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范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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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艺术 篇1

一、行为艺术概述

所谓行为艺术,是采取很夸张的表现手法,用行为来表达人对世界的感觉与看法。这些行为有些是美的,有些是丑的,但不是人在正常状态下有的,对行为艺术的概念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界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即使在其发源地的西方,也因其流派、观点的不同而具有多样性,关于行为艺术的争议,至今也没有停止过。有人认为它是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

当今国内行为艺术表现形式纷繁复杂,千奇百怪,褒贬不一,然而行为艺术在我国艺术领域和法律领域分别处于非主流化和半合法化状态,还无法像京剧、芭蕾舞或诗词、交响乐、国画、书法那样成为经典艺术形态,而法律对它的态度也处于比较模糊的状态,对此行为也只能从民法通则中的公序良俗原则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限的规范来寻找法律适用的标准。对于行为艺术的规范问题艺术家与法学家态度不一,多数法学家认为当前行为艺术急需立法规范,而艺术家大多则认为行为艺术的灵魂在于自由,法律不该界入。毫无疑问,艺术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本性,与维持社会常态的法律秩序之间存在巨大的张力。

二、当代行为艺术的分类

改革开放后中国全方位接轨世界后在经济政治包括文化艺术方面受到全面的启蒙后,行为艺术得到了迅速发展,当然由于国内行为艺术发展时间还较短,研究和规范也不成熟,艺术人士与社会大众在审美意识上还有较大区别,公权力与私权利还存在较大冲突等因素,籍于国内对此分类还未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根据行为艺术在审美观,主体和表达思想等方面的不同,笔者将行为艺术分为“美”的行为艺术与“丑”的行为艺术,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与大众的行为艺术,个人行为艺术与公共行为艺术。

“美”的行为艺术指通过创作者的灵感和创新能给受众带来审美上的愉悦的艺术表达方式,它是符合当下社会一般公众的审美观的,比如西湖边的行为艺术①;“丑”的行为艺术即那些并未给社会公众带来一般的美感的行为(甚至可能包含一定程度和范围的暴露,和暴力等,由于社会大众与艺术人士的审美观存在区别,因此有些“看上去不美”的艺术形式同样有着特别的价值,表达了一定的思想内涵,属于合法范围),比如艺术学院艺术事件②。随着社会的多元化,美与丑的界限也日益模糊,过去人们认为丑的可能逐渐认为美,有的人认为丑的可能有的人认为美。

艺术家的行为艺术是指主要由艺术专业人士进行的表达思想深度超越普通公众的艺术创作,例如着名的拯救地球行为艺术③。而大众的行为艺术是指由普通社会公众参与或进行的表达行为,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和公民精神生活的不断丰富以及面对社会压力逐渐增加,公众逐渐通过善意的幽默讽刺来表达无奈或宣泄情感,比如近年来在上海广州北京等城市地铁中出现的鹿头人、蝙蝠侠、木乃伊到高达人、公鸡兄弟等个人行为艺术④。这些普通民众制造的行为艺术轻松恢谐,让平时枯燥单调的生活也增添了些趣味,释放了人们日益增加的生活和精神压力。而另一些基于特定的事件而作出的特定表达主观也许无意,但客观上可能形成了特定的行为艺术形式,当下也可称为草根行为艺术,比如很多公民维权行为,最具特色的如“锦旗哥”事件⑤。

个人行为艺术与公共行为艺术主要是从所表达的思想有无涉及公共权利与利益来区分,只表达个体心理和精神而不涉及公共利益的行为一般可称为个人行为艺术;而表达行为同时关注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关系范围的行为可称为公共行为艺术。许多更纯粹于艺术的艺术家的创作主要是个人行为艺术,它们的艺术性和小众性更强,比如“暴力感”⑥;由于当前国家民主法治发展还存在诸多不足,侵犯公民私权利与公共利益的行为屡屡发生,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不断觉醒,在法律等正式渠道解决不畅时,许多公民有意无意的通过行为来表达着自己的诉求,“锦旗哥”事件和“最牛钉子户”事件引起的社会关注更多集中在维护权利上面,然而当事人自身无意的行为却产生了艺术化的效果。

三、行为艺术的法治价值

从主观上来说,艺术的创作需要自由的空间。艺术家在创作时不仅要表现自我对自由的向往,也要形象地表现自由的精神。人作为人本身,可以像萨特所说的“人是自由的,自由就是人”。黑格尔也指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由于人有思想”⑦。“思想和行为是人类专有的特征,所有* *的人都具有这两个特征”⑧。人们对艺术的审美有自己的个性,没有谁能左右谁,指挥谁。歌德说伟大的艺术是在限制中表达自由。对于自由的渴望是艺术、文学和戏剧作品表现的一个普遍的主题,自由是人的完美性和高贵性的另一个代名词,为人类呈现了探索人的神秘世界的另一扇奇妙之窗⑨。

从客观上讲,社会要有民主自由的空气,这也是我们的社会所应该加以营造的艺术氛围,一个没有民主自由气氛的国度是不可能产生具有创造力的艺术大师的。时所谓的“主题先行”、“两结合,三突出”等艺术思想的泛滥,正是违背了艺术创作的规律。统一的思想,强大的政治压力和不自由的环境消解了艺术家们的自由视角,当一种强力意识形态以”革命的名义”剥夺了艺术家的独立人格与创作个性时,使一种艺术风格以国家意识的形式而大行其道,那么它的影响力是难以估量的。这一点,着名思想家密尔通过“社会暴虐”的论述,作了最清楚的交待,在它看来,自由的根本就是个性自由的实现,个性展示了人的独特性,也代表着人的创造力,这才是社会进步与社会发展所唯一可以凭借的力量。⑩

行为艺术体现的自由如此重要,社会对自由的态度更加重要,那就是宽容,社会宽容包括了“确信地肯定他人——而且在真理的问题上——把他人当作是一个相同价值的人类……”豘。对于多元社会里的人际关系……只要一个人的自由不妨碍其他人的享有同样的自由,他的思想言行就应该得到尊重。换言之,社会对于标新立异,不同于主流价值的种种奇特言行应当加以宽容,除非这些言行对他人造成伤害,否则社会不能以多数的压力禁止之或谴责之。豙在这方面,法律仍然是以“反面界定(法不禁止即自由)”的方式来保证人的自由的。作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根本大法——宪法更明确规定了艺术自由,豛西方法治国家对此类行为的一般都基于言论自由与表达自由采取宽容的态度,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也为此类行为提供了保障,对有些行为艺术在法律评价上比较模糊之时,法律应该对此更加宽容,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决疑方法,即在两可之间,法律必须偏向有利于行为人的一面。即使个人的行为有些出格,社会也必须给予宽容,人的长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试验试错,所以,一个宽容的社会应当对人的创新性实验性行动给予容忍。而在一定程度上,宽容别人也就是宽容自己,因为我们也可能会进行这样或那样的试验,毕竟人生没有一个铁定的法则。豜

行为艺术表现了人的独特性,人的独特性也为行为艺术的法治价值提供了理论上的支撑和人性的基础。法律不是要取消人的独 特性,而是正视人的独特性这一事实。对于专制的法律,多以禁止性规则来确定人们不得行事的范围,而对于现代的法律,则更多的是以授权性规定来允许人们在社会和法律的容忍度内,选择自认为合适的行为及其方式。总之,法律不是要取消人的个性,而应当在保持法律统一性的同时为个性的发展留有余地。豝

四、行为艺术的法律限度

以上分类形式分别从审美观,行为主体和表达思想等角度进行,而所有的行为艺术从合法性上又可概括为合法与非法。国外法律对一般的行为艺术不加以干涉,比如行为,在国外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通过来表达政治意见,争取言论自由,像八国峰会期间的千人大游行。二是如英国、法国、意大利等国家的海滩裸浴,这是一种休闲方式。再有就是行为艺术,法、英等国都有过几万人的聚会,这些行为一般都被视为合法,美国法律对此的宽容基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豞另外法律也应对各国国情和传统不同有所区别和尊重,比如有的国家有男女混浴的传统,有的国家开辟专门的场所作为天体营,出了场所不允许等。虽然艺术创作需要自由的空间和法律的宽容,但是这种自由与宽容却是一种受到了限制的自由与宽容,现实社会中行为毕竟是有限度的,它的最低限度就是法律,否则缺少秩序、规律、法则和道德的自由反而可能导致自由虚无。一些前卫行为艺术家通过烙印、放血、割肉、食死婴、喂人油、玩尸体、虐杀动物等行为表现他们所谓的行为艺术,他们表现的不是美,而是、恐怖、丑陋,已经把艺术推向了法律的边界。豟法律的精神在于保障人们的自由,但自由并非没有边界,正如西方法谚所言:“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西方虽然社会宽容度相对大一些,但也不能容忍无限度的行为艺术,一般有两个限度,一是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二是不强迫不想观看的人接受表演行为。行为艺术最好在特定的场所,比如展览馆、艺术馆等地方,不影响不愿意看的人,不能以艺术为名义搞其他活动,如果你的行为艺术让公众无法分辨,那么遭到管制是很正常的事情豠,但是对于是否合法的界定需要谨慎,最近国内很多地方拟立法以规制行为艺术,还有一些地方对一些行为艺术执法不够宽容豣,我们认为对行为艺术进行干涉的立法与执法司法应当慎重,否则可能起不到引导作用反而阻碍艺术的发展。约定俗成的是,如果是私人领域,哪怕轻微地违反道德,也不能干预,而如果在公共场所行为失当,就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即“艺术的归艺术,法律的归法律”。在突破了法律限度而不得不干预的法律也必须是良法,否则就是以保护公序良俗为名侵犯私权。

