法,即从验收合格后的第6年开始,第一年维修,大中修基金出30%,乡村负担70%,第二年大中修基金出40%,乡村负担60%,依次类推,直到第五年也就是公路验收后的第十一年以后均采用大中修基金出70%,乡村负担30%的办法进行。

3.认真开展培训,提高人员水平。要加大对农村养路工的政治业务培训,政治、政策培训以乡镇为主,业务、安全培训由交通部门负责实施,不断提高农村养路工人素质。

4.建立考评机制,激发养护合力。要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一整套乡村公路养护考核机制,做到养护效果与养护经费挂钩,与安排下年度建设项目挂钩,奖罚分明,树立公路养护标杆和旗帜,通过优胜劣汰,努力打造一支责任心强的乡村公路养护管理队伍。

5.试行全程监督,保障资金安全。建立乡村公路养护资金专项审计制度,纳入交通效能监察,坚持每年对养护资金进行一次专项审计,每年交通监察部门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保障国家资金使用安全,确保不被挪作他用。

三、工程的质量控制

1.影响施工项目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人、材料、机械、方法和环境。众多工程实例和理论研究成果表明不同的施工工序及其质量的影响程度有着显著的差别

2.质量控制的原则

质量控制,就是为了确保合同,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测、监控措施手段和方法。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可遵循“质量第一,以人为核心、以预防为主、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

通乡油路改造工程是一项造福于民的“百年大计”工程,所以,工程项目在施工中应自始至终把“质量第一”作为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控制的动力。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观念、提高人的素质,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促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质量的事后检查,转向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转向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施工中间环节的检查,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

四、结语

通乡油路改造工程是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在当前地方财政紧张状况下,地方配套资金一般很难到位,要求工程的结构设计一定要合理,工程造价要低,即“经济”。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当地建筑材料,采用就地取材的原则。“协调”,即不同的公路行政等级、不同的交通流量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优化设计,使之与周围环境相适应。

参考文:

乡村修路 篇4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农村公路条例》、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暂行办法》、《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纳入农村公路规划并按照国家和省技术标准修建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负责农村公路管理的责任单位及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保障投入、建养并重、安全畅通的原则。

第五条市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考核奖励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完好畅通。

第二章工作机制及职责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设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明确一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交通管理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

第七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和队伍,监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组织受灾农村公路的抢修;负责县道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工作;组织农村公路大修、中修工程验收;监督、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乡道、村道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管理养护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编制、上报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养护工程计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编制,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大修、中修、小修工程和日常养护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本村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协助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养护

第十一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是指按照公路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保持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完好状态而进行的养护巡查、路况检查、决策评定、内业资料管理和经常性保养维护、灾害性损坏的预防和修复,以及为提高质量和服务水平而进行的大修、中修等作业活动。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应做到路面完好整洁、横坡适度、行车舒适;路肩整洁、路基边坡稳定、边沟排水畅通;桥涵构造物完好;标志、标线及附属设施齐全,绿化协调美观。

第十三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应参照交通运输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路况检查、评价决策、内业资料管理等规章制度,做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第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包括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

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是指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常性、预防性维护保养,修复其轻微损坏部分,使之常年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中修工程,是指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一般性磨损和局部损坏进行定期修复、加固,恢复其原有技术状态的小型工程。

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大修工程,是指对农村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已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或遇人为及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严重损毁进行应急性、预防性和周期性的综合治理和修复,恢复其原设计标准,或在原有技术等级范围内进行局部改建或增建,提高公路通行能力的工程项目。

第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专业化队伍养护;

(二)群众分段承包养护;

(三)专业化队伍与群众分段承包养护相结合;

(四)其他养护方式。

鼓励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具备资格条件的农村公路养护单位,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逐步实现专业化养护。

第十六条对农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必须配足人员,并不得低于以下标准:

(一)一级公路每1.5公里1人;

(二)二级公路每2公里1人;

(三)三级公路每3公里1人;

(四)四级公路每4公里1人。

养路员标准条件如下:

(一)身体健康,年龄控制在50周岁(妇女45周岁)以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品德端正,对工作认真负责;

(四)优先选用长期在家务农人员;

(五)养路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挂牌上岗。

第十七条农村公路大修、中修养护工程,应当履行建设程序,按照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通过招标或者其他竞争方式,择优选择专业化施工单位。

农村公路大修、中修养护工程,应当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不少于1年。

第十八条大修、中修工程项目完工后,应及时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做到资料归档齐全、规范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交工、竣工验收;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和大桥的大修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应分别进行,其他大修、中修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可合并进行。

