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的一部中篇小说,是对于一个临死前的人的精彩描述。故事主要讲述一个作家哈里去非洲狩猎,途中汽车抛锚,皮肤被刺划破,染上坏疽病。他和他的情人在等待一架飞机来把他送到医院治疗。小说围绕“死亡”和“即将死亡”来写,但根本的主题是哈里回到过去,从过去走到现在的历程回顾。哈里热爱这个世界。他有很多经历。跟不同女人的经历,以及自己所从事的不同职业的经历,他都想写下来但却没来得及写。他最终没有能达到心中的目标。死前,他悔恨至极。故事的结尾,他死于一个梦境:他乘着飞机,向非洲最高峰——乞力马扎罗的山顶飞去。
作者简介:
欧内斯特·米勒尔·海明威(Ernest Miller Hemingway,1899~1961)美国小说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父亲是医生和体育爱好者,母亲从事音乐教育。6个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二,从小酷爱体育、捕鱼和狩猎。中学毕业后曾去法国等地旅行,回国后当过见习记者。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志愿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1918年夏在前线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后来去加拿大多伦多市星报任记者。1921年重返巴黎,结识美国女作家斯坦因、青年作家安德森和诗人庞德等。1923年发表处女作《三个短篇小说和十首诗》,随后游历欧洲各国。1926年出版了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初获成功,被斯坦因称为“迷惘的一代”。
创作背景:
海明威缘何如此偏爱对死亡的描写?这与他的传奇般的生活遭遇和独特的遇险经历是密不可分的。 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身心受到创伤,忧郁、恐惧如梦魇般纠缠着他。西班牙内战爆发,他以记者身份奔赴前线,目睹了西班牙内战中的生生死死,使他再次受到创伤,悲哀和死亡再次笼罩了他的心灵。他乘飞机时曾经遭遇飞机坠毁(但幸免于难)。海明威屡遭劫难,虽然总大难不死,但死亡的阴影始终笼罩在他的心头。传奇般的经历,独特而又复杂的遭遇,强化了海明威对生命的理解,后来的沉重病痛丰富了他对死亡的想象,使他对死亡有着神经质的敏感和宗教式的神秘感。
人物介绍:
哈里
像其他爱国青年一样,哈里曾志愿参战,奔赴意奥前线,为国浴血奋战过;他曾经是个正直的青年,有过美好的理想和爱情;他也曾颇有写作才华,但最终却因迷恋金钱追求享受而过上了自甘堕落的放荡生活,并因此放弃了自己的写作才能。 但海明威没有把笔墨停留在对哈里堕落的描写上,他写哈里的堕落,也写了哈里的企图自新。 小说开始时,哈里来到了非洲,为的就是要从头开始:他曾想这样他就能重新训练,这样或许他就能够把他心灵上的脂肪去掉,像一个拳击手,为了消耗体内的脂肪,到山里去干活和训练一样。但是,一切已为时过晚,在 狩 猎 中,一根荆棘刺破了哈里的膝盖,由于没有得到及时处理,伤口已感染并转为坏疽。死亡已触手可及,指时可待。死亡成了哈里最终的也是必然的命运归宿。