行为艺术 篇2

不知为什么,曹雪芹的《红楼梦》,字字珠玑,回回精彩,我却单单对黛玉寻死的这个细节铭记在心。总想着黛玉真是个淑女,绝望得想死了,也要死得如此风流,秋寒叶凋,不着一丝痕迹。

我在京城独自行走了很多年,伤春的时候不多,因为想着热闹的夏季就要到来,可以有水蜜桃吃。呵呵。但悲秋的时候特别多,我会在厚厚黄叶铺地的小树林里徘徊。一次,开车从黄寺大街上走过,风来也,红黄紫绿的树叶纷纷飞扬,参差错落,瞬间把我的车覆盖了一层漂亮得让人绝望的秋色。恍惚中,我觉得自己被埋葬了一般,心里有一刻万般宁静与安详。悲秋其实是恐惧万物肃杀的冬天的临近。每当北方漫长的冬天快要到来的时候,我都恐惧得想到死,与其苦熬,还不如一死,因为,一个人的冬天真的是一年比一年冷。

不过,说给别人听,别人都当我是耍赖藏娇,故作姿态,没有一个人相信我会去死。包括我自己。因为我在第一次降温的那天,就把煲汤的砂锅找出来,炖上一锅枸杞甘草黄芪等等全味的暖胃靓汤。翻出粥谱,隔三差五给自己煲各色各样的营养粥。喝着美味的同时,我的眼前会时不时浮现出黛玉燕窝粥也不喝,恹恹一息,垂毙殆尽的样子。于是,深受刺激下,呼噜呼噜,我就喝得更多。

美味不断的同时,我会不由自主地,近乎于迷恋地收集关于正常与非正常死亡的所有信息。我不光是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还会在百度里一次一次搜索自杀条目。我特别震惊于日本及台湾地区有关自杀网站、集体自杀的种种酷闻。其中一则新闻,说的是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第二次婚姻仍然非常失败,丈夫无休止的家庭暴力让她心生绝望。可是,她觉得孤单,一个人赴死,太寂寞了,她没有勇气。

于是,她动手建立了一个自杀网站,清清楚楚地表达了自己寻找死之同伴的欲望。死亡的气息在瞬间像一朵美丽灿烂的黑暗之花,引来了很多有死亡欲念的人前来报道。有的人犹犹豫豫,有的人只求一死。有的人中途退出,有的人视死如归。最后,死之友们商定了一个最后的归途。他们搞来一辆容纳得下所有的人的大客车,指定时间地点,每个人都穿戴整齐,口袋里揣着身份证明以及留给亲人的最后遗书。然后,一只纤弱的手指轻轻拨动了一个开关,致人于死地的毒气弥漫开来。车门是可以打开的。谁在最后一刻有了悔意,尽可以自行离开。

但是,没有人有能力逃出自己内心的绝望,没有人能够摆脱死亡之花对自己的致命诱惑。当警察发现他们的时候,他们仪态庄严地各自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有人还塞着耳机听着摇滚。就像是一辆长途汽车,走夜路中途抛锚,神情疲惫的旅客在等待太阳从东边出来的前一刻,睡着了。一次完美的死之集体行为艺术。

这一则字数不多的报道文章,看得我热泪盈眶。我极其耐心地从文章里透露出来的死者们的年龄身份职业,尽可能想象着他们都有怎样不一般的人生故事,推测着他们不得不死的理由。其实最最让我迷惑不解的,是他们一步步不回头,从容赴死的内心力量的强大。

前不久,我还无意中看了一部关于美国著名女诗人西尔维亚的传记电影。电影的最后,深深绝望的西尔维亚,把自己的全部诗稿齐齐整整地放在桌上。她去精心准备了一盘牛奶点心,端到正在酣睡的一双儿女的床头。并把天窗打开,让清风吹进房间。她关上卧室房门前,最后看了一眼孩子们。然后,她到了厨房,神情冷静,有条不紊,从容不迫地把家里所有的毛巾、床单都浸湿,结结实实地把厨房所有的窗缝门缝一一堵死。接着,她打开了煤气管道的开关。又一个完美的死之行为艺术。此时此刻,她的丈夫正在另一个女人的怀抱里安睡。前一天,丈夫回来,对她说,我们离婚吧,因为他的情人已经怀孕。

电影看完了,我发呆半宿。我在自己的厨房里转悠,想象着西尔维亚在实施死亡计划时,要完成的很多的细节,有相当的过程,怎么就没有一点节外生枝,让她的死亡计划自行流产?比如一次电话铃声。比如窗外夜莺或者猫头鹰的一声尖叫等等。我还设身处地地,为她寻找一千个死亡理由背后,隐藏着的一万个生存契机。

她为什么一定要死?不能不死吗?

不过,最最让我迷恋不已的,还是黛玉的行为艺术。因为她的不露痕迹。所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仔细想起来,我身边有不少朋友也都深得黛玉的行为艺术的精髓。比如一位离婚两年的朋友,他酗酒嗜肉,成功地让自己增肥了30多斤,并且有脂肪肝。好心规劝他,他却大义凛然地说,人类应该有200岁的寿命,可是,贪欲、等等不良嗜好让我们只活70岁,60岁,50岁,甚至更少。我很明白。可是,我愿意,我喜欢,我不能不如此。我希望是这样。再比如,一位女友十年烟史,十分迷恋吞吐之间的忽悠感。提醒她抽烟有害健康,有损她的花容月貌,可是她却说,这样最好。女人活那么久,没人爱,没人疼,活着干什么?

呵呵,听他们振振有词,反而显得我贪生怕死,我心虚不已。我像爱护羽毛一样精心爱护着自己的生命。因为我知道,生命本来就脆弱如小鸟的羽毛。一根鱼刺就有可能刺穿我的咽喉。一次感冒就有可能让我魂魄归天。一不小心的一次过马路,就有可能使我化作灰烟一缕。

我常想,假如黛玉不是出生在富贵之家温柔之乡,而是到口的每一个窝窝头,身上的每一寸布缕,都要她付出汗水甚至付出自尊去获取,她会如此这般吗?我想不会。而我,不会效法黛玉的行为艺术,主动地去做一朵美丽的死亡之花。是因为,我还没有写出类似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漂亮诗句,也还没有遇上过一位俊男,肯剖出心来对我说,好妹妹,你要不信我,我就拿我的心给你看。

想想假如我就这样死了,我怎么能甘心?

行为艺术 篇3

关键字:行为艺术;道德;底线

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各种艺术形式也百花齐放,其中,以身体、形象等资源来表达作者艺术观念的行为艺术,引起了艺术领域的关注。但由于中国和西方在道德观念和审美观念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所以行为艺术也成了人们近年来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

一、何谓行为艺术

1.行为艺术的定义

行为艺术是20世纪后才出现的艺术门类,迄今为止,关于行为艺术,还没有一个非常准确的定义。按照中国画研究院陈覆生给出的定义,是指“在以艺术家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行为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

2.行为艺术的渊源

行为艺术源自西方,批评界一直认为行为艺术是观念艺术的一种。观念艺术,强调的是艺术与生活的联系,艺术对大众的影响,以及艺术的产生过程。1917年,当杜尚把小便池作为艺术品展出之后,就打破了艺术与生活的界限,为行为艺术埋下了伏笔。1961年,法兰西人科拉图,张开双臂从高楼坠落,被称作《自由坠落》,成为了行为艺术的鼻祖。20世纪70年代,西方形成了浩浩荡荡的“行为大军”。80年代,由于种种原因导致了行为艺术一蹶不振。90年代,在亚洲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行为艺术在中国的出现,发端于1979年的“星星美展”。在1985年的“85新潮时期”有所发展。在这一时期,普遍采用包扎或自虐的方式,这与80年代的年轻艺术家企图追求精神自由的价值观有关。真正意义上的行为艺术,是在20世纪g0年展起来的。这时,行为艺术在中国广泛的传播,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都从不同的角度对行为艺术进行剖析。

二、行为艺术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行为艺术以夸张的手法,用身体和行动来表达艺术家对艺术本质的理解和对世界的看法。到现在为止,行为艺术在中国已经走过了30多年历程,从对西方观念的简单模仿到观念的移入,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应。

1.中国早期的行为艺术

早期的行为艺术,作为对西方的一种简单模仿,人们对他有所歧视。主要是因为他步西方的后尘以及种种怪异的表现,但是我们并不太在意他对学术上的影响。而月,有的行为艺术,的确是优秀的、具有代表性的,而且是没有脱离艺术本质的作品。例如“乡村计划1993”,1993年的春天,山西省的几位艺术家,来到山西偏远的农村,在老乡家中支起画具开始创作,以激发最原始的创作激情,使艺术直接再现生活本质。反映了人们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经济大潮中,难以找到自我的心态,而自然的乡村生活恰恰是人们心灵的一剂良药。唤醒艺术家回归艺术本质,回归生命本体的强烈愿望。这是艺术家作为创作主体,来表达自己对社会文化现象的态度和观念对象化的行为艺术。

2.行为艺术发展现状

但行为艺术发展到后期,社会各个领域出现了以表达个人生存状态为主的行为艺术,逐步取代了对象化行为艺术。如,张洹赤身涂满蜂蜜,在肮脏的公厕里蹲了两个多小时,让身上爬满苍蝇:王晋与一头驴子结婚:北京一位艺术家的《复活节的快乐》,将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然后再缝合,本来想让猪活着离开。结果由于麻醉出了问题,几刀下去,猪并没有复活,更别说快乐了。

行为艺术家们在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真实体验中,或许能为自己和别人留下终生难忘的历史记忆。但是作为一种艺术形态,有何“美”可言?不具任何审美性的“艺术”,还能算是艺术吗?行为艺术家将自己的或别人身体作为创作的一部分,由此来消除艺术与生活,艺术家与作品之间的界限,可以说是一种伟大的而有益的探索。但在形式上,采取的自虐、伤害、血腥等形式,就使作品粗俗不堪,令人难以理解。这种极端行为表达的艺术,正在挑战着人们的人性和道德极限。

行为艺术在今天的表现,大多数人愿意把他归结为炒作艺术。作品总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产生,接着媒体再加以报道,丝毫没有了艺术所需要的那种“虚一而静”“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境地。我们不禁要问,荒唐、暴力。怪诞充斥其中的“行为艺术”,也能算是艺术吗?