第十九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进行养护作业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养护作业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安全标志服。

县道、乡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绕行标志,并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向社会公告。村道因养护作业需要中断交通的,应当告知沿线单位和村民。

第二十条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用地、砂石料存放场地以及因养护需要挖砂、采石、取土、取水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统筹解决,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养护需要。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农村公路绿化规划,组织农村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公路绿化。

农村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擅自砍伐,确需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公路绿化严格统一规划,公路两侧至少各一行,株距3米,要因路制宜进行绿化,培植位置要求距路面外缘以外水平距离不少于1.5米。绿化里程应占宜绿化里程90%以上。

第二十二条对由于自然灾害破坏的农村公路、桥涵等设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抢修。

第四章路政管理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所称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维护公路管理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保护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用地及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以下统称路产)的行政管理。

第二十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执法队伍建设,配备必要数量的路政管理人员和相应管理装备,依法制止、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损坏、破坏、侵占农村公路路产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两侧自公路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以外,按照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的标准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

除农村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外,禁止在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占用、挖掘农村公路。

第二十七条在农村公路上禁止下列行为:

(一)摆摊设点、设置集贸市场;

(二)堆放物料及设置其他障碍物;

(三)挖沟引水、漫路灌溉;

(四)堆粪沤肥、倾倒垃圾及撒漏污物;

(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予以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涉及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按照《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持证上岗、着装整齐、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第五章资金筹措与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措与管理应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统筹安排、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强化监管的原则,建立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稳定资金渠道。

第三十一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和使用:

(一)国家、省、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用于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大修、中修工程;

(二)市人民政府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县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并纳入市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和日常养护;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乡道、村道每年每公里不低于5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纳入乡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

(四)鼓励利用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边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

(五)受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养护工程;

(六)通过村庄的村道,其村内部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村民委员会在遵循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下,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方式筹集村道养护资金。

第三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的补助资金实行市、乡镇(街道)财政分级管理制度。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根据养护计划实施进度适时拨付。

第三十三条财政、审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养护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三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社会发展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第三十五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实行千分制,主要内容包括养护责任落实情况,养护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养护质量情况,大修、中修工程管理,路政管理和内业资料归档管理情况等。检查考核的具体标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农村公路检查考核采取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考评分为日常检查、半年初评和全年总评。

第三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对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在养护专项资金中列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拨付,存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专户,专项用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三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会同市财政部门扣减其下一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不安排下一年度省列农村公路养护大修、中修计划和扣减下一年度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补助资金:

(一)考核等级不合格的;

(二)未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的;

(三)未按照本细则规定配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的;

(四)出现严重质量和安全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未列支必要的养护资金或先拨后抽、虚拨实抽、挪用截留养护资金的。

乡村修路 篇5

坚持全面规划,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搞好秋季公路整修的通知精神。突出重点,提高标准,保证质量的方针,动员和组织各乡镇及广大人民群众,对乡村公路进行彻底整修,解决路基过窄、边坡过陡、路面不平、排水不畅、平交道口不顺适等问题,切实加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乡村公路的综合效益,为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服务。

二、乡村公路秋整的标准

1路面:清除路面上所有垃圾和一切堆积物。

2路肩及边坡:剪除路肩及边坡杂草。填平路肩、边坡冲沟和缺口;水泥路路肩宽度不得少于0.75米,油路路肩宽度不得少于1.0米,路肩宽度不足或边线不顺直的要挂线培肩,并充分压实;路肩高度不得低于或高于路面,路肩坡度1.5%边坡坡度为11.5要求平整、顺适、洁净。

3平交道口:乡村公路与砂石路或土路相接的平交道口。

连接平顺。要求与路面同高度顺延5米以上。

要求沟底平整、干净,边沟:清除边沟内杂草、杂物。排水通畅。

4水毁:修复洪水冲毁的路基、边沟、边坡和桥涵等。

5桥涵:维修加固危险桥梁。设置必要的标志;清理河道,疏通涵洞,保障排水畅通。

6路面病害维修:对因路面损坏影响通车的路段要进行彻底处理。

三、明确公路秋整的责任

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按照府发[]4号文件精神。县级路由养护公司负责,县级非专养、干线乡道由乡道所负责。一般乡道和村级公路由乡镇政府负责。

四、乡村公路秋整工作时间安排

即:为组织实施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乡村公路秋整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五、乡村公路秋整工作的几点要求