战争带给哈里的精神上无尽的创伤,战争击垮了了他的人生准则,他变得庸碌无为,为贪图安逸而出卖自己并毁掉自己的才能。哈里愤恨自己现在的处境,抱怨自己毁掉一切,懊悔自己虚度人生。他有许多东西要写:战争、爱情、旅行等可以有几十个有趣的故事。当哈里痛苦地反思人生,内心对死亡的厌倦、愤怒以及恐惧逐渐变得坦然,进而达到超脱时,这时哈里对海伦谈起对死神的感觉:你千万别相信死亡是镰刀和骷髅,它很可能是两个从从容容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是一只鸟儿,或者是像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这时的哈里对死亡已有了深层的感悟,躯体总是要归于尘土的,然而人的精神却会超然于尘世之外,获得重生,他的肉体即将死亡,而他的精神却向着乞力马扎罗雪山巅峰飞去,他看到,像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要飞去的地方。虽然身死但是精神,灵魂却得到提升,这最莫过是哈利弥留之际最大的愿望,正如文中开头提到皑皑白雪覆盖下的乞力马扎罗山的被称为上帝的庙殿的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做过解释。或许豹子在寻找什么并不重要了,它在如此的高度上出现,本身就有了独特的魅力。
海伦
在西方评论界,许多评论家认为海明威笔下的女性一般分为‘天使”与‘妖女”两类。在《雪》中,女人表面上似乎成了摧毁男人灵魂的力量,其实不然。海伦并非“淫妇”,而是一个身世可怜、在苦海中沉浮的不幸女性。她较年轻时丈夫就去世了,她曾一心一意地照料两个未成年的孩子,但他们却不需要她,而她在他们面前亦感到窘迫。没有爱的日子对她好比恶梦,于是她只能借酒浇愁、找情人寻慰藉,尽管她不爱他们甚至厌恶他们。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次飞机失事中丧生把她抛入孤独与绝望的深渊。她不再想要情人与酒,她急需的是一个令她敬慕和期望的男人,而这时哈利出现了。她曾对哈利表白。为了爱,她愿意付出她的一切:她那舒适的家、她的金钱、她的爱。她对哈利是痴情的。她对金钱与爱情的态度是,分享和服从。它对哈里充满了浪漫的向往和忠贞,为了迎合哈里的意愿,她尾随哈里远走高飞到了人迹罕至的非洲森林打猎;她对哈里体贴周到,为了不惊扰他周围的小动物而让他无法打猎,她特地跑到远处打猎;在哈里受伤和精神消沉时,她以对生命的热爱和对哈里的一往情深不断地在精神上安慰他、鼓励他,及其他对生活的勇气;在生活上她关心、体贴、照顾他,想方设法减轻他的痛苦。然而她的付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从哈里身上她自始自终没有得到真爱,孤独、失落仍然缠绕着她。
作品影响:
《乞力马扎罗的雪》这篇小说发表于1936年,一问世便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好评。这部将哈里那看似极为矛盾的行为集于一身;令生与死的对立转变为终止与永恒的统一,还让白雪蕴藏、却也冻结了主人公所有特殊的往事;并在意识流混乱的表象下展现了小说的主线。大量运用了意识流手法,其意象跳跃、虚实相融的手法,展示了不仅仅是死亡的哀愁,死亡的恐俱,更有作者对死亡意义的苦苦探索。
在谈阿斯塔菲耶夫的《鱼王》时,王小波沉吟道:“北国的莽原简直是一个谜。黑色的森林直铺到更空旷的冻土荒原,这是一个谜。河流向北流去,不知所终,这是同一个谜。一个人向森林走去,不知道为什么,这也是同一个谜。河边上有一座巨石,水下的沉木千年不腐,这还是同一个谜。空旷、孤寂、白色的冰雪世界令人神往,这就是那个谜。”
假使让亦舒或张小娴来改弦更张,将地理名词都换成鸳鸯蝴蝶派术语如“感情”、“缘分”和“幸福”等,这段话便大可化身女人论婚姻之谜。不才以为,此处谜底,跟王老师之谜的答案异途同归,乃是人类探知和控制的两大渴望。只不过在落实对象上,后一个是老公孩子,前一个,则是自然界。
据贾德·戴蒙德著《枪炮、病菌与钢铁》载,茹毛饮血了不知许久后,大约一万年前,粮食种植发轫,新石器时代伊始,人类遂从采食者晋升至生产者,仿佛实习生终于熬成合伙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新身份也导致人的态度起相应变化——我们不仅能利用自然,亦慢慢懂得欣赏自然,并且各行其道,个中门路不少于袁枚《随园食单》内列举的豆腐吃法。不过多则多矣,余观其大抵可分两派:
一类视角带有东方特色,就好像尤瑟纳尔《王佛脱险记》里的老画家,爱的是物体的相貌而不是它本身。毕竟如韩愈那样知道“麟之所以为麟者,以德不以形”的,还是在少数。中国人更习惯着眼于自然之“美”的叙述、评论以及呈现。比方说白乐天作“澹烟疏雨间斜阳,江色鲜明海气凉。蜃散云收破楼阁,虹残水照断桥梁”,并非想搞长庆年间杭州气象记录,但为“江楼晚眺,景物鲜奇,吟玩成篇,寄水部张员外”罢了。再及,众所周知,吾族自古喜择石崖中秀丽奇险者,遍篆“洞天福地”、“钟灵毓秀”或“天下第一”之类朱笔颂赞于其上。故如三山五岳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摩崖字词之云集绝不亚于明星微博上的粉丝跟帖。揣其因果,大约是前辈惟恐后人觉不出山水美妙,得不着康德所言之“心灵时空的合目的性”,不惜自掏腰包破壁凿景,留下若干温馨提示——这传统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时倒被各地工宣队以刷标语的形式发扬到了极致。而在美术圈里,从前甚至施行过人造景观的行业规范化管理——唐朝王维的《山水论》中早有“远人无目,远树无枝,远水无波”的提纲挈领。这指导思想发展至宋元相交,饶自然《绘宗十二忌》里已现“石止一面,树少四枝”等量化指标,渐具当代众单位“月度绩效考核表”之雏形。
还有一路派别,以西方为代表。山东人有俗话:武大郎玩夜猫子,什么人玩什么鸟。欧美文化发源地风光旖旎,但土壤相对贫瘠,靠天吃饭的现象比较严重,所以他们更多对“美”之下运作的自然“力”抱有崇拜,如猛兽、狂风、海洋、日月等等,不一而足。“如狼似虎” 在《尉缭子》中是贬义,到了威廉·布莱克的诗里,就变成“是怎样的神手或天眼/造出了你这般威武雄壮(郭沫若译)”。故不少地中海神话人物都据称受过“纯天然无污染”的加持。希腊传说里参与围猎卡吕冬野猪的阿塔兰忒,幼饮熊奶,疾走如飞,最终幻化为狮子一头。又好比狼,于蒲松龄笔下是“止增笑耳”的奸恶角色,屡被众屠夫以奇特手法虐杀,可谓悲惨绝伦。但同样动物则尝为襁褓中的罗慕路斯与雷穆斯哺乳。此兄弟日后建立罗马城,还塑母狼像以示纪念。纵观之下,虽如《小红帽》里那般不干正事,偏偏去cosplay人家外婆的革命败类的确存在,但用唯物史观来看,狼们依旧“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西方人喜欢跟自然攀亲戚,从达尔文、赫胥黎开始,到戴·莫里斯这儿,干脆自认是“裸猿”。有了这层关系,自然界对他们而言就像个当领导的远房表叔——八辈子没联系,可到有事要办的时候见面便敢热络如盟军易北河会师。美国作家梭罗就宣称,“……一个可怜的愤世嫉俗的人,一个最忧郁的人也能在自然界的事物里面找到最甜蜜温柔、最纯洁最鼓舞人的朋友。”而欧内斯特·海明威,也用《乞力马扎罗的雪》为这点增添了文学意义上的注解。
作为“迷失的一代”思想上的引领者,海明威之大名无需赘言。除了干掉德军狙击手,解放伦敦剧场街的事迹让无数文艺青年传诵外,他提出的“写作的本质是省略”之“冰山原则”更是影响深远。海老师曾言:“凡是你所知道的东西,都能删去;删去的是水底看不见的部分,是足以强化你的冰山。”所以,看此君文章极需联想能力。最佳读者的典型,理应是贾宝玉一般的意淫九段高手,或至少要有赫尔克里·波洛那种在脑中构建场景的推理功夫。另外,基本的动植物知识亦非常重要,否则理解起他作品里无处不在的“非人”角色来便要打折扣。我找的汤永宽译本就颇可以挑些刺。水羚(waterbuck)作“羚羊”和疣猪(warthog)作“野猪”好像还能接受,但将合欢树(mimosa tree)译成“含羞草树”,汤姆逊瞪羚(tommy)译成“野羊” ,以及鼠尾草(sage)译成 “山艾”就有点不大对头。 还有一处莫名地把“deer”这个通指所有鹿的词特指成“麋鹿”,不知是否由于译者对这姜子牙的坐骑情有独钟。要知道,非洲是没有麋鹿的。
《乞力马扎罗的雪》是海明威获诺贝尔文学奖和普利策奖之前的意识流小说,常跟其他短篇结集出版。虽然不如《老人与海》抑或《永别了,武器》那样家喻户晓,但它的开头却挺有名:“乞力马扎罗是一座海拔一万九千七百一十英尺的长年积雪的高山……在西高峰的近旁,有一具已经风干冻僵的豹子的尸体。豹子到这样高寒的地方来寻找什么,没有人作过解释。”