三、行为艺术的底线

当今世界是一个多元化的时代,行为艺术作为一种艺术形态,理所当然的进入了我们的生活。但当生活被行为艺术家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时候,却又令我们出乎意料。陈履生先生曾说过:“不管何种艺术的行为如何前卫,只要以艺术的名义,就应该在艺术的范围之内,这个底线就是艺术的生命,是艺术和非艺术的界限,包括不能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不能超越人性和公共利益。”

艺术具有审美性,艺术的最终目的是展现真、善、美,但艺术并非无所顾忌。人作为社会中的一名成员,是要受到法律和道德约束的。创造出行为艺术的艺术家们,同样要遵循最基本的底线。即,行为艺术不能毁坏人的生命,不能破坏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是最宝贵的,环境对于人的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因此,不管是观念艺术还是行为艺术,都不能以毁坏人的生命为代价。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去伤害生灵,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

逾越了道德的底线,人就会变为魔鬼。让垂死的金鱼在地上进行所谓“死之舞蹈”的表演,从被剖开的牛的胸腔中钻出来,现场戏谑和杀戮猪等动物……这一切行为艺术都是对于生命的亵渎,血腥、暴力、尸体的残酷气息一次次成为中国行为艺术实验的主题。虽然不少行为艺术家因此受到了人们的批评乃至谴责,但他们却依然沉醉在暴虐的中,并没有因为受到谴责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必要的反思。艺术家并不是享有道德豁免权的特殊人物,因此,绝不能让艺术家假借艺术之名,为所欲为!

真正的行为艺术,是行为艺术家通过自己的身体和必要的场景,用自己的行动来引起欣赏者的共鸣,以发人深思。2005年3月,长沙世界之窗推出了大型女性群体行为艺术――“天下有伞”。2万名女性将写有心愿的蓝色阳伞放入文明湖,在文明湖中最终将形成面积达1万平米的地球图形,将创造中国最大规模的女性群体行为艺术。据活动组织方介绍,文明湖寓意为女人是水做的,而蓝色的伞是寓意着全球女性通过自己的努力共同撑起一片蓝色的天空。同时蓝色代表和平,意在拒绝战争与灾难。真正的行为艺术,不正是想要达到这种效果吗,用行动来唤醒人们神经,触动人们的灵魂。

艺术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它既有普遍性,又有典型性。但是不论什么形式或流派的艺术,都要能给人以美的启迪和享受,使人的精神得到净化、人格得到升华。在以多元化为背景的今天,我们更应保持自己的清新的头脑。真正的行为艺术,应该是源于中国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反映当代生活,独具中国特色的中国当代艺术。

参考文献

[1]陈履生,以“艺术”的名义[M]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6

[2]鲁虹,众说纷纭的行为艺术:美术之友,2006

[3]贾方舟,批评的时代[M],广西:广西美术出版社2003

行为艺术 篇4

关键词:行为艺术、道德、文化

一、行为艺术的起源

行为艺术最早起源于西方国家,在艺术创作上流派丰富、极具创造力。在表现形式上是用行为艺术家的身体作为表演的媒介,在特定的时间内,用设计好的方式进行表演,还要有观众的互动这才构成一个完整的行为艺术。俄国抽象主义大师瓦西里。 康定斯基也认为,“任何艺术作品都是自己时代的孩子,它常常还是我们感情的母亲。”

在1962年,法国艺术家伊夫?克莱因(Yves Klein)创作了《坠入虚空》。作者冒着生命及残疾的危险在诠释艺术作品。才真正的打开行为艺术的大门,从此,打破了常规艺术的局限性,更加自由、直接、更有观赏性的表现。让当时的艺术届开始评估和认识艺术与文化、艺术与表现形式、艺术与审美等的之间联系的思考。

1974年,南斯拉夫的行为艺术家玛丽娜。阿布拉莫维奇在现场放上各种工具,观众可以用各种工具对她做任何事情。有的人撕开她的衣服,有的人在她身上乱花,有的人把她绑起来,有的人帮她冲洗,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没有做任何反抗,直到有人拿枪对着她的头被另外的人阻拦时,她最终留下了眼泪。她站了起来走向人群,人群四处乱逃,她说这次经历让我发现:“一旦你把权利交给公众,离丧命也就不远了。”这个作品很对当时的具有很深刻的影响意义。作品完整,有深意,看到的不是、不是暴力。当时流下了眼泪,值得人们的耐人寻味和思考,从作品中可以看到社会的意义、生活的哲理、人性的本质。

西方的行为艺术发展到今天,又有了新的创新形式。如与摄影艺术相结合,上百人的围成眼睛的形状,给与我们新的视觉冲击力。眼神深邃耐人寻味,表现人体的魅力所在。

二、中国的行为艺术

我国的行为艺术是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才渐渐的开始,在1980年,台湾行为艺术家谢德庆《打卡》这一作品引起了中国对行为艺术的认识。在一个密闭的屋子里去打卡,过一段时间继续重复打卡这一行为。他的这一行为艺术对于中国当时的艺术领域是一个创新。他讽刺循规蹈矩、死板、规定的死板等。开阔了当时艺术家们的思路,原来身体、任何物体都能用来进行艺术创作。

行为艺术发展到了今天似乎存在争论、批评、反对、讥讽。这原因出现在“中国式的扭曲”。暴力、色情、没有人性、荒谬、炒作、不能理解这些成为了行为艺术的代名词。行为艺术变成想要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人为的创造,不在乎文化、世俗看法的“作”艺术。关于行为艺术目前扭曲行为有以下几点:

1.裸风盛行:

中国的行为艺术家很喜欢用去表现行为艺术,他们以为用“”变现的是真实的本性,可受众看到的是裸的丑恶的“人体”。张洹1994年创作的《十二平方米》,用涂满鱼油和蜜蜂的身体在公测静坐,用来吸引苍蝇和虫子。

用这种方式诠释基层生活的不易。这可谓及恶心派的代表人物。这种艺术是不能叫做艺术。

2.荒谬怪异

如今的行为艺术中出现舔吃大便的行为,甚是让人费劲。让我们不得不去探讨行为艺术的底线和行为规范到底是什么?吃大便这样怪异行为也叫艺术?

3.挑战人性

艺术家朱昱表演吃死婴及让让狗吃他的孩子作为他的行为艺术创作。他的艺术创造的点是人性,而他毁灭的亦是人性。他想用反面的形式去揣测人性,但是伦理的道德却被他给深深的践踏。当我们反过来想想,用丑恶的现象去惊醒人类避免人类去做恶,这奏效吗?《道德经》中提到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也就是道家哲学中的物极必反,当恶做到极恶时,世俗的严重看到的只是“恶心”。当做到适度时,才是真正好的作品,既能有吸引人的效果,又有人们有感动和反省反思的过程,才是艺术家们要探讨的。

4.炒作行为

在2011年, 北京宋庄有位艺术工作者进行行为艺术展,被警方带走,处以劳动教养一年。据劳教管理会鉴定表演,认定其为寻衅滋事。成力律师已着手申请行政复议。是艺术还是?还是为了艺术身价而炒作?