第一。落实责任,为乡村公路秋整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各乡镇村要切实加强乡村公路秋整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精心,保障上到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乡村公路秋整工作实施方案,乡村公路秋整工作要层层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秋整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要开好动员会,明确任务和标准,落实责任,确定工期,制定措施。要认真做好群众的发动工作,增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调动民群众参与公路秋整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好乡镇和广大民群众的主导作用;

第二。求真务实,确保乡村公路秋整质量。质量是检验乡村公路秋整工作成果的唯一标志。各乡镇村要高度重视,合理调动,科学组织,严格把好质量关,并确保施工安全。一是严格把握本通知标准要求,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全面整修,整体推进;二是加大整修工作监管力度,要严格落实秋整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巡查到位;三是严格验收制度,各乡镇村要认真做好自检自查工作,加大检查评比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县交通局将对全县乡村公路秋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新建乡村公路未达到本方案标准的将不予验收;四是强化安全管理,认真落实秋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坚决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六、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胡亚民任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全县秋季整修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全县乡村公路整修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略。

将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检查验收,秋季公路整修结束后。按秋整质量划分等级,完成优秀和良好的乡镇要分别给予奖励,对任务完成差的乡镇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反工,直至达到标准。

关于乡村道路建设的建议 篇6

贵州群山起伏,峰峦重叠。东有武夷山横亘,南有苗岭绵延,西有乌蒙山巍峨,北有大娄山险峻。农民祖祖辈辈生活在“山高石头多,出门就爬坡,隔山能讲话,握手要半天”的山沟里。因为没有路,辣椒、茄子、西瓜烂在地里,卖不出去;因为没有路,青山、碧水、翠竹美在农家,无人欣赏……

冲出大山,走上柏油路是许多农民长久的梦想。近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把“村村通油路”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2003年起至今,全省建设农村公路1.5万公里,为近2000个行政村铺通油路和水泥路。

但是,乡村公路建设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下面就乡村公路建设面临的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几点对策:

1面临的困难

1.1建设资金筹措困难。按全乡交通建设规划,油路建设需要一大批资金,只靠目前的乡村公路资金筹集机制,很难筹集到这笔资金。乡村公路的建设主体是当地镇(乡)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一般情况下,县级以上政府投入资金很少,只是实行“以奖代补”,奖励少量资金。由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对公提留和义务工全部取消,镇(乡)政府已经没有能力投入大量资金进行乡村道路建设。受“一事一议”政策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限制,村民自筹资金难度加大。

1.2建设管理不规范。由于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短缺,公路建设点多面广,缺乏有力的管理手段和相关的技术支持等问题,造成乡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比较混乱,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不能完全获得群众信任,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的投资积极性。

1.3养护管理难度很大。乡村道路养护应由镇(乡)政府和村委会自行养护,没有专业的养护队伍,养护资金、技术、物质、人员缺少。有些乡村道路建成后根本就没有养护过,“重建轻养”情况相当普遍,乡村道路完好率很难保障。乡村公路两边的违章建(构)筑物较多,致使乡村公路的路产、路权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2对策

鸡场坪乡乡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工作,要按照乡镇领导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通达、通畅、通村工程,贯切实行党的十一五计划全面完成乡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全面打造农村公路网络。

2.1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好乡交通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认真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职责,定期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乡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以镇(乡)政府、村民委员会为主体,多元投入、共同建设的乡村道路建设机制。重点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进一步总结提炼乡村公路建设“七仙精神”和“金山经验”,强化宣传学习,营造乡村公路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作用,乡财政每年在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公路建设,兑现“以奖代补”的资金,提高村民修路的积极性。三是发挥好目标管理的作用,将乡村公路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严格进行考核,对乡村公路建设实施重点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每月有进度、每季度有进展。

2.3严格乡村公路建设管理。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和公路质量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如果资金管理不规范,公路质量不过关,将极大挫伤农民集资修建公路的积极性。要切实加强对乡村公路建设的管理,有效保护群众投资修路的积极性。一是根据鸡场坪乡的实际,制定出台《鸡场坪乡乡村公路建设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处罚措施》等,认真进行贯彻实施,确保乡村公路规范、健康发展。二是针对公路建设工程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管理者专业素质不高等具体实际,加强培训和指导,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深入到各镇乡、村组,对乡村公路设计、施工预算等进行指导。三是认真落实质量责任追究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依法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进行科学、有序、高效的监督管理。四是设立由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财务小组,负责修建乡村公路资金的管理使用,并定期公布帐务,消除群众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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