接着的内容,纸面上来看无甚特别:一个男人,哈里,跟第四任老婆跑去非洲旅游,被荆棘擦伤膝盖,不幸感染坏疽,在野外垂危,于是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因碌碌无为而羞愧,最后死掉了。不过,海明威最擅长的套路原本就是虚幻和现实相互穿插,此文内心活动部分交待的信息量远远大于“明线”里的情节。哈里想起了年轻时的圣诞节和暴风雪,想起了经历过的惨战,想起了打过的架和爱过的女人,想起了祖父的圆木房子……宛如中国人说的“临死前过一遍走马灯”。值得一提的是,在通篇回忆中,第二人称“你”专门用来参与美妙的故事;而切换成第三人称“他”时,描写的便全是消极不堪的阴暗面。举例来说,在“城堡护墙广场”一节,就有“你”和“他”交替出现。“但是你无法口授那个城堡护墙广场,那里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卉染色,颜料淌得路面上到处都是……她涨红了脸,大声笑了出来……。”
但是,同一个地方,也可以是这样:“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徒和运动员。酒徒以酗酒打发贫困,而运动员则在锻炼中忘却贫困……当凡尔赛的军队开进巴黎……或者带有任何其他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一律格杀勿论。就是在这样的贫困之中……他开始了他此后的写作生涯。” 海老师显然有意使用人称变化来调节距离感,不动声色地表达喜恶。
然而,无论是虚幻还是现实场景,不管是“你”抑或“他”,自然一直如影随形,从哈里小时候,到青年时代,再及他病危的黄昏,直至他在睡梦中失去生命。自然慷慨地给予他快乐的经历,也毫不留情地扮演死神把他接走。整个过程,就好像约瑟夫·康拉德在《黑暗的心》里写的:“荒原俘虏了他,爱上他,拥抱他,进入了他的血脉,耗尽了他的肉体,还以某种不可思议的魔鬼入盟仪式,使他的灵魂与荒原融为一体,荒原宠着他,纵着他。”
靠结尾处有一度,海明威写得哈里似乎得救了,但原来终究乃泡影一场,只是临终一梦。全文也于兹达到高潮:“……往下看,他见到一片象筛子里筛落下来的粉红色的云,正掠过大地,从空中看去,却象是突然出现的暴风雪的第一阵飞雷,他知道那是蝗虫从南方飞来了。接着他们爬高,似乎他们是往东方飞,接着天色晦暗,他们碰上了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仿佛象穿过一道瀑布似的……于是在前方,极目所见,他看到,象整个世界那样宽广无垠,在阳光中显得那么高耸、宏大,而且白得令人不可置信,那是乞力马扎罗山的方形的山巅。于是他明白,那儿就是他现在要飞去的地方。”
多么迷人的场景。这种死法,真幸福。
我不读文科,只是兴趣所致,海明威的大名如雷贯耳,但是也就看过中学课本里的老人与海,而且还是我最讨厌的篇目,虽然这人传奇热血的如此,也使我难以翻看他的任何一篇文章。后来我才知道,这些世界名著终究是要看原版的,只有原版才能展现他们无穷的魅力。
比如说这段
Now in his mind he saw a railway station at Karagatch and he was standing with his pack and that was the headlight of the Simplon-Orient cutting the dark
原文的感觉是多么有画面感,我觉得画面感是海明威的一大特色,他就像一个镜头师一样,缓缓道来,把每一个环境,每一种情绪都推到了极致
这短短一段话中,你能感到静静的夜间镜头从高处徐徐向下,也许透过树枝的缝隙,你渐渐看到火车站台的全貌,作者正站在火车站的站牌面前,背着他的行囊,细细端详着站牌,镜头也许会进行一个旋转,让人有不真实的感觉,远处传来汽笛的身影,转身间,远处亮起灯光,一辆火车驶来,打破了原有的寂静。而海明威的文字短短2行,也许就写尽了所有的镜头语言,给人以无限的想象,不像有些英文小说,恨不得什么东西都给你介绍一遍,无限的繁琐。