三、文化与行为艺术

文化的定义很多,美国的女人学家露丝。本尼迪克特认为文化:“是通过某个民族的活动而表现出来的一种思维和行为方式,一种使这个民族不同于其他任何民族的方式”。谦逊、中庸等深的植入到了我们中国民族儿女的血液中,当新的艺术流派和艺术在中国的土壤下蠕动时,要考虑下,我们根深蒂固的文化能否允许。中国内敛的性格本质内,对人体一直持有警惕的心理,如今产生了“中国式的扭曲”式的人体艺术及裸的“色情及性”。

那当我们谈到行为艺术的种种都与中国的传统文化背道而驰时,有人会问,那行为艺术就要在中国消失吗?它永远不能融入中国的文化中吗?中国是一个包容性的国家,我们不鼓励封闭、禁锢的艺术。我们只是缺的好的艺术。有一天行为艺术能完全的被国内艺术家和大众所推崇,行为艺术之所以被这么多人喜爱、研究,说明它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行为艺术是一门好的艺术,它有活力、它直接、它具有时代感。

四、道德与行为艺术

任何一门艺术都有推动社会的文明的责任。当一门艺术阻碍甚至妨碍社会的文明时,我们是否要将其抛弃。随着我国的越来越好的发展,社会的兼容性也越来越强。大众的思维的兼容性也越来越强,我们喜欢接受新的事物,喜欢新奇。那么我们探讨一下,行为艺术家在进行行为艺术表演时,要有怎样一个界限?最起码的底线是不要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不要给社会的治安等带来麻烦和问题。

五、行为艺术在路上

在行为艺术创作上,以目前国内的行为艺术表演中我们可以看到“大胆、创新、勇敢”这都没有问题,这是行为艺术所追求的。但是我们更深层次的理解,让他更富有内涵,更加高级、具有社会价值和正能量意义时,中国的行为艺术将达到更多高的层次。我们可以在生活中创造美,并把唯美细腻的作品给人分享,而生活中的丑,经过艺术的再现,也有一种独特的艺术魅力,同样可以与人分享,思考。有明智之士指出:中国的先锋艺术需要一群有意志、人格、耐力的人来执行。这就是时代需要的拿来主义者用来关注生活、社会和人性,同样是行为艺术,他们给人思索,给人震撼,给人回味。行为艺术在中国还在发展中,未来什么样子我们全然不知。期待艺术家们带来更多更好行为艺术创作。

参考文献:

[1] 李豫闽。艺术文化学[M].福建:福建海峡摄影出版社,2005.09:17.

[2]翟宗祝。鲍诗度著。蓝色画廊?现代艺术[M].江苏:江苏美术出版社,1998.05:36

[3]王晓华。行为艺术的道德底线[J].东方,2002.02

行为艺术 篇5

关键词:艺术;行为艺术;表现手法

艺术,是一种文化现象,大多都是为了满足个人主观和情感的需求,当然它也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娱乐的一种特殊的方式。像艺术它有很多的分支,如文字、绘画、音乐、雕塑、舞蹈、戏剧、电影等多种表现方式,也就是任何可以表达美的行为和事物,都属于艺术。对于艺术来说,它无所不在,每一种行业、每一个动作或每个人说的话,都可以称之为有艺术的成分。就像我们看到的自然形态和一些风景名胜,我们都惊叹它是大自然展现给人类的一种艺术形式。由于艺术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给大多数人都带来了惊叹,来感悟世间一切变化。

艺术属于娱乐游戏文化的范畴,是人们为了满足自己对主观缺憾的慰藉需求和情感器官的行为需求而创造出的一种文化现象,而这种文化现象本质的特点就是用语言创造出虚拟的人类现实的生活状态。艺术一般都是借助于人类的语言和动作来完成的。要认识艺术就要从三个方面去认识,首先是精神的层面,“画饼充饥”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这就是对精神艺术的诠释,由于人是饥饿的,画张饼来惊醒自我安慰,精神上得到一定的满足,主观意识也得到了满足。通常艺术的精神层面还是与哲学和宗教相提并论的,是精神领悟的一个层次;第二就要从活动过程的层面说了,这个过程是艺术家通过表演展现给我们的他们对现实的理解和模仿,认为艺术就是艺术家表现力和创新力的体现;最后一个层面就是艺术的结果层面了,这一层面强调也就是艺术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行为艺术,也是艺术的一种形式,分为行动艺术、身体艺术和表演艺术等,它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欧洲兴起的现代艺术形态之一。它一般是通过艺术家用自己的身体为基本材料,来体验从而达到对一种人或事物的环境的一种交流。像我们平时在大街上看到的,一些人把自己的身体化成彩色或是一种单色,摆成不同的姿势,再不知道的情况下会认为那是雕塑,但时常她们也是会变动的,通过表演一些节目来表达自己艺术形态。做行为艺术的有两种群体,一种是以个人的形态出现,再就是以群体的方式出现。

行为艺术说简单点就是当代实验艺术中的一种类型,当代人比较追求刺激的视觉刺激,于是很多行为艺术的作品也都被冠上了“血腥”“暴力”等的称谓,这些称谓不仅在这个行为艺术的圈内引起很大的争执,同时在社会上也起到了相当大的影响力。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了行为艺术的特点就是直接性和现场性,但当我们从头至尾地看完一场行为艺术的表演后,并不会对其中的某一镜头感到反胃。但往往就是有些时候,人们仅仅凭借几张单独的照片来对行为艺术进行批判,笔者认为这是片面的对行为艺术的曲解。关于行为艺术的讨论一直都在进行中,在业界内和社会上都已引起了一定的反响。我们要对这样的行为艺术保持一个客观、公正的讨论,在讨论前我们应该让更多的业内人仕包括社会对行为艺术的作品以及表现形式有所了解。

行为艺术所采取的表现手法是比较夸张的,用夸张的行为来表达对人、事、物的一些看法。这些行为有美的一面,有丑陋的一面,就像我们看到的其他的艺术表现形式,这种表现状态在一人非常态下表现出来一种夸张的手法,旨在表现事物的各个形态。就像前段时间的成力事件一样,得到的更多是人们对这件事的持鄙视的状态,认为这是一件不被理解的事情,对成力的表现更多的是漫骂。行为艺术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有个人或群体行为。因此要化解大家对行为艺术的误解,在展示的过程中,要把传统艺术那种高不可攀的地位带到普通观众的心目中,让更多人了解到,艺术其实也是很生活、很平淡的,这样更多的普通人也就会意识到原来艺术也就是如此的“平易近人”,拉近艺术家与平民的心理距离。行为艺术更多的是强调行为,通过行为来使人们更加完整地认识人类艺术的整体行为。

自行为艺术出现以来,由于和我们的审美观、道德观以及社会传统的反差较大,始终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在“行为艺术”的发展中部分创作者更是以自虐、伤害、鲜血等极端的行为作为表达的主要方式,直接挑战人类的人性和道德的极限,这样难免会让人们对行为艺术越来越难以接受。

行为艺术 篇6

叙事是人类组建意义世界最重要的手段,随着时代的变迁、艺术观念的演进,行为艺术成为一种新的身体叙事形式,身体成为新的叙事载体。与从前的叙事方式相比,行为艺术中的身体叙事在叙事人称、视角、叙事进程、叙事语言方式都做出了新的探索。

关键词

行为艺术身体叙事

一人类叙事经验

洛朗•理查森说:叙事是人们将各种经验组织成现实意义的事件的基本方式。1我们了解世界、解释世界、建构世界、解构世界;了解自我、剖析自我、定义自我、诠释自我的最重要的途径便是叙事。叙事是不断的实践,不断的行为。不仅用行为发掘自我、阐释世界,更用行动表现“我”所阐释的世界,挥洒“我”所发掘的自我。叙事不仅成为一种推理模式,更自我发展为一种表达模式。人们可以通过叙事“解释”世界,也可以通过叙事“讲述”世界、“规范”世界。按照杰罗姆•布鲁内的观点,叙事推理是人类认识模式的基本的普遍的方式之一,与之并列的是逻辑-科学模式。逻辑-科学模式寻求普遍的真实性的条件,而叙事模式寻求事件之间的特殊联系。叙事模式中的解释包含在上下文之中,而逻辑-科学解释则是自时间与空间事件之中推断而来。2当“文本”的概念不再局限于图画、文字、书本等纸媒介,而拓展到电影、电视等视觉媒介,甚至渗透进广告、梦境、交谈等日常生活,也就是说,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可以作为“文本”来加以研究、界定、归纳、总结,与之相对应的“叙事”也不再是一般文论意义上的“讲故事”,而直指人类一切行为进行的方式、过程、演进。

当然,“叙事”本身在不断改变,不论是叙事方式、手段,还是媒介、材质也都显示出出乎人们意料的转变。其大体上经历了视觉符号——文字符号——视觉符号的转变过程。人类社会早期占统治地位的叙事形式是岩画、石刻、雕塑等视觉的空间的形式。这个时期的人们还处于幼稚、天真、对一切充满好奇的幼年阶段,迫切需要对作为现象界的世界进行整体把握,而视觉符号能够更直接、更清晰、更一目了然的表达这种普遍情感和对自然界神奇、伟大力量的崇拜。人们要表现对原始宗教的信仰,不必依赖宗教经典,而直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要祈求丰盛的猎物或庆祝打猎的成功,则在洞穴内画下牛、马的形状(如拉斯科洞窟原始绘画);要表达对尘世的眷恋、对来世的渴求则建造金字塔;要显示对君主的臣服则为他搭建威武不可侵犯的宫殿,塑造近似于神的塑像(如披甲的奥古斯都皇帝);要表达对女性的生殖崇拜便塑造、腹部、臀部、肥大的母神形象(如维郎多尔夫的维纳斯)。整个古代艺术和中世纪艺术的大部分杰出成果都凝聚在绘画、雕塑、建筑这些视觉符号载体之上。这些艺术形式所依托的材料多为石、金属、画布,满足了人类童年对永恒的渴求。在他们的眼中,持久性比独特性更为重要,人们需要从持久的注视中引伸出神秘感。绘画的色彩、光影等视觉效果,雕塑、建筑等的三维立体感受都是表达原始情感、描述作为现象界的世界的最好手段,是对自然物的欣喜与崇拜,对力量与质感、量感的最贴切表达。总之,视觉艺术是对现象的最全面叙述,也是为之后的抽象思考所作的必要准备。随着人类自身的进化、科技的发展、情感的多元化和复杂化,视觉符号渐渐变得太过简单,不够丰富,不能表达抽象思维,于是纸媒介的作用逐渐凸现,并占据主导地位。诗歌能够流露出人类日渐丰富、细腻的情感倾向,小说、戏剧能够满足日常生活的平淡和无聊。语言的成熟,词汇的丰富,文字的规整,书写工具的发展,纸媒介物的发明,印刷术的诞生,都辅助了思想的演变和深化,加速了知识的传播,便于人们经验的积累和基于前人基础上的不断创新和不断挖掘,也逐渐使叙事本身变的轻而易举。人们不必再筛选叙事的瞬间或段落,在时间中展开的书写能够帮助人们完整、全面的叙述一个事件,表达一种持续的情感,给人连续的冲击,这是以往的绘画、雕塑等艺术形式所不具备的功能。举例来说,著名的雕塑《拉奥孔》精确的描述了父子三人被巨蟒缠身的瞬间的痛苦与惊惧。然而这父子是谁?为什么会遭到如此厄运?他们的结果如何?这是一个雕塑或一幅画难以表述清楚的。因此,文字符号的叙事满足了人们对完整的故事情节、精确的细节的渴求。更重要的是,文字符号的可擦写、可反复性给了人们精雕细琢,反复思考、斟酌的时间和修改的可能性,便利了抽象思维的发展。

