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马鞍山华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于20xx年12 月5 日作出如下决定:1.同意公司注销。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王哲、吴俊杰,王哲为清算组组长。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字(盖章):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2 月5 日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出席会议股东(董事):
有限公司股东(董事)会第 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董事) 人,代表 %的股份,所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经公司股东(董事)会表决通过:
一、 同意更换董事长……
二、 同意修改章程……
三、 同意变更住所……
(其他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股东(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时间:年月日地点:
股东决定:由于原因,同意注销公司。
公司清算组已对公司完成清算工作。经清算后,公司债权债务及剩余资产已处置完毕,若公司还有未完结的债权债务及其他善后事宜,由股东负责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加盖公章)
股东(签字)