但是来看看我们的译文怎么翻译这段
“现在,在他的脑海里,他看见的卡拉加奇④的一座火车站,他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现在正是辛普伦—奥连特列车的前灯划破了黑暗。”
我可以说这段话虽然翻译的非常精确,但是失去了原文所有的美感吗?当然我不学文学,我也琢磨不出为什么会有这么悬殊的效果,也许是断句,英文中拖长的now 给人无限的叹息,而中文的一个现在,还加一个逗号,就给人一种紧张的感觉,与那种悠悠的回忆完全不能搭调,接着“一座”火车站,那种熟悉的感觉立刻拉远,一座,翻译的多精确啊,但是给人感觉作者根本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一样,后来我们看原文,明明是强调作者站在火车站前,而翻译用“正背着背包站在那里” 所有的情境都被破坏了,原文,作者强调的是环境,而译文强调的作者本身了,又一个“现在”,简直让人吐血了,还有“前灯”这么学术的词汇完全破坏了原文的意境,原文读上去是悠悠的雾蒙蒙的,连语调都是模糊的。而中文读起来是如此是生硬,没有美感。
我还是禁不住要问自己到底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于是我试着自己翻译一下,我从来没有翻译过任何东西,即使在中学,我也是英语老师憎恶的对象
“此时此地他的脑海里浮现了出一幅景象,他背着背包正站在卡拉加奇的火车站面前,一道亮光划破了夜晚的黑暗,那是辛普伦—奥连特方向的火车”
我个人感觉这样比较好,但是我知道这是不符合英文翻译的规范的。又加词,又调语序的,但是我觉得这是中文去描述的习惯,要缓和语调,所以用此时此地缓和了现在的紧张感,用景象来强调非真实性,英文中先讲了站台,表示对地点的强调,而相应的中文先写人物再写重要的内容。把意境的内容写在前面,把相应的说明写在后面,我觉得也似乎更符合中国人的表达习惯
所以这就是外国小说,如果不是以情节见长的小说,用译文去读是非常痛苦的,尤其是这种意识流,寄情于景,或是有点卖弄文字的,去用译文读,会破坏所有的感觉。
昨天在书架上偶然看到这本书,被它特别的名字和作者海明威吸引,毫不犹豫借了。
以前真的不太喜欢读外国文学,大片大片的人物对白以及并不太连贯的描写。
这学期选择了文学选修,是一个历经风霜却又温和慈祥的女老师。她很喜欢给我们讲国外的文学。我记得她说,国外的文学的叙事方式的书写的主题是中国文学所不能企及的。然后举了从荷马史诗到20世纪的文学。
我听得津津有味。
这本书是由十一个短篇小说组成的。
介绍说海明威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并且喜欢冒险,于1961年饮弹自尽。OMG,对于我这种八卦型读者,当然就会带着更多一层感情去读。在书的背面写着海明威一句话,有些人会激励我严肃看待生命,但我若真的这么做,可能会让许多人勒颈自戕。再一次OMG。怎么样的体验的心情才写出这么狠心的话呢。不知道。
读完这些长短不一的短篇小说,我还是很喜欢作者冰山式的风格。很男人。
我会习惯自己分类小说的主题,主角无一例外都是男的,有幼小的,青春的,中年的,老年的。他们的职业也是各式各样,处世态度和个性也是良莠不齐。就想作者是一个爱冒险的男子一样,他笔下的人很多也在冒险,或者是在探索的路上。很少读到关于这方面的文字,所以在刻画旅途上的风景事物时,会很喜欢他。
但是似乎里面的男的脾气都不好,各种狂躁古怪。对待他们的女票的态度也不是那么尊重,而且里面的正儿八经的女主角都很漂亮。不喜欢这样的男的。脾气好怪啊。虽然他们很有个性。
另外一个感受就是很多都有关于死亡的主题。而且在面对死亡的时候,基本上都处于恐惧状态。尤其是那个知道自己发烧了的小男孩,就是在等死的状态上折磨自己,吓自己。另一个乞力马扎罗的学的男主除了折磨自己,也不让女票好过。