信息化数字化时代到来之后,书本成为负担。人们不满足于以往的传统叙事方式,不满足于思想的“形式化”表达,而转向“肢体化”表达。当然,“并不是战争孕育了新的时代。战争只是加速新时代的到来,并且更快的结束了旧时代;战争在历史上或许只是标志着一个必然要结束的时代的终结。许多陈规旧律早已开始瓦解……它导致人们再也无法按旧有的模式解决问题。”3的确如此,传统形式在历经空间与时间的考验和逐步摸索之后已达到了高度的完美性。在一定程度上,传统就意味着体制上的完善,规则的复杂,评价标准的唯一,同时也就意味着世人接受上的惯性。巨大成就的背后存在巨大的阴影:体制化暗藏着僵硬化、形式化,认可度高则表明作者表达情感的庸俗化,标准化便是话语权利占有的代名词。“高度的完美又如强大的磁场,任何同它发生关系的人,都容易丧失自我”4——使用传统方式难免落入窠臼,再精彩的故事情节、再高妙的思想,都不免有前人已经使用。传统的艺术形式已经成为“夕阳艺术”形式,逐渐走向“老年”,艺术材料的固定标志着艺术思维的程式化,艺术思维的程式化标志着艺术观念的墨守成规。关键是,新时代、新人类的新观念、新感受都不能在旧有的形式中得到充分的表达。艺术史已经变成了艺术品的图谱陈列馆,学院派的艺术标准已经变成了扼杀新思维、否定创新的“嫉贤妒能”的“卫道士”,艺术理想已经变成了某些人物为自己做的廉价标签,而不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一场革命迫在眉睫。

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使人们不满足于在用传统的纸媒质来记录、传递“叙事”的成果,而是用更为多样化、新颖化、陌生化,却又日常化、通俗化的手段来呈现这种“叙事”的欲望变为现实。视觉艺术的空间的重新拓展和探索,使电影电视等大众媒体成为主流。而行为,这种本不能成为艺术的方式,走进了艺术家的视野,成为都市新人类表达特殊、极端、强烈情感的突破口。“行为艺术”也称行动艺术、身体艺术、表演艺术等,通常用“PerformanceArt”来表述。它是在以身体为基本材料的表演过程中,通过艺术家的自身身体的体验来达到一种人与物与环境的交流,同时经由这种交流传达出一些非视觉审美性的内涵。行为艺术旨在打破以往各种静态的艺术形式的局限性,寻求一种更为直接的、更为瞬间的接近观众的可能途径,并企图通过这种直接的交流方式创造一种新的艺术概念,迫使公众重新去评估和认识原有的艺术形式、艺术与材料载体之间、艺术与观念之间、艺术与艺术的审美性之间、艺术与文化之间、艺术与宗教之间、艺术与道德之间、艺术与日常生活之间、艺术与大众之间、艺术与学院派之间的关系。总之,这是对艺术自身内涵与外延的一次新的尝试和突破,也是对艺术与其周围世界诸种因素的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立体思考。行为艺术反对任何精确的或简单的界定,认为无论何种定义都会消解其诸种活性,因此,这也注定了行为艺术对传统艺术的反叛性、破坏性,它正是以这种反叛性和破坏性而扩大了新的艺术途径。

不能否认的是,行为艺术是一种更为直接、更能和周围世界发生联系的“叙事”手段。它独特的参与性、表演性、随机性让它与书本、架上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形式区别开来。它不再是一旦创作完成就放在图书馆、博物馆的成品形式,不甘于默默无闻的沉淀在时间中。它仿佛是活动的“雕塑”品,不仅延伸进空间,更打破了空间的界限,在自由的,而又往往具有随意性的伸展中加强了创作者和受众的联系,这是一般的“叙事”方式所难以达到的效果。由于行为艺术多半是在公共空间进行,于是它充分利用了行为实施的几分钟、几小时,把所有有机会从这里途径的人都吸引过来。可以说,这是一种更能吸引“眼球”的叙事方式。它适应了现在人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快餐式的文化吸收模式、便利的信息提取方式,不占用更多的时间、精力,却用最原始的“肢体语言”表达最现代的都市情感,用最直接的形式产生最大范围内的震撼与轰动。行为艺术就是艺术界的一场革命,一场战争。它用最简单、最直接、也是最唯一、最本源的、人人都可以自由支配的材料——身体,来传达艺术观念,反抗传统习俗,挑战话语权威,从而开启了新时代的大门。

二身体:艺术的核心

“材料一旦成为固定不变的艺术载体,艺术的创造因素和发展因素就少了一个。”5因此,在传统材料、传统艺术形式内部的革命已经不能满足艺术家创作需要的时候,寻找一种新的载体,使用一种新的材料就成为首要任务与突破口。众所周知,绘画、雕塑、建筑等艺术形式的最大区别就是载体的不同,而由于材料本身的质地、密度、柔韧度等物理特性的不同也确实表现出个不相同的表现力。例如,埃及人对来生的渴望可谓是世界之最,他们不仅很好的保护遗体不受阴湿的腐蚀,还在墓室的墙壁上画上图画并有亡灵书,指导死者通往天堂。无疑,看过壁画的人都不会怀疑他们对永恒世界的向往。壁画给了人们直接的视觉符号,讲述着一个完整的从尘世到死亡再走入永恒的事件。而包裹这些壁画的则是尖顶、高大的金字塔。埃及塞加拉名胜占地十五公顷,聚集了国王为达到永恒而进行仪式庆典的所有楼房、院落。背后的杰塞尔金字塔升起在六个台阶之上,高达六十米。它那巨大的台阶的形象令人想到太阳喷薄而出时的山岗。在这里金字塔不仅是死者的容身之所,不仅是死者通往永生的攀梯,它特有的巨大的高度更给生者一种探向苍穹的神秘、震慑和崇敬。这就是绘画所不具有的功能了。艺术形式的差别显示了表现力的不同,即使是运用同种形式、表达相同的主题,使用的具体材料不同,对人的触动也会有很大不同。比如“波提切利时代的画家使用的是蛋彩,这种材料缺乏光泽,难以表现光线落在水面上的明亮效果。……(画家)往往运用一系列细线来表示出水的波纹,且添上几条游动的小鱼,以暗示出水的明暗感觉”,而“伦伯朗时代的画家使用的是会变干的植物油调制的油彩:一种特别适合于描绘光影闪烁的视觉效果的媒介”,有过了大约两个世纪,印象派画家,“特别是莫奈和雷阿诺,将油画表现水光的表现力又向前推进了一步,”6将光影的描绘发挥到了极致,而这一切于新颜料的研制和应用十分不开的。现在随处可见,随后可用的绷好的画布、金属包头的扁平画笔,对当时的艺术家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革命。“新材料不但能产生新画法、新观念,而且还能激发新激情。”7这就给当代语境下的新一代艺术家一个极大的提示与启发。身体这种“旧材料”“新载体”便适时浮出水面了。

当然,在身体未接受“行为艺术”的委托之前,它本身就已经是“艺术的核心,是视觉艺术中感性图像的主要来源。“古希腊时代,被尊崇为健康的标志,竞技场上的运动员、雕刻的工匠,都以匀称健美的为美”。8年轻俊朗的大卫像更成为旺盛生命力的象征和体现。从维朗多尔夫的维纳斯道亚历山大大帝像,从阿伽门农的金面具到米隆的《掷铁饼者》,从拉菲尔的圣母像到伦伯朗的肖像画,从罗丹的《永恒的春天》到毕加索的《雅威农的少女》,不论是宗教题材的圣父、圣子、圣母、圣徒,还是世俗题材的宫廷贵胄,甚或是普通市民生活的小酒馆或节日,都被艺术家尽收眼底,成为他们灵感的源泉。每个时代的艺术家都不会放弃或是忽略“人体”这一最大的题材。从理解自己到自己他人,从理解人类到理解世界。然而虽然身体作为艺术家们描摹、表现的主题已经是传统中的传统了,但事实上,这些人体只是作为表现的主题,而并未受到应有的正面的关注,传统艺术中人们面对的不是神话了的俊美的人体,便是写实的日常的人体,然而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审美的、给人以愉悦的工具,它们和其他的表现载体(如风景、静物)没有太大的区别,而不是真实的、能引发人思考的人体。

作为一个隐讳的名词,身体与肉体(fresh)、(nude)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肉体是身体最粗浅的层面,从生理学角度而言,它代表的是无色情、无感官的医学和解剖学的对象。“给人的模糊印象并不是蜷缩和无助的躯体,而是一种平衡、丰饶和自信的躯体:重构的躯体。”9“这个重构显然是以观念为基础的重构。”10身体不再是单纯生理学意义上的躯体,而是由观念灌注、重塑的身体,它是观念的表达,换句话说,也就是“行动”的观念。

行为中的身体多为,而诉说的是被剥光了衣服,暗指绝大多数人都会感到的“被看”的、窘迫的状况,也是人最本真、最自然、最未被物质世界污染的状态,当然更是人在被动情景中直视自身、审查自身的契机。在这里身体自身已不是审美意义的对象,行为历年所关注的也不是展现人体的美,这与传统的架上艺术所迷信的“人体美”的根本差异在于:“行为艺术中的身体是形式创造和观念表现过程与完成的“场所”(Site),它搁置并解构了身体思想中的美/丑、男/女、病残/健康等二项对立的模式,转而审视并提示这些对立话语生成的缘故和现实境况。克里斯•伯顿(ChrisBurden)让自己遭枪击;吉娜•潘(GinaPare)用剃刀在身上割出明确图案;奥兰(Orlan)以十年为周期,分别四次与外科专家合作,实施自己的“整/变容”手术,她援引了拉康(Lacan)的镜像理论及克里斯蒂娃的反本质主义女权观点,将手术室变成哲学论争、时装表演、生死交汇、悲喜交加的嘉年华会。北京“东村”自由艺术家联袂创作的《为无名山增高一米》(1995),即是一个诡异而又充满辩证张力的“场所”,11个的男女身体叠罗为一米的高度,耸立于一座无名的山巅,人与人、人和自然以及男女两性,重新被置于关爱、怜悯和团契的维度上来探讨本源性的存在关系,给出了身体艺术前所未有的“中国经验”。”11从某种意义上说,作为载体的身体是对从波德莱尔以降的“现代性”的呼应。

同时,身体又集合了社会观念的诸种因素:艺术、政治、人性、道德、甚至宗教都被整一性地思考。它连接了社会的道德标准和公众的审美习惯,又反映了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生活原则,同时还刺激着政府的法规政策和社会禁忌。例如,人体彩绘风靡一时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挑战;海根斯利用十年间接收的自愿捐赠的遗体经过复杂的超低温丙酮冷冻的保藏过程以及技术塑造塑化成的人体模型,举办了“人体世界”展:其中有一具男性躯体,右手高举着从他自己身上剥下来的一张完整人皮、被固定的奔跑着、玩国际象棋的人、怀孕8个月的妇女等等,引起了极大的轰动,这是对宗教世界无情的打击;观众在这场展览中确实从中更深的体会身体的涵义、生命的意义、生存的价值。有人在留言簿上写道:“他几乎颠覆了我的生死观,骤然解除了我个体声明对死亡的恐惧,在人的生命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无数次的面临死亡的逼视,死作为生命相对理由不可或缺的一个绝对概念,总是不间断的给人以暗示造成一种很难消解的深重精神压迫……突然之间对死亡如释重负,觉得展厅中那些伴有姿态的身体和被随意摆弄的器官粘合着的死的信息并非像以前那样难以解读。”12在这场“洗礼”中,人们会更执著、更健康的面对生命,也会更勇敢、更坦然的面对死亡。这就体现出身体作为叙事者的最重要的特点和意义:它能够引发人们对生与死的思考,对生命意义的引渡。

在行为艺术的叙事过程中,身体是行动的主体也是叙事的主体。它是展现行为的载体,也是叙事的承担者。同时身体在行动中也作为客体存在,因为它就好像是画笔(有的艺术家用自己身体的部位占上颜料作画)或者是画布(人体彩绘中,人体变是凹凸有致,多面立体的“画布”),是被动接收作者观念支配的器具,并且在公共空间(或私密空间)接受大众(或小众)的审视,在被看的过程中完成意义的生成、气氛的营造、艺术作品的完成。于是,身体既是主体,承担意义的产生、发出、完成,有是客体,承担意义的效应、回馈,在主客体的互动中相互纠结、相互生发。总而言之,身体既是感知体,又是媒体,同时还是叙述体。行为就是主体与对象、感知与叙事、叙事与作品的合而为一。叙述者无法把自己和叙述本身以及叙述的对象相分离。而在绘画叙事中,画笔、画布、颜料这些叙事工具都是可以脱离作者而得到自足的存在的。这就使“行为”在整个人类叙事中成为一个独特的个体,也正是行为艺术充满无限想象力和无限魅力的地方。因此,行为中的身体比其他叙事中的身体含义更丰富,地位更重要,占有更大的主动权,它是叙事的呈现者、发起者和策划者,它具有复杂的功能:即是主体肉身又是知觉对象,以自身为媒介来讲述对象,而这个对象恰恰就是身体本身,是自我叙事。13

三行为艺术的叙事特征

身体就是带着以上特征进入行为,进入叙事的。而叙事情境中最基本的关系就是叙事者与事件的关系。叙述者以什么样的身份,站在何等角度,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叙述,而叙述着参与事件的程度如何,这些都是考察叙事时需要着重研究的因素。以下,主要从行为艺术的叙事人称、视角、叙事方式、叙事语言四方面论述。

在叙事中,人称的实质是叙事者与其所述事件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通常表现出两种形式:叙述者置身事件之中,以事件中人物的身份来进行叙述;第二种,叙述者置身事件之外,以某种超出事件本身的身份来进行叙述,从而出现了人称上的差别。所谓置身事件之中便是以第一人称来叙述事件。通过上文论述我们已经知道,身体在行为艺术当中即是叙事的主体,又是叙事的客体的客观事实,这就出现了叙述过程当中“作者=讲述者=对象”的奇特效果。也就是说在叙事的行为当中,叙述者永远都是第一人称与第三人称的交织体、混杂体。这种复合式的人称叙述在传统叙事中可谓独树一帜。例如,在绘画中,作者往往是统筹安排者,进入他的视野,纳入他笔下的一律都成为他表述的对象,也就是说他永远是以第三人称在画中展开叙述,他和他所表述的对象之间永远都存在着一段距离。就算是作者的自画像他也是把自己当作一个人物、一个对象来对待的。例如伦伯朗在他的自画像中,超越了对人体本身的外部描画,而致力于尖锐的内心探索,目的在于发现隐藏在灵魂深处的秘密。他平静的注视着自己,分析者自己的经历。出现在画布上的虽然是自己的自画像,但伦伯朗却毫不留情的将自己的灵魂展现在自己的注视下,同时也展现在世人的注视下。

第一人称的叙述给人一种亲切感,让观者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这就造成一种效果:叙述者越投入,观者就越投入;叙述者越深刻,观者也就随之进行深刻剖析;叙述者在事件中将自己提升到新的高度,观者也不由自主的上了一个台阶。无疑,这是利用了人们换位思考的心理。一部用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小说,一定更生动,更自然,也更能引起读者共鸣。行为,这种本身就带有现场感、表演感的叙述方式给人的冲击自然会更大。而第三人称则给了作者与观者一段相当的距离,这样作者能够客观的叙述,观者能够清晰、理性的接受并思考。例如,马六明的《芬•马六明》系列和苍鑫的《交换身份》系列。他们共同倾诉了同一个主题,用不同的行为诉说着同一事件的两个侧面,抒发了现代人的相似的情感经历:身份的模糊化,人们对个体身份评判的表面化、标准化,以及其中重大的错位和误读。这是对僵化的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对人性本质的反思。

马六明的一个形象是将自己装扮成女子的模样:黑、长、浓密的头发,描眉花眼、涂口红有时穿戴女人的衣装。下图没有女性服装的陪衬则显得更为奇怪,更为诡异。面部特征极端的女性化,而身体又确实是男性的,这就不免让观者产生质疑:他究竟是男是女?为什么要把自己装扮成这样?现在社会,判断人的性别都成了困难的事。“《芬。马六明》向人们揭示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人们往往仅凭服装等这些所谓的文化特征来判断一个人,而不是凭着人本身来对人的实质做出判断。”(《今日先锋》第四辑《马六明随笔》120)这是对性别的拆解。