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真讨厌这样歇斯底里的人。最后他自己也是自杀了,是不是死亡这个念头一直盘旋在他的生命里呢?就像张爱玲的恋父一样。
他只是写我们面对死亡时的本能,可是,我们应该怎样呢?有一个是旷达的,他喜欢那句我们都欠上帝一条命,不管怎样,今年死了,明年就不会死了。可是戏谑的是他的乐观是短暂的,也是被预谋的。
关于死亡,我会去读更多的书。我以为是因为痛苦,无知,和孤独,我们才会选择死亡。可是,除此之外应该还有更多的原因吧。至少那些天才的自杀让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最近还在看什么尸语者,好巧,也是关于死亡的。
我不想死,想好好活。但是我好奇关于死亡的一些别人的难以言表的苦楚或真相。
天色阴沉得可怕。拿着伞,到楼下取了一罐水上来,一晚上便可以窝在家里。炖在炉子上的汤锅冒出排骨的香气,让空虚的胃很不受用。这是一个安静的黄昏,间或能听见滴沥的水声,是从楼上雨棚的檐角滴下来的,打在从窗前横架出去的晾衣栏上,在粗鲁的排气声中显得格外亲切。前后的门窗都洞开着,空气依然沉闷,仿佛在等待什么,预料中的大雨仍没有下下来。
这时候忽然想看海明威的《乞力马扎罗的雪》,于是在网上找了一篇,在照看煤气灶和接听电话的间隙断续地阅读。窗外的夜色广阔无垠,安静得令人难以置信。雨只是转了个身就离开了,仿佛有什么横亘在天地间,让它不能自如。就像那些不相信雪山存在的女人们,“他”亦在奔向乞力马扎罗雪山的途中死去。不同的是,“他”的腿坏了,所以只能在梦中度越雪山,而那些女人,是一步步踩着积雪死去的。
1936年,海明威在这部让他享誉世界的小说中这样写道:“不,他从来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喜爱的那个巴黎。可是其余那些他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又是如何呢?”爱、死亡和命运像雪山一样凛然高耸,神秘莫测。海明威也因此对这混乱而神秘的记忆承载体——巴黎表现出矛盾的纠结,这和他年老时的回忆录里一往情深的表述正好相反,而后者显然更为人所熟知:“假如,你有幸在巴黎度过青年时代,那么在此后的生涯中,无论走到哪里巴黎都会在你心中,因为巴黎是一个流动的圣节。”如果说巴黎象征着一切已逝的美好回忆,象征着生命的灿烂光明,那么乞力马扎罗的雪就指向神秘的命运和不可预知的死亡。
在这部小说中,海明威对死亡的描述让人印象深刻,当肉体的欲望上升,“当他望着她,看到她那著名的动人的微笑的时候,他感到死神又来临了。这回没有冲击。它是一股气,象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在这微妙的波动中,往事的回忆盘踞着“他”的心灵,酒阑人散的厌倦压倒了“他”。当他说一切都已经失去,只余下好奇心的时候,“死神的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他闻得出它的呼吸。”“现在死神已经挨到他的身上来了,可是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它只是占有空间。”当“他”察觉死神一步步地挨近,压在他的胸口,他再也不能说话时,“他”被抬到帆布床上。故事到这里已经结束了,他在飞往乞力马扎罗山的梦境里幸福地死去,而她,还徒劳地呼唤着“他”的名字。
乞力马扎罗的雪,那高耸的雪山从未有人见过,晶莹、洁白,反射着太阳的光芒。
乞力马扎罗的雪,那无边的冰雪是否亦将永远消失?那些从巴黎来的人们,她们讨论香水或博物馆,红酒的温度和果酒的香气,咖啡馆和露天雕像,但没有提到海明威,提到乞力马扎罗的雪。或许是因为这个,我才忽然想到这部小说?我不知道。
今晚的夜色宁静得让人不安。雪山仍是遥远的,一如传说中的蓬莱仙岛,这或许是值得庆幸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