苍鑫的《身份交换》系列表现了作者对社会身份的阐释与疑问。这个系列从2000开始,作

芬马六明苍鑫——身份交换系列之一

者以游客身份去接触生活和工作在社会中的不同性别、不同职业、不同年龄、不同身份、不同阶级的人,他们包括:拾破烂者、饭店酒店的女服务员、钢铁工人、厨师、医院大夫、知识分子、京剧演员、精神病人、门卫、屠夫等等。他采用了极为简单、直接的合影的方式来书写自己的观念。如图所示,背景标识出人物的身份——废品场,左边显然是真正的拾荒者,右面是作为游客的作者本人。他们直视观众,不用言语就能显示出丰富的含义:身份的交换,确切的说是社会身份的交换。但这种交换只是表面上的——服饰——的交换,本质上,在现实生活中,拾荒者还是拾荒者,艺术家还是艺术家。然而,当他们并排站立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我们能很容易的分辨他们各自的身份,可一旦他们相互脱离,艺术家还穿着这身破烂的衣服,我们还能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么?是不是仅仅通过服饰就进行判断了?推而广之,在社会中,我们又做了多少“以貌取人”,“以衣取人”的事情呢?我们对待一个艺术家和对待一个拾荒着、一个服务员、一个知识分子、一个精神病人等等任何不同身份的人是不是都持有不同的态度?服饰难道大于人的真实身份?人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是社会赋予我们的还是自己固有的?归根结蒂,不管一个人是艺术家,还是什么其他身份的人,其本质不都是人么?不都是作为我们族类的人么?说到底,这个身份,表示的是人的社会身份,确定的是人在社会生活这个大舞台上的角色扮演,是在社会这个经纬交织的网中的坐标而已。由此不难看出,照片虽然简单,行为虽然单一,身体所表达的视觉内涵虽然不变,但各种所突现的人的本质究竟为何确实在当今时代格外刺眼、格外讽刺、也格外值得关注的问题。在这样的对人性的探索和质疑中的行为,引发了观者对自身的社会身份的考量、对人类这种本是自然物的社会身份的追问。

在这两个作品中,艺术家将自己的真实身份(不管是性别身份还是社会身份)遮蔽在另一身份之下,用第一人称讲述者身份的交换、身份的模糊。在“表演”的逼真效果下,我们仍能看到现身其中的作者,但同时,我们又知道,这不是作者本身,而是他安排的一出“戏剧”,他让我们清醒地看到他从第三人称的角度,站在高出事件本身之上的位置向我们呈现作品的深意。

人称的不同,导致了叙事视角的不同。热奈特认为,视角的实质是对信息的限制。采用某种视角,就意味着排除了从其它视角获取信息的途径、机会和权利。由此,也就区分出全知视角、限知视角、戏剧视角三类。每个人物只能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从自己的“眼睛”看周围的世界,从而,也依据自己的“眼睛”来讲述世界。在行为艺术中,视角成为一个复杂的问题。作者本来是叙述者,他可以操控全局,如何行为,在哪里行为,行为事件的步骤和意义都是他可以策划和计算的。然而,行为一旦成为“实践”,成为“现场表演”,在一定程度上就脱离了作者所能控制的范围,成为了相对独立的个体(就好像文学作品完成之后,也脱离作者而独立存在,成为独立的意义个体)。也就是说,在叙事过程中实际上会发生些什么,作者是无法安排的,从作者的“视角”出发也是很难预料的。例如,大脑指挥手臂要举到头顶,行为实施之后,手臂是举起来了,可是手臂究竟抬得多高,和头顶的距离是多少,成多大的角度,这些都是不可预料,也不可计算的。这些都源于行为的偶发性。让我们来看一个作品。2000年8月16号,名为《复活节快乐》的行为在成都实施。作者的本意是将猪的胸腔打开,露出跳动的心脏,然后再缝合好,让猪活着离开。但由于实际操作有误,在行为过程中造成了猪的死亡。而作者自己说,在之前的几次实验中,剖出的心脏确实能够在空气中跳动,缝合好后,猪仍能活着。这种实际操作中的误差是作者不能预料的。

通过这个例子,我们还能引出行为叙述的另一特殊之处:叙述文本一旦形成,就会成为过去,成为事实,等待着新叙事者对它进行新的阐释,而新的叙述者不可能在结构上或形态上对它进行一丝不差的重现,因此,原叙事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被封存在时间中。行为的叙事本身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文字文本,“行为”就意味着实践,意味着它既没有过去时,也没有将来时,而永远都只能有一个现在时。摄像机、照相机纪录的也只是“行为”的痕迹和影像,而不是“行为”本身。从某种意义上说,行为是不断开始的叙事,是反收藏的叙事,是即时的叙事。行为艺术很好的诠释了时间。行为的过程在时间中展开,行为的载体——身体在空间中延伸、演进。而由于偶发因素的干扰,行为只能是一次性的,不可能存在重复。在《复活节快乐》的实际实施中,猪确实死了。因为没有达到作者的预期,这次行为可以说是失败了,即使是在以前的实验中成功过,但“这一次”、“这一件作品”是失败了。即使再实施第二次成功了,那也只能叫做《复活节快乐2》。因为,行为作为“事件”的艺术,是没有修改余地的。这与传统叙事有天壤之别。例如,卡拉马乔在画圣母子与圣彼得之前,拟了很多次草稿,反复设定圣母、圣子、圣彼得之间的位置关系,再三取舍之后才落笔。这就给了画家主动选择的空间。而在某种意义上,偶发因素主宰着行为的演进,使得叙述者也很难把握行为的前进方向和叙事的最终结果。

此外,行为艺术以身体为载体,而身体本身就综合了人类的一切社会观念因素,因此,在叙述过程中,叙事语言更为简洁、明了、凝练。不必像小说一样铺开太多的篇幅;不必像架上绘画一样,为了表达某种观念而精心挑选最具表现力和说服力的瞬间;不必像雕塑受坚硬材料的限制。身体是最好的材料,也是最直接、最有说服力的语言。例如,倪俊的行为——《礼物》。她将的自己包装成一个礼物。女性的——礼物,意义不言而喻。

在这一行为中,倪俊只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坐在那里。不用说话,不用行动,不用文字说明,除了眨眼和呼吸之外甚至不带有任何多余的肢体动作。人被异化为“物”,经济发展带来的商品的高度社会化和社会的高度商品化的现象既形象又生动的浮现在我们眼前。任何物品都可以成为商品(甚至空气),任何商品都有价值,也就都可以出售、交换。人们习惯用“多少钱”、“值不值”来衡量一件事、一件物品。而在这种社会语境下,不仅人的思维固化了、物化了、数字化、货币化了,就连人的身体也能够成为商品,在一定的“市场”上流通。看看每年有多少人贩子伏法,有多少蛇头和偷渡客的交易,有多少性工作者在地下、半地下状态工作就能知道我们这个社会商品化的程度有多高了。其实我们普通人每日的工作不也是出卖自己得劳动力么?辛辛苦苦为生计奔波滥用自己的身体,这也是商品社会接触的“商品身体的果实”。一切都成了商品,在满是商品的社会中,人们的欲望被无限制的、甚至是被肆意放纵的展开,消费其他“物质”已经不能填满人们的欲望,而只能“消费”人了。无疑,倪俊用最简练的语言讽刺了商品社会的畸形。

行为对以往的叙事方式是一种话语解放,它更具有开放性,这不仅呈现在形式上的开放、与观者交流上的变异性,更表现出一种情感上的开放、意义的开放,这就消解了话语权威的牢固地位。人本身加入到行为中,不仅不是对原有意义的限定和局限,反而是一种丰富和加强。因为它不属于书本、绘画,从而突破了固定的语义符号,不再拘泥于观念界,而面向了整个人和“属人”的世界。以“身体”这种特殊的载体承担叙事任务,使用最形象化的语言诉说最抽象的意义;用最简洁的语言阐述最丰富的思想;用最靠近人本性的语言激发最深层次的思考,因为“不论这个世界出现了多少话语体系,躯体仍然是最有力的语言。语词只能与语词对话,躯体却能感动躯体,这是一个不变的真理。”14行为艺术中“身体”所承载的人称的双重性、视角的模糊性、叙述进程上的一次性、叙述语言的凝练性等等都是对传统叙事方式的颠覆和充实,是在对以往叙事否定基础上的再次生发,也是探索等为多种多样的叙述语言的可能性。

[注释]

《(美)A•伯格《通俗文化、媒介和日常生活中的叙事》第11页

2米勒《叙事》选自《文学批评术语》第87-107页

3保罗•韦斯冯•O•沃格特著何其敏金仲译《宗教与艺术》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六月第一版第66页

4卢辅圣徐建融谷文达《中国画的世纪之门》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第9页

5彭德《视觉革命》江苏美术出版社1990年10月第一版第258页

6曹意强《艺术媒介作意图》,选自《当代艺术与人文科学》湖南美术出版社1999年一月第一版第188页

7同上,第191页

8肖志慧《视觉艺术中的女性身体形象》《人文艺术》第四辑贵州人民出版社第51页

9《》克拉克转引自耿幼壮《视觉躯体文本》第14页

10耿幼壮《视觉躯体文本》,人民美术出版社2003年一月第一版第14页

11《行为艺术的国际话语本土化》岛子

12陈覆生《以艺术的名义》,人民美术出版社2002年12月第一版第85页

13参看彭万荣《表演叙事》,上海戏剧学院学报2003年第四期

行为艺术 篇7

现在的学生,一般都给自己的父母,特别是母亲贴上“爱唠叨”的标签。究其原因,责任并不在孩子身上。一些家长自身知识储备不足,又爱给孩子“摆事实,讲道理”,整天翻来覆去地就那么几句话,能不让孩子心烦吗?而刘涵同学的母亲就不同了,她话虽不多,但行为震撼,一下子就让女儿认识到了错误。

由此,我想到了一个词――行为艺术,家长教育孩子,缺少的不正是这种“行为艺术”吗?

其实,如此“行为艺术”,在我国古代早已有之。“孟母三迁”“断机教子”“卖肉啖子”“截发延宾”“封坛退”等教子故事,千百年来被传为佳话。其中“封坛退”讲的是陶侃(陶渊明的曾祖父)母亲的教子故事。

陶侃的母亲谌氏,因教子有方,被誉为我国古代的“四大贤母”之一。

陶侃年轻的时候,在浔阳做主管渔业生产的小官。有一次,他的部下见其生活清苦,便从鱼品腌制坊拿来一坛糟鱼给他食用。孝顺的陶侃知道母亲爱吃糟鱼,便趁同事出差之机,顺便捎上这坛糟鱼,并附上告安信。

陶母收到信物,甚为高兴。但当得知这坛糟鱼是从作坊里拿来的,并未花钱的时候,喜去忧来。她将糟鱼坛口重新封好,叫客人把鱼带给陶侃,并附上责儿书信:“汝为吏,以官物见饷,非为不益,乃增吾忧也。”

这就是陶母“封坛退”的故事。陶侃收到糟鱼和责书,万分愧疚,发誓不再做让母亲担忧的事。从此,陶侃为官公正廉洁,一生不但立下赫赫战功,其治下的荆州因“路不拾遗”而留下永世美名。

孟母、陶母可谓极具智慧的家长了。其实,这样的智慧型家长,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

十几年前,在我身边也有这样一位家长,他别出心裁的“行为艺术”,使本来顽皮的儿子小刚发奋读书,最终成为我们市的文科高考状元。

小刚天资聪颖,生性顽皮。上初中时,有一次参加语文竞赛,因为与语文老师有矛盾,他故意交了白卷,把语文老师都气病了。中考,他成绩也不理想,勉强考上市二中,而且是要交高额赞助费的。小刚知道自家经济条件比较差,不好意思向父亲伸手要钱,只得硬着头皮,每天跟父亲到地里干活。父亲也从来不提上学的事儿,每天带着小刚,拣最脏最累的活干――他是想让孩子体验一下家长劳动时的艰辛。眼看开学三四天了,看着同学们兴高采烈地去上学,小刚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样。终于,有一天在地里劳动的时候,小刚对父亲说:“爸爸,我要上学!”“行!”父亲没有多说话,他看到了孩子的改变,他知道这时候并不需要自己说什么。回到家中,他与妻子商量借钱让孩子上学的事儿――其实他家中并不是拿不出学费,他只是做个样子,让孩子再次受到触动。两天的时间,他把钱“借”齐了――实际上,他是把家中的整钱全部换成了零钱,装了满满的一书包。到了学校,当父亲把一书包零钱,全部倒在老师办公桌上的时候,小刚震惊了!他流着眼泪,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出个样子来。他成了全校最刻苦的学生,每次考试都取得非常大的进步――先由普通班的下游,成为第一名;调到重点班后,一年的时间,又从下游跃升为前几名。上高三的时候,他向父母要求到校外租房住,为的就是充分利用晚上的时间学习。父母看到儿子取得了如此好的学习效果,便欣然应允。结果高考,小刚成了全市的文科状元。

行为艺术 篇8

关键词:现代行为艺术 行为艺术的扭曲 行为艺术和社会道德 反思

行为艺术是欧洲现代艺术形态之一,现代行为艺术是艺术家用特定艺术行为来展示艺术的艺术形式。在改革开放的今天,艺术形式多种多样,行为艺术做为一种艺术形式进入我们的生活,它不断的给我们带来新的艺术形象和视觉冲击,表达了创作者对生活的理解和对现实的不满。也经常被用于各种商业宣传。

一、现代行为艺术

艺术来自生活,反映生活。丰富着我们的精神生活的同时,陶冶着我们的情操。艺术比其他学科更贴近人们的生活。行为艺术是创作者借用一定的艺术手段,用运用一定的表现手法,用肢体语言来表达创作者思想或对社会某一现象的看法。创作者用自己特有的艺术表达方式来表达艺术,让观众更直观,更容易理解。行为艺术本身更注重的是创作者行为本身的意义。

在我国古代,把诗歌、舞蹈、音乐、建筑等都看成是经国大业。在原始社会的部落中,也有穿鼻、文身等行为,具有装饰人体或图腾崇拜的意义,他们用这种装饰人体的方式来赞美人体,是对人体美和生命价值的积极肯定。舞蹈家用身体的动作、舞蹈动作来表现场景或者讲述故事经过、抒感、创造舞蹈艺术形象。戏剧表演家用,唱、念、坐、打,来讲述故事,表达情感,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他们这些艺术行为都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让大众了解生活的真谛,化解心中的苦闷,陶冶人的情感。

二、行为艺术的扭曲

艺术的创作需要自由空间,但是这种自由是受法律和道德限制的宽容。现代行为艺术讲究独创性,指的是艺术家用自己的艺术行为方式展现自己对事物或者社会现象的看法和观点,表达自己的思想或者观点。当然是在一定法律限制范围内,表达作者思想。艺术家的任务是贡献出“健康”“绿色”“没有污染的”美味大餐。

许多行为艺术者,为了表现自己作品的独创性,于是血腥、暴力、在身体上穿孔等血腥的场面都出现了,有的甚至还用虐杀动物的行为来表现他们所谓的行为艺术,他们这时候的表现,已经远远脱离了行为艺术本身的表现意义。把艺术推向了法律的边界,也引起很多大众的不满。还有的为了迎合不同的商业目的表演一些黄色的画面,为的是博取更多的关注,但实际给大众带来的只是恐怖和恶心。虽然被被冠以“艺术”的名义,但没有什么艺术意义,表现的只是这些艺术者的自虐和与社会隔绝、与人性扭曲的心态。

最近在网络上看到一则报道,让我非常震惊。报道的是一场行为艺术的展示现场,一名颇具名气的行为艺术者当众表演场面。现场很多记者或者观众都在录制这一场景。我真的搞不懂,他们这样就达到了一定的宣传目的?就引领了行为艺术的潮流?还是对观众起到了某些教育意义?或许作品的本身也如表演者所说的,是为了唤醒人们拜托物品的过度包装,但是我觉得更多的是让大众看见了,性,这一个因爱产生的行为,在这里被丑化了。更多的是给大家带来感官上的刺激,误导了大众。原来,,可以这样随意。对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现代艺术家当中虽然有一些哗众取宠、标新立异的人物和作品,但是大部分艺术家的艺术行为和艺术作品都表现着积极向上、健康的艺术精神。

三、行为艺术和社会道德之间的冲突

虽然当今社会艺术形式多样化,但是,当现代行为艺术在我们面前展示的时候,还是带给我们不小的惊讶。冲击着我们视觉感官的同时也给我们的精神带了巨大的挑战。艺术家用他们独特的行为艺术展示,向我们表达着一定的思想和社会现象。作为一种新的艺术形式,行为艺术应该用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来表现生活,体现大众心声。行为艺术进入中国也有些日子了,但是放眼望去,如今的行为艺术掺杂了太多的商业目的,哗众取宠。打着艺术的旗号,进行着血腥、暴力、色情的表演,为的就是不同的商业目的。比如,大众都知道的人体彩绘,本该是一项人体艺术与绘画相结合的独特艺术形式,而如今,人体彩绘已经成为和洗脚、按摩等并列的娱乐项目,以此揽客。这样的“人体彩绘”已经已经失去了本来的艺术价值。行为艺术在我国还没有比较明确的关于行为艺术的法律法规,于是行为艺术在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特性的同时与维护社会道德之间存在很大分歧。

四、行为艺术发展的曲折道路

由于一大批行为艺术者对行为艺术传达的曲解,造成了行为艺术在大众心里审美地位的降低。提起行为艺术,人们自然就会和一些暴力、血腥、黄色等不良场景联系在一起,也因此饱受社会大众的排斥。艺术本身寄托了作者和观众对美好事物的追求,也让受众从中获得健康、积极的精神动力。大众必须在精神上同创作者在某一层面上产生共鸣,让内心的不满和恐惧在艺术殿堂中得到化解,摆脱消极思想,最终在这场审美活动中内心的压力和不满得到释放。艺术在展现人类的平庸、表达对社会某一现象的不满的时候,始终不能忘记法律和道德底线。国内的行为艺术者要想真的获得大众的认可,那就确实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思考艺术在我们当今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真正使命。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大众的认可,才能在艺术世界中占有一席之地。

五、中国行为艺术的未来

作为艺术之一的现代行为艺术,它在表达作者思想,表现作品含义的时候,已经不止是一单纯的行为展示。他表现的是现代艺术家对社会,对生活的态度,直接或间接影响着观众对事物的判断。真正的行为艺术应该具有更加接近我们的生活。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是艺术家本身把人文关怀和社会环境结合起来,进行艺术创作的,被广大观众所认可的作品。

中国的行为艺术处在发展时期,我们不能一味的照抄西方国家,我们对艺术的学习不是一味的拿来主义,要有自己的分辨能力。在世界经济和文化一体化的今天,全球艺术相互渗透是很普遍的现象,但是我们也要在学习中不断创新,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和适应社会发展不同时期的艺术之路。

参考文献:

[1] 蓝青 《从艺术与生活的关系看行为艺术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艺术百家2011年第7期

[2]张朝辉。当叛逆沦为时尚。第一版。长沙:湖南美术出版社,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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